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品质的“回答魏子笔记”理论_吴质论文

吴品质的“回答魏子笔记”理论_吴质论文

吴质《答魏太子笺》笺说,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太子论文,吴质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曹丕写给吴质的信保留至今的共有三封,其中建安二十三年,太子又与质书曰:“……昔年疾疫,亲故多罹其灾,徐、陈、应、刘,一时俱逝,痛何可言邪!昔日游处,行则连舆,止则接席,何曾须臾相失。每至觞酌流行,丝竹并奏,酒酣耳热,仰而赋诗。当此之时,忽然不自知乐也。谓百年已分,可长共相保。何图数年之间,零落略尽,言之伤心。顷撰其遗文,都为一集。观其姓名,已为鬼录,追思昔游,犹在心目,而此诸子,化为粪壤,可复道哉!观古今文人,类不护细行,鲜能以名节自立。而伟长独怀文抱质,恬淡寡欲,有箕山之志,可谓彬彬君子矣。著《中论》二十余篇,成一家之业,辞义典雅,足传于后,此子为不朽矣。德琏常斐然有述作意,才学足以著书,美志不遂,良可痛惜。闲者历览诸子之文,对之抆泪,既痛逝者,行自念也。孔璋章表殊健,微为繁富。公干有逸气,但未遒耳,至其五言诗,妙绝当时。元瑜书记翩翩,致足乐也。仲宣独自善于辞赋,惜其体弱,不足起其文,至于所善,古人无以远过也。”(注:《魏志·吴质传》裴注引《魏略》与《魏志·王粲传》引文文字略有出入。)若要理解此信的真实意思,可以联系曹丕《典论·论文》相对看。

《典论·论文》的产生与其时代的士人精神相背离,其内容大约三分论文,七分论政,所谓醉翁之意不在酒。它写作于建安末年甚或黄初年间,其文说:“盖文章,经国之大业,不朽之盛事。年寿有时而尽,荣乐止乎其身,二者必至之常期,未若文章之无穷。”殊不知此话是曹丕对士人们的诱导兼警告,其意指文章之外,从现实情形来看,士人若置身于政治漩涡中,岂但追逐荣乐而不得,且会惹祸上身死于非命。士人崛起于乱世,虽或有其高尚的政治理念,同时也意在充分发挥个体生命之能量,攫取身值乱世之“要路津”;作为最实际的诉求,立功可以有助于个体、家族甚至宗族免遭乱世冻馁之患。但以进取谋利禄,实在隐患无穷,想大享荣乐而延年益寿,最后连老死户牖也做不到,这样为博取“年寿”、“荣乐”而妄下赌注,与安于“文章”之人生相比,有点儿得不偿失,意指文章等于“经国之大业”,警告士人不必涉足于政治的实际运作,“立功”为强权如我者所专,而士人只能仅止于“立言”,才是唯一的既全命避祸、又留名后世的生存方式。按《魏志·文帝纪》裴注引《魏书》载曹丕《与王朗书》自称:“生有七尺之形,死唯一棺之士,唯立德扬名,可以不朽。其次莫如篇籍。疫疠数起,士人凋落,余独何人,能全其寿。故论撰所著《典论》诗赋,盖百馀篇。”这里就“三不朽”而言,恰恰省去了“立功”这一最具现实性的内容,正可以与《典论·论文》相印证。盖立德几乎是迂阔之念,立言只是为了留名后世,而立功却会影响到现实,能在实际政治中发挥作用。这说明《典论》之中蕴涵着丰富的政治潜台词,而非仅仅是文人雅趣。以准备登基的帝王的身份,曹丕要引导士人不是通过“杀身以成仁”方式,而是以学术文化建树来企求垂名不朽,士人减低了实际行动的能力,可与己相安于今世,自己偷梁换柱等勾当,士人便视而不见、置若罔闻,曹氏则可以避开士人当下之锋芒,从而转移士风。曹丕明确指出,士人最佳处世方式是像古之作者那样“寄身于翰墨,见意于篇籍”,于士人非但可以全身远祸,而且还可以“不假良史之辞,不托飞驰之势,而声名自传于后”。

曹植在《与杨德祖书》中说:“辞赋小道,固未足以揄扬大义,彰示来世也。”建安七子大都凋零于建安二十二年,而杨修于建安二十四年被杀,此信虽早成于《典论·论文》一年左右(注:按曹道衡、沈玉成《中古文学史料丛考》之《曹丕〈典论〉最终成于黄初间》条,补正张可礼《三曹年谱》,认为张说“《典论》基本成书于建安二十二年冬大疫后不久,成书后不断有所删补,举《典论》五条,证为作于建安二十四年以后之文”。并为补二证,赞同张说。中华书局2003年版。),但是兄弟间的矛盾症结却早就形成,而且日益激烈。不过曹丕“南面之术”在此前已经彰显无遗,根本不是秘密,曹植此信是作出回应,揭穿了其兄之谎言,针锋相对提出,人应在“三不朽”的各个领域均有所驰骋,最无奈时,才写写文章,他说:“吾虽德薄,位为藩侯,犹庶几戮力上国,流惠下民,建永世之业,流金石之功,岂徒以翰墨为勋绩,辞赋为君子哉?”此段文字中,“岂徒以翰墨为勋绩,辞赋为君子哉”,直接与曹丕“寄身于翰墨,见意于篇籍”分庭抗礼,这也可以看出兄弟俩矛盾之深,曹植威胁到曹丕的政治意图,曹丕不得不时时防范曹植,曹植一生坎坷,“常汲汲无欢”,此确实是兄弟积怨难解的缘故。

建安二十二年曹丕确立了其魏太子的地位,曹丕与吴质通信的时间与曹丕写作《典论·论文》的时间相去不会太远,其思想的流露应与“魏太子”和“魏文帝”的心态相一致,所以只有弄清楚了曹氏兄弟这般不同的居心,才能够对吴质的信作出切近真实的解读。现存吴质与曹丕笺三篇(其中一篇为残篇)、书一篇(亦属残篇)。其《答魏太子笺》说:“二月八日庚寅,臣质言:奉读手命,追亡虑存,恩哀之隆,形于文墨。日月冉冉,岁不我与。昔侍左右,厕坐众贤,出有微行之游,人有管弦之欢。置酒乐饮,赋诗称寿,自谓可终始相保,并骋材力,效节明主,何意数年之间,死丧略尽。臣独何德,以堪久长。陈、徐、刘、应,才学所著,诚如来命,惜其不遂,可为痛切。凡此数子,于雍容侍从,实其人也。若乃边境有虞,群下鼎沸,军书辐至,羽檄交驰,于彼诸贤,非其任也。往者孝武之世,文章为盛,若东方朔、枚皋之徒,不能持论,即阮、陈之俦也。其唯严助、寿王,与闻政事,然皆不慎其身,善谋于国,卒以败亡,臣窃耻之。至于司马长卿称疾避事,以著书为务,则徐生庶几焉。而今各逝,已为异物矣。后来君子,实可畏也。伏惟所天优游典籍之场,休息篇章之囿,发言抗论,穷理尽微,摛藻下笔,鸾龙之文奋矣。虽年齐萧王,才实百之,此众议所以归高,远近所以同声。然年岁若坠,今质已四十二矣,白发生鬓,所虑日深,实不复若平日之时也。但欲保身敕行,不蹈有过之地,以为知己之累耳。游宴之欢,难可再遇,盛年一过,实不可追,臣幸得下愚之才,值风云之会,时迈齿载,犹欲触胸奋首,展其割裂之用也。不胜慺慺,以来命备悉,故略陈至情,质死罪死罪。”

此显然是对上述曹丕来书的回覆,这亦符合“笺”这一文体的特点,《文心雕龙·书记》篇说:“迄至后汉,稍有名品,公府奏记,而郡将奉笺。记之言志,进己志也。笺者,表也,表识其情也。”吴质奉笺,主要要向曹丕表其忠心,表明其顺从主人、步趋一致的感情。对此首先要理解“伏惟所天优游典籍之场,休息篇章之囿,发言抗论,穷理尽微,摛藻下笔,鸾龙之文奋矣。虽年齐萧王,才实百之,此众议所以归高,远近所以同声”这番话。“所天”是指对自己最为重要的人,譬如父之于子、夫之于妻或君之于臣。《后汉书·梁统列传》说贵人姊南阳樊调妻嫕上书自讼曰:“妾同产女弟贵人,前充后宫,蒙先帝厚恩,得见宠幸。皇天授命,诞生圣明。而为窦宪兄弟所见谮诉,使妾父竦冤死牢狱,骸骨不掩。老母孤弟,远徙万里。独妾遗脱,逸伏草野,常恐没命,无由自达。今遭值陛下神圣之运,亲统万机,群物得所。宪兄弟奸恶,既伏辜诛,海内旷然,各获其宜。妾得苏息,拭目更视,乃敢昧死自陈所天……”其注曰:“臣以君为天,故云‘所天’。”(注:相传丁廙所作《蔡伯喈女赋》描述了她的婚姻:“当三春之嘉月,时将归于所天。”此“所天”指丈夫;《宋书·郑鲜之传》说:“……若有功不赏,有罪不诛,可致斯喻尔。无有名教翼其子弟,而子弟不致力于所天。不致力于所天,则王经忠不能救主,孝不顾其亲,是家国之罪人尔,何所而称乎?”此“所天”几乎包括君父总而言之;作于宋嘉祐庚子(1060)的《广清凉传》卷下有“志远之传”曰:“释志远,俗姓宋氏,汝南人也。早丧所天,孤养于母,承顺颜色,晨夕无违。”此“所天”即指其父,刊于《大正藏》N0.2099。)因此吴质之“所天”即指曹丕;而“萧王”何指?按《魏志》有《任城陈萧王传》,说:“萧怀王熊,早薨。”陈寿为之立传,然文字极其简略,不知何故,或许其中有所隐情?再按《武文世王公传》说曹操卞皇后生曹丕、曹植之外,还生了任城威王彰和萧怀王熊。建安后期,曹丕与曹植围绕夺取太子地位,展开了激烈的斗争。而吴质,按《魏志·吴质传》裴注引《魏略》曰:“质字季重,以才学通博,为五官将及诸侯所礼爱;质亦善处其兄弟之间。”吴质熟知曹氏兄弟,左右逢源于其间,而且在曹丕和曹植夺嫡过程中,他左袒曹丕一边,曹操出征,当告别时,他示意曹丕“泣而拜”,其真诚的效果胜过了曹植的“称述功德,发言有章”,他为曹丕最终确立为太子出力甚多,是曹丕赏识的亲信(注:《魏志》裴注引《质别传》说“(文)帝初亲万机”之时,吴质便是“辅弼大臣”,可见吴质颇得文帝之器重。),故而他是十分了解曹丕内心世界的人,尤其认识到曹丕作为政治动物的残忍之心。至建安二十三年,曹丕太子的地位已经牢固,曹植亦已无力回天,所以吴质敢于不加隐讳地奉献其阿谀之辞,称颂曹丕文才高妙。曹植虽然失势,但是作为诸侯,还是不容轻诋,所以吴质假借已逝世的萧王曹熊为参照,其实隐指曹植,直言曹丕“才实百之”,以表扬曹丕在诸子之中是最杰出者,并且让曹丕确信自己顺利夺嫡,乃众望所归。

其次,关于此回覆中论文的部分,极其机敏的吴质滴水不漏地回应了曹丕所关注的政治前景问题,篡夺是否会遇到士人们的阻力,这是曹丕尤为担忧的难题。因为曹操死于建安二十五年,此前曹氏父子已经擘画篡夺汉刘的天下,所以曹丕凝志不分者正在于此。他与吴质所谈论的建安七子,惟独标举徐干,其他只不过是陪衬而已,实际上是深有用意的。曹丕说伟长“恬淡寡欲,有箕山之志”,“著《中论》二十余篇”,“此子为不朽矣”。《典论·论文》说:“唯干著论成一家言。”在曹丕意识中,徐干作为文人的典范,其关键词就是“箕山之志”,所谓“箕山之志”,指尧时许由“终身无经天下之色”(注:《吕氏春秋·求人篇》。);按《世说新语·言语》第18条说:“嵇中散既被诛,向子期举郡计入洛,文王引进,问曰:‘闻君有箕山之志,何以在此?’对曰:‘巢、许狷介之士,不足多慕!’王大咨嗟。”曹丕赞扬徐干“有箕山之志”,是希望士人明哲保身而言,而晋文王讽刺向秀“有箕山之志”,则是就惟恐士人持不合作态度而论的,帝王在与臣民互动关系中总要保持其主导的地位,要令臣下彻底就范,这是君权权势使然。曹丕论文,其重点在于文人的德行和名节,“观古今文人,类不护细行,鲜能以名节自立”,曹丕深切地体察到文人的性格特点。譬如北朝颜之推《颜氏家训·文章》说:“每尝思之,原其所积,文章之体,标举兴会,发引性灵,使人矜伐,故忽于持操,果于进取。”这几乎就是古今文人的本质特征,秉持这样的个性,文人容易“犯上作乱”,令主上难堪。故曹丕所谓的德行、名节,主要以徐干为例,推崇一种与世无争的处世观,体现几分隐逸的色彩,这可以使人处世避免种种的尴尬,至少可以做到全身避祸。汉末士人起而挽救汉刘政权的命运,大肆讲论政治道德和原则,自然就潜伏着冲突的危机,正因为考虑到会出现危殆的局面,曹丕独表徐干“有箕山之志”,推崇徐干式以文章“经国”,他衷心希望士人们“终身无经天下之色”,其意在引导士风,当他推行改朝换代的重大举措时,亦令士人无意干预时政。

吴质对此了然于胸,他先叙旧抒情,吴质比曹丕年长十一岁,昔日南皮之游,挥洒激情,任气使才,当时之交游,其功利的成分可能并不多,是其共同青春美好的记忆,令人难以忘怀。然而一旦进入到政治的语境,情形就彻底不同了。曹丕来书提到了建安七子中徐、陈、应、刘和阮、王之六子,惟独缺一孔融,因孔融在建安十三年已被曹操杀掉,所以此书中就不愿提及此人(注:《典论·论文》谈论“七子”时之排序首先就是鲁国孔融文举,可能“七子”之称号是当时士林的共识,而《典论》是一部公布于世的著作,因此,谈“七子”曹丕就不能忽略孔融。而《与吴质书》则是比较亲密者私人之间的通信,更见其真实思想和情感,在此书中曹丕将曹氏父子比较讨厌的孔融从“七子”名单中删除了。);而且“徐、陈、应、刘”的排序,也体现了曹丕的喜好,与此四子文学才华的高下无涉,徐干自然是其最中意者,故理应列名第一,而刘桢因有所触犯,不太顺从,所以就被置于最末了。吴质不得不顺着曹丕的话题,有所评论。他说:“何意数年之间,死丧略尽。臣独何德,以堪久长。”这些昔日的友人都死尽了,而自己倒还活着。“陈、徐、刘、应,才学所著,诚如来命,惜其不遂,可为痛切”,他亦免提孔融,认同惜乎此辈未能尽其才。“凡此数子,于雍容侍从,实其人也。若乃边境有虞,群下鼎沸,军书辐至,羽檄交驰,于彼诸贤,非其任也。往者孝武之世,文章为盛,若东方朔、枚皋之徒,不能持论,即阮、陈之俦也。其唯严助、寿王,与闻政事,然皆不慎其身,善谋于国,卒以败亡,臣窃耻之。至于司马长卿称疾避事,以著书为务,则徐生庶几焉。而今各逝,已为异物矣。后来君子,实可畏也”。《魏志》本传中吴质“以文才为文帝所善”,吴质固然亦是一文士,同样文才卓著的曹丕往往把文士视作其假想敌——这是曹丕时代文士的大不幸!原来曹丕对于手无寸铁的文士存有如此戒心,吴质亦不能不有觳觫之感,所以他有意贬低建安七子作为文士的现实作用和影响,即否认此辈尚有“立功”的可能性,消减曹丕意念中此辈人物所拥有的现实影响力,指出此辈仅仅可以作为文学侍从,成为朝廷的点缀。同时以汉武时代的东方朔、枚皋之徒来比拟阮、陈之俦(注:《汉书·严朱吾丘主父徐严终王贾传》说:“相如常称疾避事。朔、皋不根持论,上颇俳优畜之。唯助与寿王见任用,而助最先进。”),意指这些人不过滑稽俳优而已,实不足多虑。文士即便如严助和吾丘寿王,他们一旦超越了其文士的身份,不知深浅地涉足实际政治,由于立身不够谨慎,所以招致杀身之惨祸,此须令天下文士引以为戒,吴质用“臣窃耻之”四字,便与这样的人生方式划清了界线,吴质表示对于政治如履薄冰,自己绝不会重蹈前人之覆辙,完全心领神会曹丕不许文士参政的意思。他以作了富家女婿的司马相如为例,指出司马相如“以著书为务,则徐生庶几焉”,徐干的人生观和处世方式与司马相如近似,这是深得曹丕赞赏的根本原因,吴质进一步表示自己深谙曹丕表彰徐干的“微言大义”,点到了曹丕《与吴质书》和《典论·论文》的写作主旨,可谓“心有灵犀一点通”,曹丕要传递给天下读书人的信息何尝与此有别呢?

一场瘟疫带走了性情各异的“七子”中的大部分(注:《魏志·王粲传》说:“踽以十七年卒。干、琳、暘、桢二十二年卒。”),曹丕来书称“观其姓名,已为鬼录”,颇见曹丕既惋惜又释然的复杂心情(注:《典论·论文》评价“七子”曰:“咸以自骋骥騄于千里,仰齐足而并驰。以此相服,亦良难矣。”“七子”都是具有超强主体意识的文士,曹丕亦深感难以对付。);吴质所谓“而今各逝,已为异物矣”,性情张扬的人物往往可爱又可畏,他们被自然之手淘汰了,吴质也仿佛在提请曹丕尽可释怀。而“后来君子,实可畏也”,又似乎是在提醒后来者,在应对帝王时,必须谨小慎微。自己作为政治角斗场上的幸存者,仿佛是偷生的窃贼,当同侪均不敌政治和自然的风霜刀剑,纷纷谢世之际,自己竟然还能苟延残喘,就如小偷得手未被抓获一样,庆幸之余,更要向曹丕表白,自己野心全无,且来日不多,他说“然年岁若坠,今质已四十二矣,白发生鬓,所虑日深,实不复若平日之时也。但欲保身敕行,不蹈有过之地,以为知己之累耳”,此“所虑日深”指不再像年轻人那样血气方刚草率从事,凡事会三思而后行,总之,要让曹丕放心,吴质已经不是当年那个意气风发的酒友,他已有家室的牵挂,遇事会冷静处置,惟以身家性命为考虑事物的出发点,他戒除了青春时期鲁莽灭裂的毛病,不会犯愚蠢的错误,以给您老人家增添任何麻烦!吴质再次追忆“游宴之欢,难可再遇,盛年一过,实不可追”,青春犹如一场美丽的春梦,当梦醒之后,一同做梦的人都得面对现实的残酷,吴质要诱导曹丕一起来追忆,追忆逝水般的年华,想让他已变冷酷的心片刻回复当年的浪漫和友情。当大权在握之后,曹丕性情中极其冷酷的一面就充分地表现出来了,比如《魏志·文帝纪》载:“(黄初四年)六月甲戌,任城王彰薨于京都。”按《世说新语·尤悔》第1条指出曹丕毒杀任城王曹彰,接着想对胞弟曹植再施毒手,是太后干预,才不得不罢手(注:徐震堮《世说新语校笺》,中华书局1991年版。)。曹植作《任城王诔并序》,在序文与诔文中均说:“如何奄忽,命不是与!”“如何奄忽,景命不遐”(注:赵幼文《曹植集校注》卷二、卷一,人民文学出版社1998年版。)!控诉曹丕的狠毒。然而曹丕亦不是完全泯灭了诗性情怀的人,他在与吴质的三封书信里,均回忆到往日的欢聚,说:“皦日既没,继以朗月。同乘并载,以游后园,舆轮徐动,宾从无声,清风夜起,悲笳微吟,乐往哀来,凄然伤怀。余顾而言,兹乐难常,足下之徒,咸以为然”,曹丕依旧具有艺术家的气质,但是“节同时异,物是人非,我劳如何”!面对相同的良辰美景,物是人非,大家都清楚过去的就永远过去了。吴质潜意识里还是希望曹丕能够念及旧情,这是一切伴君者所必然滋生的惶恐心理。而且他还得表示自己虽年纪老大却并非废物,仍然愿意为主子赴汤蹈火。

吴质仅有一首《思慕诗》留存至今,其辞曰:

怆怆怀殷忧,殷忧不可居,

徙倚不能坐,出入步踟蹰。

念蒙圣主恩,荣爵与众殊,

自谓永终身,志气甫当舒。

何意中见弃,弃我就黄垆。

茕茕靡所恃,泪下如连珠,

随没无所益,身死名不书,

慷慨自俯仰,庶几烈丈夫。

他对于曹丕的感情,完全出于一种投靠主子的心理,当黄初七年,曹丕以四十岁的年纪去世之时,吴质就萌发了失去靠山的悲恸,顿然有无所依赖的痛楚,所谓“随没无所益,身死名不书,慷慨自俯仰,庶几烈丈夫”,则显得其人格十分可笑和卑贱。吴质因为“怙威肆行”,死后“谥曰丑侯”,看来历史还是客观地评判了吴质其人。

按曹植《与吴季重书》称赞吴质“得所来讯,文采委曲,晔若春荣,浏若清风。”可见吴质文才不俗;而且前日欢聚,吴质“鹰扬其体,凤观虎视,谓萧曹不足俦,卫霍不足侔也。左顾右盼,谓若无人,岂非君子壮志哉”(注:赵幼文《曹植集校注》卷二、卷一,人民文学出版社1998年版。)!何等的气势磅礴!魏太和三年,曹植徙封东阿,吴质十分畏惧的魏文帝已经去世,面对一个失势的诸侯王,吴质酒酣耳热之际,不禁焕发出其性情中比较真实的一面。但是当回覆书信时,观吴质《答东阿王书》,吴质静心思量之余,前日的狂傲就消退了,表示希望“钻仲父之遗训,览老氏之要言”,呈现出一个谦谦君子的风度。可见吴质人格分裂成不同的形态,他面临不同的对象和场合,善于随机说法,这是一种自我保护的手段。所以书信作为文章中的一种文体,未必文如其人,经过理性的思索之后,其文字恰恰掩盖和隐藏了作者某些本质特性。然而文学史又是十分公允的,吴质未能进入“七子”的行列,正说明其虚假性限制了其文学的成就,他可以八面玲珑于一世,却难以在伟大文学家行列中占据一席之地。

学界时常探讨儒家文化的好处,以吴质等为例,当一个人处于政治的常态之中时,不知其儒家的学养能够发挥出几分?所以君臣政治体制对于儒家文化真精神的容纳度究竟有多大,这是谈论中国古代文化者必须要思考的问题。若一个具备了深厚的儒家素养的士人进入到政治体制之中,他只是疲于应对和自保,那么儒家思想中关于社会责任的部分,他是否还能够有暇顾及呢?如果一种文化只是停留在体制外人物的纸上谈兵之层面,我们是否可以将此指称为我们的主流文化?一个社会的年轻士子皓首穷经,当一旦明白自己所学仅仅是屠龙术,那么无数代无数人的青春和生命是否在一定程度上都蒙受了欺骗?

通过阅读吴质《答魏太子笺》,亦有助于治文学史者了解在曹氏文人集团中,“七子”中某些人的处世风貌。譬如从政治层面而论,曹操、曹丕均厌恶孔融其人的做派,所以吴质所谓“唯严助、寿王,与闻政事,然皆不慎其身,善谋于国,卒以败亡,臣窃耻之”,此虽未曾以之与“七子”中的某人联系起来,却似乎令人感觉到是在影射孔融的为人。《魏志》未曾专门为孔融列传,端赖裴注,引述《续汉书》、司马彪《九州春秋》、张璠《汉纪》、《魏氏春秋》及《世语》,大致勾勒出孔融“不识时务”的性格特点,他最终难逃被杀的命运,似乎亦在情理之中;而当时这些史料的撰写是否受到曹魏政治惯性的影响,以致丑化了孔融,让孔融蒙受诬蔑之词,则今人不得而知了。

而吴质所谓“若东方朔、枚皋之徒,不能持论,即阮、陈之俦也”,则透露出在曹氏和同侪眼里,阮、陈几乎有几分“弄臣”的角色定位,《魏志·王粲传》说:“(阮)踽少受学于蔡邕。建安中都护曹洪欲使掌书记,踽终不为屈。太祖并以琳、踽为司空军谋祭酒,掌记室,军国书檄,多琳、踽所作也。”裴注引《文士传》曰:“太祖雅闻踽名,辟之,不应,连见逼促,乃逃入山中。太祖使人焚山,得踽,送至,召入。太祖时征长安,大延宾客,怒踽不与语,使就技人列。踽善解音,能鼓琴,遂抚弦而歌,因造歌曲曰:‘奕奕天门开,大魏应期运。青盖巡九州,在东西人怨。士为知己死,女为悦者玩。恩义苟敷畅,他人焉能乱?’为曲既捷,音声殊妙,当时冠坐,太祖大悦。”面临强势,阮踽的性格中有屈服和柔顺的一面,这样的性格使他在曹氏阵营中,成为可以狎侮戏弄的对象,此与刘桢的倔强尊严似迥然有别。当阮踽死后,曹丕作《寡妇诗》,其中有曰:“妾心感兮惆怅、白日急兮西颓,守长夜兮思君,魂一夕兮九乖,怅延伫兮仰视,星月随兮天廻,徒引领兮入房,窃自怜兮孤栖,愿从君兮终没,愁何可兮久怀。”此几乎有点儿南朝宫体诗的意味了,设若悼念一个尊敬的友人,绝不至于如此写其未亡人的孤寂,正由于阮踽俳优式的处世风格,才可能让曹丕等人在其身后,假借同情孤儿寡妇的题目,毫无顾忌地写出自己所想象的空床独守女子的内心世界。而作为阮踽的儿子,阮籍在政治高压之下,所表现出来的佯狂姿态,其实与阮踽堪称渊源有自。

曹丕《与吴质书》说徐干“著《中论》二十余篇,成一家之业,辞义典雅,足传于后,此子为不朽矣”。又在《典论·论文》中说到“融等已逝,唯干著论,成一家言。”这也代表着曹丕关于著述价值的判断,《典论》本身应列于子部,曹丕认为子部书的写作,才是不朽之作,这样的观念,其实与汉代人的看法仍然是一致的。假如揭示了曹丕的政治意图之后,再来看曹丕的“文学观”,其实不宜将它过度拔高,譬如视之为在文学批评史上具有划时代意义的作品,这样的评价是否符合实际,尚需重新审视。即使其客观的效果诚然是划时代的,这也仅仅是郢书燕说而已。

然而曹丕推崇子部书写作,亦毕竟与前人发生了重要的变化。首先其思想特征已经与儒家渐行渐远,汉代政治人物尚“缘饰”以经术,曹丕甚至于连这种伪装亦不需要了。按《南齐书·礼志上》说:“魏氏藉汉末大乱,旧章殄灭,侍中王粲、尚书卫觊集创朝仪,而鱼豢、王沈、陈寿、孙盛并未详也。”《南齐书·乐志》说:“建安十八年,魏国初建,侍中王粲作登歌《安世诗》,说神灵鉴飨之意。”作为蔡邕的得意弟子,王粲在朝廷礼仪建设方面用力甚多,但是,这在曹丕的眼里,已经算不上有任何意义的著述行为,曹丕仅仅称道其辞赋写作有超过前人之处。作为一个在乱世中崛起的军事政权,曹氏不愿意权力受到礼仪的缠绕和制约,所以儒家思想自然失去了其至尊的地位,降为诸子中无甚高论的一家。而为了突出其强权政治的强势地位,曹魏十分钟情于法家治国。《魏志·杜恕传》记载杜恕曾感叹道:“今之学者,师商、韩而上法术,竟以儒家为迂阔不周世用,此最风俗之流弊,创业者之所致慎也。”今之学风主要是受曹氏的影响,上行则下效,这几乎是曹操、曹丕和曹睿一以贯之的思想特征和执政风格。吴质善于迎合曹丕的性情喜好,所以通过其《在元城与魏太子笺》,亦可以从另一侧面,了解曹丕的学术和为人。其笺曰:“若乃迈德种恩,树之风声,使农夫逸豫于疆畔,女工吟咏于机杼,固非质之所能也;至于奉遵科教,班扬明令,下无威福之吏,邑无豪侠之杰,赋事行刑,资于故实,抑亦凛凛有庶几之心。”吴质明确表示其施政将舍儒而尚法,此与曹魏的学术和政治理念是相吻合的,他要以此博取曹丕的赏识,这正说明曹氏政权采取了一条鲜明的法家路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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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品质的“回答魏子笔记”理论_吴质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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