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中国古代两类民族问题_民族问题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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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认为,中国古代民族问题和民族政策在政治、军事、经济、文化诸方面具有其多样性。多样性中带有规律性的基本类型可区分为较量型与归属型两大类。归属型民族问题基本限于国内,归属型政治实体是从属于中央政权的下级地方政权。较量型民族问题基本限于民族国家之间,其结局关系当事民族国家的兴衰或存亡。和平方式是解决归属型民族问题的基本手段,战争是解决较量型民族问题的基本方式。

一、中国古代民族问题与民族政策的多样性

中国自秦汉开始的中央集权的多民族国家,及其连绵二千多年的系统的历史记载,是举世闻名的。在浩如烟海的中国古文献中,具有民族问题与民族政策的丰富异常的记录,而以其系统性而言,则属秦汉之后的文献。秦汉以前的文献虽有不少民族问题与民族政策的记录,但丰富程度不足,许多问题尚需考证,因此,限于本题的篇幅,以下的论述且以公元前221年秦始皇统一中国作为上限。

国内较权威性的著述有关民族问题的定义是:“指民族从形成、发展直到消亡之前的各个历史阶段,不同民族和民族集团间在社会生活的各个领域发生的各种矛盾。”(《中国大百科全书·民族卷》第314页)而中国古代的民族政策,则应是民族的统治者解决民族问题的方法。民族问题与民族政策虽有一定区别,但从根本上看来二者具有因果依存关系,所以这里就将二者一并论述,行文中也可省去其中的一方。

中国古代民族问题与民族政策的多样性,可以从政治、军事、经济、文化诸方面略加论述。

1.政治方面的多样性

民族政策的多样性反映在中国古代政治方面的内容颇多,但其主要内容是中央王朝根据不同民族地区的情况,建置与中原地区不同的政权机构。

秦朝开始在中央政府设置“掌蛮夷降者”的“典属国”。(《汉书·百官公卿表上》)两汉时各在西域设置属国数十个。唐代在边疆民族等地区设置了大量的羁縻府州县。元代开始在边疆少数民族地区设立土官,这些土官受朝廷的任命,世袭其职,世守其土,世长其民,与中原州县流官的性质是大不相同的。至明清两朝开始改土归流,但直至1911年清朝被推翻,边疆少数民族地区仍有许多土官政权存在。

藏族地区的政教合一制度,是元朝解决西藏民族问题的一项重要民族政策。藏传佛教领袖在西藏具有崇高的政治地位,但政教合一的结果仍确保了中央对西藏的政治统治。明清两朝仍然基本沿袭元朝在西藏制定的政教合一的政治制度。

清朝曾根据蒙古各部的特点设立盟旗制,中央任命的盟长、旗长可以世袭。在新疆维吾尔族聚居区实行伯克制,伯克由中央任命,但不能世袭。

有些民族地方政权的国王接受中央王朝的封号,按例向中央朝贡,这是与中央王朝有一定从属关系的藩属国。

对等民族国家间的政治关系。《史记·匈奴列传》中匈奴国王与汉朝皇帝文书交往中的互相称呼是:“天所立匈奴大单于敬问皇帝无恙。”“皇帝敬问匈奴大单于无恙。”这种民族国家君主间政治对等关系的记录,也是民族问题与民族政策中的一种政治表现。

2.军事方面的多样性

民族间的战争是民族问题的突出表现,它也是古代解决民族矛盾的一种重要手段或政策的继续。中国古代民族战争的内容和形式具有明显的多样性。

财物和奴隶的掠夺是民族战争的一种较早的形式。秦汉间匈奴对中原农业民族地区的战争,就属于这一类。

掠夺或占领土地的民族战争。秦始皇派蒙恬率军三十万攻取匈奴河南地后设置郡县,即属此类。

作为中国主体民族的汉族统治者为确立中央王朝统治权,而对边疆民族进行的战争。

边疆民族的统治者为争夺中国的统治权而对汉族中原王朝发动的战争。

边疆民族统治者间为确立地方国家的统治权而进行的民族间的战争。

民族征服性战争。中央王朝对边疆民族进行的战争中,民族征服的性质相当明显。

“以夷攻夷”——中央王朝利用少数民族地方军队进攻不听命的民族地方土官的战争。这曾被视为解决边疆民族问题的一项可取的民族政策。

反抗民族压迫的民族起义。这在中国古代史上屡见不鲜。

平定分裂叛乱的民族战争。清朝平定沙俄支持的噶尔丹叛乱即属此类。

抵御外国异族侵略的战争。古代的异族外国与现代的概念不同,如宋朝与中国北部辽、金所进行的战争,就曾以异族外国来看待的。这也反映了中国古代民族问题与民族政策的观念方面的特点。

3.经济方面的多样性

中国古代民族问题与民族政策的多样性,在经济方面的主要表现如下:

移民屯田戍边,是秦汉以来与民族问题直接相关的一项重要经济政策。

少数民族地方政府要按例向中央皇朝缴纳赋税。

民族地方政府按照中央政策提供劳役和服从征调。

中央王朝任命于民族地方的流官重视发展农桑和兴修水利。这种发展民族经济的政策在当世就得到各民族的拥护,也曾对后世产生重要影响。

藩属国和边远民族地方土官按例向中央朝贡,是中原王朝的一项政治性很强的重要民族经济政策。朝贡的品种数量和年限都有规定,但中央得到贡物后亦按例回赐,且回赐的价值往往比贡物更高。汉朝在匈奴强大时向其提供的大量物品,也属于纳贡的性质。

互市,即近似今日的边疆民族贸易。由于古代中央与边疆民族间的矛盾常激化到危及双方的生存,所以开关互市的时间及其品种、数量等,多由中央严格决定。

汉族与边疆少数民族民众间的经济交往,对双方的社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这在一定意义上讲也是民族间经济政策的一种反映。

4.文化方面的多样性

中国古代民族政策表现在民族文化方面的多样性,主要是:

汉族皇帝以中央政令的方式,在少数民族地区推行汉字教学的儒学,推行中原汉族的习俗文化。

汉族帝王主动吸收边疆民族的音乐歌舞及生产生活工艺文化等。赵武灵王的胡服骑射也是其中的一种典型。

少数民族地方政权的统治者以政令方式推行中原汉文化,其中的典型是魏孝文帝的汉化改革。

清朝开国初在汉族地区以武力推行变发易服,则是强迫同化民族文化习俗政策的表现。

唐代文成公主与吐蕃松赞干布和亲,带去了中原的文化典籍与工匠,对西藏的未来具有重要意义,可谓和亲政策对民族文化产生了影响。

汉族皇帝为了实践“天子”的观念,而对边疆民族地区采取的强制性措施,如爱马的汉武帝出兵大宛的目的之一就是获得闻名当世的大宛“善马”(《史记·大宛列传》),既可以从这一事件中反映一种民族政策,也可以从中认识这一民族问题发生的思想文化根源。

利用汉字做民族压迫的文章。王莽代汉称帝后,把四邻民族的王号贬称为候,将汉朝赐给匈奴单于的“匈奴单于玺”换成“新匈奴单于章”,又改匈奴单于为“服奴单于”,即属民族压迫政策在文化方面的典型表现。

汉代的张骞出使西域,唐代的玄奘到天竺学佛取经等,说明中国古代的民族政策具有某种开放性。

二、从多样性中区分的两大基本类型

中国古代民族问题的内容与形式多样性的以上论述,只是一种大略的分析。如再进一步研究,就可在其中发现多种不同的类型,而就其中带有规律性的基本类型而言,却有以下两种:较量型与归属型。

1.中国古代民族问题与民族政策的较量型

较量型所以构成中国古代民族问题与民族政策两大基本类型之一,是以中华民族的基本史实为依据的。以下仅以秦汉以来的三个实例说明。

第一个实例,匈奴国与中原王朝的较量。

匈奴与中原王朝的较量,首先见于记载的是其强大的军事力量。据《史记》、《汉书》载,匈奴构成一个强大力量是在战国中期,战国七雄中的秦、赵、燕三国为了对付匈奴的威胁就开始修筑长城,并在边境设置了重兵。赵孝成王元年(公元前265年),赵国名将李牧奉命低御匈奴的力量是:战车1300乘,精选战马13000匹;百全之士5万人,善射手10万人;由赵国抵御匈奴的这一军队结构中也可得知,匈奴的军事力量已十分可观。秦始皇统一中国后为了抵御匈奴的进攻,又命大将蒙恬率30万大军北击匈奴;秦始皇命筑的万里长城,只是把战国时燕、赵、秦三国原有防御匈奴的长城连结起来而已。西汉建国后,匈奴更利用有利时机越过长城,进入今河北、山西、陕西一带,晋阳(今山西太原)遭到匈奴的围攻,直接影响到汉朝的存在。汉高祖刘邦为了维护汉朝政权,于公元前201年亲率3万军队迎战,结果被匈奴骑兵围困于平城白登山(今山西大同东南)7个昼夜,幸而刘邦采用厚礼贿通匈奴单于(汉语国王)的王后(匈奴语称“阏氏”),才在危境中逃脱。从此以后,直至汉武帝元朔二年(前127年)派军反击匈奴的74年间,汉朝帝国一直对匈奴妥协让步,不敢与他进行军事较量。如从战国中期开始筑长城防御匈奴的时间算起,匈奴在与中原王朝战争中处于主动地位的时间约有3百年。

既然匈奴在与汉朝的军事较量中占了优势,它在双方的政治交往中也就占有了相应的优势。今日所见的文献记载只限于汉文,并无匈奴文的文献,但即使如此也可发现其中的一些奥妙。如汉朝皇帝与匈奴单于交往中自称“皇帝”,而称匈奴王为“大单于”,按单于在匈奴语中相当汉朝的皇帝之意,其中的“大”字为汉字定语,这样,“大单于”就具有了“大皇帝”之意。特别是匈奴单于对汉朝皇帝的自称是:“天所立匈奴大单于”,这个“天”字虽与汉朝的观念不同,但在占有军事优势的匈奴单一眼中,这个天字就具有了自比汉朝皇帝高出一等的意义。刘邦去世后,匈奴单于致汉高祖遗孀吕后的带有侮辱性的国书,以及此后汉朝皇帝对匈奴推行的和亲政策,即把皇帝宗室女嫁给匈奴单于,也是匈奴与汉朝交往中具有政治优势的一种现象。至于匈奴在战国中期已形成一个强大的国家,有一套适应游牧地区的政治机器,特别是秦末汉初的冒顿单于,不仅把匈奴国变为一个具有高度效率和高度集权的国家,而且确立了自己的绝对权威等,这一切在《史记》中的记载相当详细,后人也有许多发挥性论述。

“汉与匈奴邻敌之国。匈奴处北地,寒,杀气早降,故诏吏遗单于秫蘖金帛棉絮它物岁有数。”见于《汉书·匈奴传》的这一记述,可以窥视中国古代史家的良苦用心。汉与匈奴为“邻敌之国”,首先强调二者是对等的两个民族国家。之后谈到匈奴处于中国北部的沙漠,自然环境恶劣,这也是事实,但汉朝每年向匈奴提供定量的粮食、衣物、棉絮乃至“金帛”,则不象汉代史家说的是对苦寒贫困的匈奴的救济性赠礼,而是因为汉朝在与匈奴进行军事较量中失利,而在经济上对匈奴的纳贡了。

自战国中至公元前127年的约3百年间,匈奴与汉朝虽是两个对等的民族国家,但由于具有军事上的优势,它在政治和经济上也就在一定程度上具有了民族压迫者的优势地位。公元前127年后汉武帝几次派军进攻匈奴,之后匈奴的一部归降汉朝,力量大衰,公元一世纪末匈奴在东汉的进攻下再次退北,从此它便失去与中原王朝较量的主动权。

第二个实例,吐蕃国与中原王朝的较量。

吐蕃所以构成与中原王朝的较量型的一个实例,决定性原因仍在强大的军事实力。约在公元633年(唐太宗贞观七年)松赞干布建立了统一的吐蕃王国。此后不断向外扩张,其强盛时曾统治了今甘肃、新疆、青海、云南、川西等广大地区。公元763年吐蕃攻克唐朝京都长安,唐代宗李豫出逃,吐蕃另立唐王李氏家族的李承宏为唐朝皇帝,并更改年号,设置百官。虽然吐蕃占领长安的时间很短暂,但这无疑是它与唐朝进行了约两个世纪军事较量的一个缩影。

唐朝曾与吐蕃多次“会盟”,公元821年(长庆元年)的长庆会盟碑文指出:“中夏见管,维唐是君;西裔一方,大蕃为主。自今而后,屏去兵革;宿忿旧恶,廓然消除;进崇甥舅,曩昔结援。”这盟文首先就肯定了唐与吐蕃两国的政治对等关系,这一关系显然是由吐蕃的军事实力在与唐朝较量中取得主动的结果。唐朝的一再与吐蕃的“会盟”,只不过是以盟誓的方式对扩张的吐蕃军事力量进行一些约束而已。在中华民族史上成为千古佳语的文成公主与吐蕃国王松赞干布的和亲,之后还有金城公主与吐蕃的和亲,即长庆会盟碑文中的“追崇甥舅”,都应是中国古代民族政策的一种形式,它最终还是中国古代不同民族国家间政治较量的一种反映。

吐蕃王国的建立及其对外扩张过程中,既有土地的攻取,也有对他族人口或奴隶的攫有,作为一个新兴的阶级社会国家亦免不了对他族的经济剥削。吐蕃的强大与它经济上的对外掠取原是相辅相成的。这在有关著作中已有具体论述。吐蕃王朝建立于公元633年,衰落于866年,凡两个多世纪,这或许是作为高原文化突出表现的吐蕃国经济基础适应其政治、军事张力的一种时限。

第三个实例,蒙古帝国与中原皇朝的较量。

蒙古帝国与中原王朝的较量,是中华民族史中的重要一章。公元1206年铁木真受诸部贵族推载为全蒙古的大汗,上尊号为成吉思汗,标志了蒙古帝国的建立,在此后的三四十年间,蒙古骑兵征服了中亚、西亚、西南亚、南亚和东欧、中欧的许多国家。公元1227年蒙古帝国灭亡了中国西北部的西夏国,1234年灭亡了中国中部的金国,建都临安(今杭州)的宋朝便成了蒙古帝国灭亡的目标。从1235年蒙古大举攻宋到1276年进入宋朝首都临安,蒙古帝国花了40年时间才把宋朝灭亡。

蒙古帝国与宋朝的较量,决定因素也在于军事实力。正因为蒙古帝国在军事上具有了优势,他与宋朝进行的政治较量中也就以征服者的地位出现,具有了民族压迫的性质。公元1275年宋朝丞相贾似道奉命出兵迎敌,战前首先派出使臣,向元军求降,条件是向蒙古帝国称臣、纳币;1276年,宋朝的谢太后又命使者向元军求降,条件是向蒙古帝国称臣侄或侄孙——即投降的宋朝皇帝做蒙古皇帝的儿皇帝或孙皇帝,但这一切皆被蒙古帝国的前敌总指挥官所拒绝。由此可见,蒙古帝国与宋朝的政治较量,已不是处于劣势的宋朝皇帝称臣、称儿皇帝的问题,也不再象汉朝的匈奴那样满足于中原王朝的纳贡,而是要借助军事优势在政治上彻底消灭对手的问题了。

蒙古帝国灭宋后在中国历史上建立了元朝(公元1271—1368年)。建都燕京(今北京)的元朝统治中国97年,这是北方的游牧民族第一次入主中原,实现了中国的统一,成为非汉族统治的中国正统王朝。元朝统治中国期间,在政治、军事和经济上都有超过前代的建树,但也曾给社会带来破坏,有关评价至今并无定论,但元朝的取代宋朝,在一定意义上也可以说是北方的游牧文化战胜了中原农业文化的一种历史现象,这对中国古代民族问题与民族政策的历史来说,无疑是一次重大的历史转折。

从以上较量型三个实例的简要概述中,可以得出以下三点认识:

其一,中国古代民族问题与民族政策的较量型,是一种政治、军事、经济、文化的全面较量,但其中决定胜负的首要而直接的因素,是军事实力。

其二,公元前二世纪前后匈奴与汉朝的较量,偏重于经济与局部领土的攻取;七世纪吐蕃与唐朝的较量已显现了对中原皇朝帝位的关心;直至十三世纪蒙古帝国灭亡宋朝建立元朝,边疆民族国家的统治者才第一次实现了充当中国皇帝的政治角色。边疆民族国家的统治者由经济利益的夺取到政治上的中原皇帝帝位的夺取,可以说是中华民族史上具有划时代意义的事件。

其三,中国古代民族问题与民族政策较量型的结局,关系当事民族国家的兴衰或存亡。

2.中国古代民族问题与民族政策的归属型

归属型在多样性的中国古代民族问题与民族政策中,表现异常复杂,需要专门研究。这里仅举三个实例,以见其概貌。

第一例,云南省属大理土官的沿革。

元代云南省属的大理土官,原为大理国王的传人,公元1253年忽必烈平大理国后,仍令被俘的大理国王段兴智管理所属部落,他曾两次入觐元宪宗,献上了云南的地图和平定未附部落的计划,并亲自率军随同蒙古大将兀良合台攻降安南,又派军进攻宋朝,所以大理段氏深受蒙古帝国的重用。段兴智去世后其弟信苴日继任,他在帮助蒙古帝国确立对云南的统治中建立了殊勋,所以曾被任命为“大理总管”、“大理蒙化等处宣抚使”、“大理、威楚、金齿等处宣慰使都元帅”。但随着大理段氏在滇西势力的增大,元朝后期就开始限制大理土官的势力,其主要手法是将大理段氏土官贬为“承务郎蒙化州知州”。在元末农民大起义的风雨飘摇中,云南的蒙古梁王不得不借助于大理段氏的势力,在给大理土官段功加官的同时,还将女儿嫁给了段功,但也由此引出了《孔雀胆》的历史悲剧。闻名云南史的这一历史事件说明,代表元朝皇帝的云南梁王在不让大理土官势力构成对中央王权的威胁这一基本民族政策上,是绝无妥协余地的。

元末明初大理土官仍追随元朝云南的梁王,拒不归降。公元1381年朱元璋派傅友德率30万大军进攻云南,在攻克昆明后兵临大理城下时,大理土官段氏仍致书傅友德,坚持大理与明朝之间建立“比年一小贡,三年一大贡”的“外国”的关系。而傅友德明确回答:“汝段氏接武蒙氏,运已绝于元代”。傅友德致段世书的称谓是:“大理守土段信苴世”。换言之,明朝平云南的总兵管毫不含乎的向大理段氏指出:元朝的大理段氏只是中央属下的一个地方土官,而作为大理国王的段氏的历史自元朝起就已结束。正因为傅友德坚持朱元璋对云南民族问题的这一基本国策,所以当大理段氏继续顽抗时,明军就以武力彻底粉碎了大理土官借机制造独立王国的美梦。值得一提的是,明军俘虏大理段氏后,并未问罪杀头,而是根据朱元璋的意旨将其移居内地,任命为一个无足轻重的官职,这样,元朝任命的大理土官便由此而被“改土归流”,即曾为地方独立王国的大理段氏土官被永远废除,其故地改为与内地统一的由中央按例流转调迁的官员进行治理。

第二例,云南省属丽江土官的沿革。

丽江是滇西北重镇,忽必烈平云南后曾在此地先后设立察罕章管民官、宣慰司、路军民总管府、路军民宣抚司;明朝改元朝的丽江路军民宣抚司为丽江府,又曾改为丽江军民府,清初仍为丽江土知府,至清雍正元年(1723年)丽江土知府被“改土归流”。世袭的木氏土官历经元朝清三朝,统治丽江地区达460余年。

《明史·云南土司传》曾指出:“云南诸土官知诗书,好礼守义,以丽江木氏为首云。”世袭的木氏土官不仅谨守朝廷规定的政策,而且一再向中央主动贡献,仅万历三十八年(1610年)一次就向朝廷献军饷白银二万两。木氏土官的“土军”还奉调或主动请战,进而扩大了自己的区域,以至成为今滇、川、藏连结部的强大势力,这也正好适应了明代稳定这一三角边地的需要,结果木氏土官多次受到明朝的表彰与赏赐。丽江土官木增1639年曾接待过徐霞客,故《徐霞客游记》中称木氏“宫室之丽,拟于王者”。这一事实证明,如果木土官在知书好礼的汉化方面未达到可观的水平,他是不敢与明代的这位知名文人交往的。正因为木土司主动吸收汉文化,丽江的儒学得到发展,作为丽江地方的“开门节度,闭门天子”的世袭的木土官,便与在儒学中培养出的新兴政治势力发生了矛盾。公元1723年木土司被废除的直接原因,就是木土官属下的平民知识分子阿知立等到省城昆明上书,控告木土官“居官贪虐”,并代表民意请求中央给予“改土归流”。这正适合雍正皇帝在全国边疆民族地区推行的基本政策的需要,所以曾在滇、川、藏连结部称雄数百年的丽江土知府便以和平的方式离开了历史舞台。

第三例,车里宣慰司土官的非凡经历。

车里宣慰司土官世居今西双版纳一带,热带而多山的自然环境使其与高原山区具有了明显的特点。今西双版纳首府景洪于1284年被元将攻克,之后在此设立了车里路军民总管府。明洪武十七年(1384年)改车里军民总管府为车里军民宣慰使司,清代仍任命车里土官为宣慰司宣慰使。车里土官世袭其职,世长其民;自元至清,一直沿袭了600余年。

在清代云南的数十个土官中,车里宣慰使的官衔是最高的。其所以一直保有这一官衔,与其遵守中原皇朝的有关政策密切相关,如车里土官不顾路途遥远仍按例向朝廷纳贡,在向朝廷请兵攻打不听朝命的边远土官中他也有突出表现,所以车里土官曾多次受到朝廷的表彰。但也应当指出,车里土官在西双版纳扮演600余年最高统治者角色的一个重要原因,还在于其自然环境。其实,清朝雍正年间在边疆民族地区推行大规模“改土归流”的总设计师——云贵总督鄂尔秦,也曾提出在西双版纳“改土归流”的方案,他首先提出在西双版纳的橄榄坝“设知州一员”。橄榄坝是西双版纳腹地的大平坝,倚山临江,风光旎丽,至今仍是西双版纳的形胜重地,清朝如在此设立流官知州,车里土官的命运就会面临危机。但由于“橄榄坝本地烟瘴,实甚未便驻兵”,鄂尔泰只好改变计划,选在橄榄坝北临的今基诺山区司土寨建立了攸乐城,该城设普洱同知一员,驻有马步兵500名。但据《清实录》等有关记载,攸乐城存在的时间是公元1729—1735年,清朝皇帝任命的攸乐同知和五百官兵所以在建城不久就弃城内撤,原因也是“烟瘴甚盛”,即热带恶性虐疾威胁着清朝官兵的生存。正象古代北地沙漠是中原农业文明难以逾越的屏障一样,被废弃于热带西双版纳的“攸乐城”便成为清朝治理滇南边疆水平的自然座标。

以上是中国古代民族问题与民族政策的归属型的三个实例。从中可以认识的问题有以下三点。

其一,以上归属型政治实体皆世袭其职,世守其土,与中央在全国通行的政体有着明显差异,但他们又都是朝廷委任的地方命官,是从属于中央政权的下级地方政权。

其二,边疆民族地区土官政权的经济与军事体制亦与内地有别,但其军力和财力必须服从中央的征调,即从总体上讲来它仍是对中央的一种补充,而并非与中央皇朝对抗的力量。

其三,一切边疆民族土官政权都是在中央总政策允许的条件下设立的,一旦这些土官政权的活动与全国大历史舞台的脚步相矛盾,他们就有可能面临着从历史舞台上消失的危机。作为大理国王后袭的元代大理段氏土官在明初的被废除,以及闻名元明两代的丽江土官在清初的被废除,就是明证。

以上就是对中国古代民族政策两大类型及其基本特征的简要论述。由此可以得知,中国古代民族问题与民族政策多样性的内容与形式,无不与这两大基本类型密切相关。

三、两大类型与中华民族史的基本命题

归属型与较量型,是在对多样性的中国古代民族问题与民族政策的分析中得知的两大基本类型。这两大类型是中国古代民族问题与民族政策的基本命题,也与中华民族史的基本命题密切相关。

1.国内外的界定问题

归属型民族问题与民族政策的界定,基本上限于国内,而较量型民族问题则基本上限于民族国家之间,这便是两者的首要区别。以上车里土官等归属型三个实例,都可明白无误地告诉人们:这纯属中国古代解决国内民族问题的民族政策的具体体现。即使大理土官在明军压境下一竟孤行地大搞独立王国,也属于国内的民族问题,因为他的这一行动仅限于中国的局部地区,而且中央在其制造分裂时能迅速扭转局势,大理土官的分裂活动并未形成与中央较量的两个民族国家的客观事实。而较量型民族问题则不然。无论上述的匈奴、吐蕃和蒙古帝国,他们都形成了与中央王朝对抗的民族国家,直接威胁着对方的生存。

多样性的中国古代民族问题与民族政策,皆可以在国内外的界定中得到说明。汉朝与匈奴的和亲,唐朝与吐蕃的和亲、会盟,从根本上讲来乃是不同民族国家间的民族政策的一种表现。这种民族政策只能行之于汉代的匈奴和唐代的吐蕃国,而绝不会行之于元明清三代的前述丽江和车里土官,这一切都是可想而知的。匈奴单于在致汉朝皇帝的国书中自称“天所立大匈奴单于”,即上天任命的大皇帝,这样的自称也只能适应于汉朝较量中处于优势的匈奴国王,而前述作为朝廷下属的车里和丽江土官则是万万不可的。即使作为民族政策的一种表现的朝贡,在归属型与较量型之间的区别也很明显。以世袭600余年的车里土官而言,他对朝廷的朝贡不仅在贡品品种、数量和时间上有明确的政策规定,而且朝廷还要例行给予不亚于其贡品价值的回赐,因此,国内民族地方的朝贡乃是皇朝民族总政策中的一个有机组成部分,而并非民族间的简单的经济掠夺。而汉朝每年向匈奴交纳的大量贡物,却并非双向的经济交流,即使如此匈奴国的骑兵们可随心所欲地到中原农业地区进行经济掠夺。这种军力强盛的民族国家迫使另一方交纳大量贡物的方式,从某种意义讲仍是一种变相的经济掠夺,而与国内土官向中央朝贡的意义大相径庭,当然,这对匈奴国来说也是其民族政策的一种表现。这里还需附说的一句是,中国古代民族国家间的国内外界定,是与现代的国家概念不同的,不同民族国家间的较量也有助于中国古代的民族融合,但这一学术问题相当复杂,需要专文论述。

2.战争与和平或解决民族问题的基本方式问题

归属型的国内界定,就把民族问题纳入国内总政策的轨道,所以和平方式就成为解决归属型民族问题的基本手段。前述丽江土官沿袭了三朝400余年,车里土官沿袭了三朝600余年,就是这一史实的最好说明。当然,归属型民族问题中也曾发生过多种多样的民族战争,但正如前述明朝平定大理土官的分裂活动一样,其目的并非消灭一个民族国家,而是恢复国内局部民族地区的正常秩序。

战争是解决较量型民族问题的基本方式。前述的三个典型实例,已可见其一斑。较量型战争的胜负,是一个长期的历史过程,匈奴与中原王朝的军事较量,吐蕃与唐朝的军事较量,都长达几个世纪。其中令人深思的是蒙古帝国与宋朝之间的较量,以经济的繁荣发展与政治的中央集权国家组织的完善而言,蒙古帝国是难以与宋朝同日而语的,宋朝的军事总体实力也不比蒙古帝国差多少,但代表中原先进农业文明的宋朝,在与蒙古帝国的军事较量中竟一再丧失主动权,终于被灭亡于游牧民族的铁骑之下,足见军事暴力在古代民族国家间全面较量中的地位是何等重要。

3.人类智慧的最终较量问题

在对多样性的中国古代民族问题与民族政策两大类型的具体分析中,令人认识到:其中具有丰富的人类智慧。尤其是在对较量型实例的历史过程进行深入考察时,更可看到充满人类智慧的光芒。汉朝开国皇帝刘邦在与匈奴进行军事较量的惨败中,认识到其中的危险性,于是立刻改变策略,一面答应对方的要求年年向其大量纳贡,一面答应以皇室女与匈奴国王和亲,即使匈奴仍不时进入中原掠夺也不认真抵抗,这样的一再退让从公元前201年白登被围到公元前127年的汉武帝开始反击,一直坚持了70余年。从现象上看来,这70多年的步步退让在汉朝说来是一种软弱可欺,对匈奴来说则是其军力强盛,是公元前2世纪的亚洲军事大国。但如对匈奴与中原王朝近六个世纪的较量史进行宏观考察,就发现汉朝的忍辱退让恰是为未来的历史决战而采取的一种策略,一经70年的养精蓄锐国力强大到足以战胜对手时,它便发起反击,从此匈奴便永远失去了战略主动权。几个世纪以后,曾是当时世界上领土最为辽阔的匈奴国连同其古老而英勇的民族一起,便退出了历史舞台。这一历史过程显示了汉朝帝王在与对手较量中具有一种长远的战略眼光,也具有为实现这一战略而适时变换的策略,因此可以说,汉朝对匈奴的胜利是人类智慧进行最终较量的结果。

被称为十三世纪“世界征服者”的蒙古帝国消灭宋朝等的一系列出奇制胜,既显示了其军事上的强大和成功,也显示了其政治统治机构的精明和高效,这正是蒙古学一直成为世界显学的原因。蒙古帝国的功业可以说是游牧文化的一种胜利,其中不乏人类智慧之光。但蒙古帝国在灭亡宋朝建立元朝的近百年间,却又从总体上接受与继承了中原的农业文化。作为社会基础的地主佃农式精耕细作的农业经济,由秦始皇开创的中央集权专制国家的政治,到以方块字加儒学为主要特点的文化,犹如汪洋大海,而蒙古帝国原有的游牧文化只有象高出海面岛屿的那一部分才可见其峥嵘。换言之,蒙古帝国首次以北方游牧民族的君主登上中国正统皇帝的宝座,是在民族传统文化方面付出了代价的。中原农业文化与北方游牧文化在中国古代进行的约二千年较量的结果,正是人类智慧总体发展实力进行最终较量的历史。当然,这一学术命题的提出在中华民族史中尚是一种尝试,专门研究容待他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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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中国古代两类民族问题_民族问题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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