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人才外流现象的反思与对策,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人才外流论文,对策论文,现象论文,我国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自改革开放以来,以出国留学为主要方式的人才外流逐年增加,规模不断扩大,且回流比例较低。这使得一部分人深为忧虑,认为这种脑流失将影响中国的科技力量成长和21世纪发展前景。一些媒体也不断披露了我国人才外流情况,惊呼“失血”严重。如据《瞭望》周刊1999年第二期报道,1978年至1997 年, 中国各类出国留学生累计29.3万人,其中国家公派约4.7万人,单位公派约9.2万人,自费留学生约15.4万人,只有9.6万人回国。这表明, 中国留学生目前还有三分之二在国外继续深造或在谋职,他们中的一半人是在美国。在北京大学,1998年,本校各系共有600名本科毕业生申请自费出国留学, 分别占物理系、化学系、生物系本科毕业生的50%、35%、32%。由此,有人戏称北大是在“为国外办大学”。由于有三分之二留学生暂不回来,国内中青年优秀拔尖人才的匮乏也日益显现。1997年,教育部所属高校的博士生导师,88%的年龄已在56岁以上,其中北京大学400 余名博士生导师的平均年龄超过了62岁,首都高校有29位中科院院士的平均年龄超过了70岁。科研人才呈现青黄不接状况。一些相关的行政部门也采取了相应的限制性措施,对人才外流加以限制。如何认识中国目前的人才外流?在全球化趋势下如何采取趋利避害的措施使人才流动化害为利?这是一个较为突出的现实问题。
一、对我国人才外流现状的基本认识
如何认识中国目前的人才外流?笔者在这里提出三个判断,并以此为基础,提出我国对人才外流现象的对策和措施。
判断之一:以中国的人口规模,目前的人才外流现象并非十分严重。人才从发展中国家流向发达国家是一种普遍趋势,并非中国所独有的现象。据不完全统计,自1978年以来,中国大陆赴海外留学人员近30万,其中赴美人员约16万,平均下来,每年外出人数约1.5万人。 留学人员中,学成回国的总比例约为三分之一,其中赴美后回国的比例稍低,约为五分之一。应该说,这个规模并不算太大。目前全国每年大学招生人数近百万,相对而言,2—3%的学生赴外留学并不算过多。从另一个角度来看,目前,美国大学每年吸引本土以外学生40余万,以中国人员占世界人口比例而言,每年2—3万人赴美求学,所占比例,不能说是过高。再如台湾,在60—70年代,赴美求学及迁入美国的科技人员人数比例较之大陆高得多,仅1967年一年,就高达2000余人,及至90年代,台湾向美国移民人数比例仍远高于大陆。因此,尽管我们经常看到和听到一些关于人才严重外流的数据和消息(如某著名高校某年级某班学生几乎全部外流之类),但从总体上看,中国的人才外流仍然处于一种正常水平,并非严重到“失血”的地步。整体上看,更没有到因为人才外流而造成相关人才短缺的地步。
判断之二:中国的人才外流的原因,除了发达国家所固有的巨大吸引力之外,人才的相对堆积、使用效率不高也是一种重要的推动性力量。尽管从科技人员的比例来看,高素质人才仍处于稀缺状况,但中国较高素质人才的绝对数量却较为庞大,而且这些人才分布过于堆积于一些科研机构及管理部门。在缺乏流动性和刺激性激励机制的状况下,相当比例的科技人员感到学非所用或其潜能远未发挥出来,生平所学没有表现出应有的价值,英雄无用武之地。相反,海外的优裕生活条件和充满挑战性的工作环境使得他们在有机会外流时毫不犹豫作出选择,以实现自身价值。此外,复杂的人际关系、落后的工作环境、僵硬的劳动制度成为人才外流的“推”的因素。
判断之三:在全球化趋势之下,一定规模人才外流,对中国来说很可能是一种追踪世界科技潮流、发展自己力量的有效途径,其积极意义值得肯定和充分利用。首先,总有一部分外流科技英才在祖国的召唤下回国服务,他们在国家建设和科技发展方面起到了中流砥柱作用。人们不会忘记钱学森、邓稼先等,这些大师级科学家就是在国外求学和工作过程中成长起来,并在回国后的工作中作出巨大贡献的。改革开放后,一大批留学回国人员成为相关学科的学术带头人就充分说明,让一部分科技人员走出国门,追踪世界科技发展潮流是十分必要的,是缩短与发达国家差距的一个有效途径。其次,客观地讲,国内科技教学工作的软硬环境与先进国家还存在较大差距,让一部分学界精英留学国外甚至参加工作,可以利用其优越条件来发挥我们的聪明才智,也是一种捷径。迄今为止,共有6名华裔科学家荣获诺贝尔奖, 为人类科学事业作出了巨大贡献,也为中华民族赢得了巨大荣誉。他们中既有在大陆求学后留美的,也有在香港和台湾就读后赴美发展的。最后,也是最为重要的是,即使外流科技人员滞留外国,他们同样可以同回国人员一样,为国家建设和发展作出自己的贡献。在当今时代,信息传递和传播出现了新的革命方式,科技人员并非一定要本人回国才能为国效力,相反,他们可以利用其优越条件在信息交流、人才培养等方面起到回国后所不能起的作用。可以说,从这个意义上讲,“人才外流”之说只是一种表现现象,不足以准确涵盖当今条件下的跨国人才流动的全部内涵。简言之,现今条件下的人才外流,不再是彼得我失的零和竞局,而有可能形成流出方和流入方双赢的局面。
二、我国人才外流问题的对策
基于以上分析,对于目前我国人才外流的现状及相关政策进行战略思考实有必要。笔者以为,至少我们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让人才跨国流动化弊为利。
其一,积极深化劳动人事制度改革,造就国内人才合理流动的大环境、大气候,以提高科技人才使用效率,树立其成就感,以减轻其外流动因。对许多发展中国家人口外流的实证研究表明,国内人口流动与跨国人员流动之间存在一定的因果关系。就中国目前的科技人才流动问题而言,极低的人才流动性往往是部分人才抓住机会流往国外的原因之一。如前所述,相当多的高素质人才被认为在目前劳动就业体制下未能充分发挥其潜能,而人才在合法情形下的自由流动至今仍难以实现。这是许多科技人才对于国内与国外(主要是发达国家)工作环境感受最深之处。目前中国高素质人才主要集中于科研机构、大专院校、行政管理机关,这些部门正是所谓“事业单位”,是劳动人事制度改革相对滞后的部门。因此,进一步深化改革,发育与完善人才市场,形成法律规范下的人才流动机制,将是提高人才使用效率,减轻人才外流推动力的重要途径。
其二,对目前普遍实行的所谓抵押、保证风险金之类的限制和预防性措施有必要进行再认识。应该看到,相当多的事业机关,一方面出现了人才堆积使用效率不高的现象,另一方面又苦于软硬条件差距,无法追踪了解国外最新科技发展状况。在此情形下,以所谓培养费、保证金之类来限制人才外流,我个人认为实在有害无益(因为区区数万元,对个人来说不是一个小数目,但对单位和国家而言无所补益,且并未真正收回所谓人才培养成本)。外流人才的回流或以多种方式与母国(或原单位)联系、交流、合作,其产生的社会经济效益远远大于区区万元之数。实在没有必要为蝇头小利而自断后路。留学生滞留不归,首先是因为国内缺乏相应工作环境。这里指的工作环境,既指硬环境,如工作条件、科研设备、技术手段等,又指软环境,如人事关系等。其次,是因为目前发达国家与我国在生活条件方面还存在十分悬殊的差距,以一般技术人员所得为例,在美国,博士毕业后获4—5万美元年薪不成问题,热门专业还可更高,这个水平比国内几乎要高出20倍。十年二十年寒窗苦读的经历,使得经济大潮中的科技英才们难以割舍优裕的工作生活条件。至于所谓政治因素而导致人才滞留不归,则是十分次要的问题。对于这一点,即使是有某种偏见的研究者也不得不承认。
其三,积极推动教育体制改革,建立以需求为导向,以市场机制为基础的人才培养模式,确立人才个人或其家庭在自身发展和成才过程中的中心地位,使人才自由流动真正成为可能。目前,反对和阻止人才外流的重要理由之一是,单位或国家为人才培养付出了巨大成本,人才外流是单位和国家的重大损失。试设想如果人力资本形成过程中形成以人才本人或其家庭为投资主体的格局,则目前阻碍人才流动的理由就不复存在。在讨论教育体制改革时,许多人认为高等教育不能“市场化”,需要国家以特殊政策来扶持。事实上,高等教育作为培养人才的特殊产业,无疑需要政府在政策措施上予以倾斜,但这并不与学校本身以企业模式办学相冲突。以企业模式办学,可极大地推动社会力量参与和投资教育产业,改变目前存在的办学效率低下的弊病。以近年来高校收取学费一事为例,许多人认为目前仅收取部分培养费就使得相当多家庭难以承受,如果完全市场化,将使一大批有望成为栋梁之才的学生被拒之门外。但实际上,如果把高校视为企业的话,它必须千方百计保证其产品(人才)的市场品质以满足需求,而高品质的产品又会使企业(高校)获得生产出这些产品的必要资源(即社会回报),使之尽可能搜求潜在的可造之才,并提供相应的培养条件。以美国哈佛大学为例,由于历史悠久,哈佛多年被评为全美综合性大学第一,学校声望如日中天。尽管其学费高昂,几乎是公立学校数倍,但人们仍趋之若鹜,每年招生与报名的人数之比为1 ∶10 左右。 在美国, 哈佛是为数不多的实行needblind admission大学政策的学校之一。 即学校看的是学生的本质与潜能,而非其支付学费的能力。为了帮助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学校提供各类奖学金、贷学金、勤工俭学机会。如在1995年,哈佛大学为其本科生提供奖学金近4700万美元、贷款2100万美元、工作机会价值800 万美元,共计近7600万美元,人均近1.9万美元。有近45 %的学生享受奖学金,人均约1.3万美元,有的学生甚至100%地依赖这些资助完成学业。多种助学措施使得大批才华横溢的青年得以进入这座名校,而名校的高素质人才又为学校赢得巨大声誉,罗致巨额支助,使学校财政收支处于良性循环状况。相形之下,国内大学仍过分依赖于国家财政拨款,人才成长几乎仍旧是国家包下来的模式,这一方面造成了人才培养的效率低下,不适应社会需求,另一方面又为人才流动造成障碍(因为作为人力资本的投资者,它希望获得回报,当人才流动时,国家和单位收取所谓赔偿费和风险金似乎是理所当然的)。只有在人才本身成为人力资本投资主体时,人才流动的障碍才能清除,人才培养机构(国家和单位)才能实现良性运转而不至于阻止人才流动。
其四,充分认识和利用滞留国外科技人员的力量,采取灵活多样的方式,使他们人未回国却能为国服务,架设起科技交流、人才培养、经贸往来的桥梁。吸引外流科技精英回国服务固然重要,在国内软硬环境还不够完善的情形下,采取多种灵活方式让滞留国外人员有机会为国服务,这或许比他们在不具备条件下回国工作更有实际价值。我们不应以一个留学海外人才是否回国服务来作为衡量其对国家作出贡献的唯一(甚至是重要)标准,须知这批高素质人才在海外立足和发展殊不容易,须付出超出常人的努力,尽管他们暂时没能回国,但对祖国的眷恋之情和渴望发挥自己聪明才智的热情并不消减。他们利用海外优越条件追踪各学科发展,如果我们能与之建立起灵活多样的交流渠道,则显然是一种极具价值的回报,丝毫不逊色于他们回国所作贡献。
简言之,在当今中国的人才跨国流动问题上,我们应该具有长远眼光,采取的政策是提高利用效率,鼓励合作交流,拓宽联系渠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