现当代文学视野中的“农民工”形象与叙事_农民论文

现当代文学视野中的“农民工”形象与叙事_农民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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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古代的城市是政治与军事的中心,经济只是在城市主要功能基础上衍生的附加功能,没有体现出城市与乡村质的差别。这就决定了城市与乡村之间的联系是紧密而又具体的,它们之间形态上的对立被经济上的千丝万缕的联系所消解了。“从我们今天的现代意义上勿宁说:整个古代中国都是乡村性的,因此它没有必要独立出一个‘农村’来。”[1]而近代以来殖民主义经济与军事的东方化扩张和他们在通商口岸城市的经济与政治统治,打碎并改变了中国城市的性质与功能。在此冲击下,晚清政府逐渐放弃“重农抑商”的国策和洋务运动依托城市创办军用和民用企业,都在推动着中国城市性质、功能和面貌的变化,这打破了传统的城市与乡村性质的一体化,开始形成城乡在地域空间环境、生产生活方式和文明发展形态上的分化与距离,而这种差距势必造成乡村的衰败和农民向城市的出走,造成城乡之间的单向流动,成为中国追赶现代化进程中具有中国特色的现象和问题。可以说20世纪以来的中国农民一直走在从乡村到城市的路上,“在现代化进程中,农民就成了在路上疲于奔命的追赶者。”[2]

中国新文学在诞生不久就开始关注由乡村进入城市的人物群体,“逃离乡土,进入城市,由农村人变为城里人,便成为现当代文学中不倦的命运主题。”[3]潘训的小说《乡心》是20世纪20年代较早出现的描写农民进城的小说,“这一篇小说虽然并没写到正面的农村生活,可是它喊出了农村衰败的第一声悲叹。主人公阿贵是抱着‘黄金的梦’从农村跑到都市去的第一批的代表”[4]。然而,摆脱了贫穷的乡村来到了都市,阿贵也仅仅能够维持自己的生活,甚至因为患病还欠了一些债务。“出乡来,也总是如此往往,究竟有什么好处?”城市谋生的艰难和不习惯于城市生活的阿贵开始怀念故乡,越来越强烈地流露出难以排遣的乡愁。王任叔的《阿贵流浪记》等小说也都表现出江南农村的衰落和农民外出谋生的艰难。这些小说的叙事背后,正是茅盾所说的“农村衰败”的社会与经济背景,随着殖民经济、市场经济的扩张和农村自然经济的日益破产,农民们祖传的谋生手段和生活方式已经使他们难以在乡村立足而被“挤出”农村到城市谋生,但是在心里上、感情上和价值认同上他们还没有对城市生活及其文明做好准备,人在城市而心在故乡,城市生活的艰难又加重了他们的心理折磨与困惑,从而造成他们在身心两方面的撕裂感和痛苦感。到20世纪30年代,吴组缃、王统照、老舍和后起的东北作家萧军,也都从各自的生活领域和视角,描写与审视被迫进入城市的农民及其生活和心理状态。当然,20年代作品对农民离乡进城的历史背景的揭示相对简略,30年代的这些作品因时代因素、作品篇幅和作家思想的深度与视野的扩大,他们对于历史背景和农村衰败原因的揭示,就比较深入、全面和丰富。王统照长篇小说《山雨》里主人公奚大有所生存的乡村世界呈现出全面凋敝的态势,小农经济不仅在工业资本介入下破产,还要遭受来自兵匪之乱的掠夺与祸害,他们时刻面临着被预征钱粮、被拉夫修路的“农奴”命运。破产的奚大有只能走向城市。老舍的《骆驼祥子》虽然没有对祥子生活过的农村作具体描写,但从作品的其他情节折射出的,仍然是农村的贫困和军阀战争的拉夫抢夺造成的动乱。而萧军小说《第三代》则描写了经济以外的政治性和社会性因素:帝国主义渗透下东北农村阶级压迫与反抗的激烈,以及反抗失败后的被迫离乡。经济的、政治的、社会的多种原因全面瓦解着乡村,逼迫农民走向城市。

然而,当时的中国除了上海等少数城市以外,大多数城市的工业化和城市化程度都很低,一般市民的工作和温饱尚难以解决,远不能吸纳那些来自乡下的农民。于是,来到城市谋生的农民遭遇到无法谋生、无处谋生的困境。吴组缃《栀子花》中的乡下人祥发抱着对城市赚取钱财的幻想来到北京,然而工作难找,只能当抄录的工作,而且这样简单的工作最后也难以为继。三四个月之中,他体验着“干枯,寂寞,孤凄,愁苦,压迫,恐慌”,城市既非乐土又浮躁喧嚣,生存压力大且心理紧张焦虑,远不如乡村那样使人内心安宁。王统照和萧军小说里的奚大有、汪大辫子等进城的农民——包括妇女和孩子,都普遍感受到城市的艰辛、凉薄和焦虑,始终无法适应和融入城市社会,无法真正认同和归依城市生活、城市人的行为和城市文明所代表的一切,在城市生活的紧张感、无力感和渺小感只能导致和加重对城市的厌倦和逃离之心。这样,由于始终无法在物质、经济与精神心理上适应城市生活,所以《山雨》里的奚大有、《栀子花》里的祥发、《第三代》的凌河村农民,丁玲小说《奔》里闯荡上海的湖南农民,最终都离开城市、重返故乡农村。萧军《第三代》写的凌河村农民在城市生活十年之后重返故乡时候,有一段对农民看到故乡时的动人场景和心理描写,这段描写透露出的,不仅是农民对故乡自然风物等“物质存在”的热爱、欣喜和怀恋,而且是对故乡代表的精神价值即乡村文明的热爱和认同,这热爱和认同的反面,折射出的是农民对城市及其文明的厌恶与拒斥。离乡—进城—回乡的人生模式和轨迹,就包含着对乡村与城市的生活选择和文化价值选择。

当然,不是所有进城的农民都返回农村,生活的复杂性也决定即使是农民也不一定都选择同样的人生道路和模式,20世纪30年代小说在这方面的描写也不尽相同。丁玲小说《奔》中写经济破产阴影下从乡下到上海谋生的农民,先来到都市的依然是“都市乡下人”,物质生活的极度贫困和心理的焦虑使他们如《乡心》里的农民一样,身在都市而心在故乡,做着返乡的打算和准备。而未到过城市的乡下农民则前赴后继地涌向上海。城市作为圆点不断地接纳和吐出农民,最终,总是有一些对城市绝望和无法忍受的农民返回故乡,也总是有一些农民作为外来者而留在都市。返回乡村的继续贫困,而留下来的则要继续忍受城市的艰辛、贫困和折磨,还要忍受乡情的折磨。乡村与城市都不是农民的天堂。

老舍的《骆驼祥子》里进城拉车的农民祥子,与大多数同时代文学作品里写的农民不一样的地方,在于他讨厌乡村而喜欢城市。即使在受到虎妞“假怀孕”恐吓而手足无措之际,祥子想的还是绝对不回乡下,宁可看守北海公园的白塔也不回农村当农民,不管受到多少城市的磨难,“忘本”的祥子选择的都是拒绝回农村。在中国现代文学中像祥子这样在乡村与城市的生活选择和价值选择上完全倾向后者的、原本是农民的人物形象,可以说独此一份。然而,小说的叙事表明,祥子的选择绝对是错误的和悲剧的。具有城市文明反思和批判意识的作家老舍,把祥子置身的、喜欢的北平都市及其文明形象化为“吃人魔窟”,是在政治、阶级、经济、身体、性爱等各个方面都存在吞噬乡下农民的各种“妖魔”的所在,拒绝回乡的祥子在这样的都市环境中,只能一步步被吞噬和牺牲,最后从人变成鬼。祥子的人生道路和结局,形象地揭示和预示了离乡进城的农民谋生的艰难、希望的虚无、毁灭的必然,在离乡进城的农民和都市及其文明之间,构制了一个命运和文化的寓言。

即便没有被城市同化和回到乡村,但在城市求生和磨难的经历,都市文明对人的精神灵魂的熏染和改造,使一些逃离城市回到乡村的农民,如《山雨》里的奚大有,在城市时心在故乡,回到乡下后,被城市生活和文明熏染过的他不复是那个纯粹的农民了,乡村世界在他的眼睛中也不再是记忆与想象中的乡村,城市生活使他厌烦,但真正回到以往的乡村生活,也使他无法忍受,重新离乡进城的选择将不可避免。

近代中国被迫的现代化造成的社会转型,由此造成的都市与乡村两级对立的社会与文明结构,就这样不断地冲击和撕裂着乡村与农民,不断地制造着他们的人生道路与精神心理的困惑与困境。只是由于生活本身的制约和作家视野与观察的限制,《山雨》及其他现代文学作品对此类生活内容和农民心理变化的描写,还显得不够丰厚。

上述的这些描写“农民工”的小说,可以看作是在现代文学发现农民,以及农民题材文学深入之后所出现的一种必然现象。但是,这些形象的塑造不够深入与丰富,没有构成一个形象系列且成为鲜明的文学史现象,也没有形成创作的潮流,为数不多的关于“农民工”形象的小说,主要是为了展现近代以来乡村经济的破败以及农民的破产,或者表达对城市文明的文化批判。

有些作品忽视了农村经济破产对人的冲击与影响,以及对乡村农民离乡进城的深刻原因的揭示和描写,如《骆驼祥子》。更多的作品则缺失对城市、城市生活和文化的内在描写,以及进城的农民作为外来者遭遇到的复杂境遇,在这样的境遇中和生活与文化的差异中,他们的复杂人生与心理,以及心理精神的嬗变。当然,这是历史与时代复杂因素造成的不足,对此不能苛求,同时,这不足也为后来的文学和文学史留下了空间。

在《山雨》和《栀子花》中,已经开始尝试把乡村人放到城市背景下考察其行为及心理状况。但这种尝试很快就被剧烈变化的社会背景所终结,对农村的叙事受社会状况的影响走上了另外一条道路。抗战的爆发使文艺作品不能再在对乡村肯定与否定的思维模式下运行,乡村在这样的社会背景下成为了民族抗战的舞台、战地与力量源泉。中国革命的道路是以农村包围城市,农村是社会舞台的中心,农民很快就成为了阶级、民族与历史的主体性力量,在乡村从事革命、抗战和创造历史的大业,在乡村可以大有作为而不必进城谋生。城市与乡村作为两种文明发展层次的差距暂时被社会现实抹平了,城市失去了对乡村的吸引力。乡村经济虽然依然在向谷底滑落,但却是躲避战争的最佳去处。所以乡村的经济衰退与没落的主题被反映农民抗战的主题所遮蔽与覆盖,农村比城市更具备由民族战争带来的政治、军事、文化和道德优势。在出现了《乡心》、《骆驼祥子》、《山雨》等描写“农民工”的小说之后,这一形象暂时消失于文学的视野。

从建国到20世纪80年代的30余年时间,农村人口向城市流动呈现出停滞状态。这种状况的出现有着复杂的社会因素,其中户籍制度的日益严密,阻遏了农民进城的道路。而建国以后文学对作为革命胜利根据地的农村的表达,延续了解放区文学的那种基本样式,对乡村的革命圣地与战地的辉煌历史记忆、对现实农村欢欣景象的浪漫主义想象和描绘,取代和遮蔽了对乡村落后的描写,乡村具备了与城市一样甚至超过城市的政治和道德优势。由此,建国后30年里并不缺乏农村题材作品,却缺少把乡村人置于城市的背景来考察,以此来观照中国城乡发展进程的叙事。缺乏现实中的客观对象,造成文学对“农民工”形象表现的一度欠缺。

20世纪80年代以来,中国城市化进程加速,逐渐拉大了与乡村的差距,这种差距在90年代后表现得更为明显,经济文化等各方面的两极差距,将中国社会分裂为两个不同样态的生存空间。与此同时,乡村社会在经过联产承包之初几年内的大发展之后日益呈现出停滞的发展态势,“在中国当代发展的情景下,农村成为她们想要挣脱和逃离的生死场,而不是希望的田野;希望空间、做‘人’的空间是城市。”[5]这种差距性对立产生了巨大的人口流动力量,同时,户籍制度在经济发展冲击下的松动也为人口流动提供了制度缝隙和通道,于是,农村人口不断流向城市,形成了波澜壮阔的农民工大潮,逃离乡村进入城市成为乡土世界普遍的人生模式和文明价值追求。

社会历史的变化再次为文学表现来自于乡村的“农民工”形象提供了丰富的源泉。早在20世纪80年代,江苏作家高晓声就在小说《陈奂生上城》里,通过农民陈奂生的视角,描写和表现了农民对城市既欣羡又恐惧的矛盾心理,一段城市生活的经历成为他骄傲和炫耀的资本。铁凝的《哦,香雪》则诗意地抒写了以火车、塑料文具盒和“北京话”代表的现代文明与都市文明对乡村少女巨大的吸引力,以及乡村少女——也是广大农民——对现代、对都市生活方式和文明的向往与追求。当民工潮汹涌澎湃、作为城市外来者的民工群体日益庞大并引发了诸多社会问题的时候,描写和展现在城乡对立的二元社会结构挤压下农民的离乡进城、城市遭遇和弃城返乡——农民在城乡之间跋涉转换的人生际遇和轨迹——成为当下文学的重要现象,甚至逐渐形成了一个以“农民工”为描写对象的小说潮流,“农民工”形象渐成系列且蕴涵丰富复杂,完善和接续了现代文学对“农民工”关注与同情的传统。

表现农民对城市及其文明的渴望和千方百计的进城行为,成为当下文学普遍的聚焦点。80年代刘庆邦的中篇小说《到城里去》似乎延续了铁凝小说的“母题”,小说里对城市充满强烈渴望的宋家银,虽然仅有一次匆匆的北京之行,但这并不妨碍她对城市的永恒向往。李铁的小说《城市里的一棵庄稼》中的农村姑娘崔喜为了能够进城费了一番心机,争取到了嫁给死了妻子、30多岁的宝东的机会,如愿地成为了一个城市人。身份的改变压抑了年轻的心灵与对真正爱情的渴望。王安忆的小说《富萍》中的农村姑娘富萍来到昔日望而生畏的城市,城市的新鲜也给她带来了很多的欣喜,渐渐地喜欢上了城市,并下决心留在城市。对城市的留恋成为富萍发生婚变并最终嫁给残疾人的根本原因。

然而进入并逐渐熟悉城市之后,他们发现这是一个相当陌生的世界,这里充斥了他们所不熟知也不习惯的、从生活方式到价值取向的各种陌生的人与事。在城市当中,这些“农民工”不仅要承受生理、安全、人格、发展等各个层次的需要被压抑而无法实现的焦虑,而且由乡村进入城市文化背景的转换,更使他们感受到了剧烈的心理与生活方式和文明价值的冲击。荆永鸣的中篇小说《北京候鸟》中把离乡进城的农民比作迁徙的候鸟,为了生存而迁徙到可以挣得生存资源的都市。但与候鸟不一样的是,农民工对都市的环境、都市文化却不能很快适应,甚至是长时期不能适应。因此,像现代文学史上描写的一些农民在城市闯荡之后又选择回乡一样,当下的“农民工”小说当中,不仅描写农民的城市渴望和千方百计的离乡进城行为,以及其在城市的生活状态与精神状态,也描写和关照他们作为外乡人在城市生活的尴尬和厌倦下的离城返乡行为,出现了众多返乡者形象,如焦祖尧(《归去》),候赛寅(《娘家侄儿候赛寅》),金小平(《蒙娜丽莎的微笑》),杨青(《上海一夜》),许子慧(《异乡》),刘小丫(《紫蔷薇影楼》),等等。当初,在逃离乡土的道路上他们义无反顾,现在,对城市的难以适应和心理焦虑导致他们结伴返乡。“锦城虽云乐,不如早还家”,“不如归”成为他们心灵共振的思乡曲和现实行为选择,也是他们的文明价值选择,他们的还乡行为实质是以行动书写了当代中国农民的“归去来辞”。

从离乡进城到弃城回归,他们似乎走了一个圆圈,但事情并不如此简单。城市生涯及其代表的现代文明,尽管对他们的谋生、身份和心理都造成了压力与焦虑,全身心地受到城市的整体性伤害,但正如历史的进步往往通过“恶”来开辟前进道路、恶是历史发展的动力且最终能够转化为“善”一样,城市生涯及城市代表和拥有的文明对来自于乡村的农民,以农民所感受到的痛苦的方式对他们进行了潜移默化的启蒙,让他们体验城市生活压力的同时也体验了城市的五彩缤纷,发达繁华,以及这一切所包含的现代文明的价值和力量。一旦再次回到乡村世界的时候,他们会忘却城市给他们造成的焦虑和伤害,忘却“城市之恶”,城市的“恶之花”在他们脱离城市返回乡村的时候转化为现代文明的灿烂与绚丽,成为他们难忘的记忆。因此,他们看待乡村世界的视角发生了连他们自己都没有想到的变化:以城市生活和文明为坐标和“榜样”,对自己曾经生活的乡村具有了居高临下的“俯视”和洞观,“目视”和眼光里包含和积淀着城市及其文明的内涵和色彩。由是,这些在城市里被看作“外来者”的乡下人,在返乡之后,却又变成了乡村世界的外来者和“他者”,曾经熟悉的一切在另外一种眼光的注视下都今非昔比,与感觉和想象、与乡恋和乡情记忆中的故乡“错位”和变异,模样、味道和目视的一切都在表明故乡已经“流传”和“流失”,就像现代文学史上闻一多等诗人怀抱浓浓思乡爱国之情回到祖国后却发现“这不是我的祖国”一样,从城市返乡的农民发现,现实故乡已非乡情思念中的故乡,差距和错位使他们感到了一种米兰·昆德拉(Milan Kundera)似的存在境遇:生活在别处,故乡在“远方”。由此,被城市熏染和过滤的眼睛已经看不到故乡的温情与亮色,为城市所摧残的心灵在乡村故乡非但不能得到应有的安慰,反而使心灵受到落后造成的屈辱感与“隔膜”感的折磨,从而促使他们生发出更强烈的乡村逃离之念。罗伟章的长篇小说《我们的路》里表达的,正是《山雨》中奚大有返乡后的现实感受和心理感受,并促使他们在失望和厌倦后再次逃离经济停滞、文化“落后”、亲情退色、伦理畸形的乡村故乡。

那些没有“逃离”而是“顽强”地留在城市的农民,有些在生存的艰难、精神的苦恼、人格的歧视乃至身心屡遭蹂躏等导致梦想破灭后,像当年老舍笔下的骆驼祥子一样,终于变得人格扭曲、身心堕落——他们不再相信靠辛勤和踏实的劳动能改变生活,能改变自己在城市的形象和待遇,能真正融入和征服城市。尤凤伟的长篇小说《泥鳅》里的主人公国瑞是一个有高中文化程度的农村青年,不甘心几代农民面朝黄土背朝天的乡村命运,来到城市寻找机会。在城市谋生的过程中,国瑞的身心在城市的磨砺下越来越远离其本性的淳朴善良,最终被毁灭。国瑞的悲剧在于他被城市迷失了自我和本性(这一点也与骆驼祥子相似),过于放纵自己的欲望,在被设计好的圈套里,只能越陷越深,最终像大象脚下的蚂蚁一样,被无情、充满阴谋的城市大象踩死和碾碎,身体与梦想都被毁灭。还有一些“外来者”在城市压力与歧视导致心理发生扭曲和变化后,选择了另一条“征服”城市的道路和方式——对城市进行破坏、对抗和报复。蔡毅江(《泥鳅》)、老六(《一个谜面有几个谜底》)、远子(《怀念一个没有去过的地方》)等作品里描写的农民工,他们对城市的抗拒与报复心理既来自于城市对自己的歧视和冷遇而他们不甘于此,城市的排斥与压抑激发了他们向城市报复的欲望,也来自于城市人与乡村人之间深深的隔膜。不论是在物质生活层面还是在精神生活方面,城市人与乡下人都不在同一个层面,从而造成他们之间的差距和几乎无法泯灭的鸿沟,这种差距和鸿沟导致双方无法进行现实的与精神的平等交流和对话。来自乡村的农民工感受到他们既是物质上的贫困者,又是人格和身份上的“下等人”或边缘人,更是无法纳入城市语言和话语的“失语者”。这样的心理落差导致部分人的心理扭曲后,只能选择破坏性的对抗与报复。而这样的对抗和报复流露出的是恶向发展的草根意识和流民乃至“流寇”意识,不具有任何文明提升的价值和意义,也无助于真正改变他们的生活和命运,相反,都只会使他们的物质现实生存和精神心理趋向更加“劣化”和恶化,加重了他们的边缘地位和悲剧命运。可是他们自己无法意识到这一点,在自以为正确而实质是错误的报复道路上,他们其实根本报复不了城市而只能毁灭自己。这才是真正的悲剧所在。

逃离乡土来到城市世界,体验着生存需要无法满足以及身份认同和文化认同的焦虑,然后或者全身而退返回乡村世界,或者在所谓的征服、对抗和报复城市的行为中被城市毁灭和吞噬,这构成了当下“农民工”小说的叙事模式和人物形象的城市历程。在这样的“城市历险记”中,这些既是城市外来者又成为故乡“异乡人”的农民,陷于生存的与文明的尴尬之境,感受着无地生存的焦虑。古代中国的农民,往往是在土地兼并严重、人地矛盾紧张造成失去土地后被迫背井离乡,转为流民,流民是一种迫不得已的无奈选择。一旦社会安定下来,统治者的国策往往是尽快地使流民回到农村,重新成为被束缚于土地的农民,流民自己也迫切希望回到乡村,扎根故土。所以在中国的文字里,有土地并在田间劳作的人称为“甿”(meng),没有土地“自彼来此之民曰氓”,“野民曰氓”(meng)。当下小说里描绘的这批农民,恰恰经历了一种由“甿”到“氓”的变化过程,成为不断“自彼来此”、由此到彼、游走和迁徙于乡村与城市之间的“候鸟”,在无根的漂泊中希望找到而又无法找到安心安身的现实家园和精神家园。

与现代文学对奔波于城市与乡村的农民形象的描写相比,当下表现来自于乡村的“农民工”小说中,就人物形象而言出现了一个鲜明而突出的变化,那就是:一批进入城市的乡村女性形象及其城市境遇和遭际,进入作家和文学的视野,她们的数量之多、形象和遭遇之复杂,成为表现农民工文学的显著特色或症候,而这与社会现实中庞大的进入城市的农民群体中女性占了相当的比重,具有直接关系。现代文学里也有表现乡村妇女背井离乡进城谋生的叙事,如沈从文的《丈夫》、萧军的《第三代》和萧红的《生死场》等。不过,就总体而言,这类女性形象一是数量较少,二是对它们离乡进城的动机和原因的揭示较为简单。《丈夫》里的“无名”妻子是因为“贫穷”和“风习”进城为娼,《第三代》里的屏翠作为妻子和孩子的母亲,是在家乡农民与地主的斗争失败后被动地跟随着丈夫和家人背井离乡,《生死场》里的乡村妇女金枝是在民族敌人入侵、当义勇军的丈夫战死、乡村无法生存和立足后被迫进城,一言以蔽之曰:经济贫穷、阶级和民族压迫造成的农村动荡驱使乡村妇女不情愿地离开故土。而丈夫的要求、城市生活的艰难和屈辱以及对乡村和家园的眷恋,又无一例外地使她们最后离开城市返回乡村。形象、原因和人生轨迹都显得相对单色。与此相反,当下文学对这类女性的表现,不论是数量、内涵和人生道路及其结局的揭示,都要丰富和复杂得多。

在乡村社会中,由于生产方式、生活方式的限制和传统观念的影响,女性实际上处于弱势和边缘地位。相反,“相较于乡村而言,城市的文化特征无疑是更为女性化的,它对于体力绝对依赖的摆脱,在相当程度上给女性提供了同男性平等的契机。”[6]所以,当社会的发展为农民提供了在城市生活的机遇的时候,尽管进城是一种未知的冒险,但乡村女性对城市的渴望和逃离乡村的愿望,丝毫不亚于男性,甚至有过之而无不及。“当夏娃们开始告别乡村时,他们不是在逃离自己的伊甸园,而是要去寻找自己的伊甸园”[6],女性进入城市改变自己的存在处境的渴望,不仅来自于经济物质,也来自于追求真正的平等和自我价值实现的“人性”和人格诉求,当然,也不排除个别人的虚荣心理——进入城市或城市生活标志着身份、地位和精神心理上的优势。当下小说对这一“历史大趋势”进行了敏锐的捕捉和呈现,并且更进一步地摹写出乡村女性在进城道路上的主动积极乃至偏执——20世纪上半叶丁玲的小说《阿毛姑娘》就表现出乡村女性阿毛的这种偏执。梁晓声小说《荒弃的家园》里17岁的乡村少女芊子,外出打工回来探亲的小姐妹的时髦见识对她产生了强烈的刺激和影响,由此而产生的对城市生活的盲目向往和欣羡,已经成为一种病态,这病态逐步扭曲了她的人性,使一个原本善良的乡村少女变善为恶,为了能够进城而丧心病狂地对瘫痪在床、拖累自己无法进城的亲生母亲由厌烦、打骂到最后将其置于死地。对城市的追求竟如此扭曲人性,城市的魅力和对之的向往,竟导致乡村少女泯灭亲情走向血腥,导致乡村以血缘家族为纽带的伦理道德的退化和崩塌,这种极端化的文学描写折射出的是历史大潮对部分乡村女性、对乡村社会秩序和伦理影响的巨大、复杂和可怕。

在乡村生活中,女性的性别因素使她们处于劣势和弱势,进入城市,与男性“农民工”相比,性别因素在就业、谋生和报酬等方面依然处于劣势。城市生活对单纯体力依赖的摆脱、城市文明本质上的有利于妇女解放人格独立的功能,主要是对城市女性而言。对赤手空拳来到城市的乡村女性而言,由于不具有政治、经济、文化、知识、资源和地域的优越性,因此,她们来到城市后的就业、谋生和发展,面临着相当严酷的环境和压力,生存竞争中的劣势和屡受打击,无情地粉碎了她们的城市梦幻。在这种情形下,城市生活的严峻和不甘于理想破灭的一些乡村女性,力图重新发现和寻找自己的优势,掌握进入和征服城市的资源和筹码,由是,严酷的城市逼使她们“发现”了自己的性别和身体的市场价值与可资依仗的优势。“在男性的乡村那里,诚实和劳作构成了全部生活简单而又本真的逻辑;但在女性的城市那里,计谋与享乐使生活的逻辑变得复杂且又浮华。”[6]现代化、城市化在促进经济、物质和文化的巨大发展的同时,也产生了一系列的“城市问题”,其中,对需求和欲望的不断刺激与膨胀,使城市成为超越需求无穷扩大的“欲望空间”,在这一空间里,高楼大厦、汽车服装等与妖艳苗条的女性身体,都成为城市欲望的对象、象征和都市叙事的组成部分,成为客体化、符号化和商品化的都市风的标志。现代文学史上的新感觉派,就把女性身体作为都市构成和都市欲望的象征,不论主动还是被迫,女性都被编织进都市漩涡和欲望叙事里。当代的中国城市的性质和功能当然与过去迥然有别,然而既然处于现代化和市场化的进程中,现实中又确然存在着巨大的城乡差别和包括女性在内的大量农民的涌入城市,因此进入城市的部分乡村女性在利益攫取下对身体资源的利用以获得城市生存的资源,就成为在所难免的现象。英国19世纪小说《德伯家的苔丝》,日本现代的电影《望乡》、《野麦岭》等,都描写过工业化和现代化过程中来自乡村的女性的身体牺牲与堕落,这似乎成为现代化过程中的普遍现象和文学的共鸣性主题。因此,中国的当下小说势所难免地描写了面临巨大生存压力的女性“农民工”以身体堕落为代价满足自己的城市生存需要和城市刺激起的欲望要求。

在这些小说中,进入城市谋生和谋梦的乡村女性的身体堕落的叙事,首先包含和传达着对都市的文明及其价值的社会性与道德性的批判与谴责。这些作品在现实的层面明晰地表达了作家对城市使乡村女性“堕落为娼”现象的文学与道德批判的诉求与激情,在象征的层面表达了城市“魔窟”与地狱的意义——这也与现代文学史上老舍、沈从文的都市“妖魔化”叙事暗合相通。其次,在这样的描写与批判中,又透射出超越表面的都市道德批判的复杂内涵与意义。在乡村女性的城市谋生叙事转化为女性的身体堕落叙事的焦点转移中,堕落的意义也发生了转移:商品化和欲望化的城市需求,造成了乡村女性的身体堕落和性资源的出售,但这种堕落和出售既是被动的,也是主动的——是为了在城市生存和生存得更好而被迫主动地发现和开掘自己的资源与优势,此种自我选择行为又具有了符合经济理性和市场理性的合理性,以及由生存至上性带来的超越道德的合理性(当然未必具有合法性)。因此,当下的部分描写乡村女性城市堕落的作品里,堕落的被迫性与主动性和合理性的纠缠,使得女性堕落的身体叙事并非都呈现出复杂的意义——既强化和加重了乡村女性城市堕落的悲剧性,她们利用身体资源换取城市生存的行为越是主动和自觉,其客观的悲剧性就越大,同时,也弱化和减低了身体堕落的悲剧性,因为这是乡村女性与城市博弈的惟一资源和资本,是进入和融入都市实现城市梦想的无奈中的主动牺牲,带有某种无奈性和悲壮性。这样的描写反映出作家不是站在纯粹的伦理道德的立场上简单地批判身体的堕落,而是从生存正义的层面描写堕落的合理性和无奈性,体现了当下作家在思考和描写这一现象时的超道德关怀和对“合理”的经济与市场理性、对由此构成的都市文明和价值的复杂思考。

这样的复杂性和“去悲剧性”,还表现在对女性“农民工”身体堕落中的灵肉分离的叙事里。这是一种不乏美化与理想化的描写——农村女性堕落和牺牲的只是身体,这是进入城市的必然代价,而灵魂与精神并没有被征服和出卖。邓刚的中篇小说《桑拿》中来自乡下的漂亮姑娘小琴在一家洗浴中心做按摩小姐,虽然身为按摩小姐,但她一直守身如玉。虽然小琴终究没有逃脱城市社会黑老大陆老板的魔爪,失去了身体的纯洁性,但这种吞噬和堕落是被迫的而不是主动的。邓一光的短篇小说《做天堂里的人》中的姐弟两人父母双亡投奔叔叔来到城市,为了生计和照顾患了艾滋病的弟弟,姐姐只能依靠出卖身体赚钱。这种赚钱的方式固然是不道德的,但在生存的大道德面前,伦理的道德是苍白无力的,因此,姐姐的堕落被叔叔婶婶以及周围人所接受,姐姐自己身体的堕落却显现出自我牺牲和利他精神的高贵,隐含着“受难圣母”的类宗教和文化原型意义。还有一些进城的乡村女性用身体来与城市博弈所希望赢得的并不仅仅限于金钱,她们还希望得到城市人的人格认可与情感认同,希望得到精神上的平等与尊严。金钱只意味着她们在城市立足的资本和物质资源,要真正地融入城市、成为城市人还必须要通过与城市人的联姻才能完成身份的与人格价值的转换。《二的》(项小米)中的小白在进入城市家庭做保姆之后改变了最初进城的那种干活挣钱的简单想法,她对城市越来越认同的同时,也产生了越来越多的想法,不希望只是身体的付出和金钱的回报,还希望情感的回应,希望得到正常女性应该具有的东西。这种在以身体和性别为代价追求城市生活的资源和筹码的同时,又希冀得到城市异性情感的满足和回报的奢求,折射出她们情感世界的相对单纯与纯洁——她们一厢情愿地将堕落的身体与真挚的情感分离,认为身体的堕落并不妨碍情感的纯洁,这构成了她们内心世界的单向和面对复杂都市世界时包含着简单的质朴——不管身体如何堕落,她们的内心世界当中依然还会有纯真的情感。《傻女香香》中的香香,《城市里的一个庄稼》中的崔喜,《一个谜面有几个谜底》中的王梅,都在奉献身体的同时希图得到精神与情感的补偿。但是,这毕竟只是女性“农民工”的一厢情愿,对这些来到都市“出售”身体的乡村女性而言,城市只看重她们身体的“使用价值”,而拒绝承认、接受和尊重她们的精神与人格价值,只把她们当作没有“主体”性的欲望化客体和工具,而拒绝接受和认同她们作为灵肉俱有的人性价值,拒绝和压抑着她们的情感诉求。这样的叙事深刻地揭示出欲望化都市对乡村女性更大的更内在的贬低、歧视与压抑。同时,进城的乡村女性在尝试了精神和情感追求的失败与痛苦之后,为了迎合城市和立足城市,她们只能放弃情感而奉献身体,只好遮蔽与压抑自己真实的情感世界,将身体与情感的归属进行分离,进行自我的“非人化”和工具化的心理与行为的转型。傻女香香的怅然若失,崔喜的去留两难,王梅的痛苦选择等,都表明她们在进入城市后痛苦地懂得了城市的狰狞残酷与自我的实际价值——只把身体像祭品一样奉献给城市,将自己真实的爱憎放在一边,因为城市并不接受和需要她们的精神与情感,并没有为她们提供两全其美的选择。如此的自我认识和心理行为裂变,同样深刻地表现出“农民工”尤其是乡村女性在追求城市文明、融入城市生活过程中代价与牺牲的巨大。

更可悲可怕的是,为了满足生存需要和城市梦想,乡村女性在城市的被迫堕落或主动堕落的过程中,其个体的身体、情感和心理道德上是蒙受着痛苦与牺牲的。然而,她们的“都市故事”里的痛苦与代价不仅被都市人所漠视和无视,也被她们所来自的土地和乡村故乡所忽视,甚至被“正向”地理解为合理的“价码”。陈应松的短篇小说《归来·人瑞》就通过乡村人的口说出了这一事实:“桃花峪有二十几个妮子长梅疮,就是梅毒,没了生育,可人家楼房都做起来了,富裕村哪,哪像咱们这儿!后山樟树坪穷死了。可去年死了八个,挖媒的,瓦斯爆炸,一下子竟把全村的人均收入提高了一千多块,为啥,山西那边矿上赔的么……要奋斗就会有牺牲……”在以摆脱贫困为最大目标的乡村世界看来,为了富裕而牺牲肉体甚至牺牲道德是值价的。这样的堕落观、牺牲观和发展观,反映了畸形理解的市场经济和富裕诉求对农村的道德、伦理、风俗、人性的全面瓦解与摧毁,也反讽地揭示了长期的城乡差距的鸿沟所造成的贫困的最大恶果——培育了原本朴素的乡村世界和农民的逆向价值和心理:笑贫不笑娼成为普遍的共识和新的道德伦理准则,成为沈从文小说《丈夫》里所说的农村不与道德相悖的“习惯”,由此,乡村女性在城市出卖身体就是一种合理的行为和乡村女性为自己和家族“翻身”而做出的值得赞赏和欣羡的选择。也由此,女性“农民工”身体堕落的无奈性与实现自己城市梦想的“自主性”选择,个体意义上的自我牺牲的悲剧性与拯救家族实现富裕的悲壮性和崇高性,在城市堕落的“失德”和村落社会对之没有任何道德评价的推崇和效法,都包容和杂糅在乡村女性身体堕落的叙事中,使得乡村女性在城市堕落的身体和行为成为包蕴广泛复杂的“能指”符号,从中可以延伸的所指意义远非一般的历史评价和道德评价所能概括。

在百年中国文学中,像当下“农民工”小说这样大规模地对中国社会巨大转型时期进入城市的乡村女性进行形象塑造和命运描写,可以说是空前的,凸显出当下文学对20世纪30年代左翼文学关注底层民众传统的继承和发扬。如果说在“农民工”小说中,中国乡村女性与乡村男性一样在时代大潮下抛别乡村走入都市,成为等值的城市民工和城市文明的创造者,这显示出历史之手在善恶纠缠中对妇女解放和男女平等的推动力和助力作用,因为大批乡村妇女进入城市,对广大农村妇女的社会化和现代文明化具有值得肯定的意义。当下小说在城市社会的背景下,通过对乡村女性在城市的被工具化、欲望化和客体化存在的揭示,以及她们依然被压抑的性别地位和由此造成的心理与情感的焦虑,展现了作为农民工的乡村女性复杂的命运图景,其价值和意义远非一般的历史评价和道德评价所能涵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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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当代文学视野中的“农民工”形象与叙事_农民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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