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普通话(普通话)实施简史_官话论文

广州普通话(普通话)实施简史_官话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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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闽广这两大方言区,以行政命令来推行全国通用的语言——官话,以雍正帝为最早。雍正六年(1728),他颁布的上谕说:“凡官员有莅民之责,其言语必使人人共晓,然后可通达民情,熟悉地方事宜,办理无误。是以古者六书之训,必使谐声会意,娴习言语,皆所以成遵道之风,著同文之盛也。朕每引见大小臣工,凡陈奏履历之时,惟闽广两省之人,仍系乡音,不可通晓。夫伊等以现登仕籍之人,经赴部演礼之后,敷奏对扬,仍有不可通晓之语。则赴任他省,又安能宣读训谕,审断词讼,皆历历清楚,使小民共晓乎?官民上下,言语不通,必使胥吏代为传递,于是添设假借,百病丛生,而事理之贻误者多矣。且此两省之人,其言语既不可通晓,不但伊等历任他省,不能深悉下民之情,即身为编氓,亦不能明晰官长之言,是上下之情,扦格不通,其为不便实甚。但语言自幼习成,骤难更改,故必徐加训导,庶几历久可通。应令福建、广东两省督抚转饬所属府州县有司教官,遍为传示,多方训导,务使语言明白,使人易通,不得仍前习为乡音,则伊等将来履历奏对,可得详明,而出任地方,民情亦易达矣”。[1]据说两省长官都奉命设立了正音书院作为教授官话之地。凡要走读书、考试、当官之路的读书人都要懂得官话。通常由省的最高教育长官学政对生童当面考问。但正式的科举考试是不需要考核官话的。据清末探花商衍鎏说:“初时甚为认真,无如地方官悉视为不急之务,日久皆就颓废,至嘉庆、道光时福建仅存邵武郡城一所,然亦改课制艺,广东则更无闻矣”。[2]至于广州在何处曾设有正音书院,是独立设置或附设于各书院、学宫之内,实难查考,以翔实著称的刘伯骥所著《广东书院制度沿革》亦无所论列。

光绪二十九年(1903),学部大员荣庆(时任学务大臣)、张之洞(曾任军机大臣兼管学部)、张百熙(时任管学大臣,曾任广东学政)等为清廷制订的《学务纲要》规定,各级学堂皆学官音。《纲要》指出:“中国民间各操土音,致一省之人彼此不能通语,办事动多扦格。兹拟官音统一天下之语言,故自师范以及高等小学堂,均于中国文一科内附入官话一门。其练习官话,各学堂皆应用《圣谕广训直解》一书为准。将来各省学堂教员,凡授科学,均以官音讲解,虽不能遽如生长京师者之圆熟,但必须读字清真,音韵朗畅”。[3]这个《纲要》比雍正六年的上谕又前进了一大步,明确提出要用“官音统一天下之语言”,超越了要当官才学好官话的狭窄范围。

光绪三十年(1904),在广东贡院开办的两广速成师范馆兼学堂管理员练习所,便开设了正音课。兴学之初,在省城新办的初级师范和中小学堂都要求兼习官话,但没有规定各科教学非用官话不可。没有官话教材就沿用《圣谕广训直解》来进行讲读。[4]宣统二年(1910),孔赞廷(南海人)把他在学堂教官话的讲义编成《广东公立官话讲习所讲义》第一、第二册出版,内容包括去弊法、预备法、正声法、辨似法、杂话名称法、杂话谈法、成段话法、分门别类话头等八项。他的讲义能结合地方特点,比讲读“圣谕”更为实用,故学员称便。

辛亥革命后,两广优级师范学堂改称广东高等师范学校(在今文明路省博物馆一带),该校曾出现过这样的笑话:“外省教习以不谙方言,教授不便解职去,自是本校各科教习,悉乡先生矣”。[5]作为广东的高等学府,中小学师资的培训中心竟会出现这种倒退现象真是件怪事。

1913年,在北京成立了“读音统一会”(后改称“国语统一筹备委员会”)。该会专门负责制定注音字母以及向全国宣传、推行标准国语的工作。1918年底公布了注音字母(1930年改称为注音符号)。民国初年,广东在推行国语教育方面并无大举措。广东高等师范学校曾附设过国语讲习所,1913年有55人毕业,稍后又再开设过,学员也不多。[6]

1919年爆发了影响巨大的“五四”运动,对中国新文化的发展起了巨大的推动作用。广大知识阶层要求“言文一致”,提倡语体文和推行国语教育的呼声甚高。1920年12月底,“五四”运动领袖之一、著名学者陈独秀应广东省长陈炯明的聘请来广东主持教育工作。他在主持广东省全省教育委员会工作时,积极推行国语教育。他首先创办了省立注音字母教导团(在高第街素波巷)。教导团设总教导员兼编审1人、副教导员2人、助手若干,每日由教导员带同助手,拿着“字母灯牌”,分赴广州市繁华地点讲解、宣传注音字母,俟取得经验再向市外推行。[7]1921年夏天,省教育委员会向省长发出《呈请省长通令各县市提倡注音并准在公共建筑物上张贴注音字母及说明书》的公文,同时又向孙科市长发出《咨请广州市市长特饬所属各国民学校遵照省长通令对于国语及注音字母认真讲习文》,要求“市教育局分饬所属公私各国民学校一体遵照”。[8]为了提高教员的国语表达能力,1926年7月,设立了广州市市立国语讲习所,借市立师范学校为所址(在今北京路粤秀书院街内),先开两个师范班,次年曾办过研究班(办了两期,10人毕业后停办)。每晚上课3小时,半年毕业。课程有《三民主义》、《国语文》、《国语文法》、《语言学》、《发音学》、《新文字声韵学》、《方音校正教学法》、《国语概论》等,还开展演说、辩论等活动。首任所长赵九畴。据统计,截至1935年底,该所15届共有毕业学员954人,每年经费约3300余元(毫银)。入所学员多属市校教员,学了就用,成效颇著。[9]

1926年11月,设在上海的全国国语教育促进会(1930年迁往南京)的“驻粤干事”曾可光、黄友圃、刘畅九、郎擎霄四人,在广州召集热心国语教育的人士开会,筹备成立粤分会事宜,公推曾可光为临时主席。同年12月1日,公布了《国语教育促进会粤分会简章》,定名为全国国语教育促进会广东分会。会址设在文德路文德楼3号,分会的宗旨以研究国语学术、调查广东国语教育实况、力谋国语教育进行、协助总会办理广东事务等。并调查广东方言、培养国语人才、编订国语书报,希望能“促成国语统一,言文一致,以期教育普及”。[10]

1928年10月,广州市教育界成立了广州市国语同志会的文化团体,办过几个讲习班。

1930年5月,全国国语教育促进会把《推行国语教育办法及注意点》函发全国各教育行政机关,提出全国划分为南京、广州、武昌、北平为中心的四个国语学区。所有公私各级学校一律在课内或课外,抽出时间教注音符号。同年8月,广东省教育厅订定了广东省注音符号推行委员会组织法,成立了广东注音符号推行委员会。委员会负责研究注音和编写这方面的资料,实施教育部推行委员会的方案,协助省内各地行政机关练习注音符号和督促全省各地推行注音符号。[11]1930年9月15日至21日,省教育厅举行了联络省会广州各校推行注音符号的宣传活动周,进行了较广泛的宣传,目的是唤起民众的注意。又制订了广东省推行注音符号的宣传计划大纲,发给各市县,饬令各地在接到文件两星期内推行。具体做法如下:

一、语言宣传。(甲)在宣传周内,派员分赴各中等以上学校或高等小学校内举行宣传注音符号大会时加以指导,并演讲注音符号之重要性。每日由各校自行组织演讲队,在繁华地点巡回讲演。(乙)在宣传周内,每日下午六时至七时分请名人及注音符号推行委员会委员在广州市电台演讲。

二、文字宣传。(甲)发表宣言,分发各报登载,并印单行本数万份交各校演讲队分发给民众。(乙)制定标语,除刊登各报外,并在戏院及街市放映、张贴。(丙)印发注音符号传单20万份,交由各校演讲队分发,并函送省会公安局饬警挨户分发。

三、图画宣传。将推行注音符号的目的及效能绘成巨大画幅,附加简要说明,择最繁华的地点搭架悬挂。

四、设立注音符号传习所,分令各县市派员来学习,以便回去宣传推行。[12]

同年10月6日至12日,广州市教育局通令各校举行本市推行注音符号宣传周,各校一律要组织宣传队进行多方宣传,以期唤起民众的注意。

1936年12月15日,省教育厅厅长许崇清颁发了《广东省推行国语教育办法》,要求全省“一体遵照”。这是一份推行国语教育的珍贵资料,全文如下:

(甲)小学方面。(一)国语科内说话一项应完全用国语。(二)教学国语科遇有生字时,应切实教学字旁注音符号拼读法。(三)一切歌词应用国语唱读。(四)体育上一切术语应用国语。(五)举行纪念周时应用国语唱党歌及读总理遗嘱。(六)应指导学生于课余举行国语演讲比赛会。(七)各小学生平日能多用国语说话者应由学校予以奖励。(八)各级小学教员由廿六年度起一律用国语教学,廿五年度在可能范围内用国语教学。(九)各级小学担任国语科(广义的国语)教员如不能用国语(狭义的国语,下同)教学应入国语传习所学习,由所在地主管教育行政机关予以检定,其能以国语教授者得免除学习,迳予证明书。(十)二十七年度起,凡小学教员之检定,应列入国语及注音符号科目。

(乙)中等以上学校方面。(一)在校内成立国语推行委员会。(二)指导学生组织国语练习会。(三)举行国语演讲比赛,每班每学期至少两次。(四)收听教育播音,每星期每学生至少一次。(五)童军军训、救护、体育上一切术语一律用国语。(六)各学生对于注音符号及国语如有未能运用纯熟者应设法令其补习。(七)中上学校各教员由二十六年度起,一律用国语教学,廿五年度在可能范围内用国语教学。(八)各县市所属短期小学教员及民众学校教员训练班,应加入注音符号一门,须训练至相当程度方能取得该项教员资格。(九)师范及中学现任国文教员如不能用国语教学,应于二十六年五月以前入国语传习所学习,由本厅定期检定之,其能操国语者应即用国语教授,由各校长呈报本厅予以查明得免除学习,迳予证明书。(十)师范会考科目自二十六年度起加入国语口语及注音符号科目。

(丙)民众教育方面。(一)各县市及省民教馆应附设国语传习班。其未设民众教育馆之县市,由县市政府筹设国语传习所。(二)各县市应定期举行国语运动宣传周。(三)各县市电影院应多选国语片。(四)各电台播音应多用国语。(五)各县市及省民众教育机关应指导民众多演国语白话剧。(六)各县市及省民众教育机关应举行民众国语演讲比赛会。

(丁)其他。(一)各县市政府应于各重要适中地点之学校,设立国语传习所,令各级不能用国语教授之教员分期学习。(二)各县市应于最短期间一律成立国语推行委员会。(三)视察各地短期义务教育及民众教育专员及各县市暨省督学等应切实考核国语之教学情况并为指导改进,分别奖惩。[13]

这份60年前的《广东省推行国语教育办法》,可谓具体而微。我们从中可以窥见国语教育运动的历史发展轨迹。其中一些“办法”我们今天已完全做到并做得更好,另一些“办法”今天仍有一定的参考价值。

1937年,省教育厅曾在广州、高要、惠阳、琼山、茂名、曲江设了六所国语传习所。其中省立第一国语传习所设于中大附中(在今省实验中学),所长靳为梁。2月开课,学员200人,入学资格以现任或曾任中等以上学校的教职员为主,免费入学,毕业期限有3个月和6个月两组,晚上上课,课目有注音法、说话、词类、演讲学等。[14]

各高等学校亦积极提倡国语教育,如省立勷勤大学平时便要求学生多练习国语,每星期六定为国语日,这一天学生都要用国语说话。

1938年日寇侵华,广州沦陷,曾活跃一时的国语教育运动亦随之停顿。

日本投降后,省教育厅于1946年10月在广州重新成立了广东注音符号推行委员会(后改称广东省国语推行委员会),由教育厅长兼主任委员,委员若干人,设秘书1人,下设训练、编审、宣传三组。督导各市县成立同样的机构及开展工作。把推行国语教育作为本年度省教育部门的中心工作之一。[15]1947年5月举办的国语教育运动,有18个县市开展活动。省政府曾训令各级行政机关,凡集会演讲、请示解答、公事洽商一律用国语。[16]1948年1月,教育部指定中山大学师范学院开设二年制国语专修科一个班,以培养国语师资、学生40人。其一半由中大招考,其余分配给广东、广西两省的教育厅补送,毕业后回原地服务。[17]

广州市教育局于1946年10月在市立第一小学(在朝天路)设立了国语讲习班。后人数顿增,在东西南三区各增1班,招收小学教员参加学习,晚上上课,每期3个月。1949年,改国语讲习班为市立国语讲习所,6期结业学员共1257人。1948年7月成立了广州市国语教育协进会,会员有500余人。同年10月,举办了全市中小学国语抽考及国语壁报专号竞赛,有73所学校参加。

1949年10月,广州解放,大批党政军干部战士南下。他们同样带来了国语或与国语相近的语言,在广州的社会交际中,国语的作用更大了。许多原先只会说方言的人,因工作的需要,在与外省人的交往接触中,他们不同程度地学会了听和讲我们的民族共同语。从1950年开始,广州也出现一些传授国语的讲习所,如“广州国语讲习所”、“达用国语讲习所”、“时代国语讲习所”等等。至1954年为止,这些讲习所大都办了70多期的学习班。

建国初期,广州同全国一样,学校的识字教学一般仍使用注音符号。这种使用了几十年的符号,对统一汉字读音、提高小学识字教学效能很有帮助。它的缺点是不便于草写和连写,一部分符号容易混淆,数目较多,有37个。其中一部分符号代表着两个音素,不能适应科学技术和音译外国人名、地名的要求等,不便于作为少数民族文字的共同基础和促进国际文化交流的工具,所以被1958年公布的《汉语拼音方案》取代了。[18]

中央对推行民族的共同语极为重视。1955年10月,教育部长张奚若在全国文字改革会议上作了《大力推广以北京语音为标准的普通话》的报告。他说:“几百年来这种‘官话’在人民中立下根基,逐渐形成现代全国人民所公认的‘普通话’(‘普通’在这里是普遍、共同的意思,而不是平常、普普通通的意思)。”他指出:“解放以后……为普遍使用共同的语言创造了有利的条件,给了有力的保证。”从此,正式把国语统称为普通话,把从前推行国语的提法改称为推广普通话了。[19]1956年2月5日,国务院发出成立中央推广普通话工作委员会的通知;2月6日又发出推广普通话的指示;5月9日又发出关于在各省(市)教育厅(局)设立普通话推广处(科)的通知。广东等16个省市都设立了这样的机构,配备了专职干部。全国各地普遍举办了教师拼音字母学习班。中央人民广播电台和文字改革委员会还多次举办拼音广播讲座,推普工作蓬勃开展。

1956年12月,广州成立推广普通话工作委员会,委员40人,由市人民委员会聘请。由副市长张瑞权任主任委员,梁煦、高自强等任副主任,设秘书1人,日常工作由市教育局兼管。1957年2月为全市推广普通话的宣传月,开会动员,电影院加放有普通话字幕或幻灯片以配合宣传活动。要求工人(集体劳动者)在1960年前、街坊居民在1962年前、郊区农民在1964年前一般学会听和讲普通话。这次推普运动搞得有声有色,成效显著。除十年浩劫外,推普工作基本能持续不断。1985年12月16日,国务院决定把中国文字改革委员会改名为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1987年初,经广州市人民政府同意,把市推普工作委员会改名为市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下属的市推普办公室改名为市语委办公室,仍挂靠在市教育局内,有专职干部负责日常工作,把推普工作和督导社会规范用字结合起来。在贯彻执行国家关于语言文字的方针、政策和法令,促进语言文字的规范化、标准化做了许多有效的工作。

随着经济的不断发展和人民文化水平的提高,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国内外人士的交往日益频繁和密切。就目前状况来说,广州市民大都会听会说一些普通话,对收听或观看普通话的广播、电影、电视节目并无太大的障碍。完全不会说普通话的中青年人属少数,但能说流利、标准的普通话的土生土长的市民也属少数。由于方言习惯势力的影响,市民仍不大乐意讲普通话。外省人每到广东来,在语言上就有如到了外国之感。这与高速发展的广东经济是极不相称的。广州要在不久的将来发展成现代化的国际大都市,推广普通话仍是社会的系统工程之一。我们正在加快追赶亚洲四小龙的速度,除了在经济上追赶台湾外,在推行民族共同语方面也要大力追赶。台湾也属闽广方言区,同属雍正帝敕命推行官话之地。近几十年来台湾的国语教育成效是显著的,很值得我们粤方言区的人民借鉴。

注释:

[1][2]商衍鎏《清代科举考试述录·科场案件与轶闻》。

[3]舒新城《中国近代教育史资料·学务纲要》上册。

[4]《广东教育官报·文牍》第1期。

[5]《广东高等师范学校同学录·分年纪事》。

[6]《广东高等师范杂志》第1期。

[7]《广东省教育会杂志》第1卷第5号、《陈独秀传·主管广东教育》。

[8]《广东教育公报》第8周第4期。

[9]《广州市教育月刊》第4卷第8期。

[10]民国15年11月30日、12月1日《民国日报》。

[11]《广东现行教育法令汇编》。

[12]《第一次中国教育年鉴》丙编。

[13]《勷大旬刊》第11期。

[14]《广东省教育厅旬刊》民国26年1月21日版。

[15]《广东省政府教育厅工作报告·国语教育》民国36年5月至10月。

[16]《中央及广东现行教育法规》。

[17]民国37年1月4日、8日《中正日报》。

[18]1949~1984《中国教育年鉴》第142页。

[19]《胡适文存·国语讲习所同学录序》卷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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