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球防治荒漠化进程及其未来走向,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进程论文,走向论文,未来论文,全球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摘要 本文从荒漠化概念的演绎和诠释入手,全面论述了荒漠化定义的初创、争议和日臻完善的过程;对国际防治荒漠化行动的起因、发展、效果及其中的一些争端进行了综合评述;介绍了国际防治荒漠化的最新动态;并对其未来走向予以展望。作者还将以色列、美国、伊朗和土库曼斯坦作为实例作了简要介绍。
关键词 荒漠化 概念 争议 最新动态 展望
1 荒漠化概念的演绎和诠释
1.1 词出有源
自1949年Aubreville在其著述《西非的湿润、亚湿润区》一文中首次引入“荒漠化(Desertification)”一词,至今已走过近半个世纪的历程。期间,对荒漠化一词的释义前后不下百种[1~3],争议的焦点主要在于该词的包容性到底有多大?有些定义包括了气候和人为双重成因,而有些只局限于人为造成的土地退化;一些人认为,荒漠化的地域范围应严格限定在干旱地区,而其它人则认为,应该包括较湿润的区域;最近又引发出植被能否作为荒漠化有效指征的争议。
80年代中期以后,各种研究和大量出版物对旱地退化问题进行过探讨,其结论一度对政治和决策圈产生了影响,特别是在工业化国家。一些国家认为,联合国夸大了荒漠化的严重性,且为了政治原因促成概念上的误导[4~10]。批评者的言论正在并将继续对旱地退化问题产生负面影响;更为严重的是,有可能使生活在旱地的居民产生一种误解:旱地退化并非全球性问题,这种理解将阻碍行动方案的执行和实施。因此,有必要诠释概念、澄清误解,以正视听。
1.2 论战四起
1977年召开的联合国荒漠化大会把荒漠化定义为:“减弱或毁坏土地的生物潜能并可能最终导致类似沙漠的景观”[11]。联合国(UN)把人类活动作为旱地退化的主要原因,尽管过程复杂多样,但范围应限定在干旱地区。然而不可思议的是,在缺乏“旱地”的官方界定情况下,UN出台了关于荒漠化概念的讨论结果和Budyko-Lettau干旱指数的地理分布图及教科文组织的世界旱地分布图[12]。UN也强调,荒漠化同荒漠不存在任何因果关系,它可以发生在任何过垦的土地之上。
粮农组织(FAO)/环境规划署(UNEP)[13]在研究荒漠化评价和制图方法时,提出了对荒漠化的修改定义:“荒漠化是气候和/或土壤干燥地区,经济、社会及自然等多重因素作用下的综合结果,它打破了土壤、植被、大气和水分之间的自然平衡,继续恶化将导致土地生物潜能的衰减或破坏、生存环境劣化、荒漠景观增多”。
该定义包括了干旱的内容,但又一次没有给旱地定界;但从其提供的图面资料中可以看出,荒漠化的范围并不包括作物生长期超过180天的地区,并引入了在牧场生态系统评价中所用的生态平衡概念。看来,FAO/UNEP也把荒漠化视为一种过程,而且在最终导致荒漠化之前要经历几个阶段;这一过程受控于自然和人类,且只有靠人类来减缓和扼制。
1983年,一位知名的荒漠化专家推出了他的定义[14]:“荒漠化是陆地生态系统在人为影响下的一种退化,这种退化可以通过以下指证来测定:目的种生产力下降而非目的种的生物量增加、生物多样性减少、土壤退化加速、人类生存受到胁迫”。Dregne的定义是少数几个不包括气候成因的定义之一,其特点有二:一是荒漠化的范围不仅仅局限于旱地,二是引入了社会—经济的概念,不单纯强调生物学方面。
Nelson[15]在强烈抨击由于荒漠化定义的多样性而导致对荒漠化特征及其本质误解的同时,丝毫不影响他为本已繁多的定义家庭增添新员:“荒漠化是干旱、半干旱和亚湿润干旱地区可持续土地(土壤和植被)的退化过程,至少部分是由人为造成的;荒漠化导致的生产潜能降低只能靠根除成因或不断的投资来逆转和恢复。”
Nelson与FAO界定的旱地上限一致,即作物生长季不超过180天,年均降水量小于1200mm。同时,意识到土地退化的自然逆转性及边界的波动性,他在定义中引入了“相对不可逆性”的概念,并臆断生产潜力的自然恢复期以10年为限。可以假设,自然恢复超过10年的土地就被认定荒漠化正在发生。
1993年,FAO[16]把生物多样性也加入到它的荒漠化定义之中:“荒漠化导致了干旱、半干旱地区土地的物理、化学和生物潜能的衰退,并对生物多样性和人类生存产生威胁;其成因则是地理、气候、生物和人为因素的集合。
Warren和Agnew[2]在遍阅现有荒漠化定义之后得出结论:荒漠化的定义对荒漠化(可导致沙漠)和土地退化(降低生产力而不导致沙漠)并没有严格的区分。他们把荒漠化看成是将导致荒漠景观的过程,因而把由灌溉引起的水渍化、灌丛和牧场不良物种的侵入等排除在荒漠化之外,甚至争辩说:较稀疏的植被(生物生产力较低)可能比高产植被营养更丰富、牲畜的适口性更好一些;因此,生产力并不是一个有效的指证。他们认为,荒漠化必定导致永久性退化,恢复力意味着植被退化已严重到足以指征荒漠化的程度。
1.3 一锤定音
上述争议和结论都促使UN不得不重新考虑荒漠化的官方定义。1990年,一个特别咨询专家会议作出决定:为避免用词混乱,荒漠化与旱地退化是同意语,关心的焦点在于土地正在退化,产出和效益越来越低,并导致艰难、贫穷和迁徙增加。至于土地最终是否像荒漠或沙漠并不重要,且与社会经济问题无关。专家组最终确认的定义如下:“荒漠化或土地退化,是人为活动导致的干旱、半干旱和亚湿润干旱地区的土地退化。本概念所指的土地包括土壤和当地水资源、地表及其植被和作物。退化意味着在一种或多种外营力作用下土地资源的潜能降低;这些营力包括:水蚀、风蚀及由此引发的沉积作用,天然植被的数量和多样性减少及与此有关的土地盐碱化”[18]。
在经历了初创、争议和日臻完善的过程之后,在1992年召开的联合国环境与发展大会上,气候变异最终被列为荒漠化的成因之一,并凝铸在《21世纪议程》商定的荒漠化定义之中:“荒漠化是包括气候变异和人类活动在内的多种因素造成的干旱、半干旱和亚湿润干旱地区(湿润指数在0.05~0.65之间)的土地退化[19]。”至此,荒漠化定义的论战终告结束;一切异议权作个人保留或学术探讨。
2 世界荒漠化的历史与现状
2.1 悠远的神话,悲切的教训
1977年,当UNEP向世界宣布,全球正在遭受荒漠化的消息时,一度曾招致新闻、舆论界的耻笑和攻击,认为荒漠化是“人间神话”,号召民众“揭穿沙漠神话,摈弃荒漠化的教条论调”[4]。时值1994年《联合国防治荒漠化公约》(以下简称《公称》)签署以后,仍有报刊载文,把荒漠化戏称为“茶杯中的沙粒”,甚至把荒漠化公约称之为“无病呻吟的条约”[5~7]。这些结论一度对政治和决策圈产生了影响,甚至导致了个别发达国家对荒漠化公约持旁观态度。
然而,最有讽刺意味的不幸是,翻开人类的历史,一幕幕令人痛心疾首的悲剧再现眼前。世界上第一个用文字记载的故事是苏美尔人的一篇史诗,其中就提到有人因砍伐美索不达米亚的森林而招致天谴。古代苏美尔人没有遵从这个寓言的古训,继续砍伐森林。他们的伟大城邦乌鲁克曾一度有5万人口,农作物丰收媲美今天的北美洲,如今已成为沙漠中的一座沙丘。柏拉图描写公元前4世纪的阿蒂拉:我们的土地,同以前相比,宛似一个饱受病魔摧残的躯体。有罗马帝国粮仓之称的北非,曾有过600座繁荣的城池,现在已沦为一片荒芜的不毛之地[21]。
进入20世纪,荒漠化造成的人间悲剧更是随手捻来,每一幕都令人潸然泪下。
30年代,美国大规模开垦中西部大草原导致的“黑风暴”,一度造成严重的风蚀沙化,尘暴频繁。影响地区遍及北美大陆2/3区域;高达3000m的黑霾穿越纽约市政大厦进入大西洋数百公里,从此这里便成了臭名昭著的“尘窝(Dust Bowl)”。
1954~1964年,前苏联在北哈萨克斯坦地区进行草原开垦,面积达25.3万km[2,],占整个草原总面积的42.1%。结果,在原来“清风吹拂”的大草原上,年尘暴频率在20~30天以上;一次风速6~7级的沙暴,在距地面高1m、长100m的断面上,12小时内搬运沙物质550t。风蚀给垦区造成的土地沙化,再现美国当年开垦中西部大草原时所呈现的景况,如此相像的历史悲剧,再度为人类的行为敲响了警钟。
1968~1972年,苏丹—撒赫勒地区遭受了人类有史以来最为严重的一次大旱灾,在这段灾难期间,有20多万人民及数以百万计的牲畜死亡。这便是骇人听闻的“苏丹—撒赫勒大灾难”。
1993年,河西走廊骤起“黑霾”,风沙尘暴引起流沙搬移堆积,掩埋铁路,造成客、货车迟发、晚点和停运42列,损失1000万元以上。这次风沙尘暴挟裹着粉尘经高空飘浮到日本、韩国和朝鲜等国家和地区,引起了国际社会的极大关注。
2.2 可怕的数字,严酷的现实
目前,已经荒漠化或正在经历荒漠化过程的地区遍及世界6大洲的110多个国家,全球现有10亿多人受到荒漠化的直接威胁,其中有1.35亿人在短期内有失去土地的危险。荒漠化的危害涉及全球约1/3的陆地面积,其中,非洲约10亿hm[2,],亚洲约14亿hm[2,];全球陆地面积的1/4受到不同程度荒漠化的危害,而且荒漠化每年仍以5~7万km[2,]的速度在扩大;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估计每年为423亿美元。
我国是世界上人口最多的发展中国家,同时也是受荒漠化危害最为严重的国家之一。荒漠化土地约占干旱、半干旱和亚湿润干旱区总面积的80%,且目前仍以每年超过2000km[2,]的速度扩大、蔓延;受荒漠化危害的人口达4亿之众;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达65亿美元[20]。
2.3 比洪水、火灾更猛更烈的荒漠化灾害
荒漠化作为一项复合性自然和人为灾害,它的危害从某种程度上讲远比洪涝、地震等自然灾害要严重的多,其影响和危害的深远性正在于它所摧毁的是人类赖以生存的土地和环境,直接动摇着人类社会经济发展的基础,且时间上将延续几代甚至几十代人。因此,必须将其与诸如森林火灾、洪水、地震等其它自然灾害同等看待。
当今世界正面临着环境与发展的严峻挑战,我国显得尤为突出。90年代以来,整个世界农业在走下坡路,粮食生产的增长速度放慢,由60年代的3%下降到1993~1995年的1.8%,到2010年将低于1.5%[17];美国世界观察研究所的一份报告称,整个21世纪将面临粮荒,甚至发出了21世纪谁来养活中国人的疑问。我国政府曾多次声明,中国人有能力养活自己。当然,要实现这一目标,可以说前途乐观、任重道远;必须从现在开始,下大力气解决好土地负荷加重,土地荒漠化迅速扩展的问题。目前,我国有12亿人口,人均耕地不足0.08hm[2,];预计到2010年和2030年人口将分别达到13亿和15亿,即便耕地面积维持现状,到2010年人均耕地也只剩0.053hm[2,]。荒漠化是导致我国耕地日趋减少、土地质量大幅度下降的主要原因。拯救土地和自然资源,扼制荒漠化土地的扩展,逆转和垦复已经荒漠化的土地,以达到可持续发展之目的,已成为迫在眉睫的重要议题。
3 国际防治荒漠化进程
荒漠化防治以其对环境和人类社会实现可持续发展特有的贡献,愈来愈引起国际社会的共同关注。1992年联合国环境与发展大会通过的《21世纪议程》,把防治荒漠化列为国际社会优先采取行动的领域;它体现了当今人类社会可持续发展的新思想,反映了在环境与发展领域合作的全球共识和最高级别的政治承诺。1994年签署的《公约》是环发大会后签署的第一个关于环境与发展的国际公约,也是国际社会履行《21世纪议程》的一个重要里程碑,标志着国际社会已充分认识到防治荒漠化和缓解干旱影响在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中的重要地位。
3.1 灾难之后的艰难起步
国际上第一次下决心防治荒漠化的努力是在“苏丹—萨赫勒大灾难”结束时开始的。1973年,第28届联合国大会要求UNEP就撒哈拉周边国家及其它具有类似地理条件地区的荒漠化问题寻求解决途径。同年,联合国成立了“苏丹—萨赫勒办事处”,以协调该地区9个容易发生干旱国家的国际援助,后来它的活动范围扩展到包括撒哈拉以南、赤道以北的22个国家。1985年,国际农业发展基金制定了“受干旱和荒漠化影响的撒南非洲国家特别方案”,动员了大约7.5亿美元,资助了25国的45个项目。
1977年,在肯尼亚首都内罗毕召开了首次“联合国荒漠化大会”,第一次对荒漠化问题进行了全球性讨论,并列为一项全球性经济、社会和环境问题。会议制定了《防治荒漠化行动计划》,旨在帮助受影响国家拟订计划对付荒漠化问题,并激发和协调国际社会所提供的援助。
3.2 收效甚微,步履维艰
《行动计划》在各方努力下做了一些必要的工作,但时过7年,收效甚微,执行情况远远没有达到期望的目标。截至1991年,只有20国政府(即受影响国家不到1/4)制定出国家防治荒漠化计划。1979年建立的防止荒漠化基金,收到捐款更少,14年中共收到捐款不足5000万美元,因而使很多国家的防止荒漠化项目难以得到资助。尽管各国对防止荒漠化行动计划呼声很高,而实际上却往往因得不到行政上的支持而告终。
有鉴于此,在1984年UNEP的一次特别会议上,不得不对防止荒漠化行动计划7年来的工作做出“几乎完全失败”的结论。在抱怨UNEP没有尽到防止荒漠化职责的同时,更为UNEP资金和人员的短缺及缺乏政治影响力而遗憾。有关专家认为,借助于先进有效的技术和措施,世界上大多数荒漠化地区都可以得到逆转。但是实际上,荒漠化的控制和逆转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经济状况和社会因素。
防止荒漠化耗资巨大。据专家估计,在未来20年中,全世界每年防止荒漠化将耗资45亿美元,这一数字超过1987年援助第三世界国家各项经济的总水平。实际上很难筹到这笔巨款,如1986年苏丹—萨赫勒办事处为荒漠化防治项目拨款仅有476万美元。另外,如何合理、有效地使用这些有限的资金也是一个棘手问题。1983~1987年,国际社会为防止荒漠化行动捐款达100亿美元,但被用于防止荒漠化的经费不足其1/9。70年代后期到1982年,用于苏丹—萨赫勒地区荒漠化防治的74.5亿美元中,真正用在生态、林业方面的经费还不足其1.5%。
到90年代,防止荒漠化行动计划历时十几年,只有美国、中国、以色列和前苏联等国的荒漠化防治取得了较大成就,伊朗70年代也取得了一些成就,利比亚和一些北非国家正在开展沙丘固定和植树造林工作。防止荒漠化行动计划中提出的一系列跨国计划,其中大部分因有关国家间的紧张关系而未能如期实施。有些已付诸实施的项目,如北非的跨国绿带等,其规模也缩小了许多。至此,世界上很多地区的土地荒漠化仍在不断发展、扩大,直接威胁着全球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的稳定。
3.3 全球行动,任重道远
联合国大会对防治荒漠化一直极为关注;自1977年32届联大以来,在39、40两届大会上,经社会就荒漠化和干旱问题向联大作了报告;第40届联大还作出决定,把以后所有与荒漠化和干旱有关的问题,均列入“荒漠化和干旱”的议题予以考虑。随后,第44、46、47三届联大都分别通过了有关防治荒漠化方面的决议案。1987年,联合国把本世纪最后10年确定为“国际减轻自然灾害10年”,号召世界各国为预防和抵御自然灾害而努力。
1992年,联合国环境与发展大会首次把荒漠化防治作为全球环境治理的优先领域,并列入了《21世纪议程》的第12章;要求世界各国把防治荒漠化列入国家环境与发展计划,采取共同行动,控制沙漠蔓延,防治土地荒漠化,以求得可持续发展。1994年10月,《联合国关于在发生严重干旱和/或荒漠化的国家特别是在非洲防治荒漠化的公约》最终在巴黎签字[21]。目前,签约国达119个,缔约国已超过50个。
这项公约象征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同意全球联合对付荒漠化,有别于以前各次防治荒漠化危机的努力,它是继环发大会之后国际社会签署的第一个国际性公约。公约的主要目标是建立一套国际合作体制,促进和推动国际社会在防治荒漠化和缓解干旱影响方面的合作。它是国际社会为落实环发大会的任务而取得的重大成果,也是防治荒漠化领域的第一个全球性公约。它与一些其他国际环境条约不同,具有“凡加入公约的国家都有义务实施公约”的法律约束力,并载有国家采取实际行动、特别是在防治荒漠化的地方一级采取实际行动的具体承诺—“国家行动方案”,并极力强调实施公约和监测公约进展情况所需的机制。公约的完成是地球问题首脑会议后续行动上迄今最重要的成就之一,是脚踏实地落实里约精神的具体体现。
4 国际防治荒漠化动态与展望
4.1 世界防治荒漠化的未来走向
当前,“全球变化”、“生物多样性”和“可持续发展”已成为世界环境问题的三大热点和焦点。荒漠化防治作为既能保护环境、合理利用土地资源,又能提供农林牧等多种产品的新兴领域,恰恰适逢了这一有利契机而倍受关注和青睐。随着生态场、景观生态学、全球定位系统(GPS)、地理信息系统(GIS)、计算机辅助设计(CAD)等一大批新理论、新技术和新方法的研究进展和应用,加之野外沙地SPAC系统观测场、植被动态观测场、高空激光雷达测尘仪和野外风洞等一系列现代定位观测手段的设立,必将为防治荒漠化研究注入新的活力和开辟更为广阔的前景。
纵观荒漠化防治的发展历史,可以相信,随着1997年《公约》缔约国大会的召开,全球防治荒漠化的进程将日益加速和日渐深入,其研究的未来走向也将呈现多极化的态势。依据第1~9次《公约》政府间谈判委员会通过的有关文件和1996年6月在葡萄牙、8月在北京召开的两次有关全球防治荒漠化的国际会议,荒漠化防治研究的未来走势可概括为以下5个方面:
(1) 宏观上更大范围地研究荒漠化防治的生态、经济和社会效益及其对全球环境变化的影响,特别是对发展中国家国民经济增长和社会进步的促进作用。研究尺度上,则逐渐由传统的地区和国家水平发展到区域、分区域的双边和多边合作,并最终向次大陆和全球这种大尺度、综合性的趋势过渡。
(2) 微观上进一步研究旱地生态系统的物种多样性、结构多样性、功能多样性和产品多样性,同时要阐明生物种类之间、生物与环境之间的竞争和互助机制,进一步创建更加高产、稳产、高效、持续的荒漠化治理新模式,并籍此深入刻划系统内部各组分间的相互关系,各组分的生态功能,系统中的一些主要生态过程,包括物质转化、养分循环、能量流动和信息传递等特征,以及各生物种间的互作关系和种群动态。
(3) 研究深度上,将从传统的小尺度、静态的定性调查描述,转向定位、定量地对荒漠化格局、过程及其内在机制进行宏观、动态且具有辅助决策作用的系统研究,并籍此对未来(20~50年)荒漠化发展趋势进行预测,为制定中长期防治规划提供必要的数据背景和决策依据。
(4) 研究方式上,则更加注重学科的联合和渗透,协同攻关;形成由地学、生态学、农学、林学、气象、畜牧、经济和社会学等多学科、多专业相互配合、共同攻关的研究群体。构建和完善荒漠化防治的学科框架和理论体系;在气候—植被原理、景观生态学、恢复生态学、全球变化、生物多样性、可持续发展等有关生物学基础理论方面有所突破;实现理论—实践—技术相结合,生产—教学—研究一体化;开发具有良好生态、经济和社会效益的治理模式,同时要考虑当地自然、社会、经济条件和民族风俗习惯,并兼顾公众的承受能力,保证新模式及时推广普及到生产实践中去,使其真正发挥效用。
(5) 在研究内容上,主要强调基础研究、应用基础研究和综合防治技术同步进行,结合野外定位观测、遥感监测和GPS/GIS应用,实现荒漠化动态的自动监测网络,并最终建立全球荒漠化进展的预报预警系统。对荒漠化发生、发展机制及其防治的生物学基础理论研究,将成为荒漠化研究的另一热点。今后一定时期荒漠化研究的优先领域:
——宏观政策与决策:土地利用政策、立法与执法、政府和非政府组织作用等;
——防治荒漠化国家行动方案的编制与评价;
——国家防治荒漠化的能力建设和机构设置;
——公众意识教育和培训及区域、分区域和全球信息网络的建立;
——荒漠化指征和评价指标体系的建立及其标准化、可操作性和全球共享问题;
——荒漠化过程的定量评价指标与荒漠化气候区划;
——受荒漠化影响地区土地利用类型的划分及利用方向;
——全球荒漠化土地类型和分布图的编制及其相关数据库的研制;
——干旱、水文及荒漠化监测的预警、预报系统;
——荒漠化发生、发展及其逆转过程的机制研究;
——荒漠化地区生物多样性及其土地生产力研究;
——适宜于干旱地区的抗逆性、多用途树种的选择与改良;
——荒漠化防治的社会经济学问题,包括社会效应及脱贫致富等方面的作用;
——矿区及大型工程建设后的大范围土地复垦技术;
——沙尘暴的发生、发展机制及其综合防治技术研究;
——流域治理、水土保持、草场复壮技术及节水工程技术;
——冻融、土壤盐渍化及其它特殊区域性土地退化逆转策略;
——草地资源管理的计算机化及其仿真系统的研制;
——受影响地区植被—大气—土壤—水分综合平衡的优化模式;
——干旱危机对策研究:缓解区域性突发干旱影响的计划及粮食保障体制。
4.2 实例研究
4.2.1 以色列
以色列的荒漠化土地面积约占国土总面积的75%,所以从一定意义上讲,以色列的建国史就是一部治理、开发和利用荒漠化土地的历史。以色列依靠高新技术,走科技与生产相结合之路,合理开发利用有限的水土资源,通过稀树草原化、内盖夫行动计划、土壤结皮固沙、径流集水、节水灌溉、太阳能利用和温室生产等技术和措施,形成了治理荒漠、发展经济的一整套完善的先进技术和管理机制。具体包括:(1)沙地经济作物栽培及高效农业开发;(2)地表径流管理及水资源合理开发利用;(3)苦咸水处理及滴灌、渗灌技术应用;(4)民用废水的处理及农业利用;(5)旱地无灌溉条件下的坡地造林、水洼蚀沟小片林和市郊绿化;(6)沙区无土栽培、温室农业;(7)干旱区风能、太阳能的开发利用;(8)水源涵养林的维护和沙漠人工绿洲建设;(9)旱地自然保护区建设和沿海沙地生态保护;(10)高地生态保护和海岸、海滨沙丘固定;(11)丘陵区综合治理、流域管理和造林技术;(12)军事设施、大型工程建设中的土地复垦技术;(13)防治荒漠化的政策、法规和社会保障体系。
4.2.2 美国
美国的地理纬度和自然条件与我国有相似之处,其干旱区的面积占其国土的30%以上。美国中西部干旱区,自30年代发生特大沙尘暴之后,利用植物材料的改良选择,防治风蚀、水蚀等新技术防治荒漠化的措施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且在干旱荒漠土地维护策略、水分动态、植物生理生态和土地科学管理方面取得了不少成就。但就总体而言,美国治理和开发荒漠的措施可概括为一句话:自然恢复的治理与城市化的开发。在美国西部,占1/3国土的干旱、半干旱荒漠地区,由于生境条件的制约,已没有营造大面积森林的可能性,只有依赖并利用有限的降水,结合国家公园、荒漠保护区和旅游区建设,实现改善生态环境和发展旅游创汇的双重目标。
Sonoran荒漠保护区面积约26万km[2,],自然条件十分独特:高温(夏季平均高达37.7℃)、少雨(年均76~305mm),冬季则偶有霜冻。如此严酷的环境条件,生物种类却十分丰富:2000余种植物和世界上最繁多的蜜蜂栖息于此。保护区内建有荒漠博物馆、图书馆、动物园、植物园和Sonoran荒漠的微缩景区,以诠释荒漠的形成、发展及动植物的生活状态及其与环境的生存关系。景区内栽培有1200种植物,放养有300余种动物,并尽量保持其生活的自然生境,以使游客亲身体验生物与环境关系的原始状态。
4.2.3 伊朗
伊朗国土面积为1.665亿hm[2,],其中草场占国土总面积的54.9%,荒漠及荒漠化土地、退化土地占20.7%。国家进行了大范围的防治荒漠化工作,采取了包括化学、生物固沙,营造防风、防沙林,盐碱地改造及利用,沙地高效开发利用,干旱区自然保护、封育区管护等一系列防治措施。同时,为防治荒漠化扩展,也在下列领域予以重视:(1)耕地和灌溉系统的保护;(2)道路、交通设施和工矿、航运的保护和维护;(3)努力降低空气污染,包括尘暴、风沙危害;(4)发展圈养、围栏舍饲,避免牲畜直接践踏地表面加大土壤侵蚀;(5)营造薪炭林,发展第三产业,提供就业机会;(6)提高公众意识,发挥妇女、儿童在防治荒漠化方面的作用;(7)动员全社会力量防治荒漠化,加强旱地生物多样性保护;(8)广泛参与国际合作,建立多边、双边合作。
4.2.4 土库曼斯坦
土库曼斯坦国土面积的90%为沙漠和荒漠化土地。农业主要以棉花和畜牧业为主。《公约》签署以来,政府积极行动,编制了防治荒漠化国家行动方案,内容包括:(1)建立全国荒漠化评价、监测系统;(2)制定水资源利用长远战略;(3)完善草场管理和改良措施;(4)森林保护及更新,人工造林;(5)增加农田灌溉面积以及退化水浇地的复垦;(6)流沙固定及旱地生物多样性保护;(7)改善荒漠化影响地区的社会环境;完善自然保护法规及其实施管理体系。
收稿日期:1996—11—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