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迟满足———个值得在我国开展的研究计划,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在我国论文,计划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一、前言
中国整体的现代化历程与个体的心理发展之互动关系为何?这是一个比较少提出的问题。在这千丝万缕的大问题下,有一个小课题是相当值得发掘的——“延迟满足”(delay of gratification)。按照心理学者密斯(Mischel,1974)的定义,“延迟满足”可说是一种心理成熟的表现。具体来说,这是专指一种甘愿为更有价值的长远结果而放弃即时满足的抉择取向,以及在等待期中展示的自制能力。对于一位熟悉中国传统文献者来说,上述心理学概念的涵义应该不会带来陌生的感觉。无论是针对士人群体或农民群体而言,都好像不乏一些“延迟满足”的典型描述(当然,在严格意义上,我们是缺乏有系统的实证研究)。现代化过程为中国带来经济及社会上各层面的巨变,在发展步伐不同的区域下生活的中国人,其延迟满足的能力是否有异?现代化起步的冲击对传统的满足延迟表现会不会有负面作用?延迟满足能力的欠缺,会不会对整体现代化成就产生负面作用?这都是我们需要澄清的问题。再进一步我们需要去问:延迟满足能力之先决条件及发展可能性是如何?这是当代中国人心理发展的一个关键,亦很可能是现代化成败的一个关键。
二、“延迟满足”之基本研究范式——密斯(Mischel)的贡献
虽然“延迟满足”这个观念的起源可追溯至佛洛依德(Freud,1911/1989;1920/1989;Mischel,1974),但作为一个研究范式的形成,密斯的贡献是不可抹煞的。自从1950年代末起,密斯就开始从事“延迟满足”的研究。在1974年,他出版了一篇详尽的总结性文章,很有系统地整理他的多项研究发现,以及提出理论的建构——“延迟满足”的两个阶段模型,由此奠定“延迟满足”的基本研究范式,亦自此引发了其他心理学者进行多样化的研究设计。
回顾密斯的研究轨迹,他可说是将毕生的主要精力投注在延迟满足的探索里。在早期的研究中,他逐一地检示延迟满足与其他变量(例:社会责任、成就动机、顺从性向、无父家庭等)的相关,属于一些初步探索的研究(e.g.,Mischel 1961a,1961b,1961c,1966)。继后,他转移到设计实验研究上,集中检示延迟满足过程中的微妙认知历程。在1968至1974年间,密斯以附属于斯坦福大学的一所幼儿园为基地,进行了大规模的实验研究,参与研究之小孩前后共有653位之多,年龄为四至五岁(Mischel,1974;Shoda,Mischel &Peake,1990)。
在密斯的实验研究中,最基本的元素包括以下各项:首先,实验者与被试小孩在实验室内作一些热身游戏。随后,被试小孩需要在一项小奖赏和一项大奖赏中作抉择——若他(她)选择前者,他(她)可以马上获得满足;但如果选择的是后者,他(她)便需要等待。实验者会离开实验室,假若选择延迟满足的小孩能够等待至这位实验者回来的一刻,便可获得大奖赏;若他(她)中途不能忍受,便可按铃邀请实验者回来,但这样就只可获得小奖赏了。经过这个研究过程,便可得悉小孩的选择取向和量度“延迟者”的等待时间。以上所述的,是最基本的元素。在此之外,密斯在不同的研究中先后加进不同的设计转化。其中一个焦点,是观察小孩在不同环境变量下的反应。小孩在等待过程中的种种反应,可以透过“单面镜”看到,并加以记录(Mischel,1974)。
密斯在实验研究中的主要发现,是小孩在等待时间上有差异。另外,一般小孩是知悉并能运用面对等待的对策。若对策得宜(例:将注意力转移),便可延长等待时间。至于环境变量方面,放置奖赏(实物)在实验室内对延迟满足有负面作用,但间歇地播放与奖赏有关的幻灯片,则对延迟满足有助长作用。按照密斯的解释,抽象的影像大概能产生对大奖赏的提醒作用,但不如实物,会引起享用的刺激(Mischel,1974)。
透过相关及实验研究的发现,密斯的重要贡献,在于勾划出一个延迟满足的两个阶段模型。在第一个阶段中,“延迟者”会基于一个更富价值的长远结果而放弃当前的满足。密斯认为这种选择取向与个体期望有关,而依据研究结果,密斯提出一些个体期望的相关因素,包括以往的经验,模范的提示及对于获得奖赏的肯定性等。在第二个阶段中,“延迟者”需要维持他(她)作出的延迟满足抉择,直到达成最后的目标。在此历程中,他(她)需要处理这个加诸自身的“不满足”状态。环境因素、个人认知以及外在活动,均在这阶段中产生作用(Mischel,1974)。
三、“延迟满足”之研究新趋势
自从密斯开始对延迟满足作系统性的研究后,这几十年来可说是带动了为数不少的研究项目。本文的目的,不在穷尽性地介绍这些研究,而在于勾划一些重要的新趋势,作为引发未来研究构思的基础。纵观有关延迟满足的新近研究,可以划分为两大取向:其一为向“发展角度”的进深,其二为向不同特殊群体及不同文化区域的推广,以下将就此作出扼要论述。
所谓向“发展角度”的进深,仔细来说,可综合为三种类型的研究。第一类型的研究焦点放在儿童期延迟满足能力与青少年期各种表现的关系(e.g.,Funder,Block & Block,1983;Mischel,Shoda & Peake,1988;Shoda,Mischel & Peake,1990)。第二类型的探讨焦点则在于儿童期延迟满足能力的前提,主要集中在幼童与其照顾者之沟通特色(e.g.,Ols-on,Bates & Bayles,1990;Silverman & Ippolito,1995)。以上两类均属长期追踪研究的性质。至于第三类型的研究,则致力于探索改变延迟满足表现的条件。模范的提示作用(e.g.,Stumphauzer,1972),以及认知刺激和认知重组的作用(e.g.,Nisan & Koriat,1984),均为值得注视的重点。整体来说,三种类型的“发展取向”研究在数量上均不多,原因大概在于推展起来代价比较大、难度比较高(尤以第一、二类型为甚);但就目前的研究成果看来,在了解延迟满足的前提、后果以及改变可能性上,此种研究取向已为我们提供了有意义的启迪。
在开始研究“延迟满足”这个现象时,密斯已经留意到文化差异的问题(Mischel 1958,1974),后来亦曾建议将研究对象由小孩推广到一种特殊群体——处于危机的青少年(Mischel,Shoda & Rodriguez,1989)。近年来,延迟满足的研究在不同特殊群体以及不同文化区域的发展上可说是作了很显著的努力。特殊群体既包括“处于危机的青少年”如具侵略性者、具犯罪倾向者、过度活跃者、饮食紊乱者等(e.g.,Bonato & Boland,1983;Davids & Falkof,1975;Krueger,Caspi,Moffitt,White & Stouthamer-Lopeber.1996;Rodriguez,Mischel & Shoda,1989;Schw-eitzer & Sulzer-Azaroff,1995;Woznica,1990),还包括大学生、机构雇员,以及研究人员等(e.g.,Griffeth & Hom,1988;Ward,Perry,Woltz & Doolin,1989;Witt,1990,1993)。随着研究对象的推广,研究范式与密斯的基本设计也有很大改变。在许多青少年及成年人的研究中,延迟满足的量度,再不是藉着实验设计,而是透过问卷的填写了。
回顾过去几十年,延迟满足的研究曾在不同的国家、不同的民族、不同的阶级与不同的文化区域间进行过,其中在美国及以色列等地进行的比较集中细致(e.g.,Mischel,1974;Mischel,Shoda & Peake,1988;Nisan,1976;Nisan & Koriat,1977;Nisan & Koriat,1984),黑人和白人的比较研究成为了一个争议点(Banks,McQuater & Anthony,1992;Strickland,1972;Ward,Banks & Wilson,1991),而在少数部族(e.g.,Granzberg,1973,1976,1977;PriceWilliams & Ramirez,1974;Rotenbe-rg & Mayer,1990)及东方社会(e.g.,Mitsutomi,1988,1994a,1994b,1995)中进行的研究亦不乏。上述的研究项目虽然看似阵容强盛,可惜由于研究重点与方式的不同,难于进行有系统的对比。再者,研究者往往没有追问选择即时满足与延迟满足的背后原因,未能发掘这两种选择取向的文化涵义。
四、一个在中国各地开展的研究计划——六点建议
延迟满足似乎是人类一项普遍存有的潜能,但展现的情况往往有异。回应前言所述,在当前的社会环境中,探讨中国各发展区域内的延迟满足现象,该有特殊意义。这项研究该如何构思及如何进行呢?以下提出六点建议,旨在刺激思考,共同开创。
(一)实验研究以密斯(Mischel)的基本研究范式为蓝本
由于中国在延迟满足方面的研究工作是处于始创阶段,我们首先以密斯的基本研究范式(见第二节)为蓝本,是合宜的。这样,我们可以透过实验研究的成果作有系统的比较。在推行研究时,我们最好能在中国发展步伐不同的地区(包括现代化起步时间不同和发展成果不同的地区)取得样本,被试者最好能包括不同社会经济背景的学生。除了在中国内地进行比较研究外,研究样本最好也能包括特别的中国人社区如香港、台湾和新加坡等。进行实验研究时,若可以安排一所能够观察或录影小孩活动的实验室,那是最理想的,但纵使没有这种设备,如果我们能取得最基本的资料——中国各地小孩的选择取向和等候时间,以作比较,这亦是有价值的。
(二)在研究设计上结合问卷测量与实验研究
在比较早期的延迟满足研究中,人类学者根思跋(Granzberg,1973,1976,1977)运用了一个与密斯不尽相同的方法。他首先向测试者派发多项问卷(例:主题统觉测验、解难问题以及句子的完成等)。当被试者作答完毕,他便以答谢他(她)们为名,提出予以奖赏。他解释说带来的糖果不足够,希望即时获取者一人可得一份,能够等候一星期的,则可获得两份。
根思跋的研究设计挺聪明,但仍可再推进一步:我们可以从理论角度思考并选取与延迟满足有关的心理变量,设计合宜的量表,然后仿效根思跋的巧妙安排(延迟大奖赏及即时小奖赏的运用,则应视对象而作出改变)。这样,我们便可以比较“延迟满足者”与“即时满足者”在各心理变量上的差异了。
(三)细致地比较个人测试和群体测试的异同
在密斯的基本研究范式中,主要是进行个人测试的。在现实生活中,人往往需要在群体中作抉择。即时或延迟的满足,当个人独处或置身群体时,抉择究竟是否不同?若有差异出现,当中又牵涉什么因素呢?这些都是值得探讨的问题。
在七十年代,心理学者南生(Nisan,1976)对以色列一群六至七岁的小孩(N=111)进行研究,刻意探问个人与群体在抉择上(即时满足vs.延迟满足)的异同。研究过程中首先要求学生作画,然后在即时小奖赏和延迟大奖赏中作选择;研究特别的地方,在于加入个人vs.群体抉择的情境。结果发现男孩子在群体中(三人、同性别小组)较倾向于选择延迟满足,但女孩子在群体中(同样是三人、同性别小组)则刚好相反,较倾向于选择即时满足。在为这种结果寻求解释时,南生认为“社群妥协”(social conformity)这个角度比起“精神分析”角度和“认知发展”角度更有说服力。“精神分析”角度及“认知发展”角度在理论上预测较多孩子在群体中选择延迟满足,正好未能解释男、女孩子在这项研究中的分别。南生尝试透过性别角色的内涵意义,提出“社群妥协”的解释角度。
在相近的时间,人类学者根思跋(Granzberg,1977)亦就此主题(延迟满足—个人抉择vs.群体抉择)报导了一个在少数民族中进行的研究。研究的第一步,首先由儿童(八至十三岁)单独地作出选择(即时小奖赏vs.延迟大奖赏)。被试者于一年后再参加同样测试,实验组在群体中作抉择(被试者混在新编排的整班同学中),而控制组则仍是单独地作抉择。结果发现实验组儿童置身的四班同学中,三班差不多是一致地选择延迟奖赏;但当儿童单独地作抉择时,是较倾向即时奖赏的(包括相隔一年的前后两次测试)。根思跋以“同侪压力”来解释这项研究的结果。我们需要留意的是,就上述两项研究言,群体的性质是并不相同的。在南生的研究中,群体是指同性别的三人小组,而在根思跋的研究中,群体则是指处于同一课室的一班同学。
中国向来被视为一个重视集体生活的民族,许多日常的大小抉择,往往在群体中进行。如果这种印象式的观察与实情相去不远的话,在群体中(包括小组和大组)探讨延迟满足现象便显得特别重要的。关于比较个人测试及群体测试式的延迟满足研究,在外国亦不算多见,我们可以参考上述两项研究的设计,尽量细致地在中国人的不同群体中开展研究。究竟延迟满足的倾向,是否较多在群体决定中展现呢?这个问题的解答,关键似乎在于群体的规范(social norm)。换言之,某个群体所共同认定的价值取向究竟为何?忽略这个因素而谈“社群妥协”和“同侪压力”,似乎是抽象的。这点考虑在前人的文献中似乎未曾作出充分讨论。
(四)致力进行“发展向度”研究
在本文前三节的前半部,我们综合论述了三类型的“发展角度”研究,在条件容许下,均值得在中国各地致力进行。第一类型的研究需要作出长期追踪,费时费力,但为了更精确地了解延迟满足的后果,这是不可少的。丰达等人(Funder,Block,&Block,1983)与密斯等人(Misc-hel,Shoda & Peake,1988;Shoda,Mischel & Peake,1990)为我们开出了研究的先例。若我们在中国推动此类研究,需要在小孩参与延迟满足的实验测试后将其联系资料保存好,以便在日后对成长中的儿童作种种测试。理想地说,追踪的次数应该比较多,日期相隔不要太远。这方面密斯的研究是未能做到的。
第二类型的“发展向度”研究同属追踪性质,但焦点放在幼童期,旨在发掘延迟满足的先决条件,这对了解并促进延迟满足能力是极富意义的。若我们在中国各地推行这类研究,可以选取幼童照顾者的沟通方式及教养方式为探索起步点。在幼童稍长后,再邀请他(她)们进行延迟满足的实验测试。
第三类型的“发展向度”研究旨在探讨延迟满足的改变可能性,是极具开发潜力的一类研究。目前的研究焦点,似乎是囿于认知范畴的(例:模范的提示作用、认知刺激和认知重组的作用等)。非认知因素究竟在即时满足vs.延迟满足的角力与逆转中扮演着什么角色?这是一个非常值得拓展的研究范围。
(五)制订吻合理论建构及本土处境的“延迟满足”测量问卷
如本文第三节的后半部所述,近年来延迟满足的研究对象,已推广至不同的特殊群体,不再局限于小孩,而是包括各类别的青少年及成年人。配合着这种研究趋势,测量问卷也应运而生。遗憾的是,目前这些问卷是比较随意地制订的,未曾考虑密斯提出的两阶段模型,亦未曾全面而仔细地设计种种延迟满足vs.即时满足的情境。
测量问卷的内涵,始终是假设情境,其局限性是显明的。但在青少年及成年人的真实经验世界中,包含各类复杂的情境,又并非是实验设计所能网罗反映的。在这种考虑下,设计得宜的测量问卷仍是有一定价值的。倘若我们在中国运用测量问卷进行延迟满足的研究,应考虑设计本土化的量表——一方面吻合构思的内容,一方面切中本土的经验情境,这样才能衍生有价值的研究结果。
(六)从“延迟满足”过渡至“满足于过程”
“延迟满足”作为一个研究范式,虽然力求客观地进行测试,但当中蕴含价值取向,这是细察之下可以得见的。为了追求一个更丰富的长远目标/奖赏而甘愿放弃即时满足,并能以自制力维持到底——这种表现是被视为人类发展中的可欲状态(desirable state)。理清“延迟满足”这研究范式的隐含价值后,我们可以再问:延迟满足是否取理想的可欲状态呢?执着于延迟满足者,始终执着于一个所谓更高的目标/奖赏;满足于过程者,生活是否可以更为丰富呢?若在过程中工作/游戏而等待,目标可以随丰富体验而变更——时而忘却,时而有新的发现,经历放弃与得到的辩证吊诡。“延迟满足”是一个具研究价值的心理现象,“满足于过程”这心理现象亦然吧?上述两种心理现象之间的过渡动力,也无疑是一个值得开发的研究领域。
结语
研究往往并非一人一时之作,尤其在面对一项具价值而多面向的研究课题时,迸发集体智慧和努力是一个重要的历程。本文之写作,旨在引发种种有关延迟满足的研究意念和实践;其特性并不在充作一份“指引手册”,因为这种角色几乎是不可能的。若我们期望此项研究能在中国土壤上取得较丰实的成果,还必须在相关文献及本土处境中作出更深的考掘。(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