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立外国企业工会并与跨国公司进行斗争_企业工会论文

成立外国企业工会并与跨国公司进行斗争_企业工会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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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企工会缺失再次引起重视。3月29日,在中华全国总工会(以下简称“全总”)北京总部六楼的会议室里,来自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总工会分管领导和业务部门负责人,以及15个副省级城市总工会主席召开了“全国工会推进外商投资企业工会组建工作座谈会”。全总副主席、书记处第一书记孙春兰在会上传达了中央高层关于加强外商投资企业工会建设的重要批示并发表讲话。全总表示,推进外商投资企业工会组建工作是该组织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点工作。

外企为何拒建工会

全总的数据显示,被誉为“世界工厂”的中国,自改革开放以来吸引了大量外资企业,按照2004年的数据,在华投资的外资企业有48万家,其中16万家外企建立了工会,仅占33%。

外资企业建工会到底难在哪里?在3月20日的会议上,几个在工会问题上保持强势的外资企业被与会者反复拿出来示例。

沃尔玛已多次被全总零星点名批评。有沃尔玛超市进驻的省份工会负责人几乎都提到了这个难啃的“钉子户”。“沃尔玛拒建工会开了个坏头。很多外资公司表示,如果沃尔玛不建立工会,他们也不会建立。”江苏省的代表说。

早在2004年,全总就已经要求沃尔玛在华企业建立工会,但是至今仍然没有一家分店成立工会。

另一家美国公司柯达至今也没有建立工会,其中国总部公共关系经理田耕先生向记者表示,公司研究过中国的《工会法》,认为该法核心内容是,工会是工人“自愿组织”,作为公司的股权人和管理层没有权力去要求工人成立工会,柯达公司也没有任何阻碍员工自愿成立工会的行为,柯达严格遵守中国的法律。

他还认为,如果员工提出组建工会的申请,应该是向上级工会组织申请而不是企业管理层,更不是由企业股权持有人或者管理层提出。

对于这种说法,参与过《工会法》起草和修订工作的中华全国总工会法律顾问、中国人民大学博士生导师关怀教授认为,工会法的确规定了工会是“职工自愿结合”的组织,但工会法第十一条同时规定了“上级工会可以派员帮助和指导企业职工组建工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阻挠”。

但是,“有的外企老板对工会采取排斥的态度,工人想组织也不敢组织,想参加也不敢参加,谁挑头(老板)就把谁搞掉。也就是说,职工有组建工会的愿望,但不能实现。”

之所以形成这种局面,关怀认为原因有三:一是部分外企有一个错误的心理,认为职工组织起来会对经营管理不利;二是部分企业觉得成立工会会增加企业成本;三是有些地方政府担心影响招商引资而将职工的合法权益置之一边。

参加这次会议的代表们还称,由于地方经济发展和就业的需要,外资企业在中国处于相对强势的地位,这造成了没有工会组织的企业职工缺乏足够的力量保护。

工会能发挥多大作用

事实上,别说是外资企业,就是私营企业或者中外合资企业,对建立工会也大多持消极抵制态度。更为尴尬的是,《工会法》没有罚则,如果企业拒不建立工会,那么无法依据有关条文对这种行为进行处罚。

对于外资企业组建工会的问题,有研究人员认为最为重要的是,今后即使会有大量的跨国公司的工会得以组建,那么是否能真正有效地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

我们国内企业的工会组建情况又怎样呢?那些已经组建或即将组建的工会,其职能究竟能否得以充分发挥,我们的工会能否真正成为工人的“娘家”?根据我国《劳动法》第88条的规定:各级工会依法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对用人单位遵守劳动法律、法规的情况进行监督。然而,种种事实说明,当前,太多的企业工会只是依附于企业老板的机构,工会在企业老板面前,根本硬气不起来,工会未能真正成为职工维权的“娘家”。工会的现状不容忽视,不仅经费较缺,而在企业中的实际地位几乎形同虚设。

工会的力量来自于职工的信任,但当工人遭遇合同陷阱、工资拖欠、福利被损、过苦过劳、安保隐患、人身强制等不法侵害时,我们更多看到的是形式不一的个体抗争。在多数个案中,工会的有效行动相当欠缺。工会在这些核心领域的话语权是不应该丧失的。

因此,最为重要的是,不能让组建起来的工会成为一种“摆设”。因为让企业建立工会,目的就是为职工建立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平台。而在真正发挥工会组织的职能方面,显然还有很大的拓展空间。

工会履行职能需要条件

中国劳动关系学院副教授王向前对记者说,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完善,非公有制企业纷纷出现,所有者、管理者和职工的利益,不再具有一致性,工会也就由此获得机会向“职工利益的维护者”角色回归。修正后的《工会法》第六条规定“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是工会的基本职责”,反映了工会向维权这种角色的转向。然而,这种角色转向的要求在实践中面临许多问题。一方面,按照法律规定,工会的基本职责在于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另一方面,到目前为止,工会还缺乏切实履行该基本职责所需要的条件。

刘涛是河北沧县的一位工会干部,他最大的困惑就是《工会法》没有强制性。“一些民营企业的老板对我说,《工会法》都说工会是职工自愿结合的组织,你凭嘛强制我们自己建?”刘涛说,面对这样的质疑,他很难从现有的法律法规中找到让他腰杆挺直的条款来。

据刘涛介绍,在非公企业组建工会和发展会员,没有地方政府的支持是很难办到的,“基本上都是县领导或乡领导用行政干预的手段才能成功。”他说起沧县有几家韩国独资企业,是在“县里协调、乡政府发红头文件”,再加上县工会的一起努力,才建起了企业工会。

但是,建立工会本身并不是目的,重要的是工会要能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而每当要履行维护职工合法权益这一法定的基本职责,工会就感到处处掣肘。

《工会法》规定了该法的执法主体是政府或有关部门,但如果有违反职工权益的事发生,各有关部门实际上作为不够。刘涛的感觉是,“当促进地方经济发展和维护职工权益发生冲突的时候,一些地方考虑前者的时候居多”。

工会的工作有时甚至得不到工人的理解。一件让刘涛记忆犹新的事情是,韩国企业中招有童工,当刘涛去做工作的时候,这些不满16岁的孩子们对他说:“人家要我就不错了!”

他对《工会法》的总结是:“可操作性不强,惩罚力度不够。”

除了立法层面,工会自身的改革对工会能否适应时代要求同样至关重要。工会专家王立成认为,中国工会在一些最基本的理论问题上已经取得了共识,并且也在为实践这些理论而努力。但从实际情况来看,中国工会的改革和转型仍然是一个较长的过程。中国工会无论在组织体制、运作机制上都存在着一些与市场经济不协调的问题,中国工会目前面临的一个主要问题,就是职工对工会的强烈需求和工会所能提供的有效服务之间的矛盾。

全总力推外企建工会

全总的这次会议是有准备的。在会议前的3月16日,全总下发了相关通知,要求各地工会摸底外资企业建工会情况,并学习相关高层领导的批示。孙春兰书记在会议上表示,推进外商投资企业工会组建工作,是工会推动深化改革、扩大开放,实现“十一五”规划的重要途径。

工会制度在中国有法可依。根据中国的《工会法》规定,在中国境内的企业、事业单位、机关中以工资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体力劳动者和脑力劳动者,都有依法参加和组织工会的权利,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阻挠和限制。且上级工会可以派员帮助和指导企业职工组建工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阻挠。《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企业法》也规定:外资企业的职工依法建立工会组织,开展工会活动,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外资企业应当为本企业工会提供必要的活动条件。

同时,中国也在加强劳动者合法权益的保护。中国日前公布新的劳动合同法草案,向全民征求意见。截至3月28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收到的4700多条意见主要集中在工资和社会保险、劳动力派遣等方面。

全总的一份资料表明了加强外企工会制度的大背景:随着外资企业越来越多的同时,有关劳动争议也随之增长,有关工资、超时工作、工作环境不够安全、劳动合同等纠纷案件数量不断增加。在没有工会组织协调的情况下,员工利益得不到保障,且容易引起劳资冲突等不稳定事态。

外企工会组建典范

其实企业组建工会对外资企业有很大的帮助。比如,工会可以支持企业合法的生产、经营和管理,发动职工开展合理化建议和技术革新活动,促进企业提高经济效益等等。

而且,有了工会这个“对话”的平台,在劳资纠纷上可以通过工会来解决。“这些误解如果不及时解决而进行长时间的积累,则可能会为以后的冲突埋下不少经济和社会上的隐患。”工会组织方面的专家杨汉平说。

在这方面,作为云南省规模较大的中美合资企业的云南滇虹药业有限公司是一个典范。该企业经营者不仅用智慧创造了一个个制药奇迹,而且严格遵守《劳动法》、《工会法》等法律法规,建立健全工会组织,切实维护职工权益,成为真情关爱工人进而促进企业发展壮大的范例。

滇虹药业是云南省较早成立工会的外商投资企业。在滇虹,工会有地位,也有作为。工会不仅代表职工与企业就工人利益平等协商,而且在解决职工福利待遇以及临时困难等方面拥有很大的“权力”。

记者在一份滇虹公司《职工借款申请登记表》上看到,一位杨姓职工因为住房拆迁,需另购住房,但自己经济困难,向公司工会申请借款25000元,以后从其工资中逐月扣除冲抵。工会拟借他20000元,总经理李昆批示同意,解决了这位工人的购房问题。

公司工会主席杜伟告诉记者,由于是合资企业,资金进出管理很严格,但又要解决职工的特殊困难,企业就经过董事会同意,拨一些福利经费给工会掌握,职工一旦需要救援,就从工会列支。杜伟说:“这在其他企业是不可想像的。”

在工会的积极推动下,滇虹药业的劳资关系更加步入良性互动的轨道。迄今为止,滇虹使用了近2000名职工,除了极少数犯错误者外,还没有被企业辞退的,也没有主动离开的。不轻易辞退职工成了滇虹的无形规则。

为了实现这一目的,滇虹甚至故意“不积极”推行技术进步。在滇虹的生产车间,来访者都会为一些手工制药机械与现代化的制药设备并存而疑惑。每当此时,滇虹高层总要告诉客人,不是没有钱更新设备,而是有意留下这些用人较多的老旧设备,不至于马上裁员。

“这些设备虽然老旧,用于生产并不影响药品质量。我们有钱更新,但更新以后势必大量裁员,而这些职工还不具备转岗的技术素质,裁了他们怎么办?”公司董事曹家驹说,“我们创办企业不仅要给国家创利税,还要为稳定社会作贡献,尽可能提供工作岗位就是企业的责任。”

企业对职工负责任,职工也对企业负责任。据统计,近年来滇虹药业稳步发展,仅2005年销售收入就达3.85亿元。从一个集资额不到30万元的小厂发展到今天跻身知名医药企业行列,滇虹的成功无疑是对劳资两利、合作共赢的最好诠释,也是对外商投资企业建工会的必要性、重要性的生动例证。

★全总表示,推进外商投资企业工会组建工作是该组织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点工作。

★有沃尔玛超市进驻的省份工会负责人几乎都提到了这个难啃的“钉子户”。

★中国工会目前面临的一个主要问题,就是职工对工会的强烈需求和工会所能提供的有效服务之间的矛盾。

(本报综合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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