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中山与毛泽东社会主义思想的比较研究,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思想论文,孙中山论文,毛泽东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关于孙中山的社会主义思想,两年前就有学者认为:“总的说来,大陆近年在这方面的研究成果要比台湾多得多,并在研究质量上取得了某些重要进展和新的突破。但必须指出,关于孙中山社会主义思想的研究工作在今后仍有待大大加强。”(黄彦:《社会主义现实与孙中山的社会主义思想》,《广东社会科学》1993年第3期)笔者也有同感, 拟在这里对孙中山的社会主义思想与毛泽东的社会主义思想作一比较研究。
一
从十九世纪末期到二十世纪初期,中国资产阶级民主革命先行者孙中山受到了当时盛行于世界的社会主义思潮的冲激与影响,因而在从事中国资产阶级民主革命的同时,探索了近代社会主义的道路,并形成了他的社会主义思想。若将孙中山的社会主义思想与在他以后毛泽东的社会主义思想作比较,就会发现两者颇有相同之处,这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在关于社会主义社会的设想上。
1.他们都主张共产主义社会是社会主义社会的高级阶段。
孙中山当时是近代先进的中国人,充满着革命和进取精神,因而在从西方寻找救国救民真理的过程中,不可能不受到正在世界上盛行、具有强大生命力的马克思主义思潮的影响;同时,他还受到了中国传统文化中的大同思想的影响。因此,他欢迎与赞赏共产主义,认为“共产主义,即是大同主义”,《孙中山全集》第9卷,中华书局1986年4 月第1版,第355页),并把它当作社会主义社会的高级阶段、 人类的最高理想。孙中山1912年在演讲中指出:“共产主义本为社会主义之上乘”,并对共产主义社会进行了些描述:“共产云者,即人在社会之中,各尽所能,各取所需。如父子昆弟同处一家,各尽其生利之能,各取其衣食所需,不相妨害,不相竞争,郅治之极,政府遂处于无为之地位,而归于消灭之一途”,(同上,第2卷第508页)。孙中山1924年在民生主义演讲中仍指出:“共产主义就是最高的理想来解决社会问题的”,“共产主义是民生的理想”(同上,第9卷第381页)。总之,在孙中山那里,共产主义就是大同世界,就是社会主义社会的高级阶段、人类社会的最高阶段,实行的是各尽所能、按需分配的原则,没有竞争,没有政府即国家权力。孙中山的这些设想反映了人类社会发展的必然趋势,在当时是很难得的。
毛泽东的主张与孙中山上述设想是有相同之处的。毛泽东同样认为社会主义社会有低级阶段与高级阶段之分,其中共产主义就是大同世界,就是社会主义社会的高级阶段,也是人类的最高理想。毛泽东1940年在《新民主主义论》一文中指出:共产主义“是区别于任何别的思想体系和任何别的社会制度的,是自有人类历史以来,最完全最进步最革命最合理的”。(《毛泽东选集》合订本,人民出版社1967年版, 第647页)毛泽东1949年在《论人民民主专政》一文中还指出:“消灭阶级,消灭国家权力,消灭党,全人类都要走这一条路的,问题只是时间和条件”;中国共产党人“努力工作,创设条件,使阶级、国家权力和政党很自然地归于消灭,使人类进到大同境域”;“经过人民共和国到达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到达阶级的消灭和世界的大同”(同上,第1405、1406、1408页)。在毛泽东那里,共产主义社会也即大同世界,没有阶级与国家权力。
2.在社会主义社会低级阶段实行主要生产资料国有制(公有制)和按劳分配方面,他们也有一些一致的地方。
孙中山认为共产主义社会只有在“国民道德之程度达于极端”、“道德智识完美”时才能实现,但这在“数千年之后”(《孙中山全集》第2卷第508、509页);在此之前, 社会主义社会只能是处在低级阶段,也即“集产社会主义”阶段。关于这一阶段,孙中山1912年在演讲中指出:“夫所谓集产云者,凡生利各事业,若土地、铁路、邮政、电气、矿产、森林皆为国有”。(同上,第508页)。 他到了晚年仍指出:“凡本国人及外国人之企业,或者独占的性质,或规模过大为私人之力所不能办者,如银行、铁道、航路之属,由国家经营管理之”(同上,第9卷第120页)。也就是说,社会主义社会低级阶段实行“大资本”国有,也即主要生产资料国有制(公有制),而其他次要生产资料则可以归私人所有与经营。孙中山认为,近代中国在政治革命也即民主革命成功以后所实行的社会主义,将是这种“集产主义”。他之所以这样认为,是因为他鉴于当时中国社会生产力还不发达,因而主张民主革命成功后实行多种经济成份并存,在一定程度上允许私人资本主义的发展;但同时因为他鉴于当时欧美资本主义国家里少数资本家独占了土地、铁道、矿产、邮政、电气等等“大资本”,也即主要生产资料,发展成为大资本家也即垄断资本家,以至社会上出现了贫富两极分化、少数大资本家垄断了社会财富与政治大权、操纵了国民生计等等不平等现象,因而他同时主张近代中国将来处于社会主义低级阶段时应将“大资本”国有,“使私有资本制度不能操纵国民生计”。(同上,第120 页)孙中山还认为,在社会主义社会低级阶段,由于“大资本”国有也即公有,而不归私人独占,与此相适应,社会劳动产品也不应该由私人独占,而实行“按劳分配”的原则。他1912年在演讲中说道:在社会主义社会低级阶段,“其分配人工酬报之多寡,应视其劳心劳力之多寡;其劳动大,则酬报多;其劳动小,则酬报亦小”(同上,第2卷第517页)。孙中山是赞成社会主义社会低级阶段这一产品分配原则的。这在当时是非常可贵的。
毛泽东的主张与孙中山上述主张有相似之处。毛泽东在一定程度上受了孙中山思想的影响,认为,象中国这样贫穷落后的国家,无论在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还是在社会主义革命与建设时期,都应该实行主要生产资料国有制(公有制),以节制私人资本,而其它次要生产资料可以让私人所有与经营。毛泽东1945年在《论联合政府》一文中就指出:“按照孙先生的原则和中国革命的经验,在现阶段上,中国的经济,必须是由国家经营、私人经营和合作社经营三者组成的。”(《毛泽东选集》合订本第1007页)他1949年在中共七届二中全会上还指出:“由于中国经济现在还处在落后状态,在革命胜利以后一个相当长的时期内,还需要尽可能地利用城乡私人资本主义的积极性以利于国民经济的向前发展”,但同时必须“节制私人资本”(同上,第1369、1370页)。当中国社会主义三大改造之后,一些地方的个体户自发经营手工工场,被称为“地下工厂”,一些人认为这种“地下工厂”不符合社会主义方向。针对这种情况,毛泽东1956年12月7 日在同工商联负责人和中央统战部负责人的谈话中仍指出:“地下工厂”,因为社会需要,就发展起来;要使他成为地上,合法化;只要有市场,有原料,这样的工厂还可以增加;可以开夫妻店,可以雇工,可以开私营工厂;私人投资开厂,定息也有出路;华侨投资一百年不要没收;可以消灭了资本主义,又搞资本主义。他把这称为新经济政策。这实际上也就是主张实行主要生产资料公有制。毛泽东也主张社会主义社会低级阶段实行按劳分配的原则。他早在1929年就指出:“在社会主义时期,物质的分配也要按照‘各尽所能,按劳取酬’的原则和工作的需要”。(同上,第89页)
其次,在关于建设社会主义方针的设想上。
1.他们都主张学习外国先进的东西。五四时期,孙中山在《建国方略》中明确指出:“欲使外国之资本主义以造成中国之社会主义”。(《孙中山全集》第6卷第398页)。他认为欲振兴中国实业,最缺乏资本、人才和科学技术。因此,他强烈呼吁,要想中国实业发达,非采用开放主义不可。他主张资本、人才和科学技术这些方面应借助于外国,也引进外资、外国人才和外国科学技术,但重点在利用外资。他认为,“我们要拿外国已成的资本,来造成中国将来的共产世界。”(同上,第9卷第393页)而利用外资,他则主张必须将发展之权操之于我。孙中山利用外国之资本主义,采用对外开放主义,其目的还是用来发展中国的国民经济。当时随着资本主义世界市场的形成,那种闭关自守的状态已经过去了,世界上各国已联成一体,彼此进行开放交往,取长补短,已成为各国走向近现代化的必由之路。因此,孙中山的这一主张在当时具有进步意义。
毛泽东也同样主张学习外国先进的东西。他于1956年在《论十大关系》一文中就提出了“向外国学习”的口号,并指出:“我们去学习资本主义国家的先进的科学技术和企业管理方法中合乎科学的方面。工业发达国家的企业,用人少,效率高,会做生意,这些都应当有原则地好好学过来,以利于改进我们的工作。”(《毛泽东选集》第5卷第285、287页)
2.在社会主义国家要发展生产力方面。他们的主张也相近。
孙中山鉴于近代中国是半殖民地半封建国家,社会经济十分落后,社会生产力极其低下,因而主张建立社会主义以后要发展生产力。早在1912年他就指出:行社会主义后,“能开发其生产力则富,不能开发其生产力则贫”,主张发展生产力(《孙中山全集》第2卷第322页)。这种主张在当时具有进步意义。毛泽东主张社会主义要发展生产力。他在建国初期就指出:社会主义革命的目的是为了解放生产力。中国进入社会主义社会以后,毛泽东又及时地指出:“根本任务已经由解放生产力变为在新的生产关系下面保护和发展生产力”,要团结全国人民进行一场“新的战争——向自然界开战”(《毛泽东著作选读》下册, 第770—772页)。当然,值得指出的是, 毛泽东到了晚年则错误地认为阶级矛盾是我国社会的主要矛盾,并且将这种错误的认识贯彻于实践中,强调“以阶级斗争为纲”,忽视发展社会生产力,犯了阶级斗争扩大化的错误,给我国社会主义建设造成了严重的损失。
总之,毛泽东社会主义思想中的不少主张与孙中山的主张是相同的或比较一致的,其中毛泽东有的主张还直接地受了孙中山的影响。毛泽东和孙中山“具有各不相同的宇宙观,从不同的阶级立场出发去观察和处理问题”(《毛泽东选集》合订本第1409页),但在关于社会主义社会的设想上和近代中国将来如何实现与建设社会主义的构想上却达到不少相同或比较一致的结论。这种现象的出现,决非偶然,主要地是与以下两个因素有关。
其一,他们都受了时代的影响。
孙中山探索社会主义基本上是在二十世纪初期,也即从辛亥革命时期到第一次国共合作时期。而毛泽东探索社会主义也基本上是从俄国十月革命与五四运动以后开始的。这个时期,社会主义开始成了时代的潮流,社会主义思潮取代民主主义思潮澎湃全球。从国际上看,欧美日本各国社会主义革命运动不断兴起,各种社会主义学说亦广为流行,极大地动摇着资本主义的统治;同时,1917年列宁领导的俄国十月社会主义革命开辟了无产阶级社会主义革命新时代。时代发展要求先进的中国人包括孙中山和毛泽东不要“袭欧美日本之故辙”,而应结合中国的实际情况,探索国情,“另辟新径”。从国内来看,当时正处于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资本主义发展极不充分,资产阶级力量软弱无力,社会生产力落后,这种国情不同于当时欧美日本,带有自己的特色;同时,五四以后,中国工人阶级开始独立地登上了政治舞台,中国共产党诞生以后,共产主义运动在中国不断兴起与高涨,走社会主义道路开始作为现实任务而摆在中国人民面前。时代更要求孙中山与毛泽东探索与欧美日本资本主义不同的发展道路,去认识中国的国情,提出符合本国实际的主张。
其二,他们本身情况也有一些相同或相近之处。
首先,孙中山和毛泽东都具有改造中国社会、振兴中华的志向。孙中山“生而为贫困之农家子”,毛泽东也出身于一个农民家庭,他们从小就具有同情劳动人民的思想,在青少年时期就开始产生了救国救民、振兴中华、改造中国社会的伟大抱负。
其次,他们都具有不断探索真理的革命精神。孙中山一生千辛万苦去寻找救国救民的真理,屡受挫折,从不气馁,一直到临终。而毛泽东从学生时代就开始探求真理,五四以后便选择与接受了马克思主义作为改造中国社会的思想武器,以后又不断地丰富与发展了马克思主义。
再次,他们都比较注重研究实际情况。孙中山注意研究当时国内外社会实际情况。对此,毛泽东1956年曾正确地指出:孙中山“注意研究中国历史情况和当前社会情况”,“注意研究包括苏联在内的外国情况”。(《毛泽东选集》第5卷第312页)。而毛泽东本人也非常注意调查研究,坚持一切从中国的具体国情出发。
最后,他们都长期从事革命实践活动。孙中山不仅是民主革命理论家,而且是民主革命实践家,他投身于反帝反封建的革命实践,全心全意地为了改造中国而耗费了毕生的精力。而毛泽东一生也基本上都在从事着革命实践活动。从事实践,有助于他们了解国情。
孙中山与毛泽东上述这些自身情况的相同或相近之外,都有助于他们在探索国情和中国社会主义道路方面达到某些相同或比较一致的认识。
二
孙中山与毛泽东的社会主义思想,除了有一些相同之处以外,还有一些不相同之处,其中主要有:
(一)孙中山与毛泽东在“社会主义”概念内涵的理解上有所不同。在孙中山那里,“社会主义”仅仅是一个经济方面的概念。孙中山1912年在演讲中指出:“至若社会主义,一言以蔽之,归社会生计而已矣。”(《孙中山全集》第2卷第507页)1924年在民生主义演讲中仍指出:“社会主义的范围,是研究社会经济和人类生活的问题,就是研究人民生计问题。所以我用民生主义来替代社会主义,始意就是在正本清源。”(同上,第9卷第359页)正因此,他对于社会主义社会的设想仅仅局限于社会经济方面,把社会主义社会机体结构仅仅理解为实行主要生产资料国有制(公有制)和按劳分配的经济制度。毛泽东所理解的“社会主义”概念。并不仅是一个经济方面的概念。在毛泽东看来,社会主义不仅在社会经济方面,而且在政治方面,在思想、文化、道德等等方面,科学的要求和规定。也即是马克思主义的科学社会主义理论。
(二)孙中山与毛泽东在“共产主义”概念的外延上也有所不同。
孙中山受了无政府主义思潮的影响,将无政府主义纳入共产主义范畴。1912年他在演讲中指出:“无政府社会主义又属于共产社会主义者也。”(同上,第2卷第508页)。而毛泽东则认为无政府主义是非无产阶级思想体系,既反对将它当作社会主义,更反对将它当成共产主义。
(三)孙中山与毛泽东在关于中国是否建立无产阶级专政的问题上也有不同的主张。
孙中山承认在“不均的社会”也即西方资本主义社会,应通过阶级斗争与无产阶级专政的道路实现社会主义。他1924年在演讲中指出:“在不均的社会,当然可用马克思的办法,提倡阶级战争去打平他”,但又认为“在中国实业尚未发达的时候,马克思的阶级战争、无产专制便用不着”(同上,第9卷第392页)。究其因,孙中山实际上并没有真正地了解到阶级斗争的社会作用,也不知道“阶级斗争必然要导致无产阶级专政”,更不能认识到无产阶级肩负着“推翻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和最后消灭阶级”的历史使命。所以,他从未主张在中国建立无产阶级领导的人民共和国,更反对在中国建立起无产阶级专政。毛泽东则主张在中国必需通过阶级斗争与无产阶级专政的道路来实现社会主义,“否则,不能镇压反革命,不能抵抗帝国主义,不能建设社会主义,建设起来也不能巩固。”(《毛泽东选集》第5卷第280页)
(四)孙中山与毛泽东在关于中国社会主义革命具体途径的设想上也有所不同。
孙中山认为中国社会主义革命具体途径是“平均地权”(“耕者有其田”)和“节制私人资本”与“发达国家资本”,以达到“土地公有”和“资本公有”,从而使中国进入社会主义社会。毛泽东认为孙中山所提出的“平均地权”(“耕者有其田”)与“节制私人资本”等方针只是新民主主义共和国的经济构成的正确的方针。而至于中国社会主义革命的具体途径,则体现在民主革命成功以后对农业、手工业和资本主义工商业进行的社会主义改造上,党中央和毛泽东领导全国人民,在中国这样一个几亿人口的大国,进行了消灭私有制这样复杂、困难和深刻的重大变革,最终比较顺利地在中国建立起社会主义制度。毛泽东所采取的生产资料所有制社会主义改造的具体途径与方案,带有中国自己的特色,并比孙中山当年所设想的更为切近中国的具体国情。
总之,孙中山与毛泽东的社会主义思想存在一些不同之处。之所以如此,主要是因为,他们“具有各不相同的宇宙观,从不同的阶级立场出发”(《毛泽东选集》合订本,第1409页)去理解与探索社会主义。孙中山的“宇宙观则是所谓民生史观,实质上是二元论或唯心论”(同上,第649页),他是中国资产阶级民主革命家, 是中国民族资产阶级中下层的政治代表。正因此,孙中山只能从经济角度来理解与接受和探索社会主义,因为这对他所代表的那个阶级并没有多大危害;正因此,孙中山把反映小资产阶级利益和愿望的无政府主义纳入“共产主义”范畴;正因此,孙中山反对在中国建立无产阶级专政;也正因此,孙中山把在中国共产党人看来属于新民主主义经济方针的“平均地权”与“节制私人资本”当成中国社会主义革命具体途径。而毛泽东的宇宙观是辩证唯物论和历史唯物论,他是中国无产阶级革命家,代表中国无产阶级和广大劳动人民的根本利益。正因此,他将社会主义当成一个完整与系统的思想体系和一个理想的社会制度,而并未仅当作一个经济方面的概念;正因此,他反对将反映小资产阶级利益和愿望的无政府主义纳入共产主义范畴;正因此,他主张在中国要建立与加强无产阶级专政;也正因此,他并未将中国新民主主义经济方针当成中国社会主义革命的具体途径。总之,正主要是因为他们具有各不相同的宇宙观,从不同的阶级立场出发,所以他们的社会主义思想必然存在着不同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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