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日照市技师学院 276800
摘 要:本文从中等职业教育技能大赛的现实问题出发,从“建立统筹规划、分级举办制度”、“建立全员参与、定期举办制度”、“建立校企合作、行业参与制度”、“建立科学规范、客观公正的评判机制”、“建立表彰、奖励制度”、“建立安全保障制度”六个方面探讨了技能竞赛的合理化制度。
关键词:职业教育 技能竞赛 制度
“普通教育有高考,职业教育有大赛”,每年的技能大赛是各个职业学校展示自己的管理水平、师资力量、技能训练水平的一个重要平台。正如高考本身备受质疑一样,当一种机制被过度重视或模式化后,其对教育也会带来负面影响。过分夸大大赛,“应赛代替教学”、“为赛而学”、“名次是唯一评价标准”等极端倾向,必将使职业教育陷入另一种“应试教育”。由此而引发不少其他方面的负面影响,又会影响职业教育的教学改革、教学质量的提高。本文将从这一现实问题出发,探讨技能竞赛合理化的制度。
一、充分认识举办中等职业教育技能竞赛的重要意义和作用
1.举办中等职业教育技能竞赛是大力推进中等职业教育教学改革的重要举措。通过举办技能竞赛,合理设置竞赛项目,科学制订竞赛标准,能有效引导中等职业学校优化专业布局,深化课程改革,及时调整课程结构,积极开发实训课程与实践操作指导教材。
2.举办中等职业教育技能竞赛是推行“校企合作、工学结合、顶岗实习”职业教育人才培养模式的重要平台。通过举办技能竞赛,建立行业、企业、学校共同参与的机制,能进一步密切校企关系。
3.举办中等职业教育技能竞赛是促进“双师型” 教师队伍建设的有效途径。通过举办技能竞赛,教师全面指导学生参赛,使广大教师进一步熟悉职业岗位的技能要求和相关标准,能促进教师自觉转变观念,及时更新教学内容,改进教学方法;通过教师亲自参赛,强化技能训练,不断提高教师的实践操作能力和技能水平。
4.举办中等职业教育技能竞赛是加快实训基地建设的重要手段。通过举办技能竞赛,学校都能不同程度地改善实验实训设施。一是能更新、完善实训设施。依据竞赛有关标准,结合工作岗位实际,引入最新的设备,力求实训基地和学校实验设备满足技能大赛的要求。二是能优化实训环境。结合技能竞赛活动的特点,模拟真实的环境,实现了与岗位的零距离对接。三是能加强与技术先进、实力雄厚的企业开展合作,全方位保障技能训练。
二、建立和健全中等职业教育技能竞赛制度
1.建立统筹规划、分级举办制度。中等职业教育技能竞赛应统筹规划,逐步形成逐级举办的格局。
期刊文章分类查询,尽在期刊图书馆在各中等职业学校普遍举办技能竞赛的基础上,校级技能竞赛的优秀选手参加县(市、区)级技能竞赛,县级技能大赛的优秀选手参加省辖市级技能大赛,省辖市级技能大赛的优秀选手参加省级技能大赛,省级技能大赛的优秀选手参加全国技能大赛。校级技能竞赛由学校组织,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分别负责组织相应级别的技能大赛,并负责统一组织参加上一级别的大赛。
2.建立全员参与、定期举办制度。举办中等职业教育技能竞赛的目的是提升全体中等职业学校师生的专业技能水平,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要实现这个目标,中等职业教育技能竞赛必须实现由少数师生参与向全体师生参与转变, 努力做到“专业全部覆盖,师生全员参与”,覆盖每所中等职业学校、每个专业、每位学生和每位教师。校级技能竞赛应面向学校开设的所有专业设立大赛项目。省、省辖市、县级技能大赛应面向辖区内重点建设专业和骨干专业设立技能大赛项目。技能大赛应实现由阶段性工作向常态性工作转变, 做到定期举办,把技能竞赛作为一项重要的常规工作,常抓不懈。 每年确定一个月份作为技能竞赛月。
3.建立校企合作、行业参与制度。要充分发挥行业、企业在技能竞赛中的作用,积极联合相关行业、 企业举办技能竞赛。要用企业标准引领竞赛标准,实现教学与职业岗位需求的对接;积极引进企业最新设备,支持服务技能大赛;聘请企业相关人员,参与技能大赛评判;鼓励企业现场招聘,推荐选手优先就业。要积极与职业技能鉴定部门结合,努力使学生在获得大赛荣誉证书的同时取得职业资格证书。
4.建立科学规范、客观公正的评判机制。各级技能竞赛组织机构应以教育部、劳动部颁布的技能训练教学标准为基本依据,结合相关职业资格标准,制订科学的技能竞赛方案和评判标准。 应从企业需求和学生实际出发,注重培养学生的基本技能。 评委由职教专家、学科带头人、教研中心成员以及行业、企业的专家、技师、技术能手等组成,坚持以社会效益为主,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确保技能竞赛的评判质量。
5.建立表彰、奖励制度。技能竞赛应坚持物质奖励和精神奖励相结合的原则,科学合理地设置奖励标准和办法。一般技能竞赛中设个人奖、团体奖、优秀辅导教师奖、优秀组织奖。对在技能竞赛中荣获一、二等奖选手的辅导教师,颁发优秀辅导教师奖, 原则上每个参赛项目每个参赛学生设一名辅导教师。 对组织工作做得好的单位,颁发优秀组织奖。
6.建立安全保障制度。技能竞赛都应成立技能竞赛安全工作领导机构,实行安全目标责任制。各承办单位、协办单位、参赛学校均应成立相应的组织,负责技能竞赛期间各个环节的安全保卫工作。各承办、协办单位领导和各参赛队领队为安全保卫第一责任人,明确职责,层层负责,落实到人,确保技能竞赛活动安全有序地进行。
技能竞赛仅仅是培养学生的一个手段,它应该融合在学校的专业建设、教学改革和学生工作中。如把一些与竞赛有关的课程纳入教学计划,让课程和实际应用相结合,以竞赛推动教学内容、教学模式、教学体系改革,以教改为竞赛提供更强劲的理论与技术基础,使“教学改革——技术应用与创新——职业技能竞赛”之间形成良性互动,达到教学质量和竞赛成绩的双丰收。
参考文献
[1]教育部 教育部关于举办2008年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的通知.2008.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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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宁斌 技能大赛对我校职业教育改革的影响[J].广西轻工业,2010,5:165-166。
论文作者:徐玲
论文发表刊物:《教育学文摘》2016年3月总第186期
论文发表时间:2016/4/28
标签:技能论文; 职业教育论文; 大赛论文; 制度论文; 教师论文; 标准论文; 企业论文; 《教育学文摘》2016年3月总第186期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