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度经济学与马克思主义经济学:企业理论方法论的比较,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方法论论文,经济学论文,马克思主义论文,理论论文,制度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中图分类号:F091.349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5-2674(2004)11-0020-06
二十世纪末,在制度学派内部,演化经济学悄然兴起,其演化的(或进化的)方法对新制度学派的企业理论提出了挑战。与对新制度学派企业理论的研究相比,我国理论界对制度学派企业理论的研究还很薄弱,以至于一些人把制度学派的企业理论方法论与马克思主义经济学的企业理论方法论混为一谈,认为他们采用的都是与主流经济相对立的整体主义方法论。其实,制度经济学的企业理论方法论与马克思主义经济学的企业理论方法论是有本质区别的。
一、企业理论研究的方法论基石不同
(一)整体主义方法论:制度经济学企业理论的方法论基石
在理论界,制度学派中的演化经济学并不是一个有着统一研究方法的经济学派,而只是代表经济学一种研究思路,它的内部派别林立。但一般说来,凡勃伦的方法论纲领通常被看作是演化经济学的基础。本文使用的演化经济学不包括熊彼特主义、哈耶克主义的演化纲领,而主要是指遵循凡勃伦主义方法论纲领的经济学思想,他们大多属于老一代制度主义者,其方法论遵循制度分析的整体主义方法。汉森等人对其方法论特点做了具体概括:(1)制度主义强调制度和文化因素,这在主流经济学中没有。(2)他们强调动态、整体观点分析问题,与社会经济制度相关的历史的、经验的材料被广泛应用,批判正统经济学的分析过于用演绎的、静态的和抽象方法。(3)制度主义不是求助于理性和效用最大化模型来分析个人行为,而是强调流行的习惯和偶然的新鲜事物的影响。(4)制度主义强调“权力”在经济中的作用。(5)分析问题的起点不是从建立数学模型开始,而是从是否符合某种特定传统的事实和与因果机制相关的理论推测出发。(注:Geoffrey M.Hodgson,1998,The Approach of Institutional Economics.Journal of Economics Literature,Vol.XXXVI(March 1998),pp.166-192。Willian Dugger,(1990),The New Institutionalism:New But Institutionalist.Journal of Economic Issues,24.2(Jun.)pp423-431。Ray Marshall(1992)(Commons,Veblen,and Other Economists,Journal of Economic Issues,Vol.XXVII NO.2 June 1993.)
从汉森等人的归纳中,我们不难体会到制度学派对制度的定义角度与新制度学派有所不同,制度学派所说的制度本质上是一种广义的“文化”范畴;而新制度学派所分析的制度是与市场运行过程中交易费用直接相关的各种规则。尽管新制度学派在给制度下定义时认为制度包括正规制度和非正规制度两种,但他们研究的实际上是正规制度对经济效率的影响。因为在他们看来,非正规制度是镶嵌在正规制度之中的,把它们纳入到个人主义分析框架中是困难的,因此,将其视为既定前提。(注:2000.The New Institutional Economics:Taking Stock Looking Ahead,Journal of Economic Literature,(September))而制度学派所分析的制度,恰恰是新制度学派视为前提性的内容,所以他们的方法论是整体主义。
正因为从整体主义方法论出发,所以制度学派对企业起源和本质的认识与新制度学派有着明显的不同。在制度学派看来,现实的市场不是自由的,而是受权力控制的。他们所谓的“权力”,不是社会生产关系中的经济关系在企业中的反映,而是指人们在某种制度中的“支配能力”。在凡勃伦主义的分析框架中,资本主义社会存在两类与企业相关的制度结构:一类是财产所有权或金钱制度;另一类是物质生活的生产技术或物质生活的工具供给。它们广泛存在于社会习惯中,这就是凡勃伦的“技术——制度”二分法。凡勃伦认为资本主义各种矛盾都源于企业权力的错位,他提出了企业控制权应交给工程师、科学家和技术人员组成的“技术委员会”。这里值得注意的是,凡勃伦不是从生产资料所有制的角度分析企业“权力”问题的,他把阶级划分的依据归结为不同习惯,然后又用习惯解决阶级利益冲突。
继凡勃伦之后,企业权力理论得到了广泛研究,遵循凡勃伦“技术——制度”二分法的传统,加尔布雷思把经济制度分为市场系统和计划系统,而杜格则提出“工具——仪式”分析框架。在这一分析框架中,他们从历史进化的角度分析了企业权力的产生以及它对市场经济体系产生的影响,他们站在资产阶级立场上揭示了资本主义经济制度存在的种种矛盾,打破了那种认为资本主义私有制市场经济“自由、和谐”的神话等等。
然而,制度学派对制度整体的认识存在不合理的抽象。由于受历史学派和实用主义哲学的影响,他们把社会经济运行分析框架归结为“技术——制度”二分法,本来看上去是一个很好的分析框架,然而由于他们的“制度”是一个“文化”概念,使得这一分析框架的经济学意义受到损害。在这个意义上,新古典主义者批判制度经济学没有理论体系并不是完全没有道理。就企业理论来说,由于他们没有科学的“经济世界观”,不能对“制度整体”进行合理抽象,即从各种社会关系中抽象出生产关系,以及建立在其基础上的上层建筑,然后再把二者归结为社会生产力这样一个基本分析框架。所以,他们虽然认识到了对“企业权力”问题研究的重要性,并进行了深入研究,但我们也看到他们不是把企业权力作为特殊经济关系的实现形式,而是作为人们一种习惯、信念、社会价值观的反映,他们认识不到,在资本主义企业中,“资本是资产阶级社会的支配一切的经济权利。”(注: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2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75.758.)这样,他们不可能从生产关系层面分析企业本质以及企业与市场的关系、企业内部的利益关系,所以,他们的历史进化方法论不可能抓住问题的本质。
(二)唯物史观和唯物辩证法:马克思主义企业理论的根本方法
与制度学派企业理论不同,马克思主义企业理论方法论是建立在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基础上的,其根本方法是唯物史观和唯物辩证法。对于唯物史观的内容,马克思在《〈政治经济学批判〉序言》中已经做了经典论述,这一经典论述表明了马克思主义者对人类社会制度分析的基本方法,是对构成社会有机整体的各种关系进行科学抽象,从复杂的社会关系中抽象出反映人与人之间物质利益的经济关系,即社会生产关系,以及建立在这种关系总和基础上的上层建筑,然后把这两层关系又归结为生产力,来对资本主义社会制度及其生产关系的运动规律进行深刻剖析。这一方法应用到企业理论研究中,就具体化为:在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的辩证运动规律中揭示企业制度的起源与演变问题;在一定时期的社会生产关系中研究企业的经济性质问题;把契约关系看作经济关系的法律体现,而不是相反;在生产和交换有机结合中研究企业内部关系及企业与市场的关系。
正是在唯物史观的基础上,马克思的企业理论才不是抽象地研究企业一般,而是资本主义企业。马克思虽然没有给企业下一个一般性的定义,但从他对尤尔关于资本主义工厂的两种描述的评价中可以体会到马克思企业理论方法论特征。尤尔对资本主义工厂的第一种描述是:“各种工人即成年工人和未成年工人的协作,这些工人熟练地勤勉地看管着由一个中心动力(原动机)不断推动的、进行生产的机器体系”,(注: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3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75.459)在马克思看来,这显然是从生产力或一般劳动过程对工厂的认识。它表明,抛开社会生产关系看,劳动者在企业里的劳动是分工协作基础上的创造性活动,他们以团队为基础,运用生产工具(机器或机械化设备)进行生产活动,即“结合总体工人或社会劳动体是积极行动的主体,而机械自动机则是客体”。(注: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3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75.460)所以,从一般的生产过程看,劳动是人的一种能动的、积极的生产活动。而尤尔在对工厂的另一种描述中认为:资本主义工厂是“一个无数机械的和有自我意识的器官组成的庞大的自动机,这些器官为了同一个物品而协调地不间断地活动,因此它们都受一个自行发动的动力的支配”。(同上)这种描述包含基本经济关系对企业劳动者的劳动过程所带来的影响,即“表明了机器的资本主义应用以及现代工厂制度的特征”,(同上)这个特征就是在资本主义生产关系中,资本家对机器的应用使本应是劳动主体的劳动者,变成了像原材料、生产工具等一样的生产要素,成为了有意识的工厂器官,因而,人受物的支配,劳动者的积极性、创造性在这种生产关系中受到了抑制。这表明,在企业中,对劳动者的行为分析不能单纯从他们所处的分工协作关系中进行,还必须揭示他们的经济行为受到怎样一种社会生产关系的影响。
从马克思对尤尔关于资本主义工厂描述的分析中可以看出,在马克思看来,资本主义企业是资本家通过雇佣劳动者,在分工协作基础上,为资本增殖而进行生产经营活动的经济组织。对企业性质的研究、企业与市场关系的研究,必须从一定时期的生产关系出发,才能抓住问题的本质。而这一点,在资产阶级经济学家的方法论中是无法达到的。
二、企业理论研究的出发点不同
(一)“制度人”:制度经济学企业理论研究的出发点
以凡勃伦为代表的制度学派,对主流经济学的“经济人”假设持批判态度。他们的批判主要是针对“经济人”行为的“最大化”偏好和“完全理性”的行为能力两方面进行的。新制度学派重要代表人物杜格,把制度学派对人的分析概括为“制度人”,他认为制度主义从整体文化的视角考虑经济,“因此,制度经济学是一门文化的科学,信仰、价值和个人行动都产生于此,并形成了一个有意义的文化整体。对制度主义而言,孤立的个人决策行动没有意义,因为个人不会独立于特殊文化之外而存在。”制度主义坚持文化对个人价值和个人理性的重要影响。所以,“新古典经济学的‘经济人’是真正的理性个人,但制度经济学的‘制度人’(homo institutionalis)是文化的理性个人。”(注:Willian Dugger,(1990),The New Institutionalism:New But Institutionalist.Journal of Economic Issues,24.2(Jun.)ppP427.)他们的“制度人”特征突出表现在以下三方面:
1.人的行为偏好不是固定不变的,而是受制度整体的影响
凡勃伦运用进化论方法,认为人的行为不是简单的受苦乐感受的影响,也不是置于一定环境下的欲望偏好的简单反应,而是对制度整体变化的反应,所以偏好不是固定不变的追求“最大化”。在他看来,人的行为不应看作欲望支配下的行为,相反,欲望是人类面对环境进行活动的结果。“它是一定传统、物质环境、习俗及过去经验和累积结果的反映。”(注:Thorstein Veblen,1898,Why is economics not an evolutionary science?,Cambridge Journal of Economics 1998,22,p411.)在个人的现实生活中,行为是由他所处的现实条件决定的。所有的经济变化都来自于经济社会(economic community)的变化,而变化总要受过去思想习惯(habits of thought)的影响。经济利益不是孤立的行为,每一个单独的利益偏好,都受复杂的思想习惯的影响,经济利益是文化累积的结果,因此,个人经济行为受集体行动的制约。
在凡勃伦的人类本性理论中,可以看到他认为人不是简单的受欲望支配,人性的本质包含天生的本能和后天的习惯。所以,Paul Twomey才指出:“对凡勃伦来说,理解社会习惯(habits)——或习俗(conventions)、规范(norms)、惯例(routines)和风俗(customs)——通常是理解经济和社会的关键。”(注:Paul Twomey.Reviving Veblenian economic psychology.Cambridge Journal of Economics 1998.22,P434.)凡勃伦把制度定义为“人的普遍不变的思想习惯,”经济学研究的就是“广泛的思想习惯起源和累积变化的问题。”(同上)必须看到的是:“制度与社会文化不仅仅是一些约束条件,而且还参与偏好的形成以及获得选择所必需的知识。”(同上)
2.人的选择行为不是完全理性的,而是受非理性的适应过程影响
凡勃伦拒绝正统经济学关于人“完全理性”假说,他认为,人们的多数行为是非理性的,人们遵从习俗和习惯,而不是力求效用和幸福最大化。人类的制度和经验帮助人们决定哪些行为是愉快的,哪些不是。由于现实中,每个人所要求的信息及计算能力的容量大大超过了其能力,要对经济行为的所有方面进行完全有意识的理性思考是不可能的,所以必须借助“习惯”,凡勃伦把制度看作大多数人接受的固定思维的习惯。习惯使人们不必进行复杂计算就可以掌握一种行为方式。
当然,凡勃伦强调本能、习惯对人类行为的影响,并不意味着他完全反对“理性”作用。与新古典主义不同的是,他把理性和“知识”连在一起,他称之为“智力”。他认为行动依靠观念和知识,但他所说的知识不是新古典主义所认为的“经济人”本身所固有的,而是在制度进化中不断积累来的,所以他强调“知识累积”过程。在纳尔逊和温特那里,凡勃伦的“知识观”为他们用进化观点分析企业行为提供了分析方法,正如他们所认识的,企业内部的这种“惯例”形成的知识是无法用语言表达的,但它们对企业行为起着关键作用。
3.人的知识以及与之相关的能力具有异质性
新制度企业理论对人的行为假设实质是认为人的偏好一致,即追求效用最大化;与之相适应的行为选择能力也是同质的,即在自由市场中个人都能够做出自己理想的选择。尽管他们接受了西蒙的“有限理性”概念,但他们强调的是这种“有限理性”不是源于个人知识和能力差异,而是源于市场的不确定性和复杂性,加之信息不完全所导致的。而老制度主义者则不同,他们认为个人的知识结构是不一样的,与之相适应,每个人的学习、工作能力也不同。而个人一旦进入企业,在企业内部存在的“惯例”作用下,会使拥有某种专业知识的人把知识熟练为“技巧”,这种技巧是一种说不出来的知识,“遵循一套规则达到了有技巧地完成一件事的目的,而这套规则却是遵守它的人所不知道的。”所以,“在运用一种技巧涉及行为选择的时候,选择过程是高度自动的,”(注:纳尔逊.经济变迁的演化理论[M].北京:商务印书馆,1997.87.)并不是像新制度主义者所说的人的行动都是理性计算的结果。这表明,个人知识是异质的,但他们在企业组织中又不是孤立存在的,个人知识的形成和运用是遵循企业惯例的结果。在这里,他们所说的“惯例”就是企业在长期演化过程中,为适应环境而形成的行为规则。
由此可见,制度学派对人的行为分析试图用“制度人”代替“经济人”,这无疑是对新制度经济学方法论的一个巨大挑战,因为它意味着人的偏好可以视为制度分析的内生变量,而不是既定前提。然而,制度学派在强调方法论的整体主义的过程中,走向了另一个极端,只强调了制度环境对个人行为的影响,而对个人与制度之间的辩证关系却说不清楚。这就使他们的企业理论在强调非正规契约的重要性的同时,也把新制度学派关于企业经济性质的合理解释抛弃了。
(二)历史的、现实的人:马克思主义企业理论研究的出发点
与制度学派不同,马克思主义企业理论建立在唯物史观基础上,因此,研究企业的出发点是历史的、现实的人,即一定社会生产关系中的人。马克思认为“经济人”思想把个人不是看作历史的结果,而是看作历史的起点,并认为合乎自然的个人不是历史中产生的,而是由自然造就的,这种观点的错误在于他们脱离开生产关系来研究孤立的、抽象的人。所以,马克思主张从现实生产关系出发研究人,把经济学分析的人概括为“社会关系的总和”,他反对把人的本质“理解为一种内在的、无声的,把许多个人自然地联系起来的普遍性。”(注: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74.56.)也反对把人看作生来是追求自身私利的经济动物。既然人是社会关系的总和,个人的经济行为就不完全由个人的意志支配,在其现实性上,他必然受同他们物质生产力的一定发展阶段相适应的生产关系的制约。所以马克思非常客观地指出:在他的经济分析中,涉及到的人只是经济范畴的人格化,是一定的阶级关系和利益的承担者。
马克思不是仅仅停留在对个人物质利益内容抽象假设上,而是深入研究个人物质利益具体内容是什么及这一内容由什么规律决定的。马克思的企业理论本身就是对资本主义生产关系中人们物质利益关系的深刻揭示。他通过对资本主义企业内部关系的分析,揭示了剩余价值的形成过程、工人工资的本质,进而揭示了资本主义企业中资本统治劳动的经济性质以及资产阶级和无产阶级之间的对立关系;通过对企业与市场关系的分析,揭示了企业资本正常循环和周转的内部条件和社会条件,从而揭示了资本主义生产关系中资本家追求个人利益最大化与实现利益最大化的社会条件之间的矛盾;通过对企业与企业之间关系的分析,揭示了资本家的个人利益不完全是个人理性选择的结果,现实中利润量的获得不是资本家个别企业创造的剩余价值量,而是在利润平均化规律作用下的资本家阶级内部重新分配所获得平均利润量。
同时,马克思也不否认个人理性选择的重要性,但他不是把决定选择能力的因素仅仅归结在人的认知能力和市场特征上,在马克思那里,将个人的理性选择问题纳入具体经济关系中来分析。马克思也深知市场的不确定性问题的存在,在他看来正是由于市场的不确定性、信息不完全和滞后性,才导致市场配置资源过程中出现个别企业的有组织生产和整个社会的无政府状态。但马克思并没有仅仅停留于此,他认为导致问题的更深刻的原因在于资本主义生产关系与生产力之间的矛盾。这个矛盾决定了即使是市场是确定的、信息是完全的,也同样会导致经济危机,因为他们不能解决由资本主义生产关系所导致的生产的无限扩大和购买力相对缩小的矛盾。在资本主义生产关系中,个人选择不是受主观上理性是否有限的约束,而是受不以人的主观意志为转移的客观规律的支配。因此,在马克思主义者看来,有限理性、不确定性、信息不对称等字眼,看上去似乎能对市场经济的运行做出很好的描述,但实际上它们没有揭示问题的实质。马克思这种把历史的、现实的人作为企业理论研究的出发点,成为绝大多数新马克思主义者的重要方法论。
三、研究企业问题所放置的领域不同
(一)制度经济学采用动态进化论方法,把企业问题置于文化领域中研究
凡勃伦认为新古典主义“经济人”假设的局限性,来源于他们的静态均衡分析方法。在他看来,“现代科学是进化的科学,”而经济学的方法论缺陷在于“经济学还不是一门进化的科学,”“确切地说,社会和政治科学,包括经济学,对缺少进化科学不是那么清楚。”在凡勃伦看来,人的行为偏好是随着环境而不断变化的,其中,习惯、知识积累等起着决定作用。凡勃伦的“进化论”则强调人自身的因素,即遗传、本能、习惯、规范、知识积累等给经济行为产生的影响。汉森认为,制度主义与生物学十分相似,进化生物有一些规律和原则,依靠生物自身及其发展得到解释,它要求具体和一般理论相结合。与之相比,物理学则试图建立一个包括所有物质现象的分析框架——这就是所谓的关于“万物”的理论。具体说,制度经济学更像生物学,而不是物理学。(注:Ceoffrey M.Hodgson,1998,The Approach of Institutional Economics.Journal of Economics,Literature,Vol.XXXVI(March 1998),pp.166-192.)这也同时决定了他们把制度实质看作是一种文化范畴,而不是经济范畴。
正因为制度学派把制度定义在文化领域,所以,他们的企业理论特征表现为:一方面,对企业内部技术的形成、学习和传播有了较为深入的研究。在他们看来,尽管企业是一系列不完全的契约组成,但企业效率并非完全取决于契约安排的有效性,团队成员之间的合作也是极为重要的。企业存在的合理性不仅在于节约交易费用,而且在于创造了很多人集中学习、创新、使用知识的环境,从而使企业效率提高。由这一方法论引申出来的企业知识理论、企业学习理论、企业能力理论正逐渐成为企业理论研究的热点。但另一方面,他们又不能科学解释技术与人的经济行为之间的相互关系。老一代制度主义者试图把技术因素作为分析制度变化的动因,这的确带有唯物史观的味道,但遗憾的是,他们对技术的地位和作用没有一贯的立场。比如在凡勃伦那里,他在把技术作为制度变化的根源同时,又把技术变化归结为人的本能;再比如在纳尔逊和温特的进化企业理论中,虽然强调技术形成受惯例的影响,坦却没有深入分析技术与企业制度演变的关系,等等。可见,他们的以文化为基础的企业权力——能力理论,不能准确描述资本主义企业制度的演进历程,也不能深刻揭示资本主义经济关系的实质。
(二)马克思主义经济学运用系统发展的观点,在生产与交换的有机结合中研究企业问题
马克思主义企业理论研究方法既不是新制度学派的静态比较方法,也不同于制度学派的进化论方法,而是运用系统发展观。因此,对企业的分析,既不是单纯局限在生产领域,也不是单纯局限在流通领域(交易过程),而是把二者有机结合起来进行的。前文曾指出,马克思主义企业理论研究的根本方法是唯物辩证法,这一方法的具体化就表现为系统方法和发展方法。虽然马克思本人没有专门从一般方法上来论述系统发展的方法,但他对资本主义经济制度各要素的内在联系和内部结构及其运动规律的分析,却包含了完备的系统发展方法。正如霍奇逊指出的:马克思“作为一名经济学家,他的著作所反映的系统思想却达到了其它经济学家很少达到的水平。”(注:霍奇逊.现代制度主义经济学宣言[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1993.19.)
表面看起来,马克思的系统发展观与制度学派的进化论方法十分相似。但事实上二者有本质区别,集中表现为:制度学派的进化论方法在把自然法则应用到社会问题的分析中时,没有对社会整体进行科学抽象,致使他们的分析在制度整体的馄沌状态下进行;而马克思则不同,他是在唯物史观的指导下,对社会有机体科学抽象的基础上研究制度形成与变迁问题的。所以,在马克思那里,企业不再仅仅被视为市场的微观主体,而是被视为一个由丰富内容构成的“经济系统”。在企业系统中包含各种关系,这些关系按层次划分可以包括(1)最深的本质层次关系。这是由企业的所有制性质决定的,它体现企业内部人们之间的本质经济关系是平等、民主,还是剥削与被剥削关系。(2)中间层次关系,它是理解本质关系与表层关系的中介。企业的产权制度通常在这个层次具有双重意义,一方面,它是企业所有制关系的法律体现,这个层次的产权关系通常是由宪法规定;另一方面,产权关系又不完全等同于所有制关系,它还体现着企业中哪些人拥有企业虚拟财产所有权(注:孟捷.马克思主义经济学的创造性转化[M].北京:经济科学出版社,2001.),这种财产所有权可以是在管理意义上使用的,也可以是资本运营意义上使用的。(3)表层关系。也就是企业作为一般经济组织所具备的特征,比如不管企业的性质如何,作为经济组织都把追求最大化利润作为经营理念;都有科学的组织形式和治理结构;人与人的关系在企业内部上下级之间都是权威与服从关系,劳动者之间都是分工协作关系,等等,这些都体现着企业具体经营管理层次问题。
马克思把系统方法与动态发展观有机结合起来,在发展中考察系统,从而形成了独特的研究方法。系统发展的方法使马克思对企业问题的研究置于生产与交换相结合中进行,这一点,我们不仅从马克思对企业起源、企业性质等具体问题分析上能够感受到,而且从《资本论》的整体结构安排上也可以明显地体会到。有人认为马克思没有企业理论,但事实上在《资本论》中,马克思建立了最为完备和科学的企业理论体系。马克思这一研究方法,对后来的马克思主义者研究垄断资本主义经济组织的特征、本质及其运动规律提供了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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