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世纪社会主义民主的兴衰及其反思_政治论文

20世纪社会主义民主的兴衰及其反思_政治论文

20世纪社会主义民主的兴衰及其反思,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兴衰论文,社会主义民主论文,世纪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中图分类号]D033.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8-4193(2003)06-0001-10

没有民主就没有社会主义,不断探索和创新民主的实现形式,实现高度民主是社会主义的内在要求和社会主义民主的生命力所在。20世纪是世界社会主义民主发展的重要阶段,社会主义民主在此期间实现了从理想到现实的飞跃,既初步展示了社会主义民主的优越性,也因其失误和挫折而给整个世界社会主义运动带来巨大负面影响。深刻总结和反思20世纪世界社会主义民主的发展历程及其兴衰,对于社会主义民主和整个社会主义事业的未来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一、20世纪社会主义民主的发展成就与挫折

社会主义民主作为一种对立于资本主义民主的新型民主,其理论形态及工人阶级争民主的斗争在20世纪之前就已产生和进行着。但其作为一种国家形式真正问世并扩展于世界则是十月革命后整个20世纪的事情,这是一段充满艰辛和曲折的探索历程。从十月革命胜利后苏维埃制度的建立到二战结束前,是社会主义民主在一国范围内初步探索和实践时期,其主要内容是不同于资产阶级议会制但仍具有“代议制”性质的苏维埃制度的建立及其在运行中的调整与改革。从二战后一大批新兴社会主义国家的建立到苏东剧变前夕,是社会主义民主扩展和在更大范围的探索与实践时期。社会主义民主在苏维埃制的基础上有了更丰富的具体形态,形成了人民代表大会制、代表团制和国民议会制等新的民主模式,建立了一系列有利于人民当家做主权利实现的具体制度。从20世纪80年代后期苏东国家政治体制改革中“民主化”浪潮的兴起到1991年底苏联宣告解体,是社会主义民主发生严重挫折的时期,原苏东国家及蒙古等国社会主义民主制度纷纷转向,为西方式的多党轮流执政、三权分立的议会民主制所取代。苏东剧变以来,在世界社会主义运动步入低潮和全球化加速发展的新形势下,社会主义民主在现有社会主义国家进入一个新的发展时期,深化政治体制改革和进行政治创新成为推动社会主义民主发展的主流,中国在探索城乡基层民主自治方面取得了令人注目的成绩。

纵观20世纪世界社会主义民主的发展历程,无论是其所取得的成就还是所经历的失误与挫折,都具有深远的历史影响,关系着人类政治文明及社会主义民主自身的未来发展。笔者认为,社会主义民主在20世纪的发展,其历史性成就与贡献主要表现在:一是在人类历史上第一次使民主的本质得以真正实现,从根本上克服了资本主义民主的局限性及其根本矛盾。社会主义民主因剥削阶级统治被推翻,工农劳动群众掌握政权而真正实现了“人民的权力”和“多数人的统治”,体现了民主的本质和真谛,与以往各种少数人统治的民主类型根本不同。同时,社会主义民主作为资本主义民主的对立物,是由产生于资本主义内部的无产阶级的民主要求及其理论阐释和实际运动发展而来的,因而既是对资本主义民主“少数人统治”这一本质的否定,也是克服资本主义民主形式与本质之矛盾的根本途径。二是从外部促进了20世纪资本主义民主的自我调整与完善,并使人类民主政治和政治文明在社会主义民主与资本主义民主相互较量、竞争和借鉴中向前演进。社会主义革命在世界局部地区的胜利使两种社会制度和两种民主类型的并存成为20世纪以来的现实,正是这种并存,使作为资本主义民主对立面的社会主义民主以其批判性和否定性对资本主义民主产生了巨大的生存压力。社会主义民主的本质优越性及其一度在民主建设上的成就也给资本主义民主的自我改革和完善以参照与启示。英美等国在一战后的选举制度改革和二战后普选制在主要资本主义国家的普遍实现,无不与十月革命后苏维埃民主尤其是苏联普选制的巨大影响有关。同样,现代资本主义民主发展中的某些有效形式也给社会主义民主的发展和完善提供了有价值的参考资料。巴黎公社的委员会制、苏维埃制、人民代表大会制等这些社会主义民主的基本制度,都不同程度地改造和吸收了资本主义代议民主和议会制的某些积极因素,成为“广义的议会制的不同形式”[1](P136)。正如列宁所指出:苏维埃政权作为新型国家机构,就在于“它保证能够把议会制的长处和直接民主制的长处结合起来”[2](P309)。正是这种两种民主的并存局面,使得二者在相互竞争和对抗的同时,也从对方吸取积极因素以发展自身,增强其吸引力,从而共同促进了民主政治水平的提高和人类政治文明的发展。三是社会主义民主的发展促进了世界范围内反独裁、争民主和保障人权的斗争。德、意、日等国法西斯独裁统治的结束及其战后的民主化,广大殖民地半殖民地在二战后纷纷独立,与苏联这支反法西斯力量及其对民族解放运动的积极支持密切相关。也正是苏联等社会主义国家的倡议和努力,战后从《联合国宪章》和《世界人权宣言》开始的一系列国际人权文件和公约,肯定和承认了民族自决权、男女平等、经济社会文化权利等为基本人权的重要内容,并强调了经济社会文化权利与政治权利的同等重要性和不可分割性,使人权问题超出了资本主义传统的人权观念,有力地促进了世界人权事业的发展。

20世纪社会主义民主在其发展历程中也发生过不少失误和挫折。这些失误和挫折林林总总,在不同国家中的具体表现也有不少差异,但也有一些具有普遍性的突出问题。一是社会主义国家普遍对人民当家做主的具体实现形式、改进民主的技术和程序等不够重视,人民参政的渠道和形式较为单一,缺少行使权利和制约权力的有效手段。作为一种纠错机制,民主因其具体形式的单调和技术不佳而不能有效发挥其纠错功能,因而导致干部终身制、个人崇拜、党政不分、集权专断、法制不力等现象长期盛行,乃至发生苏联肃反扩大化和中国“文革”等这种破坏民主法制的极端现象,严重妨碍了人民当家做主权利的行使,危及政权的合法性,损害了社会主义在世界上的形象和声誉。二是在各种具体问题长期积累的基础上,社会主义民主的吸引力大为减弱。一些国家在外部“西化”压力的刺激下,民主建设出现急躁情绪,甚至从内部否定社会主义民主的力量滋长,民主建设出现盲目和混乱,致使政治改革演化为社会主义民主基本制度的转轨。以苏东剧变为转折,社会主义民主在苏东等地经过几十年实践后为资本主义民主所取代,社会主义民主的地域大为缩小。

二、对社会主义民主失误与挫折的反思及其根源探析

检讨20世纪社会主义民主的发展,其失误与挫折无法回避,也不应回避,而需要深入研究和反思。面对社会主义民主曾经出现的种种失误,尤其是苏东国家民主转轨这一沉痛事实,我们不能不反身自问:为什么社会主义民主的发展在某些方面落后于资本主义民主?资本主义民主能做到的社会主义民主却未能做到?如防止个人专断和终身制、法制建设等,资本主义民主的成效是明显的,斯大林破坏法制的做法在英美等国就不可能发生;社会主义国家个人崇拜盛行,至今没有出现无产阶级的华盛顿。[3]为什么苏东一些国家会在“民主化”和“公开性”的声浪中放弃社会主义民主?难道社会主义不需要民主化和公开性?为什么一些国家在经历了几十年社会主义民主实践之后转而实行西方式资本主义民主?……所有这些,都需认真加以探讨。

面对社会主义民主曾经出现过的失误和现实挫折,首先需要反思和探讨其失误和挫折的根源所在。尽管一些社会主义国家及其执政党也曾在不同时期对此有过反思和总结,学者们也进行过不少探讨,但总体上都不同程度地局限于本国范围和适应一时之需,因而还不够全面和深入。否则,苏东国家就不会在多次非斯大林化之后又重蹈个人专权、终身制等覆辙乃至最终发生社会主义民主转向的巨大挫折,中国也不会在提出“以苏为鉴”后仍发生“文革”悲剧,个人崇拜在一些国家至今仍在延续。因此,对20世纪世界社会主义民主的兴衰得失,应该从历史和世界的大视野,以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未来发展和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为立足点,去重新审视。笔者认为,20世纪社会主义民主建设发生失误和挫折,主要原因在于以下几个方面。

(一)理论建设的滞后和理论研究的误区是社会主义民主发生失误和挫折的理论根源

社会主义民主的健康发展,离不开科学的民主理论的指导。在一定程度上,民主的理论研究状况和民主理论是否先进、科学和彻底,决定着社会主义民主实践的发展水平,民主理论建设的现实性、创新性和前瞻性至为重要。回顾社会主义民主的发展历史,我们不难发现,社会主义民主的理论建设与实践要求还极不适应,难以很好地发挥理论所应具有的指导作用。理论建设的滞后和理论研究的误区,制约着民主实践的健康发展。一是基础理论研究薄弱,使民主建设缺乏深厚的理论底蕴。以往关于民主的理论研究多集中在民主的含义、特征、本质和历史类型等方面,而对于民主的价值、权力与权利的关系及合法性等重大问题较少关注,从而难以从更高层次为有关现实问题的解决提供理论支撑。自由、平等、人权和正义作为民主的核心价值和精神基础,往往因其曾是资产阶级的口号而被归于资产阶级学说予以回避或批判,或是从社会主义的大原则出发予以笼统的解释,而不能从社会主义社会的客观实际出发,从更高层次上予以界定和阐发,以阐明社会主义民主的“新型”特质,从而未能形成系统的反映时代要求的社会主义的民主价值学说。同样,在权力与权利的关系上,或未予应有的重视,或是限于泛泛的概念解释,未能准确界定其内在的关系,使二者处于割裂状态。在合法性问题上,长期未能从学理上给予重视和研究,满足于通过宣传社会主义的优越性、突出领袖威望和发展成就等来说明工人阶级政党领导和执政的合法性,满足于人民已有的历史选择,而不重视社会发展的现实要求和现实选择,缺乏忧患意识。正是对这些重大问题缺乏深入的理论阐发,因而对民主的发展规律和趋势难以正确把握。二是对社会主义民主实践中的现实问题缺乏系统、深入研究,未能形成系统、完整的社会主义民主学说。由于囿于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的已有阐述,民主的理论研究往往只是对经典作家言论的解释或简单套用,而不注意民主发展的时代特征和社会环境的变化,缺乏对现实问题的理论探索。其核心就是不能真正从社会主义国家生产力落后、缺乏民主法制传统和封建遗毒较多这一实际出发,去探索落后国家社会主义民主建设的规律,从而长期把社会主义民主停留在国家制度层面,把社会主义国家和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等同于社会主义民主的优越性,不注意区分社会主义民主的本质和实现形式,形成社会主义民主的优越性同社会主义制度与生俱来的思维定势和天真想法。对社会主义民主的实现形式、运行机制及其优越性的发挥途径等未能做出系统、科学的理论阐述,对诸如民主理想与民主现实、民主本体与民主程序、民主意识与民主制度、民主目标与民主动力等直接关系到民主建设过程的问题,都未能真正从理论上予以解决。一句话,还没有建立起系统、丰富、内涵明确、规范的社会主义民主学说,[4](P56)社会主义民主实践也因此不免还有相当的盲目性。三是理论研究缺乏创新,对社会主义民主自身和世界民主潮流发展过程中的新情况新问题研究不够。民主的理论研究常常是以不变应万变,固守经典作家的已有阐述。对社会主义民主问世以来资本主义民主和社会主义民主在斗争中竞相发展,资本主义民主自20世纪以来的发展变化尤其是二战后的民主转型,发展中国家的民主化浪潮及社会主义民主发展中的种种困难和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民主要求等诸多新情况新问题,缺乏敏锐的洞察和深入探究,进而做出令人信服的理论概括。动辄以经典作家的个别论断和策略性阐述来空泛议论社会主义民主的本质优越性和批判资本主义民主,对发展中国家的民主化选择也是否定多于分析,对社会主义民主发展中的困难和问题不能做出满意的理论解答。

正是上述种种理论研究的缺陷和误区,使得社会主义民主理论对内不能提供坚实的理论支撑,对外不能有效抵御各种非马克思主义和反社会主义民主思潮的侵袭。因而我们看到一些不符合社会主义民主本质的现象如个人专权、权力缺乏有效制约等,在各社会主义国家普遍存在,毛泽东所指出的斯大林破坏法制这种在英美等国不可能发生的现象却在社会主义国家一再发生。社会主义国家共产党内部在民主问题上不断有人提出“西化”主张,社会主义民主政治被西方资产阶级诬为“极权统治”、“缺乏人权”和共产党“垄断权力”等等,也不能不说与理论建设滞后有关。

(二)政治思维的偏执和僵化是社会主义民主发生失误和挫折的逻辑根源

政治思维是人们对社会政治现象进行分析和判断的认识过程,是关于认识政治现象的角度、方式及方法的运用等的综合。政治思维水平高低及其方式如何,对于人们认识和解决社会政治问题具有重要意义。社会主义民主发展中的失误与挫折,既与其理论上的缺陷有关,也是政治思维偏执和僵化的结果。政治思维的偏执和僵化来自于长期革命斗争中分析问题的某些特定视角、特殊经验及其积累而成的思维定势,它在民主问题上的主要表现一是从阶级对抗角度来比较和评判资本主义民主与社会主义民主,突出强调这两种民主的阶级本质及其对立,并以此为基础揭露和批判资本主义民主的虚伪性、欺骗性,宣传社会主义民主的真实性和优越性。而对二者之间所存在的某种历史联系和继承性缺乏研究,不注意区别资本主义民主和资产阶级民主,总是戴着阶级本质这一有色眼镜看待资本主义民主的一切具体形式,对社会主义民主总有一种天然优越之感。由此形成一种与资本主义对着干,将两种民主完全对立和割裂的极端思维,使社会主义民主走上自我孤立和封闭的发展道路。二是对某些历史经验理解和认识上的教条化倾向。各社会主义国家在民主建设中虽注意总结和吸取以往革命和建设的经验,但也存在着偏颇,忽视时间、空间和社会环境及其他条件的变化,使其对经验的概括和理论上升陷于片面。如被各社会主义国家奉为社会主义民主重要特征之一的“议行合一”原则和斯大林关于社会主义国家一党制的理论阐述,虽是对巴黎公社和苏联经验的总结和概括,也不乏逻辑和事实依据,但对二者的特殊情况却未给予应有的注意。忽视巴黎公社政权地域狭小、历时短暂和处于军事对垒的非常时期,忽视苏俄国内政治力量和政党关系的发展变化等这些特殊情况,而将其经验视为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普遍特征,难免有其不妥和牵强之处。起码中国等国实行的多党(合作)制表明社会主义国家并不必然实行一党制。三是夸大本国国情的特殊性,对民主政治发展的普遍要求和规律重视不够。社会主义民主建设应立足于本国国情,尤其是立足于生产力落后和文化教育不发达这一现实状况,这对社会主义民主的发展无疑是一项重要条件。但国情的特殊性并不与民主政治的普遍要求和规律相对立,而应是普遍规律的个性化的具体体现。尽管我们也曾看到一些社会主义国家在民主建设上有过急于求成、大轰大嗡、盲目模仿和照搬等脱离国情的做法,但更多的得片面强调国情的特殊性而对于民主发展的一般规律重视不够。不注意探究各种类型民主发展及其多种具体实现形式所蕴含的世界民主发展的一般要求和趋势,并在自身民主建设中予以体现。往往不是用民主的本质属性去否认追求形式民主的必要性,就是以文化教育水平不高、公民政治素质低、条件不成熟等为由拒绝采用某些必要的民主形式,如扩大直接选举范围、实行竞选等。这种把社会主义民主孤立于世界民主发展潮流之外,把民主的实施条件与民主实践对立起来的认识和做法,不仅不能说明一些发展中国家民主发展较快的事实,而且也被当今中国农村基层民主蓬勃发展的实践和农民的政治创新活动证明是站不住脚的。

这些思维方式上的偏颇导致的一个突出后果,就是在民主建设上局限于社会主义国家自身及其既往经验这一狭隘范围,形成一种内敛、封闭的民主发展观。其结果是一方面不能始终积极吸取和借鉴资本主义民主的某些合理形式,使社会主义民主的创新缺乏必要的参照;另一方面不能及时主动顺应人类政治文明和民主政治发展的一般要求和趋势,不断改革和完善社会主义民主的具体实现形式,从而推动社会主义民主在实践上不断超越资本主义民主,使社会主义民主的具体形式表现出滞后性、单调性。同时,在对社会主义民主建设中民主与集中、人民民主与党的领导、人民意志表达与组织意图贯彻等方面关系的处理上,往往偏执于后者,以“为民做主”代替人民自己当家作主,挫伤了人民群众建设社会主义民主的积极性,民主建设的失误和挫折也因此不可避免。苏东等国的民主转型在一定程度上是对以往极端政治思维的矫枉过正。

(三)宪政意识薄弱和宪政思维缺乏是社会主义民主发生失误和挫折的政治环境

宪政是近现代政治文明发展的重要成果,尽管人们对宪政概念的具体界定至今仍有分歧,但以宪法来规范、体现和保障民主政治的施行,依宪治国、保障人权等已成为基本共识,成为现代宪政思想和实践的基本内容。宪政的实施和发展,与人们的宪政意识和宪政思维密切相关。所谓宪政意识简言之就是人们对宪政的认识水平和品质,主要包括宪法意识、权利意识、公民意识、控权意识和人民主权观念等。其核心是对以宪法为基础的宪政及其构成因素的理性自觉。宪政思维是指按照宪政原则和要求促成政治体系的构建、运作和处理各种政治关系,解决重大社会问题的思维方式和习惯。人们的宪政意识和宪政思维水平,是民主的价值和原则能否得到贯彻的重要条件,影响着民主制度的发展与完善。严格说来,20世纪社会主义宪政的发展相当缓慢,制约着民主政治的发展水平。社会主义宪政发展的缓慢,又在很大程度上受制于宪政意识的薄弱和宪政思维习惯的缺乏。一是传统社会的人治观念、依附意识、臣民文化等所具有的持久影响,使社会主义宪政实践所需要的主体条件和社会环境未能真正形成,人民主权观念、权利本位意识、法治意识、公民意识等,在某种程度上还只是作为正在追求的目标停留在宣传层面,而未能融入人们的生活和内心。公共权力的代表们总是习惯于“为民做主”而缺乏对自我的权力约束和必要的制度约束;广大公民仍习惯于“听话”和做顺民,并形成对政府、政党的依附和盲目信赖。所有这些都为“有宪法的人治”提供了条件,而不利于法治精神的确立。因而我们看到,宪法在社会主义国家虽素有“根本大法”之称,但宪法的至上地位并未真正确立。宪政还停留在目标和形式层面,而未能切实贯彻和操作。人们还未形成按宪政精神和原则解决问题的思维习惯,各方面不尊重宪法,甚至违宪的事例时有发生,却未得应有追究。在苏联、中国等曾多次发生的政治运动中宪法被抛置一边,甚至国家主席手执宪法文本也不能挽回其职位尊严。二是社会普遍对宪法本身认识模糊,对宪法是什么、管什么用,应写入什么和不应写入什么等问题并不十分明确。宪法在很大程度上仅被视为巩固某一时期革命和建设成果的法律文书,其本身作为法律应有的科学性不足,而受政治形势影响太深。宪法权威往往会遭到现实的个人权威和政党权威的挑战,人们总是习惯于通过国家的政策、执政党的指示、领袖权威来解决问题,对人治和党治的信仰形成一种“集体无意识”,从而阻滞法律的至上性和神圣性进入社会文化心理。[5]因而政策性内容常常充斥于宪法条文,政治口号出现于宪法文本,甚至因人设事、因人废事,“终身总统”和“永远的国家主席”等违背民主和宪政精神的提法也大行其道。三是宪法的稳定性不足,尊宪意识和思维未能养成。由于长期把宪法看做是巩固革命和建设成果的法律文书,因而往往随着对某些问题认识的变化和应一时形势之需频繁修宪废宪。似乎只有把某种新认识和新提法写入宪法才能凸现其重要地位,就能解决某个问题。而事实上一旦某种提法被写入宪法,往往会连同整个宪法一起束之高阁,宪法成了政治宣言和工具。这种对待宪法不够慎重和严肃的做法,对于缺乏民主传统和封建思想影响尚未肃清的社会来讲,又如何使人们产生对宪法的持久信念和信心?人们如何从宪法的贯彻中养成尊宪护宪意识和宪政思维?没有一个稳定的、体现民主和宪政精神的宪法及其应有权威,民主制度又如何能良好运转?

(四)封建思想的阻碍是社会主义民主发生失误和挫折的社会文化背景

相对于发达资本主义国家而言,社会主义国家因其社会生产力的先天落后,更易受到封建主义思想的侵蚀,从而阻碍和制约社会主义民主的健康发展。封建主义思想的侵蚀及其对社会主义民主的阻碍,既是历史发展本身的惯性和封建思想的顽固性、迷惑性所致,也与各社会主义国家在反封建问题上的认识局限和缺乏有效的防范措施密不可分。一是对封建思想的侵蚀缺乏应有的警觉和深刻的思想认识,未能建立起健全的防范机制。许多社会主义国家在社会主义制度建立后不同程度地放松了对封建主义的警惕和批判,把思想领域的斗争重点转向对资产阶级思想的批判,以防止资本主义的侵蚀和复辟,而对反封建的艰巨性和长期性缺乏清醒的认识。同时,对封建主义的各种表现缺乏认真鉴别和分析,不能正确识别和处理封建思想、资产阶级思想和无产阶级思想及其相互间的关系,甚至把某些封建思想误认为无产阶级思想,用来批判资产阶级思想;或是不能洞悉某些现象的封建本质而视其为资产阶级思想的反映予以批判。因而反封建并不能总是抓住要害,有的放矢,其手段也往往是运动式的,并因领导人注意力的转移而转移,诸如中国的评法批儒、批林批孔等。这种运动式的反封建举措,并不能从根本上真正使人们内心残存的封建意识逐步自觉清除,更何况有些举措本身并非直接针对封建思想的侵蚀。总体而言,社会主义国家都没有看到依靠个别领袖和群众运动反封建的局限性,未能认识到制度建设对于反封建和民主发展的持久作用,从而建立起反封建的长期有效机制,以使人们自觉抵制和清除封建思想侵蚀。因而各种封建的东西不时出现,不仅领导干部终身制、个人崇拜等长期存在,而且像官僚主义、等级特权、官员腐化等这些封建政治机体上的毒瘤也得以在社会主义政治系统中滋生,从而制约着社会主义民主的健康发展。二是将某些封建的东西不自觉地加以利用,作为一种非正式制度,在事实上抵销了正式制度的应有功能。在社会主义国家,虽然我们也看到民主的各项基本制度如选举制、任期制等均已在形式上基本确立下来,也发挥了一定的应有作用。但我们同时也会看到在这些正式制度之外一些非正式制度长期存在,并发挥着更大的作用,从而在事实上制约了正式制度正常功能的发挥。其突出表现就是领导职务终身制、接班人制及政治运作过程中的个人集权、家长制等的长期存在,使得公职人员的产生和政治系统的运作具有极大的封闭性和长官意志色彩,选举制、任期制、集体领导等在事实上成了缺乏刚性的某种形式和摆设。尽管这些非正式制度在社会主义国家有着与封建社会不同的表现形式,干部任职期满都要再次选举,职位传递并非专属一家一姓,权力运作也有形式上的监督,但其个人意志色彩和封闭性并未有实质改变。这些制度就其本质来说是与封建社会的生产方式相适应的,是封建政治制度的重要特征,其根本弊端就在于将国家的安危和前途命运系于个人一身,这与现代的人民主权观念和公民社会的要求格格不入,因而不可避免地损害着社会主义民主的价值,妨碍着其运行机制的健康发展。三是对某些传统文化中的积极成分过分拔高,误导了人们的政治认知。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有必要吸取封建政治制度和思想文化中的精华和民主性因素,但也必须看到即使这些精华和民主性因素毕竟有其依托的社会经济基础和政治环境,其历史和阶级的局限性也在所难免,需要站在适合现代社会民主发展要求的高度,从马克思主义立场出发,做出科学的鉴别和分析,剔除其封建性,而不可盲目吸收,与现代民主因素相混同。然而在许多社会主义国家的实际中,由于对封建主义、资本主义和社会主义的界限认识不清,对传统文化中的某些积极成分缺乏用现代民主眼光的审视,做了片面化的继承和发扬,误导了人们对某些政治事物的认知。诸如将民本思想与现代民主观念相提并论,对革命领袖提倡“无限忠于”,对明君廉吏褒扬有加,等等。其教化作用虽不可抹煞,但也因此而使人们对政治的许多认知仍停留在封建思想文化的底蕴中,妨碍着民主意识的养成和提高。由此我们也就看到民主被演化为“为民做主”,个人崇拜因忠君观念而普遍膨胀,人们对明君清官总是津津乐道而不愿自主自为。更严重的是由此形成一种思维定势,往往为解决某个现实政治问题而从历史中去找灵感,从传统文化中挖掘资料,沉溺于历史积淀并为其所累,而不能从社会发展潮流的要求去反观历史,面向未来,去揭穿传统文化中民主性因素的治民本质,跳出封建政治文化的狭隘圈子。如此重负,焉能使社会主义民主健康发展?

三、20世纪社会主义民主发展的主要教训和启示

总结和反思20世纪世界社会主义民主的兴衰,既需要认真剖析其发生失误和挫折的原因所在,更需要从中总结经验教训,以利于社会主义民主今后能够健康有序的发展。笔者以为,20世纪社会主义民主发展的教训和启示主要在于以下几个方面。

(一)巩固和加强工人阶级政党的执政合法性,是保障和促进社会主义民主需要解决的首要课题

合法性问题是任何一个政权及其执政者都必须首先注意解决的问题,近现代人类政治文明的发展演进表明,民主政治的各项制度安排,是比意识形态、个人威望和政绩等更为有效的确立和维护合法性的途径,“能够比较成功地、一劳永逸地解决社会安定与合法性危机”,[6]从而避免人亡政息。因此,社会主义国家合法性的确立和维护,也要通过不断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来进行,其核心是工人阶级政党的领导和执政合法性的维护。工人阶级政党执政合法性的获得和维护,是发展和促进社会主义民主的重要前提,社会主义民主各项制度的建立和完善是合法性的根本保证。20世纪社会主义的发展历程表明,各社会主义国家虽然在国家制度层面确立了社会主义民主,为工人阶级政党执政提供了初步的合法性。但社会主义民主的实际运作及其失误和挫折表明,合法性问题并未从根本上真正解决,合法性的解决方式还未能实现从传统到现代的转换。合法性的维护在事实上主要依靠宣传和灌输社会主义意识形态、凸现领袖才能和威望,以及以赶超发达资本主义国家为目标的政绩来实现,这在一定时期确实也起到了积极作用。但随着意识形态宣传中教条化的出现,领袖威望和魅力的极度发挥演化为个人崇拜,赶超发展模式弊端的逐步暴露,使得合法性的维护陷入矛盾。尤其是终身制、个人专断、“大清洗”、“文革”等破坏民主法制的做法,既是对民主建设进程的阻碍,更是对合法性的极大损害。所有这些,都使得工人阶级政党的执政合法性逐步面临危机。苏东剧变在一定程度上就是合法性和社会主义民主均陷入危机的结果。

上述表明,社会主义民主的发展必须高度重视执政党的合法性问题,并通过巩固和加强执政党的合法性来促进社会主义民主建设,达到合法性与民主建设的和谐和相互促进。而要巩固和加强工人阶级政党的执政合法性,则必须从三个基本方面入手。一是工人阶级政党要自觉实现从革命党到执政党的转变,增强执政意识。从维护政局稳定和促进社会发展、社会和谐的高度出发,实现角色和思维方式的转变,把建立、维护新的政治秩序和制度建设放在重要地位,实现执政活动的制度化、规范化。要树立对合法性的忧患意识,不仅要重视人民群众对党的领导地位的历史选择,而且更应重视社会发展对于执政地位的现实要求。二是实现合法性模式的转变。即把合法性的维护从主要依靠领袖威望、意识形态和政绩转向依靠民主制度,通过创新和完善社会主义民主的各项制度, 发挥制度的刚性作用,来克服和避免合法性危机。三是注重发展和加强执政党自身的民

主建设,以党内民主的制度化推动和促进国家政治生活的民主化。这既是工人阶级政党

在社会主义民主建设中的地位所决定的,也是民主制度对执政党实现其合法性提出的必

然要求。执政党只有自觉地加强自身民主建设,才能有效地促进国家领域各项民主制度

的完善,并在实际运作中真正发挥其应有作用,从而为巩固和加强合法性提供有效的制

度支持。

(二)加强民主理论建设,实现政治思维的转变,是促进社会主义民主发展的重要保证

“理论一经掌握群众,也会变成物质力量。”社会主义民主的兴衰表明,理论研究和理论建设是促进社会主义民主发展的重要保证,社会主义民主建设一刻也不能离开理论指导和理论思维。20世纪社会主义民主所经历的失误和挫折,在一定程度上正是民主的理论建设滞后和理论基础薄弱所致,暴露出理论研究的缺陷和政治思维的偏颇。因此,要促进社会主义民主的振兴和发展,必须加强民主的理论建设,实现政治思维的转变。

加强社会主义民主的理论建设和实现政治思维的转变,首先应该走出以往理论研究的误区,准确、完整地理解马克思主义民主理论,并在实践中予以发展。要从不顾历史条件变化,拘泥于经典作家的个别论断和策略阐述,把阶级分析简单化和绝对化,把民主的本质与形式对立起来,把民主停留于国家制度层面和忽视社会主义民主的具体实现形式及优越性的发挥途径等思维窠臼中摆脱出来,立足于巩固工人阶级政党的执政地位和促进人民当家做主这一民主本质的实现,着眼于社会主义民主具体形式的探索和实际问题的解决,准确、全面地理解和发掘马克思主义民主理论,把握其精神实质。既要看到马克思主义民主理论的科学性及其普遍意义,也要认识到其理论阐发的历史条件性,它不可能穷尽对民主问题的探索,而需要通过不断总结社会主义民主实践的经验教训,在应对、解决实践和时代发展提出的新挑战、新问题的过程中,进行理论探索和创新,丰富和发展马克思主义的民主理论。

其次,要重视对民主的价值、权力与权利的关系及合法性等重大基本问题的研究。自由、人权、平等、正义,制约权力和保障权利及合法性等,并不因其为资产阶级首先提出、倡导和研究而失去意义,而应站在促进人类政治文明发展的高度,不断适应社会发展要求,对其进行深入研究,并做出新的理论阐发,丰富其内涵。要注意在经典作家有关阐述的基础上,对无产阶级争民主的斗争历史和社会主义国家的民主实践,进行系统的理论总结和概括;要注意研究资本主义民主发展的历史和现实变化,善于从中吸取教益,为有关理论研究提供资料。只有对这些重大问题做出深刻的理论阐发,形成严谨、系统的社会主义民主价值学说、权力和权利学说、合法性学说,才能在实践中促进社会主义民主更为完备的实现形式的探索,使社会主义民主的优越性不断得到体现和发挥。

其三,要重视对资产阶级民主理论的研究和吸收。资产阶级的民主思想和理论从一定层面揭示了资本主义政治运作的规律和资本主义社会的各种矛盾,客观上适应了政治文明发展的某些要求,是人类政治文明的重要成果。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也正是在批判地吸取资产阶级民主理论成果的基础上,在无产阶级革命实践中创立和发展马克思主义民主理论的,他们并没有完全否定“主权在民”、“三权分立”、“代议制”、“普选制”等民主理论和原则,没有否定“自由、平等、人权”等口号的意义。同时,在社会主义民主和资本主义民主竞争发展的当代世界,对资本主义民主及其理论研究视而不见或是简单地拒斥,抑或是仅从其阶级本质给以原则性评价都是不明智的,把对资产阶级民主理论的认识停留在资产阶级革命和资本主义制度确立时期也是肤浅的。既应认识到资产阶级民主思想和理论的历史连续性,也应重视其最近阶段的新进展;既要重视对各种理论流派本身的剖析,也应重视一代代资产阶级思想家和学者立足现实,不拘泥于前人的理论探索精神,以从中得到启发和教益,促进社会主义民主的理论建设。

其四,要摆脱以往在民主问题上的思维定势和偏见,实现政治思维从狭隘、封闭向系统和开放的转变。社会主义民主在以往的实践中,人们对民主问题的认识往往拘泥于资产阶级与无产阶级的对立和资本主义与社会主义的对抗,拘泥于革命夺权和阶级斗争的传统,拘泥于个别国家的历史经验和经典作家的个别论断,从而制约了民主理论的深化和民主实践的健康发展。因此,社会主义民主理论的建设,还必须转变和端正政治思维。要立足现实,以历史的眼光,从人类政治文明发展的大趋势去审视和把握民主问题。既要从解决社会主义民主发展面临的新问题出发,不断反思既往,总结经验教训;也要以发展高度社会主义民主为目标,面向世界,善于借鉴和吸收,博采众长。同时要紧紧把握时代的脉博,正视社会主义与资本主义两种民主的竞争态势和社会主义民主面临的挑战,变压力为动力,以开放、积极、主动的姿态,迎接民主化潮流,促进民主理论的发展和丰富。简言之,要使政治思维更为宽广、高远、深邃和开放。

(三)普及和弘扬宪政精神是促进社会主义民主有序发展的必要条件

近现代以来世界民主政治的演进已反复证明,法律化、制度化是民主得以真正实现和有效运行的重要条件和基本保证,“正常的、健康的民主,必须是制度化、程序化和法律化的民主。”[7](P139)而民主的法制化又与宪政精神和原则的贯彻密切相关,民主的法制化程度和水平,归根结底取决于宪政精神是否得到普及和弘扬。所谓宪政精神就是宪政的本质要求,也即以宪政形式所反映的民主的价值追求和基本目标,自由、人权、法治和责任政治是其基本内涵。宪政精神的普及和弘扬,是民主走向法制化并真正实施的重要条件。当人们真正从内心对宪政要求及其目标有了深刻的理解并树立起坚定的信心,宪政的实施才能真正展开,民主的法制化才有良好的社会基础,将民主束之高阁、流于形式或是违背民主的做法才会得到抵制和纠正。社会主义国家以往民主建设中宪政意识的薄弱和宪政思维的缺乏,核心就在于宪政精神未能在全社会真正树立并扎根于人们的内心,人们并不理解宪政和民主的要义及精髓,使得民主的法制化运作缺乏应有的主体条件和社会环境。因此,促进和发展社会主义民主,不能不重视宪政的实施,不能不重视宪政精神的培养、普及和弘扬。

培养和普及宪政精神,就社会主义国家宪政发展的历史和现实来看,最基本的在于:一是树立宪法至上的观念,养成尊重和服从宪法的自觉意识。要注意提高政党、国家机关及广大公民的宪法意识。对于政党尤其是执政党来讲,关键在于要以宪法为其组织和活动的最高准则,自觉承担其宪法和法律责任,依宪活动和执政。对于国家机关来讲,要增强其依据宪法行使权力和活动的自觉性,以尊宪为其首要守法义务,以贯彻和实施宪法为其重要目标。而对于广大公民来讲,既要增强尊宪意识,更要增强用宪护宪意识,积极运用宪法维护自身权利,监督政党和国家机关的工作。二是要养成从宪法角度来处理各种重大关系、分析和解决问题的思维习惯。宪法权威的巩固,不仅在于人们自觉遵守和服从宪法,而且在于人们因对宪法的信念和心理共鸣而产生的依据宪法思维和活动的行为习惯。各政党及其成员、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社会公众都应在遵守和服从宪法的基础上,善于从宪法角度来认识和处理诸如党的权威与宪法的权威、党与政、政策与法律、权力与权利等重大关系和矛盾,形成宪法至上的思维习惯,这样才能真正避免宪法停留于文本和形式。三是要善于学习和吸取发达资本主义国家在民主宪政建设方面的经验。发达资本主义国家在民主宪政建设方面所积累的丰富经验,是人类政治文明成果的重要组成部分,大胆学习、借鉴和吸取其科学、合理之处,有助于社会主义宪政建设和民主发展。对社会主义国家来讲,学习和吸取资本主义国家的经验,主要是通过重构政治与法律的关系,降低宪法的政治含量,以宪法的超越性、公正性树立其作为法律的至上性,抛弃对宪法的工具主义认识;通过增强宪法的科学性、规范性、可操作性,使宪法成为真正的法律,其核心是按法典应有的构成条件要求,以法律语言表述宪法内容,增强其完整性、普遍性、准确性和逻辑性;通过建立违宪审查制度,使宪法进入司法领域,成为指导司法实践的最高准则,厘清合宪与违宪的界限,以宪法诉讼和违宪责任追究等可操作的实践活动,使宪法从文本走入现实生活,以实践证明和树立其权威性、至上性。

(四)坚持反对封建主义,是保证社会主义民主健康发展的长期任务

社会主义民主发展中出现失误和挫折,一个重要原因就在于封建主义遗毒的侵蚀。因而,只有不断地清除封建主义影响,才能保证社会主义民主的健康发展。当代社会主义国家发展的历史和现状表明,反封建既要有紧迫感,突出重点,也要充分认识其长期性和艰巨性。从推进社会主义民主建设角度看,首先,要认真探索和把握落后国家社会主义民主建设的规律,加强对社会主义、资本主义和封建主义相互关系的系统研究,为反封建提供科学的理论指导。20世纪社会主义国家的落后社会基础及其发展中的经验教训表明,落后国家的社会主义建设,首先要铲除封建主义余毒,并适当利用资本主义文明成果,而不能急于消灭资本主义。[3]以往社会主义民主建设的失误,恰恰在于未能正确处理好社会主义、资本主义和封建主义的关系,从而既未能有效防止封建主义的侵蚀,又将资本主义的积极文明成果拒之门外,使社会主义民主的发展陷入封闭。因而只有首先从思想上搞清封建主义的本质及其表现,搞清社会主义、资本主义和封建主义的界限,才可能在反封建问题上抓住要害,有的放矢;才可能从资本主义民主政治的运作中得到借鉴和启示,建立并完善防止封建思想侵蚀的有效制度;才能避免对优秀传统文化发扬上的过分拔高。其次,应彻底清除以往各种具有封建色彩的非正式制度的影响,完善和健全各项民主制度,增强其刚性。个人集权制、领导职务终身制、指定接班人制等非正式制度虽在各社会主义国家的改革中逐步得以纠正,但有些并未完全废止,其影响也未完全肃清,使得一些正式制度仍难充分发挥作用。“一把手”说了算,在少数人中选人和由少数人选人等现象的存在,在某种程度上都是以往非正式制度的惯性使然,说到底都是封建意识在作祟,从而使得民主集中制、选举制、干部制度在实际运作中或多或少走样变形。因此,健全和完善各项具体的民主制度,一个重要思路应是彻底清除以往非正式制度的影响,并通过正式制度自身的内在机制防范其死灰复燃。其三,加强反封建的思想宣传和教育,培养和提高公民的民主法制意识,创造有利于反封建和促进社会主义民主健康发展的良好社会环境。封建主义在现实社会主义国家根深蒂固,不易清除。对于社会主义民主建设而言,反封建远比批判资本主义更具紧迫感和现实意义。然而各社会主义国家长期因与资本主义对抗和斗争的需要及现实中防范“西化”“分化”的需要,往往在舆论宣传、思想教育等方面,更为注重和突出反对资本主义的侵蚀,因批判资本主义而冲淡或中断对封建主义的斗争,给人们一种资本主义比封建主义危险、危害更大的错觉。这在一定程度上使人们放松了对封建主义的警惕,同时也制约了人们对资本主义政治文明成果的借鉴和吸取,从而制约公民民主法制意识的养成和提高,难以形成全社会反对和清除封建主义影响的自觉意识。而没有这种全社会的自觉意识,反封建终究会浅尝辄止或虎头蛇尾,陷入政治运动的循环当中。因此,必须重视民主法制意识的培养提高,以便从根本上清除封建主义遗毒。为此,对公民的宣传和思想教育应突出揭露封建主义的本质及其现实表现,突出权利意识、平等意识的教育和培养。只有这样,反封建才有良好的社会环境。

四、在政治创新中发展社会主义民主

在人类已迈入21世纪的今天,全球化的趋势加速发展,世界民主潮流继续向前。回首社会主义民主在20世纪的发展历程,一切拥护和同情社会主义的人们,既不应为苏东剧变和社会主义民主实践地域范围的缩小而悲观失望,也不能对世界民主发展的新动向、新趋势和社会主义民主所面临的“西化”压力、“示范效应”等无动于衷,而应努力促进社会主义民主在创新中发展。“政治创新是社会主义民主产生、发展的重要条件和动力。”[8]反思20世纪社会主义民主的兴衰可以发现,其种种失误和挫折从根本上讲就在于政治创新不足。理论研究的误区、政治思维的僵化、宪政意识的薄弱、封建思想的侵蚀等,使政治创新缺乏应有的理论基础、主体条件和良好的社会环境,致使民主建设缺乏持久、强劲的动力。因而促进社会主义民主未来健康发展,关键在于通过不断的政治创新增强其发展动力。当前社会主义民主在世纪之交所面临的新形势、新情况和新问题,使得政治创新显得更为迫切和重要。

通过政治创新推进社会主义民主的发展,需要做多方面的工作,但就社会主义民主以往发展的教训及其当前所处环境来讲,需要注意解决一些突出问题。一是解放思想,增强学习和吸取资本主义政治文明成果的主动性。必须重视社会主义民主与资本主义民主共处和竞争的现实,注意研究资本主义民主的发展变化。既要具有超越资本主义民主的信心和勇气,更要有宽广的胸襟和眼界,积极、主动地学习、借鉴和吸取资本主义民主发展中体现世界民主发展趋势和人类政治文明发展要求的各种具体形式、技术和手段。这就要进一步解放思想,突破以往对资本主义民主及其与社会主义民主关系认识的旧框框、旧观念和旧思维,尤其是要突破把民主的本质与形式相混同,在民主的具体形式、技术和手段等方面姓资姓社的界限。一切以有利于人民当家做主为根本着眼点,大胆借鉴和学习资本主义民主。二是要高度重视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民主要求和热情,尊重群众的首创精神。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民主要求、民主热情及其政治实践、政治智慧和创新精神,是政治创新的真正源泉和原动力。要改变以往民主建设中过分依赖上层和个别领导人政治智慧和能力的偏好,高度重视和响应人民群众的民主要求,调动其民主热情和积极性,尊重其首创精神,努力营造使人免于恐惧的政治气氛,积极引导群众的民主实践和创造活动,并及时进行理论总结。同时,要不断创造条件,提高人民群众的科学文化素质、政治素质和创新能力。三是应注重理论与实践的协调统一。既要改变以往理论建设滞后,不能有效指导民主实践和创新活动的不和谐状况;也要避免理论上高谈阔论,空喊创新口号而行动迟缓,甚至因循守旧,将群众的某些创新动向视为异端而予以防止等不良现象发生,大胆地闯、大胆地试,力求理论与实践的协调和相互促进。总之,社会主义民主在新世纪的健康发展,有赖于在深刻总结既往经验教训基础上不断的政治创新。

收稿日期:2003-1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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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世纪社会主义民主的兴衰及其反思_政治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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