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制过渡时期流动人口对社会结构的影响,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流动人口论文,体制论文,过渡时期论文,结构论文,社会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一般地,社会结构主要表示的是关于社会的一系列安排,而价值则是关于社会的一整套信念,但在实际的研究中,由于关注点的不同,大多数学者都根据自己的目的对其加以限定。比如对社会结构,美国社会学家丹尼尔·贝尔在分析美国政治体系的困境时,将社会结构限定为同政治体系和各行各业的人员分布状况相关、并满足社会正常需求的物质分配的组合体〔1〕; 而日本社会学家富永健一为了分析日本社会变迁的历程,则把社会结构主要限定在产业变迁上,在他看来社会结构是一个静态的概念,是从角色、制度、社会群体、社区、社会阶层以至国民社会这样一个从微观到宏观的要素结合体,表现在动态上,就是社会变迁〔2〕。
我们对社会结构与价值判断的关注是在制度变迁的角度展开的。以强化利益机制为主要内容的制度变迁,引发了中国经济的高速增长,在利益这只看不见的手进入经济与社会生活后,我们就不得不面临着这样一种现实,即利益关系不仅在调节个人的经济行为中起着决定性的作用,而且对社会生活及个人相互关系的调节也起着决定性的作用。可以说,如果无视个人利益,那么任何制度设计和意识形态宣传都只会使个人利益和社会利益之间的差距加大,从而造成发展的停滞甚至社会的动荡。
这种现实意味着,尽管到目前为止的经济增长主要是由经济的制度结构变动带动的,但进一步的持续发展则需要新的支撑,这就是建立在利益关系之上的价值判断、身份认同,以及个人利益在组织层次的整合。在经济变动过程中,只有与社会变动相适应的意识形态,才能为新的制度提供“合法性”支撑;只有建立在不同利益之上的“阶层意识”,才能有效地抑制放纵个人利益的“搭便车”行为,只有与社会现实相适应的社会结构才能为新的制度提供新的秩序。
流动人口:对城市和农村的影响
70年代后期以家庭承包制为主要内容的农村改革开始之后,体制的松动使过剩的农村劳动力开始谋求新的出路,有理由认为,农村劳动力的转移一开始是以兼业化的形式出现的,由于人口对土地过载的压力,传统的解决人口过载的办法——兼业化又开始大显身手。农民在种地的同时通过从事非农产业如商业、小型加工业、矿业等,来补充农业收入的不足。这一点可以从统计数上反映出来,“六五”期间,在农村从事非农产业的新增劳动力为3524万人,由农村转入城镇从事非农产业的新增劳动力为627万人,分别占同期新增劳动者总数的67.7%和12.1%;而“七五”期间,在农村从事非农产业的新增劳动力为1960万,由农村转入城镇从事非农产业的新增劳动力达731.2万, 分别占同期新增劳动者总数的39.6%和14.8%〔3〕。
由农村向城市的劳动力流动最重要的特征,是不完全根据劳动力市场的供求关系而变化。因为农村劳动力对城市的影响,虽然在经济方面体现为一批劳动密集、劳动条件艰辛的需求得到缓解,在社会方面体现为一批社会声望和社会地位低下的职业得到充实,但这一劳动力市场也存在着不完全性,这就是城市明确规定了这种流动只能是劳动的流动,而不是劳动力的流动,作为劳动主体的农村劳动者没有长期生活在城市并由此而获得身份改变的权利。明显的是一个农村劳动力到城市“打工”的时间大约只是5~7年〔4〕,而从结构上看,大约22 %的劳动力分布在制造业,33%在建筑业,10%在运输业,31%在饮食服务业;从性别上看,男性中39%在建筑业,25%在服务业;女性中人58%在服务业,31%在制造业(服装纺织)〔5〕, 这种结构至少不是劳动力市场自由选择的结果,因为在一般的政策环境和市民的社会心理环境中,民工只是应该做那些城市工人或居民不愿从事的职业。
但是,在经济利益的驱使下,流动农民工显然不会只局限于这种强加的活动圈中,由于民工价格的低廉(如果加上福利待遇,一个民工大约只能获得同样水平的“国营工人”四分之一的报酬〔6〕), 企业也会在执行这些规定时也会大打折扣。一旦他们开始作为建筑工、保姆、服务员以及清洁工等等城市不愿从事的职业进入“职业空缺”,他们就不仅以其固有的劳动力优势垄断这些行业,并且开始进入到商业批发以及会计,文秘等等“高层”职业。正如有的学者指出的那样,他们真正重要的地方在于,在资本化(Capitalization)中的角色极其重要,他们短暂的六七年城市生活增加了商品和劳务的需求,因为他们为其所需的一切付费,而不从是从政府那里获得〔7〕。
当然,城市对流动农民工的排斥并非完全没有理由,首先是由于流动引起运输的紧张。据1987年对超过百万人口的25个大城市的调查显示,这些城市每1000个人拥有6.77部公共汽车,每个大城市如果每增加10万外来人口,就需要增加5万公斤粮食,5万公斤蔬菜,10万千瓦度电,2.4万公斤水,730部公共汽车。而与此同时,这10万人每天会带来10万公斤的垃圾,清理这些垃圾大约每年要花6000万元。其次是社会治安的问题,在城市的各类犯罪活动,如偷窃、卖淫、贩毒、敲诈和凶杀等等,外来人口大约占到从三分之一到百分之七十不等〔8〕。 最后是对铁路运输的“突发性”压力,春运形成的“民工潮”每年都要使地方政府为之紧张,比如北京火车站的设计能力是每天容纳50000乘客,而春运期间能达到22万到25万,1993年1月27号到2月4号, 铁路每天的运载量达到330万。
对流出的农村劳动力对农村经济影响的担忧,主要是体现在“流出了高素质的劳动力,农村经济会不会由此受到影响”上,因为大约71.8%的流出劳动力年龄在35岁以下,而整个农村劳动力数量中35岁以下的仅占到51.3%。而且流出人口中年轻人的比例在经济落后的西部省份,明显要比经济较先进的中部和沿海省份高,西部35岁以下的流动人口比例占到82.4%,而中部和沿海省份只占到70%〔9〕。 在教育程度上的分布同样也是如此,国家统计局1994年的调查发现,流动人口中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的占到55.7%(45.4%的初中,10.3%的高中;个别省份更高,如四川占到58.4%,安徽占到61%),而整个劳动力中初中以上文化程度的只占14.4%。
但是从现实情况看,农民中低年龄和高学历人口的外流并未对农村经济构成负面影响,造成这种状况的原因可能是多方面的〔10〕。对于农村经济中主要粮食作物的产量并未减少,有的甚至出现大幅度增加这种状况,有着种种解释。对中国这种还主要依靠自然环境的农业来说,农业的产出弹性与劳动力素质的相关程度可能并不高,而是更多地依赖于经验,因而流动人口减少了农村劳动力的文化水平比例,但却增加了经验水平的比例〔11〕。不过,人口与土地的比例可能是更为基本的动因。中国的农村劳动力总数是4.5亿,其中大约有1.5亿在乡镇企业,而土地与人口的供求平衡关系大约只需1.72亿劳动力,就是说,有约近1.3亿劳动力过剩〔12〕,而每年大约有700 万适龄劳动力进入就业状态,从数量看,整个农村劳动力与土地的比率是3.5∶1,而在劳动力流出较高的省份则达到5.2∶1,因此流出的劳动力提高了农业的机会成本,这反过来会导致资源的重新配置。
即便教育水平与农业产出存在较高的相关关系,但近些年另外一些重要因素的出现,可能缓解或改善了流出人口的不利影响,这方面明显的是国家粮食制度改革和流动劳动力报酬的回流。从1953年到1978年的25年间,粮食总产量增加82.66%,而国家收购量仅增加30.64%,而从1978年到1993年的15年间,粮食总量增加49.78%。而国家和市场的收购量是120.65 %,也就是说改革前后农民为自己消费而生产的量由89.5%减少到14.56%,因此,决定改革后粮食产出因素主要在市场而不是农民自身〔13〕。而由于户籍等分割农村和城市的制度依然存在,农村就依然是农村流动人口的归属。据1992年一项对安徽、四川、湖南、湖北和江西农户的抽样调查显示,每个流出的劳动力返回的收入大约在1200元左右,总数达到28亿,大约占到同期这些省份农业GDP的15%〔14〕。
身份认同:从经济开放到社会开放
从历史上看,人口对土地的压力一直是劳动力大量向工商业转移的基本动因。如人口增长高峰期的南宋时期同时也是一个商业化发展的高峰,人口增长另一处高峰期的明代中后期,在史书记载中江南嘉兴五江镇,7000多户人家“不务耕绩”,“织绸收丝缟之利”。明万历29年(公元1601年)当时的应天巡抚曹时聘在给明神宗的奏疏中叙述织工的情况:“臣所睹记,染坊罢而染工散者数千人,机户罢而织工散者又数千人”。而无长期雇主的“无常主者,黎明立桥以待唤,缎工立花桥,纱工立广化寺桥,又有以车纺丝者曰车匠,立濂谿坊。什佰为群,粥后始散”〔15〕。这种状况与今天的“民工”何其相似。
然而,历史上中国若干次商业化的繁荣并未导致“工业化”的到来,这就涉及到一个基本的问题,即中国的社会结构是否具有“工业化”的张力,国内外学者长期争论的“资本主义萌芽”问题,源点也正在于此。这里潜藏的一个重大理论假设是:如果鸦片战争以前的中国社会“结构性”地阻碍资本主义萌芽的生长,那么无论转移出来的农民有多少,商业化的繁荣终将是昙花一现〔16〕。对这一假定的否定构成了另一种结论,即16世纪以来的中国社会实际上并未停滞,市场和人口的扩张所导致的分工都带来了效益的增长,这种状况实际上已经接近罗斯托所谓的“起飞阶段”,如果没有西方列强的侵入,中国也会自然地进入工业化社会〔17〕。但也有人指出,这两种假设构成的所谓悖论完全有可能是并存的事实,例如历史上中国的长江流域就只有商业化的繁荣而没有商业发展,只有公共领域的扩张而无市民权力的发展,只有正规的法律条文而无个人的“公平”“自由”意识〔18〕。
在改革之前的相当一段时期,人们以为革命消灭了剥削阶级就消灭了与剥削阶级有关的上述问题,但改革之后劳动力的大量流动使我们不能不承认,尽管目前中国的民工在静态上与历史上的民工转移有着一定的相似性,尽管今天的劳动力转移与历史上的情况也有着完全不同的社会政治背景、经济背景和国际环境,但是中国作为一个农业国,几亿农民的出路问题始终都是中国现代化的基本问题,因此,作为一种问题提出的分析视角,我们不妨可以按照同样的逻辑问:今天的农村劳动力转移是否能够成为中国现代化进程的一个转折点?
应当说,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确立使我们已经解决了“现代化进程”的基本制度支撑。这种支撑最明显的标志就是经济结构(包括所有制结构和产业结构)的开放,结果是几千万民工得以突破所有制结构、城乡结构得以转入非农产业,对中国经济产生了极大的影响:首先是对经济发展有着十分重要意义的“产业升级”作用。第一产业劳动力大量减少而第二、第三产业劳动力大量增加,从1978年到1994年第一产业就业人员构成从70.5%减少到57.4%,第二、第三产业的就业人员构成从17.4%和12.1分别增加到22.4%和22.2%。有人作过测算,我国每个农业就业人员所提供的净产值,分别只及矿业的15%,制造业的14.6%,初级基础部门的17.8%,服务业的37.1%;这就是说,平均而论,每向非农产业部门转移一名农业劳动力,即可增加1979.4元的净产值,若按此推算,已转移的1亿多农业劳动力所增加的净产值, 大约占到同期国民收入的10%左右〔19〕。
显然,作为经济人,即为获取经济收入的经济活动主体,从农村转移出来的这部分劳动力获得了很大发展的空间,经济结构对他们是开放的,到1994年,乡镇企业所提供的就业机会已与国有企业的职工总数基本持平,其总产值已占到全国非农产业的40%,而前者的固定资产净值(2585.9亿元)不足后者(13624.8亿元)的五分之一。但是, 作为一个社会意义的人,在经济上获得极大发展的同时,社会结构对他们却是封闭的,这种封闭最明显的特征就是他们所表现出的“身份认同危机”。
身份是一系列与社会位置相一致的权利、责任与社会预期等因素的概括。按照这一定义,现在从农村转移出来的这部分劳动力就不再是“农民”,现在他们被称之为“民工”,这种称谓明显地指出了这一群体的边缘性:他们既是农民又是工人,或者说是具有农民身份的产业工人。这样一来问题就出现了,社会赋予这一部分人的权利、责任和预期是什么?是按农民的还是按工人的?这种混乱和含糊反过来让他们无所适从:已经在从事产业工人的职业,可在脑子里还要认为自己是一个以土地为生的农民!
可以说,目前由于这部分脱离土地的民工所引起的两大社会问题:“民工潮”和“社会治安”,都与这一身份认同的危机有关,为什么民工要大量地把金钱寄回家,要每年都回去过春节?难道真的是那么恋家?问题是他们没有别的选择:城市没有提供给他们正式的接收渠道,现有的制度也不承认他们可以在城市长期工作和生活;不仅是户籍制度,还有子女的入托、教育,还有基本的生存空间如住房等等。这样,哪怕火车再挤,也要回家,不仅是思亲,还在于那是出来打工的目标所在:作为一个以土地为生的农民,有了钱能怎么样呢?他们只好把挣来的钱用在家里盖房子,用在结婚养育下一代上。这样,就总会有一部分人从民工变成危及社会治安的“违法人员”,因为城市歧视性的劳动和生活环境,不断地在他们与城市社会之间制造对立的情绪。
这就是说,农村劳动力转移在经济结构意义上获得了很大成功,但在社会结构上的意义上却面临着某种危机。经济的开放把他们吸引出来,在利益的吸引下,这些背井离乡的劳动者凭着唯一资源“劳动能力”挤进既定社会结构的空隙:在不需要户口、人事档案和“招工指标”的经济活动环境中,干城市人不愿干的“服务业”、“建筑业”和原始的“加工业”,以获得资源的“再生产”。但是“体制外”的这种再生产过程是一个不完整的再生产过程,按照马克思主义经济学原理,经济的再生产过程是物质生产过程和劳动力再生产过程的统一,在现实中“体制外”的再生产过程基本上没有“劳动力再生产过程”,大多数的乡镇企业或城市雇主并不将劳动力的再生产费用(如住房、子女入托、入学以及相当一部分在《劳动法》中规定的权利等等)作为“成本”来考虑的,实际上,这一部分成本被转移到了农村。
因而,在相当一部分国民收入中,包含着一部分农村转移劳动力的再生产费用,这部分费用可以分为由于劳动时间绝对延长,工作条件恶劣,缺乏必要的劳动保护设施等造成的绝对剥夺;以及由于远离家乡,但在工作地又无法结婚、生育等造成的相对剥夺。这样,这批劳动者的社会预期就只能是“挣一笔钱回家”。
短期来看,这种社会预期对经济增长和社会秩序似乎是有好处的,由于这部分劳动者收益比较的参考群体是家乡的农民而不是城市居民,也由于农村分担了一部分劳动力再生产费用,这无疑减轻了这部分劳动者对城市福利群体的压力,从而降低了强制性歧视或不公平工作条件所造成的“剥夺感”,保证了较低成本劳动力的供给。另一方面,原来“同质的”农民在转移出来后,呈现出了纷乱的“异质性”,但不管怎么“异质”,在“终将回家”这一点上最终获得“同质性”,这也为各种强硬的“整顿”或“疏散”他们回家提供了心理基础。
但是从长远来看,这种社会预期是与工业化趋势背道而驰的,对于社会持续的发展更为不利。因为在这种“社会预期”下进行的“原始资本积累”,只可能获得暂时的繁荣,却不可能获得经济持续的增长。在利益的驱动下,会有愈来愈多的农民离开土地,而在城乡经济差距愈来愈大的情况下,让“民工”回家的成本却会愈来愈高,那些被迫返回家乡的农民也不会“一心务农”,现实中,浙江龙港“农民城”正在成为一种预期,北京的“浙江村”也是另一种预期的折射。很明显,如果只有经济结构的开放而没有社会结构的开放,那么新预期建立的成本就会太高而无法整合这一“无组织”的群体,从而会强化他们的挫折感和反抗意识的扩散。
所以,尽管有1亿多的农民在从事非农产业, 但“身份认同危机”的存在说明,他们并未真正地摆脱传统的以工补农的“兼业化”性质(至少在心理上是如此)。在这种情况下,不讲条件地鼓励或欢呼农民离开土地加入到“民工”行列,不仅是对现实缺乏责任感的一种表现,而且对社会的秩序与稳定也是一种十分危险的做法。道理很明显,现有的社会结构对这部分人的包容度是有限的,如果不通过对现有的社会身份制度和社会福利保障制度进行改革,并进而增加社会结构对新的社会成员的包容度,使这部分离开了土地的“无产者”变成“城市人”和“有产者”,这部分劳动者就不会总满足于为“城市人”拾遗补缺的“打工仔”,从而会对现有的社会秩序提出挑战。如果说到目前为止的“民工潮”是经济结构开放的结果,那么“民工潮”的下一步如何发展将完全取决于社会结构开放的程度。
就是说,尽管农民从农业转移到非农产业为国民经济增长作出了很大贡献,“民工”这一群体也在经济利益上获得了相当的收益,但是由于社会结构对他们仍然是封闭的,这使愈来愈多的民工面临着身份认同上的危机,他们无法真正地进入其工作地,真正地转化为“新移民”。这种状况从短期看对经济似乎是有好处的,这样不仅可以使农村继续承担“民工”这一群体的劳动力再生产费用,让他们把参考群体定位于家乡的农民而不是当地居民,从而增加其对所受剥夺的承受能力,维持了低成本劳动力的供给量。
但从长期来看,在城乡经济差距仍然存在的情况下,会有愈来愈多的“民工”涌入城市,他们自愿或是被迫回家的成本也会愈来愈高,那么我们靠什么来整合这一群体?没有社会结构的开放就意味着这一群体在现有的社会结构中找不到自己的位置,或者说找到的是一个不公平的位置,在这种情况下不讲条件地鼓励或欢呼农民离开土地加入到“民工”行列,危险之处显而易见。
可以说,流动人口目前所面临的处境,对社会结构和价值观念格局提出了新的问题。我们应当记住,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过程,不仅是一个经济结构开放和调整过程,同时也是一个社会结构与价值观念开放和调整的过程,特别是在经济高速增长而两种体制共同发生作用的时候,社会结构与价值观念的转变程度对进一步改革的空间,以及新体制运行的“费用”有着决定性的影响。当经济更加开放,制度改革更加深入的时候,社会结构的开放和价值观念的创新就更显得意义重大。
注释:
〔1〕丹尼尔 .贝尔:《资本主义文化矛盾》赵一凡译,三联书店,1992年5月版,第245页。
〔2〕富永健一:《社会结构与社会变迁》,董兴华译,云南人民出版社,1988年12月第一版,第12~22页。
〔3〕袁方,姜汝祥:《七五期间的就业与产业结构概述》,《中国城市年鉴·1990》。
〔4〕赵明:《关于上海企业中的农村劳动力研究》,《中国人口科学》,1995年第3期,第33~39页。
〔5〕何小源:《农村劳动力的收入、消费和职业特征:农村劳动力的研究》,《中国农村经济》,1995年第5期,第40~44页。
〔6〕赵明:《关于上海企业中的农村劳动力研究》,《中国人口科学》1995年第3期,第33~39页。
〔7〕Wong,linda,1994.china's urban Migrants ~ the Publicy Challenge,Pacific Affairs,Vol.67.No.3
〔8〕Beijing Review,20~26,March 1989,p7.
〔9〕农业部劳动力流动课题组:《经济发展中的劳动力流动》,《中国农村经济》1995年第1期,第43~50页。
〔10〕Wu,Harry,and Li Zhou.1996.Rural to Urban Migration in China.Asian— Pacific Economic Literature.Vol10.No.2,pp54~64.
〔11〕Wu.Harry.and Meng Xin. 1995. Relocation of Farm Household Labour and its Direct and Indirect Impacts on GrainProduction in China.University of Adelaide. CERU Working Paper,No.95/6.
〔12〕蔡肪:《流动人口和迁移的经济分析》,《中国社会科学季刊》,1996年春季卷。
〔13〕谢阳:《正确认识中国粮食市场的波动》,中国国土经济学研究会简讯,第57期。
〔14〕中央政研室:《对农村跨省流动问题的初步分析》,《中国农村经济》,1994年第3期。
〔15〕傅筑夫:《中国经济史论丛》(下),三联书店,1980年1月第一版,第700页。
〔16〕傅筑夫:《中国经济史论丛》(下),三联书店1980年1 月第一版,第669~707页。
〔17〕Ramon H.Myers:The Chinese Peasant Economy:Agricul-tural Development in Hopeiand Shantung.1890 ~1949.Cambridge,Mass.:Harvard University Press。
〔18〕Philip C.C.Huang.1991.The Paradigmatic Crisis in Chinese Studies,Modern China Vol.17,No.3.Page.299~336。
〔19〕国务院农研中心发展研究所:《走向现代化的抉择》,经济科学出版社1987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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