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长效机制的电力营销稽查管理模式构建分析论文_王君莉

(湖北老河口市供电公司 湖北 441800)

摘要:电力营销稽查工作是对供电用电情况进行的规范性的监督检查工作,能够有力规范营销行为,堵塞漏洞,挖潜增效,提高营销政策执行力,减少营销事故,保证电力供应平稳过渡,保障系统运营安全稳定。目前中国电力企业的营销稽查工作仍然存在很多问题,直接影响电力系统的运营及电力企业的发展,需要及时采取有力手段解决存在的问题。基于此,本文试从管理方式、管理制度、管理内容及管理手段四个方面合理、科学、系统地探究如何构建高效的电力营销稽查管理模式。

关键词:电力营销稽查;垂直管理;电价监管

一、电力营销稽查管理现状及问题

正是因为中国迫切需要保证电力供应平稳过渡、规范电力市场秩序,电力营销稽查工作才开始壮大并且发展。纵观目前中国电力企业的营销稽查工作现状,仍然可以发现很多问题,这些问题的存在直接制约企业的发展,分析、探究中国电力营销稽查工作的现状及问题有助于针对性地提出改进的新措施、新思路。

1.部分电力营销稽查人员专业胜任能力较弱。一方面,公司部分营销稽查人员业务技能不高,有的营销稽查员的业务技能还不如营销工作人员,往往不能发现营销工作中存在的差错。另一方面,公司没有投入足够的资源对营销稽查人员进行培养,营销稽查工作人员大多没有受到过专业的职业培训,业务知识比较欠缺。

2.相关管理制度缺乏对电力营销稽查工作及其人员独立性的硬性规定。电力营销稽查工作及其人员的独立性是开展稽查工作的基石和标尺。营销稽查工作及其人员的独立性是营销稽查目标实现的要求,是营销稽查作用发挥和其职能实现的要求,是营销稽查工作质量的保证。

3.电力营销稽查的抽查方法具有一定局限性。电力营销稽查工作用到的抽查方法常常是对报表、工作单以及管理台账等进行合理的抽查。但是这种抽查方式所抽取的业务样本难以代表总体业务的特性,稽查人员在抽查过程中不免会带有主观色彩,容易使抽查总体中各项目被抽中的机会不均等。因此,通过抽查方法得出的稽查结论不能全方面地对企业的某一块电力营销工作进行说明,这种片面性的稽查工作不仅仅工作效率不高,还会给稽查工作带去一定的漏洞与不足。

4.电力营销稽查工作手段和流程缺乏高效性,稽查工作缺乏监督评价。目前很多电力企业营销稽查效率普遍不高,其营销稽查人员工作仍然对相关资料进行逐条核查,从而找出可能存在的问题。在这样的工作方式下,通过人工的取样、比对和核实,对企业的营销业务、营销表单及相关的工作资料进行大范围的稽查,需要花费很多人力、物力和财力,最重要的是耗费很多不必要的时间。

二、高效的电力营销稽查管理模式构建

通过对大多数电力企业营销稽查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进行深入分析,构建电力营销稽查管理新模式,改善和提高营销稽查工作必须从管理方式、管理制度、管理内容、管理手段等几方面改进,以此降低营销管理风险,全面提高电力营销业务的管控力、日常业务的执行力以及客户服务的监督力,保证电力营销稽查工作规范、有序、高效。

1.建立新的管理方式。

电力营销稽查工作出现的相当多问题根本源于稽查部门独立性较弱以及稽

查人员工作理念陈旧所导致。因此,重设稽查机构、树立新的稽查工作理念是十分必要的。

(1)重设营销稽查机构,建立稽查分层级负责管理方式。地级市的营销稽查部门往往设在所属电力公司下,省级营销稽查部门往往设在省级电力公司下,这种机构设置直接影响稽查工作的独立性。营销稽查工作选用垂直管理体制能大大优化稽查工作的效率效果,因此重设营销稽查机构,建立分层级负责管理(见图1)能够提高稽查工作水平。可以考虑在稽查系统实行垂直管理,省级稽查部门直属国网总部的稽查部门,地级市的稽查部门直属省级稽查部门,然后以此类推,稽查部门只接受上一级的稽查部门的管理,不受工作地点所处的电力公司管理。这种垂直管理可以避免稽查部门的工作受到被稽查单位领导的干扰,增强了稽查部门和其人员的独立性,为电力营销稽查工作的准确性提供保障。施行稽查垂直管理,一方面有利于增强稽查工作的自主权,可以避免上下级稽查部门之间工作脱节的状况;另一方面,垂直管理可以实现管理权、稽查权的权权分离,使稽查工作成为权力制衡机制的重要环节,防止管理权力的滥用。(2)建立电力营销稽查、电费计算、电价监管“三位一体”相互协调、相互制约的管理模式。建立电力营销稽查、电费计算、电价监管“三位一体”相互协调、相互制约的管理新模式,即是建立新型的合作关系,充分发挥电力营销稽查的作用,规范电价监管的行为,强化对电费计算的日常指导和监管,形成有利于规范、高效、有序稽核管理的长效机制。

“三位一体”管理模式中电力营销稽查工作中稽查电价主要是对售电均价波动、分时电价执行异常等进行监控和分析,稽查电费计算主要是通过对电费发行情况和核算异常工单处理情况进行核查。除了上述稽查内容外,营销稽查部门还应负责建立电力企业内部稽核管理模式,包括营销稽查、电费计算和电价监管在内的长效协调与制约机制(见下页图2)。在这种长效机制下,营销稽查部门应及时给电价监管部门详细汇报电价存在的异常情况,做好电价二次稽核的实务工作;营销稽查部门应及时、准确地向电费核算部门详细汇报电费计算存在的问题和整改建议,确保能够准确地计量发电量。这种长效机制可以有效促进电价和电费管理工作质量的提高,不仅有助于监督电价监管部门的工作,还有利于控制电费计算的错误率。

“三位一体”管理模式中的电费计算工作中发现的电费计算错误、某类客户所用电价不符合相关政策规定等问题,应及时向营销稽查部门和电价监管部门提交在电费计算工作中发现的问题,提醒稽查人员和监管人员注意,使得稽查和监管工作有的放矢、高效进行。

“三位一体”管理模式中的电价监管工作应及时将电价不适用客户的详细资料提交给营销稽查部门,稽查部门根据资料核查客户所用电价不适用的原因,判断是否由于电力工作人员的工作疏忽所致、是否客户与工作人员存在关联性,确定电价不适用带来电力公司或者客户经济利益损失数额,派代表与客户进行相关沟通,尽快规范适用电价的执行。此外,电价监管部门应将电价更改信息及时提供给电费核算部门,确保电费计算准确无误。

2.优化营销稽查管理制度。提高营销稽查管理水平就要在根本上优化相关管理制度,加强稽查部门绩效管理,建立科学的评估考核体系对于完善电力营销稽查管理制度是十分重要的。一方面,逐步建立考核办法、责任追究制度、执法检查规则等相关制度相互协调的管理模式,这种多位一体的管理模式形成合力,有效避免了考核工作分散,减少考核负担。另一方面,是将对稽查部门的绩效管理和对稽查人员个人的绩效管理结合起来。这种结合方式,可起到甄选、指引和监督的作用。选出工作能力不同的人员,以此作为能级管理的重要依据;通过绩效考核发现的失职者,对其进行相应的教育和处罚;接受评价结果并在以后加以改进是最好的培训手段。

3.健全营销稽查管理内容。大多数营销稽查管理内容缺乏对职员的管理,缺乏对职员积极性的考虑,因此,实行能级管理,改进激励机制,对调动稽查人员的工作积极性有很大的帮助。改进激励机制,不仅在行政方面解决稽查干部升迁问题,而且从业务方面考虑稽查干部职位调动,将行政和业务有机结合起来,创新激励机制,充分调动稽查人员工作积极性。

4.改进稽查管理手段,提高稽查效率。强化营销稽查的效率和成本管理可以切实提高稽查效能。首先,从考核指标上,将效率和成本列为主要指标;其次,对稽查人员进行专业化分工,根据稽查人员所擅长的业务内容安排合适的工作;最后,对于专业性较强工作内容,可以引进外部稽查队伍进行专业检查,不仅可以提高效率还可以保证准确率。

总结

在电力企业商业化运营的大环境下,电力企业内部的改革在不断向前推进的过程中,电力营销稽查工作也必须做出新的调整,以应对风险和挑战。以营销业务技术支持平台为支撑,从管理方式、管理制度、管理内容和管理手段四个方面构建电力营销稽查管理新模式,可以增强企业营销工作的控制力度、工作业务的实施力度以及客户服务的监督力度,最终提高电力营销稽查工作的有效性,帮助企业实现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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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

王君莉(1974.12)女,湖北襄阳人,武汉大学工学学士,经济师 单位:湖北老河口市供电公司

论文作者:王君莉

论文发表刊物:《电力设备》2016年第18期

论文发表时间:2016/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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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于长效机制的电力营销稽查管理模式构建分析论文_王君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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