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老保险制度的性别再分配效应研究--基于上海政策与数据的计量_养老保险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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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图分类号:C913.7

       文献标识:A

       文章编号:1004-2563(2014)05-0033-08

       一、引言

       养老保险制度的再分配效应,是指养老保险促使财富在不同收入人群间或代际间的转移,即财富从高收入群体流向低收入群体或从在职一代流向退休一代的作用过程。本文所讨论的再分配,特指养老金的代内再分配,也即不同收入群体间的再分配。1997年国发26号文件确立了中国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统账结合模式,包括现收现付的统筹账户和完全积累的个人账户。2005年国发35号文件修改了养老金计发办法,强化了基础养老金与个人在职工资及缴费年限的关联效应。

       这两次调整引起了学界对中国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再分配效应的广泛讨论。彭浩然、申曙光测算了制度改革前后的再分配效应,发现新制度减弱了养老保险的代内再分配效应,并可能加大代际间的不公平。[1]赵立航、陈霞以广东省为例的分析佐证了彭浩然、申曙光的观点,新计发办法虽能在一定程度上激励人们增加缴费额、延长缴费时间,但同时也削弱了制度的代内再分配功能,且新制度存在明显的代际再分配。[2]已有文献对新旧制度的比较研究说明,旨在鼓励参保积极性的养老金改革带来了负效应,弱化了制度的代内再分配功能。香伶则进一步认为中国养老保险制度存在累退效应,在相同的缴费额下低收入群体比高收入群体负担重,这是一种背离公平原则的逆向再分配。[3]何立新利用中国国家统计局城市住户调查数据,测算了新旧制度对不同年龄不同收入群体的再分配效应,其结果为旧制度下45岁以上群体中存在逆向再分配,而新制度下40岁以上群体中存在逆向再分配且程度加大。[4]

       以上研究表明,2005年改革之后养老保险制度的再分配效应弱化已是不争的事实,且在一定条件下甚至会出现逆向再分配;同时一个显见的现象是,代内再分配的弱化伴随着代际再分配的加强。由于统筹基金承担着消化转轨成本的职能,而这一职能的实现依赖于养老金在代际间的转移,故不难解释代际再分配的加强。有限的养老金参与代际再分配的份额增加了势必会在总体上减少有效的代内再分配份额,这是对代内再分配效应弱化的一种解释。然而这种解释是否充分?是否存在其他可能弱化代内再分配的因素呢?

       回答这个问题需要剖析代内再分配的结构。现行制度下,不同性别在缴费与领取养老金上存在较大的差别。然而既有关于再分配的研究大多忽略了性别因素。性别差异及其在制度规定上的体现,对养老保险的代内再分配有着怎样的影响?这一问题长期以来并未得到学界应有的关注。目前有关养老保险性别差异的研究主要围绕着退休年龄,且一般的观点认为退休年龄的差异扩大了两性在退休后的收入差距。[5][6]以上观点局限于对两性在各期的收入比较,却忽视了在终生收入上养老金从男性向女性的再分配的可能性。

       在现行中国城镇企业职工退休制度规定下,养老保险显然存在性别间差异性问题。胡玉琴的一项研究对新旧制度下两性养老金的替代率进行了比较,发现新制度下各参保年龄男性统筹养老金替代率均提高而女性中出现下降,且男性各年龄下的替代率均高于女性,并由此认为新制度削弱了性别间的再分配效应。[7]胡玉琴的测算是以女性工资收入低于男性为前提的,其在测算时假定女性工资为男性的70%,进而得出男性工资水平高于社会平均工资而女性工资水平则低于社会平均工资。笔者认为,两性间的工资差异固然存在,但以两性各自工资均值为标准测算养老金的性别再分配难以反映真实情况。各性别内工资收入的差异性较大,此时均值的代表性有待商榷。那么现行制度下养老保险在性别间有着怎样的再分配效应,这种性别再分配对上文讨论的代内再分配有着怎样的影响?

       本文拟以上海市的政策与数据为例对上述问题予以讨论。2011年上海社保新政之后,①上海市镇保、综保向城保并轨,市郊从业人员、农民工等与城镇职工共同参加城保。这无疑加大了城保体系下参保者工资收入的差距。本文基于参保者的收入差距,测算上海市城镇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对不同收入群体的再分配效应,检验再分配的方向并探讨性别因素对再分配可能存在的影响。

       二、方法与模型

       目前,学界关于养老保险制度再分配效应的测算方法不尽相同,所得结果也存在差异。本文利用精算方法测算不同收入者终生养老保险缴费的现值以及终生领取养老金的现值,用终生领取养老金的现值与终生养老保险缴费现值的差值即转移额来测量养老保险的再分配程度。若高收入者的转移额为负值同时低收入者的转移额为正值,则存在正向再分配,即养老金从高收入者转向低收入者,反之则存在逆向再分配。

       (一)测量对象的确定

       参保者收入间的差距是制度再分配的基本前提,对参保者收入的划分会影响测算的结果。平清在测算上海市养老保险的再分配效应时以行业平均工资作为划分收入等级的标准,选取了平均工资由最低到最高的7个行业作为测算的代表。[8]其意图是分析上海市养老保险在高低收入行业间的再分配效应,但这种分行业测算难免会忽略行业内的收入差距。

       本文以上海市2012年分行业职工平均工资为依据,划分不同收入等级,取各行业在不同部门间的最高和最低工资作为该行业工资的高低值,并对所有行业的工资值进行排序,以市平均工资的60%和300%为基准将各行业划分为低收入组、中间收入组和高收入组;其中低收入组的工资均低于市平均工资的60%,高收入组的工资均高于市平均工资的300%。

       2012年上海市年平均工资为51732元。将低收入组中的各行业分为A、B两组;中间收入组中的各行业分为C、E两组,其中C组均工资低于市平均工资,E组均工资高于市平均工资;高收入组中只有金融业的高工资值,以其为F组。以上各组的工资值取组内各行业工资值的均值。

       为利于比较,在中间收入组中加入D组,其值等于市平均工资,在高收入组中加入G组,各组工资赋值如表1所示。这种划分方法有利于反映制度设计对再分配的影响,同时也能够真实地体现出上海市在职人员间的收入差距。在下文的测算中,以各组的工资值作为参保者参保初年的个人工资。

      

       (二)模型与假设

       上海市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包括统筹账户部分和个人账户部分。在制度设计上,统筹账户属于现收现付制,具有明显的再分配功能;个人账户原则上属于基金积累制,不存在再分配;但由于个人账户被统筹账户借用于支付转轨成本,养老保险在实际运行中仍为现收现付性质。2006年包括上海市在内的部分省市开始逐步做实个人账户,其中上海以4%的比例为个人账户做实的起点,但个人账户仍有一部分被挪用。在已有的关于养老保险再分配效应的研究中,学者对这一现象未予以重视,要么仅以统筹账户为测算范围,要么将个人账户与统筹账户合并计算。如张勇在分析养老保险制度的再分配效应时只测算了统筹账户的缴费现值与养老金现值,而忽略了个人账户。[9]王晓军等人在分析养老保险对不同人群的收入再分配效应时,同时测算了统筹账户和个人账户的缴费现值与养老金现值。[10]个人账户养老金的计发只与个人缴费有关,不涉及不同收入人群间的再分配,但鉴于个人账户被统筹账户挪用,相当于“提高”统筹账户的缴费比率,不同的是,这一被“提高”的部分实际上来源于个人缴费。为更好地反映这一现状,本文在测算时不计个人账户,而考虑统筹账户在不同缴费比率下的缴费与养老金情况。

       上海市现行养老保险制度规定、单位缴费比率为22%,缴费基数为个人缴费基数总和,个人工资高于上年度市平均工资的300%或低于其60%的,分别以上下限为缴费基数,其余以个人工资为缴费基数。以(PVFNC)u表示参保者终生缴费在u岁当年的精算现值,u表示参保者参加养老保险时的年龄,r表示其退休年龄,J为缴费比率,S(x-1)为参保者x岁时上年度市平均工资,w(x)为参保者x岁时个人工资,g为市平均工资增长率,k为个人工资增长率,v为折现因子,i为利率,且v=1/(1+i)。本文旨在探讨养老保险制度对不同收入群体的再分配效应,不考虑参保者在测算期内死亡情况,并假定参保者连续缴费,在测算时以年为单位。则统筹账户缴费现值的计算公式为:

      

       当个人工资低于市平均工资的60%或高于市平均工资的300%时,统筹账户缴费现值的计算公式为:

      

       其中f为60%或300%。现行制度规定,缴费满15年者退休后可按月领取养老金,其中基础养老金以参保者退休上年度市平均工资和个人指数化平均缴费工资的均值为基数,缴费每满一年增发1%。个人指数化平均缴费工资等于退休上年度市平均工资与个人平均缴费工资指数之积。个人平均缴费工资指数为参保者参保期间历年个人实际缴费基数与相应上年市平均工资比值的均数,可得个人平均缴费工资指数

。当缴费基数为市平均工资的上下限时,上式中w(x)取S(x-1)的300%或60%,个人指数化平均缴费工资为Si=S(r-1)×I。

       上海市规定,参保人员2010年底前缴费年限的缴费工资指数,统一按照1计算;从2011年1月1日起,参保人员缴费工资指数统一按照实际计算;其中,2011年1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为过渡期。本文以2012年为精算起点,不考虑过渡期,所有人员的缴费工资指数均按实际计算。则统筹账户养老金在u岁当年的精算现值公式为:

      

       式中h为养老金增长率。由上文可知,(3)式减(1)式或(3)式减(2)式即为养老金的转移额。

       本文测算养老保险制度对不同收入人群的再分配效应,假定所有人员均在2012年参加养老保险,最初参保年龄均为25岁,男性和女性的工资收入相同,男性退休年龄为60岁,女性退休年龄为50岁。假设个人工资与市平均工资具有相同的增长率即上式中k等于h,为较好地反映社会经济发展状况,对工资增长率进行分段取值,在2012-2022年为8%、2022-2032年为6%、2032年及以后为5%;养老金的增长率取4%,利率为3%。依据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数据,男性平均预期寿命为72岁,女性平均预期寿命为77岁。

       三、不同收入群体间再分配效应的实证分析

       由制度对缴费基数的规定可得个人缴费工资指数的取值在0.6至3之间;工资低于上年度市平均工资60%的参保者,其实际缴费基数w(x)'=S(x-1)[×]60%,故其缴费工资指数为0.6;对于工资高于上年度市平均工资300%的参保者,其实际缴费基数w(x)`=S(x-1)[×]300%,故其缴费工资指数为3;同理可得,工资等于上年度市平均工资的参保者其缴费工资指数为1。由此可得,在本文的测算中,低收入组A、B的平均缴费工资指数均为0.6,高收入组F、G的平均缴费工资指数均为3,中间收入组中D的平均缴费工资指数为1,由

可得C、E组中男性平均缴费工资指数分别为0.926、1.769,女性平均缴费工资指数分别为0.930、1.777。

       (一)两个基本模型

       本部分将主要讨论缴费率为22%和30%时统筹养老金的再分配效应,以模拟个人账户资金进入和未进入统筹基金两种情况下养老金的再分配效应。

       1.个人账户资金未进入统筹基金情况下养老金的再分配效应

       在不考虑个人账户被借用的情况下,统筹基金的缴费率为22%,测算结果如表2所示。在各收入组中转移额有正有负,低收入组均为养老金的转入者而高收入组中存在转出者,可见养老保险制度起到了再分配功能,实现了养老金从高收入者向低收入者的转移。分性别来看,男性低收入组的转移额为正,是养老金的转入者,中间收入组和高收入组的转移额均为负值,是养老金的转出者,且收入越高转出率越高。在女性各收入组中转移额均为正值,且随收入的增加转移率降低。由于男性多为养老金的转出者而女性均为养老金的转入者,故存在养老金从男性向女性的再分配。

      

       为进一步分析这种性别间的再分配与贫富再配的关系,对女性的缴费年限进行调整,假定女性与男性的缴费年限相同即退休年龄相同,此时在同等收入条件下女性与其对应组男性具有相同的缴费工资指数和缴费现值,其与男性领取养老金的差额完全由长寿因素导致。如表2所示,此刻女性高收入组的转移额为负值,是养老金的转出者,低收入组和中间收入组的转移额均为正值,是养老金的转入者,且收入越高转入率越低。即此情况下女性各收入组中养老保险的再分配得以体现。比较两性各收入组的转移率发现,女性中低收入组的转入率大于男性对应组的转入率;而女性高收入组的转出率小于男性对应组的转出率。这说明养老金制度的设计虽有贫富间的再分配功能,但在现行城镇职工退休制度规定下,性别间的再分配效应强于贫富间的再分配效应。

       从表2可以看出,缴费基数的上下限通过限定缴费工资指数从而对高低收入组的再分配效应起到了很大的作用,上限压低了高收入者的养老金,下限提高了低收入者的养老金,从而缩小了两者间的差距。中间收入群体的缴费与养老金直接与个人收入挂钩,个人收入决定缴费工资指数。由缴费现值和养老金现值的计算公式可知,缴费与养老金都是缴费工资指数的增函数,故构造函数F(I)如下:

      

       以男性为例,上式中除I外其他参数均已知,令F(I)=0且忽略工资增长率在不同时期的差异可得I=0.852,即在现有假设下个人工资大于社会平均工资的85.2%的男性参保者均为养老金的转出者,也即只有当个人工资低于社会平均工资的85.2%时才能成为养老保险制度的受益者。

       2.个人账户资金进入统筹基金情况下养老金的再分配效应

       由于转轨成本的存在,统筹账户面临巨大的支付压力,现职人员的个人账户被挪用于支付已退休人员的基础养老金。为模拟此情形下养老保险制度对现职人员的再分配效应,现将统筹账户缴费比率调整为30%且不计个人账户养老金,测算结果如表3所示。

       模型二中男性各组的转移额均为负值,低收入组的转出额最低为64010元,占对应养老金现值的11.2%,高收入组的转出额最高为1750897.2元,占对应养老金现值的122.4%。女性各组的转移额均为正值,低收入组的转入额最高为399254.6元,转入率为50.3%,高收入组的转入额最低为11900.7元,转入率0.6%。将缴费率提高至30%后,男性均为养老金的转出者,收入越高转出率越高,女性均为养老金的转入者,收入越高转入率越低,此时性别间的再分配非常明显。相比于模型一,缴费率的提高减弱了贫富再分配而增强了性别间的再分配。

       但可否由此推出性别间的再分配弱化了贫富再分配呢?同样对女性缴费年限进行调整,假定女性与男性的退休年龄相同。如表3所示,此时女性低收入组的转移额为正值,中间收入和高收入组的转移额为负值,且收入越高转出率越高,存在从高收入到低收入的再分配效应。可见控制女性缴费年限后,贫富再分配更明显而性别间的再分配减弱,这从反面证明了性别再分配对贫富再分配的弱化作用。

      

       (二)参数敏感性分析

       通过上文分析可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中同时存在性别再分配和贫富再分配,且两者存在反向变动关系,前者有弱化后者的倾向。这两种再分配效应的大小与性别问及各收入组间缴费与养老金的相对多少有关。模型二的分析表明,不同性别对费率调整的反应不同,那么这种不同反应对本文所讨论的两种再分配的影响具体如何?

       到目前为止,所讨论的再分配的变化都是基于缴费值的变动,而尚未考虑养老金待遇水平的变动对于养老保险制度再分配效应的影响。事实上,养老金水平与缴费在决定再分配效应时处于同等地位。在分析了缴费变动对于养老保险再分配效应的影响后,自然有必要考虑养老金水平变动对制度再分配可能会产生的影响。从养老金现值和缴费现值的计算公式可以看出,在现有经济发展假设即社会平均工资增长率、个人工资增长率和利率假设下,养老金现值只与养老金增长率有关,缴费现值只与缴费率有关。故本文对缴费率和养老金增长率做敏感性分析,分别探讨在养老金现值不变时缴费率提高对再分配效应的影响以及在缴费现值不变时养老金增长率提高对再分配效应的影响。

       1.提高缴费率对于制度再分配效应的影响

       前文对模型一、二的分析可知缴费率的提高减弱了贫富再分配而加强了性别再分配。为分析这种影响的程度,现将缴费率调整为23%,其他参数均不变,以分析缴费率提高一个百分点对再分配的影响。测算结果如表4所示。

       此时再分配的总体效果与模型一基本一致,男性中低收入组为养老金的转入者,中间收入组和高收入组为养老金的转出者;女性均为养老金的转入者,且随收入的提高转出率增加、转入率下降。比较模型一与模型三对应各组的转移率可知,缴费率提高一个百分点各组的反应不同,在两性中转入率均下降而转出率却增加了。以R值来表示模型三的再分配效应,经计算得男性中R值为0.59,女性中R值为1.31,与模型一中的对应值0.62、1.37比较可得,缴费率提高一个百分点,男性中R值降低4.84%,即再分配效应下降4.84%;女性相应下降4.38%。可见,费率的提高降低了再分配效应,且对不同性别的影响程度不同,男性对缴费率的提高更敏感,这也进一步佐证了性别间的再分配效应强于贫富间的再分配效应。

      

       2.养老金水平提高对制度再分配效应的影响

       在以上各模型的测算中养老金的增长率均为4%。现将养老金增长率调整为5%,其他参数均不变,以分析养老金增长率提高一个百分点对再分配效应的影响。经测算所得结果如表5所示。

       从模型四中可以看出,男性低收入组和中间收入组中的C组的转移额为正值,是养老金的转入者,其余各组的转移额为负值,是养老金的转出者;女性中各组的转移额均为正值,是养老金的转入者;随收入的增加转入率降低、转出率上升。对比模型一可知,模型四中男性养老金转入组增加,即养老金开始转出所对应的缴费工资指数I值变大。在模型一中构造函数 F(I),令F(I)=0求得I值为0.852,将模型四中各参数值代入函数F(I),令F(I)=0可求得I值为0.962,即在模型四中收入大于市平均工资的96.2%的男性皆为养老金的转出者,相比于模型一,该值提高了0.11,这说明养老金增长率的提高能够让更多收入较低的人成为养老金的转入者。在模型一和模型四中求得的I值均接近于1,说明只有工资低于社会平均工资的人才能成为养老金的受益者,笔者认为该值还存在一定的上升空间,即在顾及养老保险可持续性的前提下可适当提高养老金的增长率。

      

       同样,以R值来表示模型四的再分配效应,可得男性R值为0.65、女性为1.59。相比于模型一的0.62和1.37,模型四中两性的R值均增大了,相应增加幅度分别为4.8%、13.8%,由此可知,随着养老金增长率的提高,制度的再分配效应相应增强,增长率每提高一个百分点,两性中再分配效应分别增加4.8%和13.8%。女性对养老金增长率提高的效应更敏感,这同样证实了性别问的再分配强于不同收入组间的再分配。

       四、总结

       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在设计上存在一定的再分配功能,问题在于这种分配发生于哪些群体之间。本文基于对上海市现行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制度安排及相应统计数据的分析,认为缴费基数中的上、下限设定对再分配起到了很大的作用。尽管从实际缴费比例来看,缴费上、下限的设定,提高了低收入者对应的缴费比例,而降低了高收入者对应的缴费比例;但由于统筹部分缴费由企业承担,故笔者认为这并未加大低收入者的缴费负担。

       文中对模型一和模型二的分析表明,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同时存在贫富再分配和性别再分配,这两种交叉的再分配存在反向的变动关系,当性别再分配加强时贫富再分配减弱,性别间的再分配总体上有弱化贫富再分配的迹象。模型三与模型四的分析表明,缴费率与养老金增长率对再分配的影响方向不同,缴费率的提高削弱了再分配效应,而养老金增长率提高后,能增强再分配效应。

       比较前文中模型一与模型二可知,控制对个人账户资金的挪用对养老保险的再分配有提升效应;当个人账户完全被挪用时,男性各收入组均成为养老金的转出者,女性因缴费期限短、领取养老金时间长而成为养老金的转入者;当控制缴费时间时,女性中、高收入者的养老金表现为转出。

       比较前文模型一和模型四可得,养老金增长率的提高对再分配效应有正向作用。在模型一中,男性只有工资低于市平均工资的85.2%时才能成为养老保险制度的受益者;在模型四中这一比例提高到了96.2%。对模型三和模型四的比较可知,养老金增长率提高对再分配效应的促进作用大于缴费率的降低。这对政策选择具有一定的指导作用。在实际影响养老保险缴费与养老金领取的因素中,利率、工资增长率、寿命等均难以控制,费率、养老金增长率成了调控养老保险制度的必然选择。通过本文的测算分析,笔者认为,在合理的范围内提高养老金增长率同时适当降低费率有利于制度再分配的优化。

       注释:

       ①2011年7月,上海市宣布将外来从业人员综合保险取消,原参加综合保险的外来从业人员逐步参加城镇职工社会保险,新增外来从业人员直接参加城镇职工社会保险;同时,镇保人员也逐步转入到城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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