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亡:宗教的发源地_耶稣论文

死亡:宗教的发源地_耶稣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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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要世界上有生命存在,就会有死亡。只要人们对自己或者至爱亲朋的死亡还有一种莫名的恐惧感,就会希冀摆脱死亡的困扰。从人类出现起,死亡作为最残酷、最无法抗拒的现实一直引起人们探索的兴趣,至今,它仍然是一个古老的而又神圣的话题。正是人类对死亡最初的思索导致了宗教诞生。

死亡是生命的否定、界限和终端。它剥夺人的生存权利,突然把生命之火扑灭,将生命化为一缕缕青烟消失殆尽。一个人无论他生前是官位显赫,还是市井平民;不论他前程似锦,还是命途多舛,一旦死亡降临头顶,一切都不复存在的进入无差别境界。因而,死亡使人深切地感到生命有限从而产生痛苦、悲哀和恐惧。

追求生命无限和永恒是对生命有限的抗争。这是人的本能。人作为一种动物,要保存生命安全不受损害体现了自然的需要,与其他动物没有根本的区别。但是,人能自觉地去征服生命的有限却是理性的表现。生命属于人只有一次。人不愿意看到极其珍贵的生命如此短暂。即使当代的文明人,在赞叹那些 为了理想、正义、事业而献出年轻的生命英雄们业绩时,不是常为他们的早逝而扼腕叹息吗?甚至禁不住地想:这样的人若是长寿一点该多好啊!当然,他们以精神、情操、事业等能流传于后世产生积极的影响而感到自豪,认为这是生命获得永恒存在的最佳方式,远比自然年寿的长久更有意义。这是人们对生命的目的和价值应有的正确认识,是人类社会向健康文明发展的具体表现。然而,在历史发展过程中,曾经产生以生命无限作为渴求对象的虚幻的思想,并且现在世界上不同地区、不同民族中仍有数亿的人执著地追求它,对这种现象需要予以科学的解释。

生命是一部壮丽的乐章,死亡犹如一个休止符。对于人来说,这是最沉重的毁天性的打击,是最不愿意接受的。为了否定生命的界限,于是人就去追求生命的永恒、无限。

人要突破生命的终端,是出于对生命的热爱。“爱之欲其生”,实属人情之常。任何一种对象,只要吸引人喜欢它、热爱它,人就不愿意失去它,希望它是无限的、永恒的。生命是人愿意而且永远拥有的对象。因而,对于这种具有明显终端的东西,人们都期望它是无终端的。这种无终端的设想是对有终端的一种否定。换言之,人们把生命设想为无限的,意味着不愿意看到它的界限。因为没有人不珍惜自己的生命,即使是最长的寿命,也无法满足对生命的爱。荀子说:“人之所欲生甚矣,人之所恶死甚矣”(《正名》)。因此,人追求一种永恒生命的存在,以便满足热爱生命的情感需要,是无可非议的。

人要突破生命的终端,在于摆脱对死亡的恐惧。在大千世界里,人属万物之灵,但终究只是千千万万种存在物中的一种。人们观察周围的一切,发觉自己并非无所不敌,而是处于各种异已力量的包围之中,生命随时都可能遭遇到侵害。自然界中的许多对象是那样变幻莫测,例如洪水淹死人,狂风卷走人,雷电击死人,烈火烧死人,猛禽野兽伤害人,甚至连微不足道的虫豸也往往会致人死命。死亡如同一个影子伴随着人,使人处于诚惶诚恐之中。厌恶恐怖是人的情感特征。死亡作为生命终端最具体、最现实的表现,是一个活生生的生命刹那间变成一堆毫无知觉的东西,与活着成为180度大转弯。这种突变是人不愿意看到的。具体地说来,一个面临死亡的人,设想着在死后会有什么样的感觉,那将不再是属于他的身体要躺在阴暗的坟墓中,死亡前的痛苦地呻吟,折磨人的痉挛,亲友们悲痛欲绝的哭泣等,与死亡俱来的各种情景甚至比死亡本身更阴森可怖,活着的人面对这一切不能不发怵,在心理情感上蒙上一层凄凉的阴影。

由此可见,死亡严重地威胁生命安全,使人感到命运不可测。然而,人又不愿意消极地等待生命终端的降临,接受死亡的任意摆布。于是,人们希望能有一种东西来为自己解围,帮助人跨越死亡的界限达到不死。可以说,凡是能够满足人不死愿望的对象,必然让人产生一种仰慕、敬畏的感情,并且把它作为依赖的东西,把它看成与凡人肉身不同的东西,乃至认为整个世界都由于这个东西的意志而存在的。

人类对生命无限、永恒的追求,经历了漫长而又艰苦的历程,曾经运用各种方式进行探索。例如,象其他生物一样,以种的繁衍形式,一代一代地传下去,但这只是类的无限,对于个体而言,死亡并不能被改变,即是说,个体生命依然没有突破终端的制约。又如医学的发明和发展成为人类用来摆脱死亡的重要手段之一。但是,尽管世世代代人在探究抗拒衰老乃至长生不老药等方面不断有所发现,有所创造,把人类的寿限不断地向外推进、扩大,平均寿命提高,仍然无法达到最高的愿望——永生不死,最终还是避免不了死亡的结局。这些探索手段的收效甚微,迫使人们不得不另觅别的途径,那就是发挥人所特有的意识的能动性,通过幻想的方式去战胜死亡。即是说,人幻想出一种更强大的力量,依靠它来战胜令人恐惧的死亡,它就是神。神能做人所不可能做的一切事情,凡人所希望的,尽善尽美的神都能给予满足。在神那里,死亡可以改变,使人的永生愿望得以实现。

人们通过幻想把永恒的生命寄托在神身上,以便改变死亡的结局。因此,神的观念和不死观念在本质上就成为一个东西。神是不死的前提,没有神便没有不死。不死是神存在的意义和目的。在理论上不死只是对于神的信仰所获得的结果,但在实践上不死信仰则是对于神的信仰的基础。因而,人并非因为相信神才去信仰不死,而是因为相信不死才去信仰神。从表面上看,神是第一,不死是第二;事实上,不死是第一,神是第二,如果没有不死,也就没有神意;而如果没有神意,那也就没有神性,换言之,凡是信仰神的人也就相信自己不死;凡是相信自己不死的人,也信仰神。神允诺人不会死亡而无须恐惧,从而使永生愿望的满足在神的庇护下有了完全的可靠性。在漫长的岁月里,人类又不断地总结和制订出各种崇拜神的教义、教规、礼仪等,完备的宗教便诞生了。

崇拜神就能永生,这种信仰方式与人的思维方式是一致的。“任何一个人都不可能信仰某种实际上至少跟他的思维能力和表象能力相矛盾的东西……每一种特定的宗教,每一种信仰方式,就都同时又是一种思维方式”(《费尔巴哈哲学著作选集》下册,第2页,商务印书馆)。因此,对宗教信徒来说,神能使人不死并不是与理性相矛盾的,相反,它是完全正常的现象,是神的万能的表现。仅仅对于非宗教信徒来说,神能使人不死才与理性相背离。一个人只要虔诚地信奉这种宗教,就会确信它所宣扬的真理性,即使是明显地违背客观规律的观点也不会怀疑。

作为人的意识产物的神,其无限全能与意识无限性密切相关。意识的本质不是有限的而是无限的,正是由于人的意识具有无限性,才能幻想出一个尽善尽美的神。意识若不具备无限性的特征,那么,就不会设想出一个神,或者说,这个神只能是有限的,而不会是全能的。换言之,如果神不是无限的,它就不能满足人的永恒生命的需要,也就不成其为神。

人的思维具有能动性、抽象性、概括性,这就决定人能超出感性的限制去把握事物的本质。但是,这需要正确的运用它。思想、意识来源于实践,来源于对客观世界的反映。人的头脑中产生的观念要保证其可靠性、确实性,都要求具有一定的根据。倘若将思想、意识这种主观的东西当成客观的东西,认为具体的东西从抽象的东西产生出来,那只会引出错误的结论。人类最初在探讨怎样战胜死亡问题时,之所以得出有神论的结论,在于把情感上的主观的不死愿望,看成是符合逻辑的必然的东西。这种认识上的偏颇,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

1.在原因与结果关系方面

追根溯源是人类认识事物的特点,也是人的思维所具有的本质。对于自己周围发生的一切现象,人们总喜欢探求出个所以然,弄清其来龙去脉。人类正是凭着这种执著的探索精神认识自身与自然和社会的关系,不断地摆脱愚味的羁绊而进入文明状态。因果联系是一种普遍现象,也是一个无限过程。某种现象产生之后,就会出现另一种现象。这表明一个事物发生、发展,会有一定的结果;反之,一个事物引出某种结果,也不能没有一定的原因,一切都是彼此互相联系,互为因果的。人们在探讨事物的因果关系时,常常提出疑问:这个因果联系过程第一环是从哪里来的呢?而且又跳出这个因果联系以外寻找那个“最初原因”,这个“最初原因”是一切已发生东西的始点,是一切有限东西的根源。即是说,如此追踪上去,最后不能不停止在一个原因上不再前进。这个原因是最终的,它是以自身为原因。如果说,那种要从别的物中引发出原因的东西是有限的,而能从自己引发出原因的东西是无限的,那么,这个被称为“最初原因”的东西只能是神。运用这种简单的思维方式去解释生命现象时,就不知道死亡的根据何在,不了解死亡是生命发展的结果,更不理解生命本身包含着死亡的因素。不懂得有生必有死。相反,认为死是由一种外在的神秘力量来决定。这样,人便对这种外在的神秘力量产生一种依赖感、敬畏感,从而导致神的出现。

2.在必然性与偶然性关系方面

事物的发展是遵循一定的客观规律的,存在着必然性,同时又存在着偶然性。必然性和偶然性相互联系、相互转化,必须性是通过偶然性表现出来,偶然性中包含必然性,如果对于必然性与偶然性相互之间的关系不能把握,将必然性与偶然性看作是相互排斥的,一个事物,一个过程,一种关系,不是偶然的,就是必然的,但不能既是偶然的又是必然的,而且把必然的东西看成是正常的,把偶然的东西看成是无足轻重的,从而感到事物发展过程中偶然性的出现不可理解,认为这种异常现象之所以捉弄人,让人捉摸不透,是为一种超自然的力量左右着,这种超自然的力量总是在人束手无策的时刻开始出现,即是说,在那些个别的、不可预见的、不可测定的事情发生的领域,就是神所占领的地方。神使偶然的、不定的东西,依照自己的意志将要发生的奇特现象展示在人的面前,它在人意料不到的时刻扶助或惩罚人,决定人的生死、祸福。正如恩格斯所说那样:人们“把解释不了的东西产生的原因叫做偶然性或上帝”(《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三卷,第541页),以便给精神找到一种寄托。

3.在思维过程中

生与死是一个自然的发展过程,是相互联系的,没有生,也就没有死;没有死,也无所谓生。正因为自然界和人类社会中的一切都是生生灭灭,才使世界永葆蓬勃生机;假若没有衰老、死亡,那么,世界将是一派沉沉暮气。严格地说来,真正意义的不死信仰,决不是对人的本性正确的认识,它只是对人的本性的一种误解。这是不符合事物客观发展规律的。从人的思维发展规律来说,思维可能与客观规律符合,是正确的;也有可能是背离客观规律,是错误的。符合客观实际的正确思维把人们引向真理:反之,违背客观实际的错误思维把人引向谬误。况且,在人的思维过程中,还有一个运用概念、判断、推理、论证的过程。在这个过程中,不仅人们偏离客观对象会作出错误的结论,而且人们的思维若不能自觉地按照客观规律进行即思维方式不符合思维的规律,错误地运用概念、判断、推理,论证的过程,也会作出错误的结论。由于人在思考生与死的关系时,背离了生命发展的客观规律,从而得出由神决定生与死的结论是并不奇怪的。

人类无法最终战胜死亡获得永生。即使在科学技术文化昌盛的今天,生与死的客观规律仍然不能改变。在生产力还很落后,科学技术尚处于襁褓阶段,人类无法理解死亡的根本原因。但是,不类并不甘心接受死亡的束缚,总是千方百计地努力克服死亡界限而向永恒迈进,最后运用意识,通过幻想的力量与死亡抗争。虽然幻想出来的神不能被看见,不能被感觉到,也无法测定出来,可是,相信神作为一种幻想的实体是存在着的,在操纵着人类的命运。另一方面,当人相信神存在,并且能使人死而复活之后,便带着这种信仰的眼光去分析、看待周围发生的现象,在自然界里寻找关于神使自然物永生的例证,换言之,人依照自己对于死亡的理解,利用自己的信仰去解释自然界,将自然现象赋予神性,从而使他们头脑中关于不死的信仰逐渐地巩固起来。

如果一种学说的起源可以从它给人的影响中推断出来,那么,宗教信仰所具有的使人复活的功能表明:死亡是宗教诞生地。

宗教中的神体现了人的意识无限性特征,是因为人通过想象把自己的愿望、需要、欲求的对象赋予神的,因此,神能满足人的愿望、欲求,即是说,神的权力所能及的范围与人的想象力所及的范围同样大。如果说,没有什么是想象力所办不到的事,同样,也没有什么是神办不到的事。人的想象力可以把一切存在的东西想象成不存在,一切不存在的东西也可以把它想象成实在的。神也同样具有这种能力。即神可以从无中创造出完满的世界,又可以任意使完满的世界化为乌有。这是人的意识无限性与神的无限性相互统一的表现。

人们对生命无限、永恒的追求是通过信仰神的方式来实现的。各种宗教基本上都倡导这样的教义,最高的神能满足人的不死的欲望。即以基督教而言,人的不死的重要含义并不仅仅是灵魂不死,而是要克服灵魂与肉体被分离的状态,让灵魂与肉体合而为一,重新成为一个有血有肉的、完整的、现实的人,与原来的人没什么差别。为了说明神真有使人复活的权能,各种宗教经典对这个重要问题的论述都形成一个较为完备的理论体系,向信徒们灌输,使其笃信不疑。

首先,宗教宣传神能使人死后复活。人信仰神是为了不死,不死是神存在的意义。如果神自身不能复活,他就不能满足人的复活的需要。基督教认为,耶稣是永生的,能死而复活的。在“圣经”中就详细地记载了耶稣复活的情景。耶稣受难后的第三天,有几个信徒来到墓前,发现墓门口的大石头被人挪开了,耶稣的尸体不见了,只剩下裹尸的麻布留在那里,原来他已经复活了。耶稣死而复生,为人的复活树立了生动的“样板”,向人们昭示:复活是能够做到的。耶稣复活只是他所创造的众多奇迹之一。耶稣作为全智全能的神,一言一行都非同凡响,例如,耶稣能把清水变成美酒;他的手只要轻轻地在病人的头上抚摸一次,久治不愈的沉疴瞬间消失,耶稣能使盲人复明,耳聋者复聪,跛子恢复行走如常人,等等,这类奇迹与耶稣能创造复活的奇迹有着内在的联系。复活后的耶稣积极向人们宣扬这一事件,以便让更多的人来信奉他。他告诫人们:凡是信仰他的人,就能象他一样永生。当有人询问耶稣怎样才能复活时?他回答:一个人要尽心、尽性、尽力、尽意、爱上帝,就一定会获得永生。他希望人们以他为楷模说:“我是世界的光,跟从我的,就不在黑暗里走,必要得着生命的光”(《约翰福音》第八章)又说:“复活在我,生命也在我。信我的人,虽然死了也必复活。凡活着信我的人,必永远不死。”(《约翰福音》第11章)耶稣不仅宣传复活的理论,而且创造了让死人复活的奇迹。例如,有一个死亡已经四天的人,在其亲友的请求哀告之下,耶稣只是说了几句话,竟使那死人复活了。这表明耶稣能使人复活的愿望变成千真万确的现实。

其次,宗教的一些重要礼仪都蕴涵复活的作用。例如,基督教中洗礼是由教士把小孩浸在水里,表明死,然后把小孩从水里抱起又表明生;洗礼不仅是象征洗涤罪恶,而且意味着耶稣与人之间建立了新关系。耶稣说:“相信而接受洗礼的,必然得救”。至于圣餐仪式也与复活密切相关。圣餐用的饼由耶稣的肉做成,酒由耶稣的血做成。这两样被称为不朽之药。人若吃了圣餐,就能使自己的肉体与血得到滋养而改变,从而获得永生。耶稣谆谆教导人们说:“我实实在在地告诉你们,你们若不吃人子之肉,不喝人子之血,就没有生命在你们里面。吃我肉喝我血的人,就得永生。在末日我要叫他复活”。

值得注意的是,神能使人死而复活是诸种宗教的基本特征,即以伊斯兰教而言,真主安拉象耶稣一样拥有最高的智慧,是永生的化身。安拉创造了天与地,并以山岳为柱,使大地不会动摇。他在广袤的大地上播下各种动、植物种子,使大地生辉,春意盈然,为了维护万物,他派遣天神保护天下众生的安宁,命令天神驱逐死亡:若不得安拉的许可任何人都不会死亡。一个人到了死亡的时候,安拉将他的灵魂取走,扣留灵魂则判决其死亡;安拉对于未判决的死亡者,便将他们的灵魂放回,当末日来临时,安拉先将人的肉体还原,再让其灵魂归还肉体,使他们复活。总之,安拉使生物从死物中生出,使死物从生物中生出,不仅使已死的大地复活,而且人也被复活。伊斯兰教经典《古兰经》告诉人们:“复活确是要来临的,毫无疑义,真主要使坟墓里的人复活起来”,“他(真主)使你们生,然后使你们死,然后使你们复活”(《古兰经·朝觐》)。由此可见,在人类社会中,死而复活是宗教信仰一种普遍的功能,诸种宗教教义都强调神能使人不死。认为一个人的死,并不等于他的生命的终结,并不成了“无”,也不是绝对地消灭,只是改变了生存了形式,即他虽失去了肉体,但是,由于他的灵魂不死,表明他仍是生存着的。当然,在倡导永生不死方面,各种宗教之间也略有差异。如中国的道教与基督教、伊斯兰教就有所不同。道德崇尚生命,认为人生在世不在于享受荣华富贵,而在于保真全性,长生不老。因而道教向人们倡导得道成仙,认为通过心志与形体的修炼,达到益寿延年,甚至长生不死。《抱朴子内篇》说:“若夫仙人,以药物养生,以术数延命,便内疾不生,外患不入,虽久视不死,而旧身不改,苟有其道,无以为难也。”(《论仙》)即是说,人如果服药或修炼达到仙的境界,就能肉体永存,长生不死。这种得道成仙的观点,意味着人无需经过复活而能永生。佛教认为,僧尼为人诵经拜忏,可以救度亡灵,超脱苦难。它强调“生死轮回”说,从一定意义上讲,这是人的永生不死的另一种表达方式。简言之,佛教、道教与基督教、伊斯兰教等之间这类些微差别。属于大同小异,信仰宗教能获得永生的基本观念是完全一致的。

这里顺便指出,各种宗教中还有关于地狱的观点,与复活的理论是相互联系的。作为永生不死而升入天堂的对立面就是下地狱。在基督教中,那些信奉耶稣而行善的人能够顺利地进入天堂,那些不信而作恶者都要被罚进地狱。升入天堂的人才配得上不死,享有愉快的幸福生活;反之,罚入地狱的人受到惩处,永远为死亡的恐怖所折磨。例如地狱中的魔鬼口中喷射出熊熊的烈火,将死者抛向空中燃烧;又有一些魔鬼为烈焰煽风,使其灵魂受到诅咒。只要这种人身体不死,烧烤他们的烈火也不熄灭。伊斯兰教指出,真主安拉要是使人受难,无人能够帮助解除。类似地狱的“火狱”,是一个充满烈焰的火海,居于其中的人,颈系枷锁,被大火烤炙,受尽痛苦的折磨。它有七层,是叛教者和经末日审判后确认的作恶者后世生活的归宿。佛教认为生前作恶者,死后下地狱。地狱为阎王所管辖,有十个阎王,分居地狱十殿,专门惩罚恶人,等等。从表现形式上看,天堂与地狱是相反的,但从本质上看两者是一致的。天堂以福乐的形式应允人享受永生的快乐,地狱以苦难的形式使人遭受死亡的折磨。前者是以一种激励人行善的积极的形式表达生命永恒;后者是以一种惩罚人作恶的消极的形式宣扬死亡的恐怖。从而劝告人们要回到天堂这边来,从痛苦的永生转换到快乐的永生。概言之,天堂与地狱都与人死而复活密切相关。

英国哲学家罗素说:在缓解人对死亡的恐惧方面,宗教是一种有益的尝试。因为宗教信仰给予人的最大满足是人能拥有无限、永恒的生命而不会死亡。如果人类能坦然地面对死亡,“赤条条来去无牵挂”,不相信有永恒的生命,就不会费尽心机去寻求神作为依赖对象抚慰心灵,那么,就没有神,也就没有宗教。当然,宗教作为一种意识形态,其产生、发展还有诸种自然的(如灾害不可抗拒)和社会的(如阶级压迫)因素对人们的心理影响,不仅仅是对死亡的恐惧问题,但是,最初的、最直接、主要的是由人类恐惧死亡而导致宗教的诞生,确是无庸置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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