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认购违约的会计处理,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会计处理论文,股票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股份制企业在筹集资本金过程中,难免会遇到违约的事件发生。我国《公司法》第25条、第76条、第82条、第83条,《企业财务通则》第7条以及《工业财务制度》第8条都有明确规定,对违约事件进行相应处理,但对会计处理却未作出相应的规定。现根据西方财务会计有关专门论述,提出处理办法,供参考。
一般情况下,在投资者填写股票认购书后,即认为已取得对公司的股权,公司则有收取股款的权利,认购人有按照规定或章程缴纳股款的义务。认购款可以一次缴纳,也可以分次缴纳。所以当认股手续完毕,公司应作借记“应收认购款”,贷记“认购股本”分录。在尚未收到股款以前,“认购股本”要单独列示在资产负债表的股东权益部分,而“应收认股款”则列为流动资产项目。当股票已经发行,所有的股款都已收到,则借记“认购股本”帐户,贷记“股本”。出现违约时,对违约认购的处理,有三种不同的方法。下面举例说明:
假设甲先生认购某公司发行的普通股200股, 每股面值及售价均为50美元,应收甲先生认股款10000美元。甲先生在缴纳股款50%后, 其余在限期内未缴。处理这一违约事件的费用为100美元。
1、在正常情况下,即甲先生不违约的会计处理为:
(1)收到认股书时,
借:应收认股款——甲先生 $10000
贷:认购普通股$10000
(2)收到甲先生50%的认股款时,
借:银行存款$5000
贷:应收认股款——甲先生$5000
(3)收到甲先生另50%的认股款时,
借:银行存款 $5000
贷:应收认股款——甲先生 $5000
同时登记股本,
借:认购普通股$10000
贷:普通股$10000
2、甲先生违约时的三种处理办法如下:
第一种方法,将甲先生已缴纳的部分认股款全部没收。同时,将其认购的股票以9800美元的价格转给乙先生。其会计处理如下:
(1)公司收到认股书和甲先生缴纳第一个50%的认股款时, 分录同前。
(2)甲先生违约,在限期内未缴纳另50%的认股款, 公司决定没收其已缴纳的股款时,分录为:
借:认购普通股$10000
贷:应收认股款——甲先生 $5000
普通股溢价——没收认股款 $5000
(3)将甲先生认购的普通股,转让给乙先生时,原价10000美元和转让价9800美元之间的差额200美元, 冲减“普通股溢价——没收认股款”即:
借:银行存款 $9800
普通股溢价——没收认股款 $200
贷:普通股 $10000
(4)发生的处理违约费用冲销没收认股款,
借:普通股溢价——没收认购款 $100
贷:银行存款 $100
第二种处理方法,将处理违约后的余额退还给认股人,同时将甲先生认购的股票以9800美元的价格转让给乙先生,该业务分录如下:
(1)公司收到认股书和收到一半股款的分录同前。
(2)甲先生违约,冲销“认购普通股”,“应收认股款”, 同时,将甲先生已缴纳的5000美元转入“应付认股款”,即:
借:认购普通股$10000
贷:应收认股款——甲先生 $5000
应付认股款——甲先生 $5000
(3)将甲先生违约未购股份转给乙先生,股本10000美元与转让价9800美元的差额200美元冲减应付给甲先生的认股款,分录如下:
借:银行存款$9800
应付认股款——A先生 $200
贷:普通股 $10000
(4)处理违约的费用应由甲先生负担, 从应退给甲先生的认股款中扣除,其会计处理如下:
借:应付认股款——甲先生 $100
贷:银行存款 $100
第三种方法是:将认股人在违约前已缴纳的股款折合股票发给本人,分录为:
借:认购普通股 $5000
贷:普通股 $5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