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收入升降与国民经济可持续发展的正负效应,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正负论文,国民经济论文,可持续发展论文,农民收入论文,效应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改革开放以来,随着我国人民温饱问题的基本解决,提高农民收入已成为现阶段农村经济发展的一项重要任务。那么近年来,农民收入增长情况如何?农民收入增长滞缓甚至下降的因素及不利影响是什么?如何提高农民收入?为了从理论上对这些问题作出比较客观而科学的结论,现将自1992年以来有关农民收入方面研究所涉及的重大问题综述如下:
一、提高农民收入的必要性
当前我国农民收入与农业增长问题已引起理论界和决策界的普遍关注和重视,这不仅是实现我国经济发展的三步走战略目标,保证我国广大农民从解决温饱进而走向小康的需要,而且也对稳定农业的基础地位,促进农业以及国民经济的长期稳定发展具有重大意义。
首先,实现农产品与农民收入同步增长是农业现阶段发展是一项基本国策。从农业长期发展的战略角度看,保证农产品供给历来而且今后也将是国家农业政策的首要目标;而增加农民收入则是实现粮食供给总量平衡的巨大动力和物质保证。但是在市场机制调节供求条件下,理论界一般认为,农产品供不应求时,农民增加农产品供给就能增收。在这种情况下,国家保证农产品供给与农民增加收入的目标两者是吻合的。但是在供求平衡后,农民收入并不都能随着农产品的增加而增加。一般的规律是,农产品供给增加,农民收入反而会下降;农产品供给减少,价格上涨,反而使农民收入增加。在农民具有自主选择生产经营方向的条件下,农民只有在增加收入的前提下,能扩大农产品供给。而现阶段我国农产品已由普遍短缺转为市场供求基本平衡,因而增加农产品产量并不能增加农民收入;农民就会减少对农业的投入,甚至改变经营方向,出现国家保证农产品供给政策的宏观目标与农民增加收入的微观目标的矛盾,结果就使国家保证农产品供给的政策目标难以实现。为了保护和鼓励农民增加农产品供给的积极性,就要保证农民收入的不断提高,国家在制定农村经济政策时,应当从过去单纯追求农产品供给目标为主,转到农产品供给目标与农民收入增长目标并重上来。而在近期应把农民收入增长目标放在更重要的位置。
其次,提高农民收入,进而提高农民购买力,促进国民经济的良性循环。农民收入提高,农民的购买力和农村商品零售份额就可以大大增加。反之,则下降。如1989年至1991年的三年治理整顿中,因农民收入增长停止,农村商品零售额在全社会商品零售总额中所占份额分别比1988年下降0.4和3.2个百分点,而下降3.2个百分点就相当于农民少购买了301亿元的商品。所以提高农民收入,不但可以活跃农村市场,而且可以促进国民经济的全面发展。
第三,当温饱问题基本解决后,农民会将增加收入作为发展经济的首要目标。改革初期,农民把增加农产品产量作为发展经济的首选目标;但在现阶段当温饱问题基本解决后,农民越来越关心收入问题。为了在吃饱穿暖后尽快过上能吃好、穿好、住好并有所娱乐的小康生活,他们把增加收入作为农村经济发展的首选目标。特别是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农民的经营方向、经营方式主要由预期收入的多少来决定。
第四,提高农民收入是保障顺利实现小康目标的关键。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九五”计划和2010年远景目标纲要》的要求,到2000年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要达到1100元(按1990年价格),绝大部分农村居民生活达到小康。实现全国的小康,关键在农村,农村实现小康,关键是提高农民收入。
二、改革开放以来农民收入增长及其阶段性
改革开放以来农民收入水平有了很大提高。改革前1952——1978年的26年中,农民家庭人均纯收入累计只增加了76.57元,年均增长3.3%,其中1965年——1978年的13年间,年均增长仅为1.7%,农民收入长期停止不前。改革开放以来,伴随着国民经济的快速增长,农民家庭人均纯收入从1978年的133.57元增加到1995年的1578元。扣除价格因素的影响,年均增长5.7%。纵观1978年——1995年农民收入的增长变化,大致可划分为四个阶段。
1978——1984年:农民收入高速增长阶段,这期间农民人均纯收入从133.57元增加到355.33元,扣除物价上涨因素,实际年均增长15%。这是由于刚刚开始的农村经济体制的改革,激发了农民的生产热情,农业生产超常规增长,农业年平均增长7.6%。政府几次提高农副产品收购价格,农民从产量剧增和提价两个方面增加了收入。这一阶段农民人均纯收入增量构成的基本特征是,因生产增长的收入占56%(其中因农业生产增长的收入占40%,非农产业增长的收入占16%),因收购价格提高而增加的收入占23.1%,转移性和财产性收入占13.3%,减免税赋而增加的收入占7.6%。这一阶段农民收入增长和生活改善的速度快,幅度之大,为建国以来任何时期所未有。
1985——1988年:农民收入增长缓慢阶段。这四年间,农民纯收入从1984年的355.33元增加到1988年的544.94元,年均增长11.28%,消除价格因素的影响,实际年均仅增长1.9%。这一时期农业特别是粮食生产不景气,农业年均增长率下降到4.1%,而农作物种植业年均增长率仅0.93%,这一时期,农业生产不景气对农民收入的不利影响在很大程度上被农村非农产业的迅速发展所抵销了。这主要得益于乡镇企业的兴起,四年间大约有4340万农民在乡镇企业中得到了工作。另外,这一时期工业品市场价格调节部分增大,对农民收入产生严重的损害。据国家统计局估计,四年间,农民人均从物价上涨中净损失1元。
1989——1991年:农民增产不增收阶段。1989年——1991年的治理整顿时期,农民人均纯收入由544.94元增加到708.55元,扣除物价因素年均增长率只有0.7%,其中1989年实际收入还下降了7.5%。这一阶段农民收入的增长态势与农业生产的增长态势极不协调,农业生产走出了徘徊局面,增长势头较好,农业增速年均4.8%。其中种植业年均增长3.7%。这种增产不增收,甚至个别年份出现负增长的情况,不仅为改革以来所少有,也是建国以来所少有的。
1992年——1995年:农民收入恢复增长阶段。这一时期农业的增长加快,1992年——1994年的三年间,农业年均增长速度达到7.6%。农民收入在经历了多年的缓慢增长后,开始出现了转机,农民人均纯收入从1991年的708.55元增加到1994年的1221元,扣除价格因素的影响年均增长5.5%。
三、增加农民收入的制约因素分析
上述情况可以看出,与改革前相比较,农民收入虽有了很大程度的提高,但增长并不稳定,且增长速度过于缓慢,个别年份甚至下降,这种状况如不改变,将不仅直接影响到农民对农业的投入,严重挫伤农民务农的积极性,而且也将严重制约整个国民经济的增长。从有关研究论文看,当前和未来一段时间里农民收入的增长,主要受制于这样几个因素的影响:
1.农业比较效益低,成为农民收入增长的一大障碍。近年来,由于农业生产上存在着两个市场,致使农业生产比较效益十分低下。一是主要农产品在计划管理下的购销市场,二是农业生产资料在国家专营政策基础上的流通市场。前者价格定得偏低,后者价格上升过高,农业生产成本上升过快,粮棉等主要农产品增产不增收或少增收。如1985年至1988年,农业生产出现徘徊,农民收入增长缓慢,四年实际年均仅增长1.9%,而同期农业生产资料价格却上涨了25.7%(年均递增12.3%)。1989年至1991年农业增产不增收,农业年均增长速度由前四年的4.1%上升到4.8%,但农副产品收购价格却大幅度下降,年均增长率仅3.2%,其中1990、1991连续两年下跌,使农民收入实际年均增长仅0.7%,其中1989年实际收入还下降了7.5%。农业比较效益低,直接制约着农民收入的提高。从当前和未来一段时间看,农业收益还会继续下降,这是因为当前农产品收购价格上涨幅度赶不上农业生产资料价格的上涨幅度,就拿1993年来说,尽管中央在提高粮棉油等农产品收购价格的同时,对化肥、农药等农业生产资料进行了最高限价政策,但结果是当年的农业生产资料价格上涨幅度仍然高于农副产品价格上调速度。农业生产资料零售价格比上年上涨了14.1%,而农副产品收购价格只提高了13.8%。而且随着市场化改革的继续深入,农业生产资料还将会继续上涨,而农产品特别是粮棉等大宗农产品的收购价格逐步放开后,其价格也不会无限制上升。如果农产品价格提高的激励作用逐步减弱,农业生产资料价格又缺乏有效控制,将使农民利益受到进一步的损害。
2.资源约束加剧,人增地减矛盾突出。这不仅抑制了当前农民纯收入的提高,而且影响今后收入水平的提高。我国80年代每年耕地净减少550万亩,90年代前三年净减少840万亩,1994年一年就净减少600多万亩。同期人口却以年均1400多万的速度增加。1994年人均耕地仅1.2亩。特别是农村人口自然增长率明显高于城市,对农民收入的提高形成巨大障碍。初步测算,到2000年,按1990年价格计算的农民纯收入总量将达到11077亿元,比1994年增加3700多亿元,其中因人口增加占用1100多亿元,即近1/4的农民纯收入被新增人口所吞噬。从多年农民收入结构与增量结构看,农业仍是农民收入的主要来源,1993年农民纯收入总量和增量结构中,农业所占比重在60%以上,而农业中最为重要的耕地资源直接和间接提供了40%-60%的农民收入(个别地区达到80%以上),为农民提供了60%左右的生活消费。据有关方面统计,近十年来,我国中西部地区农民增收的70%来自种粮。因此人地矛盾的加剧将直接制约农民收入的提高。
3.农业投入严重不足,农业基础脆弱,缺乏发展后劲是增加农民收入不可忽视的限制因素。这些年我国农业的投入与其它产业的投入的差距越拉越大。我国国民收入的分配长期过于向工业倾斜,农业投入不足已成为农业基础脆弱、发展滞后的关键性因素。据统计,国家财政中农业支出占财政支出的比重,“五五”期间为13.2%,“六五”下降到9.5%,“七五”期间又降至8.4%,1994年更降至7.4%。农业基建投资占国家投资总额也呈明显下降趋势。如1994年农业基建投资占全国基建投资总额分别比1992年和1993年低1.1和0.2个百分点,降至2.6%。农业利用银行贷款、外资等有偿资金难度大,比重小,全国农业贷款占全国贷款总量不到10%。其它支农资金、农村集体和农民用于农业生产的实际投入水平也呈下降趋势。近两年农业生产性投入总量虽有所增加,但扣除投资品物价上涨因素,实际投入仍然下降。由于投入不足,无力进行农业基础项目、基础设施建设,如目前不少大中型水利工程由于投入不够,拖长工期,不能配套,无法及时发挥效益。曾经发挥作用的中小型水利设施也大多老化失修,全国1/3水库带病运行,60%的排灌工程急需维修。农业基础脆弱,缺乏发展后劲,制约着我国农业综合生产能力的进一步提高,进而直接影响到农民收入的提高。
4.农村市场体系发育程度低,农产品流通费用高,农民在经营活动中利益损失严重。随着改革的逐步深入,农村市场体系的发育有个过程,农民从计划经济转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也有个逐步适应过程。首先,在新旧体制转换过程中,千家万户的分散生产与千变万化的大市场如何衔接,缺乏有效的组织形式和宏观指导。在这种情况下,由于市场调节的自发性、盲目性和滞后性的消极影响,出现了农业生产的结构性失调。许多农民往往什么产品赚钱就一哄而上,结果形成供过于求,价格下跌,甚至亏本。其次,生产要素市场的发育严重滞后。资金、土地、技术、信息以及集体企业的产权等,有的市场化程度低,有的尚未进入市场。生产要素市场发育滞后,农民的收入渠道就难以拓宽。第三,在农产品的流通领域,由于市场的法制不健全,中间盘剥的现象相当突出,农产品的流通费用高。不少经营农产品的单位和个人,利用农村交通不便,信息不灵和许多农民缺乏经营能力的弱点,对农产品采取压价等收购方式,牟取暴利。特别是近年来屡屡发生的农产品收购大战、“打白条”、压等限级、不收购,而农资供应不畅、假冒伪劣农资产品泛滥等问题,严重侵犯农民的合法权益,减少了农民在市场交易中的应得利益。
5.过于细小的分户经营,也不利于增加农民收入。只有当农业劳动力拥有足以提高生产率,增加商品产出的土地时,他们才有机会提高收入水平。可是现阶段我国农村剩余劳动力越来越多,使得农业不但不能实现规模经营,而且还使土地经营规模变得愈来愈小。如按劳均负担8——10亩耕地计算,目前我国农村剩余劳动力约1.2——1.5亿人,到2000年全国农村剩余劳动力将达到1.65亿人左右。而实现土地规模经营,最根本的办法就是将农业中的大量剩余劳动力向非农产业转移,然而近几年农村非农企业吸纳农村剩余劳动力增量呈减少趋势。1996年预计全年乡镇企业从业人数达到1.25亿人,比上年增加不到500万人,比1994年增量少200万人。非农产业就业机会的丧失,结果是在大量剩余劳动力的压力下,土地无法实现规模经营,农业劳动生产率提高缓慢甚至下降,这极不利于农民收入的提高。
四、农民收入增长缓慢所带来的不利影响
农民收入增长缓慢给农民生活、农村经济发展、国民经济带来一系列不利的影响,归纳起来至少有以下三个方面。
1.农民生活消费水平得不到提高,甚至下降。农民收入下降,首先直接影响的是农民的消费能力,如1991年农民人均实际生活消费支出(已扣除物价因素)比1988年只增加6分钱,增长0.1%。三年中有两年人均实际生活消费支出下降,1989年比1988年下降0.6%,1990年又比1989年下降2.8%。尤其是1990年农民生活消费支出不仅表现为总量水平的下降,而且非商品性支出下降幅度更大,达11.4%,比消费品下降幅度还低9.2个百分点。农民生活消费支出的停滞或下降,导致恩格尔系数上升,消费结构没有得到改善。与1988年相比,1989年、1990年、1991年恩格尔系数分别上升0.7、4.6和3.4个百分点。
2.生产投资减少,扩大再生产能力减弱。当前农业增长方式已由传统的依靠活劳动的大量投入向现代的依靠物质投入的方面转变。而现代物质要素的投入的增加无疑需要农民收入的增加为基础。农民收入下降,其用于生产投资就减少,扩大再生产能力减弱,如1989年至1991年为农民人均纯收入增长缓慢时期,农民人均用于短期生产投资的家庭经营费用支出(扣除物价因素)分别减少4.1%、7.9%和0.8%,人均用于中长期生产投资的购置固定资产(扣除物价因素)减少幅度更大,分别减少22.2%、35.4%和18.2%。以江苏省为例,该省农民人均纯收入在剔除价格因素后,1989——1991年连续三年分别比上年下降7.3%、2%和6%。1993年第一季度与1992年同期相比,化肥销售下降9.6%。农药销售下降5.3%,农膜销售猛降57.6%。可见农民收入下降,直接导致农业生产投资减少。
3.农民购买力降低,农村市场难以启动,制约着国民经济的良性循环。其直接表现为(1)农村社会商品零售额的增长幅度缓慢。如1989年全国社会商品零售总额比上年增长8.9%,其中城市增长9.8%,农村增长8.2%。1990年农村市场疲软更趋严重,农村商品零售总额比上年减少0.1%,同期城市增长5.7%;(2)农村商品零售额在全社会零售总额的比重下降,如1990年,农村社会商品零售额在全社会商品零售总额中的比重仅为55%,1994年降至43.9%;(3)对国民经济的贡献能力减弱。如1985年到1990年间,由于农民收入的增长缓慢,农村社会商品总额合计新增2565.8亿元,占同期全社会零售商品新增总额的52.1%,而1978年至1984年间,农村零售商品新增额占全部新增总额的65.4%,农村市场需求对国民经济的贡献高达60%左右。由于农民有效需求不足,1989年和1990年的两年少购工业品约700——800亿元,使60%以上的工业品实现不了价值,这是造成工业品积压、经济效益下降的主要原因之一。可见农民收入增长缓慢,不但制约着农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和农业生产的发展,而且直接影响着国民经济的发展速度。
五、提高农民收入的对策措施
那么,如何提高农民收入,进一步理顺农民收入与农业以及国民经济发展的关系?从众多专家、学者的研究成果看,应主要采取以下的对策措施:
1.全面发展农村经济,努力增加农民收入。农村经济的发展,必须始终坚持“决不放松粮食生产,积极发展多种经营”的方针。在继续抓好常规农业的同时,要鼓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广大农民合理开发利用各种农业自然资源,发展粮油作物、饲料作物、经济作物和林业、畜牧业和水产业。要依托现有的农村集镇,抓紧做好小城镇发展规划,使乡镇企业的发展与小城镇建设结合起来。国家不仅要规划乡镇企业的产业,同时要规划它的投入。要继续实行“积极扶持,合理规划,正确引导,加强管理”的方针,促进农村二、三产业更好更快的发展,让更多的农村剩余劳动力就近转移,为农民创造更多的就业机会和收入来源,在促进农业集约化、现代化的同时,不断提高农民的收入水平。
2.调整农业生产结构和农产品的品种结构,走优质、高产、高效之路。我国的农业生产结构虽然有了较大的变化,但仍不尽合理。随着人们生活由温饱型向小康型过渡,人们的需求日益转向高品质和多样化。质量差、档次低的产品,价格低,而且往往滞销。相反质量好,档次高,又适销对路的产品,价格高又畅销。因此在稳定粮棉生产的前提下,调整农业结构,发展高产、优质、高效、低耗农业,这是增加农民收入的必要途径。
调整农业结构,发展“两高一优低耗”农业,一要加强规划和引导,减少市场调节的自发性和滞后性对农民收益的消极影响。二是从实际出发,发展具有地方特色的名优特产品。三是坚持“科教兴农”的方针,大力培育和引进优良品种,积极推广新的栽培和种养技术,努力提高产品的质量和档次,从而使农民获得更多的收入。
3.努力促进农业增长方式的转变,加快农业科技进步步伐。增加农民收入,就必须切实转变农业增长方式,由粗放经营向集约经营转变。为此,要大力发展科教兴农,提高劳动者素质和农业增长中的科技含量。要对农业重大科研项目联合集中攻关,力争在遗传育种、作物栽培、病虫害综合防治、灾害性天气监测预报、农产品加工贮藏和保鲜方面快出成果。同时加强农业科技推广体系建设,使科技对农业的贡献率由目前的35%提高到2000年的50%左右。要把“种子产业化工程”作为战略重点,加大投入,组织实施。主要在充分利用现有条件的基础上,选择重点县进行建设,形成种子综合生产能力,使全国良种率达到33%,其中杂交水稻和杂交玉米的良种覆盖率达到95%以上。
转变农业增长方式,还要扩大农业对外开放,积极引进资金和技术。要充分利用国际分工的变化,制订更加优惠的政策,吸引外商来华投资,开发农业,利用他们的资金、品种、加工技术和国际贸易渠道,在加快我国农业发展的同时,扩大优质农产品出口。
4.进一步改革与完善农产品流通制度,是增加农民收入的重要保障。农产品“卖难”问题,已严重阻碍了农村商品经济的发展,制约农民收入的进一步提高。其实质是在农村市场经济转轨过程中出现的流通组织发育不健全。要彻底解决农产品“卖难”问题,首先要加快农村流通组织的健全发育。根据当前农产品销售市场的状况,一方面要加强专业市场、批发市场及与其相配套的基础设施的建设,积极发展市场的中介组织,通过“贸工农一体化”、“产供销一条龙”或“公司+农户”等多种形式,把分散的农户生产同国内外市场连接起来,促进农产品货畅其流,降低农产品的流通费用和市场风险。另一方面,要加强市场的法规建设和宏观管理,规范市场主体的行为和市场交换的秩序,消除城乡分割、地区封锁和行业垄断,依法严厉打击种种“坑农”、“害农”、“宰农”的违法犯罪活动,切实保护农民的合法权益。
5.加快乡镇企业发展步伐,加速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速度,是增加农民收入的关键。目前,我国的乡镇企业主要集中在城市郊区和沿海经济发达的地区。因此国家必须积极支持中西部地区和沿海省份中内陆山区乡镇企业的发展,以解决这些地区剩余劳动力的就业问题。同时,把乡镇企业的发展从片面追求产值增长转到调整结构和效益上来。通过采用新技术和加强管理等措施降低物质消耗,提高产品质量和劳动生产率。此外,还要把发展乡镇企业同农村小城镇建设结合起来,加快农村城市化步伐。小城镇是农村乡镇企业和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的巨大载体,是乡镇企业集中的必然结果。国家有关部门要制定小城镇发展规划,要加快农村第三产业发展,这是吸纳农村剩余劳动力的重要途径。80年代的乡镇企业发展是以第二产业为中心开展的,90年代乡镇企业要走向二、三产业并重发展的轨道。第三产业因其经营特点,吸收农村剩余劳动力的能力相对较强,其发展将为农村剩余劳动力的转移提供广阔的市场。因此,必须依靠科技进步,提高乡镇企业在市场上的竞争能力,促其向高效、快速发展。
6.增加投入,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要按照《农业法》的规定,增加对农业的资金投入。投资重点是建立粮棉油的良种繁殖体系、病虫害防治体系、技术推广服务体系、农副产品基地建设及大江大河大湖整治和地方中小河流的治理等,为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创造一个稳定的农业基础设施环境,保证农村经济稳定增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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