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话语理论看网络社区文化的主体性_主体性论文

从话语理论看网络社区文化的主体性_主体性论文

话语理论视角下网络社区文化的主体性问题探析,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探析论文,视角论文,性问题论文,主体论文,话语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中图分类号]B0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3-5281(2014)06-0044-06

      网络时代的到来深刻影响了传统的文化结构与人们的生活方式,其所引发的信息革命,使得网络文化的兴起成为文化建设的时代课题与必然要义。如今,互联网的发展已经进入了网络社区时代。之于网络社区,Howard Rheingold经典地界定了这一概念:“相当数量的人在一起长期讨论共同的话题,产生了充分的人类情感,在异度空间中结成人际关系网,从而在网络上生成的社会集合体就是虚拟社区。”[1](P.3)可见,网络社区不同于传统社区,后者多因地缘而成,离不开政治经济的发展因素,而前者的核心却在于文化与价值的认同。对于这种以思想文化与价值引领为核心的虚拟社区,只有进行文化的分析才可能切中要害,而这些思想文化无不是通过话语呈现的。话语理论本身是一种文化理论,运用这样的文化理论进行网络社区的文化研究,具有逻辑的自洽性。不仅如此,网络中时空的瞬即性人所周知,这些特性使社会交往关系得以重构而有别于传统的时代,网络技术与文化对现代性的不断冲击,在话语中有最充分的体现,因此在网络社区中开展话语分析,也具有现实的合理性。

      如果说网络社区的核心问题在于思想文化与观念价值的认同,那么达成这种认同的首要前提则是对文化主体性的定位,因为任何一种文化认同都首先离不开这一文化的主体因素,任何一种网络社区的思想观念无不反映着网络社区中这一主体的思想真实。而要主动占领网络空间的话语阵地,构型信息时代新主体的任务必将到来。因此,本论文引入话语理论,立足于历史唯物主义的理论立场,旨在运用话语理论这一西方思想之借鉴,进行网络社区这一时代文化的分析与思考。

      一、话语理论的启示

      福柯堪称话语理论的集大成者,在其20世纪60年代的两部著述《物的秩序》与《知识考古学》中,话语首先是被作为“反论断”(counter-position)而提出的。福柯的具体表述是:“当主体制造某一种话语时,这些各不相同的形态则归结为不同的身份、地点、主体能占据或被给予的立场,归结为主体言说所在领域的不连续性……因此,我将放弃任何把话语视为一种表述现象的努力——亦即对先期确立的某种综合作用的文字解释;我倒是要为主体性的种种不同立场寻求一个恒性场(a field of regularity)。尽管我对话语作如此构想,但它并不是一个思考、认识并言说的主体庄严地进行的展示;相反,它是该主体的消散以及该主体与其自身的不连续性可能得以确定的总体性。话语是外在性(exteriority)的空间,其中部署着一个由种种独特地点所组成的网络。”[2](PP.54~55)

      在此,福柯凸显了主体的构建,其所谓的“恒性场”与布尔迪厄的“场域”概念、哈贝马斯的“理想化情境”具有内在的相合性。福柯为我们提供了人文理念降解的法则,他将知识、语言、权力三要素合成话语,还将一种关联引入了术语与权力之间,即其后来论著中常常组合出现的“话语/实践”[3]。可见,话语必要生成于具体的历史语境之中,虽则话语内容各个不同,但又都无不是建构在一定的哲学基础之上,都有其内在的文化逻辑。马克思、恩格斯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中,既肯定语言的产生与发展同人类劳动过程、社会物质生活密不可分,又强调语言与人类思维不可分割。恩格斯深刻意识到:“工人比起资产阶级来,说的是另一种方言,有不同的思想和观念,不同的习俗和道德原则,不同的宗教和政治。”[4](P.437)其后如列宁[5](P.370)、斯大林[6](PP.560~575)亦不乏深刻的话语思想,然而学界对此几乎没有挖掘并引起必要的关注。事实上,话语并不是中性的,话语的背后必然蕴涵着阶级立场,马克思主义学说站在了唯物史观的历史高度,以深宏的辩证逻辑贯穿其中,其思想具有最彻底的批判性,也因此只有秉持了马克思主义立场的话语理论,才足以指导现下网络社区文化领域中诸多问题的研究。

      如今已进入信息时代,网络无疑是以往媒体的汇集与融合,它拥有原来任何一种媒体的功能,又是超越于其上的脱胎换骨。这种整合式的变革所带来的影响,也将注定大于从前任何一种媒介的传播所能带来的影响。借鉴西方成熟的话语理论是迫切需要的,对其进行唯物史观与唯物辩证法视域下的扬弃吸收与运用也是必须坚持的理论立场。

      二、话语场中网络社区文化的主体性透视

      网络社区(virtual community)又称网上社区(internet community)、在线社区(online community),指的是人们基于某种共同的兴趣爱好而形成的一种网络的空间集聚。网络社区中大量传输各种声音、视频、图像与文字,这些方式促进人们的交流。网络社区所提供的空间,已然成为一种交往的场所。网络社区文化的生成空间与内在结构,也是在话语中产生的,有赖于通过话语来把握网络社区的文化逻辑。也因此,话语的分析,无疑是一种最直接且最到位的深入方式。对于网络媒体时代的文化特性,波斯特坦言:“这是一种全新的文化,它构造了我们的日常生活和意识形态,塑造了我们关于自己和他者的观念……”[7](P.003)网络社区文化问题涉及网络社区的许多方面并与其他领域发生关联,而主体性问题无疑构成这一切关联的根本前提。这是因为,话语由知识、语言、权力三要素合成,而语言的认同本身便包含了社会身份、语言主体以及合法性问题,那么话语的研究就必然有主体性的向度。无论是“话语的规则和过程”[8](P.147)还是“话语位置之分布秩序”,都在福柯所谓的“话语形构”的架构下有迹可循,都首先存在文化主体性问题,进而展开话语理论在网络社区这一情境中的文化逻辑。

      (一)话语的力量:网络社区文化主体的空间生成

      首先,网络社区文化的主体性不断形成于话语领域中,并始终保持在话语的领域之内。应当看到,在任何一个网络社区中,每一个在线或离线身份的人都借助一定的文本、声音或图片等形式进行即时或间歇性“说话”,文化主体有书写的主体,也有言说的主体,网络话语包括声音、图形、文字等,这是网络语言的特性。这一特性,至少从书写方面来说,电子书写就引发了主体的变革。这些网络语言似乎都是随意、即兴产生的,然而,网络语言却不是基于任何一种立场都可能表达出来的——它们无一例外地陷于某种外缘限制的运转之中。对此,福柯这样论述:“在话语的外貌之下,我们可见一堆大体上很沉默的发展:这是一秩序产生前的事物,不能列入各个系统的秩序内;它也是处于沉寂状态,一个话语产生前的事物。话语和系统只有在这广大的公有场地的顶端,才是互相衍生的(且是共同行动的)。”[8](P.170)这里福柯所谓的“公有场地”与前面所提出来的“恒在场”有其内在联系,这一公有场地便是话语叙事的公共空间,不同的话语在此交汇并且相互作用,而恒在场则是由于不同主体的所在领域的不连续性提供一种共同性的场域。正如福柯所指出的那样:“我们所追求的不是要超越作品而臻思想……或自空间的分散而至某一时刻纯净的复现,自表面的复杂性而至深层统一性。”[8](P.171)我们的任何一种主体性的活动,都一直保持在话语的范围之内。因此,在网络社区这一“永恒的边缘”[9](P.563)的空间,通过话语理论这一非同寻常的模式化分析,主体在不同的场域中生成而又通过话语的恒在场实现不连续的连续性,从而实现网络社区在文化角度的空间化。

      其次,网络社区文化的创造借助于主体间的交互话语形式完成,主体由此得以进入社会性的存在。我们应该看到,电脑是有回应的言语,改变了电影、电台乃至电视的独白性质。尤其是Web2.0到来之后,网络社区中这种回应模式愈发明显。这不仅改变了信息传播模式,更使文化的发展有了很大不同。网络社区作为主体不断参与互动的虚拟空间聚合,也作为实现社会交往关系的公共领域平台,任何一个网络话语文本只要得到另一个主体的回应,主体间的交互关系由此产生。在这个虚拟现实不断生成的恒场,参与者通过界面不断观看这一场所,这一场所也不断回应参与者所给予的刺激。这样的虚拟现实将人置于另一重空间的世界,以光的速度实现着人与人之间的社会交流与思想文化的互动,在这一微观世界与现实世界之间,同样存在想象的空间,即通过拟仿现实而摆脱现实,因此改变了主体身份赖以形成的条件。

      再次,话语受权力、语言、价值等多重因素的制约,生成于话语场的主体则处于流动性地运动之中。根据福柯的看法,话语本身是权力、真理以及语言的合成,它不存在某一特定的范畴之中,而是在任何具体的历史情境下皆可分析的外延空间,也因此话语中的主体受制于话语背后诸种因素的制约,并处于历史性的不断运动之中。在不同的场域中,话语面临着不同的分析层次,在布尔迪厄看来,区分的结构性因素取决于经济与文化资本的分布状况[10](P.260)。因此,网络社区这一文化场中,同样存在不同层次之间的结构链,这些层次因文化主体的知识水平、思想结构与价值取向等因素而不同,最终汇于公共空间的话语场中,构成话语运作的权力。语言的有效性与制度不无关系,在此需要象征性的东西表达这一权力。一个生活中认可或不认可的语言中,其背后是复杂的权力关系,而文化的因素在其中不无千丝万缕的关联,合法话语便是一种权力的表征。“词语的权力只不过是发言人获得了授权的权力而已,他的发言——即其话语的内容以及与其不可分割的讲话方式——只不过是一种声明,除其他内容外,它声明的是关于赋予他的授权保证。”[11](P.86)也就是说,话语的权力不过是发语者身份的权力,如果说在现实社区里,社会身份是透明化的,会直接钳制人的话语有效性,那么,在网络社区中,则不是社会身份左右话语的格局,而是文化的力量本身决定了言语的被接受性与发散性程度。

      最后,在众声喧哗的话语场中,网络社区文化的主体是去中心化的,所生成的文化主体不再是单一的作者,而是创作者与读者之间的话语交互作用而形成的作者群。“电脑书写还以另一种方式颠覆了作为中心化主体的作者,即它引入了集体作者的诸种新的可能。”[7](P.154)在这里,批判性思维与盲从性心理是并存的,两种对立现象的角逐,最终要随着整个社会文化环境的改善而缓解。但是,网络媒体所形成的这一从单一作者到作者群的巨大转变,所带来的前景将是难以估量的。这种转变的呈现,便是通过言说者与听众或作者与读者之间关系系统调整而实现的,这种关系格局都不离话语展开的空间。福柯指出:“在空间内有好几种可能的话语陈述得以开展:一个真的或基本的关系系统、一个反射或次等关系系统,以及可以被正名为话语性的关系系统。问题的所在就是要表明这些话语的关系,以及它与其他两种系统相互作用的关系。”[8](P.127)在任何一种关系系统中,话语作为符号或是书写文本等面目出现,任何人只要对这些命题做出回应,便是对主体地位自觉或不自觉地占据。当下技术复制十分盛行,文化主体不断地参与重构与再造,并实现了一种基于网络空间的时间累积效应,作者群的出现便是必然的。

      (二)多重的话语场域:网络社区文化主体的存在特性

      网络社区文化主体不断地生成于话语场的空间之中,主体生成的过程也是主体性关系不断确立的过程,因此存在主体的特性也渐次明晰。福柯坦言,他并不想要排除主体的问题,而是想要界定主体所能占有的地位与功能。然而他依然陷入了无限循环与重叠的主体迷茫,这与后结构主义的理论取向不无关联。马克思的主体诚然带着启蒙以降理性主体的痕迹,但深刻而有远见的马克思提出了人是社会关系的总和,这样主体就获得了一种对象化存在中的稳固性。网络社区作为信息时代的产物,把人的交往活动推向了一个新的水平,人类社会中的各种互动模式获得了空前的发展可能性,不同形态的交往和互动场域取得了平等的地位。在网络交往空间中,公社社会类型的交往场域、科层社会类型的交往场域和广场社会类型的交往场域成为三种主要的社会交往场域,这些场域构成了网络社区的主要话语场。

      其一,公社型交往场域指的是具有比较密切的非正式关系、依靠情感纽带以及约定俗成的规范等维系的交往社群及其活动空间。网络空间中的此类社群一般是现实的初级群体向网络的延伸,以及由共同的兴趣、追求等纽带而结成的虚拟交往群体,“熟人社区”就是这一类型的社会场域。在这一场域中,交往主体一般是现实组织的成员或者是网上社区中的网友群体,他们之间的交往关系十分稳定,或以相同的现实身份为纽带,或以共同的兴趣爱好、价值取向为链接。之于前者,网络空间的社区交往直接表现为现实关系的延伸,之于后者,则正是网络社区文化凝聚力的事实呈现。而无论是何种联系形式,无不在话语形构(discursive formation)下有迹可循。基于话语合成三要素(知识、语言、权力)的相互作用,公社型交往场域中丰富的人际互动通过话语进入存在,主体之间彼此的认同感十分强烈。在这样的网络社区中,知识丰富、思想深刻或者技术能力好、沟通能力强的人物往往成为活跃度很高的中心人物。可见,这样一种凝聚力很强的主体的出场,与这一场域的话语结构性征是分不开的。

      其二,科层型交往场域指的是具有正式关系的,并通过法律、社会规范等维系的交往社群及其活动空间。在这类交往社群成员之间,社会地位存在差异,社会角色分工不同而又相互依赖。当前,电子政务、电子商务得到了快速发展,数字化政府、数字化企业、数字化校园从理论概念走向实践,“师生关系场所”就是典型的科层社会类型场域。在这一场域中,网络交往个体之间的互动存在明显的主导与被主导的关系。教育者把握着绝对的话语权,通过新闻报道、理论讲授、信息发布等方式向受教育者提供各种教育信息内容,处于主导地位,学生则是以一种“受教育者”的态度和行为方式进行有关网络活动。可见,这样的一种主导与现实社区中的与现实社会科层组织中的中心人物所发挥的权威整合作用不同,虚拟社群内的中心人物所发挥的是一种信息引导者的角色。对于话题讨论域的关注,渗透着引领虚拟社区信息流向的信息引导者的价值取向。在这一虚拟交往空间,话语的权力因素占据着最为核心的地位。

      其三,广场型交往场域指的是相互之间存在交流或者交换,但不具有稳定交往关系的个体集合及其互动空间。相对于公社类型场域中由于同质性而产生的社会黏结,或者是科层类型场域中由于权威规范而产生的层级控制,广场型交往场域内几乎没有维持稳定结构关系的力量,个体之间处于一种自由平等的互动状态,“陌生人社区”便是这一类交往场域。在这样的网络社区中,由于用户数量巨大而且流动性非常大,网络主体之间不可能有较长的交往时间来达到彼此了解和熟悉,很难存在具有稳定交往关系的网友群体,更无法实现网上的ID代号与现实中个人之间的对应,因此网络主体之间的稳定交往关系很难建立起来。但同时也应该看到,由于网络消除了距离,隐匿了主体的真实身份,降低了交往行为的成本,这一特性推动了广场型交往场域在网络空间的极大发展。可以说,网络社区文化主体身份的不确定性,在这一类型的网络社区中得到了最大程度的体现,并内在地构成自身发展的动因。

      (三)理想的话语情境:网络社区文化新主体的构型使命

      在明晰了网络社区主体的空间生成及其存在环境的深刻变化,把握了由这些变化而来的存在方式转变的重要特性之后,伴随这一过程始终渗透着文化主体的辩证运动,从启蒙以来的主客两分的二元律思维定势到现代性的难以自我规避的固结,再到后现代消解主体之后的迷途,我们将面临新主体构型的艰难任务。当海德格尔坦言语言是存在之家时,主体就是被语言的牢笼所捆缚的;当福柯声称“你以为你在说话,其实是语言表露了你”的时候,主体就是被语言所塑造的。主体有待实现从话语中的解放,这便有赖于各种文化因素的综合作用。在信息时代之符号化、数字化生存方式下,主体被赋予了新构型的时代使命,笔者试将这一使命概括为以下三个方面。

      其一,构造理想化的话语情境,强化网络社区文化主体的外缘性因素。因为主体始终离不开话语这一持续性的永恒边界,所以,建立网络社区的有效话语机制与话语规则,从而实现理想主体的有效塑形。而要建立有效的话语规则,就必须实现主体间性的哲学转向,主体间性是主体与主体的关系,也还是“主体—客体—主体”之间的主客体的辩证统一。辩证逻辑的分析也应该包含在对主体间性的分析与思考之中。那么,对网络社区的主体身份进行构建,构建什么样的新主体,将直接关乎网络社区文化建设。在马克思那里,自由是对规律的自觉把握,而客观规律是不以人的主观意志为转移的,这样的自由意识,已经超越笛卡尔以降的绝对主体的自我意识,达到了主观与客观的合一。马克思的哲学之所以有别于近代哲学而进入现代哲学的疆域,与其对近代哲学的基本原则的超越是分不开的,而近代哲学向现代哲学的转向与主体向主体间性的转向不可分离。应该看到,马克思的思想不乏对现代性问题批判的思想火花,主体间性则是对现代性问题反思与批判的基本哲学前提。无论是生产关系这一根本性的唯物史观范畴还是人是社会关系总和的经典定义,马克思的思想深处是暗合了掀开现代哲学帷幕的主体间性思想的。

      其二,解除话语牢笼,摆脱话语背后权力关系的制约,实现主体解放,最终实现自由人的交往形态。话语受多种社会性因素的制约,文化主体在话语场中处于历史性地运动之中。利用网络社区的系列特性,网络社区的文化主体所具有的特性,应当遵循历史的发展潮流,彰显真理的价值。在网络社区的平台上,要自由地占有交往关系,尊重网络社区文化中的主体地位,但这一主体背后现实主体的问题是必须面对的,现实主体所具有的社会地位,名声、财富,都无一例外地影响着网络社区中主体的文化生成。布尔迪厄与福柯都意识到了这一点,资本与文化难脱干系,政治经济的资本也一定会向网络文化阵地转移,在网络社区这样的话语场中,凸显真理性地位就愈为重要了,这一方面有待民智的觉醒,另一方面也需要官方的正面引导,因此价值的灌输就是不可少的。这样的灌输不体现为一种硬性的主客体的规定性,而是一种主体间的关系,在充分尊重个体主体的思考力与理解力的前提下,充分关照每一个现实主体的实际情况,进行合理有效地引导,进而建成有规则、并为群体主体所认同的网络规则,才是长久之计。

      其三,从共在转入共生,构建网络社区的文化共同体,实现个人、群体与社会的共生性存在。网络社区本身就是一个网络共同体,网络社区也便是这样的一个平台,为人与人之间的各种关系提供一个空间。无论是公社型、科层型还是广场型网络社区,其文化建设都需要科学地把握,不能因为其有优点就赋予其莫大的历史使命而忘乎所以,也不能因为它在当前的阶段存在问题而盲目悲观,这都不是科学的态度,也不是一个马克思主义者的真正的态度。所以,网络个体也应该尊重其为有个性的。因此,促进个体的自由发展是建立一个更好的共同体的前提,而不是压抑个性,从一个原子式的孤立存在转向共生性的存在。与主体性相关联的三个层次——个体、群体、社会——如何统一于网络这样一种社会生活方式之中,是需要深思的。构建网络社区的文化共同体,基于马克思主义的人类共同体理论,也即自由人联合体的思想,这是在整体的意义上说的,而人类共同体是不是一种共同主体,就需要辩证地看待共同主体性与主体性的关系,共同的主体性中需要主体性的个体具备独立思考与批判质疑的精神,才是一个真正意义上的共同主体;否则,这就不是一种共同主体性而只是一种群体主体性。主体的群体并不是主体的共同体,而是其中的一种可能的历史现实的过渡。

      网络社区中文化主体的身份并不确定,波斯特这样指出,在新技术下身份的形成有着人们坚持将自我构建看成技术文化的直接特征。在因特网社群中,人们为了联机交流而塑造一个身份。联机交谈的成功与否随人们以文字改变自己所塑造的身份的能力而定。而在主客体之间也存在这样的问题:“对他们而言,语言本是现实的直译,而它如今所例示的则是镜映成像的一场无穷游戏,一个深渊,主客体在其中彼此进行着不确定的交换。其中的符码、语言和交流的意义暧昧不清,而现实与虚构、外与内、真与伪则在这种暧昧意义的波光中摇摆不定。在这个世界上,主体没有停泊的锚,没有固定位置,没有透视点,没有明确的中心,没有清晰的边界。”[7](PP.19~20)也因此,福柯在《物的秩序》中写道“人”已死去,他所要表达的便是信息方式中主体的迷茫。而在电子媒介交流中,主体如今是在漂浮着,悬置于客观性的种种不同位置之间,不同的构型使主体随着偶然情境的不确定而相应地被一再重新构建。面对后结构主义者的思想局限以及后现代的迷茫情绪,马克思唯物史观的思想视阈无疑是更高一筹的。他曾这样论述:“思想、观念、意识的生产最初是直接与人们的物质活动,与人们的物质交往,与现实生活的语言交织在一起的。人们的想象、思维、精神交往在这里还是人们物质行动的直接产物。表现在某一民族的政治、法律、道德、宗教、形而上学等的语言中的精神生产也是这样。人们是自己的观念、思想等等的生产者,但这里所说的人们是现实的、从事活动的人们,他们受自己的生产力和与之相适应的交往的一定发展——直到交往的最遥远的形态——所制约。”[4](PP.524~525)

      这里所提到的与生产力相适应的交往发展其实便是生产关系,现实社会中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的相互作用在根本上决定了人的物质与精神生产,虚拟世界的数字化生存方式本身是脱离不了现实性的生产关系的。只有站在了生产关系高度,才是真正站在了信息时代的制高点上,从而任何充斥了纷繁复杂的表象的迷雾都将自行消散。相对福柯而言,波斯特无疑看得更远一些:“新的语言/实践是一种文化创造,一种没有作者权威中心(an authority center)的文化创造,但这一文化创造与生产方式以及它出现于其中的力量场却又是相关的。”[7](PP.93~94)基于马克思主义的基本观点对网络社区的主体身份进行构建,而构建什么样的新主体将直接关乎网络社区文化建设,在网络社区这一特定的时代情境下,有待回归马克思的理想共同体经典理论并做出时代回应。这种新主体的构建意识必须是自觉的,网络时代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导下的文化主体意识有待构型,而这无疑是需要占领思想的高地,通过特定的话语宣传与探索,唤起网络社区空间中的文化主体的政治自觉,在未来网络思想阵地的争夺中,这将是长期面临的重大任务。

      网络社区作为一种新的交流与群聚空间,展示的是一种全新的社会文化图景。它不仅不同于印刷时代的作者权威,而且构成对权威作者的威胁,同时也不再是现代性意义上的意识形态之蒙蔽,而构成对现代性思想的挑战,这便为瓦解启蒙运动以降的西方逻各斯中心主义提出了根本性挑战。如果流于后结构主义的观点,则会在毁坏道路后无路可走,如果跟随西方后马克思主义,则无异于对马克思主义的背叛。大家知道后现代打碎一切的勇气,所惜在其理论的局限以至于发现病症却无以找到根除的方式,原因在于其理论自囿于上层建筑领域的观察,而未能上升到生产关系的历史高度。

      伴随着农业文明、工业文明、信息科学时代的历史演进,生产方式的变化在根本上决定了农业文明社会口传心授的文化方式转向了工业时代的印刷文化,信息科学的出现,印刷文化逐步为网络数字文化所代替。在如今网络社区时代,主体面临着历史的转型任务,从启蒙时代的高扬到后现代的消解,信息时代虽然为后现代的诸多论断提供了现实的可能性,但新主体的重塑依然任重道远。无数的思想先行者已经为此做出了努力,将主体从语言的牢笼中解放出来,从话语背后的权力中解放出来,只有进入合理的历史情境才能实现。我们认为,在坚持马克思主义基本立场的前提下借鉴西方话语理论,不断把握现当代网络社区文化研究,才能在当今思潮激荡的现实中不断完善、不断成熟、努力推进,完成话语网络文化这一新主体的时代使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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