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纪律规范作为社会组织对其组织和成员制定的规矩、示范标准,对于稳定社会秩序有着重要的作用。社会的和谐发展要依靠严明的纪律规范来约束和管理,以促进社会发展的井然有序。我们作为社会主义国家,有着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相适应的纪律规范,对于我国社会发展起到的重要的秩序维护作用。本文就来讨论纪律规范实施与监督的完整过程。
关键词:纪律规范;实施;监督;社会纪律;自觉性
引言:社会是一个复杂的综合体,由众多的社会组织及其成员构成,社会组织及其成员之间都有着自身的利益。从行为上来讲,独立的社会组织或者个体都是为了自身的生存与发展而存在的,因此社会组织及成员之间存在着竞争关系。为了保证社会组织及其成员之间能够和谐有序的竞争,社会必须建立相应的纪律规范,并做好纪律规范的实施与监督,借助严明的纪律来规范社会组织及其成员之间的行为,创建和谐的社会共同体。发展社会主义现代会建设就需要以人民的利益为基础,建立公平公正的纪律规范,并强化纪律规范的实施与监督。
一、纪律规范概述
纪律规范是指一定社会组织行为规则的集成,也是对社会组织及其成员以标准、规则等形成的纪律监督行为,是与道德规范和法律规范相并立的三大行为规范。纪律规范作为社会组织行为规则的集成,由不同功能和不同层次的纪律单元构成,纪律单元之间存着这紧密的联系,对于社会成员的行为具有一定程度的规范性和约束力。我国的社会主义纪律规范是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为基础,建立起来的以公有制资料和人们的利益为基础,具有相对公平性的社会组织子能够为规则集成,纪律规范规定了相应的奖惩制度,用以表扬和惩处遵守或者违反纪律规范的社会组织或组织成员。不同的社会组织对于纪律规范的标准不同,因而纪律规范实施与监督的过程也存着着差异性。
二、纪律规范实施监督的发展状况
纪律规范是有监督主体、监督课题以及监督构成的监督过程与监督行为,涉及我国的国家行政机关、社会组织、社会群体及其个体。实施监督的过程具有相应的标准、流程,是一项较为严肃的组织行为。传统的纪律规范实施监督依靠人的感官来创建的实施监督过程,实施过程很难体现公开性,因而监督行为缺乏公平与公正。随着科技的发展,纪律规范实施监督的过程中也开始应用信息技术与智能技术,为纪律规范的实施提供了新的载体,建立了公开化的监督环节,相比传统的监督过程来讲强化了公开监督的过程,保证了监督的公平性与公正性,为我国的纪律规范监督开辟了新的道路[1]。
三、纪律规范实施监督的方法
(一)常态化巡检法
常态化巡检法是最常见的纪律规范监督法,具有监督范围大、监督频率高的特点,常涉及于社会组织纪律实施的各个环节,涉及主体较多,主要应用与纪律程序、纪律事实查明、纪律证据证明等内容方面的纪律规范。巡检主体有纪律检查监督机构承担,巡检过程中纪律检查监督机构应该依权实施监督流程,被巡检主体应该主动配合巡检主体,任何被巡检主体不得无故逃避监督或者干预巡检主体实施监督的权利。
期刊文章分类查询,尽在期刊图书馆常态化巡检是保证纪律规范发挥作用的基础,具有对社会组织及其成员警醒的作用,对预防违反纪律规范的行为有着重要的监督保障作用。
(二)自我监督纠错法
自我监督纠错法是一种自觉性的纪律规范实施方法,监督主体要对自己的行为实施监督,发现错误需要及时启动自我监督的流程。在执行自我监督纠错法的过程中,实施主体都要对自己纪律调查、纪律认定、纪律执行表示出坚定的信念,在认识到自身的错误时应该主动的进行自我纠正。自我监督纠错法禁忌隐瞒实情和将错就错,在没有独立的监督主体时,自我监督纠错就是最重要的纪律规范实施方法,具有一定程度的监督作用。自我监督法的有效性受行为主体的意志影响,表现出不同程度的效果。从纪律规范实施的方式上看,自我监督纠错是一种修复性错误排查行为,是纪律规范公正实施的补充手段,建议与其他纪律规范实施监督的方法配合使用。
(三)重点环节和关键步骤监督法
重点环节和关键步骤监督法简称为“重点监督法”,是指在纪律规范实施监督的过程中只对重点环节和关键部分实施监督的方法,主要涉及纪律实施中存在质疑的换件、薄弱环境、易出错环节等。根据重点监督法的规定,对于纪律规范实施不同的环节、不同的内容,采用不同的监督指标,有利于保证重点监督的公平性和公正性[2]。值得注意的是,由于重点监督法的特殊性,容易造成监督主体在形式监督权的过程中受到被监督主体的干扰,诱发监督主体出现违反纪律规范的行为,因而重点监督出现问题时就应该立即终止,防止纪律规范监督的行为失效或者违反纪律规范的行为进一步扩大。
(四)交叉论调监督法
较差论调监督法指在纪律规范实施监督的过程中调换监督主体来实施监督的过程,一般适用于体系胖大、纪律松散的社会组织,属于一种派生性监督的过程。涉及的监督主体包括纪律监督主体、纪律执行主体、纪律审查主体、纪律认定主体等,监督人员由不同机构的人员担任,且不同的机构的人员具有相互监督的权利和被监督的义务。交叉论调监督的实施过程较为复杂,对于监督主体的业务要求较高。由于属于论调教监督,需要监督主体熟悉庞大的组织系统内部结构,且了解岗位联动与人员流动,只有这样才利于动态性的监督,便于调整组织结构及其人员[3]。
结语:综上所述,纪律规范实施监督是约束社会组织及其成员的重要举措,根据不同的社会组织可以选择不同的纪律规范实施监督方法。此外,先进的技术也为纪律规范的实施监督提供了新的载体,我们可以借助科技媒介创新纪律规范实施监督的方法,强化纪律规范对社会发展的约束和管理作用,提高对社会组织的管理效率。只有顺应时代的潮流,纪律规范才会发挥时代应有的价值,维护社会秩序的和谐发展。
参考文献:
[1]韩祥飞.如何适应内设机构改革 健全内部监督制约机制——以纪检监察为视角[J].法制与社会,2018(35):127-128.
[2].中共中央政治局召开会议,审议《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和《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J].共产党员(河北),2018(24):4.
[3]张晨.论纪律规范实施监督[J].中国领导科学,2017(03):21-23.
论文作者:吕洪雷
论文发表刊物:《基层建设》2019年第3期
论文发表时间:2019/4/26
标签:纪律论文; 社会论文; 主体论文; 组织论文; 成员论文; 过程论文; 自我论文; 《基层建设》2019年第3期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