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视野下的农产品绿色贸易壁垒分析,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农产品论文,贸易壁垒论文,视野论文,法律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随着国际贸易的发展,贸易保护主义逐步抬头,环境保护主义成为贸易保护主义者提出的新型保护方式。在农产品方面,绿色贸易壁垒问题也开始成为限制我国农产品贸易发展的重要障碍。绿色贸易壁垒使得农产品生产经营的成本增加,也会对农产品的国内外市场产生重要影响,从而对农产品贸易形成严重的限制。从法律视角分析农产品绿色贸易壁垒的恶性影响,并针对绿色贸易壁垒措施提出法律对策,从而更好地推进我国农产品贸易的可持续发展。 一、农产品绿色贸易壁垒的含义分析 绿色贸易壁垒是指以保护自然环境及促进生物生长为目的,利用国家内部的条例、法律法规等制定限制他国产品进口的措施,由于这种措施能够限制他国商品进入本国市场,因此用壁垒来形容这些措施的特征。而这些措施的主要限制性条件表现在生产技术标准、生产质量检查检测检疫、质量认证制度、包装机标签等的格式等。对进口产品的限制主要体现在产品的安全性能和生态保护价值上。根据世贸组织所提出的《农业协议》内容显示,世贸组织成员国能够通过检疫检测等措施对进口的产品设置环保性和安全性的要求,但是这种要求必须要依据科学因素提出,而不能利用隐蔽性的规定来进行限制,更不能对不同的国家实施不公平、不公正的措施。但是由于各国对贸易保护的要求不同,对生态保护的观点不同,因此,各国所制定的绿色贸易壁垒也会对产品制定不同的限制。绿色贸易壁垒作为一种非关税的贸易壁垒,更多的是从国家内部的贸易保护主义出发,通过对环保主义的发展而制定出的保护本国商品市场的措施。 二、法律视野下农产品绿色贸易壁垒对农产品贸易的重要影响 (一)出口市场遭到挤压,影响农产品向外发展 我国自加入世贸组织以后国内的农产品生产和出口销售得到广泛的发展,大量的农产品能够得以销售到欧亚及美洲地区,大部分的出口地区属于新兴的工业化国家或者是经济发达、人口密集地区。这些地区往往十分重视环境保护,也更加强调技术进步,因此会在环境保护方面和生产技术方面提出较高的要求。而我国的农产品虽然产量大但是生产技术较为落后,而产品的质量和安全标准往往无法满足国际上所要求的标准,因此,这就使得我国的农产品往往无法达到采取了绿色贸易壁垒国家或地区所要求的标准,也使得我国的农产品面临着严重的出口问题。 (二)国内农产品市场遭受冲击,经济损失严重 绿色贸易壁垒对农产品的技术和质量要求一般都是依照发达国家内部的生产标准和质量标准来制定的,因此,大部分的标准都比较高,这也就使得发达国家所生产的农产品能够更为轻易地进入到我国国内市场,但是却使得国内农产品出口困难。这种情况下我国农产品国际市场扩展困难,而国内市场又遭受到发达国家冲击,我国的农产品生产经营面临着双重压力,影响到了农产品技术提升,也使得部分农产品生产者开始投机生产而忽视了对产品质量的提升。 (三)农产品生产经营成本增加,竞争力遭受削弱 绿色贸易壁垒使得我国的农产品生产所要投入的技术更新成本和质量检疫成本增加,而由于质量检疫问题导致的出口延迟问题也使得农产品出口成本增加。另外,采取绿色贸易壁垒的发达国家虽然并没有针对我国的农产品设置特殊的检疫标准,但是我国农产品生产成本和出口成本的增加也成为影响农产品生产者和经营者经济利润的重要因素,大量的成本和费用支出限制了农产品技术更新和质量安全保障的发展,这些问题进一步发展成为我国农产品竞争力提升的障碍。 (四)多边贸易受到影响,经济摩擦增多 农产品的绿色贸易壁垒使得我国与其他国家的贸易面临着多方面的摩擦,部分发达国家以环境保护为借口实施了单边的贸易壁垒,使得我国与该国家的贸易开展困难增多。而我国国际贸易的发展使得我国不可避免地要与其他国家产生摩擦,这些摩擦影响了多边关系的发展,也可能会影响到农产品贸易的进一步发展。处于食品安全问题的考虑以及环保发展需要,其他国家所提出的环保要求已经成为我国产品出口的重要限制因素之一。 三、法律视野下农产品绿色贸易壁垒问题发生的原因分析 (一)农产品生产安全未达到标准,违法事件多有发生 从我国农产品生产现状出发,我国农产品生产区域甚至是部分的无公害产品生产基地都面临着环境污染问题,而大城市的蔬菜水果生产甚至已经出现了严重环境污染问题。工业发展较为发达区域环境保护问题令人担忧。我国的农产品安全及质量问题不仅体现在生产方面,而且在加工、检疫方面也出现了无法令人乐观的问题。部分农产品生产者为了获得更多的经济利润,利用大量的有害物质对农产品进行加工处理,例如将农药、兽药等添加到农产品中以保证农产品的生产质量,或者利用添加剂、色素等有害物质确保农产品的食用期限。也有部分生产者将已经变质的农产品、患病死亡的禽类或兽类产品经过特殊的处理生产成为出口的农产品。这些问题违法了国家所制定的农产品质量标准,严重威胁着农产品使用者的生命健康安全。 (二)农产品质量管理不健全,安全监督缺乏法律支撑 当前我国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律法规虽然也有十部之多,但是仍然无法满足农产品安全质量保障的现状。在《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和《农产品产地管理法》中,我国对农产品的安全生产和加工问题提出了基本要求,不过这些要求并没有从具体的生产标准和质量监督标准上做出规定,更加无法对已经违法甚至犯罪的农产品生产加工行为做出惩治。例如,利用农药或者兽药进行农产品生产加工的问题多有发生,但是我国的相关法律法规却仅仅从原则上规定了“合理使用农药、化肥”的内容,对合理程度的规则主要是参照其他部门所制定的农药使用规定来进行具体的约束。这就使得我国的农产品生产加工违法范围问题得不到根本上的规范。而我国的生态环境保护法律也并不健全,我国的农业生态环境保护仅仅从农药生产和经营上进行了规定,而相关的惩处措施则仅仅规定了警告和三万以下罚款等内容。农产品生产者的农药生产和使用行为没有具体明确的法律法规进行监督,严重影响了我国农产品生产安全和食品质量。 (三)农产品生产标准不合国际标准,出口问题多发 对于科学技术发展较为落后的发展国家而言,农产品的生产、加工更多地依赖于传统农业技术,对于产量、农产品质量和生产效益三个目标,许多的农产品生产者往往无法同时兼顾。而要加入到国际贸易的队伍中,农产品的生产和发展就必须要从技术和质量两个角度进行综合考虑,必须要从技术标准和质量标准提升对自身的要求,从而减少发达国家绿色贸易壁垒的限制。相对而言,发达国家在进行农产品出口活动时,往往能够依赖其自身的技术优势展开出口贸易,同时又利用较高的技术标准和质量要求限制他国农产品的出口,以更好地打压他国出口贸易的发展。国际贸易过程中相互对立的双方存在着不可调和的矛盾,这些问题已经成为农产品出口贸易发展的重要限制性因素。 四、法律视野下农产品绿色贸易壁垒的解决对策分析 (一)健全质量安全管理法规,强化环境保护及对外贸易发展立法 立足于当前我国所面临的食品安全质量问题,我国要重点从农产品质量安全角度进行法律法规的完善,以更好的规范和约束生产者的行为,统一整理农药、化学添加剂使用管理法律规范,加大惩处力度,严格监管农产品生产、加工行为。例如,可以参照美国的FIFRA法案的规定,对违法农药使用规定的生产者给予5000美元以下罚款,而屡犯者则要被施与25000美元以下返款或者是一年的监禁刑。另外,我国也要从环境保护的角度提升农产品生产的环保标准,将生态环境保护标准作为农产品质量合格的标准之一,细化环境保护法律规范,使农产品生产者能够合理预测自身行为及需要承担的法律责任。我国还需要从WTO的相关规则出发,将我国的对外贸易问题纳入到法律法规建设体系中去,确保相关国际贸易义务的承担。 (二)依照国际标准制定和执行产品质量标准,合理解决国际贸易争端 为了在国际贸易标准和规则制定过程中拥有更多的话语权,我国应当更加积极地参与到贸易体制会议及谈判中,通过国际标准认证促使我国的绿色贸易法律法规发展,并强化与发展中国家的合作与谈判,制定更加适合发展中国家国情、发展中国家能够承受的环保标准,减少发达国家在国际协议中的歧视性规定。国内的农产品生产者应当依照国际农产品质量标准进行认证,要尽量提升自身的技术水平,依照农产品的绿色认证标准实施生产行为。当面临绿色贸易壁垒争端时,我国要立足于依靠实力、合理解决的原则,在WTO争端解决机构的组织和协调下解决贸易争端,减少我国在国际贸易中所遭遇的不合理待遇。 (三)促进农产品国际贸易交流与合作,关注法规条例信息动态发展 绿色贸易壁垒虽然能够从环境保护的角度出发对农产品的质量和安全问题进行限制,但是由于这种限制无法摆脱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之间的利益冲突,因此,我国需要以环境保护为目标,要强化与发达国家的谈判,增强与发展中国家的合作,要充分利用发展中国家的合作对抗发达国家所制定的不合理、不公平的标准,以促进农产品贸易的可持续发展。同时,我国要密切关注国际上绿色贸易的相关信息,要依据WTO中对透明度原则的规定,了解国际上绿色贸易壁垒相关的法律法规、司法判决等,及时调整我国的政策导向,为国内企业应对绿色贸易壁垒提供政策指导。 立足于法律视野,参考上文分析的原因,要应对我国农产品所面临的绿色贸易壁垒问题,我国就需要从制度设置和法律法规建设方面做出调整。一方面我国可以参考发达国家的制度,从国际贸易开展角度调整国际贸易发展策略;另一方面则要重点从国内法方面制定和完善国内立法,将农产品方面的法律法规进行系统性的整理,通过更加完善的管理制度设置监管约束生产者、加工者、销售者的行为。 联系电话:028-66766137农产品绿色贸易壁垒的法律分析_绿色贸易壁垒论文
农产品绿色贸易壁垒的法律分析_绿色贸易壁垒论文
下载Doc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