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职教育就业导向评价体系研究_大学论文

就业导向的高职教育评价体系研究,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导向论文,评价体系论文,高职教育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中图分类号:G71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1—2153(2006)03—0040—05

高等职业教育只有与区域社会、区域经济的发展紧密结合,才能办出特色,才能充满活力,这已成为广大高等职业教育工作者的共识。高职教育与区域经济的发展联系是否紧密,其标志主要有二个,其一,专业设置是否能涵盖区域经济发展的支柱产业;其二,培养的学生是否受到用人单位的欢迎,毕业生就业率是否高。概括地说,高等职业教育的办学要以满足市场需求,以就业为导向。

高等教育评估是以“高等教育为对象,依据教育目标,利用一切可行的技术与手段,系统地收集信息,并对教育效果给予价值上的判断,为作出决策、优化教育提供根据的过程”。[1] 评估对学校办学起着导向作用,科学的评估标准对学校办学水平的提高起着积极的推进作用。教育评估的重点是对“教育效果给予价值上的判断”,因此,教育评估主要应是对教育效果的评价。一所学校的办学主要是通过所培养人才的质量来体现的。

周济部长在第三次高等职业教育产学研结合交流会上指出,高等职业教育要“坚持以就业为导向,把满足劳动力就业市场的需求作为发展的动力,把提高学生就业和创业能力作为改革的方向”;要在办学思想、办学模式、办学机制、政策措施上坚持以就业为导向。因此,以就业为导向,是今后高等职业教育改革和发展的主旋律。

要树立以就业为导向的高等职业教育发展观,它既需要高职院校树立起以就业为导向的办学思想,积极探索以就业为导向的办学模式,建立以就业为导向的办学机制;同时,它又需要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在政策上的大力推进。通过政策的引导和规范,使高职院校真正树立起以就业为导向的发展观。

教育部在政策上的引导和规范,其中之一是,“所有的高等职业院校每五年都要接受一次教学工作评估,要以科学的评估指标体系引导高职院校正确定位,保使其以就业为导向,加强各项教学改革与建设”;“评估方式主要是国家制定标准,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进行评估,教育部进行抽查,评估的重点内容就是要考察学校是否以服务为宗旨,以就业为导向,考察学校的教学质量和教学基本建设情况,特别是实训环节的建设情况”。高职教育是以培养数以千万计高技能人才为己任的,因此,对高职院校教育效果的价值判断应以它所培养的人才是否受到用人单位的欢迎作为主要依据,而目前的高职教育人才培养工作的水平评估方案还难以体现这一价值判断。

本课题主要通过对国外高等教育质量评估机制的研究和我国高职教育质量评估存在的问题分析,构建以就业为导向的高职教育质量评估指标体系。

一、国外高等教育质量评估机制建设

重视评估的研究和实践,并通过多种形式的评估保证高等教育的质量,是国际高等教育发展的重要趋势之一。目前,国际高等教育评估的主要特点:(1)普遍建立起高等教育的质量保证机构;(2)院校自我评估与外部评估相结合;(3)学校分类评估与学科专业评估相结合;(4)通过评估完善高等教育的公平性。

教育质量保证机制的运行是通过对教育质量评估机构的建立来实施的。教育质量评估机构是负责对高等学校教育教学质量进行评估的组织。在西方,教育质量评估机构大多具有独立、自治性质。质量评估标准的制定、评估方式和评估结果的发表,一般不受政府的直接干预和控制。这里选择若干国家加以分析。

(一)美国

美国是世界上高等教育最发达的国家之一。由于美国实行联邦制,兴办高等教育是各州政府的权利,州政府负责高等学校的审批。美国的评估机构是多层制。1993年前,美国有15所院校鉴定机构和42个专业鉴定机构,分别对所辖地域或专业领域的高校进行鉴定。而在这些鉴定机构之上的是高等教育鉴定委员会(简称COPA),COPA由19人组成理事会,负责对各鉴定机构的评议和认可,对下属鉴定机构的鉴定活动进行协调,不负责具体的鉴定工作。1996年,成立新的高等教育鉴定委员会(CHEA),负责学校、政府、公众和评估机构之间的沟通、调解工作。

(二)法国

1984年,法国颁布新的《高等教育法》,赋予高等学校管理、教学、研究及财政方面的自主权。同时成立“科学、文化和职业公共高等学校国家评估委员会”,负责对法国高等教育机构进行综合性的整体评估和教育专题研究。国家评估委员会是相对独立的行政机构,既独立于教育部,又独立于高等学校,直接对总统负责。委员会由17名来自科学团体、经济界、行政法院、审计法院的人士组成。成员由总统任命。

(三)英国

按照英国大学自治的传统,质量控制是大学自身的事情。但由于大学的经费由政府拨给,1919年,成立了英国大学拨款委员会,作为政府拨付经费的咨询机构。1988年,国家颁布并实施《教育改革法》,取消了大学拨款委员会,成立了高等教育基金委员会,负责将政府的教育经费分配给各大学,成为执行政府意志的机构。1992年,政府颁布了《继续与高等教育法案》,以法律的形式确定了经费与质量挂钩的方式。政府通过高等教育基金委员会下设的质量评估委员会对大学进行质量评估,使高等教育基金委员会成为政府合法干预高等教育的中介机构。同时,英国的大学校长协会主动建立了高等教育质量委员会,对大学内部质量保障的组织机构和方法技术进行检查和评议。从而形成了政府与民间两套机构并存的双轨制评估体系。1997年,高等教育基金委员会下设的质量评估委员会与大学校长委员会下属的高等教育质量委员会实现合并,组成了英国新的高等教育质量保证机构,直接接受大学校长委员会的指导,负责对高等教育质量的评估工作。[2]

(四)澳大利亚

澳大利亚政府在2000年宣布了新的高等教育质量保障政策,成立了澳大利亚大学质量署。质量署由11名理事会成员组成。其下属机构主要负责质量评估评价和审计的规划、组织、资料收集、对人员进行培训和发布评估结果等工作。从2001年开始,质量署开始对大学进行为期5年的学术审计工作,使质量保障体系从作为管理的手段变为争取市场的手段,从内部导向变为外部导向。

(五)新西兰

新西兰的高等教育由大学、多科技术学院、教育学院等组成。新西兰原先的高等教育质量保证体系是,大学校长委员会负责大学的办学质量,其下属的大学学术委员会具体负责课程和专业的认可和评估。1993年成立的学术审查小组负责开展综合的质量保证检查;新西兰资格署负责多科技术学院和私立学校的质量保证工作。但由于在高等院校数量盲目扩充的同时,质量出现了下降。为了改变这种现状,新西兰将建立一个新的质量保证机构——新西兰质量保证署。质量保证署属于政府机构,它的主要职责是“对当前的一些质量保证机构进行授权与调控,使它们升格为质量认可处,保证它们能够对院校进行有效、公平的质量认可与检查”。[3] 质量认可处在性质上介于官办与民办之间,负责对新设院校的课程、内部组织、财政和质量保证体系等进行评估和认可。同时对所有高校进行不定期的质量检查。

从对上述国家评估机制的简要分析中,可以发现一些共同特点:国家通过立法、拨款资助建立或扶持一个独立(或相对独立)、自治的评估机构,制定评估标准、要求、计划、组织和培训专家对学校、专业和课程进行外部评估,利用评估报告和结果,保证高等教育的质量,为政府的决策提供依据。评估机构制定的评估标准、评估方式和评估结果一般不受政府的干预,以保证评估的客观公正性。[4]

二、我国高职教育质量评估的现状

我国目前高等教育的质量评估基本上是以教育行政部门组织为主的评估,行政色彩浓厚,缺乏社会力量的参与,评估的结果也没有向社会进行公布。同时,评估指标体系较细,评估过程比较烦琐。

本文以《高职高专院校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方案》(试行)为依据,从评估标准的制定、标准的指标体系、评估专家的组成等方面进行简要的分析和探讨。

(一)评估标准制定

由于我国实施的是行政主导型管理体制,由国家制定评估标准,标准权威性比较高,容易被高职院校所接受,有利于评估工作的实施。但制定标准的专家,是由教育行政部门聘请的,基本上来自高职院校,没有来自行业和企业的专家,评估的标准出台后,也没有更多的向行业、企业的专家征询意见。而为区域经济发展培养高技能人才的高职院校,其办学水平的高低用人单位最有发言权。评估标准的制定,缺乏行业、企业专家的参与,“权威性”难免会受到人们的质疑。

(二)标准的指标体系

评估指标体系是标准的分解,指标是在某一方面要求的具体化。《水平评估方案》共分7个一级指标,分别是办学指导思想、师资队伍建设、教学条件与利用、教学建设与改革、教学管理、教学效果、特色与创新项目。15个二级指标,其中重要指标8个,分别是产学研结合、师资队伍结构、实践教学条件、专业、课程、职业能力训练、质量控制、知识能力素质。从指标体系、评估工作的原则、学校按评估指标要求提供的主要信息分析,对《水平评估方案》可以概括出如下特点:首先,这是一个以过程评估为主的评估方案,在7个一级指标中,除教学效果和特色2个指标外,其余都以过程评估为主;其次,这是一个静态评估为主的评估方案,基本上以查阅学校准备的各种文件资料为主;第三,这是一个以模糊评价为主的评估方案,在36个三级指标中,只有生师比、专任教师结构、兼职教师比例、教学仪器设备、教学经费比例、教材建设、实践训练体系、学生能力、新生报到率和毕业生就业率、社会对毕业生的综合评价等10个指标有量化的标准。[5] 由于评估方案偏重于过程评估,学校要准备大量的文献资料供评估专家查阅,学校需要花费大量的人力、物力对文献资料进行整理和分类,这在一定程度上也加重了被评估学校的负担。同时,对有些文献资料,学校往往是事后补上的,有的甚至是对照指标体系“造”的,并不能完全体现学校的真实状态。

评估要起到推动高职院校确立以“就业为导向”的办学思想,就必须使评估的指标体系由重过程评估转化为重结果评估,结果评价中要突出学生和用人单位对学校办学水平的评价。

(三)评估专家的组成

《高职高专院校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工作指南》中对专家组的组成作了如下规定:“专家组由学术水平高、工作经验丰富的教学干部、教师和比较熟悉教育评估、教学评估理论与方法的人员7人组成”。[5] 从高职高专院校人才培养工作评估专家库名单中得知,专家库中的专家绝大多数是各高职高专院校中的校级领导,没有来自行业、企业的人员,也没有一位是纯粹的基层的教师。试想,评估组专家中没有一位是来自同高职教育发展密切相关的行业或企业的专家,这样的水平评估难免会给人以“自家人评自家人”的感觉,评估结果的公信度也受影响。

而法国大学的外部评估专家是由大学教授、高等教育行政人员或高级技术主管、重要的经济专业人员组成,专家可以是法国人,也可以不是法国人。日本于2000年成立了外部评估组织机构——大学评估·学位授予机构,由大学学者、企业人士及其他领域的有识之士组成。[6]

因此,以过程评估、静态和模糊评价为主的《高职高专院校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方案》(试行)难以有效起到以就业为导向的目的。

三、就业导向的高职评价指标体系构建

树立“以服务为宗旨,以就业为导向”的办学理念,就必须进行高职教育评价体系的改革,充分发挥评估在推进高职院校办学观念转变、产学研结合深入、办学水平提高、特色形成中的作用。它既需要高职院校树立起以就业为导向的办学思想,积极探索以就业为导向的办学模式,建立以就业为导向的办学机制;同时,又需要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在政策上的大力推进。通过政策的引导和规范,使高职院校真正树立起以就业为导向的发展观。

政策的引导和规范作用,其中一项重要的工作就是建立起以就业为导向的高职教育评价指标体系。通过建立以就业为导向的评价指标体系,和在这个指标体系下进行的评估,使高职院校的办学更具特色。

因此,建立以就业为导向的高职教育评价指标体系,使评估的指标体系由重过程评估转化为重结果评估,并突出学生和用人单位对学校办学水平的评价,对推动高职院校确立以“就业为导向”的办学思想,从而引导学校更好确立服务观念,市场观念,培养受用人单位欢迎的技术应用性人才具有积极的现实意义。

(一)建立高职教育评估的中介机构

目前,政府是高等教育的办学者,又是管理者,同时还是投资者,扮演着“三位一体”的角色,在高等教育评估机制上,我国目前仍由政府主导并直接制定评估标准,规划和组织评估活动,教育评估总体上依然是一种单纯的政府行为。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社会和市场同样是制约高等教育发展的重要因素,因此两者应该交替互补,发挥各自的作用。政府应转变职能,把工作重点放在建立相对独立、公平、合理的教育教学质量评估机构和扶植民间评估机构上。评估机构有权独立开展工作,在法律框架内,制定评估标准、确定评估方式、发表评估结果,不受行政的直接干预。最近,教育部为了促进教育质量的提高和转变政府职能,已成立了“中国高等教育评估中心”,由这一中介机构负责进行高等学校的水平评估。同时,政府应积极鼓励建立一批社会上独立的评估机构,让他们可以独立地评估高等职业教育的教育教学质量,提高评估的社会化程度。国外的高校评估、大学排行榜的设立,有很大一部分就是由社会上独立的评估机构进行的。

(二)构建多样化的评估专家库

评估专家的组成要吸收社会用人部门的人员参加。在评估专家组的组成上,必须包括社会用人部门的行业、企业代表和专业学会的专家,以便使社会及时了解高职学校对高技能人才的培养过程,并及时反映社会对高职教育人才培养的建议。[7] 同时,国家在制定评估标准的时候,要吸收行业、企业的专家参与评估标准的制定工作,这样,评估标准才能比较有效的反映社会对高职教育的质量要求。

(三)建立以效果评估为主的专业评估指标体系

应建立以效果评估为主、针对某一具体专业的高职教育评估指标体系。改变目前对高职院校评估“大而全”的评估方法,把对高职院校办学水平的全面评估转为专业评估。借鉴国外对高等院校专业办学水平评估的指标体系,建立符合我国高职教育发展要求的评估标准,我们通过以下指标来构建高职教育的专业评估指标体系。

一是学生就业率。就业率的高低是衡量一所学校的办学水平,是否受到学生欢迎的主要标志。出口畅,进口才会旺,学校才能门庭若市,兴旺发达。就业率以学校的具体专业为统计对象。

二是就业对口率。这是指学生所学专业与所从事职业之间的对口率,对口率越高,学校的专业设置同社会需求之间的对应度越高,学校的综合办学效益越高。

三是职业稳定率。这是指学生毕业若干年后,其所从事的职业岗位与毕业时就业岗位之间的对应关系。职业稳定率越高,表明学校所培养学生的技能水平、职业素养越高。

四是学生的满意率。这是指学生(在校生和毕业学生)对学校的满意率。在满意率中,要充分重视毕业学生对学校的评价,因为,毕业生经历了社会实践,他们对学校的教育质量和教育过程进行价值判断最具发言权。

五是企业的满意率。这是指社会用人单位对学校的满意率。高职院校主要是为行业、企业培养所需的高技能专门人才的,因而,高职院校的教育评估理应同用人单位发生直接的关系。企业对学校的满意率主要是通过评估学校所培养毕业生的质量来衡量的,它是社会对高职院校教育成果的一种总结性评估。

六是工资水平。这是指学校所培养的学生与区域同类学校的学生相比,工资水平所处的状况。工资水平比同类学校学生的平均水平越高,说明学校所培养学生的竞争力越强。

上述指标重在评估学校的教育效果,以社会评价和学生评价为主,并用具体的数字加以衡量,指标数字所具有的说服力是通过与同类学校的比较中确立的。因此,评估结果比以过程评价为主的评估的客观性、可信度更高,更能真实体现学校的办学状态和办学水平。(见表1)

所以,在建立以高职教育评估指标体系的时候,应该借鉴国外评估指标体系中的有益成分,由重过程评价为主转变到以重效果评价为主,构建符合我国高职教育发展实际的评估指标体系。

(四)建立评估结果定期公布制度和评估与投资等相结合的高职教育发展机制

目前,我国的高校教育评估大多是由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的,而且评估结果一般只限于高校内部知晓,并没有向社会公布。因此,社会对评估的知情程度不高,社会、家长、学生对评估过程不了解,对评估结果不清楚,难以真正判断高职院校的办学水平。这既不利于社会、家长、学生对学校资源的了解,也不利于高等职业教育资源的优化。因此,我们认为,教育行政部门和社会评估机构应在相关媒体上定期向社会公布评估的结果,给公众以高职教育质量的知情权。同时,建立评估与投资、招生等相结合的制度,对评估优秀的学校,政府在投资、招生、专业设置等方面给予重点支持,而对评估成绩不佳的学校则要作相应的限制。这样,有利于调动学校参与评估的积极性,有利于调动社会、企业参与办学的积极性,有利于教育资源的优化,有利于高等职业技术教育的健康发展。

收稿日期:2006—03—03

基金项目:浙江省教科规划2005年度研究课题《就业导向的高职教育评价体系研究》的主要研究成果(SC93);课题负责人:任君庆,课题组成员:李珍、张学库、叶颖来、徐秋儿。

标签:;  ;  ;  ;  ;  ;  ;  

高职教育就业导向评价体系研究_大学论文
下载Doc文档

猜你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