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资“避税”:一个巨大的黑洞,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黑洞论文,外资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非法“避税”暗流涌动
在英属维尔京群岛,仅有153平方公里的弹丸之地却汇集了35万家公司,平均每个居民拥有20家企业,在这里注册的公司中约有1万多家与中国有关。之所以有那么多公司愿意到一个自然资源匮乏的小岛上注册,是因为这里是世界上著名的“避税天堂”。类似的“避税天堂”全球有几十个。
国家税务总局官员指出,目前,在华外企偷逃税的情况很普遍。许多跨国企业的避税行为,致使中国每年税收损失约300亿元,许多企业属于非法避税。专家指出,由于个人所得税、营业税等方面的税收没有计算在内,所以实际偷逃税要远远超过300亿元。
而来自北京地税稽查分局的消息表明:被检查的外企中80%以上有违法行为,其中涉外税收违法案件主要集中在个人收入所得税、营业税和城市房地产税等税种上。仅去年前日个月,北京地税第二稽查分局审查了47个涉外税收案件,查补税款1.5个亿,这还只是他们受理的半数案件的查补数额,其中有两个公司的涉案值就达1.3亿元。北京地税局涉外分局提供的资料表明,到2002年7月15日,北京地税局已发现34%的跨国公司代表处个人所得税存在问题,补缴个人所得税收入6356万元。
2003年4月,广州市首例“境内关联企业间融资”反避税案日前终结。广州市国家税务局对外公布,该局对某大型跨国企业涉及境内关联企业间巨额免息融资问题依法进行了调整,调增企业应纳税所得额共5.96亿元,应补企业所得税8149万元。这是迄今为止广州市反避税调整单个案件补缴税额最大的案例。
外业避税正使中国蒙受重大损失。
离岸绿洲:外资“避税天堂”
在英属维尔京设立注册资本在5万美元以下的公司,最低注册费为300美元,加上牌照费、手续费,当地政府总共收取980美元,以后每年只要交600美元的营业执照续牌费就可以了。在这里注册的公司中约有1万多家与中国有关。在长江三角洲地区,许多人会对一些外资企业究竟属于哪个地方投资的感到困惑,他们的投资方往往标明是英属维尔京群岛等地方的公司。
英属维尔京群岛是世界上著名的“离岸绿洲”。“离岸绿洲”是指一国或地区政府为吸引外国资本流入,繁荣本国或本地区经济,在本国或本地区确定一定范围,允许外国人在此投资和从事各种经济贸易活动,取得收入或拥有财产而可以不必纳税或只需支付很少税款的地区。它们共同点都是很小的国家和地区,甚至是很小的岛屿或“飞地”(即指一国境内的外国领土),自然资源稀缺、人口数量较少、经济基础薄弱。但由于它具有“优越性”,逐渐吸引了大量国外公司来此注册,全球汇集于“离岸绿洲”注册的70多万家企业之中,至少有80%以上徒有其名,它们在此完成了必要的注册登记手续,但实际从事的商业活动却在别处。这些仅在纸面上符合法律所规定的组织形式的公司,被称为“离岸公司”,或者叫“纸公司”。
由于离岸绿洲对于避税活动的鼓励和保护,为跨国投资者利用国家之间不同的税制关系和国际税收体系中的法律漏洞进行国际避税提供了一片沃土,让许多国家深恶痛绝。2000年6月26日,经合发组织发布了一份题为《认定和消除有害税收行为的进程》的报告,这份报告将35个国家和地区列入了避税地名单:英属维尔京群岛、格林纳达、塞舌尔群岛、巴拿马、瑙鲁、汤加……
外企避税花招百出
避税分为两种,即正当避税和非法避税,二者有本质的区别,进行合理避税的人是尊重税法,只不过他们靠自己的智慧,利用了税法的漏洞获得了利益。外资在进入中国前,大多认真研究过中国税制,对如何避税有一套相对的方案,避税方法高招百出,防不胜防。
转让定价:所谓转让定价是指集团内的关联企业之间,为了确保集团利益的最大化,在集团内部人为的控制定价。这其中包括产品价格、贷款利息、无形资产转让价格、劳务费用等。据统计,国际贸易总额中约有60%是通过这种跨国公司的内部贸易所形成的,跨国公司在制定内部交易价格时,往往可以便利的应用转让定价的方法,达到减少税赋从而增加利润的目的。在中国,其往往表现为“高进低出”,即用高于国际市场的价格进口设备、进口材料,而用低于市场的价格出口产品。这样外企很容易形成账面上的亏损,而利润转移到税负低的国家、地区。如此一来,跨国公司是一举两得:增加利润,减少汇率风险。因为属于跨国公司关联方交易,因而具有很强的隐蔽性和灵活性,不易被察觉。据珠海涉外税务部门的检查表明,那些表面显示亏损的企业大多是购销“两头在外”,多以“高进低出”等方式将利润转移出境。转让定价行为的存在是造成其普遍亏损或微利的重要原因之一。
耐克公司在国内市场不断发展,每年以两位数的速度增长,很快成为仅次于李宁体育公司的体育巨子。据苏州海关调查,耐克公司营业额很高,成本很低,利润率非常高,实际上效益也很好,但是账面上却亏损,其中原因就在于大量特许使用权费支出掏空了企业利润。
增大负债。据有关资料,目前外商投资中国的资金中,自有资金比例并不高,即便是一些实力雄厚的大公司也向境内外的银行借大量的资金,这不仅仅是缺少资金,也是一种避税的办法。广州某外企就是通过与其境内的关联公司借贷资金转移利润避税的。这家公司在境内的关联企业主要有该公司出现所属纸品有限公司、口腔保健用品有限公司等。知情人士透露:2002年,该公司关联企业中部分公司出现连续亏损,失去了向银行借贷的能力。这家外企便以公司本部的名义向中行广东省分行寻求巨额贷款,总金额高达20亿元左右。与正常企业行为相违背的是,该公司又拨出巨资以无息借贷的方式借给其关联企业使用。根据税法规定,利息支出是在税前扣除。广州某外资企业利用税前列支利息,先行分取企业利润而少交企业所得税;此外,提供巨额无息借贷给关联企业,也回避了正常借贷产生利息所得税的税赋。同时,作为该企业的关联企业,也为巨额借贷在账目上表现为负债而规避了大量所得税。
利用国际避税港注册公司。在税收筹划日渐兴起的今天,避税港也便成为了跨国税收筹划的“热土”。在国际避税地建立公司,然后通过避税地的公司与其他地方的公司进行商业、财务运作,把利润转移到避税地,靠避税地的免税收或低税收减少税负。在长江三角洲地区,许多人会对一些外资企业究竟属于哪个地方投资的感到困惑,他们的投资方往往标明是英属维尔克京群岛等地方的公司,而实际上,这些公司许多是由台商所投资控股。
钻税法漏洞。利用税法漏洞进行避税,是目前外企最有安全感的避税手段。比如,现在中国对消费税是按照出厂价进行征收,于是,一些外企纷纷成立自己的销售公司,然后再用较低的出厂价把产品卖给自己的销售公司,以达避税目的。另外,根据税法规定: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和地方所得税,按年计算,分季预缴,季度终了后十五日内预缴;年度终了扣五个月内汇算清缴,多退少补。这样,在同一个纳税年度内,纳税人可以根据资金运行状况,自行选择预缴税款的日期,从而使税款入库的时间人为地延长了,递延了应纳税款。
当然,除此之外,利用税收优惠政策、工资发放的次数等也是外资避税的备择途径。
外企何以能钻“避税”空子
资本的逐利性应是外企逃避税收的最根本的原因。每一个企业、每一个个人都在追求本身利益的最大化,我们知道,价格=成本+利润+税收,在价格和成本不变的前提下,利润和税收就是怎样的公正合理,都意味着纳税人直接经济利益的一种损失。所以在利益驱动下,使得一些企业除了在成本和费用上做文章外,也打税收的主意,以达到利益最大化。客观上,我国地方政府的纵容也是造成逃税成本较低的重要原因。许多外企在本国都很守法,而却在中国违法,这只能说明,外企在中国的逃税成本要大大低于国外。
改革开放后,为了发展本地经济,各地都对外企实行了多种多样的优惠政策,其中对外资的税收优惠往往被列为最重要内容之一。另外,一些地方政府把引进外资作为政绩的考核指标,但这种考核却往往只注重了数量,忽视了效益。有的人生怕破坏了本地的“软环境”,一旦处理外企涉税案就会听到各种奇谈怪论。有人说了,加大税务查处力度会产生负面影响,理由是,将会造成外资企业流失,而潜在的客户也会不敢来中国投资。于是,“软环境”过软,外商投资企业则顺水推舟,在税收问题上,能逃则逃,能避则避,能漏则漏。
此外,中国的税收制度存在缺陷,尤其是企业财务制度和税务部门对企业经营状况的监管上;合资企业中中方产权虚置,所有者缺位,使得企业控制权花落外资;中方合资在技术、销售渠道上的依赖性,给了外资“活动”的空间;中国有些地方政府无原则的让步,使得外资有恃无恐;中国监管部门配合不够,没有形成系统管理,很容易引起“管理真空”。而更为重要的,在中国违规偷漏税的成本很低。
除了中国现行的税法不够健全,对外商投资企业宏观管理尚待进一步改善之外,税收征管动力不足也是造成外企大量非法避税的重要原因之一。事实上,除非有人举报且有确凿的证据,一般税务部门都不会查这些企业。据知情人士介绍,因为税务部门是层层下达征税任务的,只要能够完成任务,谁也不愿意去查企业,不愿意得罪人。并且,如果超额完成任务,可能意味着明年的征税任务会加大。
另外,各地为了招商引资而出现的“优惠政策竞赛”给了外商以避税的便利。据有关人士介绍,落后地区外资企业少,而外资企业在税收上则享有较大优惠,比如所得税,外资企业除“免二减三”外,在特区享受15%的优惠税率,在经济技术开发区享受24%的优惠税率,有些还可以享受10%的优惠税率。有关资料显示,在流转税方面,内资企业平均负担税率为7%,而外资企业只有4.45%,相当内资企业的63.6%;在所得税方面,内资企业平均负担税率为22%,而外资企业为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