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本质的界说与研究者的思维方法,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研究者论文,本质论文,思维论文,编辑论文,方法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编辑本质研究是编辑学体系建设的基础工程,是当前编辑学研究的重点、难点,是编辑学家们争论的焦点和攻坚的目标。有学者认为“编辑的本质具有双重性。信息、知识媒体是编辑的物质属性,信息、知识内容是编辑的精神属性”“编辑是信息、知识有序化、媒体化与社会化的业务。”并对“编辑活动”的概念提出一系列的质疑。[1] 还有学者认为“编辑活动和创作活动、科研活动一样,是大家耳熟能详的词语,知道前面的编辑修饰后面的活动,说明活动的性质;不会像批评文章说的那样,理解为‘活动的活动’”。[2] 看来,“编辑与编辑学两个概念的界定问题”是论辩双方重要分歧之一。王军的论断是“编辑的本质是媒介创构”,[3] 这在“文化缔构”编辑本质论基础上又向前延伸发展。
诸位先生关于编辑本质的观点,引发了笔者的有关思考:如何切实把握编辑本质,建立相对统一的编辑概念,使学术交流在基础概念上不再关山阻隔。[4] 对编辑本质的研究虽然不是对哲学问题进行研究,其目的不是为了得出或验证某个哲学规律,而是为了切实地把握编辑的本质属性和内在联系,从而构建公认的编辑概念。依据辩证唯物论的认识论、辩证思维之间相统一的辩证逻辑原理,为全面深入地把握编辑本质,应当从思想方法上建立编辑行为—编辑本质—编辑概念相一致的辩证思维的框架,从概念表述上实现研究方法与叙述方法之间的辩证统一。笔者不揣鄙陋,将拙作《基石》的上篇推出,就事论理,探究编辑行为的本质。
一、编辑概念及其形成的基础
构建编辑学理论体系,首先应指明学科研究的对象,即客观存在的编辑行为:分析编辑行为的本质特征,阐述编辑概念,即回答“编辑是什么”“为什么编辑”“怎么样编辑”的问题。编辑学理论体系建立在“编辑”概念的基础之上,“编辑”概念是构建编辑学理论体系的基础概念。辩证逻辑学认为,具体概念是辩证思维的基本形式,“因为判断、推理、假说、理论等思维形式都无非是概念的进一步分化和展开罢了”。[5] 概念的内在矛盾展开而构成判断,判断内在矛盾展开而构成推理,推理内在矛盾展开而构成论证系统即理论系统。作为最基础的编辑概念及其内在矛盾,犹如生命体最初“细胞”及其“基因”,成为编辑学理论体系的核心,潜在地规定着编辑学理论体系的框架。事实也表明,构建怎样的编辑概念就会构建怎样的编辑学理论体系。
构建相对统一的编辑概念,其基础是全面而深刻地把握编辑行为的本质属性和内在联系。世界上先有社会某些成员的编辑行为,然后才有以“编辑”命名的行为主体,才有编辑职业。因为编辑行为是编辑人员、编辑职业这类事物产生、发展的源头与起点,所以编辑行为应当是编辑学研究的主要对象。对客观存在的编辑行为进行分析研究,找出其本质属性和内部联系;然后把有关的本质属性和内在联系进行综合,概括成为编辑概念。编辑概念的形成有三个基础:一是以客观存在的编辑行为为物质基础;二是以辩证唯物论的思想方法为理论基础;三是以研究者运用辩证思维对编辑行为的本质属性进行分析研究为实践基础。
编辑概念就是反映编辑行为的本质。对于编辑本质的分析研究,可以采取两种方法:一是从不同时代、不同传播媒体的编辑行为中抽取共同属性;二是解剖典型,分析编辑行为的内部构成要素和运行机制。从把握编辑行为上升为分析编辑行为的本质属性,再从综合编辑行为的本质属性上升到编辑概念,辩证思维要经过从具体到抽象、再从抽象到具体这样两个阶段:
第一阶段,从分析现实的编辑行为上升到抽取编辑本质属性。也就是从现象到本质,从生动的具体到稀薄的抽象。形式逻辑学“把一个事物具有的性质和关系,叫做事物的属性”“某类事物的特有属性,就是某类事物都具有而别的事物都不具有的那些属性。在事物的特有属性中,又有些是本质属性,有些是固有属性。某类事物的本质属性,就是某类事物的有决定性的特有属性:某类事物的固有属性,就是某类事物的派生的特有属性。”[6] 从不同时代、不同门类的编辑行为特有属性中,采用分析的方法、比较的方法,分辨清楚哪些是编辑的本质属性,哪些是编辑的固有属性,从中抽象出编辑的本质属性。
第二阶段,由全面深刻把握编辑本质上升到构建编辑概念。从思维的抽象到思维的具体,全面而深刻地把握编辑行为特有的本质属性和内部联系,进行综合与概括,然后才能构成科学的编辑概念。“概念这种东西已经不是事物的现象,不是事物的各个片面,不是它们的外部联系,而是抓着了事物的本质,事物的全体,事物的内部联系了。”[7] 这三条也可以作为衡量编辑概念反映编辑本质深刻程度的标准。
依据编辑行为—编辑本质—编辑概念相一致的辩证思维的框架,可以发现有些编辑概念停留在对现代编辑行为进行现象和外部联系的描述;有些编辑概念停留在从个别到一般、从现象到本质、从具体到抽象的思维阶段,尚未进入从思维的抽象上升到思维的具体的辩证思维阶段。唯有研究者们主观的思维方法与客观的编辑行为由相互对立而最大限度地实现统一,全面深刻地把握编辑行为的本质属性和内在联系,这样才能构建统一的编辑概念。
二、多元的编辑概念及其产生的原因
学术界对编辑本质的界说众说纷纭,呈现多元的编辑概念并存的局面。对此,《中国编辑学研究述评(1983-2003)》将“编辑与编辑概念”,归纳为三个考察角度进行述评,[8] 比较详备,笔者仅摘其中要点简要转述如下。
(一)从语言学角度揭示编辑含义
1.从词源解说“编辑”。戴文葆认为编辑的古义是顺其次第,编列简册而成书。姚福申分析甲骨文“编”字的原始形态,左边是龟册,右边是丝绳,指串联龟册的丝绳;引申为书卷;作动词为“次竹简”。高斯依据《说文解字》的解说:“编,次简也”;“辑”字,一为“车舆也”,引申为敛义;二为“和也”;两字复合成词,又增新意。林穗芳比较中西“编辑”的词源和词义演变,结论为不同语源的“编辑”均有“整理”的含义。《述评》认为,“编辑”一词的含义主要源于“编”的本义指串联简册的书绳,转义为把简编联成册,引申义为书卷。
2.考察编辑词义发展。丁亚秋认为:编辑初始概念为“顺其次第,编联成册”;随着出版业的发展。才使编辑工作成为社会职业。李广德认为:从汉英“编辑”词义和词性变化可见,动词edit即编辑活动,是“编辑”的最初含义即本义。阎京萌认为编辑一词有多重含义,编辑学研究的对象主要指编辑行为,即编辑活动、编辑劳动、编辑工作。陈俊峰认为编辑有作为人员名称、职业名称、职务名称、岗位名称等几种不同含义,并对作为编辑职业、编辑工作的“编辑”的概念作了阐述。《述评》认为:经过发展的“编辑”含义超出了初始含义,然而“收集材料,整理成书”依然是“编辑”的基本行为和活动方式。
(二)从“著”与“编”关系角度考察编辑含义
1.两种编辑方式:著作方式的编辑与出版方式的编辑。林穗芳、王华良、刘光裕等认为出版业和其他传媒业中的编辑工作才是研究对象。2.蔡克难等认为“编辑”是对他人作品进行选择、加工和扩散。3.编辑是再创性著作活动。叶向荣运用形式逻辑“属+种差”的定义方法,认为编辑是对原创作品进行再创性著作活动。
(三)从宏观学术视野认识和把握编辑含义
1.编辑是社会精神生产的重要组成部分或重要环节。陈景春提出编辑是社会精神产品生产流程的一个中间环节。张如法、高哲峰、王剑波等从解决精神生产与精神消费之间矛盾,考察编辑活动的本质意义和社会价值。特别是陈仲雍对精神生产编辑观进行了比较深入系统的论述。第一,认为人类社会精神生产有三种方式:(1)个体性精神生产方式;(2)社会精神资料生产方式;(3)社会精神产品生产方式。第二,认为编辑是联结精神产品生产的创作过程和物质产品形态制作过程的中间、中介环节。第三,认为编辑过程在整个社会精神产品生产中处于中心地位。
2.编辑本质是文化(信息、知识)传播。任定华认为:编辑本质就是信息、知识有序化、媒体化、社会化。林穗芳认为“编辑是传媒工作的一个基本环节”。田胜立认为:当一项社会信息需经中间人口头传播时,也就有了具有加工性质的“口头传播编辑活动”。向新阳对文化传播编辑观阐述更具系统性和深刻性。第一,认为编辑劳动在本质上属于传播。第二,编辑是从精神文化产品生产到精神文化产品接受的中间环节。第三,编辑是解决精神文化生产的个性化与精神文化产品需求社会化之间的矛盾。第四,编辑使精神文化生产个性化满足精神文化产品需求社会化。
3.编辑是社会精神文化缔构活动。此观点始创者为王振铎,他认为编辑的基本特性是对文化产品生产和传播的组织与构成。第一,以语言文字符号构成的、能够储存和传播人类精神创造成果的知识运载系统,是由编辑劳动所缔造、所构成的。第二,编辑活动是参与人类文化创造的社会活动,“强调编辑活动在缔构社会文化方面的整体价值”。第三,编辑就是缔构文化媒体,使之便于传播的创造性劳动。“编辑的任务是编创媒体,缔构文化。”结论是“编辑活动是一种文化缔构活动”,“文化缔构活动是一种精神生产活动”。他给编辑概念的定义:“编辑是为满足读者需求,策划创构媒体,开发选题资源,组织作者撰稿,并采集作品,经过审理加工,编排定本,再经检校复制、出版发行或传播,促进社会人文交流的媒介传播活动。”有些研究者如王军等,持与此相同的观点。
《述评》认为,编辑观不同对编辑本质的认识和把握也就不同。(一)几种编辑观之间存在广义、狭义以及互补、相融和共济的关系。编辑的语言学意义是编辑概念的基础。“专业分工”“为人作嫁”“著作活动之一种”等观点,揭示了编辑不同特征。精神生产、文化传播、文化缔构等观点有同有异。(二)应建立精神生产—文化传播—媒体创构的“大编辑”观念。最后《述评》作者给出“编辑”的定义是:“编辑是社会精神文化生产和传播系统中对精神劳动成果进行组织、选择、优化、组合和缔构传播媒体的活动。”
笔者认为,《述评》分别从编辑这种事物本身、从研究者主观因素这个两方面分析造成编辑概念多元的原因,其思考问题是比较全面的。首先,编辑这种事物本身复杂并且不断发展变化。世界上先有社会有关成员的编辑行为,然后才有以“编辑”命名的专业人员,才有编辑职业等。“编辑”这种事物本身发展而产生了多重含义。其次,从不同历史阶段、不同传播媒体、不同构成要素着眼,也会对编辑行为的本质属性作出不同的界说。第三,不同研究者具有不同的专业背景,采取不同的学术视角,运用不同的思维方法,对编辑行为的本质属性进行分析研究,就会“仁者见仁,智者见智”,就会产生不同的编辑概念。
关于编辑的概念,阙道隆也提出了自己的看法:编辑活动是传播媒介工作的中心环节。编辑活动的本质特征是“组织、收集和选择、整理已有的文化成果,通过一定的媒介向社会传播。”同时,他还分别从词源、辞典、编辑学研究等三个方面,列举、引证、阐述了有关编辑概念的含义。
首先,从词源角度分析“编辑”含义。他认为殷商时期已有“编”字,指串联龟册、简册的皮筋或绳子,引申义为“编次”;“辑”泛指车子,引申义为聚集、收集。“编”与“辑”合成一词,分别取其收集、编次的引申义。并引述了林穗芳对中西“编辑”词源和词义演变所做的考证,欧洲大多数语言表示“编辑”概念,与汉语“编辑”具有相同的含义,即“整理”。
其次,列举并比较中外辞书中的编辑概念。他指出林穗芳首先列举了12种辞书的编辑概念;邵益文增至25种,包括中国辞书的编辑概念13种,外国辞书的编辑概念12种。1983年修订版《辞源》对古代编辑活动的表述为“收集材料,整理成书”。其余辞书对现代编辑活动的表述,多数指出版编辑,为书刊出版准备稿件;少数试图涵盖图书、期刊、报纸、广播、影视等媒介的编辑活动。
再者,列举编辑学研究者的编辑概念。他指出各种编辑学论著对编辑概念的不同表述不下30种,并引述了姚福申、胡光清、刘光裕、林穗芳、王振铎、任定华、邵益文等的编辑概念表述。他认为这些表述的共同点是把编辑活动作为社会文化活动的一部分,基本内容是对文化成果的收集、选择和加工整理。[9]
众多的先行研究者从不同的学术视角,对编辑本质进行了研究和界说,各抒己见,尚未建立相对统一的编辑概念。这些观点都有闪光点,从不同角度、不同方面、不同要素等,给笔者以不同的启示。
有的学者认为,对编辑行为本质的研究与欣赏文学作品类似:“我”心中的“哈姆·莱特”“林黛玉”不相同于“你”心中的“哈姆·莱特”“林黛玉”。其实,这种观点步入了理论认识的误区。对编辑行为的本质进行研究,不同于对文学作品进行欣赏。文学作品本身塑造艺术形象,所追求的目标是独特的“这一个”。对编辑行为“这一群体”的共同本质进行研究,所追求的目标是从理论上达成共识。因此,关键因素则是不同研究者如何全面而深入地把握编辑行为的共同本质。研究者们共同攻关,不仅是为了求异,也是为了求同,构建相对统一的编辑概念;而满足与停留于编辑概念多元并存,不利于构建相对统一的编辑概念,不利于构建公认的普通编辑学理论体系。
从上述可见,造成编辑概念的多元并存的原因,有编辑行为本身的复杂性和可变性,有研究者们的多元性和差异性;然而,最根本原因就是研究者主观思维与客观存在的编辑行为本质之间,在何种程度上从相互对立而走向相对统一。
三、编辑本质的界说与研究者的思维方法
对编辑行为的本质进行研究和界说,需要经历“从现象到本质,从不甚深刻的本质到更深刻的本质的深化的无限过程”[10]。因此,研究者应当注意做到研究过程与思维方法之间辩证统一。在科学研究过程中,大胆想象和小心求证、发散思维和收束思维、求异思维和求同思维,相辅相成。在研究起步阶段,研究者们需要运用大胆想象、发散思维、求异思维来分析问题、开发思路。爱因斯坦在《论科学》一文指出:“想象力是科学研究中的实在因素。”[11] 目前,对编辑行为本质的研究,大胆想象多于小心求证,发散思维多于收束思维,求异思维多于求同思维,这说明其研究尚未进入深化及综合阶段。笔者认为有几种关于编辑本质的界说,其研究者的思维方法值得引起注意和进行讨论。
(一)简单推导,对象错位
有些研究者依据编辑的研究对象和编辑学的研究对象同一性原则,由编辑的研究对象是“信息、知识”的命题,简单地推导出编辑学的研究对象也是“信息、知识”,如《编辑学导论》一书把编辑的研究对象等同于编辑学的研究对象。[12] 事实上,编辑的研究对象包括具体学科的“信息、知识”,也包含编辑学方面的“信息、知识”;编辑学研究对象应是编辑行为,而不应是“信息、知识”。这个推导过程的要害是忽视了编辑对象与编辑学研究对象的转换,只看到编辑与编辑学之间的同一性的方面,而忽视编辑与编辑学之间的差异性的方面,造成对象错位。把编辑的研究对象误当做编辑学的研究对象,诚如阙道隆所指出的那样:“把研究对象无限扩大了”,[13] 导致编辑与编辑学两个概念之间的界限变得朦胧。同时,“编辑是信息、知识有序化、媒体化与社会化的业务”这个定义本身也有较多值得商榷之处,把“编辑”说成是“信息、知识有序化、媒体化与社会化的业务”,不仅定义项的外延大于被定义项的外延,而且给人以另立话题的感觉。
(二)抓住对象,解释有误
当前,多数研究者以“编辑活动”作为编辑学的研究对象,然而对“编辑活动”这个概念中“编辑”与“活动”两个词语之间关系,分析思辨不够充分。如,阙道隆认为:“编辑活动和创作活动、科研活动一样,是大家耳熟能详的词语,前面的编辑修饰后面的活动,说明活动的性质”,[14] 意思是“编辑活动”即“编辑的活动”。从语法关系和逻辑关系讲,如果“编辑”是修饰语,“活动”是中心词,那么“编辑活动”这个概念的“侧重点”就是“活动”,而不是“编辑”。阙先生对于“编辑”与“活动”之间关系的这种解释,显然与他的《编辑学纲要》理论体系有所抵触;这种对“编辑”与“活动”之间关系的解释有误,使“编辑”含义朦胧,令人不知其指代何物。“编辑活动”中“编辑”与“活动”的关系,不是“前面的编辑修饰后面的活动”,也不是“编辑”做主语、“活动”做谓语,即“编辑在活动”;而应是“编辑”与“活动”同位互指,即“编辑这种活动”,恰恰是后边的“活动”指明前面“编辑”的性质。对“编辑活动”这个概念中两个词语之间关系尚未搞清楚,也就未能通过两个词语之间关系来判断“编辑”这种事物的本质属性。
“因此,形式逻辑要求概念明确与准确,同时也就是要求我们明确地与准确地应用语词。”[15] 语词是概念的语言形式,概念是语词的思想内容。“在形式逻辑中,相应于及物动词的概念与相应于不及物动词的概念之间的分别却是十分重要的。相应于不及物动词的概念,反映事物的性质;而相应于及物动词的概念,却反映事物的关系。关于性质的逻辑规则与关于关系的逻辑规则却是很不相同的。”[16] 从语词方面讲,“活动”是不及物动词,涉及活动的主体,不涉及活动的对象,可以反映主体性质,却不能反映主体与对象的关系。因此,笔者认为,运用“活动”这个词语界定“编辑”的本质,并不贴切。然而,运用“行为”这个词语界定“编辑”的本质,“编辑”这种“行为”,涉及行为主体,也涉及行为对象。以“编辑行为”作为研究对象,涉及“编辑主体”,也涉及“编辑对象”,可以涵盖人类全部编辑史。普通编辑学应当研究所有编辑行为的共同本质和运行规律。
(三)揭示属性,超越本体
有些研究者运用“精神生产”“文化传播”“文化缔构”等上位概念,来揭示“编辑活动”本质属性。其中,“文化缔构”编辑本质论,比较新颖独特。关于“缔构”这个词,王振铎先生解释:“缔构”是个古词,含义与现代的“结构”一词大体相同,较多作为动名词使用。“结构”一词目前作名词用者较多,且有“结构主义”“后结构主义”等新概念。为了不相混淆,动名词使用“缔构”比较方便。[17]
笔者认为,采用“文化缔构”这个上位概念来揭示“编辑活动”的本质,未能够揭示“编辑活动”区别于其他文化活动的特有本质。尽管“文化”指狭义的精神文化,“文化缔构”概念的外延也远远超越了“编辑活动”概念的外延。既然“编辑活动是一种文化缔构活动”,就表明“文化缔构活动”有若干种,诸如文学家的创作活动,理论家的著述活动等。运用逻辑学“属+种差”的定义方法,属概念“文化缔构活动”揭示了“编辑活动”与其他“文化缔构活动”的“共性”“本质”;而种概念“一种”仅表示数量,未能够揭示“编辑活动”区别于其他“文化缔构活动”的“个性”“特质”。所以,采用“文化缔构活动”的概念揭示“编辑活动”的本质,提升了理论层面,却超越和扩大了“编辑活动”所指代事物的界限范围,造成了“编辑活动”这个概念的朦胧。
上述几种关于编辑本质的界说、解释或揭示,出于研究者思维方法上的主观原因,都程度不同地超越或偏离了编辑行为的本体,所以尚难以形成相对统一的编辑概念。为此,不同研究者们应依据编辑行为、编辑本质、编辑概念相一致的辩证思维的框架,运用辩证唯物论的思想方法,全面地认识古今不同传播媒体的编辑行为,深入地分析编辑行为的构成要素和运行机制,使多元的编辑概念走向相对统一,以利于构建公认的普通编辑学理论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