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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立后,印度政府从本国国情出发,将发展小型工业作为增加就业、促进经济平衡发展的重要途径。经过数十年的努力,小型工业[①]在国家经济的某些方面占据了十分重要的地位,成为推动印度经济发展的重要力量。
一、印度政府对小型工业的扶持
1956年,政府在《工业政策决议》中就发展小型工业的重要性指出,发展小型工业可在短期内提供大量的就业机会;可使国民收入得以公平分配;可有效地利用社会闲散资金和技术劳力发展地方工业,从而缩小地区间的发展差距。该决议宣称,国家的政策是要保证小型工业获得充分自力更生的能力,并确保它们能与大型工业一同发展。此后,历届政府对小型工业都给予了高度的重视。为了对小型工业进行有效的管理,从50年代起,政府便自上而下,陆续建立起了一套较为完备的组织机构。这些机构大致可分为两类。一类属管理机构:在中央设有“全印小型工业委员会”、“全印手织机委员会”、“中央蚕丝委员会”、“全印土布与乡村工业委员会”、“全印手工业委员会”、“全印椰壳纤维委员会”。中央之下,各邦政府大都建有类似的委员会。这些委员会之下又设有各种办事机构,主要负责制定并监督执行有关小型工业的各种发展规划和管理法规,对小型工业的发展进行宏观调控。第二类属服务机构,主要有“全印小型工业公司”、“全印小型工业发展组织”、“小型工业发展基金”、各邦“小型工业发展公司”、各邦“小型工业服务协会”、各县“工业中心”等。这些机构主要从原材料供应、产品销售、设备租赁、技术咨询、业务培训等方面对小型工业提供帮助和服务。在不断建立和完善组织机构的同时,政府还采取各种措施,积极扶持小型工业的发展,主要是:
1.实行优惠的税收、信贷政策。自50年代起,政府便开始对小型工业实行优惠的税收政策。此后经过多次调整,对小型工业所得税的起征点由开初的2.5万卢比提高到80年代末的25万卢比。在消费税[②]方面,免税限额也一再提高。到1986年颁布《小型工业减免消费税总体计划》时规定,年产值不足200万卢比的小型工业免缴消费税;年产值在200—750万卢比的小型工业消费税税率比常规税率低5%—10%。结果,按1988年的情况看,在全印小型工业中,有93.9%的企业完全免缴消费税;另外4.5%的企业则享受程度不等的优惠税率。在信贷方面,从1969年起,政府规定,国有银行必须将贷款总额的约73%发放给政府指定的“优先部门”。而在“优先部门”所得到的贷款中,小型工业所占比重一直保持在30%左右。这样,到1989年9月止,在全印银行向优先部门所发放的贷款中,小型工业获各类贷款416万项,贷款总额达1463.5亿卢比。此外,按政府的规定,如小型工业所申请的贷款数额是在规定的限额内,便可得到优惠贷款。
2.推行“保留项目”政策。为使小型工业免除来自大、中型企业的竞争,政府从1967年起,开始推行“保留项目”政策。起初,指定保留给小型工业专营的产品有47种。按政府的规定,那些原已在生产属“保留项目”产品的大、中型企业,除非其产品是全部用于出口,否则今后不得扩大生产规模,且不能建立同类大型、中型企业。此后,“保留项目”的范围不断扩大。到1988年止,被列入“保留项目”的产品增加到843种。
3.实行原材料定额供应和产品定向采购制度。为确保小型工业能得到一定数量的生产用原材料,减少市场波动对其带来的不利影响,自60年代起,政府开始推行原材料定额供应制度。凡本地短缺的原材料,政府均为小型工业保留15%的定额指标,由邦级“小型工业发展公司”平价销售给小型工业。在小型工业的产品销售方面,政府从1956—1957年起,开始实施“定向采购”政策,规定政府机构和国有企业在采购消费品或生产投入品时,必须购买一定比例的小型工业产品。如国有企业所采购的产品中,必须有10%—14%是来自小型工业。开始时由政府指定的定向采购产品有167种,到80年代后期增加到412种。
4.对乡村工业给予特殊扶持。针对农村地区开办乡村工业普遍缺乏生产技能和资金的问题,政府采取了一些特殊的扶持措施。60年代开始实施的“农村手工业发展计划”规定,对手工业者进行技能培训,受训期间由政府给予一定的补助,培训完毕后免费赠送一套工具,对独立开业者给予33%的开业费资助。70年代末开始推行“农村青年自我就业计划”。该计划在全印选择5000个区作为扶持对象。每年对每个区的40名青年进行职业技能培训,培训期间给予一定的生活补助,培训结束后发给一定数额的开业保证金,最高金额可达5000卢比。到1984年10月止,该计划共培训农村青年922887人。70年代末实施的另一项“农村综合发展计划”,开始时在2350个区中试行,后推广到全印各区。该计划每年为每个区中的100个家庭进行家庭工业技能培训。培训结束后,对自行开业的家庭给予25%—33%的开业费资助;对民族落后地区的开业资助费达50%。此外,政府于80年代初选定了102个特困县作为重点扶持地区。这里开办的小型工业一般由政府补贴固定资产投资的15%;在特殊情况下,补助金额可高达150万卢比。
二、印度小型工业的发展概况
在政府的扶持下,经过数十年的发展,全印的现代型小工业[③]由1961年的3.57万家增加到1989年的182.3万家;传统型小工业由1973年的464.6万家发展到1279.3万家。全印小型工业的就业人数由1973年的1763.6万人上升到1989年的4000万人,成为除农业外就业人数最多的部门。整个小型工业产值由1961/62年度的66.5亿卢比上升到1989/90年度的13232亿卢比(在当年全印工业总产值中占35%)。来自小型工业的出口额由1979/80年度的122.6亿卢比上升到1989/90年度的762.6亿卢比,在全印出口额中所占比例则由1975/76年度的13.2%提高到1990/91年度的29.69%。在下述行业中,小型工业占据了十分重要的地位:木器制品(小型工业职工占全印该行业职工总数的85%)、针织品(占82%)、非金属矿产品(占76%)、金属制品(占75%)、皮革制品(占62%)、橡胶及塑料制品(占62%)、食品(占57%)。
为全面了解小型工业的发展情况,以便为政府决策提供依据,印度工业部分别于1972/73和1987/88年度进行了第一、第二次“全印小型工业普查”。由此反映了这一时期小型工业的一些发展动向,主要是:
1.传统型小工业发展速度放慢。1972/73至1987/88年度,传统型小工业就业人数年均增长4.87%,而现代型小工业就业人数平均增长7.3%;1972/73年度,在全印小型工业总产值中,传统型小工业所占比重为16.1%,到1987/88年度下降为11.7%;而同期现代型小工业所占比重则由67.5%[④]上升到87.2%。
2.现代型小工业资本密集度提高,平均雇工人数下降。随着新技术设备的采用,现代型小工业固定资产投入加大。1972/73年度,每个现代型小工业的固定资产投资额平均为75030卢比,到1987/88年度上升为159620卢比,人均固定资产占用量由6252.5卢比上升到了26603卢比。新技术设备的一大特点是节约劳力,因而随着新技术设备的采用,现代型小工业的平均雇工人数由1972/73年度的12人下降到1987/88年度的6人。
3.小型工业自我发展能力有所增强。“保留项目”政策的实施,对小型工业的发展起到了一定的保护作用。而在实际生产经营中,小型工业的经营范围并未局限于“保留项目”。它们凭借自身投资少、经营灵活的优势不断扩大经营范围。到1987/88年度,全印小型工业生产的产品已达7449种;而在200种小型工业生产最多的产品中,属“保留项目”的只有48种,仅占24%。
在过去的数十年中,小型工业在某些方面取得了较大的发展,但就整体而言也存在着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1)经营者素质较低,生产手段落后。在小型工业的创办人中,开业前受过适当培训的仅占11%;而在小型工业所雇工人中,受过政府所办工业培训会培训的只占1%。与此相对,在大、中型国有企业中,受过这种培训的职工占8%。由于企业人员素质低,加上资金有限,大多数小型工业的生产手段都较为落后。据调查,资产在20万卢比以下的小型企业中,有82%的是采用手工生产。(2)开工不足,劳动生产率低。受各种因素的影响,小型工业中停工现象十分普遍。80年代初,小型工业的开工率只有40%—50%。90年代初,全国应用经济研究会的调查显示,小型工业的设备利用率虽有所提高,但也只达到64.9%。相比之下,全印工业部门的设备利用率平均为77.5%。生产开工不足,加上技术落后,设备陈旧,致使小型工业的劳动生产率水平十分低下。“第二次全印小型工业普查”表明,1987/88年度,小型工业的人均劳动生产率比大型企业低51.7%。(3)抵御风险的能力差。由于经济实力薄弱,小型工业在生产经营中一旦陷入困境,其中93%的企业很快便倒闭,能继续维持生存的不足7%。与此相对,在陷入困境的大、中型企业中,能继续维持生存的占40.3%。第一次全印小型工业普查时,在98.7万家注册小型工业中,到1987/88年度已有31%的倒闭,另有6%的不知去向。在已倒闭的企业中,约有50%的企业开业时间不足5年。
调查显示,阻碍小型工业发展的制约因素是多方面的,主要有:资金不足(在导致小型工业关闭的各种因素中占34.7%)、产品销路不畅(占14.4%)、原材料短缺(占5.6%)、企业合伙人之间的矛盾纠纷(占3.6%)、劳工问题(占2.2%)、自然灾害(占3.4%)、上述综合性原因占16.5%、其他原因占19.4%。
三、印度政府发展小型工业的新举措
进入90年代后,政府为小型工业制定了新的发展规划,预计到“八五”计划结束时,全印小型工业的就业人数将由1991/92年度的4430万增至1996/97年度的5540万;年产值将由17869.9亿卢比增至30715亿卢比;出口额将由1388.3亿卢比增至3752.17亿卢比。为实现这一目标,近年来,政府针对小型工业中存在的问题,采取了如下一些新措施:
(一)改进信贷工作,加大资金投入。
小型工业发展中面临的最大问题是资金不足。对此,政府采取较为灵活的政策,从多方面入手,加大对小型工业的资金投入。主要做法是:
1.设立专业银行,扩大服务网络。1990年4月,专为小型工业提供金融服务的“印度小型工业发展银行”由政府批准正式开业。该银行从主管银行“印度工业发展银行”获得了420亿卢比资金。按规定,该主管银行过去向小型工业发放的贷款在今后收回时,其中40%将划拨给“印度小型工业发展银行”。接着,经政府批准,“印度小型工业发展银行”向“日本海外经济合作基金”借入300亿日元(约合42亿卢比)的优惠贷款。到1993年3月,“印度小型工业发展银行”的资产组合已达725亿卢比。与此同时,该银行开始积极扩大服务网络,到1994年初,已在全国设立34家分行,并决定从20家国有银行在全印的6万家分支机构中挑选出2万家作为合作伙伴,共同向各地的小型工业提供服务。此外,政府还要求商业银行在全印85个小型工业较集中的县中设立专门服务于小型工业的分支机构;而在另外的119个县中,要求商业银行为每个县的1000—2000个小型工业提供信贷服务。
2.调整信贷结构,简化审批程序。经测算,小型工业的生产经营要平稳运转,流动资金不应少于年产值的20%。但在以往,银行对小型工业的信贷主要限于固定资产贷款。在一般情况下,小型工业所能得到的流动资金贷款仅为年产值的3%。这使很多小型工业的生产难以正常运转。为解决这一问题,“印度储备银行”于1992年宣布,扩大流动资金信贷比例,凡资产在500万卢比以下的小型工业,申请流动资金贷款的数额最高可达其年产值的20%。在信贷审批方面,过去审批程序过多,平均耗时8个月,有的长达3年之久。调查表明,对大多数小型工业而言,及时得到贷款要比是否能获得优惠贷款更为重要。因此,政府于1991年8月扩大了“单一窗口计划”的贷款额,规定如小型工业申请的固定资产贷款低于200万卢比或流动资金贷款低于100万卢比,则只需一次审批即可。在此计划下,贷款申请的审批时间可缩短到3个月。
3.推行“联合信贷”新业务。80年代末,作为金融改革的一部分,政府将银行向“优先部门”提供的指令性贷款比例由原来的73%下调为30%。结果,流向小型工业的贷款开始减少。在常规的信贷业务中,由于小型工业经济实力有限,偿贷能力较低,对它们进行贷款的风险较大,故一般银行均不愿对其提供较多贷款。为改变这一状况,“印度小型工业发展银行”开始推行“联合信贷”业务。由该银行与其他银行签订《联合信贷理解备忘录》,规定“印度小型工业发展银行”向小型工业提供固定资产贷款的75%,其余部分及流动资金贷款由另一签约银行提供。这种贷款方式减少了各银行对单个项目的贷款数额,且贷款风险由两家银行共同承担,因而得到其他银行的支持。至1995年,“印度小型工业发展银行”与“印度银行”等4家银行签订了《联合信贷理解备忘录》,与另外7家银行的谈判正在进行中。
4.帮助小型工业拓宽筹资渠道。单靠银行信贷仍难以满足小型工业的发展需要,通过发行企业股票可扩大资金来源。但就一般情况而言,小型工业在公众中享有的声誉不高,要公开发行上市股票难度太大。为此,经政府批准,“印度小型工业发展银行”于1992年正式成为“印度场外交易所”的成员,以帮助小型工业发行非上市股票。按规定,凡经营业绩好、打算投资新项目或进行技术改造的小型工业均可通过“印度场外交易所”发行非上市股票。对那些愿意全部购买小型工业非上市股票的商业银行或金融公司,“印度小型工业发展银行”则向它们提供为期18个月的信贷。到期后,这些商业银行或金融公司再通过“印度场外交易所”将所购买的这种非上市股票转售给其他投资者。这样做可确保“印度小型工业发展银行”能按时收回贷款,并不断资助发行新的非上市股票。在首批12家小型工业发行非上市股票获得成功后,“印度小型工业发展银行”于1994年11月宣布,今后将对小型工业的这一筹资方式给予进一步的支持。
通过上述措施,小型工业所获得的各种资金有了显著增加。1990/1991—1993/1994年度,“印度小型工业发展银行”以各种方式向小型工业发放的贷款达1096亿卢比,其他银行向小型工业发放的贷款达974亿卢比,两项共计2070亿卢比。按市价计算,这比1989年以前40多年中整个小型工业所得到的贷款总和高出约41.4%。
(二)进一步改善小型工业的经营条件,努力提高其自身发展能力。
在加大资金投入的同时,政府还采取下述措施,为小型工业的发展创造条件:
1.鼓励与大型企业进行生产协作。小型工业如与大型企业合作,有助于获取资金和技术,产品销售也较有保障。因此,自90年代起,政府取消了以往禁止大型企业入股小型工业的某些限制。1991年8月颁布的《小型及微型工业新政策》宣布,允许大型企业拥有小型工业24%的股份;并规定,生产所需的原材料、资本货物及专利费只要是不用净外汇支付,则外国企业也可控制小型工业24%的股份而无需专门审批。鉴于大多数小型工业难以同大型企业建立直接联系,在政府的支持下,“全印小型工业发展组织”在全国设立了16家“合同转包代理处”,专门承接大型企业的产品生产合同,之后再将其转包给相关的小型企业。此外,该组织还要求各地的工业协会成立自己的“合同转包介绍所”,以协助本地的大—小型企业建立生产协作关系。
2.积极引导进行技术更新。自1990年起,“印度小型工业发展银行”便选定9类小型工业作为实施技术更新的重点扶持对象,并于次年开始在小型工业中推行一项现代化改造和技术升级计划,为此,每年发放50亿卢比以上的专项贷款。与此同时,“全印小型工业发展组织”设立一个技术发展委员会,与该组织管辖下的设备工具库和加工工业发展中心相配合,向小型工业推荐和提供先进的技术设备。1994年,在政府的协调下,由“亚太技术转让中心”、“科技与工业研究联合会”和“全印小型工业公司”合作组建了“技术转让国际财团”,专门向小型工业提供实用技术。自1994年7月起,该财团先后在新德里、孟买等8个中心城市开设了一系列示范工场,向各地小型工业现场展示包括电子、机械、包装、塑料、化工、食品、皮革、纺织、铸造等在内的、适合小型工业使用的国内外先进技术。在社会各界的引导下,小型工业自身对技术更新的要求日益增多。1994年,仅“全印小型工业公司”每天收到要求参与技术更新交易或购买新技术设备的申请就达200—300份。相比之下,在80年代末,每天收到的此类申请不足30份。
3.为小型工业的产品销售创造条件。小型工业中有很多是分布在较为落后闭塞的地区,市场销售方面的基础条件较差,发展受到很大的制约。为解决这一问题,1991年,在“印度小型工业发展银行”的协助下,各邦政府与邦级金融公司联合实施的“基础设施综合发展计划”开始在各邦起动。其主要内容是:为小城镇地区的小型工业修建产品储存、批发和零售设施;为乡村工业的产品提供流动售货车;在大城市为小型工业举办产品展销会。之后,中央政府宣布在50个较为落后的县各设一个“基础设施综合发展中心”,加强这些地区的基础设施建设。为使小型工业生产的大众消费品便于在全国销售,政府要求“全印小型工业公司”与各邦“小型工业发展公司”合作,为小型工业生产的大众消费品制定统一的质检标准,设计统一的商标名称,并组织跨地区销售。此外,自1992年起,“全印小型工业公司”已连续三年为小型工业举办了产品展销会,并对获准参展的小型工业给予一定的资助。这些展销会对扩大小型工业产品的销路起到了较好的推动作用。仅1994年的展销会就收到24亿卢比的订货。
4.进一步推行税收优惠政策。1993年初,政府对税收政策作了新的调整,将小型工业所得税的起征点由原来的25万卢比提高到100万卢比;消费税起征点也上调了50%,并规定年产值不足300万卢比的小型工业免征消费税。1994年4月,政府进一步扩大小型工业减免税的范围,宣布小型工业生产的电动水泵零件、鞋类、围巾,手摇织机生产的毯子等20多类产品一律免征消费税;并将小型工业生产的黄麻制品、水泥预制块、粗纺毛纱等4类产品的消费税税率由原来的10—15%下调为5—10%。
在政府有关政策的推动下,印度小型工业近年来出现了加速发展的势头。1989—1993年和1994年度,仅现代型小工业就由182.3万家增加到238.4万家,就业人数由1106万上升到1293.8万;全印小型工业产值由13232亿卢比上升到23652亿卢比,在全印工业总产值中所占比重由35%上升到40%;同期出口额由762.6亿卢比增加到2400亿卢比,在全印出口总额中所占比重由27.5%升到34.5%。从目前情况看,随着小型工业的不断发展,其在印度经济中所占比重还将进一步增强。
最后,需要说明的是,本文仅就印度小型工业的发展情况作了简要论述,至于印度政府发展小型工业的有关政策可能给国家经济带来的负面影响,因篇幅所限,不再论述。
注释:
[①]印度小型工业的定义有过多次变化。50年代初规定,凡生产经营中使用电力、雇工人数在20人以下,或生产经营中不使用电力、雇工人数在20人以上的企业均称为小型工业。到1972年规定,不论是否使用电力和雇工人数多少,凡投资额在75万卢比以下的企业均称小型工业;同时还规定,凡投资额在100万卢比以下、产品50%是固定供应给一家或几家大型企业者称为辅助企业,也属小型工业。此后这两种小型工业的投资上限不断提高,到1991年时分别提高到600万和750万卢比。
[②]印度企业所缴纳的消费税主要由货物税、营业税、增值税等组成。
[③]按印度中央政府计划委员会的分类,小型工业又分为传统型小工业和现代型小工业。前者较少使用电力,采用传统技艺进行生产,主要分布于土布业、乡村工业、手织机业、蚕丝业、手工业和椰壳纤维业;后者较多使用电力,采用现代生产技术进行生产。
[④]按印度中央政府计划委员会的划分,其余份额由小型工业中的“其他”部门占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