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我国农村基层民主建设的理论思考,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农村基层论文,民主论文,理论论文,我国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回顾二十年来我国民主政治建设历程,展望二十一世纪如何继续推进中国政治体制改革,使中国不仅以经济强国自立于世界,更以民主、文明之邦实现真正的民族复兴,已成为关注中国社会全面发展者一个重要的研究课题。本文拟从我国农村基层民主建设思路出发,借以窥一端倪。
一
对于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问题,人们长期有着这样两种认识:一是认为随着社会主义制度的确立和人民民主专政的实现,马克思主义经典著作中所描述的社会主义民主也已来到我们身边,把理想幻化为现实,片面强调“国家形态”的民主;二是认为在中国生产力水平还十分低下,全国发展不均衡条件下谈民主建设,还很不现实,得出“经济先行,民主靠后”的悲观论调。有学者把这两种认识分别称为“应然型民主政治观”和“期待型民主政治观。”(注:牛先锋.《论民主政治建设中经济因素的地位——兼评两种错误的民主政治观》,载《长白学刊》(长春),1997年第6期.)前者在经济或社会出现问题时, 容易产生牢骚不满,或者怀疑动摇、甚至否定;后者则忽略了经济与民主政治是一个互相联系互相促进的进程,这两种观点都是片面而有害的,都不应是指导探索建设中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之路的观点。
改革开放二十年来,我国民主政治建设无论从范围、内容还是从形式上看,都取得了显著的进步和发展,其中,农村基层民主建设成就引人注目,令人沉思。因为,我国广大农村所走的民主建设之路既不囿于教条式“应然型的民主”,又使持“期待型民主政治”观者开始重新审视自己的理论,他们走了一条理论上较少支持、实践中无规可循的民主之路,尽管目前还有待完善,但应该可以看作有中国特色的“第三条道路”。这条道路也是循序渐进的。依照1987年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的《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农村村民委员会已在全国大部分地方举行了3 届选举,1996年开始,全国绝大部分省、区、直辖市的村委会已采取了村民直接投票选举的办法,进行了新一轮选举,在此基础上,1998年又修订了《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使选举工作和其他民主建设更有法可依,民主实践的操作性更强,近两年,经过国内媒体的多次报道,吸引不少国人关注的目光,更引起国外许多媒体的广泛关注,相继深入基层采访报道,或评论,或研究,震动不可谓不大。
我国农村基层民主建设之所以引起广泛关注,关键是因为通过民主建设,使农村面貌更新,更推动了当地经济的发展,邓小平曾指出:“我们评价一个国家的政治体制、政治结构和政策是否正确,关键看三条:第一是看国家的政局是否稳定;第二是看能否增进人民的团结,改善人民的生活;第三是看生产力能否得到持续发展。”(注:《邓小平文选》第3卷,第213页.)这三条标准实际是“三个有利于”标准在政治体制改革中的具体要求,也应用于检验农村的这场民主建设之路走得对不对。凡是贯彻《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较好、民主建设渐上轨道的乡村,村民都被这种新型的自治方式强烈吸引,产生了自发的向心力、凝聚力。媒体也多次报道,一些乡村在外打工的青年也格外珍惜自己的选举权,出现过数千打工青年赶车回乡参加投票选举的动人场面。除了拥有直接选举权,村民们在议事、监督方面的权利也得到扩大和落实,他们真正行使了“人民当家作主”的权利,这些乡村干群关系得到改善,社会治安情况稳定,村民自治意识和民主意识增强,更给老百姓带来最大的实惠——经济增长,收入增加。因此,在落后、闭塞的农村,一群最不具民主精神、最没有民主传统的农民,却率先接触了直接选举,初步实现了“当家作主”的村民自治制度。农村基层民主建设这条路是成功的,应予以充分肯定。
二
诚然,与城市相比,在农村搞民主建设的主客观条件都要稍逊一筹,对我国来说,这一点尤其明显。我国是个有着二千年封建专制史的大国,造成了我国城乡之间的大差距,大多数农民在土地上一辈子安身立命,受教育机会少,知识水平低,封建思想浓厚,小农意识还较强,民主法治观念薄弱,目前广大农村经济发展水平相对落后,还有的尚未脱贫或处在温饱阶段,对民主的要求并不迫切,另外,农村地广人稀,交通落后,信息不灵,互相之间联系不紧密,严重制约着民主建设的进程。但从我国农民的实践看,这些障碍是可以通过一定的方式去逾越的,在落后的农村,也可以盛开文明之花,这也促使我们研究民主进程与民主各方面条件的关系,以更好地解释这种现象,推动民主实践的进展。
民主与经济发展水平。民主作为政治上建筑的一部分,是建立在一定的经济基础之上的,从民主的起源看,历史上各民主形态的产生都与商品经济有着直接的联系,无论是作为国家形态的民主制度,还是作为非国家形态的民主作风,、民主意识、民主方法,一般都在经济较发达的国家或地区发展得较好,民主的发展水平也一般地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但商品经济发展不是唯一条件。在人类历史长期发展中,一方面,经济的高度发达却不一定产生高度民主,也有可能产生独裁,二战前期的德国、意大利和日本国内商品经济已得到充分发展,也都迈向了工业化进程,其政治上层建筑却出现了法西斯独裁的专制统治,成为第二次世界大战的策源地;另一方面,经济不发达也并不必然就与民主无缘,民主作为管理公共事务的一种形式,早在人类尚处于生产力极其低下的原始氏族公社时期就已存在。我国原始社会末期,已有被称为“军事民主制”的所谓“原始民主”。民主作为一种国家制度的出现则是在古希腊、雅典和帝制前的古罗马时期,这个时期的民主繁荣对近代民主理论、民主实践产生了深远的影响,这是人类历史中真正意义上的民主的开端。类似这样的“特例”在世界其他国家或民族的某些区域都还出现过。从经济水平讲,古希腊、古罗马并不比今天的第三世界高,却已建立较高程度的民主制度,这就说明,民主进程与经济发展水平之间的关系是很复杂的,非简单的决定与被决关系。既然如此,我国相对落后的农村地区大力推进民主进程,应该是大有希望的。
至少基于以下的理由,民主在我国农村不应该是“奢侈品”。
(一)我国农村已基本摆脱贫困,处于接近小康生活水平,严重制约民主发展的温饱问题在绝大多数农村已不复存在。
人们对于社会事务产生积极的关注,必须有一个最低限度的物质水平。美国学者科恩认为:“社会成员如不享有最低限度水平的物质福利,任何社会也不能指望长久维持自治。”“使公民体力情况恶化并迫使他们主要或完全关心自己或家庭生存问题的经济条件,是不可能产生有生气的民主的。”(注:(美)科恩.《论民主》.商务印书馆1988年版,第110—111页.)这是因为“严重贫困的群众,根本无法获知参加公共事务的足够信息,对公共事务进行有效的讨论,进行有效率的组织,并接触他们的代表。”(注:(美)科恩.《论民主》.商务印书馆1988年版,第110—111页.)
经过改革开放二十年来的发展,全国城乡面貌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截止1997年底,全国已实现小康初始水平的86.52%, 而农村居民人均收入已由1980年的315元增加到1997年的2090元, 整体小康实现程度也有81.5%,这表明,目前我国农民在奔小康的道路上,还差1/5的路程。(注:王金海.《我们离小康还有多远》.《人民日报》1998年7月26日第四版.)已经不再为衣食担忧,而是着力于致富奔小康, 也就不存在制约民主发展的生存前提了。由于摆脱了温饱问题,人们有了关注周边事务的时间和耐心,并在寻求经济水平进一步提升的过程中,产生了对民主的要求与渴望。对此,应及时因势利导,促进民主政治发展。
(二)现行以农户为主体的农村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与传统的一家一户的小生产方式已大相径庭,在商品经济的大潮中,农民的主体意识正在觉醒。
上述两种生产方式虽然都是以家庭为生产单位,但在性质上却有着根本的区别。传统的一家一户生产方式是以封建土地私有制为基础的自然经济,汪洋大海般的小农经济为封建专制提供了天然的基础,传统的农民的性格特点是保守中庸、服从权威、沉默忍让,与民主所需要的平等意识、主动精神、竞争精神等格格不入。而十一届一中全会以后在我国农村普遍推广的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给传统农民形象下了新的注脚,因为,这个生产方式的基础是在社会主义公有制下的商品经济和市场经济,通过“统分结合、双层经营”的经营管理体制,农民不再一辈子只是“面朝黄土背朝天,老婆孩子热炕头”,而是以土地为基础,以市场为导向,甩掉了戴了几千年的穷帽子,精神面貌也焕然一新,商品经济天生地需要主动参与、平等竞争的市场主体,农民在商品经济的熏陶下逐渐适应,开始学会维护经营自主权和其他权益,开始关心村里、乡里乃至全国的大事,并要求在涉及自身利益的关键事情上有所作为,这样,以农户为单位一个个独立的利益主体出现了,以平等参与、协商决策为特征的民主要求也出现了,不同的利益主体在根本利益基本一致的前提下要协调彼此的权利和义务,最自然的方式莫过于民主。商品经济是产生民主政治和民主管理方式的温床,民主对农民所要求的主体意识也已具备,如果各地村干部、乡镇干部认识到这一点,也着力于去进一步培养这种意识,农村的基层民主建设就能走得更快。
民主进程与经济进程应该是相辅相承的,任何“经济优先,民主靠后”或“民主超前,指导经济”的理论和实践都不宜提倡,从这个意义上来说,经济与民主既互为条件,又互不必然决定。
民主与知识文化水平。一般而言,拥有相当程度的知识文化是一个人有可能理性地处理一般问题的条件。民主也需要一定的知识与文化,知识与文化水平决定着公民的民主能力。弱智者是没有民主能力的,无知者的民主能力要大打折扣,在商品经济社会,文化水平越高的公民,一般地也就拥有越多的民主意识和精神,民主能力也就越高。
我国人民科学文化整体素质较低,这是不争的事实,尤其是占全国人口1/4以上的文盲、半文盲和小学文化程度者,是民主建设一个极其不利的因素,但不能因此而放弃在农村搞民主建设的努力。那么,公民需要具备多高的知识、文化水平才能符合实行民主的要求呢?科恩认为“对这一问题的回答取决于该社会面临问题的性质与困难,只要该社会问题的性质大体上不超过所有成员理解的范围,他们就有可能进行明智的参与,如果民主的其他条件得到满足。”(注:(美)科恩.《论民主》.第165页.)例如“即使在比较原始的社会, 几乎没有什么正式教育,如果公民所处的杂乱无章的环境迫使他们受到一种教育,使他们足以对付他们共同的问题,那么,民主就能持续下去。”(注:(美)科恩.《论民主》.第165页.)按照这条思路看, 农民是有民主能力的。其实,对农民而言,民主所需要的知识文化可分为两类,一类是涉及自己利益的生活和生产经验、常识,例如自己的田野应该种什么、怎么种,村提留款的收缴和使用问题,宅基地的划分和使用问题,土地承包方案问题等等,对这些问题的处理,并不要求农民具备相当高的文化知识,只要他们能明白自己利益之所在,能够依据正常智力和经验去判断、去推理、去协商,就可以实现对事务的民主管理。试想,有谁能比农民自己更明白自己利益之所在呢?另一类是受过学校教育或其他专门教育才具备的知识文化,较强的技术。例如村里办厂、办学、修路问题,解决公共卫生和人口控制问题,村民行使民主监督权时需要查会计帐、审核问题,阅读供民主讨论的材料,提出有用的批评与建议以及随着经济的发展需要解决的其他技术性问题等,如果公民是文盲,则几乎没有办法去应付,更谈不上民主管理。但我国农村现阶段,基本上已普及教育,扫除文盲,所要处理的问题基本尚在农民能自治的范围内,即使一部分人不能处理,他们也可以和其他人一样,去选择一个他们认为合适的代表去管理。这样,他们就行使了直接选择的权力,全体村民还可以选出文化水平较高的村民代表,代表他们去实行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
民主的城乡之别。城市与乡村本身有着天然的差别。在长期实行城乡二元结构的中国,城乡差别更大,城市是工业化文明的代表,商品经济发达,人口密集,交通通讯便利,为城市居民参政提供了良好的条件;而农村工业化程度很低,商品经济欠发达,地广人稀,交通落后,通讯不便,民主的物质基础条件太差,制约了农村高度民主的发展。生活在城市里的人,知识文化水平较高,接受过民主理论教育,较易掌握也较熟悉民主的运作,而且具备较高的民主素质,这一点我国的农村真是望其项背而莫及,城市既是民主意识和民主制度产生的原发地,又是今后发展高度民主的集中地,因此,人们普遍认为,应当首先重点发展城市民主,再推广农村民主,这个观点是片面的。民主的物质条件的差别,只是决定了民主程序、民主形式的不同,但不妨碍民主的原则——少数服从多数有什么改变。在建国前的解放区,曾实行过短期的直选制,那时不一定有现在城里这样便利的现代化手段,但他们可以用选民手中的绿豆来代表选票,也可以在候选人的名字下划圈圈。现在我国农村条件已比那时大为改善,更没有理由放松对民主的建设,而应本着实事求是的态度,结合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选择合适的民主程序和民主形式。
一个不可忽视的事实是,同为中国特色的基层民主的城乡基层民主,在实践中的民主进程并不都与各自的经济文化等水平相符,城市基层民主进展缓慢,甚至停步不前,农村基层民主却一直在默默前行,而且势头良好。究其原因,其实还是因为城乡二元结构。众所周知,中国的改革是从农村实行联产承包开始的,一次成功,一步到位,改革后走向市场经济的农村社会一直比较稳定,这说明二元结构下的农村居民没有多少国家给予他们的既得利益,因而改革容易也较顺利,本来就比较简单的利益主体间的关系自然较易调整,这是民主能够顺利进行的关键原因。与此相反,城市居民是由差别极大的各个利益集团构成的,改革前各有各的既得利益并习以为常,一旦改革,对他们触动很大,城市的改革是从经济体制改革开始的,政治体制的改革一直滞后,即使是经济体制的改革也是困难重重,难题多多并环环相扣,往往牵一发而动全身。美国政治学者亨亨顿指出:“文盲参政比识字者参政给民主政治制度造成的危害很可能要小。后者总是有更高的向往,对政府的要求也更高”。(注:(美)塞缪尔·P·亨亨顿.《变化社会中的政治秩序》.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1996年版,第45~46页.)城市居民受教育水平高,对民主或对改革的要求也高,再加上较易得到强大的舆论攻势,使得政府在民主政治方面的探索总显得小心翼翼,由于这种特殊的原因,城市民主进程将会很艰巨。尽管从地域上讲,居委会和企业都是人群密集地,较易推行民主,但我国城市居委会中的各城市居民普遍互相不熟悉,甚至互不认识,又往往在不同单位工作,分属不同的利益集团,而且,城市里的一些基本事务如基础设施、公园绿地等都由市政府提供,使居民在居委会缺乏需要进行管理的民主客体,民主建设似乎不必要;企业的职代会本来是个很好的民主形式,但由于国有企业改革困难重重,也一直不能很好地发挥职代会的作用,甚至限制或取消了其作用。广大农村虽然地广人稀,但每个行政村则相对集中成片,村民们互相熟悉,人数也不太多,非常适合进行以村乃至以乡为基础单位的民主探索。所以,农村反而比城市更有利于直接民主的推行,成为我国直接民主建设的试验场。
总之,我国农村将是一个很有希望的民主试验场所,应当加以重视。商品经济的发展,公民素质的提高,物质条件的改善是实现民主、推进民主的重要条件,但在相对落后的农村,在重视和创造这些条件的同时,不应借口等待这些条件的具备而放松或放弃民主建设的努力。
三
“民主建设能否迅速和健康地发展,将取决于民主理论、民主实践和民主要求三者关系的正确解决”。(注:胡绩伟,常大林.《民主论》.中外文化出版公司1988年版,第1页.)我国农村基层民主建设的实践将极大地丰富和发展我国的社会主义民主理论,也会对全国的民主实践起到很好的推动作用。没有广大农民的民主,实际上就谈不上建设全国民主,建设农村民主是为了更好地服务于发展农村生产力,也是为了维护农村的稳定乃至全国的稳定,使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反过来,经济发展又不断地创造更高的民主条件,农村的基层民主实践必将造就一批有着强烈民主意识、民主作风的新一代农民,他们也是将来国家民主政治建设的主力军,其意义将是深远的。
当前的农村基层民主建设还仅仅是起步阶段。我国地域辽阔,发展不均衡,经济与民主都还有很长的一段路要走,真正的民主不会自动地到来,它要靠努力去争取,要靠实践去发展,民主精神、民主意识、民主方法更是要靠长期的培养,要培养公民的主动参与精神、竞争精神,又要培养公民的容异、妥协精神;既要防止“少数人安排,多数人认可”的虚张声势,又要防止多数人对少数人的暴政和迫害;既要着力制订较健全的法制系统,又要注意研究具体的民主程序,保证民主的可操作性。在中国农村,搞民主建设一定要有党委和政府的强有力的领导,还要善于把民主制度的完善与人民的民主知识经验以及基层社会矛盾的解决结合起来,把民主建设与促进发展结合起来,只有这样,才能吸引更多的公民真正关心村务,关心民主,从而推动中国农村社会的整体发展。
收稿日期 1999—03—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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