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随着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在结合近年来建筑工程在施工现场的起重机械相关设备安装监督管理工作,对建筑工程现场起重机械在使用过程中常见的安全问题进行分析。
关键词:工程建筑;施工管理;起重机械;对策措施
前言:随着当前建筑施工的规模不断发展壮大,施工现在需要承担水平与垂直两个层面 的物料运输工作 的起重机械所起到的作用也日益重要,是提升生产效率、降低建筑工程劳动强度的关键手段。因为建筑施工起重机械在工程施工现场容易引发安全事故且频率较高,也是重大事故易发点,致使施工现场安全使用起重机械成为施工安全工作当中不可忽视的重要部分。
1.建筑施工起重机械安全使用常见问题
1.1 执行产权备案和准人制度不严格:在工程中安装和使用未办理产 权备案的塔吊、施工外用电梯、物料提升机等建筑施工起重机械的现 象较为突出。产权单位未建立设备的技术档案,导致一些来路不明、归属不清以及报废过期的设备仍在使用。
1.2 租赁、装拆、维护保养合同管理不完善。合同版本不统一;合同未经相关人员签字并加盖公章:租赁合同未清晰列出租赁具体内容 以及安全责任;安装(或顶升、拆卸)合同未清晰约定安全责任及作业 内容;维护保养合同未明确负责单位和维护保养标准。
1.3 安装、顶升或拆卸等作业行为过程的监管不力。作业单位不具有 相应的资质,作业人员未持证上岗;专业承包单位未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和对作业人员进行技术交底:施工总承包、监理单位未认真审核专业承包单位资质以及从业人员资格。
1.4 挂靠情况严重,个别单位提供挂靠服务,只收费,不管理,导致 现场作业人员与资料上的人员严重不符。建筑起重机械设备的实体存 在问题,如构件问连接不牢固、高空坠落和物体打击隐患、电气安全 及杆件质量等。
1.5维护保养流于形式,没有具体相应专业的技术人员对设备进行维 护保养。往往是由司机做一些日常简单的维护保养,由司机一个人填 写相关资料,从而造成设备运行存在安全隐患。
2.施工现场的设备管理情况混乱
2.1 设备管理的制度不够健全:在建筑工程的施工过程当中,对于施工现场的设备管理相关工作一些企业不够重视,关于设备的管理、使用、保养、维修等都没有指派专人进行直接负责,没有形成有效管理制度,无法做到真正意义上的预防性管理与安全使用,通常是在使用过程中出现各种问题,进而导致停工检修,耽误工期。特定情况下还容易产生重大事故,造成不堪设想的后果。对于设备参与施工的各个
环节,包括进场、安装调试、维护与使用、修理与拆卸以及运输等都需要做到责任到人,确保安全。
2.2 安全管理的意识相对较薄弱:在施工过程中,操作人员疲劳作业及酒后作业的现象也时常发生,安全意识和工作责任心相对缺乏。个别的机械设备出现超负荷或带病作业,在使用前后安全防护相关工作也不够到位,相应的防护措施在可靠性上也相对较差。工程的施工现场通常存在着一些机械使用人员不能完全掌握机械性能的情况,在塔机吊臂上采用三组六根钢丝绳作为拉索,一定程度上违背力学的原理,为工程施工埋下了安全隐患。
2.3 操作维护水平还有待提高:施工设备的使用和管理人员需对设备情况进行熟悉,对设备原理、用途、性能、构造、操作、保养、维修 以及故障排除方面的内容与知识进行全面掌握。然而当前施工现场的操作人员与维修人员普遍存在无证上岗或者专业培训缺乏的现象,在设备的长期使用过程当中操作人员容易忽视对设备安全性的检查,不够重视设备出现的一些异常现象以及设备机械的保养维修工作,无法及时发现并处理设备问题上的安全事故隐患,对安全事故的发生进行预测性的排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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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起重机械设备的租赁市场不够完善:当前建筑工程施工当中通过租赁的方式从租赁市场获得起重机械并投入使用已经成为一种普遍现象,但是设备的出租方存在形式多样,有企业、集体、个体,甚至有的是仅一台机械设备提供租赁。对于设备租赁的活动缺乏有效管理,一些设备租赁方对于自己租出的设备并不承担其安全状况相应的责任,在不参加任务的情况下将设备置于场地上,并不进行相关的检查和维修,需要使用时则直接使用,无法获悉设备是否存在安全隐患。
3.关于建筑施工起重机械设备安全管理的措施
3.1 建立建筑施工起重机械专业委员会自律公约,强化对建筑起重机 械安装拆卸队伍的监管。建筑施工起重机械专业委员会自律公约明确
要求:所有委员单位均须取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起重机械安装 拆卸资质,所有安装拆卸人员及司机、指挥、司索必须取得省级建设 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证件,非会员单位则必须办理年度登记备案 方可从事相关工作。
3.2 严把起重机械设备使用管理关,要求会员单位必须使用已经办 理了产权备案的塔吊、施工外用电梯、物料提升机等建筑施工起重机 械,产权单位必须建立设备的技术档案。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安全监 督职能部门对每台起重设备都建立了档案及台账,细化了起重设备 安全监督的流程,明确了起重设备初次备案、安装告知、使用登记、拆卸告知等事宜,未经检验合格的机械设备一律不准在建筑施工中使用。
3.3 指定统一使用的建筑起重机械设备监管合同版本,明确各方责任主体。为了严格落实各方责任主体安全责任:安全监督职能部门与专 业委员会联合制定了统一的建筑起重机械租赁、安装、拆卸及维护保养合同,要求建筑施工起重机械设备专业委员会的成员单位在施工 总承包单位签订安装合同中须明确:起重机械安装单位必须负责全过 程的服务和安全责任(即从安装、维保、加节、顶升、附墙、拆除等要全程跟踪服务),各环节的作业必须按省统表要求做好组织验收工作。使用单位不得自行另聘他人进行中间环节的作业,如因其他原因 中途更换维保、拆除单位的。必须中止原合同后再选定其他会员单位重新签订合同,并报有关部门备案。
3.4 组成维保小组对起重机械进行维保工作,建筑施工起重机械的维 保问题在以前是一个老大难的问题,一般由司机自行检查或干脆不作 检查维护,从而造成了起重机械未能处于最佳的工作状态。往往在大 检查的时候就能查出起重机械存在着大量的因未维保或维保不当所造成的安全隐患。鉴于此种情况,必须要由专职人员对起重机械进行
维保。由于在统一合同明确了维保工作由安装单位负责,所以每家专业委员会成员均组成专职维保小组,在明确的责任面前,可以促使会 员单位更好地执行维保工作而不是流于形式。
4.建筑施工起重设备专业化管理的进一步完
善在利用建筑施工起重设备专业化管理的过程中仍然存在一定的问题,需要逐步去改进。如现在对整个建筑施工起重设备的管理还是比较宏观的,主要是对专业委员会成员的管理,其监管的工作尚未细化 到每一台机械。在进一步监管的探索中,我们可以要求专业委员会实 行周报制,要求委员会成员单位每星期对每台机械上报一次基本情况,这样使全市建筑施工起重机械的使用情况一目了然,安全状态做到心 中有数:可以更容易地统计出建筑施工起重机械的共性隐患及隐患发 生的时间、部位以及规律,这样可使安全监督职能部门在监管过程中更得心应手。
结束语:工程施工现场的起重机械相关常见问题预防与控制是一项系统工程,需从机械设备的生产质量控制、日常维护与保养、规范安装使用以及相关人员教育与培训等各方面进行有效控制,也只有如此才能真正意义上预防并控制起重机械各项安全问题的出现。
参考文献:
[1]李钒.论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管理问题{J}.建筑机械,2011(05)
[2]朱贺山.施工起重机械全面管理的探析{J}.建工论坛,2012(07)
[3]《起重机安装改造重大维修检验规则)TSGQ7016—2008
论文作者:谢之茂
论文发表刊物:《基层建设》2018年第3期
论文发表时间:2018/5/18
标签:起重机械论文; 设备论文; 建筑施工论文; 作业论文; 单位论文; 人员论文; 工作论文; 《基层建设》2018年第3期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