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带一路”视角下的《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
陈友春
北京市君泽君(深圳)律师事务所,广东 深圳 518026
摘 要 :《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是迄今为止国际贸易领域最为成功、应用最为广泛的国际公约,其缔约国与“一带一路”倡议下的沿线国家具有很大比例的重叠。沿线国家之间的国际货物贸易活动是“一带一路”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该公约在“一带一路”倡议下具有重要商业上和法律上的意义。“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对该公约的实践不仅有利于沿线国家解决跨国贸易的法律冲突问题,也有利于统一跨国商法的未来远景规划,更有利于联合国贸易法委员会适当修订公约以适用国际贸易现代化的发展。
关键词 :《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一带一路;统一实体法;法律适用
1980年签署、1988年1月1日生效的《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以下根据其英文全称简称为“CISG”)至2018年缔约方已经有89个国家,仅2017年就有斐济、哥斯达黎加、喀麦隆和巴勒斯坦四个国家加入CISG,其显然已经成为调整各国国际货物买卖关系的重要依据。①我国是1986年12月11日正式递交的公约核准书并成为了缔约国,CISG在其生效日同时在我国生效,至此也成为我国司法机构处理与国际货物买卖合同有关争议时的重要法律根据。目前我国的国际货物买卖总量已列世界第一,我国政府2015年提出了旨在连接东亚经济圈与欧洲经济圈的“一带一路”倡议,沿线国家之间的国际货物贸易必将是其中重要组成部分。而沿线一半以上国家是其缔约国的CISG作为国际货物贸易统一实体法的成功范例,无非将发挥重要的作用。CISG在我国生效适用满30周年之际,有必要以“一带一路”的视角来展望其在沿线国家统一国际商法的地位及未来的发展。
2.2 105个病灶525次SWV值中共测得323个“x.xx m/s”(61.52%)(图2B)。SWV均值在病灶组织、病灶周边组织和正常甲状腺组织中差异均具有统计学意义,见表1。
一、CISG在“一带一路”沿线国家之间的货物买卖关系中的作用
目的是实现亚欧非大陆以及附近海洋的互通互联,积极发展与沿线各国的经济合作伙伴关系的“一带一路”倡议,其沿线国家之间的跨国货物的买卖是经济合作的一大重点。实际上今年前7个月,我国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货物贸易进出口总额合计4.57万亿元,同比增长11.3%,高出全国整体增速2.7个百分点。我国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进出口总额占我外贸总值的比重达到27.3%,比去年同期提升0.7个百分点。”②
不过,“一带一路”沿途跨越亚欧非三大洲60多个国家,这些国家具有不同的法律体系,不仅有大陆法系、普通法系国家还有伊斯兰法律国家。而且这些国家有发达国家也有发展中国家,经济、政治环境及一体化的发展水平差异较大,难以在这些国家中实现统一多边法律框架下的合作。面对规模如此庞大的经贸发展,跨境争议在所难免,在解决这些跨境争议时,除了根据冲突法规则适用相关国家的法律外,在国际货物买卖交易中,许多合同当事方倾向于生效了30年的CISG作为适用的法律。目前看,“一带一路”沿线覆盖了通常认为的65个国家和地区,其中有36个是CISG的缔约国,而CISG的89个缔约国中,有37个是“一带一路”沿线国家。③虽然CISG规定必须是位于不同缔约国的当事人之间订立的货物买卖合同方可适用,但是CISG通过其第一条第一款(b)项的规定,将其适用范围延伸到了非缔约国的当事人,只要国际私法规则导致买卖合同适用于某缔约国的法律。可见,CISG其世界性的国际货物买卖统一法公约的重要地位对“一带一路”沿线国家间实现贸易、投资畅通等方面能够起到巨大作用。
二、CISG作为实体法公约在“一带一路”倡议中的意义
CISG共有101条,分为四个部分,第一部分规定了销售合同的适用范围和总则,定义了根本违约,设定了双方之间如何进行通信,确定合同须经双方当事人同意方能修订,以及除其他事项外可以要求特殊履约的情况。第二部分确定了管辖订立国际货物销售合同的规则,规定了对合同成立有决定性作用的条款。第三部分规定了卖方义务,确定了交付货物义务的内容,也就是交付货物的地点、时间以及方式,并确立了卖方对货物质量的责任,以及卖方负责确保第三方不能对货物提出任何权利或要求,尤其是知识产权相关的权利,并确定了买方在卖方违反合同时享有的补救办法。此外还规定了买方义务,列明了其支付价款和收取货物的义务内容,以及在买方违反合同时对卖方的补救办法,评估损害赔偿和收取欠款利息的标准,以及对违约免责的情况及宣告合同无效的效果。第四部分为具有国际公法性质的补充性最后条款,如生效、保留和声明。CISG的内容涵盖了全球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的订立和编制,足以取代缔约国相关方面的国内实体法,也是当今国际统一实体法的最成功协定。
CISG在“一带一路”倡议下的国际货物买卖经济活动中具有重要商业上和法律上的意义。
③见联合国国际贸易委员会关于CISG的状况统计.http: // www. uncitral. org/ uncitral/ en/ uncitral _ texts/ sale _ goods/ 1980CISG _ status. html[EB/OL].
2015年最高人民法院在《关于人民法院为“一带一路”建设提供司法服务和保障的若干意见》中明确规定:依法准确适用国际条约和国际惯例。要不断提高适用国际条约和国际惯例的司法能力,在依法应当适用国际条约和惯例的案件中,准确适用国际条约和惯例。⑧随着国际货物贸易在“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进一步发展,无论是我国法院还是沿线其他缔约国法院都会越来越多的依据CISG解决此类纠纷,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随着“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国际货物贸易发展以及“一带一路”远景建设的逐步实现,可以肯定的是由CISG的成功实践所带动的统一跨国商法的宏伟项目有望在“一带一路”沿线国家自然的展开。
三、CISG在“一带一路”倡议下的展望
④[德]彼得·施莱希特里姆,李慧妮,译.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评释[M].北京大学出版社,2006.4.
从法律意义上看,首先,在沿线一半以上国家是CISG缔约国的情况下,CISG作为国际统一私法的重大突破标杆,为“一带一路”倡议下统一私法目标提供了一个成功的模式。因为货物买卖法通常被归入各国的民商法范畴,而民商法是最具民族地域特色的法律,这种情况下,让各国放弃本国民商法去接受一部国际性的统一私法来替代国内法是不可能的。而CISG采取的是一种限制国内法的适用外延来解决法律冲突的方法,CISG可以说是一部国际统一实体法折中选择的范本。④CISG就是规定缔约国如果CISG有规定的情况下,无论是原则性的还是具体的规定,都应该依据CISG;在CISG没有规定时,才可以通过国际私法规则确定其他适用的法律。可以说,这种模式不仅为“一带一路”沿线CISG的缔约国家之间解决货物买卖的实体法问题,也为“一带一路”倡议下的国家提供一个解决货物贸易以外的其他特定经济合作领域法律适用的思路。其次,CISG将改变“一带一路”倡议下国家之间的法律冲突现状。CISG不仅适用于缔约国之间的货物销售合同,当双方当事人的国家都不是缔约国但是其各自营业地位于不同的国家时,CISG仍然有可能因为国际私法规则指引至缔约国法律而导致其得到适用。⑤因此,可以说CISG在“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是具有一定普遍适用性的,因此可以改变这些国家之间货物买卖法律的冲突现状。最后,“一带一路”建设是中国司法机构参与国际经济规则制定的重要机遇。⑥CISG在如此庞大货物贸易规模的“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适用必然产生众多可供中国司法机构参与的争议,为中国司法机构在解释、适用国际条约提供充分的实践机会。
由于CISG是1980年联合国外交会议通过的,其条款的起草谈判时间还要更早一些。有些实体法条款难免跟不上当今国际贸易现代化的发展,近年来国际社会上不断有修改的呼声。比如在2017年联合国国际贸易法委员会纪念成立五十周年大会就开设了专门的分议题讨论CISG的修订和发展问题。⑨相信CISG在“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实践经验以及各国司法机构在审理相关争议时的动态解释,能够推动贸易法委员会制定更多CISG的立法指南,来细化和完善各国在国际货物贸易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
《易经》64卦排序遵循“两两非覆即反”的规律,这是中国古代人研究《易经》的一大发现!“两两非覆即反”即64卦分为32对,每一对卦不是相履对峙就是阴阳对称。既然《易经》64卦排序遵循“两两非覆即反”的规律,规律怎么会存在缺陷呢?
[ 注 释 ]
研究以船舶最大理论尺度为上限值,预留10%~20%的富余长度后确定船舶总长允许区间,同时结合2017年交通运输部推荐的江海直达集装箱船(见表9)[9],充分考虑尺度适应性问题,确定允许最大船长,进而计算0.67~0.80倍航迹带安全间距为理论允许船宽区间,见表10。
①见联合国国际贸易法委员会网站.http: // www. uncitral. org/ uncitral/ zh/ uncitral _ texts/ sale _ goods/ 1980CISG _ status _ chronological. html[EB/OL].
在数学求解过程中,经常会见到“换一句话说”这样的表述形式,其实就是“构造一个等价命题”的通俗说法。简单地说,一个命题的充要条件称为它的等价命题。所谓等价转化是指通过将所解决的问题转化为它的等价命题,使得问题的条件或结论之间更趋于匀称、和谐,联系更为紧密,从而有利于解决问题〔3〕59。恒等变形是等价转化的一种方法,通过恒等变形变换问题的形式,从而使问题得以求解。
②冯其予.“稳外贸需打‘组合拳’,‘一带一路’成新增长点”.经济日报,2018-8-30.
从商业意义上看,首先,CISG增加了“一带一路”沿线国家之间的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的可预测性和稳定性。国际货物买卖本身就极为复杂,在“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又涉及到不同的地域及不同的法律体系,各个国家社会环境各不一样,国际货物买卖大多涉及跨国长途运输,在跨国运输过程中所出现的各种风险更是无法预测。正是这些原因,国际货物买卖的安全性、稳定性和可预测性恰是“一带一路”倡议所需要解决的问题,而一部确定的并且能够普遍适用的统一法律是至关重要的,显然作为缔约国已经覆盖了过半沿线国家的CISG就可以扮演这个角色。CISG作为一部具有普遍性的国际买卖合同关系统一实体法,不仅增强了当事人对合同所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的可预测性,并对合同的成立、违约责任提供了一个完整且一致的规定,避免了因“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法律冲突而造成的缺乏稳定性。其次,CISG可以帮助“一带一路”倡议下的经济合作减少交易成本。在目前“一带一路”沿线国家不具备共同制定一部关于跨国货物销售统一实体法作为依据的情况下,不同国家的当事人就必须在作交易之前了解认识交易对手所在的国家或地区的法律,进而判断销售合同的可行性和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这个过程费时费力,还不一定能够得到准确的认知。而通过选择适用CISG,当事人可以更加方便的查找法律依据,寻求熟悉CISG规则的法律专业人士的意见也更加容易,大大的降低当事人的交易成本。
CISG是迄今为止国际贸易领域最为成功、应用最为广泛的国际公约。CISG不仅是条约统一法与国际商业实践之间的桥梁,也不仅是英美法与大陆法之间的桥梁,还不仅是更广泛意义上的不同法律文化、观念和语言之间的桥梁,更是连接过去与未来的桥梁。⑦从CISG的制定、通过、核准到生效,我国始终采取了积极的态度;从CISG在我国所倡议的“一带一路”建设过程中所能发挥的重大作用,我国也是给予充分肯定的立场。
⑤单海玲.从国际私法角度看《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在我国的适用[J].政治与法律,2003(5):78.
⑥贺荣.论中国司法参与国际经济规则的制定[J].国际法研究,2016(1):3-15.
⑦联合国国际贸易法委员会.《统一销售法三十五年:趋势与前景》(第48届高级别小组会议纪要)[Z].第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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⑧见最高人民法院网站.http: // www. court. gov. cn/ zixun - xiangqing - 14900. html[EB/OL].
⑨见新闻报导《多瑙河畔,探索贸易现代化新发展》.http: // www. chinagoabroad. com/ zh/ member _ update/ 25085[EB/OL].
[ 参 考 文 献 ]
[1][德]彼得·施莱希特里姆,著,李慧妮,译.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评释[M].北京大学出版社,2006.
[2]高旭军.《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适用评释[M].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7.
[3]党伟.<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的审判实践(二)[M].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出版社,2016.
[4]范剑虹,陈科汝.国际货物买卖合同法[M].法律出版社,2017.
[5][美]彭慕兰,史蒂文·托皮克,著,黄中宪,吴莉苇,译.贸易打造的世界[M].上海人民出版社,2018.
[6]联合国国际贸易法委员会.统一销售法三十五年:趋势与前景(第48届高级别小组会议纪要),2016.3.
中图分类号 :D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2095-4379-(2019)01-0068-03
作者简介 :陈友春,法学博士,北京市君泽君(深圳)律师事务所,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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