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合法性视角的企业核心能力形成与演化,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视角论文,合法性论文,核心论文,能力论文,企业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1 问题的提出
随着中国“入世”和经济全球化进程的加速,中国大陆企业正在更快更深入地融入全球竞争之中。大量跨国巨头纷纷抢滩中国市场,凭借自身所有权优势与中国区位优势的结合,迅速地弥补了成本劣势并加快了对国内市场的占有,从而对中国大陆企业造成了强大的竞争压力[1]。面对跨国企业咄咄逼人的新战略,原来专门从事内销的中国企业在产品上正在逐步丧失原来比较明显的成本优势,在竞争互动上也缺乏制衡能力,生存前景令人担忧。原来专门从事出口加工的中国企业的成本优势也在下降,创新能力无法提升,持续发展面临严峻挑战[2]。
为了突破跨国公司的巨大威胁和实现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中国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更需要推动企业从“做大做强”到“做强做大”的转变,通过不断地构建与积累核心能力——企业综合内外互补性知识与专业技能以应对环境动态变化的有机整合能力,大力发展世界级企业[3]。然而,令人遗憾的是,在企业管理实践中,大多数中国企业,尤其是作为学术界、政府以及整个社会一直寄予厚望,认为最有可能成长为世界级企业的优势民营企业,其中绝大多数却没有采纳学者们所设想的有效路径——以培育和发展核心能力为基础的“先做国内第一、再做世界第一”,即“做强做大”的战略成长路径。与此相反,绝大多数优势民营企业依然执着地沿着“做大做强”的战略成长路径,过早与过多地涉足了不相关多元化,在核心能力尚未发展到足够“强”的时候,其规模就已经充分地“大”了,因而难以成长为具有国际竞争力的世界级企业。
为什么大多数企业尤其是民营企业会选择优先做大规模而不是优先做强核心能力呢?学者们最初的研究表明,制约中国企业实施“做强做大”战略的主要因素来源于企业内部,尤其是所有制和相关的公司治理问题[4]。但随着国有企业的股权多元化以及民营企业的上市,愈来愈多的研究表明,所有制及公司治理问题对企业战略选择和经济效益的制约作用迅速减弱[5],诱导中国企业选择优先做大规模而非优先做强核心能力的主要动因更多地来自于企业战略实施的外部环境,尤其是区域制度环境[6]。
然而,区域制度环境究竟是怎样影响企业核心能力的形成演化以及相应的成长战略选择的呢?其作用机制和路径如何?企业家在这个过程中是否发挥以及怎样发挥作用?对于这些问题,一直缺乏来自企业微观层面的深入分析。现有的关于企业核心能力形成与演化的研究,更多地是基于资源基础观视角,将制度环境视为一种背景而非核心能力形成与演化的关键因素,忽视了制度环境对于企业培育和发展核心能力的巨大约束。然而,制度环境要求企业必须服从合法性机制,采用为制度压力来源广为认同或接受的组织形式或行为,即使这些组织形式或行为可能损害企业的核心能力。少数基于制度基础观视角的研究虽然已经关注到制度环境对于企业战略选择的重要影响,但是它们并没有深入揭示制度环境影响企业核心能力形成演化的内在过程与机制。事实上,面对制度环境的压力,企业的合法性倾向选择需要同时满足2种不同甚至可能存在冲突的作用机制要求——资源基础观的效率机制与制度基础观的合法性机制,这样企业才能“合法地”培育和发展核心能力。否则,企业或者可能因为满足了效率机制但合法性不够而失去生存的基础,或者可能因为满足了合法性机制但核心能力不强而失去发展的机会。由此,资源基础观与制度基础观之间的融合就成为了企业核心能力理论与实践亟待解决的重要问题。
为了解决上述问题和弥补现有研究的不足,本文尝试从合法性视角入手,通过合法性倾向选择来联接资源基础观与制度基础观,并构建出制度压力、企业家精神与核心能力形成演化之间关系的初步理论框架,然后以广东温氏为案例研究对象对该理论框架进行修订和完善,从而揭示在一定制度环境下制度压力与企业家精神影响核心能力形成演化的机制与过程,最终为企业如何构建与提升核心能力的战略管理实践,以及政府怎样制定与调整相关政策来发展世界级企业提供有价值的参考。
2 初步的理论框架
对于组织能力的演化,迄今主要有3种观点:达尔文主义将演化视为纯粹环境选择的结果;拉马克主义认为演化完全是组织管理适应的结果;综合观认为演化是组织内部管理适应和外部环境选择互动作用的结果。
核心能力究竟是怎样形成以及如何演化的呢?以往学者们主要从“资源基础观”出发,给出了很多解释:一些学者强调企业发展历史的重要作用,认为组织积累性知识、企业过去的经验(尤其是创立者的观念与经验)与资产积累推动了企业核心能力的发展,并表现出路径依赖的特征[7]。另外一些学者则认为是企业内部行为,例如,组织学习与知识创新等驱动了核心能力的形成与演化[8]。少数学者开始注意到外部环境对于企业核心能力的影响,并以经营环境与企业之间的互动作用来阐释企业核心能力的形成与演化[9]。
然而,这些研究很少关注到经营环境中制度环境对于企业核心能力形成与演化的重要作用。事实上,在一定的制度环境中,多重制度压力深刻地影响着企业的合法性选择与核心能力的形成与演化。对于中国民营企业来说更是如此。这是因为,中国民营企业是在相对恶劣的制度环境与政策歧视的狭缝中成长起来的,自出生伊始就表现得先天不足。在产生之后很长的一段时期内,它首先需要努力顺应多重制度压力的要求来获得合法性,然后才能考虑培育和发展核心能力。因此,基于合法性视角,综合上述学者们的观点并考虑到演化的本质,本文认为:企业核心能力的演化是制度环境选择与管理适应互动作用的结果,其具体表现为核心能力的形成、复制、延伸、衰退以及更新的动态过程。
2.1 合法性倾向选择:企业核心能力形成与演化过程的关键环节
SUCHMAN[10]认为,合法性是指在特定的规范、信念、价值观和定义所组成的社会构建体系中,对主体行为是否恰当、适宜以及合乎期望的一般理解或假定。因此,组织谋求合法性的过程显然就是向同行或更高层次的体制证明其存在是正确的过程[11]。合法性机制为组织在一定环境中的行为提供了较为合理的解释,由此引起了战略管理学界的关注,一些学者尝试采用这个概念来解释企业的某些战略行为。于是,组织合法性研究就形成了既相互联系又有区别的制度和战略视角。其中,战略视角将合法性视为资源,认为它是一种“能够帮助组织获得其他资源的重要资源”[12];制度视角则把合法性看作一种结构化的信念机制[13]。
制度环境要求组织必须服从合法性机制,采用为制度压力来源广泛认同或接受的组织形式和做法,而不管这些形式和做法是否损害了组织的运作效率。否则,组织就可能因为合法性不足而失去生存空间,自然就谈不上提升核心能力与获得可持续发展了。由此说明,制度环境在很大程度上约束了企业的战略行为,企业在制度框架下所具备的合法性高低则决定了其战略行为的活动空间[14]。进一步,资源基础观认为,组织合法性是一种能够帮助企业进入和获取其他资源的重要资源。企业需要通过制定与实施有效的战略来积极主动地获取组织合法性[13],不同行业和组织特征的新创企业对合法性获取战略的选择倾向也是存在差异的,有效的战略选择必须同时考虑企业的行业特征和自身的组织特征[12]。
企业获取合法性的战略可以分为合法性倾向选择与战略反应2个层面。其中,前者反映了企业对于多重制度压力的整体,以及各具体制度压力的顺从程度(主观态度);后者表现为与合法性倾向选择相匹配的战略反应。事实上,对于来源不同、影响程度不同的制度压力,企业的合法性倾向选择(主观态度)可能表现为由消极被动到积极主动的顺从、妥协、回避、反抗以及操纵5种[15]。与此类似,SUCHMAN[10]将企业可能的合法性倾向选择分为3种:适应环境、选择环境以及控制与创造环境。在企业核心能力的形成与演化过程中,合法性倾向选择居于十分关键的位置。这是因为,一方面,合法性倾向选择体现了企业对于多重制度压力的回应,其需要保证企业获得多重制度压力来源的整体认同以建立企业生存所必需的合法性;另一方面,合法性倾向选择决定了相应的战略反应,其又需要确保通过企业战略反应能够构建企业发展所必需的核心能力。然而,单纯满足多重制度压力要求的合法性倾向选择与相应的战略反应可能会损害企业的核心能力,而有利于企业核心能力的合法性倾向选择与相应的战略反应则又可能导致企业合法性不足。在这种情况下,合法性倾向选择就变得特别关键,企业需要小心谨慎地加以决策,这样才能确保企业“合法地”构建与发展核心能力。
一般来说,企业具体的战略反应应当与其合法性选择相匹配。例如,面对强大的正式制度压力,比如国家的法律与法规要求,企业可能在合法性选择上采取顺从态度。与这种态度相匹配,企业的具体战略行为可能相应地表现为战略行为方面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与法规。李玉刚等[16]的研究也发现,企业可能的合法性倾向选择与战略反应表现出一致性特点。需要说明的是,合法性倾向选择以及相应的战略反应还需要注重其时机选择,不合适的时机可能导致合法性危机并落入制度“陷阱”之中[17]。
2.2 企业战略反应:直接影响核心能力的形成与演化
尽管经营环境尤其是制度环境的变化为核心能力的形成与演化提供了前提,但是环境的影响应当是间接的,直接引起核心能力形成与演化的是企业战略反应。战略反应是与合法性倾向选择相匹配的企业战略行为组合,其目的是在应对多重制度压力的过程中建立和发展核心能力。具体来说,外部环境尤其是制度环境及其变化给企业带来了制度压力。为了应对不同层面、不同利益主体所施加的影响程度各异的制度压力,企业首先需要进行合法性倾向选择——究竟应该顺从、妥协、回避,还是应该反抗甚至操纵;然后是采取与合法性倾向选择相匹配的战略行为组合——即战略反应。这种战略反应主要包括战略定位和管理模式选择,前者是指选择怎样的业务范围和市场范围,以及采用何种模式进入某项业务或某个市场;后者则指在选择的业务与市场范围之内怎样开展经营活动。按照战略行为发生的场所,企业战略反应又可以区分为外部整合行为和内部整合行为,这2种战略行为作用的结果是企业特定领域(选择的业务和地域范围内)包括外部整合能力以及内部整合能力的核心能力得以形成;并且,基于合法性选择与战略行为组合的不同,即使是同行企业所形成核心能力的可能性以及核心能力的发展方向也会存在差异。随着制度环境的持续不断变化和企业核心能力的积累,制度本身及其带来的制度压力会发生改变,企业合法性倾向选择也需要相应调整,由此驱动了企业战略反应的变化,企业核心能力也相应发生复制、转移、延伸以及更新等变化,表现出演化的特征。
在更微观的层面上,企业战略反应就表现为特定的组织行为,如组织学习、知识分享、知识整合与知识创造等,以应对不同利益主体带来的程度不同的各种制度压力。而知识分享、知识整合与知识创造[8]、组织学习[9]等正是企业核心能力形成与演化的重要驱动因素。因此,企业战略反应直接促进了核心能力的演化。不仅如此,基于以往战略反应的作用结果——企业过去的经验与资产积累、创立者的经验与观念[7]等也是企业核心能力发展的重要促进因素,它们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核心能力的发展路径。
2.3 制度压力、企业家精神与合法性倾向选择
2.3.1 制度压力与合法性倾向选择
企业总是生存在一定的制度环境之中,不同的利益主体对于企业的生存和发展构成多重制度压力,只有合法性倾向选择适当的企业才能获得生存与发展。具体来说,制度压力在3个层面上影响了企业的合法性选择。
(1)来源的多样化 制度压力来源的多样化对于企业合法性倾向选择会产生影响。制度压力的来源包括利益集团、一般公众等众多的主体,而不同主体对于企业的要求并非一致,因此企业往往需要同时面对多个相互冲突的压力[18]。在这种情况下,妥协、回避、挑战或操纵就成为了减少不确定性的合法性倾向选择[15]。有时,企业可能刻意选择回应某些制度压力来源而忽略其他压力来源。
(2)企业的依赖程度 企业对制度压力来源依赖程度的高低对合法性倾向选择也会产生影响。一般来说,企业有更大的能力来抵抗其所不依赖的制度要求[19]。然而,当企业高度依赖于某些制度压力来源时,它不太可能抵制这些压力。随着企业对制度压力来源依赖性的降低,回避就成为了更适当的合法性倾向选择。
(3)与组织意愿的一致性 组织意愿与制度内容一致性程度的高低对于企业合法性倾向选择也会带来影响。当这种一致性程度越高,企业越可能采用顺从程度更高的合法性倾向选择。
2.3.2 企业家精神与合法性倾向选择
创新理论的创始人熊彼特以及德鲁克等学者都强调企业家精神内涵的核心在于创新精神。后来,LUMPKIN等[20]将企业家精神进一步扩展到创新、自治、冒险、先动性与竞争性5个维度。NORTH[21]则将合作精神视为企业家精神,认为所有创造“人类合作的扩展秩序”或负责“人与人之间合作”的人都是企业家。汪丁丁[22]提出,企业家精神不仅包括创新精神,而且包括韦伯提出的敬业精神与诺斯提出的合作精神,缺少其中任何一种都不能称为具备了“企业家精神”。对于目前的中国来说,最为缺乏的是以法治为基础的合作精神。本文主要从创新和合作2个方面来考察企业家精神,认为企业家精神就是组织中企业家群体在长期的生产经营活动中形成的,以企业家自身特有的个人素质为基础,以创新精神与合作精神为核心的,且能持续传承的一种综合精神品质[23]。
相关研究表明,企业家精神对于企业合法性倾向选择具有直接的影响[24]。在企业家创新精神的作用下,企业面对制度压力的合法性倾向选择并不完全是消极被动的。一般来说,企业家创新精神程度越高,企业合法性倾向选择也更积极主动。例如,面对行业规则所带来的制度压力,创新精神程度较低的企业的合法性倾向选择更可能是顺从或妥协,创新精神程度高的企业其合法性倾向选择则更可能为反抗,这些企业在商业模式创新时往往会选择创造环境(类似于操纵)来积极地获取合法性[25]。在企业家合作精神的作用下,企业面对制度压力时的合法性倾向选择往往更趋谨慎。例如,面对行业规则所带来的制度压力,合作精神程度高的企业的合法性倾向选择可能更为接近顺从,而合作精神程度较低的企业在合法性倾向选择方面可能更接近操纵。
2.4 初步理论框架构建
基于以上分析,本文构建了初步理论框架(见图1):在核心能力形成演化的过程中,合法性倾向选择居于关键的位置。一方面,多重制度压力以及企业家精神的共同作用决定了企业的合法性倾向选择;另一方面,与合法性倾向选择相匹配,企业会采取相应的战略反应,其结果是企业核心能力得以形成。另外,随着时间的推移,基于环境变化所带来的制度压力将持续改变,企业家精神也可能略有调整,从而影响到合法性倾向选择,由此驱动了战略反应的调整以及核心能力的演化——即核心能力表现出复制、延伸、转移以及更新等情形。
图1 初步理论框架
3 研究设计
3.1 研究方法
由于本文的研究主题是:①探索制度压力与企业家精神作用下企业如何进行合法性倾向选择;②这种合法性倾向选择对于企业战略反应与核心能力形成与演化有何影响;③随着时间的推移,企业核心能力是如何演化的。这显然是一种探索性的研究,它需要针对多个不同的时期来建立与检验因果推论,以回答关于“如何”与“为什么”的内在机制问题。因此,本文拟采用单一案例研究方法,通过对案例企业3个不同时段的管理实践的分析式推论,以形成本研究的理论构建[26]。
3.2 案例对象的选取
作为探索性案例研究,本文采用理论抽样的方式来选择案例研究对象,即根据理论和研究设计,采用非随机方式选择极端的、具有典型意义和有价值的案例作为研究对象[26]。基于这个标准,本文选择广东省温氏食品集团有限公司作为案例研究对象。
广东温氏食品集团有限公司(简称广东温氏)创立于1983年,由7户农民集资8000元起步,现已发展成为在全国22个省(市/自治区)建立了140多家一体化公司,以养鸡业、养猪业为主导,兼营食品加工的多元化、跨行业、跨地区发展的现代大型畜牧企业集团。2011年,广东温氏实现销售收入达到309.93亿元,其5.21万合作农户总共获利31.09亿元,户均获利为6.32万元。此外,广东温氏还被认定为全国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国家火炬计划重点高新技术企业、国家级创新型企业、国家企业技术中心与改革开放30年标杆企业。中央、省、市各级领导对广东温氏的发展及广东温氏对农村经济所做出的贡献均给予了充分的肯定。综上可知,广东温氏的发展大大超出了行业平均水平,这种超常规的发展本身就具有良好的独特性,符合极端的、具有典型意义的与有价值的案例企业选择要求。
不仅如此,在广东温氏的发展历程中,不但经历了中国改革开放过程中各种制度变迁,还有效地应对了1994年、1998年大范围禽流感所带来的行业性灾难。在具有多样化与多变特征的制度环境压力作用下,公司在不同时段合法性倾向选择如何?其战略反应又是怎样构成核心能力的?在其发展历程中核心能力又是怎样形成与演化的?企业家精神发挥了怎样的作用?这些问题与本研究需要回答的问题具有高度的一致性。因此,以广东温氏作为案例研究对象可为这些问题的解答提供丰富的、具有针对性的第一手资料。
除此之外,研究者对案例企业已经持续关注10余年,与企业创业者以及目前的高管团队经常进行良好的沟通与交流。研究者与企业高管的互动,既为数据获取提供了便利,又为完整证据的建立提供了帮助。
3.3 资料收集与分析
本文主要采用文件法、访谈法、观察法和问卷法来收集资料与数据,并在资料收集整理中坚持3项原则:①多重数据来源,本文数据来源包括:企业实地调研获取数据、公开信息和二手资料、案例企业的相关研究文献;②建立证据链,本研究中的所有证据均围绕着证据链而形成,以保证研究的信度和效度;③建立案例研究数据库,收集到的所有资料编码分类,建立一个可呈现的正式资料库,为本研究提供信度与效度支持,并为其他研究者提供参考。在数据分析中,本研究注重:①资料收集与分析并行;②建立解释,通过案例企业多个阶段的证据为理论模型的构建提供较为充分的依据;③复现逻辑。采用型态比对方法分析案例企业的3个发展阶段,考察是否具有原型复现情况。
企业调研和资料数据的收集时间为2009年11月~2010年4月。为了确保收集资料与数据的准确性以及进行多重证据复核检验,2011年5月和2012年5月,分2次对企业高层管理者和其他一些主要访谈对象进行了回访。
3.4 信度与效度
本文采用建构效度、内在效度、外在效度及信度等指标控制,以保证研究的效度与信度。其中,建构效度主要体现在数据收集过程中,使用了包括“多重证据来源的三角检验”、“建立证据链”以及“关键信息提供者审核”3种方法。内在效度主要体现在案例数据分析阶段,通过采用“建立解释”的方法予以实现。外在效度则主要通过“复现逻辑”的方法来保证。“证据链”的发展以及“案例研究数据库”的建立,保证了本文的信度。
4 案例分析
4.1 企业核心能力形成阶段(1983-1991)
广东温氏(早期为勒竹鸡场)的创立是中国改革开放政策出台之后的企业实践,其早期的发展和核心能力的形成是顺应了外部制度环境变迁的重要结果,一方面,外部的制度变迁为广东温氏的创立提供了制度的准备;另一方面,由于制度变迁具有渐进性,在企业早期发展阶段,依然存在着各种制度约束,广东温氏通过合适的合法性倾向选择和战略反应,有效地突破了某些方面的制度约束或者说弥补了制度缺失,从而形成了本身的资源能力,并逐步构建了本身的核心能力。
4.1.1 制度压力对合法性倾向选择的影响
本文采用NORTH[21]的观点,将制度分为正式制度与非正式制度。本阶段,广东温氏所面临的制度压力主要包括:正式制度对于用地政策、金融市场准入等方面的硬性约束,它们提高了企业发展壮大需要取得关键性资源的难度;非正式制度压力来源的约束主要表现在企业需要突破传统的养鸡习惯,以及上下游市场参与者的不足导致成本效率低下。
企业对于正式制度来源具有高度的依赖性,只有得到政府及相关管理部门的认同之后,企业才能获得生存的合法性,因此,广东温氏对来源于正式制度的压力采用了高度顺从的合法性倾向选择;对于因为市场不健全的制度压力则通过“一体化”运营模式进行回避;对于经营过程中市场环节分散性与其他活动规模经济性的矛盾以及传统养鸡习惯等制度约束采用了主动性更高的战略反应,通过“公司+农户”的经营模式来反抗传统习惯,这是因为勒竹鸡场对于这些制度压力来源的依赖性程度并不高。由此,提出如下命题:
命题1 在制度压力下,企业倾向于整体上采用妥协性的合法性倾向选择。
命题1a 企业对某种制度压力的依赖性越强,企业顺从该压力来源的合法性倾向选择越高。
4.1.2 企业家精神对合法性倾向选择的影响
广东温氏的创立与发展本身就是一种企业家创新精神的体现,从股份合作制的构建与运行,到“一体化运作”与“公司+农户”管理模式的形成,以及与华南农业大学构建战略联盟都是一种新的尝试,其创始人温北英的行为也凸显出很强的企业家创新精神。不仅如此,广东温氏在这一阶段的发展历程中,股东与员工身份的统一,农户与公司的利益共享,以及与经销商的合作机制构建、与高等院校的研发合作,这些行为充分表明广东温氏的企业家还具备另一种重要的精神——合作精神。
具备创新精神的企业家会高度关注机会,勇于突破传统,一旦发现制度压力对企业效率构成约束,就可能选择主动性程度更高的合法性倾向选择与相应战略反应试图突破规则制约,以寻求本身效率的提高。而具有合作精神的企业家会更关注各种利益集团的期望,他们希望得到制度压力来源更多的支持,因而可能采用顺从程度更高的合法性倾向选择,对于那些企业依赖程度高的制度压力来源更是如此。由此,提出如下命题:
命题2 企业家精神对企业合法性倾向选择具有显著的影响,创新精神更强的企业倾向于采用顺从程度更低的合法性倾向选择,合作精神更强的企业倾向于对依赖程度高的制度压力来源采用顺从程度更高的合法性倾向选择。
4.1.3 企业合法性倾向选择对战略反应的影响
广东温氏在本阶段的业务主要为养鸡业,市场范围则定位于企业所在地的周边城镇,这与企业合法性倾向选择是匹配的。在本阶段,由于关键生产要素的不足、资本市场进入的障碍以及市场机制的不健全,导致正式制度对广东温氏的跨行业与跨区域发展构成了明显的约束。面对正式制度压力所构成的强约束,广东温氏的合法性倾向选择为顺从策略。与顺从的合法性倾向选择匹配,广东温氏的战略定位就相应表现为:立足于本地及周边市场,从事专业化养鸡生产销售活动。对于非正式制度压力,如来源于外部商品市场、技术市场的制度安排,以及传统养鸡业的习惯所构成的制度压力,广东温氏则采用主动性程度较高的合法性倾向选择——反抗。与该种合法性倾向选择相匹配,广东温氏采用了集权的管理模式来规范内部员工的行为,以克服企业内部认识不统一、行动不一致的困难,最终保证了广东温氏与传统养鸡业务活动不同的技术规范、操作流程可以得到顺利实施。由此,提出如下命题:
命题3 企业合法性倾向选择对战略定位具有显著影响。
命题3a 战略定位的选择主要受到正式制度约束,对正式制度压力的合法性倾向选择的顺从程度越高,企业越倾向于选择制度距离较近的业务领域与市场范围。
命题3b 管理模式的形成主要受到非正式制度的影响,对非正式制度的合法性倾向选择的顺从程度越低,企业越倾向于采用集权程度高的管理模式。
4.1.4 战略反应与核心能力的形成
此阶段,广东温氏的战略定位为在本地从事一体化的养鸡业务。虽然后期开始涉足养猪业,但养鸡业收入占公司总销售收入比例仍在95%以上,属于单一业务的业务组合。对于这种相对单一的业务组合来说,业务发展所面临的制度环境相对比较单一,关键成功要素要求也比较一致,有利于成本优势的形成。同时,随着广东温氏相关业务领域的扩展,经营规模增大,在要素市场上的讨价还价能力得到提升,为公司分摊可以共享的研发投资与品牌建设的费用提供了重要的基础,而这些优势构成了企业特定优势的重要来源。
管理模式对核心能力形成的作用则主要体现在内部整合与外部整合能力的提升2个方面。本阶段广东温氏形成了以“公司+农户”和“股份合作制”为主要特点的管理模式。股份合作制改变了员工的身份,也从根本上改变了员工的工作态度,结果是知识源的增加和整合态度的改进,企业内部整合能力因此获得提升;同时,各种合作网络的构建也有效地扩展了知识来源,使得农户、经销商以及拥有核心技术的高等院校都成为了企业的合作伙伴,构成了重要的外部整合的知识来源;此外,通过“一体化养殖”实现的四个统一,保证了高度集权的控制方式,使得各种知识与经验可以在企业内部实现分享,使得核心能力得以有效的提升。
本阶段,广东温氏构建的以合作为基础的企业文化,不仅在员工中深入人心,成为各级干部员工的重要行为指南,也对外部合作者的行为规范产生了重要的影响,为整合内部知识与外部知识提供了良好的合作氛围,有利于知识的整合与创造,而这种整合与创造正好是核心能力提升的重要前提。由此,提出如下命题:
命题4 战略反应对核心能力提升具有显著的影响。
命题4a 相对集权控制方式促进了内部整合能力的形成。
命题4b 外部关系网络促进了外部整合能力的形成。
命题4c 合作文化为促进内部整合、外部整合能力提供了支持。
综合企业本阶段分析所提出的所有命题,构建了图2的理论模型。
图2 理论模型构建
4.2 核心能力的复制与强化(1992-2004)
经过第1阶段的发展,广东温氏积累了较为丰富的资源,核心能力也得以形成。同时,制度压力也在一定程度上获得缓解。依托前一阶段所打下的良好基础,公司开始了区域市场的扩张并取得了重要的进展,在这个过程中,公司的核心能力也得到了复制和强化。通过对本阶段公司证据的收集,发现原来构建的理论模型中的某些命题需要进行进一步的完善,才能更好地解释本阶段的事实证据。因此,本部分内容对前一阶段所形成的理论命题进行了修正。
4.2.1 制度压力对合法性倾向选择的影响
本阶段,制度压力的来源与作用方式与第1阶段相比出现了一些变化,主要表现在市场经济体制的完善程度已经大幅提高,而广东温氏面临的制度压力在很大程度上是来源于金融市场准入的障碍,以及非正式制度压力导致的区域市场需求的约束。需要说明的是,随着企业资源能力的积累与“公司+农户”经营模式的盛行,广东温氏已经成为行业内越来越重要的领导企业,因此来源于行业规范等非正式制度的内容与企业的经营目标具有较高程度的一致性。针对上述制度压力,广东温氏整体上采用的是一种妥协的合法性倾向选择。对于依赖性强、并且具有强制性约束的正式制度压力,采取顺从的策略。对行业规范、认知规范等制度压力采用的则是顺从程度相对较低的回避策略。此阶段的证据不仅为前一阶段所提出的命题1提供了支持,也提供了进一步拓展的证据,因此,命题1修正为:
命题1 在制度压力下,企业倾向于整体上采用妥协性的合法性倾向选择。
命题1a 企业对某种制度压力的依赖性越强,企业顺从该压力来源的合法性倾向选择越高。
命题1b 企业本身的意愿与制度压力内容的一致性程度越高,企业顺从该压力来源的合法性倾向选择越高。
4.2.2 企业家精神对合法性倾向选择的影响
本阶段的证据继续表明,企业家精神包括创新精神和合作精神对企业合法性倾向选择具有显著的影响。然而,大量的证据表明,在广东温氏完成第1阶段创业之后,在第2代领导人温鹏程的精神层面,合作精神体现得更为明显。基于对竞争环境动态化和制度压力多样性的认识,广东温氏依赖合作精神为基础形成的企业文化,通过“公司+农户”的合作模式与全员持股制成功实现了企业规模的扩张。广东温氏在这一阶段的发展虽然主要体现为组织创新与技术创新,但这些创新主要是通过合作形式完成的,因此,合作至少是与创新处于同等重要位置的企业家精神因素。尤其在外部环境多变,正式制度尚未建立起来的时期,合作精神可以弥补正式制度的缺失,通过合作关系网络帮助企业获取开展创新活动所需要的各种资源,因而显得比创新更为重要。基于合作精神的影响,广东温氏在这一阶段尽管本身的实力增强,对制度压力来源的依赖性下降,但依然更多地选择了妥协程度较高的合法性。
因此,综合第2阶段的证据,本文将命题2进行进一步的修正如下:
命题2 企业家精神对企业合法性倾向选择具有显著的影响,在正式制度不健全的环境条件下,合作精神为主导的企业更倾向于选择顺从程度更高的策略。
4.2.3 合法性倾向选择对战略定位与企业管理模式的影响
在制度压力和企业家合作精神的共同影响下,广东温氏第2阶段的合法性倾向选择依然体现了较高程度的妥协性,这一选择与第1阶段合法性倾向选择的结果相似,但其在战略定位与管理模式方面则出现了一些变化。
在战略定位方面,广东温氏在第2阶段的业务组合是以养鸡业为主导的低度相关多元化,对其他养殖业的扩张主要发生在与养鸡业具有类似生产流程的经营活动;市场范围则经历了一个由本乡本土逐步拓展到县外、省外的过程,最后形成了在全国20多个省份有其养殖业的市场范围。这一战略定位与企业顺从程度较高的合法性倾向选择相匹配,具体来说:在业务拓展方向上由养鸡发展养殖业,具有行业的一致性;在区域选择上,优先考虑当地政府的支持、当地养鸡习惯、当地市场需求,选择与原有市场的正式与非正式制度距离较小的地域。总之,广东温氏的战略定位显著地体现出在制度距离相对较近的领域发展的特点。
在管理模式方面,本阶段的广东温氏依然保留了高度集权的特点。为了有效突破因区域差异所带来的非正式制度的约束,广东温氏通过“四个统一”一体化养殖公司的复制,构建严格的管理流程与强大的信息收集处理系统来实现过程控制,塑造了强大的企业文化来引导员工的行为规范,从而有效地保证了跨区域经营的规模经济与品质控制,实现了内部合法性与外部合法性的均衡。
综合以上2个方面的分析,本文将命题3进一步完善为:
命题3 企业合法性倾向选择对战略定位具有显著影响。
命题3a 战略定位的选择主要受到正式制度与非正式制度的综合作用,对制度压力的合法性倾向选择的顺从程度越高,企业越倾向于选择制度距离较近的业务领域与市场范围。
命题3b 管理模式的形成主要受到非正式制度的影响,对非正式制度的合法性倾向选择的顺从程度越低,企业越倾向于采用集权程度高的管理模式。
4.2.4 战略反应对核心能力提升的影响
本阶段,广东温氏形成了以养殖业为主的主导型业务组合,企业前期所形成的核心能力可以在相关领域得到利用。尽管业务扩展主要在制度距离较小的领域进行,但经营活动所面临制度环境的复杂程度仍然有所提高,企业需要通过各种措施来应对更加多元化的制度压力。由此,企业“干中学”获得的某一领域的经验,通过更广泛的管理实践而得以修正与强化,并转化为企业整体的知识,进一步强化了构成核心能力的知识基础。同时,相关业务领域的扩展,意味着企业经营规模的扩大,其在要素市场上的讨价还价能力进一步提升,为企业分摊可以共享的研发投资与品牌建设的费用提供了重要的基础,从而构成了企业特定优势的重要来源。
在本阶段,广东温氏依然保留了以“公司+农户”和“股份合作制”为主要特点的管理模式,并通过技术入股的形式引进高等院校成为紧密的合作伙伴,内部整合的知识来源更加充分;通过严格的制度流程和强大信息处理平台,保证了高度集权的控制方式,各种知识与经验可以在企业内部实现分享,使得核心能力得以有效的提升。不仅如此,广东温氏还通过各地政府的推广,以及逐步利用本身品牌的力量吸引了更多的合作养户的加入,在构建了外部政府关系资源的同时也从外部经销商、异地农户那里获得更为丰富的外部知识。此外,企业进一步倡导与构建合作型文化,强化了整合内部知识与外部知识的途径。
因此,本文将前文提出命题4保留,即:
命题4 战略反应对核心能力提升具有显著的影响。
命题4a 相对集权控制方式促进了内部整合能力的形成。
命题4b 外部关系网络促进了外部整合能力的形成。
命题4c 合作文化为促进内部整合、外部整合能力提供了支持。
4.2.5 核心能力对制度压力的反作用
随着第1阶段的核心能力的形成,以及本阶段核心能力的逐步强化,广东温氏对于制度压力来源的依赖性出现了一定程度的下降。企业通过内部积累丰富了财务资源,使得融资政策的约束并未对广东温氏的扩张带来严格的制度压力。在跨区域发展过程中,广东温氏逐步建立起来的企业品牌和合作机制带来的惠民效应,以及在此基础上形成的与有关政府部门的良好关系,成为企业突破跨区域扩张所面临的基于社会网络关系约束的制度压力的重要支撑。总之,随着本身核心能力的提升,企业受到制度压力的约束程度开始下降。更重要的是,广东温氏第一阶段构建的“公司+农户”的经营模式已成为本阶段行业的流行模式,基于行业规范形成的制度压力因为广东温氏等养殖业龙头企业的参与出现了相应的变迁,而这种变化使得原来的制度约束已经演进为对打造行业规范企业的制度激励。基于以上分析,提出如下命题:
命题5 企业核心能力的提升弱化了某些制度压力来源对本身的压力。
4.2.6 核心能力的提升对企业家精神的反作用
企业第1阶段所体现出来的企业家精神,以及基于这种精神所造就的企业文化和管理实践所取得的良好绩效,将对本阶段的企业家的认知产生相应的影响。对于广东温氏而言,第1阶段的企业家精神表现为创新精神与合作精神的整合。正是这种合作与创新精神的整合,导致了核心能力的形成与整合能力的上升,并带来了良好的绩效。因此,本阶段核心能力复制与提升实践强化了企业家精神。本阶段,基于环境变化和异地扩张的需要,广东温氏合作精神的强化表现得更为充分。基于以上分析,提出如下命题:
命题6 企业核心能力的提升对企业家精神具有强化作用。
4.2.7 企业核心能力对企业合法性倾向选择的作用
企业合法性倾向选择的一个重要影响因素是其对制度来源的依赖程度。随着企业本身技术能力的提升和经营模式的逐步成熟,企业核心能力随之提升,广东温氏企业也逐步发展成为了行业中重要的成本最优供应商,其受到某些制度压力来源的约束不再那么严格。例如,金融市场融资政策的制约、区域社会关系网络形成的企业跨地区扩张的制约,对广东温氏构成的制度压力在企业的发展过程中逐步减弱,为企业在合法性倾向选择上提供了更大的选择空间。当其他企业依然面临着某种制度压力需要严格遵守时,具有强大核心能力的企业可能采用如妥协、回避甚至反抗等更为积极的合法性倾向选择。
基于以上分析,提出如下命题:
命题7 企业核心能力的提升增大了企业合法性倾向选择的决策空间。
综合本阶段分析的所有命题,本文研究理论模型进一步完善的结果见图3。
图3 理论模型的修订
4.3 核心能力的更新与延伸(2005-2012)
本阶段,广东温氏针对制度环境的变化,在战略定位上进行了相应的调整,也在总部技能的提升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其核心能力得到了延伸与更新。具体表现为:二级公司迅速发展壮大;产业链获得有效延伸和扩展,形成以养鸡为主业,以养牛、养鸭为辅,以鸡猪育种、食品加工、生物制药、农牧设备、粮食贸易为产业链配套的产业化管理模式;企业成长为广东省首家经营规模超百亿元的全国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结合广东温氏本阶段所呈现的证据,对第2阶段所修订的理论模型进行进一步阐释。
4.3.1 企业合法性倾向选择
在制度压力对企业合法性倾向选择的影响方面,本阶段制度环境的变化对于广东温氏而言,更多地表现为一种制度激励。市场经济体制的完善、对农村工作的重视程度上升以及“公司+农户”管理模式的流行,都为企业继续在农业产业扩张提供了机会;用地政策、环保政策以及消费者需求习惯的变化,也没有与广东温氏发展农业的意愿、目标形成冲突。在企业家精神对于合法性倾向选择的影响方面,本阶段广东温氏所表现出来的企业家精神依然主要是合作精神。
整体而言,本阶段广东温氏的合法性倾向选择依然采用了顺从程度较高的策略。因此,这一阶段的事实为前文所构建理论模型的命题1、命题2提供了进一步的证据。
4.3.2 企业合法性倾向选择与战略反应
广东温氏在本阶段的业务边界出现了一些变化:沿着产业链的上下游进行了扩展,但主业依然是养殖业;养猪业相对养鸡业得到了更为快速的发展,但养鸡业在业务组合中仍然是份额最大的业务;对于具有核心能力的养殖业进行了跨区域扩张,而对于新开展的业务则主要集中在企业总部所在区域。因此,广东温氏对于合法性倾向选择的定位,使得业务边界扩展与市场范围扩张依然在制度距离较近的领域。
另外,在主业跨区域的扩张过程中,广东温氏依然需要克服不同地域文化与习惯的差异,对当地养殖行业的规则也需要进行突破。因此,企业在主要业务领域依然采用了相对集权的管理模式,以保证自身核心能力可以有效地复制到新的业务单元。
总之,这一阶段的广东温氏所表现出来的合法性倾向选择与战略反应的关系,与前文所构建的理论模型的结论具有一致性,为命题3提供了新的证据。
4.3.3 战略反应与核心能力
本阶段广东温氏的战略反应变化表现为:组织边界扩张,包括进入上下游业务领域、主营业务跨区域扩张;管理模式的调整,主要体现对总部技能的提升方面。
在本阶段,广东温氏依然采用了相对集权的管理模式,通过严格的管理流程、强大的信息系统与快速发展的品牌建设,有效地促进了内部整合能力的形成。在主业跨区域扩张过程中,广东温氏与多个地区的科研机构构建的合作研发关系网络,形成了外部整合能力的重要基础。另外,企业一直坚持并逐步深入人心的合作文化,也为两种整合能力的提升提供了良好氛围。总之,这一阶段广东温氏表现来的战略反应与核心能力的关系,与前文所构建的理论模型的结论是一致的,为命题4提供了新证据。
4.3.4 核心能力与制度压力、企业家精神以及合法性倾向选择
广东温氏在本阶段的核心能力主要体现在主营业务领域,品牌优势、技术优势和已经构建的各种网络资源优势共同作用,进一步强化了其最优成本供应商的地位。广东温氏在行业处于领先地位的优势,减少了对外部制度来源的依赖性,因而增加了合法性倾向选择的决策空间;同时,因为企业影响力在行业规范的形成中起到了一定的作用,有效地提高了广东温氏本身的意愿、经营目标与外部制度内容的一致性,因而减轻了外部制度压力来源尤其是来自行业内的压力;此外,基于合作网络的建立和合作行为的实施,有效地促进了核心能力的提升,广东温氏对于合作精神的认同得到了进一步强化。总之,广东温氏本阶段的管理实践,为前文理论模型中的命题5、命题6、命题7提供了支持的证据。
综合以上分析,本研究对理论模型的进一步阐释见图4。
图4 理论模型的进一步阐释
5 结论与讨论
本文综合资源基础观、制度基础观与企业家精神理论的相关观点,在文献研究与理论探索的基础上,基于合法性视角构建了企业核心能力形成与演化的初步理论框架。然后以广东温氏的3个发展阶段为例,分别对该理论框架进行了充实、修订和进一步阐释,在此基础上发展与提炼出相关的理论命题(见图5)。
图5 制度压力、企业家精神与核心能力的形成演化
5.1 主要发现
具体来说,本文发现主要有:①企业合法性倾向选择直接决定了企业战略反应,并通过企业战略反应影响了核心能力的形成与演化。企业合法性倾向选择的顺从程度越高,企业越倾向于选择制度距离较近的业务领域与市场范围;企业对非正式制度的合法性倾向选择的顺从程度越低,企业越倾向于采用集权程度高的管理模式。相对集权的控制方式促进了内部整合能力的形成,外部关系网络促进了外部整合能力的形成,而合作文化则为内部整合与外部整合能力的提升提供了支持。②在多重制度压力下,企业倾向于整体上采用妥协性的合法性倾向选择;并且,企业对某种制度压力来源的依赖性越强,企业顺从这一压力来源的合法性倾向选择越高。企业本身的意愿与制度压力内容的一致性程度越高,企业顺从这一压力来源的合法性倾向选择越高。③合作精神是企业家精神不可分割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制度不够完善的条件下,合作精神至少与创新精神同等重要。企业家精神对企业合法性倾向选择具有显著的影响。在正式制度不健全的条件下,合作精神为主导的企业倾向于采用顺从程度更高的合法性倾向选择。④企业核心能力的提升,弱化了某些制度压力来源对本身的压力,强化了企业家精神,同时也增加了企业合法性倾向选择的决策空间。
5.2 主要贡献
融合资源基础观与制度基础观的战略理论研究是当前学术界研究的重要热点。同之前学者们的研究相比,本文的主要创新和贡献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本文综合资源基础观、制度基础观以及企业家精神理论,在文献分析与探索性案例研究的基础上,基于合法性视角构建了一个制度变迁与企业核心能力形成与演化的新理论框架。该理论框架的构建,是对PENG等[27]提出的制度基础战略观的进一步拓展与延伸,为资源基础理论与新制度理论的进一步融合提供了新的可能途径。同时,该理论框架的构建,也为企业在经济与制度转型时期如何获取合法性以及促进核心能力的形成与演化,从而建立与维持竞争优势提供了有价值的参考。
本文发现,制度压力作用下的企业合法性倾向选择并非单一的。对于企业合法性倾向选择的考察,不仅需要了解企业整体上的合法性倾向选择,更需要深入探索企业针对不同来源制度压力的具体层面上的合法性倾向选择。该发现不仅深化了OLIVER[15]所提出的企业合法性倾向选择观点,而且为多重制度压力下的企业合法性倾向选择实践提供了更为具体的“实施细则”——通过对不同制度压力来源采用不同的合法性倾向选择,确保企业在获得合法性的同时,能够构建和提升核心能力,并最终成长为世界级企业。
合作精神也是企业家精神的重要构成部分。在正式制度不健全的条件下,合作精神至少与创新精神同等重要。这一点对于对仍处于经济与制度转型时期的中国企业如何实现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价值——中国企业需要大力强化企业家合作精神,这样才能在建立合法性的同时,有效地获取各种稀缺资源来促进核心能力的形成演化,最终构建可持续的竞争优势与提高国际竞争力,并实现长期发展。
5.3 存在的不足与后续研究
虽然本文通过比较规范的案例研究方法获得了一些有益的学术成果,但仍然存在一些不足:①是资料与数据收集的局限。在资料与数据收集的过程中,尽管采用了多重证据来源以建立三角验证来提升案例研究的信度和效度,但受研究资源与时间的限制,无法对案例对象遍布全国20个省(市、自治区)的所有140多家下属企业进行实地调研,因而在资料与数据收集方面还存在一定的欠缺。②结果解释的局限性。本文采用单一案例进行探索性研究。在研究过程中,为了增强模型和命题的说服力,采用案例企业3个发展阶段逻辑复现的办法。即便如此,也依然可能存在研究结论能否解释和预测其他企业情况这一案例研究结论的普适性问题。
本文的这些不足,就是今后努力的方向。案例研究的重要目的就是“寻找会说话的猪”,找到了“一头会说话的猪”只是研究的第一步,今后还需要继续寻找更多的“会说话的猪”,并最终证明“所有的猪都会说话”[28]。因此,后续研究可以在以下方面展开:①完善和补充案例企业相关资料,对本文最终所构建的理论模型和命题进行进一步阐释。②在相同行业内,选择多家典型企业进行多案例的比较研究,进一步完善和修正本文的理论模型和相关命题。③选择不同行业多家典型企业进行多案例比较研究,以探索本文所构建的理论模型和相关命题是否存在行业差异。④根据本文所构建的理论模型和相关命题,提出研究假设,并设计出调查问卷,通过大样本企业的问卷调研进行实证研究,对本文的理论模型和相关命题进行实证检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