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进下岗职工再就业的新思路——兼论经济增长方式的选择与反思,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再就业论文,下岗职工论文,新思路论文,经济增长方式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下岗职工再就业是一个关系到社会稳定、改革成败的大问题。随着国有企业改革的深入、经济结构调整的深化以及各级政府机构的精简,下岗职工的增加将不可避免。加上新增就业人口的上升和农村剩余劳动人口向城市转移,我们将面临日益严峻的就业压力。我国现阶段存在的下岗和失业问题,既有结构上的原因,也有总量上的原因。而且,总量失衡问题更为突出也更难应对。在“劳动力总量无限供给”的就业市场上,下岗职工再就业显得更为艰难和复杂,本文结合经济增长方式的选择就下岗职工再就业问题谈几点思路。
一、转变经济增长方式是缓解就业压力的有效途径
下岗和失业这一世纪性的难题,成了举国上下关注的焦点,各方人士纷纷献策。有人认为,再就业的关键在于观念的转变。现在,“有人没事干,有事没人干”的现象十分突出,不少下岗工人的就业观远远不能适应市场经济的要求,成为影响再就业的心理障碍。必须加以积极的引导。但我们不能把希望仅仅寄托在观念的转变上,如果无岗可上,纵有再好的就业观念也无济于事。在这里我们要避免“合成推理”的谬误,对个人而言,转变观念有助于就业。但整个社会都转变观念,却未必能解决失业问题(可能问题会变得更严重)。
不少学者从社会保障的角度提出解决下岗和失业的对策,认为只要构筑起完善的社会保障体系,就能稳定失业人口,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存在一定的失业人数既是不可避免的,也是必须的。大可不必把下岗和失业看得如此严重。事实上,我们用“下岗”的方式来对待失业,就是为了弥补社会保障的不足,将来社会保障有了,下岗可能不复存在,但失业照样存在。诚然,失业存在一定的正效应,但它的负效应远远大于它的正效应也是不争的事实。现代市场经济国家都把充分就业作为政府宏观调控的主要目标,更何况我们是社会主义国家,大量的下岗和失业得不到解决,我们何以实现共同富裕?
更多的人则寄希望于经济的高增长。下岗问题归根到底是经济问题,经济发展了,才能不断创造出更多的就业岗位,这是解决下岗和失业的根本途径。但是,经济能否高增长,并不完全取决于人们的主观愿望,它将受到许多客观条件的制约。我国今年的预期增长率为7%, 比去年略有下降,就是基于对国内外形势的综合考虑。再者,经济增长将在多大程度上拉动就业需求,也要做具体分析。从国有经济的现状看,经济增长可能要以更多的职工下岗为代价,其对就业的贡献不会很高。据测算,GDP每增长一个百分点,可以提供80多万个就业岗位, 照此推算,今年7%的增长率可新增约600万个就业岗位,而我国每年新增的就业人员就达1000万,缺口仍然很大。另外,对高增长可能带来的高通胀,我们也不应忽视,如果高失业和高通胀共同肆虐,我们将陷入进退维谷的境地。
就业的扩大不仅取决于经济的增长速度,而且取决于经济的增长方式,从我国现阶段的实际看,增长方式对就业的影响更为直接和重要。我们必须重视并研究增长方式与劳动就业的关联,通过优化增长方式的组合来实现社会就业与再就业的目标。
二、转变经济增长方式必须走出误区
江泽民在十五大报告中要求“转变经济增长方式,改变高投入、低产出,高消耗、低效益的状况”。从粗放增长方式向集约增长方式的转变体现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本质要求,是不可逆转的发展趋势。但是,人们对这种转变的认识存在一些误区。首先,人们往往简单地把粗放等同于劳动密集,把集约等同于资本、技术密集,进而贬低劳动密集经济。不可否认,在从粗放到集约的过程中,相对于其他要素来说,简单劳动的作用会逐步下降,但这只是这一转变的表象而非本质特征,粗放向集约转变的实质在于技术进步和经济质量的提高。技术进步意味着技术功效的增大,表现为较少的投入获取较大的产出。在其他条件不变的前提下,技术进步与资本、劳动的关联一般表现为三种情形:其一,索洛中性技术进步,这种技术进步体现在资本因素上,表现为有机构成的提高和劳动的节约;其二,哈罗德中性技术进步,这种技术进步体现在劳动因素上,表现为有机构成的降低和资本的节约;其三,希克斯中性技术进步,这种技术进步同时体现在资本和劳动两要素上,表现为有机构成的不变。由此可见,技术进步并不一定表现为对劳动的排斥,劳动密集经济从粗放走向集约并非要以增资减人为代价。在国企改革过程中,人们寻找到一条“减人增效”的途径,传统的劳动用工制度造成“三人工作五人做”冗员成为企业发展的沉重负担,在这种情形下,减员就成为企业增效的必然前提,然而,如果我们把“减员增效”视作具有普遍意义的定律就完全错了。国有企业改革,既可以“减员增效”,更鼓励“增员增效”,达到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统一。
另一个误区在于,在增长方式转变过程中,人们普遍忽视中小企业的地位与作用,以为现代化就是企业大型化、集团化和跨国化。把集约经济简单地理解为规模经济,各级政府总是倾注全部力量扶植本地的“旗舰”,而中小企业在银行信贷、信息帮助和政策优惠等方面都明显处于不利的境地。这种厚“大”薄“小”的做法,导致了市场的不公平竞争,给国民经济的发展带来隐患(韩国金融危机的教训值得总结)。更为严重的是,由于忽视了中小企业的发展,社会的就业压力得不到有效释放。而由于种种原因,大企业的发展和企业集团的组建,对就业的贡献较小,对“下岗”的“贡献”却很大,中小企业的滞后,对国有大企业的改革和重组也带来一定的制约作用和负面影响。国企改革确立了“抓大放小”的原则,这一原则体现了国家对国企改革的战略构想:抓好大的、放活小的,“抓大”为的是保证国有经济的控制力,“放小”则是为了搞活中小国有企业,增强企业的竞争力,但我们不能把“抓大放小”理解为大的比小的好,大的比小的重要,更不可据此歧视小型企业。
增长方式的选择,既要借鉴国外成功经验,更要从我国的基本国情出发,我国人多地少,资源相对不足,比较优势在于劳动力资源。因此,我们选择增长方式必须确立两个基本出发点:物质资源的节约和人力资源的开发。
传统的增长方式着眼于外延的扩张和数量的增加,这种拼资源、拼设备、高消耗、低效益的粗放模式与资源相对贫乏的现实的矛盾日益突出,为了经济和社会的可持续发展,摈弃粗放增长方式,选择资源节约、内涵提高的集约增长方式已经成为共识。同时,如何发挥比较优势,最大限度地开发利用劳动力资源,应该成为新的增长方式的题中之意。在我国现代化进程中,开发利用劳动力资源是一个必须十分关注的课题,处理得好,丰富的劳动力资源就可以转化为巨大的人力资源,成为发展的动力。处理得不好,过剩的劳动力将变成巨大的社会负担,成为发展的障碍。
如何更好地开发利用劳动力资源?我们认为应该从战略高度构建有中国特色的增长模式,具体讲有以下两个方面:
第一,建立以技术密集为先导,劳动密集为主干,劳动密集、资本密集和技术、知识密集有机结合的产业结构。西方发达国家的工业化,大多历经了从劳动密集到资本密集再到技术、知识密集的发展过程。在经济落后、资本技术短缺的情况下,人们倾向于用劳动替代资本,发展劳动密集型产业,但当资本和技术有了一定积累后,资本、技术替代劳动似乎就成了必然。近些年,我国沿海发达地区资本、技术密集型产业也得到迅猛发展。作为发展中国家,适度发展资本、技术密集型产业,对优化国民经济结构,提升生产技术水平有着重要的意义。但资本、技术密集型产业对就业的贡献则相对不足,一方面,资本、技术密集型产业抬高了劳动力进入的“技术门坎”(在我国,由于技术工人的不足,已经影响了这些产业的发展)。另一方面,由于劳动生产率不断提高,这些产业会发生排斥工人的现象,这也是导致工人“下岗”的原因之一。因此,为了保持适度的就业弹性,在相当长的时期内,我国经济仍应以劳动密集型产业为主体,如果把我国经济比做巨型飞行器的话,那么,劳动密集型产业就是这个飞行器的庞大机身,资本密集型产业和技术密集型产业分别构成它的两翼。有人担心,发展劳动密集经济会从整体上降低经济发展的水平、拉大与发达国家的差距。对此要做具体分析。资本、技术密集型产业是西方国家的主导支柱产业,但不能据此认为资本、技术密集型产业发展程度就是一个国家发达与否的标志。每个国家都有自己独特的发展模式,各种模式之间缺乏绝对可比性。只要从本国的实际出发,较好地发挥自身的比较优势,实现经济持续发展,就是成功或较成功的模式。而“照抄照搬别国经验、别国模式,从来不能得到成功”。
第二,提升劳动密集经济的技术水平和集约程度,实现简单劳动密集经济向熟练劳动和智能劳动密集经济的飞跃。不能把发展劳动密集经济的着眼点局限在扩大就业上,如果我们尽可能多尽可能快地将简单劳动力资源转变为具有较高技术素质和创新能力的人力资本,我们将迎来一次真正意义上的资源革命。日本人口密度高于我国,自然资源更为贫乏,他们靠的就是人力资本的开发利用。H ·迈因特认为发展中国家最短缺的不是物质资本而是人力资本。如果说我国的简单劳动具有无限供给的特性,那么熟练劳动和智能劳动则是相当紧缺的,人力投资不足,人力资本存量过低是造成经济质量不高的根本原因。因此,我们应该结合发展劳动密集经济,加大对人力资源的投入,实现劳动密集经济从粗放向集约的转变。人们都在谈论知识经济,知识经济的关键不正是智力资源的占有和配置?人力素质和技能是知识经济实现的先决条件,提高劳动者的科学文化素质和技能,就是为最终走向知识经济创造条件。我们都在寻求的我国的“后发优势”究竟在哪里?加强人力资源的开发、提升和利用,必将为我国经济的发展增添巨大的“能量”,恐怕这正是我们的“后发优势”所在。
三、转变经济增长方式的对策
扶植劳动密集经济以解决下岗和失业问题,是政府宏观调控的重大课题。在一个以劳动密集经济为主的国家中,技术进步的发生存在偏向节约劳动的倾向。这就是说,如果没有外部干预和影响,技术进步更可能导致资本对劳动的替代而不是相反。政府应研究并制定相关的政策,鼓励企业更多地吸纳劳动力。为此,我们提出两点设想。
第一,企业采取何种劳动与资本的投入组合,一般取决于以下几个因素:技术上的可能性、劳动和资本的边际生产率(劳动对资本的边际替代率与劳动的边际生产率成正比,与资本的边际生产率成反比)、劳动的边际成本。因此,政府可从如下几方面来影响企业的用工行为,首先,加强对下岗和失业人员的再培训,提高劳动者的文化素养和劳动技能,增加劳动生产率对资本生产率的比较优势。其次,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实行职工医疗、养老的社会化统筹,这样可以降低企业聘用劳动力的成本和风险。再次,实行特殊的税收政策鼓励企业更多地吸纳劳动力,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企业的用工行为是一种自主行为,政府不可横加干预,但可运用经济手段对企业行为施加一定的影响。开放之初,我们采取减免税的办法来吸引外资,取得显著成效。今天,我们同样可以运用税收杠杆来推进下岗职工再就业。在中国解决就业问题,必须兼顾发展和稳定两方面的需要,或者说兼顾经济与社会两个方面问题的解决。有效的就业导向必然使政府和企业找到共同利益的结合点。就企业而言,它是市场竞争的主体,在自主用工制度下,企业从自我发展的目标出发必然以经济利益作为出发点和归宿点来确定用工的数量和质量。而政府既要追求社会经济运行高效率,又要承担维护社会稳定的功能,政府必须在二者之间不断地寻求平衡点。
我们的设想是,政府可以对企业进行分类,实施不同的税收政策。一类企业是以市场经济效益为首选目标的企业,这类企业应成为国家税源的主要承担者;这类企业主要实施经济性就业,以劳动力的边际成本等于边际收益为就业量的临界点。另一类企业是以社会效益为首选目标的企业。这类企业应侧重解决社会就业问题,它们可实行微利或保本经营,国家对这类企业实行低税或免税政策。这类企业主要实施社会性就业政策,它以充分就业为主要目标。这样的就业政策,有利于扩大市场的最终消费需求,对于启动内需会产生积极的影响。
第二,那些技术上不宜采取劳动替代资本的企业,则可通过工时制度的改革,在不影响现有生产技术条件的前提下实现“劳动密集”经营。目前,我国绝大多数企业实行每周40小时工时制,如果将工时从40小时缩短为30小时(譬如三班制变为四班制),那么企业要维持生产能力不变,势必要增加三分之一的一线工人。1997年,我国城镇就业人口约14760万,倘若我国三分之一的企业按这一思路改革工时制, 则可增加1500万至2000万的就业岗位,这大致相当于目前的下岗人口数。这么做会不会减少在职工人的工资收入或增加企业的工资成本?我们做些具体分析:首先,假设企业工资成本不变,工时改变多数情况下会导致在职工人收入的减少。但换个角度看,职工货币收入减少了,闲暇时间却增加了,企业用闲暇时间替代部分货币工资,职工的损失得到一定的补偿。同时,闲暇时间的增加为劳动力的再生产和提高创造了有利条件。对那些高薪阶层来讲,这种改革方案是能够接受的。其次,假设在职职工的收入不变,则企业工资成本增加,最终会影响利润和收益,政府则可以采用优惠税制给予适当的补偿,这也可以视作为解决下岗问题必须支付的“社会成本”。还有第三种可能:职工收入不变甚至增长,企业工资成本与收益同步增加,净利润不变甚至增长。问题的关键在于劳动生产率的提高,即工人在更少的时间里生产更多(或更好)的产品。我们的劳动生产率远远落后于发达国家(我国的劳动生产率为英国的1 /30、美国的1/36、日本的1/40、德国的1/45),提高的潜力非常大。 在改变工时制度的同时努力提高劳动生产率,工人的平均工资水平就可能不降反升。总之,改革工时制解决下岗和失业问题,有利有弊,但处理得当将利大于弊,有关部门不妨做些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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