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构重构与责任考试:免费后中等职业教育的改革趋势_职业高中论文

结构重构与责任考试:免费后中等职业教育的改革趋势_职业高中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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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号:G71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7518(2014)01-0004-06

从2009年起,我国开始逐步推行中等职业学校免学费政策,这标志着我国职业教育发展进入到了一个新的历史阶段。在这个阶段,提高职业教育的满意度将更加成为社会各界关心的重心,而要提高职业教育的满意度,就要求我们必须首先理性面对职业教育发展中存在的矛盾和问题,制订正确的改革方向和策略。

一、中等职业学校的悖论和矛盾

经过改革开放三十年的努力,我国已经成为世界职业教育的头号大国,但是,我国的中等职业教育却深深陷入到了一个尴尬的悖论:一方面毕业生就业形势良好,就业率远高于高职院校和本科院校;另一方面吸引力却不高,甚至存在着严重的社会信任危机①。如何理性地看待这个悖论呢?

职业学校对初中毕业生缺乏吸引力是一个不争的事实。人们往往把原因归咎为社会偏见和职业学校办学质量。但是,如果把教育当做一项投资,对于一个理性人来说,他选择何种教育取决于其回报率②。目前人们之所以热衷普通教育,主要在于其投资收益率远高于职业教育。其实,职业教育吸引力是全球共性问题[1]。即使在德国,相对于学术教育而言,职业教育也是次一级教育。德国职业教育之所以相对具有吸引力,主要在于其相对高的回报率[2]。我国中等职业教育“就业热”和“吸引力不高”同时并存,说明了所谓的“就业热”只是“虚热”,即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就业质量和待遇不高③。

从劳动力市场的角度看,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待遇偏低,说明该类人才供给充裕。然而,这种判断又与“技工荒”形成矛盾。这个矛盾把我们带向了另一个悖论,即在企业和职业学校之间的关系上,一方面存在着所谓的“技工荒”,另一方面大部分企业对“校企合作”反应冷漠④。为什么说这是一个悖论呢?这是因为按照一般规律,假若真正出现技工短缺,企业就会出主动参与和投资职业教育⑤。目前的情况说明“技工荒”这一表述存在问题。媒体上报道的年薪十万招不到技工并不是普遍现象,只是少数特殊技能人才和技师水平以上的高技能人才[3]。因此,所谓的“技工荒”准确讲应该是“高技能人才荒”⑥。所谓的高技能人才,应具备解决现场问题的能力,而这种能力一般须在工作实践中形成。正像师范教育只能培养学生的教师资格,而无法培养教授,职业院校同样只能提供技师资格,而无法培养技师。因此,对“技工荒”首先应该进行反思的是企业,而不是学校。企业应该对自己在高技能人才培养方面所应肩负的责任进行检讨。况且,高技能人才问题已超出了中等职业教育的责任范围——中等职业学校的培养目标是中级技术工人。单凭中外简单的数据对比就认为我国存在技工严重短缺有些武断。技工的数量和结构受到一国的经济结构、技能认证体系与标准的影响。一方面,我国的大量企业是劳动密集型企业,而且采用了流水线作业和理性的管理模式,对一般技工的依赖并不特别高。另一方面,我国技能认证制度还不够规范,在非国有和中小型企业中存在大量的“非认证”技工。“技工荒”和“民工荒”在很大程度上是重叠在一起的,但“民工荒”并不等于数量短缺,而是一种复杂的社会现象,其中一个因素就是富裕起来的内地民工对自身待遇长期偏低的不满⑦。事实上,我国采取的以供给为主导的职业教育发展战略为企业提供了充足的人才“毛胚”。高职院校毕业生就业难就是一个证明⑧。

因此,单靠提高质量,并不能有效解决中等职业教育吸引力严重不足的问题。要解决这个问题,从根本上来说,需要提高技术工人偏低的福利待遇。在一个竞争的劳动力市场中,这意味着要减少技工的供给。实行自由市场体制的国家,比如英国,在一个时期就是通过控制企业内技工的数量,来维持技工较高的收入水平和地位——但这势必要抑制公立职业学校的发展规模。

然而,这只是单从经济的角度而言的。虽然我们常常单从经济因素来考虑职业学校的发展,但是职业学校本身从来不是由单一的经济因素决定的。从历史发展来看,职业学校是西方双轨学制的产物,是政治、经济、文化等众多复杂的社会因素相互作用的结果。比如德国的双元制职业教育——也许与一般的印象相反——最初是更多起源于政治因素而非经济。在德国双元制职业教育体系形成中起基础和关键作用的立法——1897年《手工业保护法》,出台的主要初衷是通过对传统手工业的保护,来对抗和镇压新兴的有组织的劳工运动。此后,在雇主协会、工会、国家等众多利益团体的长期斗争和妥协下,才逐渐形成了今天人们所看到的德国独具特色的职业教育体系[4]。

我国中等职业教育的存在有其自身独特的价值。在我国,中等职业学校首先是高考制度的产物,而薄弱的基础教育、特别是农村教育进一步增加了其单独存在的必要性。由于高考产生的强大驱动力,使中学教育走向了极端的学术化,一些缺乏学术天赋或者学习基础薄弱的孩子不可避免地成为其牺牲品。在这种情况下,分流成为职业学校的首要功能。二十世纪八十年代所进行的中等教育结构改革,更多的是为精英教育铺路。这就是说,职业教育不过是普通教育的伴生物。然而,在此后为推动职业教育发展而兴起的单纯经济观点,巧妙地把这一教育改革的真实动机遮蔽了。对我国职业教育这一价值独特性的忽视以及对其经济功能的片面夸大,使之背负起了与实际并不相称的重负,并由此产生了认识和实践上的种种误区。

总之,中等职业学校除了经济功能外,还有教育分流、文化补习、公民教育、普及教育、升学预备、看护⑨等众多非经济功能。提高技能人才待遇,从而提高职业教育吸引力,要求减少职业学校的供给;而建立人力资源强国、提高国民素质、保持教育体系的合理结构,也就是说发挥职业学校的非经济功能,却要求必须使其保持一个适当的规模。这是一个结构性矛盾。要解决这个矛盾,首先需要细分职业教育的功能,并以不同的功能为主轴,建立不同类型的职业学校。那么,我国中等职业学校目前的类型结构如何呢?

二、中等职业学校类型结构存在的问题

我国的中等职业学校目前主要有三种形式,即普通中专、职业高中和技工学校。这三种学校是在计划经济时代,为适应当时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在实践中逐渐形成的。在这个过程中,它们确立了各自不同的培养目标和培养模式,形成了不同的办学特色。普通中专的培养目标主要是技术员,多为行业举办。技工学校的培养目标主要是中级技术工人,面向工业企业,多为企业举办。职业高中培养目标相对模糊,主要面向农业和第三产业,由教育部门举办。前两类学校实行计划招生、统一分配,具有极强的选拔性,属于精英模式。职业高中则具有大众色彩,毕业生实行双向选择、自谋职业。但在由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轨的过程中,三类学校办学的制度环境发生了变化。首先,由于计划招生和统一分配制度的取消,普通中专和技工学校固有的地位优势随之消逝,和职业高中一样,成为面向市场的平等的办学主体。其次,随着政府改革和企业改制,一些中专和技校与行业、企业进行了剥离,失去了稳定的财政来源,不得不像职业高中一样主要靠学费收入维持学校的运转。第三,计划经济时代,为了确保特色,政府对中专和技校的专业设置种类和数量都作了严格的限定,随着职业学校办学自主权的下放,这些限定被取消。这样,我国的中等职业教育完成了由计划模式向市场模式的过渡,形成了学校之间相互竞争的局面。

市场竞争对中等职业教育特质形塑产生了深刻的影响。其中的一个结果就是,导致了职业学校办学模式的同质化。市场经济时代,由于三类学校以无差别身份面对同一市场,迫于生源、规模、效益压力,都把综合化作为共同追逐的竞争策略。综合化意味着专业种类无限增加,尤其是那些低成本的短线和热点专业。这种状况最终促成了各类职业学校专业设置、培养目标的日益趋同化。然而,政府和职教理论研究者对这种同质化所产生的负面影响并没有给予应有的警觉。相反,一些政策还在配合市场的力量助长这种同质化的发展。例如2002年《国务院关于大力推进职业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决定》中要求将各类职业学校的名称统一规范为“职业技术学校”。虽然,这一更名要求并没有得到真正落实,三类职业学校依然保留了自己的名称,但它发出的政策意图,却促使了许多原来由行业、企业举办的职业学校向教育部门回归,地方政府为了追求规模效益进行了各类职业学校之间的合并,以及教育部门制订统一的职业学校专业目录等⑩。这些措施无疑模糊了原来各类职业学校之间的个性和特色界限。

市场竞争产生的另一个结果是,伴随办学模式的同质化,职业学校丧失了对学生的“筛选权”。职业学校之间为了争夺生源,无限制地降低入学门槛,逐渐丧失了对学生的筛选权,其结果是学习基础千差万别、学习目标各不相同的各类学生涌进了同一所学校,职业学校成了一个动机、利益、目标相互冲突的组织体。这种状况,不仅加大了职业学校管理成本和教学难度,更重要的是产生了另一种同质化,即学生生源的同质化——它事实上瓦解了原来由类型划分而形成的精英型技能教育体系。

由市场竞争带来的职业学校趋同化所产生的问题,集中体现在两个矛盾上:一个是学生多样化需求(升学、就业、文化补习等)与单一的教学方案之间的矛盾;另一个是学生千差万别的学习基础与单一的考核标准之间的矛盾(11)。这两个矛盾,使职业学校无法形成统一的教学思想和教学目标,更无需说办学特色的塑造,严重影响了中等职业教育的整体办学质量。其结果就产生了“系统性行为失范”,如:低年级学生的高辍学率;高年级学生以“顶岗实习”形式提前离开学校;专业的结构性失衡:办学成本低的短线专业的膨胀与办学成本高的长线专业的供给不足;低水平的技能人才供给等。而这一切在总体上就形成了本文在前面所论及的中等职业教育的悖论和结构性矛盾。

三、中等职业学校类型结构的重塑

综上所述,从管理的角度而言,我国中等职业学校目前存在的关键问题是类型结构的同质化。然而,这个问题并没有引起政府和学者的足够重视。教育部门所关注的是“多头管理”,要求理顺管理体制,形成教育部门一统天下的局面。可是,如果不解决类型结构问题,单靠理顺体制,并不能克服目前的矛盾,反而会加速一些不良的趋势。

类型结构问题之所以会受到忽视,在于对中等职业教育功能和我国职业教育的独特价值缺乏全面的认识。因此,重塑职业学校的类型结构,应建立在以下两个基础之上:一个是,学生多样化需求和中等职业教育功能的全面实现;另一个是,我国职业学校合理性存在的独特价值,即学生整体上的学业失败。据此,应以某一功能或学生需求为主轴设置不同类型的学校,并相应制订不同的质量标准和进入门槛。具体建议如下:

(一)将“中等专业学校”改为“技术高中”

在市场化中,中等专业学校的命运发生了巨大变化,地位迅速下降。一些学校通过升格为高职院校重新确立自己的位置,更多的学校则处在定位尴尬的状态。中等专业学校改为技术高中后,将其功能明确为高等职业技术院校预备学校,目标主要是升学。招收具有较好文化基础和技术潜质的学生,学习技术课程,兼施高中教育。此类学校在数量上要有一定控制,使其具有选拔性,以确保高等职业教育的生源质量,从而提高职业教育的整体吸引力。

(二)重新明确技工学校的功能

通过重新明确技工学校功能,遏制其综合化倾向,将其服务对象限制在技能依赖型企业,培养目标为中高级技术工人。招收具有一定文化基础、动手能力较强的初中毕业生,重点进行技能训练。此类学校在数量上也应适当控制,在专业种类的设置上应当严格控制,以确保技能型人才培养的质量。

(三)将“职业高中”改为“职业学校”,并合理确定其培养目标

职业高中的功能一向模糊不清。1986年6月国家教委《关于制订职业高级中学(三年制)教学计划的意见》中提出的职业高中培养任务为:中级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中级技术工人和从业人员。由此可以看出,职业高中在制度设计上实际成了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和普通高中的混合体。这样一个目标和职业高中生源素质形成了鲜明反差(12),在实践中很难达到。因此,将职业“高中”改为职业“学校”的目的就是简化培养目标和降低文化课难度。根据职业高中目前的生源状况,未来的“职业学校”的培养目标宜确定为初中文化补习和一般职业技能的培养,主要面向非技能依赖型产业。

通过三类学校目标的明晰,将目前一个学校内相互冲突的教学目标和参差不齐的生源状况分流进不同的学校之中,以便不同类型的学校在相互竞争中形成各自的个性和特色,从而为不同需求的求学者提供多样化的选择。

中等职业学校类型的多样化,是世界各国职业教育发展的共同经验。例如德国除了“双元制”职业学校,还有全日制职业学校(又称职业专科学校)、职业进修学校、专科学校、中等专业学校(又称专科补习学校或中等职业学校)、高等专科学校(或技术学院)、专业学院等等多种多样的职业学校。这些学校的学制少则数月、长达三年至四年。前苏联职业学校多样化的发展历程,更为我们提供了一个具有可借鉴意义的相似样本。二十世纪六十年代,前苏联形成了包括一般型职业技术学校、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和技术学校等多样化的职业技术教育体系。1984年的教育改革把所有职业技术学校统一改为中等职业技术学学校。但是,这种统一化并不符合前苏联实际需要。因此,1989年3月公布的《职业技术学校招生章程》基本上恢复了1984年教改前的三种类型的职业技术学校,即①招收完全中学毕业生,学制5个月至2年,只授予学生职业教育证书;②招收不完全中学毕业生,学制3年至4年,授予学生高中教育和职业教育证书;③招收不完全中学毕业生,学制1年至2年,只授予学生职业教育证书[5]。

重塑我国中等职业学校的类型结构,在某种意义上意味着恢复精英型技能教育与大众型技能教育的区分。这无疑会受到来自追求教育公平的压力。然而,尽管西方社会为了其所谓的民主价值,把“统一学校”或者“综合中学”作为中等教育改革的目标,但正如社会体制上的初级阶段一样,在走向“统一”或者“综合”道路上,分轨制似乎是一个无法绕开的门槛。与为学生提供一个形式的公平相比,更需要让每一个不同潜质的学生得到相应的发展,因此,面对我国中等职业学校实际,进行类型结构多样化改革,是一个艰难但却必需的选择。

四、中等职业学校类型多样化下的企业责任

以上从中等职业学校的角度,分析了中等职业教育存在的问题和解决问题的途径。然而,我国虽然习惯上将职业教育狭义地理解为职业学校,但是,它实际上包含了职业学校和企业培训两个部分。企业不但是职业学校毕业生最大的雇主,也是一个重要的培训主体。在学校职业教育与企业培训之间存在着密不可分的有机联系。忽略了这一点,就无法正确规划我国职业教育改革的方向。

在计划经济时代,依靠行政指令,我国企业形成了如下的责任机制,即一方面通过参与举办技工学校培养技术工人骨干,另一方面通过建立以学徒制为主体的内部培训体系培养工人。支撑这个体系的是与技术等级(八级工制度)挂钩的固定工资制度,这个制度确保了技术工人较高的社会地位和福利待遇,从而使职业教育具有较强的吸引力。然而,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确立,原有的机制和体系逐渐遭到瓦解。一方面,在国营企业改制过程中,厂办技校被作为增加成本的包袱与企业剥离,走向了“社会化”。另一方面,国家用工政策由“先就业后培训”向“先培训后就业”转变和与技术等级对应的固定工资向计件工资转变,大大削弱了厂内学徒制培训的基础。在这一过程中,企业逐渐放弃了它在职业教育中的责任,转而求助于外部的劳动力市场。

企业从职业教育退出的一个必要条件,就是公立中等职业学校规模的快速扩张,因为只有如此才能填补原来厂内培训体系解体后留下的空白。然而,在这一转换过程中,中等职业学校的人才培养质量受到了质疑——与厂内培训体系相比,与企业相分离的中等职业学校在实践教学环节上极为薄弱。为了解决这一问题,教育部门着力推动的一项措施就是校企合作、工学结合培养模式改革和与之相应的“双师型”师资队伍建设。但是,这一改革并没有取得理想的效果。校企合作、工学结合,在某种程度上,就意味着要求企业恢复其在职业教育中应该承担的责任。因此,要解决改革不畅的问题,首先就必须明白:企业在职业教育中应负有什么样的责任,或者说工学结合有什么必要性。从理论上讲,企业参与职业教育之所以必要,是因为学校无法单靠自身解决技能形成中所需要的实践环节。那么,现在就让我们在类型结构多样化的视角下,探讨一下这种必要性是否存在?以及存在在何处?

首先看一看技术高中,技术高中作为高等职业教育升学预备学校,主要进行普通文化和技术原理教育。这一特质决定了它的教学模式应该仍以课堂讲授加上实验实习为主,因此,并不对校企合作有刚性的要求。中等专业学校在原来的三类学校中,无论是实验设备,还是师资水平都是最好的。改为技术高中后,基于提高质量诉求之上的硬件压力并不大。它所急需改变的是课程体系以及与之相应的教学理念。

其次看一看职业学校。具有较好文化基础和技术潜力的学生进入技术高中,动手能力较强的学生进入技工学校,这就决定了职业学校学生的“中性”状态。职业学校主要是面向非技能依赖型的第三产业,其毕业生将来工作岗位所需要的特殊技能大多只需要经过岗前短期培训即可获得(13)。因此,它更多的是一种职业预备教育性质,它向学生传授的只是一般的职业技能,对“工学结合”、“校企合作”,以及“双师型”教师队也没有非常迫切和必要的需求。相反,职业学校迫切需要解决的一个问题是学生的整体学业失败问题。职业学校的一切改革都应该以此为中心。它的教育目标首先要使学生由一个失败者的心态转化为一种成功者的心态,成为具有良好素质的公民。为此,必须重新评估职业学校文化课的难度,改变过度职业化的专业课程以及相应的考核标准、教师资格要求等。同时,职业学校本身也要进行多样化学制的改革,对那些确实丧失起码的文化课学习条件的学生,可以设置一年制等短期学制,不进行文化课教学,只进行公民教育和一般职业知识和技能教育,发给相应的学业证书。这是正视我国职业学校学生学业基础和解决其高辍学率的一个现实途径,也是对学生负责和尊重的最好体现——而不是像目前这样对实际状况充耳不闻,把一个僵硬的、高不可攀的质量标准和模式强加给学生,结果学生只能选择离开或者成为痛苦的“混混”。因此,从这个意义上看,职业学校与其说是职业教育,不如说是一种特殊的“特殊教育”,它的贴切名称应该叫“素质学校”或者“素质中学”。这种教育对职业学校教师提出了更高的专业素质和使命感要求。当然,这种要求首先决非是什么所谓的“双师型”,而是具有“大爱”、懂得“差生”心理的教育专家。

最后看一看技工学校。技工学校主要是为技能依赖型企业(即工人技能的形成需要一个较长的实践周期的企业,例如机械制造业)培养人才。这一特质决定了其对“校企合作、工学结合”培养模式具有较强的需求,但这种需求未必是刚性的,因为技工学校可以通过建立自己的培训车间解决大部分的实践教学问题。不过,这意味着技工学校需要强大的经费来源。然而,如前所述,由于在经济体制改革过程中,厂办技校走向了社会化,成为“自负盈亏”的办学主体,经费投入严重不足,这种情况反过来增加了其对校企合作、工学结合模式的需求,也就是说它需要借助企业解决实践性教学薄弱问题。

通过以上分析可知,“校企合作、工学结合”的培养模式,并不是对所有的学生、所有的专业都是必需的。也就是说,企业在中职教育中的责任并不是普遍的。从技能型人才的培养质量而言,最应担负起责任的是技能依赖型企业,与其相对应的学校类型是技工学校。另外,与直接参与职业学校办学相比,企业更应担负责任的领域是内部培训体系,特别是在高技能人才培养方面。然而,这只是从学校角度言的。从企业角度而言,在市场机制下,企业是否愿意参与职业教育,要取决于其在劳动力市场中能否招到满意的技工。公立职业学校发展为劳动力市场输入了足够的后备工人,有效帮助企业降低了人力资源成本,为企业改制和实施廉价劳动力战略创造了有利条件,但也因此助长了企业在技工培训中产生对政府过度依赖和规避其所应肩负的责任,使企业培训处于近乎自由化的状态。虽然国家出台有“先培训、后就业”的政策和法律意向,但这种意向并没有细化为可操作的法律条文。再加上我国低效力的执法环境,企业尤其是中小型企业,实际上完全可以根据自己的意愿录用和培训工人,而不用担心受到严格的监督或者因违反规则受到惩罚。从长远看,这种状况并不利于技能人才的培养质量和企业产品附加值的提高。要解决这个矛盾,需要在尊重市场规律的前提下,明晰国家和企业的责任分担。德国双元制之所以获得广泛赞誉,一个重要因素就在于它智慧地解决了这一难题,即公民教育和理论问题由国家负责,而实践技能问题则由企业负责。必须说明的是,在德国双元制中,企业参与培训并不受外在强制力量约束,而是建立在雇主和雇员共识的基础上。支持这一共识的是“高技能、高附加值、高福利”的企业发展战略。这种战略使劳资双方的利益获得了最大化——工人通过参加职业教育获得的高技能,一方面使自己获得了较高的工资福利和社会地位,另一方面使企业产品获得了高附加值——从而调动了双方参与培训的积极性。

虽然德国双元制在世界上广受赞誉,但并没有任何一个国家可以成功将之复制。这是因为校企合作、工学结合并不是一种简单的教学行为,而是一种特定的政治经济制度安排。从世界范围内看,在不同的社会经济制度环境中形成了不同的工学结合模式,德国的双元制只不过是其中的特例。德国双元制从萌芽到成型经历了百余年的时间。就这个意义而言,我国目前出现的关于企业在职业教育中的责任问题,实际上是经济体制转型过程中的一种伴生物。尽管在计划经济条件下,我国形成了相对成熟的企业培训机制,但是,在今天的市场经济环境中,不可能再复归原来的模式。然而,要建立新的模式,也不是一蹴而就的,必然要经历一个不断“试错”的过程。围绕着厂办技校的管理,国家和企业实际上进行了一场博弈。国家先是通过改制将本来由自己承担的责任转嫁给企业,而企业则通过社会化将这一责任反转给国家和个人。中等职业教育免费只是意味着国家重新负担起了曾经转嫁给企业的部分财政责任,但并没有因此形成一个明晰的责任分担机制。国家和企业在职业教育中的责任分担,并不仅仅是经济意义上的办学成本问题,也不仅仅是所谓的办学质量问题,而是一个企业发展战略问题。正如德国企业一样,我国要实现由劳动密集型企业向技术密集型的转变,国家和企业在职业教育中的责任厘清是一个必不可少的环节。就目前而言,在尊重市场机制的前提下,政府所能做的有两个方面:一是通过规范劳动力市场,建立“技术工人”最低工资制度(14),提高技术工人的工资福利和社会地位;另一是通过职业学校类型结构多样化改革,处理好一般职业教育和特殊技能教育的关系,保持“技术工人”适当的供给水平。通过这些措施,来增加企业雇佣和解雇技术工人的成本,从而倒逼其参与学校职业教育建设和重建自己的内部培训体系。随着我国人口红利的不断消减以及与此相伴的富裕起来的新生代工人对工资福利和工作环境期望值的提高,一方面会加速企业的升级换代,另一方面也会刺激企业投资和参与职业教育的动机,这为实现职业教育改革的重心由学校转向企业创造了有利条件。

经过改革开放三十年的努力,我国职业教育取得的一个巨大成绩就是,迅速成为世界第一的职业教育大国。然而,在创造了规模和速度的奇迹的同时,却也带来了发展的种种问题,其中两个主要问题就是职业学校的同质化和企业对职业教育的疏离。今天,一方面,我们正处在由职业教育大国向职业教育强国转变的关键时刻。另一方面,企业也正面临着升级换代。无疑,在这样的一个时刻,对以数量扩张为特征的中等职业教育发展策略进行系统的反思,是非常必要的。这种反思不仅需要知识分子的良知和责任,更需要扎根中国实际的理性与面向未来的建设性态度。

注释:

①一项调查表明,无论是普通初中还是普通高中的学生对职业教育选择倾向都很低。城市重点中学初中生愿意选择职业学校的仅占0.7%,非重点中学初中生占19.57%,农村中学初中生也只占到31.82%。重点高中学生愿意选择职业学校的仅占2.1%,非重点高中学生也只占到17.71%。参见:于志晶.等,中高职协调:结构与衔接——关于动力、认知和意愿的调研[J].职业技术教育,2011年第27期。

②一项调查表明,初中毕业生因舆论和环境压力不选择职业学校的只占10%左右。参见:同上。

③中国职业技术教育学会发布的《2012中国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发展与就业报告》称,半数以上毕业生起薪高于1500元,但这和一般民工并没有任何差别。

④一项调查表明,目前理论界提出的“校企合作可以给企业带来好处”对于企业老板并没有很大的吸引力。参见:尹丽英,赵蒙成.对校企合作培养“双师型”教师企业态度的调查分析[J].职业教育研究,2007年第10期。

⑤中国企业家调查系统发布的《一季度企业经营状况、困难及对策——2012年一季度千户企业经营状况快速调查报告》中,当问及招工难的原因,只有30.2%的企业选择了“招工岗位技术要求高”;当问及“贵企业希望国家或政府在企业招工用工方面提供哪些政策支持”时,也只有32.8%的企业选择了“提升劳务工技能”。

⑥根据中国劳动力网站公布的资料分析,在2001-2011近10年中,劳动力市场对中等技能人才的需求呈逐步减少趋势,对高等技能人才的需求呈逐步增加趋势。参见:于志晶,等.中高职协调:结构与衔接——关于动力、认知和意愿的调研[J].职业技术教育,2011年第27期。

⑦中国企业家调查系统发布的《一季度企业经营状况、困难及对策——2012年一季度千户企业经营状况快速调查报告》中,当问及“企业出现招工难的主要原因”时,企业经营者选择比重最高的两项是“新生代农民工的择业期望提高”和“物价上升过快,导致求职者生活成本增加,预期收益下降”,分别为66.4%和53.7%,明显高于其他选项。

⑧虽然从劳动力市场公布的数据来看,中等职业学校的求人倍率大于1,存在供不应求的现象,但高等职业学校和本科学校的求人率却小于1。在许多领域,特别是在非技能型依赖的第三产业,高职生和中职生的就业界限并不清晰,存在着相互竞争,即存在着大学生“高职低就”现象。另外,中国职业技术教育学会发布的《2012中国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发展与就业报告》称,中职毕业生就业率连续多年保持在95%以上,专业对口率超过70%,但即使如此仍然有30%的学生“学所非用”。因此,从总体而言,毕业生的供给是充裕的。

⑨一些家长之所以把没有学习能力和愿望的孩子送进职业学校,是因为他们认为在这个年龄段孩子由学校来看管比流入社会更有利于其成长。

⑩技工学校虽然坚持保留自己独立的《专业目录》,但由于两类学校都把“双证书”作为培养目标改革的方向,即技工学校在职业资格证书的基础上追求职业学校的“学历证书”,职业学校则在学历证书的基础上追求技工学校的“职业资格证书”,实际上两类学校的专业目录已差别不大。

(11)如果严格执行现行的考核标准,大量学生无法拿到毕业文凭。为了达到维持规模的目的,这种状况不得不使职业学校的管理者采取多种迎合学生的“策略”,其中一项重要策略就是让学生以“顶岗实习”名义提前离开学校。

(12)从调查结果看,文化基础薄弱、担心学习跟不上进程,是中职生对升学的最大顾虑,所占比例远远超出其他担心和顾虑,占51%。对口升学高职生对数学、英语等公共课程难度的看法,他们在数学、英语等基础课程的学习方面普遍感到困难(回答难度很大占到46.82%,有点难的占39.88%)(参见:于志晶,等.中高职协调:结构与衔接——关于动力、认知和意愿的调研[J].职业技术教育,2011年第27期)。另外,中国职业技术教育学会发布的《2012中国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发展与就业报告》称,一项针对中职学校一年级新生文化课学习状况的调查发现,69%的学生没有达到初中二年级数学应有的水平,72.24%的学生没有达到初中二年级英语水平,许多学生被认为是“学习的失利者”。

(13)加拿大《职业岗位分类辞典》将具体职业培训的要求分为9级:①不需专门培训,或现场示范即可;②培训30天以内;③1个月以上、3个月以内;④3个月以上、半年以内;⑤半年以上、一年以内;⑥1年以上、2年以内;⑦2年以上、4年以内;⑧4年以上、10年以内;⑨10年以上。7000多个工种岗位中,大多数只要求短期培训,即3—4级。参见:孟广平.面向21世纪我的教育观(职业技术教育卷)[M].广州:广东教育出版社,2000年,570页。

(14)我国目前实行的最低工资制度,只是保护了一般职工的利益,而并没有特别保护“技术工人”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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