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位与研究生工作 面向基础教育 做好教育硕士专业学位试点工作,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基础教育论文,试点工作论文,学位论文,研究生论文,硕士专业学位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为满足基础教育战线师资队伍建设的需要,推动师范院校研究生教育的结构调整和学科建设,促进教育学科的发展,今年4月,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第14次会议决定,在我国设置和试办教育硕士专业学位,并批准首先在北京师范大学等16所高等师范院校开展试点工作,目前试点工作正式启动。这不仅仅是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工作的一件大事,也关系到我国高等师范院校研究生教育改革和发展、关系到整个基础教育的教学及管理工作的一件大事,是一项探索性、开创性的工作。
一、设置和试办教育硕士专业学位是基础教育发展的需要
从1981年实施学位条例到现在已经16年,经过10多年的艰苦努力,我国学位工作和研究生教育得到了很大发展,初步形成了一个比较完整的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体系,全国普通高等院校中约有三分之一具有博士学位授予权,三分之二具有硕士学位授予权,截止到去年6月底,全国已授予博士学位达21000多人,硕士学位将近31万,学位获得者正在国家各项事业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可以说,硕士生培养已经基本做到立足国内,并为博士生培养基本立足国内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过去我国硕士研究生培养存在的一个很大问题,是规格和类型比较单一,不适应各条战线,特别是许多实际应用部门急需补充高层次专门人才的需要。为改变这种状况,从1985年开始,国家教委和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提出要加强应用型和复合型人才的培养,将硕士生培养的重心逐步转向国民经济建设的主战场,面向实际应用部门。在80年代末、90年代初,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在一些实际部门的配合下,针对一些专业性强、行业背景突出的学科、专业,陆续批准设置和试办工商管理硕士(MBA)、建筑学和法律硕士专业学位。专业学位制度的实施对于改变我国学位规格和类型单一的局面,推动我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的结构调整,加速培养实际工作部门所需要的复合型、应用型高层次专门人才,提高有关行业专业技术人员的素质起到了积极作用。
师范院校是培养基础教育教师的基地,教师作为一门专业化程度很高的职业,其职业特色,行业背景非常突出,世界上许多国家针对教师岗位的需要,设置了专业学位(或职业学位),我国教育界许多专家也强烈呼吁在我国设置教育硕士专业学位,以满足教师队伍建设的需要。国务院学位办从1993年开始组织专家进行调查论证工作,从我国实际情况出发,目前教育硕士专业学位定位在普通中学在职专任教师及其管理人员是比较合适的,从长远来看,应该面向整个基础教育。
可以说,教育硕士专业学位试点工作的开展,为基础教育战线的教师开辟了一条在职攻读硕士学位的渠道,也为高等师范院校学位与研究生教育调整结构,更好地为基础教育服务提供了一个良好的机遇。
二、试办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的指导思想和原则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国家把发展师范教育和培训在职教师作为发展教育事业的战略措施来抓,并纳入到法制的轨道上来。前不久召开的全国师范教育工作会议上,明确提出:各级各类师范院校要坚定不移地为中小学教育服务。“九五”期间,师范教育基本稳定为中等师范教育、高等师范专科教育、高等师范本科教育三个层次;适度发展本科,按需发展专科,调整、加强中师。已经实现“普九”的经济发达地区,根据需要与可能,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申报并经国家教委审批后,可以适度扩大培养专科学历小学教师的试验规模;逐步增加培养本科学历初中教师和研究生学历高中骨干教师的比重。师范教育正处于一个从未有过的良好外部环境,但是也面临着基础教育师资数量和质量的双重压力,这对教育硕士专业学位试点工作是机遇也是挑战,要做好试点工作,应贯彻以下几项原则:
1.试点工作要遵循高层次人才培养规律,在总结现有教育学科研究生教育经验的基础上,根据基础教育教学、管理岗位的需要确定培养目标,注意改变现行教育学科研究生的培养偏重学术研究、规格单一的状况,加强能力培养,努力探索一个适合国情的、规范的、能成批培养合格的应用性高层次基础教育人才的新型教育学研究生教育模式。
2.试点工作应在充实现有教育学科研究生培养的同时,开辟新的培养途径,拓展培养渠道,并根据师范院校自身的特点和培养任务,在招生中,加大招生结构调整力度,逐步实行师范院校的研究生教育以培养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为主的目标,以满足我国基础教育补充高层次教学、管理人才和提高现有队伍水平的需要。师范院校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应高扬为基础教育服务的旗帜,坚定不移地为基础教育服务,今后的师范院校,特别是地方师范院校,主要任务应该是培养基础教育的教师,并保证研究生能真正回到教师岗位上去。各试点单位应抓住设置和试办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的机遇,及时调整学科结构,把科学研究的主要精力放在教育硕士专业学位工作上来,放在如何当好教师的研究上来。
3.试点工作既要立足于我国的实际情况,又要借鉴世界各国开展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有益经验。目前世界上许多国家设置教育硕士专业学位(或职业学位)已有相当长时间,积累了一定的办学经验,我们应加强对各国教育硕士专业学位工作的研究,借鉴其有益做法,结合我国基础教育教学及管理队伍的实际情况,探索符合我国国情的,又有一定国际可比性的教育硕士培养模式和方法。
4.试点工作应正确处理好质量与数量、速度的关系。质量是学位工作的生命线。因此,教育硕士试点工作必须有一个比较高的起点,要办出特色和水平,要闯出牌子。同时,对教育硕士的质量标准也要有一个恰当的界定,既不能简单按现在学术型、科研型人才的标准来衡量,也不能理解为是对实际工作职位(岗位)的一般要求。起步阶段,宁可少一点,但要好一点。
三、精心组织,努力做好试点工作
1.要健全管理机构,加强组织协调工作。目前国家教委已成立了有关司局同志和部分专家组成的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的协调小组。教育硕士专业学位试点工作不属于哪个系,哪一个所,更不是哪一个教研室,应当作为学校的整体工作来抓,并在教学和科研保障上为试点工作创造条件。
2.教育硕士专业学位下设二个方向,一个是学科教学,另一个是教育管理。当前培养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的专业是政治、语文、数学、物理、化学、生物和教育管理,根据试点情况,将逐步扩大到其他学科专业。
3.明确培养目标,坚持师范性和学术性的统一。教育硕士专业学位获得者应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既要掌握某门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门知识,同时还要懂得现代教育的基本理论和学科教学或教育管理的理论及方法,具有运用所学理论和方法解决学科教学或教育管理中实际问题的能力,比较熟练地阅读本专业的外文资料。要达到这样一个培养目标,不是一朝一夕就能解决的。在培养工作中要防止把教育硕士专业学位工作简单地作为师范院校本科生教育的延续,防止把它简单地从教育学中的二级学科教学论、教育管理学嫁接过来,片面追求学术性,要切实针对教师岗位需要来制定培养方案,理论与实践相结合,保证学生学以致用,提高他们分析、研究和解决基础教育教学或管理工作中存在的实际问题的能力。
4.加强招生工作,保证生源质量。试点工作要把宣传工作落到实处,让全社会,特别是各级基础教育主管部门和中学校长了解此项工作的意义和目的,推荐安心本职工作的教师报考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为他们提供便利条件。
5.加强管理,保证研究生返回原教学岗位。教育硕士专业学位获得者毕业后,必须保证都能回到教师岗位上去。设置和试办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的初衷是培养高中的骨干教师和学科带头人,培养中学的校长和校长的后备干部,如果学生拿了硕士学位,跳槽了,经商去了,即是试点工作的失败。
6.加强试点工作的基础性建设。教育硕士专业学位是一种新型的学位,试点工作必将涉及现行教育学科研究生教育的教学思想,教学内容,教学方式和方法等一系列的改革。要搞好试点工作,首先要加强师资队伍的建设,这是试点工作成败的关键,各试点单位要根据试点工作的需要,调整师资结构,加强师资队伍建设,配备理论水平高,了解中学教育实际的教师任教或做研究生导师,并适当聘请符合条件的中学优秀教师任教或做兼职教师,确保教学水平和教学质量。其次,制定参考性培养方案和有关课程的教学大纲,保证专业学位教育在全国有一个基本的规范要求。第三,组织编写教育硕士研究生培养所急需的教材。第四,保障办学条件。各个试点院校应根据实际情况,采取必要的措施来保证试点的办学条件,包括教学条件、实习基地以及有关的经费问题等。
标签:教育论文; 研究生论文; 教育硕士论文; 研究生教育论文; 基础教育论文; 专业学位硕士论文; 研究生学位论文; 大学论文; 升学考试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