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农村土地制度变迁中的乡村文化发展探析
冯 蕾
(北京建筑大学 马克思主义学院,北京 102616)
[摘 要] 中国广袤的山川田野为中华民族的繁衍生息提供了丰厚的物质基础,也因此孕育了几千年的农耕文化和农民对土地的深沉情感。土地构成了乡土中国的核心要素,以土为生、拜土为尊的观念深深影响着农民的生产生活方式,而后者恰恰是乡村文化的核心要素。因此,土地及其经营制度构成了乡村文化发展的源动力,是乡村文化外部生态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乡村文化需要将其内生秩序与外源引导有机协调,在传统与现代合理融合的基础上走出一条可持续健康发展之路,真正为乡村振兴助力。
[关键词] 土地;土地制度;乡村文化
人类文化起源于土地,农耕的出现为人类的定居以及繁衍更多的人口提供了稳定的衣食之源。纵观人类历史,四大文明古国的兴起皆源于大河,大河所带来的丰沛水量以及冲积出的肥沃土地是人类由狩猎采集走向农耕时代的必要条件,从而为文化的产生奠定了重要的物质基础。中国是世界上拥有古老农耕文明的国家之一,中华文化可以说是从土地中孕育出来的。土地生产是人类有意识、有目的的生产活动。在与自然界的博弈中,人们逐渐认识到了土地的功能、价值及其生产规律,从而总结出一套比较完善和科学的土地利用规律,也由此形成了相应的土地文化。在“春种、夏耘、秋收、冬藏”的生生不息中,人们也衍生出对人、对社会乃至于对万物价值及意义的认知,由此形成了乡村丰富多彩的礼俗文化和社会道德秩序。可以说,对土地的尊崇与爱戴始终伴随着中华文化。
权力腐败主体是国家工作人员,影响力腐败主体则是具有一定影响力的公民,如果只看到权力腐败而忽视了影响力腐败,那么,就很难形成风清气正的良好社会风气,反腐败就会半途而废。
一、土地与乡村文化
中华民族的诞生与发展始终离不开“土地”,由此造就了数千年的农耕文化。
(一)土地使乡村文化有根
对土地的利用是人类文明的开始。进入新石器时代后,生产工具的进步使人类逐渐从依赖自然的狩猎采集活动发展到改造自然的农耕生产活动,“栽培、种植”的出现意味着文化的产生。在长期的农业生产活动中,人们逐渐认识到土地孕育繁殖的功能,认识到土地是生存之本,是社会之本文化之根。对土地的敬畏与尊崇衍生出了“土地崇拜”,也因此造就了基于土地崇拜的乡村文化。
首先,乡村的神话传说源于土地。荣格说:“神话作为现代艺术、科学、哲学、宗教的起源,是人类精神现象的最初、整体的表现,是原始人的灵魂。”[1]从女娲造人到炼石(“石者,土之精”)补天,土地自始至终都是产生、庇护人类的神物,乃至于最高的神灵都具有土地属性。“像女娲、炎帝、黄帝、禹、尧等古代最显赫的大神,都曾是土地神或与土地联系紧密(经常一分为二又合二为一)的植物神、农业神。最神圣的图腾龙(或蛇)是土地的神化意象;最隆重而盛大的祭仪不是祭天而是祭地以及与土地相关的山川江河;最高形式的政治共同体国家称为‘社稷’(土地与谷神)……文化的方方面面,生活的角角落落,到处都弥漫着土地意象,这是中国文化最核心的精神意象。”[2]神话传说绝不是毫无根据的幻想,在其看似奇幻的外表下隐藏着人们对土地的依赖和深沉的情感,远古人民对土地及其生存关系的智慧认知在其所创作的神话中淋漓尽显。这既是原始人的灵魂,也是乡村文化的起源。
其次,土地信仰是农民的精神归处。几千年的农耕文化造就了农民对土地的尊崇与信仰。在这一信仰体系中,土地不仅是农民的衣食之源,也是农民的心灵慰藉,而土地人格化出的土地神更是成为人们顶礼膜拜的对象。对土地神的供奉使农民从心理上笃定自己对风调雨顺、五谷丰登的渴求,乃至对世俗生活圆满的期盼都会得到神灵的庇佑,从而使其在心理上获得满足感与踏实感。土地本身对农民来说也是重要的生存保障和心理依托,满眼的秧苗、丰收的谷仓带给农民的是稳定与获得感。
在当前全国房价企稳的情况下,部分房地产开发商为获利,频频打起住房公摊面积的主意,“买100平方米得70方米”,个别商品房公摊面积比例甚至超过50%。记者采访了解到,公摊面积“猫腻”严重影响了群众的居住获得感。
再次,村落及其形态源于对土地及其资源的有效利用。土地及其拥有的自然资源量决定了聚集在土地上的人们的生产生活方式,于是村落形成。它“契合了农业生产在时空上的需求,近地而居的农民可以更好地照顾好农作物以保证粮食收成,也可以在自然灾害或病虫害发生时第一时间采取防御措施。”[4]“农业耕种环境负阴抱阳,农作物依时序生长,农耕程序依时序开展等本源思想,逐渐演化成风水观念,伦理等级观念,以及后世形成的阴阳五行八卦等观念”[5],其运用在农民居住地的选址及建筑样式上,表达了人们对土地生生不息的向往、对风调雨顺五谷丰登的渴求、对福泽子孙的期待。
(二)土地为乡村文化铸魂
一种文化之所以能够充满活力、世代传承,关键在于它对身处其中人的影响。当一种文化能够感染人、影响人,使其能够活出一种“精气神儿”时,这种文化本身就是有活力的,也是充满吸引力的。它像一个充满磁力的磁场,吸引着其中的人们按照既定价值标准去实现人生意义,获得心灵慰藉,在完满自身的生命价值时也使这种文化传承不息。几千年的农耕文化赋予了土地至高无上的地位,因土地崇拜而生出的恋土情结几千年来沉淀在乡村文化中,浸透着生活的方方面面,不仅调节着农民的生产生活,也昭示着农民人生圆满的方向。乡土早已从有形形态升华为一种乡愁乃至于精神归属,这就是土地为乡村文化注入的魂。
首先,土地情结赋予农民人生价值。《谷梁传·成元年》中云:“古者四民:有士民、有商民、有农民、有工民。”《春秋·公羊传》中对四民解释为:“德能居位曰士;辟土植谷曰农;巧心劳手成器曰工;通财货曰商。”可见,农民作为一种职业和身份,自诞生以来就与土地耕作密切相关,面朝黄土背朝天就是农民辛勤劳作的生动写照。天无私覆,地无私载。农民深信土地是仁慈而公平的,只要辛勤劳作、认真侍弄,土地就能为一家老小提供生存保障,所以农民把土地视为“命根子”。一辈子与土地打交道,使得农民把对土地的积累或开垦作为人生价值的首要目标。而对土地耕种的技艺与水平也是检验农民身份合格与否的核心标准,“庄稼把式”不仅是对农民耕种技艺的肯定,更是农民在村中立足的荣誉象征。“一辈子从土里刨食,最终也要把肉体归还故土,世世代代的生存经验与死后想象都与自己最熟悉的土地捆绑在一起。”[6]可以说,土地承载了农民从生到死的全部人生希望,也是尽显其人生价值的场所。
一方面是宗族势力的衰弱对乡村传统文化延续的影响。农村土地制度改革既打击了地主阶级等农村传统的乡绅阶层,造就了乡村新的权力精英,也使得与封建土地制度密切相关的宗族势力不断瓦解。传统宗族势力中的乡绅阶层往往作为乡村中的政治、经济、文化力量而存在,其在农民眼中是乡村社会中提供公共产品、评判道德标准、维持乡村秩序的重要力量。而背靠宗族的乡绅阶层往往以繁盛家族为己任,对族法宗规的传承、对家族有贡献之人的感恩铭记、对礼义廉耻的推崇等都成为乡村内部秩序的精神源头,也构成了乡村文化的主要部分。正是传统宗族的存在,才使得乡村文化能在历史的长河中得以延续。传统宗族势力以及背靠宗族的乡绅阶层的不断瓦解,使得与其相关的价值体系受到较大冲击,繁衍于上的乡村文化的某些部分也在这种瓦解中不断被边缘化,甚至被批判而绝迹。另一方面是国家权力触角的下移对乡村文化的重塑。建国以后土地改革的推行,实现了农民“耕者有其田”的理想。土地的获得使农民在经济层面拥有了自己的生产资料,在政治层面翻身做了主人。配合土改而进行的新思想、新文化宣传等,使得政府在对乡村社会的改造中有机融合了政治、经济、文化三方因素。这一时期,对乡村文化的塑造主要集中于两个层面:一是抵制、打击旧制度下的封建遗毒,一是通过扫盲、多种文艺活动等宣传建立新社会的思想。宣传社会主义思想、强调爱国主义、集体主义成为这一时期党和国家在农村文化建设中的主要任务,为增强农民对新社会制度的认同感而开展的一系列活动成为乡村文化中的新鲜血液,其所塑造的新道德、新风尚逐渐成为乡村社会的主流价值观念。
其次,乡村丰富多彩的祭祀活动与风俗习惯源于土地崇拜。土地的孕育功能使人们对生存的渴望转化为对土地的崇敬与热爱,土地崇拜由此而生。“早在原始时代,世界上许多农业部落见到农作物从土地上长出来,由于不懂得农作物生长的原因,又出于对粮食丰收的祈求和依赖,就发生了土地崇拜。在民族学中,这叫做‘地母’崇拜,中国古代把这种崇拜叫做‘社’。”[3]因此,当土地作为人们的衣食之源,其丰歉程度直接决定人们的生活质量时,人们便将土地上升为“人格化的神”而膜拜。比如“地母”,人类希望土地能像母亲庇护孩子那样庇护自己,为其提供稳定的衣食之源,由此形成了社祭、社火等多种祭祀活动和风俗习惯,如滇南哈尼族村寨和黔东南苗族村寨的“开秧门”习俗、景颇族和傈僳族的“上刀山”“下火海”、佤族的“拉木鼓”等,以此表达人们对年岁丰稔的祈盼与感恩。
这一时期农业集体化运动带来的直接后果就是农村土地变为集体所有,由此带来了农村土地经营生产方式的变化,即由之前的农民家庭经营为主转变为集体统一经营为主。这种生产关系和生产组织形式的变迁成为这一时期影响乡村生产生活的主要因素,国家的主流意识形态也正是借助农业集体化运动实现了对乡村文化的全方面改造。
首先,人口的大规模流动而导致的乡村传统文艺及民俗等面临发展困境,既无观众又无传承。20世纪90年代以后出现的大规模打工潮形成的农民工既离土又离乡。城市文明对其的“洗礼”是全方位的,从物质享受到精神追求无不在这场洗礼中打上深深的向往城市的烙印。传统的乡村文艺活动渐失观众,传统的乡村文艺活动面临后继无人的困境。其次,市场化思维冲击着乡村传统的社会道德秩序。当市场经济携带经济理性、实用主义长驱直入乡村时,道德的统领逐渐让位于财富与权力,而现代性又为其披上了合理性外衣。农民自然而然地接受了市场逻辑,而人地关系的弱化以及财富积聚的多元化更是剧烈地摇动着乡村传统社会道德评价体系的根基。乡村社会交往的理性化与功利化也催生了乡村渐行渐盛的人情风、攀比风,原有交往的合“礼”性正在突破正常范围。再次,光鲜亮丽的城市文化疏离着农民对乡村文化的认同。在现代性话语中,城市似乎是先进性的代表,乡村则是保守落后的体现,尤其对于新生代农民工而言。如果说其父辈依然把衣锦还乡、落叶归根作为进城务工的一个重要目标的话,这些新生代农民工则更多地将目光与生活期望寄托于城市。因此从情感上而言,农民对乡村乃至乡村文化认同的疏离成为一种必然。
二、农村土地制度变迁与乡村文化
中国广袤的山川田野为中华民族的繁衍生息提供了丰厚的物质基础,也因此孕育了几千年的农耕文明和农民对土地的深沉情感。以土为生、拜土为尊的观念深深影响着农民的生产生活方式。曾几何时,中国是一个具有浓烈乡土味道的国家,“土”即土地构成了乡土中国的核心要素,也由此影响着附着其上的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乡土社会结构的深厚根基深藏于农耕经济,经济活动粘着在土地上,围绕着土地制度,衍生形成了相应的分配制度及其它一整套相关制度,以及更为抽象的文化形态。”[8]所以,从土地制度及其变动入手研究它对乡村文化变迁的影响,不仅必要而且非常有意义。为便于分析,本节着重从1949年新中国成立以后土地制度的变迁入手,按照纵向的时间序列,围绕几次较大的土地制度调整,分析乡村文化受到的影响。
(一)土地个体农户所有、经营时期(1949—1953)
改革开放后,为适应农村生产力发展的需要与农民意愿,家庭承包经营责任制开始推行。集体具有土地所有权,个体农户拥有土地的经营使用权,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推行恢复了农民的生产主体地位。城乡的边界逐渐被打破,深刻地改变着人与地之间的关系,更深刻影响着乡村文化的内生秩序。
随着用水量的增加,废水排放量也相应增加,水环境总体上呈恶化趋势,水污染引起的水质型缺水,加剧了水资源的短缺。现状污水排放总量在3亿m3左右,只有13%~26%的工业废水和生活污水经处理排放,其余污水未经处理直接排入河道,加上化肥、农药大量使用,导致河流、水库水环境污染加剧。通过对2010年监测的全市地表水31个控制断面水质进行分析,其中超过地表水Ⅲ类质量标准断面的有23个,占74.2%,其中Ⅳ类水断面3个,Ⅴ类水断面3个,劣Ⅴ类水断面2个。超标物质的主要来源是工业废水和生活污水。
(二)土地集体所有、集体经营时期(1953—1978)
再次,土地崇拜升华农民的人生感悟。土生万物、地载群伦的自然品性使农民对土地生出满满敬意与崇拜,农民在侍弄土地的过程中也在学习土地的这种自然品性,从而升华其对人与自然、人与他人、人与自身相处之道的认知。“在春种秋收的过程中,他们生成了与土地难以割舍的情感,从土地的枯荣里和庄稼的新陈代谢更替中,他们感悟到了人与自然的互通。”[7]珍惜万物、敬畏自然造就了中国人与自然和谐相处之道——“天人合一”。而人与自然的和谐共生理念也形成了中国人为人处世的基本风格,讲究与人以和为美,互帮互助,人与人之间“和为贵”。一分耕耘一分收获使农民深知勤俭生富贵、懒惰出贫穷,农民在辛勤劳作中感悟到生生不息的秘密所在——“天道酬勤”。土地的自然品性与人伦道德的交汇融合,使农民在春华秋实中认识到“天、地、人、和”是一种圆满的状态。在这一过程中,农民将自身的现实人格升华为理想人格。
首先,依附于家庭家族的民间信仰及其活动逐渐消失。随农村生产生活方式的变革,集体化生活的开展使宗族、家庭等传统乡村社会结构出现解体,因而许多依附其上的乡村民间信仰如祭神祭祖、庙会、求雨等集体活动被迫中止,而主流意识形态所宣传的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更是视民间信仰为封建残余而加以批判和消灭,因此民间信仰及其相应活动被迫转入地下或几近消亡。同时,党和国家在农村推行的扫盲活动及开展的科学教育实践等也削弱了乡村民间信仰的思想基础。在面对强有力的主流意识形态文化时,乡村民间信仰不断被改造,但并没有被真正消灭。其次,在政府主导的社会运动中,民俗活动归于沉寂。随农业集体化运动的开展,国家权力与政策强有力地干预着农村家庭的公共与私人生活。一些民俗活动的内容、仪式简化,尤其在人民公社的中后期,“破四旧”等运动剧烈地改变着农村民俗活动的生态环境,仅留的一些民俗活动也以“抓革命、促生产”等形式呈现,丰富多彩的乡村民俗活动归于沉寂。再次,乡村文化的多样性受到冲击。建立高度统一的意识形态在国家自上而下的权力体系中得到层层贯彻和执行,从而使乡村文艺表演形式迅速同质化,多样性受到冲击。
(三)土地集体所有、农户经营时期(1978年至今)
随土地改革法在全国的推进,个体农民土地所有制逐步确立,彻底结束了两千多年以来的封建土地剥削制度,农民成为自己土地的拥有者和经营者。与此同时,这场变革也体现在对村庄治理结构、公共生活、社会关系的影响上,从而深刻地改变着农村的原有面貌,进而在不同程度、不同方面影响着乡村文化的生成秩序与发展。
实验方法:在实验中,发送端采用Pktgen发送UDP数据包,遍历MCS(0~15),不同的帧聚合长度FA(Frame Aggregation)(1~32),以及两种信道带宽:40MHz带宽(采用信道绑定)和20MHz带宽(不采用信道绑定).其中FA从1到32,步长为2.每组实验固定一种MCS、FA和信道带宽,测量5分钟,记录下接收端收到的数据帧的序列号和内容,是否出错及出错原因.实验循环重复3次.为了统计MAC层不同数据帧的接收状态,修改了无线网卡的驱动程序,使之能够反馈数据帧的出错原因和内容,否则所有出错的帧都会被丢弃.
三、农村土地制度变迁对乡村文化建设的启示
(一)土地制度作为乡村生产关系的重要方面,是乡村文化发展的源动力
传统的中国成长于乡土,扎根于土地上的农耕经济构成乡土中国的根基。土地始终是生存之本,因而围绕土地形成了一系列制度体系并由此衍生出乡村文化的形态和内容。在土地的耕作中,人们形成了崇敬自然、顺时而为的自然智慧,形成了日出而作、日落而息的生活方式,积累出一整套与土地利用有关的风俗活动、仪式庆典,也酝酿出一套自给自洽的价值体系和意义系统。因此,土地以及围绕其形成的制度体系深刻地影响着农民的生产生活方式,是乡村文化变迁的源动力。土地是乡村之根、生存之本。正因为有了土地及其耕种,才有了乡村与城市、农民与市民的划分。所以,“时至今日,以土地变革来分析乡村社会的文化活动,仍然是最有说服力的解释。”[8]从这一角度来说,土地制度作为引爆乡村文化变迁的源动力当之无愧。
以土地制度为核心的生产关系变革构成了建国后国家力量介入乡村的主渠道。因此,乡村文化发展中的组织层面的变革是发展较快的,也形成了较为丰硕的成果,集体主义、社会主义观念不断深入农民的生产生活行为乃至思想。但由于农业集体化后,传统乡村文化赖以存在的经济基础并没有发生根本性改变,农村的封闭性依然没有从根本上动摇,所以相对于文化中的组织层面,器物层面和精神层面发展相对缓慢。这种情形在改革开放后有所改变,家庭联查承包责任制极大释放了农业生产效率,加之城乡之间人口的大规模流动,使乡村文化中的器物层面和精神层面变化加快。但国家组织力量逐步从乡村中抽退,使得组织层面的引领力量被削弱,文化发展中的器物层面和精神层面在一些地方出现了放任自流的现象。
这进一步说明,土地制度是乡村文化发展的源动力。在今后的土地制度改革中,要考虑到土地制度变革所引发的生产生活方式变化对乡村文化的影响,有针对性地从组织层面引导其发展方向。与此同时,也要注意协调推进器物层面和精神层面的变迁。也就是说要具有整体性思维,有效整合乡村文化发展的各个层次,顾此失彼只会延滞乡村文化的再造进程。
1)通过数值模拟,结合对风流流场的分析结果得出,风筒距离工作面5 m处,硫化氢进入涡流区域,难以向外扩散,最易于造成工作面附近硫化氢的富集,距离工作面7 m时,硫化氢的扩散范围最大,高浓度的硫化氢弥散分布于整个巷道空间;距离工作面3 m时,高浓度硫化氢沿回风巷壁回流,工作面附近硫化氢浓度显著降低,有利于硫化氢的集中治理。因此确定风筒出口距离工作面端头的最佳距离为3 m左右。
(二)内生变化与外源引导的有机结合是乡村文化发展的有效途径
内因与外因共同构成了事物变化发展的原因,其中内因是事物发展的源动力,外因是事物发展的重要条件,外因通过内因起作用。因此,乡村文化的发展变化也是内外因共同作用形成的,是内生变化秩序和外源引导体系的有机结合。
土地及附着其上的土地制度深刻地影响着农民的耕作方式、生活方式,从而极大地形塑着乡村文化的内容与走向。千百年来的小农耕作形式及土地的私人占有形成了乡村文化的独特面貌和内涵。新中国成立后,伴随着土地制度变革,外源性政策变迁成为引导乡村文化发展转向的重要力量。改革开放后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推行以及市场化改革、城市化浪潮,在改变农民耕作方式、谋生手段的同时也剧烈地改变着农民的生活方式、价值观念和思想。尤其在城市文化强势进入的情境下,乡村文化面临着前所未有的挑战。而伴随国家农业税的取消,国家权力对乡村控制力的逐渐放松使得外源引导体系的力量逐渐减弱。改革开放前,国家行政力量的强势进入构成了乡村文化发展的主要外部力量。改革开放后,国家行政力量的逐渐退出使得乡村文化中一些“销声”但尚未“匿迹”的陈规陋习、封建迷信又沉渣泛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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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乡村文化发展有其内生秩序,但外部的支持和引导是乡村文化向更好方向变迁的重要推动力。只有国家权力和政策体系等外源性支持在乡村文化变迁中“有所为有所不为”,走一条内生变化与外源引导有机结合的发展道路,乡村文化才能在自我扬弃中更快更好地适应新时代社会主义乡村振兴的发展要求。
(三)文化发展有其自身的调节适应性,不能割裂传统与现代
乡村文化生态系统是一个系统的有机整体,文化与其生存环境之间存在互动,形成能量循环。正是这种双向“反哺”形成了乡村文化发展的内生秩序。在这种秩序中,乡村文化发展有其自身特点:一方面是相对稳定性,也就是从纵向时间角度看,其发展具有前后相继性,这是文化本身具有延续性的重要保证。一种文化不是凭空产生的,必然是时间累积的结果。在量变的积累中,乡村文化在与自身生存环境相融合的过程中不断积淀自身特色,这种特色是在经历多次的变化后而顽强生存下来的文化内核,因而具有较强的适应性与调节力。虽然外来的强制力量可能会影响甚至暂时中断它,却不能完全消灭它,只会使其隐匿起来,外部力量消失后其会重现。另一方面是其变异性,也就是乡村文化在延续自身的同时也在发生着改变,这种变化是乡村文化不断进化发展的源泉,比如改变它的传播方式,引入某些新的观念等。
截至2月15日,全国耕地受旱面积1801万亩(120.1万hm2),主要分布在甘肃、河北、云南等省;有313万人因旱饮水困难(多年同期平均值803万人),主要分布在云南、内蒙古等省(自治区)。
通过以上对乡村文化发展特征的描述可以看出,乡村文化在其发展的过程中会受到外在环境的影响,但有其自身的内在变化秩序。当其内在秩序与外界环境能实现良性互动时,乡村文化发展较快,反之则发展较慢。在这一过程中,内生秩序无疑是乡村文化发展的规律所在,乡村文化发展有其自身的调节性、适应性。因此在助推乡村文化发展时应注意防止两种错误倾向:一是用现代否定传统,即认为乡村文化是“落后愚昧”的,主张用现代性取代传统,割裂传统与现代的关系。虽然现代性的引入是乡村文化发展的必然趋势,但由于其内生秩序的存在,这种转型必然是从传承传统中走出来的,而不是取而代之,这本身就是对文化发展内生秩序的否定。二是固守传统、过分迷信传统,即主张只要依靠传统就能实现文化发展的现代性。文化本身是传统的积淀,但并不代表其不可改变,适时发展变化恰恰是文化发展适应性的体现。所以,应尊重文化发展本身的内在秩序,尊重文化自身的适应性和自我调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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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e Enlightenment of the Change of China ’s Rural Land System on Rural Culture
FENG Lei
(School of Marxism, Beijing University of Civil Engineering and Architecture, Beijing 102616, China)
Abstract :China’s vast mountains and fields offer a rich material foundation for the breeding of the Chinese nation, which bred thousands of years of farming culture and farmers of the deep feelings of the land. Land constitutes the core element of rural China. The idea of living from the soil deeply affects farmers’ production and living ways that is the core element of rural culture. Therefore, land and its management system constitute the source power of rural cultural development, which is an important part of the external ecosystem of rural culture. Rural culture needs to harmonize its endogenous order with external guidance. On the basis of the reasonable integration of tradition and modernity, we should find a sustainable and healthy way of development, which will contribute to the rural revitalization.
Key words :land; land system; rural culture
[收稿日期] 2019-05-27
[基金项目] 教育部项目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青年基金项目“中国农村文化生态系统建构的动力机制研究”(15YJCZH042);北京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扬帆资助计划”资助项目(JGWXJCYF201726);2018年度北大协同创新项目“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乡村振兴战略的实现路径研究”。
[作者简介] 冯蕾,女,副教授,博士,从事乡村经济与乡村文化研究。
[中图分类号] C911
[文献标志码] A
[文章编号] 2095-7602(2019)11-0018-06
标签:土地论文; 土地制度论文; 乡村文化论文; 北京建筑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