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观性概念:解构、维护与重构_客观性论文

客观性概念:解构、维护与重构_客观性论文

客观性观念:解构、辩护与重构,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重构论文,客观论文,性观念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中图分类号]B017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0447-662X(2003)06-0010-07

19世纪中叶以后,在对传统哲学的反省过程中产生了一系列根本性的哲学问题。如普遍性与特殊性、一元论与多元论、理想性与现实性问题、时间性(历史性)与永恒性非历史性、客观性与主观性、超验性先验性与经验性、基础性原则与生活的多变性问题等等。客观性问题是其中最重要的问题之一。本文认为,展开客观主义与相对主义(历史主义)的有效对话,在现代文明的基地上重构客观性观念,可能是我们解决问题的一条路径。

一、客观性观念的解析

在近代哲学中,对客观性问题阐释得最清楚、也最有见地的是黑格尔。黑格尔认为,思想的客观性问题是近代哲学的主题。这个问题的实质是思维能否把握(认识乃至实现)“事情的价值,亦即本质、内在实质、真理”。(注:[德]黑格尔:《小逻辑》,商务印书馆,1980年,第74、93、120页。)也就是说,思维能否超越直观观察(即有限经验)的限制,而把握事情的道理(本质)、事情的普遍性(共性)。但近代哲学将客观理解为外在事物本身,将思想限定在“主观”的范围内(注:[德]黑格尔:《小逻辑》,商务印书馆,1980年,第74、93、120页。),这就造成了“思维”与“客观”的僵硬对立,否认了思想的客观性,从而使思想(精神)的创造性本性不能从根基上得到有效的说明。黑格尔指出,近代哲学对客观性概念有三种理解方式:“第一为外在事物的意义,以示有别于只是主观的、意谓的,或梦想的东西。第二为康德所确认的意义,指普遍性与必然性,以示有别于属于我们感觉的偶然、特殊或主观的东西。第三为刚才所提出的意义,客观性是指思想所把握的事物自身,以示有别于只是我们的思想,与事物的实质或事物的自身有区别的主观思想。”(注:[德]黑格尔:《小逻辑》,商务印书馆,1980年,第74、93、120页。)黑格尔认为,第一种理解方式是日常生活的常识性的看法,不属于哲学的规定。第二种理解方式是康德指出的方式,强调思想只有超越个人主观经验的限制而达到普遍必然性的领域,才是客观的。黑格尔赞同康德的这个规定,但不同意康德割裂范畴与事物在其自身的联系的做法。因而批评康德仍然没有跳出主观性的框架。黑格尔主张第三种理解方式,因为这种方式揭示了客观性观念的真正意义,即只有当思想揭示了思想“所指存在”的本质(是其所是)时,它才是客观的。黑格尔的重要贡献在于,他明确指出客观性问题是一个认识论问题,而不是事物在其自身的存在性问题。因而,它是关于精神(思想)的本性的问题。

恩格斯在界定唯物主义的实质时指出,这种观点就是坚持按照事物在“人面前所呈现的那样来理解”事物,“从事实本身的联系而不是从幻想的联系”来把握事物。(注:[德]恩格斯:《路德维希·费尔巴哈和德国古典哲学的终结》,人民出版社,1972年,第33页。)列宁曾这样提出关于客观真理(真理的客观性)问题:“在人的表象中能否有不依赖于主体、不依赖于人、不依赖于人类的内容?”(注:[俄]列宁:《唯物主义和经验批判主义》,载《列宁选集》第二卷,人民出版社,1972年,第121页。)值得注意的是,所有这些讨论都是在“中立的”认识对象、认识者和认识结果这种思维框架中进行的。这样,康德所提出的“知识是人自己给自己建构起来的”这一重要思想便被湮没在外在对象式客观性观念的论证之中。客观性观念又返回到原来的“与人的历史性存在无关”的解释模式中去了。正是基于此,客观性问题在19世纪中叶以后,再次成为人们关注的焦点问题。特别应当强调的是,这次反思性活动的立场发生了一个重大变化,这就是:彻底立足人的主体性(即生成性)特征讨论客观性问题。

胡塞尔明确指出,谈论客观性问题“不考虑经验这种客观性、认识这种客观性、实际地具体地造就这种客观性的主观性,这是一种素朴的观点”。科学家看不到自己获得的客观真理以及作为数学—物理公式的基础的“客观世界”本身是“他们自己的生活的构造(Lebensgebilde)”,也是一种素朴的观点(注:[德]胡塞尔:《欧洲科学危机和超验现象学》,上海译文出版社,1988年,第116、120页。)。因此,传统哲学对自然科学可能性论证的自明性是令人怀疑的。现在的问题是如何揭示“实证科学成就的真正意义”,揭示作为人的精神活动创造物的“客观世界的真正存有意义”(注:[德]胡塞尔:《欧洲科学危机和超验现象学》,上海译文出版社,1988年,第116、120页。)。

普特南更关注对传统客观性观念隐含的“中立主义”立场和与此相对立的“相对主义”立场的分析批判。他反对物理学形而上学实在论把人的观念看作是与价值(即我们生活于其中的文明)无涉的立场,(注:[美]普特南:《理性、真理与历史》,辽宁教育出版社,1988年,第69、178页。)也反对借口人的存在问题无法还原为物理学描述而主张主观主义(相对主义)的立场。(注:[美]普特南:《理性、真理与历史》,辽宁教育出版社,1988年,第69、178页。)他指责相对主义使用了许多时髦的语言,却没有对客观性问题做出完全正确的反应。他预言放弃或保留“客观性观念的争论还将继续下去”(注:[美]普特南:《与人相关的实在论》,《哲学译丛》1999年第4期。)。

伯恩斯坦则将超越客观主义与相对主义做为哲学未来发展的方向。他所谓的客观主义是指这种信念:“存在有或者必定存在有一些永久的、与历史无关的模式或框架,在确定理性、知识、真理、善行或正义的性质时,我们最终可以诉诸这些模式或框架”。这种观点主张“有一个客观现实的世界不依赖我们而存在,并且具有我们能够知悉的确定属性和本质。”(注:[美]伯恩斯坦:《超越客观主义和相对主义》,光明日报出版社1992年,第9—12页。也请读者注意这里所引两段话之间存在的不一致性。伯恩斯坦强调的是前者而不是后者。)他认为这种争论贯彻西方哲学历史的始终,尽管不同的时代具有不同的表现方式。他提出,真正解决这个问题不只是一个理论问题,而且是一个实践问题(注:[美]伯恩斯坦:《超越客观主义和相对主义》,光明日报出版社,1992年,第286页。)。

从上述分析可以看出,客观性问题争论的焦点并不是承认不承认“独立于人的存在者”是否存在的问题。相信在人之外存在某种事物是任何个人都无法否认的事实。从时间与经验的意义上讲,在这个问题上人们并没有实质性的差异。因此,争论应当不是在常识层面上展开的。我们认为,争论的焦点是:“思想”同“个人的感受和经验”之间究竟有无差别?如果有差别,那么这种差别的实质究竟应当如何界定?追求感性杂多的统一性对科学(自然、人文、社会)研究有什么意义和价值?精神自身的主观性和客观性应当如何区别?争论的焦点和难点还在于:如果我们承认人创造了自己生活于其中的世界及这个世界的意义,那么,立足于这个基础,我们怎样证明自己思想的客观性,或者说,我们怎样才能超越自己的有限性而完成视界的融合?

因而,客观性问题的争论实际上是在两个层面上展开的:

第一个层面是黑格尔提出的问题:思想的本性是什么?思想可不可能超越自己的主观情感或感受、任性、一己之私利等等纯主观的精神状态?这个问题是由柏拉图的理念论发端的。唯实论确认“一般(实体、本体)”的实在性在事实上把思想与思想所表达(指称)的存在之间的同一性作为思想客观性的逻辑前提肯定下来。留给近代哲学的问题是我们怎样证明人有这样的权利和能力。近代唯理论绝对主义的方法论使这种同一性的实现变成对“现成物”一次性的、给定性的认知过程。这自然遭到经验论的怀疑。当然,这种怀疑仅仅是方法论的,而不是对事实上能够实现统一的怀疑。康德的不可知论使问题的论争重新回到主体性的立场上。黑格尔通过对精神自身辩证前进本性的分析,从逻辑上确认了思想对事情“在自身”的把握是一个过程这一对现当代哲学异常重要的方法论原则。

第二个层面是20世纪哲学提出的问题:既然人在意识中把握的世界是人自己给自己建构的(康德),既然伦理世界是精神通过意志的活动建立的(黑格尔),既然更值得我们关心的是人创造的这个世界(即人的生活世界,包括理论的生活和实践的生活)的内容和意义,那么,我们如何能够从人(即主体性)出发,而不是从非人(即物理世界、非主体性世界)出发,进一步讨论思想(精神)的本性问题?我们应当提出什么样的新论据证明思想(精神)的超越性本性?借用康德的话讲,与人相关的客观性是如何可能?

我们关于客观性问题内涵的分析,从艾耶尔下面的论断中得到了印证:客观性问题的实质就是“我们是并且在何种程度上有可能不依赖事物与我们的关系而按照事物本来的面目描述事物。”艾耶尔还指出,相对主义强调理论框架的重要性,但它面对客观性问题不能不对理论框架的提供者做出明确的回答(注:[英]艾耶尔:《二十世纪哲学》,上海译文出版社,1987年,第7页。)。

二、客观性观念的依据

自康德以来,大多数哲学家都认为,哲学进步并不表现为一种更先进的思维范式取代另一种已经过时的思维范式的过程。而是表现为,在对一些根本性的哲学问题的反复讨论中不断深化人对自身的理解的过程。客观性问题就是这众多问题中的一个重要问题。

坚持客观性观念是哲学论战逻辑的具体体现。对传统客观性观念最强烈的批评者是怀疑论。它的极端形式就是将哲学自明性的基石归结为个体的主观性,从而导致主观主义、相对主义(怀疑主义)。胡塞尔、普特南都强调了这一点。胡塞尔在赞许近代怀疑论对“自认拥有绝对真理”的形而上学的有力批评的同时(注:[德]胡塞尔:《欧洲科学危机和超验现象学》,上海译文出版社,1988年,第108页。),并没有放弃对它的相对主义倾向提出批评。他指出,科学中的自然主义(实证主义)态度和历史领域中的历史主义态度,都具有相对主义的倾向。他们以经验事实为基础对传统提出的种种批评,驳倒的仅仅是关于理论的无条件有效性或自在有效性的观念,他们并没有驳倒“有效性本身”(注:[德]胡塞尔:《现象学与哲学危机》,国际文化出版公司,1988年,第114、131页。)。因此,他仍然坚持追求客观有效性的本质现象学的哲学理想(注:[德]胡塞尔:《现象学与哲学危机》,国际文化出版公司,1988年,第114、131页。)。普特南一方面指出,价值判断是选择理论框架的前提条件,另一方面又尖锐地批评相对主义是“个体唯我论”。认为“一切集体性和负责任的对话”,都需要承认“理想真理的极限概念”(注:[美]普特南:《理性、真理与历史》,辽宁教育出版社,1988年,第266—267、69页。)。并且认为,“我们的客观性和合理性是就人类而言的,它们比空空两手好得多。”(注:[美]普特南:《理性、真理与历史》,辽宁教育出版社,1988年,第266—267、69页。)在当代知识社会学研究中颇有影响的M·霍利斯也明确指出,强调“从内部理解和说明社会,不可避免地会导向相对主义”。为了避免这个陷阱,第一,我们仍然需要有关“立足点”的论证,没有它,我们也就失去了选择的判断标准;第二,我们还需要客观真理,如果没有它,任何不偏不倚的态度也就不会存在(注:[英]M·霍利斯:《社会对实在的破坏》,《哲学译丛》2001年第1期。)。

十分明显,没有对传统客观性观念独断论的深入批评,哲学就不可能摆脱机械论和绝对主义方法论的束缚,人类对自身的理解就会停滞不前;但同样重要的是,不能认真地坚持对客观性的追求而不是对它的某种具体表现形式的迷恋,也就不可能有效地抵制和防范相对主义对哲学思考的侵害,有效地防止哲学反思滑向怀疑主义、主观主义。这种哲学论争的逻辑绝不会因为时代对哲学问题关注点的转移而丧失其效力。

坚持客观性观念有其实践论(生存伦)的渊源。西方哲学经常从广义的角度界定理性,它包括人的情感、欲望、意志、理智判断等等精神状态。特别是人的超越性(神圣性)这种精神状态。它体现了人的生命的真实意蕴或展现了人不同于物的真实性。就此而言,人性与理性是同等性的概念。这表明,只有人能够用语言(声音、符号、文字、肢体等)和行为(改造世界与完善自身的活动)表达人对世界(自然、社会和自身)的认识和理解,表达人对未来世界的勾画、期盼和相信。同时人也在表达中,即在未来世界的生成中展现自身的真实存在。表达与展现凸现了人与世界的对立。这种对立不仅是人的存在性的表现,它更应被看作是人生存的逻辑和基本状态。对立要求人能够在自己的生存过程中证明“表达和展现不仅属于人,而且也应当属于世界”。也就是生存(实践)要求人必须证明人的精神“表达和展现”的世界同已经或将要存在的“在自身(是其所是)”的世界在本质(实质、内容)上的同一性,即证明人的精神的客观性。如果,人不能从理论上、实践上证明这一点,那么,人与世界的对立便会转化为隔离,人与世界在逻辑(即言语、精神)上的分离便会成为事实上的断裂。这样,不是人抛弃了世界,而是世界遗忘了人。可见,人性(理性)的实践性(生存性)特征决定了人的精神(思想)如果不能实现“客观性的要求”的话,人的精神也就转化为“物”一样的存在。因为失却“客观性照应”的孤立自在的纯粹“精神”,由于丢失了自己的生成性,失去了自己应当和必须照料的对象便也失去了自己自主存在的理由。

坚持客观性观念还有其认识论和理解论的根源。表达之所指,究竟是纯主观的,抑或是世界自身具有的,这是一个具有理论意义和实践意义的问题。历史的人是一个个具体的独立的个人。表达的具体形态是知识(前科学、科学以及行为)(注:由于行为中蕴含着人的精神,即人对世界的认识和理解,为考察方便也归于此。)。知识的本性是超越性,即普遍必然性、客观有效性。这就一定会、事实上也产生了感性直观与理智思考的对立、个体认知理解与群体认知理解的对立、个体视域的有限性和视域自身无限性要求的对立。正是这种对立,使得论证人的思想的客观性具备了现实意义。这种论证不仅必须在理论上完成对理性的超越性(主体性、自主性、神圣性)的证明,说明人(个体和类)能够超越自己当下的有限性而把握世界的本质和意义的可能性;还必须在实践上以人的精神在现实世界的展现(黑格尔用语),或以人的精神造就这个世界的存有意义(现象学等当代哲学用语)来展现人的超越性的现实性、实在性。因此,坚持客观性观念恰恰是坚持人的自主性、主体性的内在要求。从另一角度讲,“知识”的逻辑功能或归宿是指向“成功”;理解的逻辑功能或归宿是指向“有效交往”,也可以说是指向“希望的生存”。这样,如果知识陈述的同“世界自身的存在(本质、规律)”(注:这里的世界,即指自在的自然界,更指作为人的精神的异在的人工自然、社会与人的精神产品。这里的自身应当从柏拉图、黑格尔所谓的“是其所是”的意义来理解。)相违背时,人必定会遭到世界的惩罚。当代人类面临的生态危机、环境污染、技术构架……便是明证。如果在理解中人仅仅尊重自己的意志而忽视别人意志的客观存在,那么,有效交往便难以实现。无论是日常生活,抑或是社会的经济—政治生活这样的例证并不难觅寻。在这样的情况下,“希望的生存”就根本不可能实现。因此,思想与思想所指之间的同一性是扎根于人的生存性而提出的逻辑(认识论、理解论)要求。在这个意义上讲,认识(理解)的客观性问题既具有实践性的品格,也具有理论的品格。

坚持客观性观念更有价值论(境界追求)的根源。康德严格区分现象与物自体的界限,从认识论上讲是为了反对独断论,反对将人的知识绝对化。但同时也体现了人类哲学思考的一个基本价值取向,这就是,科学并不能代表人生活的全部内容,体现人生存的所有价值。人,作为人而存在,更高尚、更值得人们追求、值得人为之献身的,是人精神境界的完美,即至善的实现。作为现象界的人,也就是作为历史中生活的人,不可能完全实现这个要求,但人如果丧失了对这一境界的向往或理想,放弃了对实现它的不懈努力,人的现实生存还真正有意义吗?人还是精神性的存在者吗?人还在自身(是其所是)吗?这里的问题在于:第一,向往和追求崇高的境界,本身就要求人们超越幸福论的价值取向。也就说,要求人以对善的具有客观有效性(普遍必然性)的理解为前提,以对至善境界的理解为精神支柱。第二,这种至善的境界是否是真实而非虚构的、人应该追求的存在。第三,至善不可能成为事实上的存在,这是否意味着要求追求它是脱离生活的乌托邦。第四,境界问题是个追求问题,还是实现问题。如果这些问题得不到合理的解释,康德的道德论就难以自圆其说。为此,康德借用传统形而上学意志自由、上帝存在和灵魂不朽三个命题作为自己学说的超越性的理论预设,以应对前述问题的挑战。可以看出,在康德哲学中,超越“幸福论”狭隘视域的限制,从“至善(即理想的人的自由状态)”的视界思考人生问题,超越“当下情感、欲望的满足”这种主观性,自觉的、不懈的追求更美好的精神境界,这是人性的真正体现。可以说,任何一种有价值的伦理思考,不管它是从政治的角度,还是从经济的角度,抑或是从日常生活的角度,从根本上讲,都难以背离康德指出的这个方向。由于基督文明源远流长的深刻影响,不管西方人对传统客观性观念作出多严厉的批评,最终,必然会以某种方式回归对至善问题的思考与追求。这充分表现了追求思想的客观性的价值论意蕴。

总之,无论是从论证科学可靠性的角度讲,还是从要求实践的坚定性的角度讲,抑或是从提倡信念的执著性的角度讲,坚持思想的客观性观念都是必需的。至于客观性观念的具体内容,则必定会随着人类生活内容的变化,在人的实践活动中不断丰富自身。这样,我们似乎又回到一句老话:关注思想的可变性同坚持思想的永恒性是应当、也是可以统一的。

三、客观性观念的重构

伯恩斯坦在讨论超越客观主义和相对主义问题时说,它们的对立源于理性:一方面,人渴望找到支持我们思想与行为的终极基础;另一方面,过去的努力总不能使我们满意(注:[美]伯恩斯坦:《超越客观主义和相对主义》,光明日报出版社,1992年,第287、282页。)。而今天人们提出的解决方案又惊人的相似:只有在一个“能够加强联合、公共自由、愿意谈话和倾听、互相辩论和理性说服”的共同体中生活,我们才能实现有效的交流(注:[美]伯恩斯坦:《超越客观主义和相对主义》,光明日报出版社,1992年,第287、282页。)。在这里,我们发现伯恩斯坦为我们重构客观性观念提出了两个理由:一是不断追求“绝对基础”的渴望同不断批评、推翻已经寻找到的基础的人生需求之间的冲突,是理性自我发展的内在动力或根源;二是“理想的共同体”是实现有效对话的前提,因而,每个参与者不断超越自己“视域”的有限性而融入这个具有普遍性的生活共同体恰恰是实现有效对话的客观要求。因此,“超越主观性,追求思想的客观性,重构客观性观念”这个要求是合理的。换句话讲,重构客观性观念是理性的权利,正如批判这种观念也是理性的权利一样。

这里,我们首先需要确定重构的方法论基础。对此,我们可以提出如下一些原则:

哲学是前提性问题的思考活动,而不是对事实的描述或认知活动。柯林武德认为,哲学提出的“绝对预设”不存在真假问题,以其不能被证实或证伪而责难形而上学是没有意义的。探索人类在认识历程中“实际形成了什么样的绝对预设”才是哲学的使命(注:参阅[英]艾耶尔:《二十世纪哲学》,上海译文出版社,1987年,第224—226页。)。在他之前的康德(也包括黑格尔),在他之后的海德格尔、伽达默尔等都谈论过同样的观点。哲学相对于科学的独立性在于,它以前提性、批判性的思考回答了“存在的可能性(什么能够存在)”,即“认识(理解)的可能性”这个问题,从而为人精神的形成、发展奠定坚实的基础(注:这里的精神指人的知识、理解、行为、情感、意志等属人的状态。)。

宽容对待传统的原则。解释学提出的“效果历史意识”和“视界融合”的原则,深化了我们对传统的意义和价值的理解。我们更应当关心传统中有哪些原则在今天仍然具有“活力”,并且是怎样展现“活力”的。也就是说,我们应当遵循解释学提出的互补性原则以宽广的胸怀对待传统。

客观性原则是理念而不是知识。对客观性问题的思考、讨论不应当涉及事实的认定问题。对经验提出的关于事实的疑问始终应当由科学去回答。哲学探讨这个问题是为了回答这样的问题:科学为什么是可靠的?知识为什么是可以信赖的?选择理论框架时,我们应当以什么样的原则或准则为标准?等等。

人的主体性是重构的理论基础。主体性思想是对机械论的批评和突破。它强调世界的属人本性。但这种“属人本性”具有二重性:它既展现了人的自由,又可能成为人的自由的新的桎梏。因此,依据“异化”理论的原则,作为实现了的自由的现实相对于未来自由的可能性,它是一种客观存在。因此,世界的这种人的主体性与客观实在性的对立统一关系是重构客观性观念的基础。

重建是在对话过程中展开的。柏拉图式的对话告诉我们,理解不是在阅读定义中完成的,而是在质疑、辩护这种讨论式的思考中展开的。我们不需要也不必追求一个定义式的答案,我们应当也可以在对话式的讨论中理解和把握客观性观念的丰富内容。

如上所述,我们认为:客观性原则不是一个命题,而是一个由众多命题构成的一个开放体系。因而我们用“客观性观念”这样一个术语表示在客观性问题上同传统哲学的“客观性概念”和所谓“客观主义”的区别。由此,我们对客观性观念的内容作如下解说:

首先,客观性观念的前提性预设。客观性问题涉及的是思想表达的内容与思想所指称(陈述、说明)的对象之间的关系问题。因此,思想和思想对象在逻辑上而非事实上的分离不仅是一个认识论意义的事实,而且是讨论的一个必要前提。日常语言中人们问:你讲的是不是事实,体现的就是这个要求。这样,讨论客观性问题一定要在“逻辑上的分离”这个意义上涉及思想主体(认知、理解、交往主体等)、思想对象(某物、某物之所是、文本、本质、意义等)、思想环境(思想者生存的政治、经济、文化背景等)、客观性的判断者(思想主体自身、他者、历史、实践、时间等)四个方面的问题。这四个方面的每一方,都包含着人的存在性、自主性的投射。但在逻辑上,相对于在自身的思想主体而言,它们又表征精神活动的客观方面,而非主观方面。

据此,可以提出这样一些前提性的预设:思想主体在逻辑意义上讲是指人的精神,在实存意义上讲是指现实存在的个体;在思想主体之外存在着、且一定存在着不依赖思想主体而独立自在的事物,即在自身(是其所是)的事物一定存在;思想主体拥有以意识(含观念、情感、欲望、意志甚至潜意识等)的形式把握(认知、理解)对象的能力;人的实践活动(包括劳动、日常生活、处置社会关系的活动等)是解释思想客观性问题的最终依据。

其次,客观性观念意蕴的界定。依据西方哲学传统,客观性问题属于超越性的范畴。它讨论思想主体超越自身有限性而走向(或走进)普遍性领域的可能性问题。他具体分析有无这样的可能,如有可能,实现的条件,可能性的限度以及可能性的证明等问题。应当指出,“超越自身,而达于它者”,这既是一个逻辑要求,也是一个生存要求。这里,“超越”不是“脱离”;“达于”也非“成为”它者。它要求回答,思想的内容中包含不包含属于在自身的它者的规定性,而这种规定性的信息以某种方式已经传达给思想主体。至于在事实上思维主体做到没有,做到什么程度,那是另外一个问题。因此,“客观性要求”是一个“应然”问题;某种知识具不具有客观性,是一个“实然”问题。

依此,思想客观性观念的内涵应当包含下列要求:超越个体感性直观的表面性,在思想中把握或理解对象的本性(例如,本质、实质、根据、是其所是等);超越个体情感、愿望、感觉、欲望、私利等的主观性,走向普遍性、共同性的领域;超越个体生存的有限性,走进更广阔的文化环境(理论框架)中去面对世界;超越个体视域的狭隘性,在“视界融合”中建构“新视域”,等等。

最后,客观性观念的限制性预设。按照康德的理解,有两种意义的超越。其一是超越当下的经验状态而达到普遍性的领域。例如,认识某种自然现象的运动规律。其二是超越一切经验而达到绝对性的领域。例如,企图认识宇宙整体,认为已经获得的知识是最终意义的知识。前一种超越是合理的,它获得的是先验的知识,即规律性的知识;后一种超越是非法的、不允许的,因为它企图离开人的经验活动获取知识,把人对知识条件的讨论误以为是知识本身。这种观念造成形而上学研究一系列的谬误和悖论。它是近代哲学独断论的根源。(注:[德]康德:《纯粹理性批判》,三联书店,1957年,第30、243—244页。)胡塞尔基本上是在同样的意义上讨论超越性问题的。(注:[德]胡塞尔:《现象学观念》,上海译文出版社,1986年,第32—37页。)黑格尔继承了康德的思想。他的全部讨论都限定在人的现实关系范围之内。他真正关心的是蕴含在人的实际的历史活动中的人的精神的实质或本质问题。因此,黑格尔“绝对精神”中的“绝对”是以人类的活动为最终界限的。所以,在讨论客观性问题时,我们也应当作出限制性的预设,以免讨论陷入困境。

客观性问题应当限制在人的实际的、历史性的活动范围内来讨论。在这个预设下,个体的超越性不仅是可能的,而且也是必需的;对人类活动的超越性是不可能的,提出质疑也是多余的。从这个意义上讲,将要或需要超越的是传统的客观性思想,而客观性问题是无法超越的。当然,如果人类的经验告诉我们,在人之外还存在着与人一样拥有理性的存在者,我们应当也必须同他们进行有效沟通,那么,我们对限制性问题的讨论将会超越人的“类”规定。但绝对不会超出人与“那个理性”所共属的“类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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