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朱理学与王安石《易解》,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理学论文,王安石论文,易解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中图分类号]B24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2-2627(2004)03-0083-08
王安石《易解》是其早年作品,《郡斋读书志》卷一记载:“介甫《三经义》皆颁学官,独《易解》自谓少作未善,不专以取士。故绍圣后复有龚原、耿南仲注《易》,三书偕行于场屋。”高克勤先生在《王安石著述考》一文中经过考证指出,《易解》作于嘉祐年间(1056~1063年)(注:高克勤:《王安石著述考》,《复旦学报(社会科学版)》1988年第1期,第83~89页。),其结论是比较可信的。从晁公武的记载看,王安石虽不专以《易解》取士,但《易解》仍被长期奉为科举考试的教材,为士子所习读。因此,其影响已不可与一般的易学著作等量齐观。事实上,王安石《易解》的价值与影响远远不是这一点所能说明的,更为重要的是,它受到了程颐、朱熹等理学家的重视,成为理学在形成过程中吸取养料的一个重要来源。
一、程颐对《易解》的推崇、借鉴吸收及批评
程颐对王安石《易解》有过比较高的表彰,同时也给予了一定的批评。总体而言,程颐以褒扬为主,在个别地方基于思想的不同而提出不同观点。程颐的评论在后来特别是南宋以后,成为对王安石《易解》的定论。也就是说,在历史上,对王安石《易解》基本上是表示赞同的,所以分析程颐的态度比较关键。
程颐反对象数易学,就是与他相好的邵雍,他也不赞同其“数学”易。陆游记载说:“康节(邵雍)欲以(易学)授伊川,程先生乃拒弗受。”(陆游:《渭南文集》卷二九《跋蒲郎中易老解》)对于以义理解《易》的易学家,程颐则独推王弼、胡瑗、王安石三家。他说:“若欲治《易》,先寻绎令熟,只看王弼、胡先生、王介甫三家文字,令通贯。余人《易》说,无取枉费功。年亦长矣,宜汲汲也。”(《二程集》,第613页)又说:“《易》有百余家,难为遍观。如素未读,不晓文义,且须看王弼、胡先生、荆公三家。理会得文义,且要熟读,然后却有用心处。”(《二程集》,第248页)程颐推崇这三家易学,最主要的原因就是三家不谈象数。陈振孙记载道:“新安王炎晦叔尝问南轩曰:‘伊川令学者先看王辅嗣、胡翼之、王介甫三家,何也?’南轩曰:‘三家不论互体,故云尔。然杂物撰德,具于中爻,互体未可废也。’南轩之说虽如此,要之,程氏专治文义,不论象数。三家者文义皆坦明,象数殆于扫除略尽,非特互体也。”(《直斋书录解题》卷一胡瑗《周易口义解题》)除上述三家外,在程颐之前以义理解《易》的其实并不少,比如王昭素《易论》、石介《周易口义》、司马光《温公易说》、三苏《苏氏易传》等。此外,李觏著《易论》,欧阳修著《易童子问》都不赞成象数易学。由此而言,程颐之所以称道三家易学,也应与三家在解《易》时义理发挥得尤为出色有关。以上是程颐将王安石易学与王弼和胡瑗的易学放在一起作整体表彰。而单独谈王安石一家易学时,程颐则具体分析,决定其取舍。
从现有的《易解》佚文来看,程颐在《伊川易传》中对《易解》有不少借鉴吸收。前人经过比较早就明确指出二人在解《易》上有较多一致的情况。据笔者所见,王安石对《周易》的解释中有四处直接为程颐采用。《履卦》初九:“程正叔曰:夫人不能安于贫贱之素(原注:初位卑),则其进也乃贪躁而动,求去贫贱尔,故往则有咎。又曰:欲贵之心与行道之心交战于中,岂能安履其素哉。”(冯椅《厚斋易学》卷九《履》)冯椅注称:“素履之说,王介甫、游定夫(酢)、杨中立(时)、郭立之(忠孝)、子和(郭雍)、兰惠卿(延瑞)、朱子(熹)皆同。”(同上)按时间先后看,自然是王安石首创其说,程颐因袭沿用。王、程二人的契合点在于“安贫乐道”,而不是贪求富贵,问题的关键则在宋人乐于谈论的心性上。《节卦》上六爻:“程正叔曰:守固则凶,悔则凶亡。王介甫亦有此说。”(《厚斋易学》卷三○《节》)又《系辞下》“几者动之微,吉之先见者也”的解释,冯椅记载说:“事物方兆之初,故曰‘微’。‘见’,今现,形也。震动在四、二,已知其微。朱子曰:《汉书》云,吉凶之先见。程正叔曰:吉见于先,岂复至有凶也?王介甫同。”(《厚斋易学》卷四五《说卦中一》)“用见大人,荆公、程子皆云用此道以见大人。”(《丙子学易编》)同样,以上三者仍是王安石首倡其说,程颐沿用。于此,程颐与王安石在具体解《易》上达成共识。
王安石与程颐在解《易》上可以互参互补,思想同源的情况也是有的。元人李简就曾将二人对《涣卦》上九爻的解释合二为一。他说:“涣之时,难在内也。三居险陷之极,上与之应,从之则与俱伤矣。九以阳刚处险之外,有出险之象。又居巽之极,为能巽避其者所有也。‘血’,伤也。‘逖’,远也。夫履险之小人,鲜不夷灭。能与涣离,则其伤免矣。避险尚远,故逖出而后无咎。张翰避赵王伦,得此道也。蔡邕不远董卓,而卒及于祸。”随后李氏注:“集临川、伊川、雷氏。”(《学易记》卷六《涣》)王安石对《涣卦》上九爻的解释是:“六三以柔乘刚,在内困于有难之地,阴之伤也,故曰‘血’。上九应之,则与之俱伤矣。去而逖出,则远害矣。”(李衡《周易义海撮要》卷六《涣》)王安石认为六三爻为阴爻,而九二爻为阳爻,六三以阴柔乘阳刚,于理不合,因此有伤。上九爻应于六三爻,则有伤之危险。不过爻辞说“涣其血去逖出,无咎”,王安石认为“去逖出”就是逃离六三,故能远害而无咎。可见王氏此解确为精到。不过,为什么上九是“涣其血去逖出”呢?王安石没有解释。程颐觉得不解释这一点是不妥当的,所以他进行了改造。程颐解曰:“涣之诸爻皆无系应,亦涣离之象。惟上应于三,三居险陷之极,上若下从于彼,则不能出于涣也。险有伤害畏惧之象,故云血惕。然九以阳刚处涣之外,有出涣之象,又居巽之极,为能巽顺于事理,故云若能使其血去,其惕出,则无咎也。其者,所有也。涣之时,以能合为功,独九居涣之极,有系而临险,故以能出涣远害为善也。”(《二程集》,第1004页)程氏所用《周易》,六三爻辞“血去逖出”当做“血去惕出”。不过,两相比较,程氏在整体上采纳了王安石的思路,在细节上作了进一步的补充解释:第一,程颐补充说明了王氏有伤的危险即是爻辞所言的“血惕”;第二,能“去而惕出”是因为上九所居之地“有涣之象”,又上九为外卦巽的上位,“巽顺于事理”;“有系而临险”则进一步解释上九与六三爻有应。综合而言,李简将王安石与程颐之解合而为一,确实领悟了二者的源流与互补关系。
以上还仅仅是前人的一点比较说明,如果将《易解》全文与《伊川易传》相比,定能发现程颐大量借鉴吸收王安石易学的地方。遗憾的是《易解》早佚,我们不能做这项工作了。就以上所论而言,程颐对王安石易学已是极大地推崇。
程颐也并不是完全赞同王安石的《易解》,毕竟二人思想不同,解《易》中也难免有不相容的地方。因此,程颐对《易解》中的一些观点也曾提出强烈批评。王安石解释《周易·乾·文言》“知至至之,可与几也;知终终之,可与存义也”,曰:“知九五之位可至而至之,舜、禹、汤、武是也。非常义也,故曰‘可与几也’。知此位可终则终之,伊、周文王是也。可与存君臣之大义也。”(《周易义海撮要》卷一《乾》)王氏的解释当作何理解呢?王安石在另外的地方说:“夫君之可爱而臣之不可以犯上,盖夫莫大之义而万世不可以易者也。桀、纣为不善而汤、武放弑之,而天下不以为不义也。盖知向所谓义者,义之常,而汤、武之事有所变,而吾欲守其故,其为蔽一,而其为天下之患同矣。使汤、武暗于君臣之常义,而不达于时事之权变,则岂所谓汤、武哉!”(《临川先生文集》卷六七《非礼之礼》,中华书局香港分局1971年版)一方面,王安石认为君尊臣卑是君臣之间的“义”,这种关系是无所逃于天地之间的。另一方面,王安石又认为义是随着时代的发展而变化的,没有一成不变之义,君臣之义是有条件的。如果说“君之可爱”,臣下“不可以犯上”是常义,那么像桀、纣那样的暴君,做臣下的就不必恪守常义了。所以对于汤武革命,王安石便以为他们能达事之宜而通其变,不为传统观念所限制,从而成就顺天应人的义举,而非不守臣道的“乱臣贼子”。王安石对《乾·文言》的解释正与此同。所谓“可与几”的非常之义就是指知变达权,非其时就当“存君臣之大义”。舜、禹、汤、武知非常之义成为明君,伊尹、周文王晓君臣常义成为贤臣。程颐并没有领悟到王安石如此深刻的认识,相反,他认为王安石的思想有僭越之嫌:“‘知至至之’,如今学者且先知有至处,便从此至之,是‘可与几也’。非知几者,’安能先识至处?‘知终终之’,知学之终处而终之,然后‘可与守义’。王荆公云:‘九三知九五之位可至而至之。’大煞害事。使人臣常怀此心,大乱之道,亦自不识汤、武。‘知至至之’,只是至其道也。”(《二程集》,第248页)程颐以学道修行来解释《乾·文言》,与王氏从政治思想角度解释本不一致,而他又只知维护君臣大义,而不达时变。与王安石相比,程颐可算是相形见绌了。
与此类似,程颐还有一段批评王安石有关“权”与“常”的思想:“介甫以武王观兵为九四,大无义理,兼观兵之说亦自无此事。如今日天命绝,则今日便是独夫,岂容更留之三年?今日天命未绝,便是君也,为人臣子,岂可以兵胁其君?安有此义?又纣鸷狠若此,太史公谓有七十万众,未知是否;然《书》亦自云,纣之众若林。三年之中,岂肯容武王如此便休得也?只是《太誓》一篇前序云:‘十有一年’,后面正经便说‘惟十有三年’,先儒误妄,遂转为观兵之说。先王无观兵之事,不是前序一字错却,便是后面正经三字错却。”(《二程集》,第250页)程颐以疑经来否定王安石的观点,这本身就不能服人。他又以“天命绝”为是不是“独夫”的判断标准,而这一点也难于把握。对武王进兵攻纣而言,尚未攻下之时,程颐之说就难于自圆其说。王安石不同,他认为武王观兵是因时未到,故而不能有非分之行,即使对武王也是如此。也就是说,权时之宜的“时”是非常关键的。
此外,还有两则程颐批评王安石《易解》的材料。程颐说:“先儒以六为老阴,八为少阴,固不是。介甫以为进君子而退小人,则是圣人旋安排义理也。此且定阴阳之数,岂便说得义理?九六只是取纯阴纯阳。惟六为纯阴,只取《河图》数见之,过六则一阳生,至八便不是纯阴。”(《二程集》,第250页)在《周易》中,六、八均为阴,而阴均代表小人,所以王安石之说乃强发义理,而程颐的解说则比较朴实可观,高出王氏一筹。另一则批评与“性”有关。程颐说:“介甫解‘直方大’云:‘因物之性而生之,直也;成物之形而不可易,方也。’人见似好,只是不识理。如此,是物先有个性,《坤》因而生之,是甚义理?全不识也。”(《二程集》,第251页)在程氏所引之文前,王安石的注解尚有:“六二之动者,直方之德,动而后可见也。”(《周易义海撮要》卷一《坤》)《坤·象辞》称:“六二之动,直以方也,不习无不利,地道光也。”因此,“直”与“方”均当指“六二之动”的“动”而言。王安石正是把握了这一点,以“生”、“成”、“不易”来释“直”与“方”。程颐对此作义理的考察,不承认事物之性先于事物本身。就解《易》而言,程颐之说并不高明,尊崇理学的《周易折中》在卷一一中就引录了王安石之解。
从以上的分析来看,程颐对王安石的《易解》多有借鉴,但他关注的重点更多的是王氏对《周易》文义的把握,而将自己摆在更高的位置之上,即纯以儒理言易,注重阐发其理学思想。
二、朱熹对《易解》的赞誉与借鉴
朱熹对王安石的《易解》曾给予过特别的关注。他比较王氏的几部经学著作,认为:“《易》是荆公旧作,却自好。《三经义》是后来作底,却不好。”(黎靖德《朱子语类》,第1987页)可见,《易解》在朱熹心目中的地位要比《三经新义》高得多。其中缘由如何,朱熹没有讲,我们认为除了《易解》为王安石早年所著及《三经新义》为政治服务、穿凿附会等原因外,与王安石著《易解》时确实用功甚勤、见解独到有关。
朱熹认为程颐让看王弼、胡瑗、王安石三家易是因为:“大率议论要得气象宽宏,而其中自有精密透漏不得处,方有余味。如《易传》序中说秦、汉以来儒者之弊,及令人看王弼、胡安定、王介甫《易》之类,亦可见矣。”(郭齐、尹波点校《朱熹集》,第1318页)为了突出程颐的地位,在整体上,朱熹以《伊川易传》为先,而将程颐所举三家相对次后:“顺看《易传》若自无所得,纵看数家,反被疑惑。如伊川先生教人看《易》只须看王弼注,胡安定、王介甫解,今有伊川传,且只看此尤妙。”(《朱熹集》,第2555页)朱门后学认为这个观点比较重要,又将它载入《朱子语类》之中。
不过,朱熹认为只看程颐《易传》并不妥当,应该参考众家。他私拟科举当用的教材,认为:“今欲正之,莫若讨论诸经之说,各立家法,而皆以注疏为主。如《易》则兼取胡瑗、石介、欧阳修、王安石、邵雍、程颐、张载、吕大临、杨时。”(《朱熹集》,第3638页)将《易解》与理学家及其推崇者的易学放在一起。朱熹如此教导后学,自然会引来疑问:“问:‘读《易》,若只从伊川之说,恐太见成,无致力思索处。若用己意思索立说,又恐涉狂易。浩近学看《易》,主以伊川之说,参以横渠、温公、安定、荆公、东坡、汉上之解,择其长者抄之,或足以己意,可以如此否?’曰:‘吕伯恭教人只看伊川《易》,也不得致疑。某谓若如此看文字,有甚精神?却要我做甚!’浩曰:‘伊川不应有错处。’曰:‘他说道理决不错,只恐于文义名物也有未尽。”(《朱子语类》,第1663页)朱熹赞赏《易解》,就是因为程颐的解说有缺陷,而王安石的《易解》可以补足其中的一部分。值得注意的是,朱熹对王安石《易解》并没有批评,就是程颐的批评他也未曾言及。由此而言,朱熹对王安石早年的学术是肯定的,王安石《易解》对他有较深的影响。
朱熹对《易解》也有不少借鉴,比如对“噬干胏,得金矢”的解说,朱熹就称“荆公已尝引《周礼》‘钧金’之说”(《朱子语类》,第1781页),表示默认。前文述及程颐对《易解》的借鉴吸收时,有两则引文中同样提及朱熹,很明显,对于对王安石《易解》比较关注的朱熹来说,不能简单地认为以上两则是朱子直接沿用程颐的解说而与王安石无关。此外,还有一则是朱熹直接采纳王安石对字义的推求的。李心传记载道:“晦庵曰:齐犹定也,小谓阴,大谓阳。此本荆公说。”(《丙子学易编》)这正如朱熹所言,王氏《易解》可补程颐在“文义”上的不足。
三、黄震对《易解》的表彰
黄震是朱门后学,他在《黄氏日抄》卷六《读易》中将王安石《易解》与张栻(南轩)、蔡渊(节斋)的易学并列讨论,甚至以之补朱熹《周易本义》阙疑之处(注:黄震在《系辞》中所称“临川王氏曰”、“王氏谓”、“王氏曰”、“王曰”等,据[清]查慎行《周易玩辞》的相关称引,知同指王安石。)。无疑,黄震对王安石《易解》是相当看重的。黄氏共引录王安石《易解》二十二则,另有一则属介绍性质,一则纯评论性质。下面我们从中来考察一下他对《易解》的一些意见。
在解释《井》卦上六爻时,黄震认为王安石的解说独树一帜,在事理上有独到之处。他还对王氏的解说作了进一步说明:“‘上六,井收勿幕。’自古注以及程、朱诸家,皆以上六处《井》之极,水已出井,故曰‘井收’。收者,汲取也。收亦作去声。临川王氏专主收作去声,云:‘古者以收名冠,以收发为义。井收者,井口之臼,亦一井之体收于此也。掘井及泉,渫之使清,甃之使固。自下而上,至于井收,则井之功毕矣。井甃者,所以御恶于内;井收者,所以御恶于外。收以御恶,而非杜人之汲也,故禁之使勿幕。’按:此说异众,虽未必然,而于事情为切,故录之以俟后来者详焉。审如其说,则‘幕’者,即以井收而覆井之名,非‘幕帟’之‘幕’。世亦未有以幕施于井者也。”(《黄氏日抄》卷六《读易》)黄震在整体上承认王安石之解,而不以众解否认王氏的解说。王安石以井的形体及治井之事解《井》上六爻,娓娓道来,合乎事实。这一点确乎使人不能否定其本身所言之事。在与《井》卦上六爻辞的结合上,王氏所言不明,所以黄震特别作了说明。黄震解释《系辞下》“盖取诸《益》”时,同时否认朱熹与王安石的解说而独立新说。这本是论易者的常事,而将王安石与朱熹并提仍能说明黄氏对《易解》的态度。
更能体现黄震对《易解》高度重视的是他对《系辞下》“子曰乾坤其易之门耶”至“以明失得之报”以后部分的认识上。黄震说:“晦庵曰:‘《系辞》自此以下难说。’《本义》亦略矣。愚按:自此以下,张南轩、蔡节斋之解多分晓,王氏之解亦足以辅之。然终当以晦庵阙疑之义为主,难质言也。《黄氏日抄》卷六《读易》)黄震虽然承认朱意为长,却有意以王安石等人的解说补《本义》之不足。在解释“幽赞于神明而生蓍”时,黄震直以朱熹说未安,而以王说参正:“晦庵说极简明,但此章正言圣人用蓍,恐未必说到蓍未生前圣人赞化而致蓍生之事,故又录蔡(渊)、王(安石)二说以参之。”(同上)
黄震不但对王安石《易解》有过评价,就是王安石文集中的三篇易学专论,他也发表了自己的见解:“《易泛论》释《易》中字义甚详。《卦名解》始于刚柔始交之《屯》,辗转次第用《序卦》之法,而论其次颇有牵强处。内云:‘《中孚》者,至诚之卦。《无妄》则不妄而已。’此恐未安,‘无’字与‘不’字自是两义也。”(《黄氏日抄》卷六四《读文集六·王荆公》)黄震指出王安石在学术上牵强附会的通病,所言十分中肯。他说“《易象论解》仿《序卦》言次第之义”(同上),是客观叙述;说“《九卦论》言处困之道皆于理无背”(同上),则表示赞同了。
综合黄震对王安石易学的各种观点,他基本上是推崇的态度,批评的仅有一则并极为客观。他以王安石《易解》补朱熹《周易本义》的不足,更说明《易解》与理学在义理上相近,可互补的地方较多,值得人们关注。黄震是程朱理学的修正者,他的态度表明程朱理学本身仍在发展变化,王安石《易解》仍以其学术价值受到重视。
四、其他理学家与王安石《易解》
除程颐、朱熹、黄震之外,还有不少理学家对王安石《易解》作了一定的评论。首先是程颐一系对王安石《易解》极为关注。程颐弟子杨时对王安石深为不满,曾著有专文批评他。在易学上,杨时也对王安石易说加以批评。他说:“某常疑定夫(游酢)学《易》,亦恐出他荆公未得。荆公于《易》,只是理会文义,未必心通。若非心通,纵说得分明彻,了不济事。《易》不比他经,须心通始得。”(《龟山集》卷一三《语录四》)杨时使用“未必”、“若非”字样加以批评,确非高明之举,也根本不能说服人。杨时弟子对王安石的解释虽直接予以否认,但也颇有疑惑:“问:乾坤用九六,荆公曰进君子,退小人,固非自然之理,而正叔云观河图数可见,何也?曰:此多有议论,少有分明,《系辞》分明说云‘参天两地而倚数’。九参天,六两地也。”(《龟山集》卷一三《语录四》)郭雍与朱震均是程颐的再传弟子,他们对王安石不谈象数、也不言卦变的做法并不满意。《贲》卦《彖》辞曰以卦变作解最易说明,郭雍认为王弼注解即违其条例而用卦变之说。但王安石在此却拒而不纳卦变之说,解作:“艮,乾德之所成;离,坤道之所成。”(《郭氏传家易说》卷三《贲》)郭雍认为,“如此,则亦可为《旅》,亦可为诸卦”(同上),主张以卦变解之。朱震则从王安石解《易》中发现使用互体的事实。他说:“临川解《睽》六五‘噬肤’曰:‘肤,六三之象,以柔为物之间,可噬而合,此卦自二至上有噬嗑象。’此互体也。”(《汉上易传·丛说》)朱氏独标此一条,说服力并不强。据前引陈振孙的记载,此则解说仅能当做例外处理。
继朱熹而后,黄震赞同王安石《易解》已如前述。李心传著《丙子学易编》也采录有王氏易说。魏了翁认为程颐要求先读三家《易》:“乃是要从三家寻绎文义。文义既熟,然后能优柔厌饫,以至于泮然怡然,冰释理解。本非谓《易》至三家而备,又非以寻绎文义为是也。”(《重校鹤山先生大全文集》卷六○《跋金堂谢氏所藏伊川程氏真迹》)方回跋魏氏《周易集义》则说:“正公(程颐)尝教人读王弼、胡瑗、王安石《易》。《伊川易传》出,则已削三家之疵而极其粹,苟犹泥于三家而不求之程《传》者,则不可与读《易》。”(胡一桂《周易启蒙翼传·中篇》)这是接着朱熹强调程传,故意压低三家易说,其目的是以理学为至尊。
程、朱二派而外,张栻对王安石《易解》多有采用。全祖望指出:“荆公作《易解》而不列于《三经》,其后承其学者有耿南仲、龚原诸家,然南轩(张栻)颇有取于荆公之说。”(翁元圻《翁注困学纪闻》卷一)沙随程迥在宋代易学史上地位比较突出,他对王安石《易解》同样抱有好感,在其所著《周易章句外编》中共有六处涉及王氏易学,有些地方明显表现出赞同之意。比如他说:“爻象动乎内,吉凶见乎外。’介甫曰:‘内隐而外显。’今章句曰:指《易》之书言之。盖爻象动乎《易》书之内,吉凶见乎《易》书之外也。”其解显然是对王安石解说的深化。
宋代而后,信奉理学者也没有忘记王安石《易解》。元初人俞琰在所著《读易举要》及《周易集说》中对《易解》有著录和引用。元人胡一桂《周易启蒙翼传·中篇》也著录有《易解》。尤其是明修《周易大全》、清修《周易折中》,仍对《易解》多有采录。与其他学者相比,《易解》尤为理学家所关注。
王安石摒弃象数易、玄学易不用,专以儒家思想重新阐释易理,并以所著《易解》取士在宋代重振儒学过程中起了重要作用。理学家们正是在这一基础上与王安石思想契合。于是,他们以《易解》作为当时难得的儒家义理易学的资料和思想来源,在解《易》时,借鉴并吸收了其中符合他们思想的部分,而对那些相左的思想加以排斥甚至严厉批评。王安石的《易解》或从正面或从反面启发了理学家。从理学与《易解》的关系中,我们更能体验理学“汇百川于海”的集成之功,而王安石《易解》也并不是一部可等闲视之的著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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