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对国际竞争中的中国商品批发业,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中国论文,商品论文,国际论文,竞争中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1999年11月和2000年5月,中美、中欧分别就关于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问题达成了双边协议。这表明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的进程取得了突破性的进展。随着入世后我国市场的进一步开放,流通业将面临来自外商的强大压力,特别是商品批发业更是如此。如何迎接这一挑战,是摆在我国面前的一个重大课题。
一、外商进入中国批发业的现状
在中美、中欧关于中国加入WTO的协议中,涉及商品流通领域的内容在“服务贸易”项下的“分销服务”方面,包括四个分部门:佣金代理、批发、零售、特许经营。在每个分部门中,包括对市场准入限制、国民待遇限制的承诺和其他承诺三项。在每项承诺中,又包括跨境交付、境外消费、商业存在、自然人流动四种服务方式。在这些项目中,“市场准入”是最核心的问题。我国政府承诺:加入WTO后,将在5年左右的时间内逐步开放除个别商品外的零售和批发经营。对外商设立合营公司的数量、地域、股权和企业设立方式方面的限制,也将逐步取消,其重点在于国际商品在中国的分销系统,包括外国工业在国内设厂及代理业、批发业的开放。
我国流通业的对外开放是从1992年7月开始的。但开放的重点是零售领域,而对批发业的开放则是相当谨慎的。1996年6月,国家经贸委与对外经贸部联合发布了《外商投资商业企业试点办法》,对批发业的对外开放试点做了明确的规定,制定了适当、有限制地开放分销系统、批发业的步骤。《办法》在第五条(一)中规定进入中国批发业的外商资格为:“申请设立从事批发业务的合营商业企业的外国合营者,申请前3年年均商品批发额应在25亿美元以上,申请前1年资产额应在3亿元以上。”在第十二条(二)中规定了“经营批发业的经营范围:国内商品和自营进口商品的国内批发,组织国产品出口”。从《办法》中我们可以看出,我国已对外资进入中国批发业做了明确规定,只要在国家允许试点的区域,外商就可以向有关部门提出申请。因此,可以说外商进入我国批发业已进入到了可操作阶段。从实际情况来看,外商批发企业已利用各种方式在我国有了一定的发展。其方式主要有以下几种:
1.“仓储式”商场,即介于批发和零售之间的业态。进入中国的“沃尔玛”、“万客隆”、“麦德龙”就是最显著的代表。他们以国内中小零售商为目标市场,通过批发方式,扩大其在我国的市场份额。
2.以“就地产销”的形式渗入市场,并建立相应的批发网络。可口可乐公司在中国大陆以投资8亿美元,建立了20多家分装厂和庞大的批发网络。
3.外国公司以品牌为旗帜,在中国大陆建立代理制批发网络。联合利华、宝洁、惠普、耐克、阿迪达斯等国际著名品牌,在我国设有各级批发代理商。外商以系列品牌为切入点,就地开发、布点、组织知名品牌批量产销,达到增加销售额和利润额的目标。
4.借助中国鼓励外商投资“基础设施建设”的政策机会,加紧在物流产业和政策界定的“灰色地带”,大举建立依托配送中心的批发产业。例如,日本的大荣、丸红、伊藤忠等著名流通集团,在我国已建立起配送中心,为他们的连锁超市、便利店等提供服务。这是一种迂回进入批发业的形式。
二、加入WTO,对我国批发业的影响
我国加入WTO以后,批发业将进入一个更加开放的时期,对我国的批发业将产生重大影响。
(一)从有利的方面看,批发业的开放对我国批发业的发展将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
首先,将吸引更多的外资进入国内批发业,其中一部分将以合资的形式出现,这有助于缓解国内商业企业、尤其是国有批发企业资金严重匮乏的状况。其次,外商的进入将带来现代管理、营销的经验和先进的技术,通过外商的示范作用,可以推动国内批发业的改革创新,有助于国内批发企业经营管理和科学技术水平的提高。再次,开放可以引进竞争机制,增加批发企业的压力,使其不断地扩大服务范围,改进方法,提高服务效率和质量,加快企业内部经营机制的转换和与国际接轨的步伐。此外,我国批发业在计划经济体制向市场经济体制的转换过程中,已出现萎缩现象,现代批发业如代理商、配送中心、物流中心还在起步,规模较小,而且内外贸基本不沟通,很不适应国际商品流通对我国分销系统的要求,外商的进入,将促进我国现代批发体系的建立。
(二)从不利的方面看,批发市场的对外开放,势必导致外商的大批进入,对国内批发业将造成较大的冲击
第一,从总体情况来看,我国的批发业的发展远远滞后于零售业。国有商业批发企业自20世纪80年代中期的日用工业品市场放开后,一直处于困难的境地,国有商业批发企业全行业亏损已持续多年,近几年的亏损超过了国有商业零售、餐饮、商办工业企业的盈利额,造成国有商业企业全行业亏损。国有物资企业在1994年生产资料市场放开以后,已连续数年全行业亏损。同时,我国的批发市场的交易行为、信息传递方式、批发的管理模式都远远落后于发达国家的批发业。第二,从批发和零售企业的性质和特点来看,随着信息和交通条件的进步,批发企业的商品辐射半径,从理论上讲是无限的。在流通业中,真正能够把握市场环节的是批发业,一个大型批发企业的产品可以销往全国,甚至全世界。正因为如此,国外流通企业最关注的是进入中国的批发领域。特别是中国加入WTO后,将允许外商生产企业建立法人销售机构,这必然会从现有的我国批发企业中再夺走部分市场,加剧批发企业的困境。
三、我国批发业与国外发达国家的差距
(一)我国批发业的现状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批发业有了很大的发展,但很难满足零售业和生产企业的需要。我国的批发业目前仍存在着萎缩的现象。一方面,改革以来的批发企业并没有出现与整个商业的发展相适应的扩张,反而有所弱化。表现在批发商数量扩大的幅度低于零售业,特别是批发企业对零售企业(机构)的比率出现了下降;在企业规模上,我国批发业基本上处于企业规模小、组织化程度低、批发环节多的状况;在经营方式上,大多数企业仍拘泥于传统的经营方式,经营不活,坐商等客,与市场经济的要求格格不入;在管理水平上,存在着管理粗放、管理手段科技含量低、管理层次不高以及批发业的功能削弱、规模效益低下等多方面问题。而且远远低于国际水平。但另一方面,在实际的经济生活中,各种形式的批发活动又由于市场经济的导入和对于流通业的放松管制而日趋活跃。生产企业和零售商避开批发商直接交易。据资料表明,我国工业品的自销率已达70%,大量生产资本进入流通领域,形成新批发机构的重复建设。而零售企业涉足批发领域,同样在采购、仓储、运输、配送等环节上加大投资。这样,一方面效率不高的从两极分离出来的流通组织不断产生,另一方面原有的流通组织能力闲置,其结果是造成资源的分散浪费。流通行业处于一种粗放型经营、流通领域秩序混乱、整体流通成本上升的状况,这显然与现代化经济发展的客观要求不相适应。
(二)国外批发业的发展动向
从国外批发企业的发展情况看,当前,发达国家的批发业形态发生了明显的变化,其主要特征是:(1)批发业在流通领域的主导权易位。西方国家流通业发展经历了三个阶段:第一阶段为生产者主导;第二阶段为批发商主导(从19世纪60年代到80年代,美国批发商对流通的主导达到顶峰);第三阶段为零售商主导。(2)批发商分化的步伐加快。在整个批发业日益萎缩的情况下,批发商一部分转化为制造商的代理商,另一部分成为零售商的采购商,最后一部分专职批发商走上联合的道路。(3)规模化、大型化、连锁化已成为世界批发业发展的基本趋势。为了与制造商批发机构相抗衡,传统的批发商纷纷联合起来,组建“批发联合公司”,从而在批发业中出现了大型化、规模化、连锁化的趋向。(4)批发商向零售延伸的纵向一体化。主要有两种形式:一是契约一体化。批发主导型的自愿连锁。如在美国,批发主导型自愿连锁是杂货批发商联合小零售商以抵抗连锁超市的产物。美国最有影响的自愿连锁组织是“独立杂货商联盟”,这个组织的核心批发企业是美国第四大食品杂货批发商韦特罗公司。二是资产一体化。实力强大、批发直营的正规连锁大型批发联合公司也采用资产一体化的途径向零售领域延伸。通过投资兴建零售商店,兼并中小零售店,合资经营、租赁店铺,组建批发公司的“直营体系”。从目前进入我国批发业的外商企业看,大多是以服务合资企业为主,就目前情况而言,还未对我国的批发体系形成威胁,但是,随着外商合资零售企业在中国的连锁化经营,其批发企业所具有的全球化采购、现代化配送、规模化经营将是我国批发企业无法比拟的。在今后的竞争中,如果我国批发企业,还是沿用老式管理手段、经营手段,很难在竞争中占据优势。
四、加入WTO,我国批发业的应对之策
(一)建立起与生产、零售相融合的新型批发体系
批发企业要围绕生产、零售体制的变化而进行根本性的调整和转轨,积极探索与生产企业、零售商的新的合作关系和合作方式,主动衔接新形势下的产销关系、购销关系、批零关系。在与生产企业、零售商的融合中寻找发展之路。提高流通效率,降低流通费用,调节产销矛盾,建立为生产、零售全方位服务的批发体系。
(二)积极发展批发业的规模经营
发展规模经营,关键是提高批发企业的组织化程度。通过资产的联合、兼并组建企业集团,是提高批发企业的组织化程度和规模经营水平的重要途径。目前,在我国最适宜组建以大型批发企业为龙头的企业集团,把相关联的批发企业联合起来,以发挥组合效应和规模效应;或者组建以大型批发企业为核心的联合若干批发、零售企业和生产企业的产供销一体化的企业集团,以发挥整体效应和放大效应;或者在改革重组过程中,通过企业兼并、投资参股、资产授权经营或股份制等组合而成企业集团。有条件的批发企业还可以向综合商社方向发展,这不仅使其在国内商品流通中占据有利地位,而且有益于开发国际市场。
(在)改革传统经营方式,积极开拓现代批发经营方式
1.加快商业批发商向商品代理商的转化。我国现在的批发商业可以利用自己的信誉优势和地域、人员、仓储优势开展总代理、总经销工作。
2.建立社会化的批发配送体系,建立为中小零售企业服务的自由连锁配送体系。
3.发展纵向一体化。这种经营体制适应现代流通体系及社会分工的要求,既能为生产提供大流通、高密度的分销网络,又能使消费市场的信息和压力向生产者传导,让消费者、生产者、批发者形成沟通,产生默契。纵向一体化企业组织可区分为流通导向型和非流通导向型两大类。一部分批发企业可以设法把自己的利益同一些工业企业的利益捆在一起,建立利益共同体。另一部分批发企业还可以发展批发延伸型的批零一体化,资产联结型、契约联结型的批零一体化都将得到进一步的发展。
(四)规范、完善批发市场
批发市场已成为我国批发业中不可缺少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在我国经济的发展中起到了积极的作用。但同时,因为批发市场中操作的不规范、批发业者单体经营过多,商品良莠不齐,严重制约了批发市场的发展。为此,首先对市场的开设和构成要从宏观上调控制约。规划批发市场的建设,通过法规对批发市场进行管理。其次,要不断地引导、扶持批发市场由低级向高级阶段发展。最后,政府要放宽政策,有针对性地鼓励非国有商业企业和个体、私营商贩,把自己的批发生意“做大”,通过改组现有的众多专业批发市场和小商品批发市场,调整其原有市场主体的经营批量过小的组成结构,引导他们参与更多品种、更大范围、更大批量的商品交易,赋予其权利,明确其职责。同时对他们的交易行为和经营状况实行有效的管理。
(五)加强企业管理,加快批发业的技术进步
迎接我国加入WTO,批发企业必须加快实现管理现代化。一方面,要通过提高人员素质、物质设备水平和经营管理水平来增强企业的整体素质,从而提高企业的经营能力、竞争能力、应变能力、盈利和发展能力。另一方面,企业要加速技术进步,走依靠科技发展之路。从商流方面的定货、发货、结算处理,信息流方面的情报收集、分析、传递,到物流方面的货物进出库、分拣、分类、包装等,都应大量采用计算机技术、通信技术、自动化技术,提高批发业的科技水平。只有这样,才能提高批发业的流通效率和管理水平,适应现代市场竞争的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