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奈与抗拒:20-30年代上海转型时期的社会问题,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社会问题论文,上海论文,时期论文,无奈论文,年代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20-30年代的上海是一个转型社会,在这个旧社会逐渐解体、新社会萌生发展的过渡时期,社会分化为不同的阶层、群体和不同的利益集团,上海发展带来的利益与痛苦分别由这些人们所享用和分担,由此产生出一系列以社会抗拒为主题的社会问题。无论是东方还是西方,这是一种普遍现象。艾森斯塔德说:“现代化需要社会所有主要领域产生持续变迁这一事实,意味着它必然因接踵而至的社会问题,各种群体间的分裂和冲突,以及抗拒、抵制变迁的运动,而包含诸种解体与脱节的过程。”(注:〔以〕艾森斯塔德著:《现代化:抗拒与变迁》,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88年版,第23页。)社会结构的变迁、转型、分化、解体,造成了社会问题数量的增加与领域的扩大,典型地反映在社会心态失常、家庭婚姻危机及社会犯罪等三类问题上。换言之,新一代上海人在享受所创造的新的社会生活和现代化成果赋予的恩惠的同时,也不得不咀嚼现代化代价所带来的苦果。
目前,人们对上海现代化研究甚多,而对由此产生的社会问题研究较少,有鉴于此,本文试图抛砖引玉,以期获得同行的论评。
一
社会心态失常的直接原因是伴随着社会政治经济结构的改变,文化背景的变迁,社会运行节奏的加快、人际竞争程度加剧及身心疾患等直接造成的生存困难引起的心理负荷遽增,而又难以排遣无法解决而产生绝望心理。其背后的深层原因在于面对急遽转型的现代社会而无法扮演其期待已久的社会角色,不能获取预期的社会地位、物质财富与生活水准这一人生终极目标,甚至难以保持既得利益与现有的生存状态。一种无奈的心理油然而生。随之而来的则是心理的畸形与行为的变态,从而以精神疾病、自杀、离婚等社会问题所表现出一种消极的社会抗拒行为。
现代社会中,除却生理遗传因素,由社会造成的心理变型极为普遍。30年代上海最常见的精神疾病是精神异常、脑病、神经刺激、精神错乱、文武痴癫、痰厥、猪羊癫病与神经衰落、心荡、失眠等症。因此,一批疯人院与精神病院应运而生。1935年,在上海市华界注册的28家医院中,就有5家精神病医院,占17.85%(注:《上海市年鉴》1936年(下),中华书局1936年版,T第2-36页。)。其中尤以上海疯癫专门医院、中国疯病医院及上海疯人院为著名。30年代法租界与公共租界都有精神病医院,工部局所属的6所医院中,就有1所精神病医院。1935年6月落成的上海普慈疗养院为当时上海最大的“专治精神、神经疾病之医院”,共可收病人600多人。开院甫始,住院病人蜂拥而至,病房不敷,随之增加,仅从为此而新建造的可供5000人之用的自来水塔可见一斑(注:《上海市年鉴》1936年(下),中华书局1936年版,T第12页。)。报刊上登载的精神病院的广告与病人家属的求治信之多表明患者不在少数。社会人士为此疾呼,必须重视这一严重的社会问题。是年上海市卫生局局长李廷安赴欧美各国考察卫生事业时,将精神病的预防作为主要考察内容之一(注:《上海市年鉴》1936年(下),中华书局1936年版,T第36页。)。
由社会原因造成的心理变态、精神失常的最为激烈的后果是自杀辞世。据上海市社会局统计,1929、1930年分别发生自杀事件1989起与1932起;1932年、1933年和1934年三年则分别为1944起、2096起和2749起(注:上海市政府秘书处编:《上海市市政报告(1932-1934)》第二章“社会”,汉文正楷印书局1936年版,第76页。)。
②(注:上海市政府秘书处编:《上海市市政报告(1932-1934)》第二章“社会”,汉文正楷印书局1936年版,77-80页。)
从上表所见,这一时期上海的自杀现象呈以下特点:
一是自杀频繁,数量与年俱增。以1934年而言,月平均200件以上,“亦即每日平均约隔3小时,本市即有一自杀事件发生;再以本市人口总数350万计算,则每10万人中即有78.5人企图自杀,本市自杀率之高,于此可见。”(注:前揭《上海市市政报告(1932-1934)》,第二章。)
二是自杀原因多与这3年经济不景气相关,也与生活程度低下及生存空间狭小有关。这大致可分为二类。第一类为外地人口至沪难求生存所致。1931-1934年各地相继发生水旱大灾荒,“一般内地居民,平时震于都市之豪华,相率奔集;但到达之后,亦自觉谋生维艰,告贷无门,欲归不得,于是逆旅服毒,投水自尽者,已属司空见惯,甚至酿成阖门仰药,全家跳楼等惨绝人寰之悲剧。”(注:前揭《上海市市政报告(1932-1934)》,第二章。)另一类则以城市人因工作、生活、居住环境及人际关系的恶化无法解脱而自杀。历年来均以口角纷争为最。上海市区房租腾贵,下层市民往往一楼甚至一室居多户,尤其在夏季气候炎热之际,居处湫隘,性情也因烦闷转而暴躁,更易发生口角纷争。生物学家阿利氏认为,个体空间的保持具有重要的生物学意义(注:华东师范大学等四校合编:《动物生态学》,人民出版社1982年版,第58页。)。现代科学实验证明,生存空间对于动物的性格养成或变化有直接的关系,小白鼠们在较大的空间中相安无事,当空间距离逐渐缩小则性情变得乖僻,直到互相厮咬如发疯状,甚至有自杀倾向。这表明生物学中的种群间隔机制对一定空间中的种群密度有严格的规定。环境心理学认为,作为高级动物的人,同样有生存空间与安全距离,一旦人口密度过高,个人的生存空间受到挤压至极限,人的心理上的安全感、完整感就会丧失(注:赵长城、顾凡著:《环境心理学》,甘肃人民出版社1990年版,第118-188页。),完整的人格也难以形成与保持。旧上海人主要居住在里弄中,及至解放前上海的2360万平方米的民居中,旧式里弄即占一半以上,加上新式里弄与棚户区已达88%(注:叶伯来主编:《上海建设:1949-1985》,上海科技文献出版社1989年版,第981页。)。人均居住面积仅3.9平方米,在老闸、邑庙等区,人均居住面积低于1.5平方米的更不在少数。老式石库门房子以其逼仄狭小、局促嘈杂而又尴尬无奈地展示了大多数上海人拥挤的生存状态。“七十二家房客”们因居住空间的狭小,常因占据公用部位而发生口角甚至厮打,从史料来看,社区中尤以邻里关系恶化成为主要矛盾,人常谓此与上海人精明褊狭性格有关,却忽视了物质与空间原因。
三是家庭关系失调,感情无所依归而自杀。1929年上海全市共发生1989起自杀事件,即每10万人中图谋自杀者73.66人。其中因家庭问题而图谋自杀的1101人,加上因失恋、婚姻自杀的共1137起,占57.16%。1930年全市自杀事件1932起,死亡460人,因家庭问题、失恋、婚姻而图谋自杀的占第一位,共852人起,占44.31%,因经济压迫共435起,占22.53%(注:上海市社会局编:《上海市社会局业务报告》,1929年第2-3期合刊:1930年第4-5期合刊。)。转型社会多种社会问题均集中反映转化到家庭内,使家庭冲突激化,家庭人际关系随之失调恶化,从而影响到人的心理健康,发展至极端则走上绝路。
四是妇女自杀比例高于男子。迄今为止的任何社会中,女性总是最易受到伤害的。转型期的上海亦然。社会舆论的压逼、恶势力的迫害,常使女子无容身之地。且不论一般家庭妇女,即使如电影明星阮玲玉也因不堪流言而于1935年3月服毒自杀。许多因婚姻行为从外地到沪的女子“十九无业家居,易起鼠雀之争”,“或稍经挫折,即愤而自尽”(注:《良友》第31期。)。蔡楚声1935年导演的影片《新女性》,就是以上海自杀者多数是女性的社会现实为背景(注:《五四以来电影剧本选集》(上),中国电影出版社1959年版,第239页。)。这三年中女子自杀率均高于男子,分别为总数的55.2%、52.6%与52.6%(注:《上海市市政报告(1932-1934)》,第76-81页。)。
五是从年龄、职业与受教育程度来看。统计资料显示21-30岁者自杀率最高,已占总数的50%左右。如扩至50岁,则更占总数的96.5%左右。这些本应对生活充满信心、对生命最具价值感、意义感、处于职业人口的最辉煌年龄段的人们大批自杀,不能不使人究及社会。其最直接的原因,当然与他们直接处于工作与生活第一线而直接承受社会转型的压力有关。在就业率低下的条件下,赡老抚幼已非易事,一旦变故发生百般无奈之际,只能寻死解脱。自杀者职业统计数据则从一个侧面展示了30年代经济萧条、就业困难与个人生存状态的关系。无业人员自杀率最高,三个年度中各占总数的55%、50%与65.8%。工商业者自杀率也不低,工商城市的性质决定了处于第一线的工商业者承受的风险压力最大。商界风云变幻,诡谲多变,破产者往往要付出生命的代价。自杀者的受教育程度成反比例。据上海市公安局1936年对233名自杀者调查,一半左右为文盲,中小学文化程度居次,受过高等教育者自杀较少(注:上海市公安局档案:《上海市公安局辖境市民自杀统计图》(民国廿五年),上海市档案馆藏,档号:0167-1-43。)。也许因为文化程度较高,了解生命的价值,一般不到走投无路时,不取此种极端方式。
二
现代社会的飞速发展直接影响到家庭,一个明显的例子就是离婚率的上升。据美国社会学家雅各布森统计,南北战争期间(1860-1864年)美国每1000对夫妇中的离婚率为1.2%;20世纪初(1900-1904年)的比例上升到4.2%;25年后(1925-1929年)的比例为7.6%;40年代离婚率更高达13.7%(注:转引自〔美〕马克·赫特尔著:《变化中的家庭——跨文化的透视》,浙江人民出版社1988年版,第361页。)。美国历史上的离婚率的变化与美国现代化进程紧密相连。故美国社会学家马克·赫特尔认为,“联系……社会的变化来考察美国离婚率的上升是最好的方法。”(注:转引自〔美〕马克·赫特尔著:《变化中的家庭——跨文化的透视》,浙江人民出版社1988年版,第361页。)
20-30年代的上海离婚案之多,同样从一个侧面反映了社会变迁对家庭的影响。
本来,这一时期上海的结婚率并不高。由于上海人口主要是由移民尤其是青壮年男性移民组成,故上海的性比例一直居高不下,如果使用加权平均数计算的话,1935年三界平均男女性比例为143.3(注:据邹依仁:《旧上海人口变迁的研究》,上海人民出版社1980年版,第122页计算。)。从而直接影响到上海人口的婚嫁率始终处于一个较低的水平,1929-1936年平均为3.8‰(注:据邹依仁:《旧上海人口变迁的研究》,上海人民出版社1980年版,第132页计算。)。
婚龄期的第三性比例为127.3(注:上海市公安局档案:《上海市民婚嫁比较图》(民国二十三年份)上海市档案馆藏,档号:Q176-1-42。)。造成众多男子无以为偶成为社会旷夫,遂转而向农村觅求配偶。笔者曾随机调查的78个对象中,除14个本地人外,其余64人中,44人与他省人结婚,20人与本省人结婚(其中12人与本县人结婚)(注:根据本人采访笔记。)。
这些因婚姻行为来到上海的农家女多未受过现代文化教育,故个人乃至社会必须承担起供养其生活和重新教育、培训、熔铸这批传统农妇向现代人转化的负担。一旦丈夫们因各种原因难以承担起供养全家老小的生活重担时,离婚率就较高。她们也不得不外出寻找职业,由农妇到工厂女工、女店员、女职员无疑有着不小的距离。在上海现代社会环境中,那些有进取心的女性经过工厂、学校、社团、参照群体与大众传媒的各种社会化渠道而逐渐提高了教育程度、社会地位与经济收入尤其是独立性时,价值观出现了飞跃,自然而然地对自己的婚姻与家庭进行反省。于是,通往离婚之路的障碍就逐渐被消除了。
此外,影响婚姻关系的一个重要因素是上海的城市化程度和人口的互动性。在传统的田园社会中,人口的异质性和互动率极低。而30年代上海人口密度已达5001-7230人/平方公里(注:前揭邹依仁:《旧上海人口变迁的研究》,第92页。),在市中心的蒙古路警察所所辖的人口更达179836人/平方公里(注:前揭邹依仁:《旧上海人口变迁的研究》,第97页。)。高密度的人口集聚与分工细化会改变人的本质和人际关系特征与价值观。西方学者认为,当半径为10英里的圆周内人口密度为1人/平方公里时,圆周内的总人数为314人,当密度升至25000人/平方公里时,人口总数就几乎增加到800万人,即人际交往率从314人增加到800万人(注:《大英百科全书》第17卷,1976年第4版,第27页。)。人际交往的最大潜势由此显现。即每个上海人有可能与其他400-588万人中的任何一个人发生联系。此时上海的各种市内与连接外地的交通构成了一个海陆空全方位的立体网络,为上海人的互动率提高创造了极为有利的条件。如1936年仅上海华界四大公共汽(电)车公司载客量达773880470人次(注:《上海市年鉴》1937年(上),M第22页。)。100家出租汽车公司(店)的上千辆出租汽车年载客量为475000车/人次(注:《上海公路交通运输史》第一册,上海社会科学院出版社1988年版,第53页。)。15家长途运输公司中仅沪太、沪闽、上松、沪锡四爱载客量为2588272人次(注:《上海市年鉴》1937年(上),M第24页。)。轮渡转客量为4315771人次(注:《上海市年鉴》1937年(上),M第16页。)。黄包车与小车的载客量分别为575800575人次与5652025人次(注:《上海市年鉴》1937年(上),M第116页。)。即使根据这些不完整的统计数据,是年上海市内容运量已达136622113人次。即人均每日外出1.5次。除去水运外,是年陆空载客共计17090028人次,即日均46822名上海人与外地人、外国人发生了互动(注:前揭《上海市年鉴》1937(上),据第82、38页数据计算。)。如此空前的互动率,表明了上海已形成了一个自由开放、高度流动的社会机制,从而“影响了社会关系的量变与质变”,化入了上海人的人格之中(注:前揭《大英百科全书》第17卷,第77页。)。地处这样环境下的上海男女们可以因为职业或其他行为自由地与他人交往,接触到了各行各业的优秀异性,择偶范围日宽,这不能不影响到其婚姻。
1929年、1930年与1932年、1933年、1934年的上海离婚率分别为645件、853件、542件、434件和503件。呈现出下列特点:
首先,从离婚方式来看,多采用“双方协议”之形式。1932、1933、1934三年的协议离婚分别占离婚总数的88.7%、88.4%与87.1%。法律意识的强化显然是上海人独立自主人格的一种表现。余秋雨认为上海人对民主、法律、自由、独立、人道、人权等现代概念的领悟,已相当程度上由理性的思辨化为维护自身权益和人格尊严的本能行为了(注:余秋雨:《上海人》,《文化苦旅》,上海知识出版社1992年版,第143页。)。1930年上海第一特区法院(掌公共租界)与上海地方法院(掌华界)共受理民事诉讼调解案件4577件,受理民事诉讼一审案件8042件,分别占是年江苏全省同类案件数6306件和11701件的70%左右,分别占全国的17.2%和15.3%(注:《申报年鉴》,申报年鉴社1935年版,O第131-135页。)。仅占全国人口7%左右的上海人打官司数量竟占了全国的1/7强,这不能仅仅狭义的理解为上海人有打官司的癖好,“沪人健讼”说从一个侧面反映了上海人已经知道运用法律武器来保护自己的权益。
第二,离婚案以女方主动的比例为高。1929年上海共发生离昏案645件。次年上升为853件,其中男方主动为177件,占20.75%,女方主动为138件,占16.18%(注:《上海市社会局业务报告》1929年、1930年。)。而从1932年到1934这三年来看,女方主动的比例大为上升。三年分别为:1932年女方主动者为9.6%,男方主动者为3.7%;1933年女方主动者为10.1%,男方主动者为1.4%;1934年女方主动者为9.9%,男方主动者为2.9%(注:《上海市市政报告(1932-1934)》第二章,第81-82页。)。
这种现象的出现有两种情况:一是意味着上海女性独立人格渐趋确立以及社会与家庭地位的提高。其根本原因是妇女进入劳动市场,就业比例大为提高。当年上海职业妇女人数是全国最高的,几乎每个社会领域都有妇女活跃其间。逐渐增长着的经济独立性,使得妇女有更多的可能解除失意的婚姻,敢于主动提出离婚而“另觅佳婿”。此也与这一时期的社会背景有关。二是原因多元化。其中也不乏女方有“外遇”而要求离异的。从罗苏文的研究可以看到,独立自主对一些上海新女性来说又成为其“社交公开”、“婚姻自由”的依据,喜新厌旧、向法庭起诉要求离异均可自由定夺(注:《石库门:寻常人家》,上海人民出版社1991年版,第108-109页。)。30年代上海离婚案中妇女主动的比例提高,这一现象背后,既有对包办婚姻与旧式家庭生活的反叛与报复,也有对个性不甘被忽视、尝试新生活的强烈愿望。支撑其间的正是独立自主的时代精神在起作用。20-30年代刊行的反映上海生活书籍与报章中,已有不少所谓的姘居协定、拆姘凭据的记载。罗苏文认为,作为一种特定时代的产物,它“表明契约原则已进入两性关系,男女之间形式上的平等渐已确立”(注:《石库门:寻常人家》,上海人民出版社1991年版,第108-109页。)。尽管这带有畸形的特征。
第三,形式上的平等并不能掩盖婚姻家庭中的事实上的不平等。从20-30年代的离婚统计数据中的离婚原因来看,“对方有不道德的行为”、“遭弃”、“虐待与侮辱”占了其中第二、三、四位。而社会变迁加剧、经济危机、市面萧条时,更导致了离婚案的增高。1932年“一二八”事变使上海经济遭到重创,直接促发了家庭破裂的比例加大。上海1932年离婚案是1933年的124%与1934年的108%。这也证明了家庭稳固与否和社会稳定与发展有着密切的关系。
第四,“交相利”成为上海社会的普适性原则。20-30年代上海的城市环境与生活方式,切断了乡村式的家庭、宗族、同乡的血缘关系与地缘关系。严酷的谋生竞争之路以及新的次属群体与次属关系的形成,使得“一切固定的古老的关系以及与之相适应的素被尊崇的观念和见解都被固定了,一切新形成的关系等不到固定下来就陈旧了。一切固定的东西都烟消云散了,一切神圣的东西都被亵渎了。人们不得不用冷静的眼光来看她们的生活地位、他们的相互关系”(注:马克思、恩格斯合著:《共产党宣言》。)。上海人在其人格重铸过程中不能不受到无所不在的商业气息的感染,不能不打上明显的功利烙印。这种商业功利观甚至覆盖了纯粹情感领域的婚姻家庭关系。20年代张余我的《我的新婚》一文中讲述了一位青年知识分子的蜜月新婚为金钱打破的故事,说来十分伤心:
“我们新婚的第十天,爱情的浓郁总算达到了极点了。但是十天以后,伊竟渐渐隐去了新嫁娘的习气,向我表示伊的希望与要求,我老实对伊说:‘我是文丐,挣钱很不容易,所以我只能过清淡的生活。’伊大怒道:‘你没有钱,为甚要娶妻呢?……我不能做穷措大的妻子,我要走了!’我当时大惊道:‘什么?你要……?’伊道:‘同你离婚!’说着便头也不回的去了。”(注:张余我:《我的新婚》,见《鸳鸯蝴蝶派研究资料》(下),上海文艺出版社1962年版,第1117页。)
功利原则的极端延伸,就成了马克思所说的人成为商品,即使是最为神圣的爱情婚姻也不能免俗。1934年拍摄的由蔡楚生撰写的《渔光曲》中,梁月波骗老朋友渔霸何仁斋挟巨资到上海办“华洋渔业公司”,并与姘头薛绮云合谋图其财。他告诉薛:“什么是良心和爱情呢?只要有钱就有良心和爱情呀!”还说:“要是你真爱我的话,那你也就不用顾虑我和你的什么名誉了。”于是,薛投入了何仁斋的怀抱,暗中与梁席卷了何的全部财产而去,何自杀身亡(注:中国电影出版社编:《五四以来电影剧本选集》(上),中国电影出版社1959年版,第65-99页。)。
三
当社会从传统向现代化转型时,一部分传统人因缺乏心理准备与上述条件,以及长期受传统文化熏陶而本能地产生抗拒心理等原因,在很大程度上为现代社会所拒纳,从而无法分享一份利益。对于他们来说,“进步是一桩可怕的事情”,因为它打乱了原来的社会秩序与生活常规,毁掉了以此为基础的个人的希望、抱负、前途、理想。于是,在商品经济的冲击下,这些因社会急遽转型而被抛出现代生活轨道的人们于悲哀无奈之余,只能用他们熟悉的非正常、非理性、非现代的传统方式和手段以谋生存。
如果说,精神病、自杀、离婚等社会心态失常现象是社会成员对社会失调的消极的被动的抗拒反应的话,那么,盗窃、杀人、纵火等社会犯罪现象则是一种主动的反社会的对抗行为。前者的后果主要承担者为个人或家庭,后者造成的更为激烈的恶性后果则须整个社会来承担,其代价远大得多。它加剧了本已失衡的社会秩序,恶化与污染了社会道德准则,使商业化带来的伦理观念与行为方式的负面效应更为凸现。社会学上将这种违背道德观念、法律准则与社会规范的行为称之为社会偏差行为。
当代社会心理学将社会犯罪者分为两类:一类是亲子遗传与家庭、邻里、小群体影响;另一类则因受社会压力生存条件恶化所致。两类犯罪者形成原因在社会转型期表现得尤为明显(注:张葆华主编:《社会学》,台北三民书局1985年版,第153-180页。)。这一时期的文化脱序、社会动荡、理想幻灭、现实严酷与生存艰难,导致下层市民因对自身命运无法把握与前途的渺茫莫测,而产生了不满、忧虑、彷徨和无奈,并由此激发出一种本能的摆脱现状、报复社会的激愤心理与反社会行为,而商业都市的和平、朴实、无欺的传统人格类型和道德伦理的消失,以及物欲膨胀、奸诈横暴、巧取豪夺等现代社会负面效应的凸现,更诱导着这些人自觉不自觉地以反社会的方式寻找出路。犯罪人数与类型的增加,已经成为社会秩序安定的主要障碍。
②资料来源:据上海市政府秘书处编:《上海市市政府报告(1932-1934)》,第二章“社会”,第82-91页资料编制。按:表内“暗杀案”,其中1932年合计125人中有4人“不明”;1933年合计96人中有6人“不明”;1934年合计99人中有1人“不明”。
30年代上海犯罪案发率呈持续增多的势态。1932年月均52.5件;1933年月均110.3件;1934年月均为112.8件。据上海市公安局1936年1月份统计,该月仅大案、命案、盗案共发生134件(注:上海市公安局档案:《一九三六年一月份各种图表》,上海市档案馆藏,档号:Q173-3-75。)。而租界的案发率更高。从1930年到1936年的6年中,工部局司法机关仅因民、刑事案而定罪者共计49719人,平均每年达8286.5人(注:《上海市年鉴》1936年(下),U第57-71页。),占1933年公共租界人口1111946人的1/20强(注:邹依仁:《旧上海人口变迁的研究》,第90页。),即每千人中即有50人犯过案,比例极高。犯罪类型主要有人身侵犯罪(谋杀、强奸、秽亵、殴人重伤、绑票、诱拐、恐吓、勒索、贩卖妇女等)、财产侵犯罪(抢劫、纵火、伪造、亏空公款、贪污、欺诈、盗窃、侵入家宅、侵害商标等)与杂项罪(私铸钱币、使用伪钞、非法经营、淫秽书刊、私藏鸦片等)三大类。其中也有“煽动罢工”、“暴动”等罪名,但人数甚微(注:邹依仁:《旧上海人口变迁的研究》,第90页。)。
犯罪原因固然多种多样五花八门,但物质利益的驱动无疑是主因。
此外,那些为现代社会所拒纳而游离于圈子外的人们,基于原有社会地位的丧失而自觉不自觉地加入到要求维护或恢复传统秩序与价值的群体中去,形成一种社会边缘化现象,如乞丐、妓女、黑社会等,其反社会行为在构成现代社会的病态现象的同时,也往往构成犯罪。
上海的乞丐据说在清末已有丐帮近万人(注:钱可生:《上海黑幕汇编》第1册第3卷,时事新报馆1917年版,第3页。),然无论其人数、规模、组织化程度与专业化程度均远逊于20世纪20-30年代。30年代社会学家吴元叔、蒋思壹对上海700个乞丐群体受教育的调查反映,其中受过3-20年教育的占总数的15.6%,受过6年教育者占1.2%,更有不少受过高等教育者(注:昊元叔、蒋思壹:《上海七百个乞丐的社会调查》(抄本),第二编,第四章第一节。)。有的乞丐用熟练的日语或英语行乞,外国人都感到不可思议(注:〔日〕《上海案内》,上海日本堂编印,昭和二年,第十一版,第435-436页。),已超出“上海工人十之八九不识字”的水平。田骅的研究表明,其文化程度已经远远超过了同时期上海学龄儿童受教育的比例(注:田骅:《开埠以后上海乞丐群体成因初探》,载《上海研究论丛》第9辑,第49页。)。上海丐帮专业化、组织化特点十分明显,除流丐外,按籍贯分为凤阳帮、淮阴帮、山东帮、江北帮、浙江帮、江湖帮(本帮)等,活动区域与势力范围泾渭分明,各成体系。内部森严的等级制犹如金庸笔下丐帮中一袋弟子至八袋长老,帮规和相互关系中浓重的封建色彩与黑社会如出一辙,其以牺牲人格尊严、不事生产而仰赖他人施舍度日的寄生性,及散乱无序乃至明抢暗夺的行乞行为,严重地毒化了上海社会的风气,而与黑社会相结合、乃至向犯罪组织过渡使之成为破坏现代都市社会秩序的不可忽视的一支重要力量(注:田骅:《开埠以后上海乞丐群体成因初探》,载《上海研究论丛》第9辑,第49页。)。20-30年代的上海乞丐犯罪率之高,已使人侧目,又因其往往以可怜面貌出现,故常常为人所忽视。
20-30年代的上海娼妓在原有的基础上发展至登峰造极的地步。1917年英国社会学家甘博耳对世界上八大都市的公娼与总人口比例的调查显示上海独占鳌头(注:转引自鲍祖宝:《娼妓问题》,上海女子书店1935年版,第20页。)。王书奴统计30年代仅两租界中的妓女即达12万人之众(注:王书奴:《中国娼妓史》,三联书店1988年版,第331页。),即平均每9-12个成年女性中即有一人是娼妓(注:据邹依仁:《旧上海人口变迁的研究》,第122-123页,表格提供的数据统计。),尤以四马路(今福州路)的新老会乐里为甚。1936年穆华在调查了上海妓女成因后指出,经济原因是首要因素:“总之,(原因)就是贫穷。”“妓院的大门总是朝着穷人的妻女敞开”(注:穆华:《公娼制度的弊害及其依据的荒谬》,载《女子月刊》第4卷第4期(1936年4月)。)。有的女子长期卖淫,过惯了灯红酒绿、豪华奢侈的生活,放荡成性,自投娼门,苦愿为妓(注:杨洁曾、贺宛南:《上海娼妓改造史话》,上海三联书店1988年版,第159-169页。)。还有的产生了憎恨一切男性的变态心理,甚至发展到玩弄诈骗男性,如上海的男性妓院“后堂窑”等,老鸨网罗那些“相公”、“免子”的伟丈夫、美男子专供富太太、阔小姐消遣,称为“床第服务员”,爱多利亚路(今延安路)的“女学生俱乐部”与“合欢公司”则以糟践富有男子为宗旨(注:郭绪印:《旧上海黑社会秘史》,湖南人民出版社1991年版,第157页。)。妓业黑帮化是其发展趋势。名噪一时的“十姐妹”集团清一色为黑社会中人,老大阿桂姐是黄金荣的发妻,她们依靠黑帮,恃娼为业,以色相敲诈、勒索,操纵妓业,成为上海的一种犯罪集团(注:郭绪印:《旧上海黑社会秘史》,湖南人民出版社1991年版,第157页。)。
帮会这一传统的怪胎在20-30年代转型期的上海得到了畸形发展。豪无疑问,新旧并存、多元异质的社会生活和三国四界的地域格局以及社会控制机制的有限度是其成长发展的重要因素。而其“适时而变”的要诀是其在商品经济土壤中深深扎根的一个原因。杜月笙说:“民国以来时势一直在变,而且变得非常之快,……这个力量不是随便那个可以抵挡得了的。所以我决定浪潮来了就要赶上去,既不能倒退,也无法不理不睬,袖手旁观。”“穷则变,变则通,天无绝人之路”(注:韦君谷:《杜月笙传》第二册,台湾传记文学出版社1988年版,第74页。)。然其所“变”都乃是适应现代社会与商品经济大潮的手段和方式,而其社会寄生物的封建性却始终未变。且不论“海上三闻人”及其他大小头目几乎都是由见不得人的方式起家的,20-30年代的“上海三鸟”烟、赌、娼行业基本上是由帮会控制的,上海的诈骗、抢劫、绑架、杀人、放火等社会犯罪也很少与之无关。当年上海滩上的几宗大绑票案如绑架尹启枕之子及温宗荛、荣德生、魏廷芳、朱成章等案都是其精心策划之作,并都由此获得巨额赎金(注:傅湘源:《青帮大亨》,中国文史出版社1981年版,第193页。)。严重挫伤了民族资产阶级的投资经营的热情,造成恐怖的社会氛围。30年代,国民党情报人员在其秘密报告中提到:“国府奠都南京,因欲利用安清帮首领消灭共产党,流氓之势力于是日形扩大。迄至今日社会各阶层,均有流氓插足之地。流氓首领,竟亦身为国府高级参议者。……今日上海之黑暗罪恶如今者,实为彼等一手造成。社会不察,扬其微德,而没其重咎;天下之味于理者,莫甚于此矣。”(注:中国第二历史档案馆藏:“205号情报员关于上海青帮等流氓集团活动的报告(1932年2月23日)”,转引自周育民、邵雍:《中国帮会史》,上海人民出版社1993年版,第562页。)事实上,国民党政府也知道这一点,1935年孔祥熙向英国顾问李滋罗斯解释道:“杜(月笙)毫无疑义是一个大投机倒把分子,他也是个黑帮的大头目。但是在上海,杜的手下有十多万听从其命令,他随时可以给你制造出骚乱来。”(注:[美]小科布尔:《上海资本家与国民政府:1927-1937》,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8年版,第250页。)作为一般反社会、反现代理性和法则的传统社会的变体和寄生群,他们每日每时地改造与损害着社会的主体结构(注:苏智良、陈丽菲:《近代上海黑社会研究》浙江人民出版社1991年版,第265页。),成为社会发展的阻力与包袱。
现代社会发展亟需一个安宁稳定的环境。上海转型时期特殊的社会结构中各部分、各要素的异动,反映出利益分配上的失衡,使得部分社会成员面对社会大变动表现出强烈的失落感,从种种被动与主动、合法与违法的手段予以抗拒,无论是由无奈造成的心态失常,抑或是攻击他人、报复社会的偏差行为,都表现为严重的社会问题。作为一种不和谐的音符,它表明了社会未能有效地带领全体成员有序地步入现代化轨道之中。从更广阔的背景来看,这种不安定因素已经成为上海社会发展的巨大阻力。这从一个侧面体现了上海社会现代化进程中的发展与缓滞、前进与代价、正面效应与负面效应交织的两元结构的巨大势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