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管理创新过程中的“物理逻辑”:社会工作发展的地方解释_管理创新论文

社会管理创新过程中的“物理逻辑”:社会工作发展的地方解释_管理创新论文

社会管理创新进程中的“体用逻辑”——对社会工作发展的本土性解释,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土性论文,社会工作论文,管理创新论文,逻辑论文,进程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中图分类号】 C913.5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1-4527(2012)03-0080-04

对于如何推进社会工作的发展,人们往往用一种理想引领现实的思维方式。即首先对现实进行实证主义的调查与分析,找准现实存在的问题与不足;然后在理想性设计的引领之下对现实进行改进和提高。目前学界所表现出的“底层视角”、“需求导向”、“民本主义”等都是这种“理想—现实”逻辑的表现方式。这种以理想引领现实的思维方式因通俗素朴、符合人性正在获得越来越广泛的生存空间。

但是推进中国社会工作的发展需要一种符合中国社会工作发展规律的思维方式。而社会工作在中国20多年的发展历程已经昭示出具有中国特色的中国逻辑及中国思维。本文试图阐明社会工作的中国逻辑,解释社会工作的本土历程,希望以此明确一种符合中国社会工作自身发展规律的中国思维来思考中国社会工作的发展。

一、社会管理创新进程中的“体用逻辑”

社会管理创新是一项在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背景下,为了应对社会转型出现的社会问题与社会需求而提出的国家议题。这一议题包含了两个对立统一的国家战略:一是必须坚持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以维护社会秩序与社会稳定;二是必须在体制机制等方面实现创新,以提高社会管理的功效与水平。这种社会管理创新中的“常”与“变”契合了中国传统哲学中的“体”与“用”。

“体”与“用”是中国传统哲学的一对概念范畴。“体”指本体、实质、原则,“用”指运应、功能、使用。①在中国古代哲学中,“体”是本原,由此本原而流出或发生者为“用”。“用”由“体”出,“体”“用”不分;在中国近代哲学中,由于中国前现代性与西方现代性之间的巨大落差所导致的思想压力,“体”“用”出现了二分,并生发出“因体起用”、“以用护体”等系列思想提案。其中,张之洞的“中体西用”因其对原有基本秩序的保卫和西方文化体系的汲取使他的思想提案不仅是一个文化提案,更是一个政治提案、国家发展提案。

在某种意义上,今天的社会管理创新面临着同张之洞一样的问题:即如何在保证核心结构和根本制度不变的情况下,通过引进国外先进的制度模式与理论方法,实现体制创新、机制创新以推进中国的现代化进程。中国的现代化进程是在党的领导和组织下进行的。党领导人民进行国家建设和社会建设是中国现代化进程的核心动力和基本保障。②不坚持这一点,国家与社会将处于动荡与混乱之中。在这一宏阔视角之下,不论社会管理制度如何调整,不论政府职能如何转型,党的领导以及社会主义制度都是变动格局中的恒定秩序、稳固基石。“党的领导以及社会主义制度”是社会管理创新进程中的“体”。一切社会管理创新都要以“体”为本,以强“体”为要。

原有的社会管理是在“党领导国家,国家主导社会,党通过国家和自身组织主导社会”的管理结构下进行的。③党、国家和社会三者之间构成了三位一体的关系结构。④“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社会管理格局将打破原有的社会管理结构和党、国家与社会三者之间的关系结构。党、国家和社会三者要在相互调整中做出自己的调整,在新的相互规定中重新做出自己的规定。这意味着社会管理创新是一个牵一发而动全局的系统工程。社会管理创新既是社会建设也是国家建设,同时还是政治建设和党的建设。在坚持社会管理创新进程中“体”不变的原则之下,凡是有利于提高社会管理的功效和水平、凡是有利于国计和民生的体制改革、机制创新都是可用之“用”。上述社会建设、国家建设、政治建设、党的建设所涉及的方法手段都属于“用”的范畴。

在社会管理创新的“体用逻辑”之下,当众多的新理念、新思路、新方法扑面而来的时候,对“体”有积极作用的将被采纳与融入;对“体”有负面效果的将被删除或过滤;对“体”功效不明,或无法掌控的将被悬搁与观察,待功效显现或有效驾驭后再落地实行。新理念、新思路、新方法的采纳与否不仅是以实际需求、理想愿望为依据,而是并首先是以能否固体、强体、健体为依据。在符合需求与愿望的诸体制、机制、格局中,只有那些能够固体、强体、健体的才可被采纳。依此,“因体起用”、“以用强体”、“危体弃用”、“以体选用”、“固体后用”及“强体广用”等构成了社会管理创新进程中“体用逻辑”的具体内涵。

二、因体起用、以用强体——对社会工作出场路径的解释

20世纪90年代中后期以来,随着市场经济改革的深入进行,我国出现了贫富差距拉大、地区之间发展不平衡等众多社会问题,社会弱势群体与普通民众对社会服务需求迫切。尽管自1989年始,北京大学等高校已经开设了社会工作专业,每年流向社会的专业社会工作人才不断增多,但在长达10余年的时间里,我国并没有出现专业社会工作实践。相关社会管理与社会服务仍然由政府部门及相关社会组织采取一种“行政性、半专业化”的工作方式进行。

21世纪初期,面对多元、多样、多变的社会需求,党和政府发现继续依托原有的行政框架,由政府一手操办的行政工作模式已不能满足广大社会需求。政府面临着行政成本与行政效益的压力与考验。同时,刚性管理的消极后果也促使政府谋求一种新的工作方法或工作体制。在降低行政成本,提高行政效率,进而提高党的执政能力的多重考虑下,党和政府“选择”并“起用”了社会工作。十六届六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更是以国家意志的形式将宏大的社会工作队伍作为现有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部门的有益补充和人员替代,将先进的社会工作理论和方法作为现有工作方法的改进良方。

由此,专业社会工作结束了10余年的“悬浮”状态,开始落地生根。2003年,在上海司法部门的推动下,上海的矫正社会工作、禁毒社会工作、青少年事务社会工作陆续开展;2007年,在深圳民政部门的支持下,深圳成立了首家专业社会工作机构“鹏星服务社”;2008年,在共青团中央等中央五部委联合推动下,青少年事务社会工作者试点工作在北京市海淀区等13个城市(城区)陆续展开。

上述事实表明,我国社会工作的开展在根本的意义上遵循的不是底层视角下以理想引领现实、以满足回应需求的“理想—现实”逻辑,走出的不是仅以民众需求为导向、“需求为本”的生发路径。而是遵循了党和政府在社会管理创新进程中的“体用逻辑”,以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和政府的社会管理能力为“体”,以专业社会工作为“用”,这是一种“因体起用”、“以用强体”的实践逻辑。

三、危体弃用、以体选用——对社会工作本土化的解释

社会工作发源于西方,社会工作的制度模式、理念原则、方法技巧等方面都是与西方的政治、文化相契合的。这就决定了社会工作在传入中国的时候必然面临一个本土化的问题。尽管对于社会工作本土化已经有大量的研究成果,但是,学界似乎忽略或未能重视本土化的层级顺序问题,即社会工作本土化是有层级顺序的,社会工作首先要经受进入中国本土的入门审核,即进行第一层级的本土化,然后才能进入实务实施领域;进入实务实施领域之后,才开始第二层级的本土化。

在社会工作价值理念方面,西方社会经由古希腊文明、宗教文明的孕育,文艺复兴、启蒙运动及多次社会革命的历练,养成了人权至上、追求民主自由的国民性格。西方社会工作顺承并发扬了这一禀性。如在美国社会工作实务操作定义的六条价值叙述中,第一条是“个人是这个社会首先要关心的对象”,比斯台克的价值体系的第一条是“人的尊严和价值是至高无上的”。⑤当主要考虑个体利益而未能充分考虑社会整体利益的西方社会工作价值观与中国主流价值观出现不符的时候,中国要删除、滤掉与我国国情不符的价值观,而以执政党推行的主流意识形态及其价值取向替而换之。这种对于西方社会工作价值理念的本土转化是第一层级的社会工作本土化。

在社会工作功能选择方面,西方社会工作既有公共服务提供功能,也有公共权益表达功能。美国部分高校把维护移民权益、伸张同性恋权益等公共权益表达作为自己的培养特色;部分高校在社区工作中把如何组织游行示威、如何向政府施压等作为学生实践能力培养的重要内容。从维护社会稳定、提高民生质量的大局出发,我国的社会工作发扬了西方社会工作公共服务功能,注重培养社会管理功能,而扬弃了不适合我国国情、不利于社会稳定的公共权益表达功能。

在深圳地区“岗位购买模式”下,社会工作者同购买服务的用人单位的工作人员合作完成该部门的各项工作任务,一定意义上实现了社会工作组织与用人单位的目标同构,功能同构。这种在社会工作功能选择方面的本土化也是社会工作本土化的第一层级任务。

上述社会工作在价值理念、功能选择等方面的本土化过程系属本土化的政治维度,而社会工作在供求关系转型、服务需求评估、社工有效介入等方面的本土化系属本土化的文化维度,是属于第二层级本土化的内容。从上面分析可以看出,社会工作的本土化过程在首先进行的意义上、在第一层级上不是文化维度的本土化,而是政治维度的本土化。它构成了文化维度本土化的前提和条件。只有在本土化的政治维度转化完成之后,才有文化维度方面的本土化需求。二者之间不是多元并列、平行推进的平等关系,而是政治维度先于文化维度、政治维度高于文化维度的层级结构。

社会管理创新有“体”有“用”。“用”可用来固“体”、强“体”,但不能对“体”有所损害。政府相关部门在维护核心领导结构、维护社会管理基本制度的前提下,确定了适应“体”的要求的价值理念,选择了对“体”有积极作用的组织功能,滤除了对“体”有危害的价值取向和功能定位,完成了第一层级的本土化。“危体弃用”、“以体选用”是社会管理创新进程中社会工作本土化的首要逻辑。

四、固体后用、强体广用——对社会工作发展节奏和阶段的解释

西方社会工作经验和我国社会工作的初步实践均已表明,社会工作对社会发展与民众福祉都有积极的功效。不论是广大社会民众还是政府相关部门都需要社会工作广泛开展、自主运作。然而,从发展速度上看,我国社会工作并没有迅速在全国铺开。在社会工作实务发展最好的广东地区,从2007年到2011年长达5年的时间里,社会工作仍处于在个别地区、个别领域的试行阶段。直至2011年下半年才开始进入向广东各市、各区全面推广阶段;从运作方式上看,尽管社会工作自身需要自主运作,政府相关部门也需要社会工作独立运行从而减轻行政工作负担,但是目前的社会工作仍然是一种依附性的发展样态,远远未能达到独立运作的发展阶段。上述事实再一次表明,不是理想是什么,现实就能变成什么;不是社会需求什么,社会工作就会发展成什么。中国社会工作的发展再一次远离了“需求逻辑”。远离“需求逻辑”不意味着社会工作在发展节奏与发展阶段上没有规律可循,而是因为遵循了与“需求逻辑”不同的“体用逻辑”。

社会管理创新的实现关键在于社会参与。邓伟志更是鲜明地指出,“公众参与”是衡量社会管理创新的第一指标。⑥而社会参与一般是以组织参与的方式进行。这导致我国由于为了实现社会管理创新,而产生了一个原来社会管理议题之外的新话题,即如何处理政府与社会组织之间关系的问题。

长久以来,满足社会需求是党和政府而非其它社会主体的当然责任。当社会组织在某种程度上满足了民众需求,而政府组织却未能有效地满足民众需求的时候,社会成员容易对社会组织而非对党和政府产生信任与依赖。社会组织有着形形色色的利益诉求,部分社会组织包含着不同于社会整体利益甚至是与社会整体利益或其它利益群体相冲突的利益诉求。鉴于上述顾虑,政府处于“既希望社会组织发展,又担心社会组织发展”的“两难的困境”。⑦

从维护党的领导地位、提高政府的合法性基础出发,处理好政府与社会组织之间的关系问题是我们必须要面对的问题。党和政府必须在能够有效引导、掌控、驾驭民间组织之后,才可以大力发展、培育民间组织为社会管理服务。这种先维护根本性的“体”,然后再发展作为手段性的“用”;首先加强“体”的建设,然后扩大“用”的范围,即“固体后用”、“强体广用”构成了社会组织出现背景下社会工作发展节奏和发展阶段的内在逻辑。

鉴于社会组织管理不完善的问题,上海市在街道社区成立了社会组织服务中心,专门培育、引导、控制、服务社会组织,使社会组织的活动有效掌握在党和政府的监督控制之下。⑧当灾区社会组织出现后,党迅速在灾区社会组织中成立党支部或党小组,使灾区社会组织能够在党和政府的领导、指挥之下开展工作。⑨深圳试行“政府购买服务”的运作模式之后,相关管理部门掌握了一套通过资金控制、项目引导等方式协调、控制社会组织的机制,使社会组织能够为我所用。

在21世纪第一个10年里,党和政府除了促进社会工作组织开展社会管理与公共服务,即“广用”之外,同时在做另一项工作,即“强体”工作。在“强体”和“广用”两个工作主线共同推进的过程中,党和政府采取的是注重“强体”,慎对“广用”,待“强体”完成后再发展“广用”的实施策略。由于“固体”工程相对不引起民众关注,社会工作在公众面前表现出单向度的发展样态,于是有了诸如“社会工作发展缓慢”、“社会工作处于一种依附性的生存状态”等单维度判断。

2011年,当社会工作已经平稳纳入社会管理框架之后,以广东为代表的地方政府放开了对民间组织的限制,加快推进社会工作的发展。2012年3月,中央领导明确指示要大力发展社会组织,承接政府部门社会管理与社会服务任务。社会工作在“固体”、“强体”的稳健运行之后,进入了相对独立、较为快速的发展阶段。“固体后用”、“强体广用”构成了社会工作发展节奏和发展阶段的隐性逻辑。

五、“体用逻辑”:作为分析中国社会工作发展的中国逻辑

如上文所说,中国的各项现代化事业是在党和国家的领导和推动之下进行的。党和国家的领导与推动是规制、型塑中国各项事业发展样态的核心动力。要想以中国思维理解中国各项事业的发展就需要站在党和国家的角度、以党和国家的眼光、从党和国家的立场出发来理解问题。而社会管理创新进程中的“体用逻辑”契合了党和国家的立场、视角和需要,因而是符合中国各项事业发展规律的思维逻辑,也是理解中国社会工作事业发展的思维逻辑。

在中国各项现代化事业的发展中,党和国家的领导与推动起到的是一个宏略规划、方向引领和全局掌控的宏观指导作用,而事业具体发展要靠政府部门、市场部门与社会部门的共同参与。这就决定了契合党和国家立场的“体用逻辑”在社会工作发展的重大转折时期显性在场,而在社会工作常规发展阶段则居于场外。在社会工作常规发展阶段,“理想—现实”逻辑、“需求逻辑”、“社会工作本土化的文化维度”等思维逻辑发挥着重要作用。从社会工作发展的全局来看,“体用逻辑”与在此逻辑框架之下的“需求逻辑”、“社会工作本土化的文化维度”等思维逻辑一起构成了理解中国社会工作发展的思维逻辑的全面体观。

在党、国家、社会三者当中,“体用逻辑”是党和国家的逻辑;“需求逻辑”是社会的逻辑。在“党领导国家、国家主导社会”的社会管理结构下,“体用逻辑”占据了主要的解释空间。随着新的社会管理格局的逐步形成,党、国家、社会三者均逐步获得自身的相对独立性。⑩“体用逻辑”占据的场内空间相对减少,而作为“社会”逻辑的“需求逻辑”将获得更大的解释空间。

注释:

①李泽厚:《世纪新梦》,安徽文艺出版社,1998年版,第169页。

②林尚立:《国家建设:中国共产党的探索与实践》,载于《毛泽东邓小平理论研究》2008年第1期。

③林尚立:《当代中国政治形态研究》,天津人民出版社,2000年版,第322页。

④⑩林尚立:《领导与执政:党、国家与社会关系转型的政治学分析》,载于《毛泽东邓小平理论研究》2001年第12期。

⑤蒋荣华:《从社会控制到人道主义——社会工作价值观的转型》,载于《社会》2004年第11期。

⑥邓伟志:《“社会管理创新”的创新》,载于《党政论坛》2011年第11期;覃国兹:《关于社会管理体制创新的思考》,载于《江汉论坛》2011年第8期。

⑦林尚立、王华:《创造治理:民间组织与公共服务型政府》,载于《学术月刊》2006年第5期。

⑧郑长忠:《走向政府主导的多元合作:中国公民社会的生成逻辑——基于对中国共青团与青年社会组织关系的考察》,载于《中国青年研究》2010年第8期。

⑨王松:《基于共生理论对政府购买服务的实践性反思——以湘川情社会工作服务中心为例》,载于《社会工作》(下半月)2010年第4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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