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秦卜居习俗对《离骚》构思的影响,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离骚论文,先秦论文,习俗论文,构思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中图分类号:I206.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022X(2011)06-0111-05
通过占卜决定居留地点是否吉祥的卜居仪式表现出先秦时期人们对于生存环境能动选择的渴望,也体现了农业社会中特有的安土重迁的思想意识。在先秦时代,卜居是天子、诸侯国和大家族迁徙时用以决策的重要手段。对群体和个体而言,卜居仪式常常决定着家国命运,并具有指导现实政治和人生的作用。周人在推行礼乐教化的同时,也重视人事的能动性,所以大多以神道设教,占卜成为为政决策的辅助手段。春秋战国时期,虽然杰出人物的思想已具理性精神,但卜居习俗仍旧在社会上盛行,在楚尤其如此。屈原《离骚》在呈现个人去留出处问题上的延宕时,创造性地借用了卜居仪式及仪式叙述辞的体式,将其转化为一种抒情的艺术手段。《楚辞》之《卜居》、《渔父》,以“卜己宜何所居”①立意,表现“卜己在世何所宜行,冀闻异策,以定嫌疑”②之意,在命意及问答为体方面显系受《离骚》影响。
一、先秦卜居习俗及其演变
上古时期,人类改造自然环境的能力还十分有限,在居住地的选择中,首先考虑的是易于生存和获取生产生活资源、安全等因素。因此,只要选定居住地,除非不得已,不会轻易迁居。虽然史载夏、商、周各代都曾经频繁迁徙过都城,但均是出于异族的侵略、自然灾害或旧居地资源匮乏等不得已的原因,而且所迁范围均不出黄河流域。为什么迁来迁去都离不开黄河流域?这主要是因为黄河流域气候适宜,物产富庶,易于生存和发展③。从历史载记来看,居住与迁移,都郑重筹划,力求长治久安,体现出十分慎重的心理。从考古发掘来看,夏商时代遗址的文化堆积层普遍厚达3—4米,大多都有300年或400年以上的历史。可见受当时生存条件和生存手段的限制,人们尚不能随意轻弃故居地,另辟新居。这就促使人地关系中人积极求取精神和安土重迁观念得到前所未有的发扬,开创出富有民族特色的文化景观。卜居之礼,即是上述史实与观念相结合的产物。凡择居迁移,必以占卜之术预测休咎而郑重行事,体现了先民在探究天命前提下的进取精神。此礼夏商周以来绵延不绝,至战国时期,成为影响士人人生抉择的重要的文化心理。
夏代即有卜居之礼。能否取得夏土之众的拥持,直接关系到夏政权的盛衰,因此夏代统治集团的都邑迁徙,重视“布其德,而兆其谋,收夏众”(《左传·哀公元年》);而若从生态环境的择取言,则考虑的是“百物为之备”的因素。
史载商人“不常厥邑”,常举族而迁,臻于“万民震动”。甲骨卜辞中关于卜居或卜迁的辞例甚多,如《安明》133、237、340:“丁未卜,贞今日王宅新室。贞勿宅,三月。”《后》下4·8:“王其乍于旅邑。”《尚书·盘庚》载盘庚迁殷后,众贵族以“从先王之命”及“卜稽,曰其如台”为由加以反对。盘庚对众人说:“今我民用荡析离居,罔有定极,尔谓朕曷震动万民以迁!肆上帝将复我高祖之德,乱越我家。朕及笃敬,恭承民命,用永地于新邑。肆予冲人,非废厥谋,吊由灵各;非敢违卜,用宏兹贲。”就居还是留,双方的对话反映了积极的相地之宜精神和求之卜筮以尊乎天命的卜居礼俗,以及不肯轻离故土和迁居求发展的观念冲突。宋镇豪指出:“要而述之,夏商建筑仪式以规范化、系统化为要征,贯穿于营造的全过程,成为一种带有社会普遍意义的等级制礼俗。”“出于当时信仰观念和前兆迷信的支配,统治者在营造过程中常卜以决疑”,“唯有关相地之宜、卜宅、择令工官、迁宅等王朝建筑仪礼的具体内容,已难周知。”[1](P80-81)
周人的礼乐制度,多为损益前代而成。《诗经·大雅·绵》述周人早期之迁居,反映了周代卜居礼俗的某些具体内容,《文王有声》也记述周初通过占卜定都于镐京之事。周人卜居除考虑自然条件、地理位置、周边关系等因素外,仍“爰契我龟,曰时曰止,筑室于兹。”相地之宜而不废天命。因此《周本纪》视之为“得周之道”——周人数百年基业由此而开。周武王克商后,与周公旦商议“定天保”之事,从中可以看出周初迁都对卜筮的重视。《逸周书·度邑》载:
王曰:“呜呼!……我未定天保,何寝能欲?”王曰:“旦,予克致天之明命,定天保,依天室,志我共恶,贬从殷纣王。日夜劳来,定我于西土。我维显服及德之方明。叔旦泣涕于常,悲不能对。……”乃今我兄弟相后,我筮龟其何所即?今用建庶建。叔旦恐,泣涕共手。王曰:“呜呼!旦,我图夷兹殷,其惟依天。其有宪命,求兹无远。天有求绎,相我不难。自洛汭延于伊汭,居阳(易)无固,其有夏之居。我南望过于三涂,我北望过于有岳,鄙顾瞻过于河,宛瞻于伊洛,无远天室。其名兹曰度邑。”
这段话记载了武王临终托付周公建洛邑的计划,其中提到武王曾以龟筮占卜居洛之事,并且通过实地考察确定此事。清人庄述祖云:“度邑者,武王图定天室,规伊洛,诏周公代其事也。”[2](P495)“度邑”即“定天保”;武王克商后,殷人余部在东方仍有相当的实力,因此必须要通过“定天保”保证都城镐京不受到殷人的威胁。周武王姬发为此寝食不安,《度邑》一篇即是史官所记武王与周公旦商议“定天保”事宜之重要文献。除了要考虑所选地点的地理、军事需要外,还要“我筮龟其何所即?”借筮龟贞卜其吉凶也是特别受到重视的一个程序。同样的记载还见于《尚书·召诰》。从卜居习俗的记载来说,《度邑》一篇,可以说是《绵》诗中贞问新居是否吉利的仪式的具体化。
春秋时期,卜居仪式为各诸侯国所重视,凡国迁都必使卜官或史官占卜,吉则迁居,不吉则否。秦文公占卜居所得吉兆,于是东迁至汧、渭之会,营邑于斯。《史记·秦本纪》:“四年至汧、渭之会,曰:‘昔周邑我先秦嬴于此,后卒获为诸侯。’乃卜居之,占曰吉,即营邑之。”秦国因此而克戎,国势日盛,遂霸西戎。从以上卜居实例中可以看出,大多数情况下,卜居者事先已经通过考察确定迁居地,再借卜筮以最后决策。也就是说,卜居仪式是在事先详细考察的基础上举行,起着打消疑虑的作用。秦文公卜居、周公宅洛即其显例。
又《左传·文公十三年》载:邾文公卜迁于绎。史曰:“利于民而不利于君。”邾子曰:“苟利于民,孤之利也,天生民而树之君,以利之也,民既利矣,孤必与焉。”左右曰:“命可长也,君何弗为?”邾子曰:“命在养民。死之短长,时也。民苟利矣,迁也,吉莫如之。”遂迁于绎。五月,邾文公卒。君子曰:“知命。”邾文公的对卜居结果的评价和迁都的选择充分体现出民本思想,是对先秦卜居礼俗中积极进取精神的进一步发展。
作为系统化的一种礼俗,卜居仪式不仅影响到相地之宜而居的实际行为,更重要的是其中蕴含的故土观念与迁居以求发展的心理对于浸染其中的贵族社会成员精神世界与心理的影响。文献记载,楚人信鬼神而好祭祀,凡事必卜,择居亦不例外,刘信芳《秦简〈日书〉与楚辞类征》已涉及此方面的习俗[3]。湖北江陵九店出土的简书中有相宅书,其中简45云:“北方高,三方下,居之安寿,宜人民,土田骤得。”简46云:“北、南高,二方下,不可居。”[4](P50-51)墓主人为贵族,下葬时间为战国晚期偏早。另外,包山楚简中的占卜简也涉及卜“居家室”的内容。据墓中简册纪年推算,墓主人邵它下葬于楚怀王十三年(前316)[5]。这些材料表明卜居礼俗盛行于楚国贵族社会,屈原也应相当十分熟悉这种习俗,并受其影响。
二、《离骚》对卜居习俗的艺术化
《离骚》高度概括地表现了诗人当时进与退、守与变、去与留的心理冲突[6](P2)。不仅如此,《离骚》之奇,还在于屈原创造了一个呈现其内心世界冲突的独特“形式”,这个形式就是其现实与想象互通、人间与天界对接的独特的构思。诗人借此形式,完成了其精神和心灵从现实世界向想象世界升腾而后又回归现实的历程,形象地展示了诗人因现实所迫而意欲离开楚国却又因难以割舍宗国而不忍离开的矛盾痛苦心理。在这里,“人间—天界”的形式对应着“居留—去国”的情感主题,而两者之间则是由屈原在现实中去留问题上的延宕心理所统摄和决定着的。
然而,从屈原思想和人格的逻辑来推断,《离骚》中所表现出的“居留—去国”的矛盾其实并不能成立。依屈原的好修忠贞及对理想的执着,他绝对不可能像那些朝秦暮楚的纵横之士那样因为在现实中受到挫折而离开楚国远走他乡,因为创作《离骚》时他还有回到朝廷的希望,而后来事实上他也被召回朝廷并奉命出使齐国并完成了与齐结盟的使命[7](P213)。既然这样,那么为何在《离骚》中作者又表现出意欲离开楚国而不能下定决心的延宕呢?这要从诗人创作时的心理去找答案。
据学者们考证,《离骚》作于屈原在楚怀王二十四年至二十五年被放汉北之时。汉北即汉水北面的一片山林原野泽薮之地,是春秋战国时代楚王族田猎的地方,也是迁放有过错的大臣的所在。屈原被疏远后,居于汉北云梦泽,任掌梦之职,负责泽中管理及协助田猎事宜[8](P73)。也就是说,屈原被楚怀王疏远,远离朝廷,身处汉北云梦泽,只能在附近活动,事实上也不可能自由活动,更不要说离开楚国到其他诸侯国去了。《离骚》后半说“欲远集而无所止兮,聊浮游以逍遥”,应当是他在汉北时处境的真实写照。然而屈原虽身处汉北,却心怀朝廷,但君王身边小人众多,返回朝廷尚待时机。这时的屈原,可以说是前途未卜,焦虑万分。王逸释《离骚》题义说:“离,别也。骚,愁也。经,径也。言己放逐离别,中心愁思。犹依道径以讽谏君也。”(《楚辞章句》)认为《离骚》表现的是离别的愁绪,其创作的动机,就是设法使楚怀王明白自己的心迹,并“悟过更改”。这也就是为什么作者明知不可能离开楚国,却在《离骚》中说“悔相道之不察兮,延伫乎吾将反。回朕车以复路兮,及行迷之未远”,“进不入以离尤兮,退将复修吾初服”,并且借灵氛施占、巫咸降神以卜问前途的原因。由这一点来看,王逸关于“离骚”的解释是比较符合作者当时的心态与作品实际的。
考虑到先秦文学的特质,我们说《离骚》既是自明心迹之作,同时也是屈原呈给楚怀王的“谏书”。篇中很多地方的语气,很像是作者想象中面对君王而陈辞。既然如此,有两个方面的问题必须引起足够的重视:第一,屈原身处巫风盛行的楚国,又面临困境,借巫祝卜居的仪式心理定势决定了其展现去留不定的矛盾心理。也就是说,是卜居仪式心理决定了屈原表现在汉北时精神苦闷的具体形式。《离骚》后半部分叙写诗人在去留问题上犹豫不决,因此求助于灵氛、巫咸。历来研究者对此二段在理解上颇有分歧④。实际上诗人在此是创造性地借用了先秦时期卜居习俗及其仪式来表现内心的延宕。“索筇茅以筳篿兮,命灵氛为余占之”、“巫咸将夕降兮……告余以吉故”两段所写,正是屈原将先秦卜居习俗运用于解决个人去留的问题。结合上文对卜居习俗及其内涵的文化心理的分析和归纳来看,屈原之所以特别眷顾楚国,不仅有其现实的原因,也受传统的安土重迁观念的影响。
第二,作者采取灵氛施占卜问前途的方式,是想向同处卜居仪式心理定势中的怀王表明“自疏”的心迹。处于相同习俗中的人因为操演相同的风俗仪式会形成共同的心理定势,通过对这一仪式的诗化再现,屈原可以更容易地得到楚怀王的理解和同情,以达到消除误会,重回朝廷的愿望。《离骚》后半说:“何离心之可同兮,吾将远逝而自疏。”说明这次放逐汉北,一方面是楚怀王所迫,另一方面也有作者的主动选择。其意图是希望通过他的暂时离开所导致的后果能使怀王悔过,从而召自己回朝。事实证明,这是起到了一定作用的。《战国策·楚策》载庄辛谏楚襄王,襄王不听其言。庄辛避居赵国,楚国大困,襄王因悟己之过而急召庄辛于赵。这件事表现出庄辛过人的政治智慧。屈原之居汉北,亦有冀君一悟之望。金开诚先生说:“《离骚》全篇所表现的精神状态是悲愤中有亢奋,痛苦中有期待。”[9](P103)这种说法是很确切的。《离骚》后半先写自己从灵氛吉占而西游昆仑,叩帝阍,求佚女,屡受挫折,最终在失望中结束了行程。从逻辑上讲,这实际上已是宣告了“离开”的不可能性,是对灵氛吉占的根本否定。诗人在诗中写这个情节,只不过是借此以明心迹。
宋代林应辰在《龙岗楚辞说》中说《离骚》“寄兴高远,登昆仑,历阆风,指西海,陟升皇,皆寓言也”,指出《离骚》中灵氛施占、巫咸降神,作者在昆仑所历一切都是虚构,是一种创作技巧。龚景瀚也认为“索瓊茅以筳篿”至“蜷局顾而不行”是“假言之也。诗人所谓兴也,有其言而无其事也”,诗人“借灵氛之言而言是非倒置,故都不可怀也”[10](P64)。也就是说,屈原成功地把卜居仪式中通过巫祝占卜来决定去留的习俗进行了艺术的升华。进一步讲,屈原利用占卜特有的对话体形式完成了抒情主体由前文第一人称为主向第一人称自述和第三者旁白的跳跃。
在《离骚》的结尾处,诗人说:“仆夫悲余马怀兮,蜷局顾而不行。”王树枏《离骚注》云:“以上言欲从灵氛之占,而卒归于义所不可。此节盖《远游》一篇之意。”陈子展云:“设为灵氛之占劝去,巫咸之占劝留;终乃拟从灵氛之占,欲西逝而自疏。卒之,故国召唤,仆悲马怀,诗人陷入矛盾苦闷之深渊而不能自拔,绝望极已。”[11](P76)可谓善察诗人之意。
姜亮夫从创作心理和诗歌技巧方面分析说:“大抵《离骚》之作,屈子尚有挽救君上荒唐之思,非一去不反也。”“言灵氛劝行,亦欲远逝以自疏,即其既远且疏,忽睹故国,而悲终不能自已之意。……求女问卜,托以灵怪,皆虚构之意,所以加重写其困顿颠连之苦,达其无可奈何之情。以思想言,所以写其追思缅缈之怀;以技艺言,所以折其正反矛盾之中;大义所在,无非君国人民,岂如时贤之以远托异国,以自见者比哉!”[12]诸家对此构思的评价,都不约而同地指出其借卜筮而明心志的真实用意。屈原是一个富于理性精神的人,他对天命鬼神持怀疑的态度,故具有积极求索的人生理念。在《离骚》中特借卜居以求前途所在,只是在卜居习俗中蕴含的心理定势作用下,取其形式以明心志而已,并不是作者真的相信卜筮并无奈地求助于卜筮。
三、从《卜居》、《渔父》看卜居仪式对《离骚》构思的影响
班固以为《卜居》乃屈原所作,但实为熟悉屈原并报以深切同情者所作。篇题取义借占卜而明居世所宜行,实际是对屈原被放后苦闷心情的悬想。借此可以明卜居仪式对《离骚》构思的影响。王逸云:“《卜居》者,屈原之所作也。屈原体忠贞之性,而见嫉妒。念谗佞之臣,承君顺非而蒙富贵。己执忠直而身放弃,心迷意惑,不知所为。乃往至太卜之家,稽问神明,决之蓍龟,卜己居世何所宜行,冀闻异策,以定嫌疑。故曰卜居也。”(《楚辞章句》)刘勰亦云:“《卜居》标放言之致,《渔父》寄独往之才。”(《文心雕龙·辩骚》)此二篇王逸以为屈原之作,后之学者多疑之。将《离骚》灵氛、巫咸为屈子“卜居”一节与《卜居》、《渔父》对读,不难发现后者在构思上、文体上均受前者的影响。这一点,以前的研究者已经注意到了。朱熹《楚辞集注》云:
《卜居》者,屈原之所作也。屈原哀悯当世之人习安邪佞,违背正直,故阳为不知二者之是非可否,而将假蓍龟以决之,遂为此词,发其取舍之端,以警世俗。说者乃谓原实未能无疑于此,而始将问诸卜人,则亦误矣。
朱熹以为《卜居》为屈原所作固然无据,但其指出此篇作者有意借卜居之俗以构思成篇则是卓见。聂石樵先生指出:“尽管《卜居》不是屈原的作品,但也应当是深知屈原生活思想的人所作,因此是研究屈原思想的重要资料。郑詹尹的话说明:尺寸是衡量长短的标志,但不一定完全准确。智者、卦数、神明也都有不能了解的道理。总之,卜筮是不准确的,不能解决任何疑难。”[13](P112)也就是说,作者于取舍之端并非不明,《离骚》中只是借蓍龟决疑之俗而抒发内心情感而已。《卜居》全篇是对《离骚》后半灵氛施占、巫咸降神的进一步细化,借此可以了解卜居仪式对《离骚》构思的影响。
明人黄文焕进一步指出《卜居》《渔父》二篇在构思和立意方面与《离骚》“卜居”部分的关系,意见值得重视。其《楚辞听直·听〈卜居〉〈渔父〉》云:
二篇均以问答立体。其遣词则较之他篇最显且浅,而其寓意则较之他篇倍凄以深。
《离骚》一质灵氛,再质巫咸,固已先揭往见太卜之旨。然灵氛之言直以择君去楚告,巫咸之言婉以法古俟时告,虽原不能从,而荷灵氛巫咸之相怜殊为不薄。太卜则曰:“龟策不能知此事”,竟付之不告矣,不复相怜。夫至神灵不肯怜不肯告,复何望于人哉?此一凄深也。
原之拈此二篇,殆以龟策不肯告,渔父之不肯复言,合为一辙,以鸣其孤惨。盖措词之显浅,立意之凄深如此。意外之意,尤有进者。龟策既不能知此事,则吾不得不自行吾志,是吾之所卜不待卜也。渔父虽不复言,而歌中用清水浊水,则殊归之于濯则一。依然籍独清为快志矣。是渔父之歌,终同于我之言,不待其再与吾言也。此屈子借旁讪以自明也。[14](P316-317)
黄氏作《楚辞听直》意在为一同下狱的黄道周与自己鸣冤,借楚辞写自己,多有“古为己用”的特点[15](P123),但在体察楚辞具体篇章中所体现的诗人创作心理、揭示构思命意特点方面也表现出相当的敏感性和启发性。以上一段话即是如此。首先,黄氏指出“《离骚》一质灵氛,再质巫咸,固已先揭往见太卜之旨”,即《卜居》《渔父》以问答立体前已有《离骚》问卜降神一节开其端,指出《离骚》问卜一节对《卜居》《渔父》二篇构思的影响,是十分正确的。其次,指出《卜居》《渔父》二篇立意在“所卜不待卜”,“所言不待言”而自明,诗人之所以如此不厌其烦,是运用了“借旁讪以自明”的曲折表现手法。明乎此,可以帮助我们更深入理解屈子在《离骚》中安排问卜降神一节的真正用意所在。再次,黄氏还指出屈子在《离骚》中所创之抒情主体与巫祝之间对话的“问答立体”、“借旁讪以明己意”的技法,在客观上造成了“言浅意深”和“委曲回环”之艺术效果。从抒情的角度来说,一味采用自述或直白的方式容易造成单调乏味的毛病,故《离骚》在行文中于“陈辞”之外,穿插“人、巫对话”的旁白方式,这样既能曲尽己情,又能形成抒情节奏上的回环往复之美。《卜居》《渔父》受其启发,在构思上由《离骚》问卜一节化出,但又在语言上更趋于散文化与通俗化,也即黄氏指出的“言浅”,此是其有所创新处。
刘勰概述屈原在文学史上的影响曾说:“才高者菀其鸿裁,中巧者猎其艳辞,吟讽者衔其山川,童蒙者拾其香草。”(《文心雕龙·辩骚》)从《卜居》《渔父》在构思上对《离骚》问卜节的借鉴来看,屈原不但创造了一种新型的文体,同时也从文体创造的布局构思、遣词造句、抒情技巧等多个层面为之后文人提供了一个取资和借鉴的范本。
注释:
①《昭明文选·卜居》六臣注述王逸引《序》曰,此据《六臣注文选》引,浙江古籍出版社1999年影印本,第604页。
②王逸《楚辞章句》,宋洪兴祖《楚辞补注》引,中华书局1983年版白化文等点校本。
③参史念海《由地理的因素试探远古时期黄河流域文化最发达的原因》,《历史地理》第三辑,上海人民出版社1983年。
④参游国恩《离骚纂义》,中华书局1987年版;金开诚《屈原辞研究》,江苏古籍出版社1992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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