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从富士康事件谈中国的工会改革,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中国论文,富士康论文,工会论文,事件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最近偶读邱震海先生《从富士康事件谈中国的工会改革》一文,若有所思,据其在1.早期资本主义死灰复燃;2.中国工会:“困境下的真空”;3.整合传统,建构新功能等三个方面的论述中,深感富士康事件不是目前经济体制改革中的局部问题,也使我想起较早前我在《工会活力与其在经济建设中的作用》一文中说到的一句话:“工会自身建设和改革不属于政治体制改革的范围,它是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没有工会体制改革,经济体制改革不是完全的、彻底的。”
工会是经济领域中的一种社会现象,虽然有其政治传统,但在市场概念下依然要归位到工会的基本要义上,将维权作为其存世的必要性反映出来。切实维权,一句多年来的口号,反映了现实社会中劳资矛盾的普遍性和严重性,体现了工会将构建和谐社会落实到营造良好的劳资氛围上,从而促进经济发展的思想。工会如何维权?从富士康事件、本田事件及其它劳资冲突中我们发现问题的症结是工会,工会急需改革,它已不能够适应经济发展的需要,甚至成为经济发展的瓶颈。中国工会改革的成败要通过是否在经费来源、工作身份、组织机构、活动内容等方面的转变来衡量。
1.资本盘剥劳工现象不是死灰复燃,是资本主义规律所在,特别是在资本原始积累、经济危机或资本丧失社会责任时期,资本的本性表露无遗。解决问题的方法是劳资力量的平衡。但目前的工会在市场经济条件下表现为弱势,这就有了中国工会改革的话题。
工会从其产生之初就承担起维护劳工权益的责任。这种维权的初衷是制衡资方势力和阻止资方侵权,以改善劳工的工作环境、提高工资福利、缩短工作时间和获取劳工尊严为目的的。工会经历了从提高劳工的生存质量,到实现“体面劳动”的人类共同价值观的发展过程。综观自1500年以来的资本主义历史,工会维权在思想和方法上不断地随着社会的变迁而变化。劳工从初期的以破坏设备、盗卖产品、殴杀老板或工头、焚烧厂房等犯罪形式来对抗资方的侵权,到成立工会,将单个的劳工形成组织力量,通过罢工、游行等可能两败俱伤的方式冒险对抗资方的侵权,再到劳资共决,以理性的思维去面对现实,实现劳资双赢。其反映了工会的成熟,这是随资本演变而共生的。资本以获取最大利润为目的,它自始就决定了资方为其财富积累在处理劳资关系时的极端利己主义,并天生享有撤资闭厂的权利,这个权利决定了资本对政府以及劳工的杀手锏。伴随工业化进程的是风风火火的工人运动,并将工会演变成一种政治势力。
工会在经济建设中的良好作用是人们寄予工会的厚望,它对经济效益的影响各有其说,西方经济学家倾向于强调工会的负面影响。如工会通过参与管理而使企业的工作制度僵化;由工会组织的罢工活动也会造成产出的损失,特别是当企业与工会的谈判遇到僵局时,工会常常以罢工作为威胁和反抗,从而造成企业停产,而职工在此过程中则损失了相应的收入;工会的工资优势导致劳动力的配置效率损失等。但是,工会对经济效益和生产率是有正面的贡献,其前提是政府、资方和工会等三方的成熟。首先,劳工的发展是以资方的发展为基础,工会动员劳工积极投身到生产经营中是工会工作的出发点,只有蛋糕做大了才谈得上分配的问题。其次,虽然工会的工资优势可能引起劳动力资源的配置低效率,同时却也可能促使企业使用低成本和高生产力的技术。特别当产品市场为充分市场时,有工会组织的企业如果支付了更高的工资,就只有使用高生产率的技术才能在市场上生存。再次,工会作为一种集体的声音出现也有利于提高生产率。当一个集体中的职工对现状不满时,他的一种选择是退出,另一种选择是通过工会来维护自身权益,改善工作条件,从而提高生产率。
不论怎么说,社会、经济运行是否良性要由相关各方是否成熟和匹配而定。就劳资关系而言,要看政府、资方和工会本身的成熟度和其间的力量是否匹配来决定劳资关系是否良性运行。富士康为员工加薪不是因为工会作用,而是极为突出的政府作用。各用工集中地区工会组织只是积极利用与政府联席会议、人大代表议案、政协委员提案等各种有效途径,推动、配合地方政府,不断在就业、居住、上学、就医、社保以及职业发展等方面,创造使务工人员安居乐业的条件。工会很被动。目前在我国,劳资关系的良性机制并没有形成,工会不能够直面资方去促进经济发展和维护劳工权益,成为政治中的花瓶。
2.“困境下的真空”为资方的单边行动营造了发展环境。中国工会在形式上是存在的,但其因历史原因使得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的劳工时常感受不到。工会组织在企业、事业单位里不具有工会运动规律运行的独立性,其往往成为行政的附庸;工会的经济活动看似热闹,实际上仍然传承计划经济时期的方式,诸如集体合同、安全监督、劳动竞赛、技术练兵、小改小革都带有任务的特征,下级工会为完成上级工会交办的任务不惜劳民伤财,效果不佳,劳资双方都不满意。工会对于劳工的基本权益缺乏独立的话语权,目前工会大谈未来的工资集体谈判还任重道远,当务之急是工会市场化。
受广东佛山南海本田零部件公司停工事件的影响,本田在中国的所有汽车合资公司自5月26日起陆续开始停产,至6月3日已超过一周时间。据业内人士估算,本田在中国今年制定约80万辆的产销计划,停产一周的时间产量至少缩减了1.5万辆汽车。根据本田去年产销推算,本田工厂损失已超过10亿元,而中方也将承担50%的损失。这是劳资皆输的一本账,问题出在资方,也出在工会。
富士康的主要问题是劳动强度与劳动工资的关系问题,对于这个问题劳工是希望自己的代表去化解的。它不仅在富士康存在,全国好多企事业单位都存在,其证明了工会改革的紧迫性。据推算,中国工人创造的12642美元,按1美元7.9元人民币(2005年的汇率)来算,就是99872元人民币,接近10万元。按照39%的比例,工人的平均年薪应该是38950元;平均到月,就是3246元(这只是全国平均数,沿海大城市自然要比这一数字高得多)。同时,每个职工还应该额外享受退休金、全家医疗保险等等。看病除了缴10元或20元的门诊费,拿药再缴10元、20元外,一切都应该免费。自然,孩子上学,也应该免费,上大学至少享受部分奖学金,这才应该是中国工人的最基本生活水平。这也许是劳工在现有条件下的奢望。在人们面对现实问题的时候,不要将历史的惯性放大,不要将现实的问题都归结到历史的原因,从现在做起,中国改革的平缓着陆要从最基本的社会细胞入手,标本兼治,治本为主。切记:工会体制改革是经济体制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
3.“建构新功能”的说法是有问题的,中国工会目前的任务不是建构新功能,而是还原工会在人类经济活动中的本来面目,中国的工会改革是指中国工会怎样脱离计划经济的羁绊,适应市场经济的需要,以实现工会市场化。因此,工会成功实现自身改革具有五个标志:
(1)取消2%工会经费的收取方式,由工会按2%的工资标准直接从会员那里收取,而不是像目前的状况由全社会来承担工会的经费。虽然工会会费按工资总额5‰直接向会员收取,基本上是用于职工,不作为工会的日常经费。工会的日常经费主要来自职工工资总额的2%,叫工会经费。工会经费不是由会员缴纳的,其看似由资方支付,实际上绝非资方支付,因其为税前列支,即进入成本,由全社会买单,也包括境外消费者。这样就使得工会在处理劳资关系的若干问题时缺乏底气,工会当然不敢为工人说话,工会的角色就是当劳工权益被侵犯时工会往往对劳工说:不要闹事。
另外,工会作为中国政治中的一种特殊现象能够在财政税收中分得一杯羹,助长了工会的“官”气。在中国,“政府存款”项目下的资金额从1999年的1785亿元一路上升到2008年的16963.84亿元,猛增了9.5倍!按发达国家的理念,政府如果花不了那么多钱就不该收那么多税,百姓把钱交给政府是为了让政府把钱花到为百姓服务上。然而我国各级政府竟然存下了大笔存款,成了食利者;同时地方政府还通过扮演“卖地商”的角色,聚集了大量卖地款。20年来在劳动报酬和居民储蓄所占份额越来越萎缩的同时,政府储蓄率却在节节攀升,若加上预算外收入、政府土地出让收入以及中央和地方国企每年的未分配利润,政府的大预算收入几乎占到了国民收入的30%。
由此可见,政府、雇协(雇主协会)、工会形成的三方机制形同虚设。政府要招商引资以实现财政积累,资方要投资办厂以实现利润获取,工会要分羹喝汤以实现花瓶摆设,劳方要养家糊口只好委曲求全,直至情绪爆发或叫出现心理问题。很明显,这是经济体制改革中遗漏了的问题。
(2)取消工会的行政级别,改“官”为民,势必改善工会的工作作风和提高工作效率。工会干部按照行政级别划分,享受“同级副职”待遇,并形成权利链条。劳工对工会的不信任不是因为工会不存在,也不是劳工不需要工会,而是工会多年来留给劳工的印象就是—个摆设,或者工会领导人就是一个不管“事”还获利的“官”。
根据《国家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将改革人才选拔任用机制,提出完善党政领导干部公开选拔,探索公推公选等竞争性选拔干部方式;取消学校、医院等事业单位实际存在的行政级别和行政化模式。但是,该纲要仍然没有将工会等群团组织纳入其中,这确实是中国经济体制改革的缺憾。当初,工会为争取工会领导人享受同级副职美其名曰是为了有利开展工作,实为享受待遇,好像不给这个待遇工会工作就做不好。事实告诉人们,工会领导人有了这个待遇仍然是不能做好的,这不是他们不想做好工作,而是工会行政化的举措没有抓到问题的本质,并促进工会“官”象滋生。
(3)实行工会领导直选,充分体现劳工组织的群众性。目前的工会领导(领袖)不是直接选举的,首先要有相应行政级别,或特殊关系背景(如民营企业),然后通过形式上的选举,再后是报上级工会审批而产生。中华全国总工会集体合同部部长张建国先生认为,目前推动集体协商机制建设还存在诸多困难:一是有的企业经营者认为集体合同会束缚自己,害怕集体协商会带来麻烦,因此有抵触情绪;二是一些工会干部认为自己受雇于企业,开展集体协商无能为力;三是一些职工对集体协商不太关心,自我维权意识还不够。这说明了严峻的现实问题,也说明了工会领导直选和推行职业工会人势在必行,更说明了工会改革的重要性。
《国际劳工公约》关于结社自由的理念虽然在中国有一个接受的过程,要与历史的发展匹配,但自上世纪末期国际劳工组织提出核心劳工标准以来,十年过去了,其间无序的工潮在大江南北时有发生,人们不能将其归结为工潮本身的过错,现在是到了该规范的时候了,不能只看到许多表象,诸如等到严重的违法乱纪事件出现之后去追究其法律责任,实施公权力量。社会管理的基础是人们形成的法治理念,规范工潮不失为改革的重大举措。
(4)工会不是劳资双方的协调者,而是劳工的代表,应具备组织的独立性。这么多年以来,中国劳资关系中好像存在一个潜规则,就是一方面工会是职工自愿结合的群众组织,另一方面工会往往被视为劳资关系中的第三方,成为中人。又由于工会的先天不足很难实际地去解决劳资纠纷,工会主持的基层调解委员会究竟能够解决什么问题,路人皆知。这样就导致一个结果,劳工对资方的影响完全是政府的直接介入。这里不是说政府不能介入劳资纠纷,而是其中缺乏必要的过程,就是工会的作用。国际劳工组织的运行机制是通过政府、雇协、工会来实现的。雇协是资方的代表,工会是劳方的代表,政府是第三方。劳资关系集中在雇协与工会的关系上,政府才是真正意义上的劳资关系协调者。
工会目前存世的意义仅仅是一个传声筒而已。全国总工会近期一项调查显示,23.4%的职工5年未增加工资;75.2%的职工认为当前社会收入分配不公平,61%的职工认为普通劳动者收入偏低是最大的不公平。而从1978年到2005年,与劳动报酬比重的持续下降形成了鲜明对比的,是资本报酬占GDP的比重上升了20个百分点。低工资曾被认为是中国经济发展的优势,然而,长达30年的低工资,使中国的国富民强成为奢望,更使中国的消费市场无法拉动。中国工人平均工资至今仍只是美国工人平均工资的6%,而且没有什么社会保障。因此,有必要大幅度提高劳工工资水平,提高最低工资标准。全总是清楚劳工状况的,但问题是怎样去提高劳工的工资水平,这个过程在目前的工会条件下是乏力的,总不能让政府成为万能,囊括微观经济的一切活动。
(5)工会要成为法治的模范,通过契约实现对生产、经营、薪酬、福利、工时、安全、劳保、卫生等的关注、参与和维权。通常认为,基尼系数0.4是警戒线,一旦基尼系数超过0.4,表明财富已过度集中于少数人,该国社会处于可能发生动乱的“危险”状态。我国基尼系数已从改革开放初的0.28上升到2007年的0.48,近两年不断上升,实际已超过了0.5。中国贫困人口数按照国际标准测算在世界上仍排名第二。正是由于收入分配的四大失衡,导致我国内需拉力不足,被迫严重依赖国外的消费和市场。贫富差距巨大不仅带来内需和消费不振,带来经济风险,还会造成普通大众的严重不满和社会秩序的震荡不稳,急需采取措施从根源施治。这说明良性的经济运行机制是一个角力的过程,是一个辩证统一的过程。工会对于企业经济活动的作用是有积极意义的。
西方工会在人们的印象中总是和罢工联系在一起,导致罢工的因素很多,一是罢工不是劳方单方面的问题,二是罢工总不是劳资双方都乐于眼见的事情。解决问题的方法是契约。资本投入是利润最大化,劳动力投入是工资最大化,这就是矛盾,没有资本投入就没有劳动力回报,没有劳动力投入就没有资本产出。因此,工会在企业经济活动中的首要作用是促进生产经营良性发展,然后才是维权。维权的依据是契约,当然契约受上位法的约束。
工会促进企业生产经营的良性发展就是号召、动员、组织劳工积极践约,把劳工的创新精神发挥到极致,通过技术改革、技能竞赛、成本控制、节能减排等一系列活动与企业特征紧密结合起来所形成的劳资共同体,即促进企业核心竞争力的形成。职工代表大会不仅要审议生产经营计划,也要审议劳工收入计划。这样,富士康的悲剧不致重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