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工业”的翻译与“拿来”——程代熙先生访谈录,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访谈录论文,工业论文,文化论文,程代熙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记者(以下简称记):《文艺报》理论评论部近期开展了关于“文化工业”问题的讨论,请您谈谈对这次讨论的看法。
程代熙(以下简称程):这个讨论很有意义。这个论题不单单是一个学术问题,同时也是一个现实问题。关于“文化工业”这个问题,几年前报刊上也发表过一些文章,但是没有真正地讨论起来,这次,如果能够有不同论点的交锋,开展一次深入的讨论,即使在思想认识上还达不到共识,对编者、参与者、读者还是有益的、有启发的。
记:关于“文化工业”的英文翻译,讨论中有不同看法,您是怎样看待这个问题的?
程:今年第十九期《文艺报》上有一篇文章对去年《文艺报》上发表的刘润为的《“文化工业”论》提出质疑, 其一是不同意将英语词mass culture 译成“大批量生产的文化”, 其二是不同意将英语词culture industry 译成“文化工业”。
mass culture 这个英语词的出现是在本世纪四十年代, 由法兰克福学派的创始人霍克海默在给洛文塔尔的信中使用的,这个词在美国是四十年代出现的。把这个英语词首先翻译成汉语的,是已故美学家朱光潜先生。1949年美国学者路易·哈拉普出版了《艺术的社会根源》,朱光潜先生在1951年就将其翻译过来,并且出版了。在这本书里,有一个术语,叫做 mass art,朱先生将其译为“大量艺术”, 我认为朱先生的译法是符合这本书的作者的本意的,如果把这个词翻译成“大众艺术”与原著的本意就相左了。mass 有“大量”的意思也有“大众”的意思,前者“大量”是指物,后者“大众”是指人。英国著名文化史家雷蒙德·威廉斯在《文化与社会》里面,对 mass 这个词做过一个界定,这个词是跟着资本主义城市一起产生出来的。这个词的第一个含义是指由城市化派生出来的“大众聚会”、“大众集会”之意;第二个含义是由工厂派生出来的,那就是指“大量生产”;第三个含义是由工人阶级派生出来的,“大众行动”。因此,当谈到资本主义社会工厂化的文化生产的时候,这个词就只能翻译成“大量艺术生产”或“大量文化生产”。
在我们汉语里“大众”或“群众”是不含任何贬义的词,但是这个词(mass)在英语里,例如在英国,却是一个贬义词,相当于“群氓”、“乌合之众”。如果把 mass culture翻成“大众文化”, 那么这种文化的具体内涵就是指一种庸俗的、低级的文化,即“低能的人为低能的人所写的东西”,written by morous for morous。我们汉语里的“大众文化”主要是指人民群众喜闻乐见的文化、普及的文化,但决不是指低级文化或庸俗文化。这是分得很清楚的。如果将 mass culture 这个词按字面上的意义翻译成“大众文化”,首先就把这个词所具有的特定的内涵“大量生产的文化”遮蔽起来了;其次则把人民喜闻乐见的文化定位于庸俗的、低级的文化,这就容易与我们汉语里常见的“大众文化”的含义相抵牾。
记:culture industry 该怎样翻译呢?
程:关于 culture industry 现在译作“文化工业”,有的同志认为应译作“文化产业”,我认为“工业”或“产业”翻成英文,只能翻成industry。就是说 culture industry 既可以翻成“文化工业”也可翻成“文化产业”,它们的含义是一样的。我们平常所说的第一产业、第二产业、第三产业译成英文也是 industry , 第一产业的英文是preliminary industry,第二产业是secondary industry , 第三产业是third industry。在这个问题上,把它(culture industry)翻成“文化工业”或“文化产业”都是一样的。
记:您怎样看待西方的“文化工业”?
程:关于“文化工业”的内涵主要有这么三点:
第一点,西方的“文化工业”把文化包括文学艺术、电影电视、报纸杂志等等,完全推向市场,把文化彻底地商品化,从生产到交换到消费都是把它当做商品,这就是“文化工业”的本质特征之一。马克思在《剩余价值理论》中指出,资本主义生产同某些精神生产部门,如艺术和诗歌相敌对。资本主义国家的“文化工业”完全证明实了马克思的这句名言。因为“文化工业”不是按文化、艺术的规律来进行生产,而是按照一般商品的生产模式来进行生产。这种生产讲模式化、标准化,而艺术本身要求的是个性。因此,“文化工业”生产出的产品不具有真正的文化品位,西方有的理论家说这种文化产品虽然是文化,但本身具有反文化的性质。
第二点,西方国家的“文化工业”或者说“文化产业”跟其他的产业部门一样,在这些国家是按资本运作进行的,一切都必须按照资本的本性行事。而资本的本性是追求最大限度的利润,就是说资本要求增值。“文化工业”在西方资本主义国家,一年的产值在他们的国民生产总值中是占有相当大的比例的。他们完全把它看作一个赚钱的行业。
第三点,在资本主义国家,资本对人的统治不仅仅限于物质生产领域,也表现在精神生产领域。这些国家的统治阶级通过“文化工业”所生产的大量文化产品来实现他们的统治,来左右人们的精神生活,来塑造资本社会所需要的人或者说劳动力;对外则输出他们的生活方式、价值观念,如美国的生活方式,用资本的输出或扩张来侵占更多的领地。
记:近几年来,“文化产业”在我国发展迅猛,不少地方出现了与西方相类似的情况,您认为我们应采取什么样的对策?
程:我认为我们不能走西方资本主义国家的、特别是美国“文化工业”的道路,不能把西方工业的模式、体系照搬过来,这是我们国家的基本国情决定的。我们是社会主义国家,虽然现在还处在社会主义的初级阶段,但是这个初级阶段是社会主义性质的,而不是资本主义性质的。我们的文化不能够向钱看,不能够完全商品化。
西方国家“文化工业”的体系、生产模式是不适于我国的,但西方的“文化工业”还是有值得借鉴的东西。如西方的“文化工业”产品跟西方的意识形态结合得很紧,有的可以说结合得天衣无缝,他们以此宣传人们、告诉人们、灌输人们,资本主义世界可以永远存在下去,资本主义社会是一个美好的社会。我们的文化产品能否像它那样,将社会主义价值观融合进去,宣传我们的爱国主义、集体主义和社会主义。我觉得如果能做到这点就很好。另外,西方的“文化工业”产品多,有广泛的读者、观众,具有通俗性,我们也可以用这样的办法来满足我们的人民群众对文化生活日益高涨的需求,来丰富、陶冶人们的精神世界。再有,西方的“文化工业”在西方的国民生产总值中占很大的比重,而我们也可能通过“文化产业”或者说“文化工业”为国家积累财富。
鲁迅有篇文章叫《拿来主义》,这个“拿来主义”就是我们要有勇气,要有胆识,要敢于去拿,但是拿来以后不是照本宣科、不是照抄照搬,而是要服从我们的需要加以改造,使它成为中国的东西。我觉得,鲁迅的这个思想还是有现实意义的。在这些问题上,我们还是可以借鉴的,要一步一步地走,不踏别人的覆辙,走出我们自己的路来,这样,我们的“文化工业”也好,“文化产业”也好,才能真正具有中国的特色,它是为人民服务的,为社会主义服务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