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用电检查工作中反窃电问题论文_何莉

浅谈用电检查工作中反窃电问题论文_何莉

(江苏省电力公司盐城供电公司营业与电费室 224000)

摘要: 电力的供应关系到人民群众的正常生产和生活的需要,而窃电行为的发展却威胁到了人民的正常需要,不仅会对电网用电造成影响,也会造成很大的安全隐患。因此供电企业在日常的工作中,要做好用电的检查工作,对窃电的企业和个人要运用法律法规,对其从严从重处罚,并做好反窃电的相关预防措施。

关键词: 电力检查;反窃电;原因;

一、窃电产生的原因

1.对企业客户而言,电费支出是生产经营成本重要组成部分,特别是高耗能企业、经济效益不好、经营困难企业,及外地私人企业在当地短期租赁场所生产经营,节省电费支出成为首要问题。一些客户采取冒险窃电方式来降低成本和解决经费不足问题,从而达到不正当竞争的目的。

2.不排除电力施工、电能表生产等企业电工或技术人员为获得蝇头小利,与用电客户勾结窃电,或电网经营企业个别员工工作疏忽,对客户现场窃电行为检查不到位,对窃电起到了推波助澜的作用。此外,营销管理各环节间的制约监督作用没有有效发挥、用电数据分析应用针对性和时效性不强,使窃电者有机可乘。

3.部分用电客户法律意识、法制观念淡薄,心存侥幸,利益驱使下铤而走险。虽有《电力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但受传统、习惯思维影响,人们对偷盗实物会嗤之以鼻,要求绳之以法,但很多人对电的商品属性和窃电的违法性认识不够,认为窃电不构成犯罪,甚至同情,在查处窃电过程中,包庇、纵容、说情者屡见不鲜,助长了窃电心理。

4.反窃电技术手段滞后。近年来,窃电手段向着高技术性和高隐蔽性趋势发展,相比之下,发现窃电线索、查实窃电证据、处理窃电手段还相对滞后,加上特定的供电方式、配电设施、计量装置、现场环境等因素也为窃电者留有可乘之机。

二、目前窃电现状

1、窃电案件有攀升趋势

受经济利益的驱驶,近年来,窃电不断蔓延至城市、乡村的各个角落,部分美容美发、餐饮、洗浴中心、娱乐场所、集体企业、租赁承包企业、以及个别规模企业也加入窃电行列,使电力企业遭受巨大经济损失。

2、窃电手段发生了质的飞跃

从近年来各地查获的窃电作案手段上看,窃电方式已由私拉乱接无表用电、绕越电能表用电、损坏电能计量装置或改变计量电压电流等较原始的窃电方式,发展到遥控窃电、干扰源干扰计量装置、改变计量装置参数等现代化高科技含量的智能型窃电方式。由于高科技的引入,窃电行为更加隐蔽,因而难以发现。

3、窃电链趋于产业化、专业化

窃电“技术”的研究和窃电产品的开发日趋专业化,社会上已出现了窃电“技术”研究机构和窃电产品的生产厂家,加上窃电者的运用,基本上形成了研发、生产和供销一条龙服务链。

三、反窃电工作面临的困难

1.现场取证难。

期刊文章分类查询,尽在期刊图书馆查获窃电行为须证据确凿、充分,要设法取得和保存窃电装置、设备、被损坏的用电计量装置等其他窃电证据或违约用电证据,但往往由于窃电者无理纠缠、围攻,容易致使窃电现场和证据破坏,甚至检查人员的人身安全受到威胁。

2.计算定量难。主要是窃电的时间难定,现场是窃电,但窃电多少需要确定窃电时间和容量,如果确定不准,查处窃电的力度就要受到影响,特别是移交给司法部门的窃电案件,按照《供电营业规则》所列的窃电量确定的方法和按照至少180天计算出的窃电量往往不予认可,甚至按计量监督局出具的电能误差标准计算电量,也不一定能作为定量证据采信,因而使窃电案件在定量上大打折扣。

3. 处理执行难。处理窃电时,窃电者往往会找各种借口、理由进行抵赖,否定处理意见、计算依据,推脱责任,逃避处罚,甚至倒打一耙,攻击用电检查人员,处理周期长、难度大。

4. 公、检、法机关处理窃电案件协调难。特别是窃电构成犯罪的,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察,报检察院提起公诉,由法院审理定罪量刑,必要时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等等,要经过诸多执行环节,干扰大,对窃电分子难以绳之以法。

四、用电检查中反窃电做法

1.在检查窃电前,应对被查客户生产经营状况,负荷及用电量情况,电工素质等情况做到心中有数,如遇到用电量突降,则更应仔细检查核对,决不能放过蛛丝马迹。对可疑客户进行检查时,必须尽快到达电能计量装置安装处,突击检查,防止其破坏窃电现场。

2.检查过程中,必须认真检查核对计量装置的封印是否完好,计量设备接线是否正确,运行状况是否与实际相符,有无过热,接触不良等,要特别注意细节的检查。

3.检查计量装置的配置是否与客户实际负荷相符,如发现不符应及时更换。例如,当电流互感器一次电流在额定电流的20%-120%之间,其励磁电流所占比重较小,计量较精确;当电流互感器在额定电流的120%以上工作时,由于铁芯饱和,励磁电流较大,产生严重的负误差,计量偏差较大;当电流互感器在额定电流的20%以下工作时,出现“大马拉小车”现象,低于5%时出现较大负误差。

4.用电检查人员在检查现场要有耐心。在进行用电检查时,要有用电方有关人员在现场,特别是专用变客户,其负责人不在的情况下,不能随意停电进行检查以免影响生产。窃电者在得知用电检查人员要查电时会选择回避,这时就要有耐心,如果离开现场,窃电者就会乘机破坏窃电现场,再检查时,窃电证据己被破坏。

5.严格履行用电检查程序。做好各个环节的取证工作,在窃电户相关人员不在的情况下,不能私自进入窃电者的家中进行查电,以免造成不必要的误会。随着技术的不断进步,窃电手法也越来越趋向于多元化和技术化。因此,对用电检查人员要经常进行技术培训、案例分析及经验交流,使用检人员不断提高技术水平,及时掌控窃电动态,更好地防范、打击窃电不法行为。

6.充分利用信息平台查找发现窃电线索。依靠营销系统、用电信息采集系统、大数据分析等技术手段,通过审核把关、线损分析和电量分析查找疑似客户。要及时分析抄表、运维人员反映的异常情况,对有窃电前科的重点嫌疑客户,以及窃电多发的高能耗工业企业、商业及酒店、娱乐业客户、基建、房地产开发及物业管理客户等进行跟踪分析。

五、结语

窃电行为直接损害国家以及企业利益,严重威胁人身、财产安全,形成安全隐患,产生安全事故。进一步强化电力市场监督管理,需要将《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广泛宣传,同时要进一步加大用电检查力度,堵塞管理漏洞,开发应用营销业务技术支持平台,根据地区实际情况制定反窃电措施方案,建立反窃电培训实验室,通过培训不断提升用电检查人员专业素质、职业道德,对对外做好诚信用电、安全用电宣传的同时,充分利用信息平台数据分析,达到稳准狠打击窃电行为,维护正常供用电秩序的目的。

参考文献:

[1]郑渝.对如何提高用电检查和反窃电工作的分析[J].中国电子商务.2012.(2)

[2]陈志远.用电检查与反窃电工作的几个问题[J].电力需求与管理.2012.(1)

[3]张彩云,张勇.浅谈用电检查面临的问题以及反窃电的措施[J].科技致富导向,2012 .(06)

论文作者:何莉

论文发表刊物:《电力设备》2016年第15期

论文发表时间:2016/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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