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公有制为主体”如何定位,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公有制论文,为主体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经济成份共同发展”是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一个根本特征。邓小平同志说:“我们在改革中坚持了两条,一条是公有制经济始终占主体地位,一条是发展经济要走共同富裕的道路,始终避免两极分化。”《中共中央关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指出:“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就是要使市场在国家宏观调控下对资源配置起基础性作用。为实现这个目标,必须坚持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经济成份共同发展的方针。”对此大家是赞同和坚持的,但对“主体地位”如何确定?理论界有不同认识。对在全民所有制、集体所有制、其他所有制三种经济成份的比重结构中曾提出依次3、4、3制或3、5、2制等见解。究竟如何是好?
公有制为主体,是指全民所有制和集体所有制合成的公有制为主体,不是单指全民所有制;主体是指一个总体中的主要部份。以公有制经济为主体,就是公有制经济在整个社会经济中占据最主要的部分。具体可以有三种理解:(1)数量上的简单多数为主体。即公有制经济在社会经济总体中占50%以上,其他非公有制经济成份加起来所占的比例在50%以下。(2)结构上的质量优势为主体。即公有制经济在各种所有制经济结构中占最大比重,其他各种所有制占的比重都小于公有制经济。总体上公有制经济比重不到50%,但在各种经济成份中保持老大地位。(3)国民经济中的核心部分为主体。即公有制经济占据国民经济中有关国计民生的重要部门,是骨骼、命脉,是核心部分。
以上三种理解都能成立。比较起来哪种理解更符合现阶段生产力发展的要求呢?我倾向第二种,兼顾第三种。理由是:(1)占主体地位是为了使公有制经济起主导作用保证有一个必要的数量基础,而最终能否起主导作用,决定于公有制经济自身是否有强盛的活力。现阶段,数量上的简单多数面太广,管理有困难,不容易使公有制经济全面富有活力,会影响主导作用的实际发挥。一定数量是必要的,但不是绝对的。数量大不一定就能绝对起主导作用。改革开放前,城乡99%左右是公有制经济,但实际并不就是等于真正的社会主义。在公有制经济占有必要比例的前提下,质量优势是主要的。所以,现阶段不能以数量上的简单多数论说“主体地位”。(2)公有制经济最好能控制国民经济中的最主要部门,所以要兼顾第三种理解,但也不能绝对化。国民经济中哪些是属于有关国计民生的重要部门,有的容易确定,如银行、海关等,有的不容易确定,如纺织业,关系到全民穿衣问题,住房也是关系到全民居住的大问题,是否就是有关国计民生的重要部门,都要实行公有制呢?自来水,也一样。有些行业因为是有关国计民生的重要部门,实行国有国营的主要目的不是为了盈利,而是为了确保国计民生之必需,按斯大林说法是为了“高级盈利”。但是有些重要部门如铁路、邮电本来是可以大有盈利的,可是国有国营竟然成了行业垄断,乱收费还常报亏损。亏损企业职工仍是奖金高、福利好,就是亏国家的。邮资两次涨幅都是150%,各种名为“手续费”的费外费照收不误,国库增加多少?大部分是跑到私囊中去了。所以,就目前来说,不看活力,仅求占据国民经济的主要部门不一定能保证起主导作用。
关于多种经济成份并存问题,毛泽东在党的七大《论联合政府》报告中指出,全国解放以后,政治上实行新民主主义政治,经济上实行新民主主义经济。“现阶段,中国的经济,必须是由国家经营、私人经营和合作经营三者组成的。”1950年又说:“有些人认为可以提前消灭资本主义实行社会主义,这种思想是错误的,是不适合我们国家国情的。”改革开放以来,恢复了多种经济成份并存和共同发展的局面,把所有制结构重新安置在客观条件许可的现实基础上。现在主要有6种所有制经济形态:全民所有制经济;劳动人民集体所有制经济;外商、台商、港商、澳商独资经营经济;内商私营经济;个体所有制经济;各种经济成份不同程度、层次上合资的混合经济。
每种所有制经济在一定时间内都有自己的适应范围,在自己适应范围内就有其他所有制不可取代的优越性。如农业,集体所有制一般比全民所有制为宜,所以国有农场只能是少量的。《中国统计年鉴》只有工业产值结构的资料,没有农业的资料。《第三次全国工业普查主要数据的公报》中1995年按工业总产值计算,国有工业占34%,集体工业占36.6%,股份制工业占3.5%,私营工业占2.6%,个体工业占10.5%,“三资”工业占13.1%。也就是说,国有工业和集体工业两项相加的公有制工业占70.6%,如果加上农业,我国的公有制经济估计仍然占80%以上,按目前情况,公有制经济的比重还偏高,可以再降点。因为我国的农业是集体所有制经济,属于公有制范围。
公有制经济的主体地位具体占多大比例为宜,主要应看三个方面:(1)要有利于社会生产力的发展,有利于增强国力,有利于提高人民的生活水平。经济的所有制结构属生产关系范畴,既要由生产力性质决定,又要能促进生产力的发展。(2)要看自己的活力。公有制经济的主体地位,政策规定和支持是一个方面,还有另一个方面就是要靠自己的竞争力。各种经济成分中,除了外商企业的数量可以用政策控制外,国内的各种经济成份各占多大比例,最终决定各自的竞争力,这是不以们意志为转移的客观经济规律决定的。所以现在的问题,主要的不是该占多大比重,而是有多大的活力。公有制经济的活力大,又不断发展,主体地位就会不断提高。(3)公有制经济的比重应比资本主义国家的公有制经济比重大。二战后,西方资本主义国家的国有经济有较大发展。虽然70年代末开始出现一股国有企业私有化的浪潮,国有企业逐渐减少,但现在有些国家的国有经济仍占有一定比重,有的占10%以上。它们的国有性质与我们的公有性质是不可比的,但毕竟是以国家名义出现的。如果以公有制为主体的社会主义国家,公有制经济比重与资本主义国家相当,是谈不上有什么社会主义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