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同治疗方案在体外受精-胚胎移植患者中的对比分析论文_赵艳竹

赵艳竹

(北京市宝岛妇产医院;北京100013)

【摘要】目的:讨论体外受精-胚胎移植(IVF-ET)者,接受GnRH-a(促性腺激素释放激素激动剂)方案治疗的效果。方法:将我院2016年5月-2018年5月,收治118例不孕症者,按GnRH-a方案治疗差异,分组各59例,比对超长方案组,与长方案组的治疗效果。结果:年龄<30岁、年龄30-35岁、年龄>35岁的两组受试者,在BMI、年龄、获卵数、移植胚胎数、生化妊娠、临床妊娠、异位妊娠方面,组间差异并不明显(P>0.05)。两组受试者,在Gn使用时间于剂量方面,组间差异明显,超长方案组,要高于长方案组,P<0.05。结论:针对于年龄在30-35岁的不孕者,应施以长方案治疗。低于30岁不孕者,选择超长方案治疗。超过35岁不孕者,慎用超长方案干预。

【关键词】IVF-ET;GnRH-a方案;疗效比对

【中图分类号】R2【文献标号】A【文章编号】2095-9753(2019)01-0163-01

IVF-ET者接受GnRH-a方案治疗,能够确保卵泡同步化,抑制LH(促黄体生成素)的同时,能够使周期取消率下降,但费用高,与使用大计量Gn(促性腺激素)等弊端不能忽视。超长方案由于长时间的降调节,卵母细胞质量,以及Gn的敏感性等随之优化,适用范围广。但还是要根据卵子质量等因素决定治疗方法,确保胚胎移植成功。

1资料与方法

1.1一般资料

将118例不孕症者,当作研究对象。69例原发性不孕,49例继发性。按治疗方式差异,分组各59例,长方案组年龄21-42岁,平均年龄33.3±4.2岁。超长方案组,年龄22-42岁,年龄平均33.5±3.8岁。基线资料差异不明显,P>0.05,可比。

1.2方法

1.2.1长方案

在月经黄体中期,隔日皮下注射一次短效曲普瑞林0.1mg,共注射7次,末次注射后,抽取3mL肘静脉血,行阴道超声,了解卵泡发育状况,符合垂体降调节要求的,利用r-FSH或Gn启动促排卵,每天150-300U。卵泡晚期,适当加入HMG。

1.2.2超长方案

月经周期第1-3d,长效GnRH-a于皮下注射3.75mg,注射28-35d后,抽取3mL肘静脉血,行阴道超声,了解卵泡发育状况,符合垂体降调节要求的,利用Gn启动促排卵,每天225-450U。

1.2.3胚胎移植

根超声检查结果,调节Gn量,超声检查超过2个卵泡,直径查过18mm,皮下注射250ug的hCG诱导排卵。于36h后,取卵行IVF/ICSI-ET治疗,对优质胚胎(卵裂球均匀,且低于10%的碎片率)移植。移植当天服用20mg地屈孕酮,1次/d。

1.2.4妊娠判断

胚胎抑制2周后,血清hCG水平不足50IU/L,表示生化妊娠流产,超过该值表示生化妊娠,继续给与黄体酮或地屈孕酮的黄体支持。移植35d后,阴道超声可见胎心搏动,视为临床妊娠。孕囊未探及,可见不均质包块,且hCG水平超过2000 IU/L,视为异位妊娠。在12孕周内,出现胚胎丢失,表示自然流产。

1.3统计学方法

数据统计分析,用spss17.0软件,P<0.05,表示组间差异明显,有统计学意义。

2结果

年龄<30岁、年龄30-35岁、年龄>35岁的两组受试者,在BMI、年龄、获卵数、移植胚胎数、生化妊娠、临床妊娠、异位妊娠方面,组间差异并不明显(P>0.05)。

年龄>35岁的两组受试者,超长组自然流产率,高于长方案组,P>0.05。年龄30-35岁,超长组自然流产率,低于长方案组,P>0.05。年龄<30岁,超长组自然流产率,低于长方案组,P<0.05;移植胚胎数比长方案组多,P<0.05。

两组受试者,在Gn使用时间于剂量方面,组间差异明显,超长方案组,要高于长方案组,P<0.05,如表1所示;

3讨论

年龄<30岁患者,超长方案组,能够降低自然流产率,原因推测如下;一是长效GnRH-a,能够对下丘脑垂体-卵巢轴,起到下调作用,降低Gn同时,可抑制卵巢合成甾体激素,能够起到调整子宫内膜环境的作用。二是患者卵巢功能良好,对卵巢轴抑制效果彻底,能够降低LH峰,及其胚胎毒性,从而改善胚胎,以及卵母细胞的质量,减少流产率。三是移植胚胎数,比长方案组多,且移植的胚胎优质,流产风险降低[1-2]。

年龄>35岁者,超长方案质量,能够深度抑制垂体,卵巢低反应加剧。促排卵要物下,生成的卵母细胞,易出现异常的纺锤体、染色体,第一二极体排出受阻,致使卵子成熟受阻。尤其是高龄患者,卵巢功能弱化,使用大量促排卵药,卵子发育同步化破坏,卵子不成熟,直接干扰内膜容受性。高龄者获卵数少,与卵巢低反应有关,直接影响妊娠结局。同时窦卵泡少,LH分泌受阻,易出现LH峰,及其毒性作用增加,周期取消率提高,妊娠率降低。年龄30-35岁者,长方案组的获卵数、生化妊娠率比超长方案组高;对此,建议使用长方案治疗[3]。

综上所述,低于30岁不孕者,使用超长方案治疗优越,能够降低流产率。年龄30-35岁不孕者,长方案治疗优越。大于35岁不孕者,应当慎用超长方案干预。

参考文献:

[1] 杨菁, 冯亭亭, 孙伟, 等. 3种不同超促排卵方案在高龄患者体外受精-胚胎移植中的临床效果分析[J]. 现代妇产科进展, 2016, 25(11):830-833.

[2]彭姝明, 刘海鹏, 陈艺, 等. 激光辅助孵化对多囊卵巢综合征患者体外受精-胚胎移植治疗结局的影响分析[J]. 生殖医学杂志, 2016, 25(5):429-433.

[3]徐晓菲, 王辉, 张翊昕, 等. 高龄卵巢低反应患者体外受精-胚胎移植的不同促排卵方案分析[J]. 解放军医学院学报, 2016, 37(7):750-753.

论文作者:赵艳竹

论文发表刊物:《中国医学人文》2019年1月1期

论文发表时间:2019/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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