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快推进农村人居环境建设,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加快推进论文,人居环境论文,农村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习近平总书记今年5月对浙江省开展“千万工程”作出重要指示,强调:要认真总结浙江省开展“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的经验并加以推广。各地开展新农村建设,应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指导,规划先行、完善机制,突出重点、统筹协调,通过长期艰苦努力,全面改善农村的生产生活条件。根据习近平总书记的指示精神,中农办会同各有关部门对浙江的经验做了深入的调研,并决定召开这次现场会,推广浙江的经验。李克强总理近日对召开全国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工作会议作出重要批示,指出: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承载了亿万农民的新期待。各地区、有关部门要从实际出发,统筹规划,因地制宜,量力而行,坚持农民主体地位,尊重农民意愿,突出农村特色,弘扬传统文化,有序推进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加快美丽乡村建设。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指示和李克强总理的重要批示,明确了新形势下进一步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大原则,提出了加强农村人居环境建设、全面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的任务和要求。我们一定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全面贯彻落实。下面,我就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和李克强总理重要批示精神,推广浙江等地开展农村人居环境建设的做法和经验,全面做好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工作谈几点意见。
一、充分认识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的重要意义
村庄是农民世代生产生活的主要场所,是农村经济社会活动的基本空间。改善农村人居环境,事关农民安居乐业、事关农村社会和谐稳定、事关生态环境改善,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基本要求。如期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战略目标,最艰巨最繁重的任务在农村。农村的发展不拖全国的后腿、农民群众能够与全国人民同步迈入全面小康,最根本的是要不断缩小城乡发展差距,形成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的新格局。当前我国的城乡差距,除了体现在居民收入之外,更明显的是反映在基础设施建设和基本公共服务方面,这又主要体现在城乡居民的居住条件、公共设施、环境卫生等方面。尽管近年来农村已经发生了很大变化,但相对于日新月异的城市建设,农村的发展依然滞后。这种城乡面貌的鲜明反差,与全面小康的要求很不相称。现在距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只有七年多时间,我们必须增强紧迫感、责任感,下更大的气力,做更大的努力,推动农村环境面貌实现明显改观。
◎2013年10月9日,全国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工作会议在浙江杭州召开,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国务院副总理汪洋出席会议并讲话。
新华社记者鞠焕宗/摄
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是建设美丽中国的重要内容。党的十八大要求把生态文明建设放在突出地位,努力建设美丽中国。农村在生态文明建设中具有至关重要的作用,65%人口的家在农村,近半人口还常住在农村,森林、草原、河流、湿地等生态屏障绝大部分都分布在农村,建设美丽中国首先要建设美丽乡村。美丽乡村不仅要有青山绿水、鸟语花香、林茂粮丰的自然景观,还要有路畅灯明、天蓝水净、村容整洁的宜居环境,这才能构成和谐宜人的田园风光。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治理,最起码的就是要做到改变农村许多地方污水乱排、垃圾乱扔、秸秆乱堆的脏乱差状况,为农民群众建设一个干净、卫生的生活家园,为美丽乡村建设奠定重要的基础。
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是统筹城乡发展的有效途径。无论将来城镇化发展到什么程度,都会有数亿人口居住在乡下、生活在村里,把农村建设好,让农村居民享有完善的基础设施、均等化的基本公共服务和宜居宜业的环境,有利于促进城乡互补、协调发展,有利于推动人口均衡合理分布,对于实现新型城镇化也具有重要意义。一方面,农村人居环境建设涉及面广,包括规划编制、基础设施建设、环境综合整治等各方面。建设的过程,是统筹城乡规划和制定完善县域镇村体系规划、村庄规划、传统村落保护发展规划的过程,也是统筹城乡基础设施、改善农村水电路气房的过程;通过建设,还可以统筹多方面涉农项目和资金、集中力量办大事。另一方面,农村人居环境建设带动面大,能够通过休闲农业、乡村旅游等带动农村经济发展和农民增收,能够通过建设过程带动农村基层组织建设,能够通过村容村貌改善带动农民精神面貌变化。因此,农村人居环境建设的工作看似具体,其实是牵一发而动全身、“四两拨千斤”的大事。利用好这一有力抓手和有效途径,会大大地加快城乡统筹的步伐。
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是广大农民群众的迫切愿望。近年来,各地区、各部门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三农”工作的决策部署,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促进了农村基础设施和环境条件逐步改善。但是,我们要看到,目前大部分农村人居环境质量仍然较差,与农民群众的期望还有很大差距。随着农民收入水平的不断提高和城乡交融的不断深化,农民群众对现代文明生活和人居环境质量有了更高要求。我们要把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理念贯彻落实到工作中,解群众之所需、办群众之所盼,把满足农民群众的紧迫需要、热切期盼作为我们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加大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的力度,通过改善农村人居环境,不断抓出一批农民群众看得见、摸得着、能受益的建设成果,让农民群众过上文明、舒适、便捷的好日子。
二、准确把握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的总体要求
农村建设过程具有一定的规律和共性,一般是先搞好农村基础设施,然后是治理农村环境,最后再美化提升农村田园景观。总体上看,我国农村建设仍处于以基础设施建设和环境治理为主要任务的时期。我们要根据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总体要求,把握规律,突出重点,明确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国农村人居环境改善的总体思路,通过长期艰苦努力,全面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
(一)关于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的主要任务
一是加快编制村庄规划。要编制和完善县域镇村体系规划,明确村庄整治重点和时序。加快推进村庄规划编制,提高科学性、协调性和实用性,方便农民生产生活。做好各类规划的衔接,强化实施管理,加快乡村建设规划许可实施,落实乡镇政府实施规划管理的责任和权力。
二是大力改善农村基本生活条件。以保障农村居民住房安全、饮水安全、出行安全作为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的基本要求。大力推进农村危房改造,改造完成现有存量危房。继续推进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全面解决农村人口饮水安全问题。实施村内道路硬化工程,基本解决“雨天一身泥、晴天一身土”的问题,使农民能够住上安全房、喝上干净水、走上平坦路。
三是加强村庄环境整治。以垃圾、污水治理为重点,继续实施“以奖促治”政策,推进新一轮农村环境连片整治,基本实现垃圾统一收集、污水有序排放。鼓励村庄建立保洁制度,推行废弃物就地分类减量和资源回收利用。整治村庄公共空间,清理乱堆乱放,疏浚坑塘河道,推进村庄公共照明建设。推进农村清洁工程建设,提高农业生产废弃物的资源化利用水平。
四是努力推进美丽乡村建设。在改善人居环境的基础上,有条件的地方要开展美丽乡村建设。在满足农民过上卫生、健康、文明生活需求的同时,保持田园风光、增加现代设施、绿化村落庭院、传承优秀文化,加强小城镇基础和公用设施建设,提升小城镇和中心村公共服务能力,打造功能完善的农民生活圈,整体提升农村人居环境质量。鼓励农民依托优美的自然环境、丰富的农业资源、深厚的传统文化,发展休闲农业、乡村旅游,扩大农民就业、增加农民收入。
五是建立管护长效机制。改善农村人居环境,三分在建、七分在管。道路、供排水、垃圾和污水处理、沼气、卫生保洁等公用设施的运行管护,要做到有制度、有资金、有人员,逐步建立长效管理机制。有条件的地方,要积极探索建立县乡财政补助、村集体补贴、住户适量付费相结合的管护经费保障制度,确保人居环境整治的成果能持续发挥作用。
需要特别指出的是,各地实际情况、农村发展水平千差万别,这里提出的只是一个总的指导性要求,各地应根据本地农村发展阶段和实际情况确定目标任务。
(二)关于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的原则和方法
一是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统一要求与尊重差异相结合。我国地域辽阔、地形复杂、民族众多、发展不平衡,各地情况千差万别,一个省、一个市,甚至一个县的不同地方差异也很大,农区、牧区、林区等也有不同特点,这就决定了农村人居环境建设必须因地制宜、分类指导。各地要认真研究分析本地农村人居环境存在哪些突出问题、农民群众最期盼解决什么问题、哪些地方亟需解决生存基本条件、哪些地方已到了人居环境全面提升阶段,以作出符合实际、遵循规律的部署。浙江经济社会发展水平较高,他们提出“重点建设中心村、全面整治保留村、科学保护特色村、控制搬迁小型村”的建设思路,是符合自身实际的。同样,贵州立足于欠发达地区实际,以自然村寨为单元,按照产业带动、生态保护、文化传承等发展类型,花大力气重点改造农村危房和开展村庄整治,也是符合自身实际的。在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的前提下,要把统一要求与尊重差异相结合。所谓统一要求,就是各地必须完成一些最基本的任务,我想编制村庄规划、加强对垃圾污水整治这两件事是必须做的。宁夏不是发达地区,但他们在农村环境整治方面做了大量工作,每个村都编制了村庄规划,垃圾清运车配备村均超过两辆,不少村庄还配备了垃圾清洁员。所谓尊重差异,就是注意区分不同情况,尊重农村乡土文化和自然风貌,切不可以城市建设的思维去搞农村建设。要强调生产与生活的有机结合,充分考虑到村庄不仅是农民的生活居住地,也是农业生产活动的重要场所。不能环境改善了,生产生活却不方便了。要统筹安排晾晒场、烘干房、废弃物利用等设施建设,引导养殖业向养殖小区集中,开展沼气建设,减少污染物的排放。从根本上来说,我们要建设的是升级版的农村,而不是缩小版的城市。安徽提出按实际需求配套公共设施,挖掘整合当地的生态资源和人文资源,培育地方特色和人文之美,努力实现“一村一景”,就充分体现了对差异的尊重。
二是坚持规划先行、完善机制,集中整治与分步实施相结合。新农村建设是百年大计,农村人居环境建设必须规划先行,这既是统筹城乡发展的需要,也是合理配置有限资源、提高投入效益的需要。只有这样,才能做到符合规律不折腾,避免走“翻烧饼”的弯路。浙江对村庄规划有这么几条要求:第一条是坚持规划先行。按照“不规划不设计、不设计不施工”的理念,要求市县在工程初期用七分力量抓规划、三分力量搞建设。第二条是提高规划质量。通过补助规划资金、推荐高资质规划机构、举办设计大赛、广泛听取群众意见等措施保障规划质量。第三条是确保规划落地。认真抓规划落实工作,做到规划项目化。他们的做法启示我们,做好规划是“磨刀不误砍柴工”、“一次投入、长久受益”。农村人居环境建设还要靠一套长效建设管理机制来保障。江苏在这方面积累了很好的经验,他们及时建立了设施维护、道路维修、河道管护、绿化养护、卫生保洁等村庄环境长效管护机制,通过公共财政补助、村级公益事业“一事一议”、村集体经济收入等途径积极筹措长效管理经费,做到了有长效制度、有管理队伍、有资金保障。农村人居环境建设不可能一蹴而就,要做长期艰苦努力的思想准备和工作打算,坚持集中整治与分步实施相结合。在科学编制村庄整治规划的基础上,分阶段安排重点工作和项目的建设时序。首先要保障农村居民安全和基本生活条件;在此基础上对村庄环境进行综合整治,从解决脏乱差问题入手,打造村庄良好的环境;再增加村庄现代设施,提升公共服务功能,加强农房及庭院建设、进行绿化美化,建设美丽宜居乡村。
三是坚持突出重点、统筹协调,改善环境与促进发展相结合。农村人居环境建设工作量很大,不能胡子眉毛一把抓,必须突出重点。一要优先抓一批重点村。对已编制规划的村庄、具有历史文化特色的村庄、工作基础较好的村庄要作为重点来抓,取得经验、进行示范。二要明确各类村庄的工作重点。当前多数村庄的工作重点是整治垃圾污水,改善村庄环境。条件好一些村庄的工作重点可以是先解决住房安全、饮水安全、出行安全,改善基本生活条件。还有一些条件更好的村庄工作重点可以是建设美丽宜居乡村。要善于统筹协调做好农村的各项工作,合理区分生产生活区域,加强生产性基础设施建设,把农村人居环境建设与发展现代农业、促进农民创业就业结合起来,让生态环境优势转化为发展优势,不断增加农民收入;把农村人居环境建设与基层组织建设结合起来,在建设过程中加强村党支部和村委会自身的建设,增强“两委”的战斗力和创造力;把农村人居环境建设与提高村民素质结合起来,增强农民群众的参与意识,提升他们的文明素养。浙江桐庐、安吉、江山等地通过改善人居环境,有力地带动了绿色产业、休闲旅游、来料加工,创造了大量的就业岗位,大幅提高了农民收入,明显增强了农民群众参与美丽乡村建设的积极性。湖南高度重视村民参与,鼓励支持村民自发成立环保协会和义务保洁员队伍,带动了广大村民自我约束、自主治理。这些经验充分说明,改善人居环境能够有力地促进农村各项事业的发展。
(三)注意处理好几个重要问题
一是要保护利用好农村土地,严控大拆大建。近年来各地的新农村建设取得了重大进展,但不少地方也暴露出许多问题,主要表现在一些地方热衷于拆旧建新、异地搬迁、“农民被上楼”,不仅浪费了大量资金、破坏了农村生态和文化环境,更导致大量优质耕地的流失。对这些做法必须予以遏制和纠正。我们这次会议确定的主题是农村人居环境建设,就是要引导大家把注意力和工作重点更多地放到村庄范围内的环境整治方面,而不是到处去搞大拆大建。农村的人居环境要适应农村生产方式、方便农民生活,而不是像城市那样摊大饼、归大堆;要保持住乡村功能、田园风光,而不是像城市那样建高楼大厦、花园广场。否则,搞得农村不像农村、城市不像城市,不伦不类、不土不洋。在这方面浙江的做法值得借鉴,他们提出能保留的尽可能保留,必须搬迁的才进行必要的搬迁。在今后工作中,我们要注意维护规划的权威性,严格规范操作,坚持土地用途管制,把在城镇规划区外搞大拆大建之风坚决控制住。对此,今年中央一号文件提出了明确要求,各地一定要遵照落实。
二是要保护好历史文化和自然景观,保持乡村特色。农耕文明是中华文明之源,乡村文化是民族文化之根,传统村落和遗存至今的古村落、古民居是我们民族文化的重要基因和标志符号。分布在我国各地的大量传统村落是活着的文化遗产,也是不可再生的宝贵旅游资源,一定要保护利用好。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反映,近年来传统村落大量消失,实在令人痛惜。目前,住房城乡建设部、文化部、财政部已经命名了两批共1561个中国传统村落,启动了传统村落保护和发展工作。对此,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当务之急是要尽快调查摸清底数,抓紧完善国家级和省级名录,推进规划编制和建档工作,落实责任主体。我们要有强烈的历史责任感,绝不能让传统村落在我们手上消失殆尽,否则就愧对祖宗和子孙,成为历史罪人。我们搞村庄规划和整治,应该尽可能保留乡村原有的文化传承、自然风貌,着力反映中华民族历来崇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关系的历史渊源。这就要求我们各级干部都要有敬畏历史、敬畏自然的人文精神,牢固树立正确的政绩观,不能只把经济效益作为价值取向,不能急功近利。这就需要我们增强法治观念,强化问责机制。在对这些文化和生态资源加强保护的同时,合理、有效地利用其开展乡村旅游,发挥其历史文化传承、休闲娱乐功能。
三是要充分尊重农民意愿,不能增加农民负担。开展农村人居环境建设,是为了农民群众,也必须依靠农民群众,充分尊重农民群众的意愿。农村工作的实践表明,凡是顺应了广大农民群众的意愿,我们的工作就能顺利推进,取得预期成效;凡是违背了广大农民群众意愿,即使出发点再好,也会事倍功半乃至半路夭折。有些同志以为让农民住上高楼公寓、用上抽水马桶,过上像城里人那样的日子就算是建成了新农村,完全不顾及农民生产生活方式的特殊需求、以及农民现实的收入水平和经济承受能力。这方面的教训不在少数,我们一定要认真汲取。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政府是主导、农民是主体。村里的事还是农民说了算,干什么、怎么干、啥时干、钱怎么花,都要由农民说了算。政府的主要作用是编规划、给资金、建机制、搞服务,不能包办代替,不能强求一律,更不能强迫命令。浙江的一条基本经验就是始终坚持以人为本,尊重广大农民的自主选择,维护农民的物质利益和民主权利,努力获得广大农民的理解、支持和主动参与。我们在推进农村人居环境建设的过程中,要充分听取广大村民的意见建议,规划方案、重大建设项目应交由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大会决定。要发挥村务监督委员会、村民理事会等村民组织的作用,要主动让他们参与建设项目的监督管理。要完善村务公开制度,推行项目公开、合同公开、投资公开、财务公开,主动接受村民监督和评议。筹集建设经费,可以引导鼓励农民自愿捐款、义务出工,共同建设自己的美好家园。但不能强制或变相摊派,造成新的农民负担。
三、扎实有效推进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工作
改善农村人居环境,任务十分繁重。各级党委、政府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加大投入力度,加快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取得实实在在的建设成果。
一要完善工作推进机制。各级党委、政府要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和李克强总理重要批示精神,充分认识推进农村人居环境建设的重要意义,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摆上党委、政府的重要议事日程,纳入经济社会发展的全局统筹谋划。要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形成各级领导高度重视、相关部门协调配合的工作推进机制;因地制宜、量力而行,科学确定当地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目标任务;制定规划、完善政策,有步骤有计划地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改善。
二要建立责任落实机制。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涉及方方面面,要细化工作任务,明确工作主体,落实工作责任。国务院有关综合部门要制定和完善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的资金投入和扶持政策,有关职能部门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制定具体措施,完善工作机制,增强指导的针对性,强化服务的有效性。地方各级党委、政府要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把任务和责任分解到部门、落实到人头,切实抓出成效。
三要健全资金投入机制。要按照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要求,把农村人居环境建设逐步纳入公共财政覆盖范围,建立村庄规划、村内道路建设、饮水安全、环境综合整治、农村清洁工程、沼气工程、规模化养殖场(小区)、秸秆养畜、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传统村落保护等的稳定投入机制,并不断增加投入。支持开展美丽宜居村庄、农民生活圈功能综合提升等人居环境改善试点示范工作。中央财政要加大对地方的支持力度,向中西部和贫困地区倾斜。要调整资金结构,加强资金整合,按照“渠道不乱、用途不变、统筹安排、集中投入、各负其责、各记其功、形成合力”的原则,统筹涉农资金使用,鼓励在县一级把资金集中起来,确保农村人居环境建设有序、扎实。要建立有效的引导和激励机制,鼓励社会资金参与农村人居环境建设。要完善村级公益事业“一事一议”机制,在不增加农民负担、不违背农民意愿的前提下,有效调动农民参与农村人居环境建设的积极性。
四要建立社会参与机制。要坚持政府主导、农民主体和社会参与相结合的原则,拓宽社会参与途径,调动一切积极力量,开创各行各业支持农村人居环境建设的生动局面。鼓励和引导党政机关、人民团体、企事业单位、社会各界人士以及志愿者通过结对帮扶、捐资捐助和智力支持等多种方式改善村容村貌、建设美好家园。要加大宣传力度,进一步营造关心支持农村人居环境建设的浓厚氛围。
当前,全党正在深入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我们要以此为动力和契机,切实增强群众观念、转变工作作风,深入基层、深入实际、深入群众,认真调查研究,倾听群众呼声,把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工作作为密切联系群众的有力抓手,把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建设的成效作为转变工作作风、为农民群众办实事的实际成果。
推进农村人居环境建设,任务艰巨、责任重大、使命光荣。我们要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按照国务院的决策部署,以脚踏实地的态度,求真务实的作风,锐意创新的精神,缜密细致的工作,加快推进农村人居环境建设,为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美丽中国的战略目标而努力奋斗!
这是汪洋同志2013年10月9日在全国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工作会议上的讲话,内容有删节,标题为本刊所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