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个人出版初探_个人管理论文

网络个人出版初探_个人管理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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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号:G237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1-9697(2003)05-0168-05

由新闻出版署和信息产业部正式颁布的《互联网出版管理暂行规定》(以下简称《暂行规定》),从2002年8月1日开始实施。

一、突破与延伸

《暂行规定》第五条:“本规定所称互联网出版,是指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将自己创作或他人创作的作品经过选择和编辑加工,登载在互联网上或者通过互联网发送到用户端,供公众浏览、阅读、使用或者下载的在线传播行为。”

由此可见,互联网的编辑与出版已经突破了传统意义上的“缉辑”与“出版”概念,它以信息流、比特流、数据流为核心内容,以“在线传播”为形式,而不再以“印刷”为核心内容和形式,这就使互联网的编辑和出版不必再依赖昂贵的大型机械设备,甚至不需要纸张,只要有一台个人计算机,就足以实现原来无法实现的编辑、出版一体化,这从物质、设备上为个体编辑与出版铺平了道路,“将先进的个人代理应用于以电脑为媒介的传播技术最终特使得个人可以绕过或许取代传统的信息与娱乐看门人。”由于互联网是基于点对点(Peer to Peer)的文件传输方式,而且不存在所谓权威的中心互联网,那么在互联网上越是具有个人特色的事物就越有发展前景。

个体编辑与出版自古以来就是一种不可忽视的力量和方式。本文把“个体编辑与出版”界定为不代表官方或某特定组织、集团的编辑与出版行为,主要表现为编辑、出版行为都由个人独立完成,我国古代较大规模的个体编辑出版行为出现在春秋战国时期,诸子百家的著书立说很多都属于个体编辑与出版的范畴。国外最著名的个体化编辑、出版行为应以公元前600年前古希腊伟大诗人荷马所著的《伊利亚特》和《奥德赛》为代表。后来,随着造纸技术,印刷技术的发展,个人很难再同时承担编辑与出版的任务,于是出现编辑与出版的社会分工,并且由于机械工具的出现使这种分工更加细致、专业化。然而,即使在传统出版业向集团化、大型化发展的现当代,个体出版依然占有其不可替代的位置。例如1996年日本4400多家出版社中就有254家个体出版社,其他如美国、法国、英国等国家也是小型及个体出版社占大多数。此外还有独立书店(又称“个体书店”),它是非连锁独立经营的书店,是世界各国最为普遍的零售书店类型,这些个体出版社和个体书店的优势是:“灵活,快速,投入小,收益多。”这种大中小并存、多种模式并存的多元化格局同样扩展到了互联网出版中。

自国际互联网出现之来,这使个体编辑与出版就有了新的发展方向和特点,编辑、出版甚至发行、销售都有相互整合的趋势,延伸出许多传统出版业不具备的优势,同时也产生了一些新问题。

未来互联网个体编辑与出版将越来越体现个性化、多样化、便利性和灵括性的特点,这也是互联网个体编辑与出版追求的目标。在互联网上,“越是民族的,就越是世界的”这句名言将会向“越是有个性的,越是世界的”这个趋势转变。如何在个人主页或网站的编辑、出版中充分体现了各自不同的风格和个性,这是个体编辑与出版者们所应该重点考虑的问题。

相对于传统出版业而言,便利性和灵活性也是互联网个体编辑与出版的主要特点和优势所在。“通过因特网向个人电脑提供信息,是以实现报纸的个人化为目标的。”网络出版者可以根据用户“需求”进行编辑出版,尊重每一个个体的兴趣、爱好,并根据要求为其“定制”相应的产品。现在有许多个人网站将自己的产品细化,分为“旅游”、“科技”、“时尚”等各种门类,读者可以通过设定关键词“个人定做”电子报纸。1999年获得《电脑报》最佳下载个人网站编辑选择奖的“驱动之家”是此类个人网站中的佼佼者,其驱动程序内容非常丰富,同时更新也很及时。“我的驱动更新”邮件列表,将用户订阅的最新硬件资料及时传送给用户,个性化服务的色彩很明晰,“立足一点,从内容上下功夫”就是其发展的重要原则。又如就某部大容量的学术著作而言,不同的读者有不同的需求,也许某读者只需要其中若干章节,为避免浪费,可以只订购所需的那部分,而不必把整部电子书都买下来。这被某些研究者称为受众编辑或交互式编辑与出版。同时,由于互联网上的编辑、出版乃至发行都与不再跟印刷有必然联系,那么,也就不存在计算印数的问题,避免了库存积压和浪费等现象。这也是其巨大的优势所在。同时,对个人网站而言,只要感兴趣就可以做,不需要商业计划书,没有赢利压力。

此外,时间的快捷和地域空间的不受限制也是互联网个体化编辑、出版的特点。“网络没出现时,新闻以天、小时计,网络出现后,新闻恐怕要以分秒来计了。”这就意味着每个人都可以既是记者、编辑,又是读者,充分体现个体编辑与出版的另—特色。这样的编读交流或角色转换,可以在任何时间、任何状态下实现多方的同步交流或转换,不受约束和限制,非常有利于在更高层次上刺激大众的参与欲。同时,出版信息的远程存储突破了地域的局限,信息流在无国界的的信息高速公路上风驰电掣,这对新闻出版审查制度提出了最严峻的挑战和考验。

二、原理与分类

互联网个体编辑与出版存在的基础条件有几条原理:首先国际互联网为个体编辑与出版提供了强大的技术基础与自由的出版环境。互联网开发的最初动机是基于计算机时间共享和计算机资源共享的军事目的,即美国国防部高级研究计划局的ARPA网,其整体思路是“分散性、开放性、共享性、交互性”。这意味着直联网是根据用户的需要发展而成的一种分散型的开放系统,它不存在所谓的“中心互联网”,在文化中也就表现为绝对权威的丧失。世界上范围最大、使用最广泛的计算机网络是Internet(国际互联网),尤其World Wide Web(环球网,又称万维网)的发展使得互联网的使用变得非常容易,其分布式的互动结构使任何能上网的人都能充分自由地发表言论、见解,也为个体编辑与出版提供了良好的技术平台。其次,大量标准化编辑软件如FrontPage、Dream Weaver、AuthorWare等等的涌现使得编辑、出版工作变得简单、便捷、易于学习和操作,不再是某些专业组织垄断的专利,这为个体编辑与出版提供丁便利的制作工具。再次,大量网民对于网络的过分依赖以及网络资源的相对匮乏又为个体编辑与出版提供了旺盛的市场需求——这三个方面为互联网的个体编辑与出版创造了相当优越的发展环境和条件。

既然互联网提供了如此广阔的空间和便利的条件,那么个体编辑与出版的繁荣与发展也就成了迟早的问题。以前有人把电子出版物看成是当代出版业革命的标志。其实,电子出版物只不过是原有出版概念的电子形式延伸,而互联网出版才真正颠覆了原有的出版理念和出版手段。根据《暂行规定》,互联网出版的作品主要包括两方面:一是已正式出版的图书、报纸、期刊、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等出版物内容或者在其他媒体上公开发表的作品;二是经过编辑加工的文学、艺术和自然科学、社会科学、工程技术等方面的作品。然而这个范围在现实中似乎显得过于狭窄,事实上互联网个体编辑与出版已经扩展了更多的外延,所编辑、出版的对象也并不仅限于上述两种,而且各种方式都在互相渗透和融合,在理论上根据其编辑、出版对象的不同可以划分为以下几类:

1、软件编辑、出版

互联网上的软件一般是利用计算机编程语言编写出来的计算机工具,而现在几乎所有工具软件的主菜单(Menu)里都具有“编辑”(Edit)功能,使个体化编辑成为可能,这就已经突破了传统意义上关于“编辑”的定义。“软件开发总是被看作一门专门技术……程序设计员、系统分析员等一直是个体工作者,他们在不受控制的环境下开发了应用软件。他们的工作与艺术家的工作很相像,艺术家不在集约管理的环境中工作,艺术家作为个体工作者创造艺术品——油画、雕塑、文学作品等,软件开发同这种情况相似。”互联网的特性之一就是资源共享,在此理念的引导下,程序设计员们纷纷把自己设计的工具软件发布到互联网上供人免费下载,如著名的音频播放软件Winamp、视频播放软件RealPlayer等等。而随之而来更进一步个体编辑与出版的重点就在于为这些品牌软件编写补丁程序(Patch)、插件(Plus)或汉化程序等,一般情况下也都是免费共享。这些软件免费供入使用的目的有几种:一是测试软件的稳定性,以求获得反馈意见;二是利用共享软件占领市场,然后在推出升级版时提供一定的收费服务;三是通过软件的广泛共享获得智力上的成就感;四是通过共享软件的广告效应宣传其他系列产品。互联网上的共享软件层出不穷,而且种类繁多,这也需要对其进行分类、编辑和测试评估,例如中国软件下载中心就有专门的软件分类及排行榜,并用5个金蜘蛛对软件的性能进行不同等级的评价,5个为最优,然后往下依次递减。

1、网页编辑、出版

互联网的发展使许多个人办一份自己的“报纸”(或称“我的日报”)的梦想成为现实。“今天,任何一位上网的人,有了自己的网页以后,都成了出版人。”由于FrontPage等个人网页制作工具都是基于HTML(超文本标记语言)上的图形对象化工具,易于学习、掌握,甚至连文字处理软件Microsoft Word都能编制网页,这使个体化编辑、出版更加具备平民化特色。而早期许多网络ISP(互联网服务商)成大型网站为了吸引网民,都能提供2-10M左右的个人主页(Homepage)存放空间。一般提供个人主页存放点的网站都是免费的服务,出版成本的低廉使得个体化编辑、出版获得了极大的动力。据美国调查机构Mediametrix调查显示:美国排行前25位的网站中,专做个人主页的网站占到近五分之一。其中个人主页“老大”——Geocities始终出现在美国和欧洲的十大网站排行榜中。2000年“专营”个人主页的大型网站——Q点网的出现与火爆则证明个人网站的吸引力是非常强烈的,然而其正式运营不到一年便在2001年时因资金运作不灵而倒闭,也证明了个人主页的经营在中国还存在有许多非理性的因素。目前国内其他较好的个人网页存放点还有网易等网站。当然,新闻组、电子论坛、电子公告版等栏目性编辑、出版都涵盖在网页(或网站)编辑、出版的内容当中。不过目前的事实证明,天下的免费午餐都不太好吃,大型网站对免费个人主页的存放空间、信息施量都有近乎苛刻的限制,因此如果要谋求个人主页的更大发展,还是必须向专业化网站转化。如果要构建较为专业化的个人网站,获得—个永久国际域名,只需要每年向服务商缴纳数百元技术支持费就可获得200M以上的空间。这类网站冠以.com(商业网站)的后缀,显示了个人网站向商业化发展的愿望,但绝大多数目前尚未实现融资盈利目的。因此他们为了生存开始与一些盈利的网站进行合作,如搜来网就是这样一种个人网站,由于该网站是一个偏重于纯校园文化的网站,盈利空间不大,所能缴纳的域名使用费用也极有限,于是积极寻求合作伙伴,以搜来网作为49%的股份与“哈网传媒”进行合作,由后者免费提供域名服务,面前者则以张贴后者的广告作为交换。“哈网传媒”由于实现了盈利,现在已由一个个人网站真正发展成为了“个体网站”——这也许正是未来个人主页和个人网站的理想。据台湾某网站统计,至2001年6月为止的社群与个人网站总数已超过50,000个(该数据系利用搜狐网站搜索引擎查询所得)。

现在网页的制作类似于报纸的编辑,有许多报刊杂志社的网站(如《京华时报》、《中国国家地理》等)就是把报纸内容和形式搬到网上,几乎就是报纸的电子翻版,只不过多了一个读者论坛(BBS)。这样做的实际效益对于商业目的而言作用并不大,因此许多大型媒体并不把重心放在电子版上,这也为个体化编辑,出版留下了事实上的发展空间。

3、电子书籍编辑、出版

早期的电子出版物类型有软盘、只读光盘(包括Windows、DOS等操作系统或软件)、交互式光盘、数字书(Digital Book)、多媒体光盘(Multimedia CD)等,现在则以电子书籍(e-book)为典型代表。由于电子书籍的标准尚未统一,而且在制作上也需要大量昂贵的设备,因此严格地说,目前在个体编辑与出版领域尚未出现真正权威的电子书籍。然而,随着互联网技术的发展,制作工具与阅读工具的简化与标准的统一,随着光盘刻录机等设备价格的大幅下降,电子书籍肯定合成为一种令人瞩目的个体编辑与出版方式。在互联网上“翻书”、浏览,或者购买、下载,这已不是梦想。但就电子书籍内容、种类和阅读方式而言,现在还远远未能达到理想的程度,这也是未来需要改进和发展之处。从目前互联网上的中文电子书籍状况来看,大多数是以录入古代典籍或外国名著译本为主,并且制作成一定的播放软件,如“唐诗选”、“金瓶梅”、“中外情书大观”等。此外还有“万年历”等实用型电子书籍。共享版一般都对复制和剪切等功能有所限制。

4、多媒体编辑、出版

“多媒体是对文本、图表、动画、声音、静止画面与连续视频内容自然的、透明的、无痕迹的数字化集成。这种集成方式的结果是能为个别化的使用提供高水平的控制能力和交互能力。”Dyrli and Kinnaman给出的这个定义对多媒体的内容和目的进行了界定。然而,与传统多媒体出版物所不同的是,互联网多媒体的个体出版不以CD-ROM光盘为载体介质进行传播,而是以互联网为平台和载体、以专业播放软件为工具的数据流(Digital flow)传输或传播过程,中间省略了发行商和经销商的环节。这也就是所谓“创作即编辑、出版即发行、下载即销售”的新型编辑出版理念。目前互联网上的多媒体编辑、出版物多以Flash动画和MP3歌曲为主,近来也出现了对旧影片重新剪辑、配音的多媒体作品。例如去年在互联网上非常流行的Flash音乐作品《东北人个个都是活雷锋》就属于此类个体编辑、出版物。当时歌曲作者雪村在传统媒体中找不到愿意出版、发行选种另类作品的出版商,只好将其放到网上共享,结果在互联网上大为风行,并衍生出很多种不同的版本,收到意外的传播效果。这也体现了互联网上“人人都可以是作者、编者,人人都可以对产品进行加工、改造、编辑和出版”的特色。由于个人力量的局限,未来互联网个体出版者要做到出版自己拥有版权的电视、电影可能相对会很困难,但对无版权限制的影视、广播等多媒体作品重新进行个性化配音、改编和出版,以达到另类的幽默效果,这将有望会成为互联网个体出版的一个发展趋势和关注热点。

5、电子杂志、电子邮件编辑、出版

自1995年11月美国综合文艺周刊《沙龙》创刊,开创了“互动式”周刊的先例以来,目前这种类型的个体化编辑、出版越来越多。如果说前面几种类型的出版方式都是由受众各取所需的“拉取型(Pull)”服务方式,那么这类电子邮件、电子杂志则采取了更为主动的“推送型(Push)”服务方式,它们不管人们是否订阅该内容,都一律统一发送到个人电子邮箱里。当然,这类产品以广告居多。另有许多网站也是先由读者定制某些类型的电子信息杂志,然后再由系统软件(实际上也就是编辑、出版者设置的替身)定期“推送(Push)”到订阅者邮箱里。这种方式对于扩大个体编辑、出版者影响、提高其知名度有一定积极作用,同时带来的负面影响就是垃圾邮件的急剧增加。

6、数据库及其他类型的编辑、出版

互联网上瞬息万变,发展很快,由于技术、市场等方面的不成熟,有许多个体化编辑、出版类型刚出现不久便销声匿迹,还有许多类型正在重新整合、革新,只是尚未能够形成主流。例如原来有个DVD交换中心。它提供了这样一个平台,会员看过的DVD,可以拿去那里登录,之后就可以奔换到其它会员的DVD,免费交换。此网站会员人数相当多,最高时曾达到了20万。在这之后他们又搞起KanDVD.net“中国DVD影迷论坛”,聚集了更多的DVD、电影发烧友。但近来由于某种不明原因该站销声匿迹、无法登陆了,还有著名的网络搜索引擎雅虎,它就是从一家个人网站发展起来的商业网站,其当时编辑出版的内容和对象就是各个网站的网址。当时其创始人杨致远和大卫·费罗就是一个网址一个网址地进行录入、编辑和出版的,只是到了后来建站、融资、上市出名以后,才改变为由各网站申请提交网址的方式。此外,还有目前非常流行的手机短信息、手机铃声及图案等内容的编辑、出版。以上这些类型的个体化编辑、出版情况尚有待进一步研究和分析。

三、问题与方案

互联网出版有很多创新,同时也有很多问题,最主要的问题有以下几点。

1、版权

互联网时代面临的最严峻的问题就是知识产权的问题,这在个体编辑与出版中表现得尤为突出。由于互联网是基于“信息共享”原则建立、发展起来的,“复制(Copy)”是互联网上使用最广泛的手段之一,其便利性也就直接导致了目前互联网上侵权现象比比皆是。网络黑客们信奉的一条原则就是“所有信息都应当是免费共享的”。1996年12月,WIPO(世界知识产权机构)通过了新条约,用来强化有关著作权的伯尔尼公约。在这个新条约中,采纳了“保护计算机程序和数据库的著作权”、“禁止篡改有关著作权的数据库”等内容,然而,在WIPO审议中成为焦点的“禁止制造和销售程序的拷贝保护解除装置”这—条,却被暂时搁置起来。“围绕多媒体和因特网著作权的动向,仍然处于一种流动的状态。”网络中较为突出的知识产权问题有“数字化权”、软件版权、域名权、超文本链接中的权利问题等,实质上也就是“共享”与“原创”的矛盾问题。保护知识产权即保护创造性和创造力,这些问题不解决,互联网上的原创作品水平将很难提高,而且久而久之会使人们对互联网丧失信任和信心。

解决这些问题的主要手段是建立和健全相关法律。针对互联网迅猛发展而制定的我国首部互联网出版管理法规《互联网出版管理暂行规定》指出,从事互联网出版活动必须经过批准,未经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开展互联网出版活动。同时实行编辑责任制度,保障互联网出版内容的合法性,并应标明与所登载或者发送作品相关的著作权记录。几乎同时出台的还有《中国互联网络域名管理办法》。在西欧诸国中,英国制定的针对数字化犯罪的法律最为完备,成为各国法律的典型代表。其制定于1988年的《版权、设计和专利法》的适用范围包括了广义的知识产权,从音乐、文字到计算机软件。除了法律的制约外,互联网上知识产权的保护更多地要依赖于人们自觉自律意识和责任感的提高。出版的自由与保护原创的责任应该是高度统一的。

2、内容

尽管已有法律出台,但在长时期里Internet仍将形同于没有守门人的讲坛,任何人只要拥有一台计算机和网络帐号都可以成为出版商。互联网带来了众多政治、法律以至伦理道德上的冲突,“一方面有人称之为‘迄今为止最大的自动出版工具’,另一方面有人指责它是‘孩子卧室里的色情商店’。”互联网这种传播手段的极端个人化及管理的相对困难性带来相当程度的信息失控,使得互联网个体编辑与出版成为传播伦理及社会规范最大的冲撞者,主要的表现就是暴力色情信息泛滥和侵犯隐私。“匿名、实际距离和缺乏责任感影响着网上色情内容的本质、用途和它对行为的作用。”匿名也使得假信息在互联网上广为流传。由此,我国今年颁布的《暂行规定》中关于“从事互联网出版活动,必须经过批准”的规定使得个体编辑与出版者们将不再处于无人监督的匿名状态,从而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对其出版内容进行监控。然而无法监控的是匿名登录发布消息者,未来更要重视的是如何处理个体编辑、出版者与网上作者之间的平衡关系,如何在设法吸引眼球注意力的同时考量与评估内容的合法性和真实性,这才是一个关键所在。

换一个角度考虑:现存法律能否真正覆盖现实内容?比如说,每一个BBS论坛都欢迎网民贴帖子,这个“贴”的动作被大多数论坛编辑工具定义为“发表”,那么这种鼠标点击就使个体出版成为可能。在版主(即编辑)管理严格的BBS论坛里,“贴”则定义为“提交”或“我要发表意见”,先经编辑审核合格后再发表。只要其观点被发表,这里就不能不涉及到一个极其重要的概念:“互联网言论出版”。因为育论一旦成为文字出现在论坛里则会演变成实质上的出版,在事实上的“言论即出版”状况下法律该如何应对?《宪法》规定公民有言论和出版自由,而《暂行规定》第六条指出:“未经批准,任何单位成个人不得开展互联网出版活动。”实际上这种要求本身又似乎与现实情况有较大差距。假如某个人把一份违反国家法律的虚假广告反复在互联网上各个经过批准的BBS上张贴,而另一个人把一份合乎法律、道德的帖子在互联网上各个未经批准的BBS上张贴,还有相互之间的转贴、转载,到底孰是孰非?究竟谁是出版者?谁在受益或受害?发表者,转贴者,BBS版主,还是网民?这种矛盾的存在似乎提醒了目前法律的尴尬境地,更是立法部门必须积极思考、研究并予以解决的重大课题。

3、信任

互联网络以“完美而自由的信息市场”而闻名,但也往往会向相反方向转化。例如现在许多所谓的“论文工厂”充斥在网络上,许多互联网个体编辑出版者唯利是图,四处搜集各种论文资料,分门别类地在网上明码标价,出售给需要炮制毕业论文或期末作业的大学生。同时,许多数据资料或者信息内容在网络上辗转流传(包括本文也引用了一个网络数据),其中很多数据都是未经考证、甚至无法考证的,也有一些经证实是虚假的,互联网个体化编辑出版的这种“非权威性”给其生存和发展带来极大的负面效应,以至于人们一谈到网络就必然持一种怀疑态度。怎样才能重新建立起真正的信任机制,是互联网个体化编辑出版面临的一大难题。要逐个约束每一个个体是困难的,因此必须从青少年的道德伦理教育入手,培养诚信意识,提高“虚拟环境”下的诚信度,强化互联网道德观念的潜移默化作用。

此外,还有检索、分类等具体的问题,互联网虽然提供了强大的搜索引擎,如雅虎、Google以及中国的搜狐等,但是对于浩如烟海的互联网个体编辑与出版而言,这些检索方式和分类方式所能达到的程度还远远不够,这些出版者们由于经济、实力方面的原因,无法做更多的宣传和广告,如果能够进一步完善分类搜索方式,那么无论受众还是出版者都会享受到其好处,某些冷门领域的研究者就可以很快地从网上得到稀缺的资料,而拥有独家信息的个体出版者亦能很快寻到需求者购买——即所谓“双赢”,这也是互联网未来发展的诱人前景之一。

对症下药,以上问题可以从法律手段、教育手段采取解决方案,前文已经论及,不再赘述。下面再从经济、技术和管理模式方面探讨几个解决方案的思路。

一是互联网个人出版的登记注册和认证制度。疏导之责重于防堵,与其禁止,不如加强管理,可以按照互联网出版的内容和对象将出版者划分为不同类型,分别进行登记、认证和注册,互联网个体出版者只允许在自己所登记注册的范围内从事出版活动。同时可以效仿酒店管理模式,由互联网管理部门根据信息流量、出版质量、管理水平等定期对出版者予以星级认证,最优可达十星级,以提高出版者的品牌与荣誉意识。

二是技术制约。结合2002年9月30日起施行的《中国互联网络域名管理办法》,对互联网出版的域名注册加强管理,从技术上限制违反国家法律的事件发生。同时还可以使用BBS论坛管理软件对某些粗俗甚至违反法律的文字进行技术过滤。

三是经济调控。比如提高域名注册费用,或者对有经济收入的网站加强税务监控等等,由市场来实行互联网资源的合理配置,淘汰不成热、不理性或管理不兽的个体出版者。

本文探讨互联网上个体编辑与出版的目的在于揭示目前互联网上各种“悖论”现象的本质。互联网的兴起、发展得益于自由的个体出版的大力推动,然而正因为过度随意的个体出版又使网络丧失了“权威性”、“可信度”,使得“虚拟”成为网络的主宰,未来互联网的个体编辑与出版,作为大型出版组织的补充和扩展,应是以诚信为基础,以保护原创的共享为目标的信息自由传播行为。同时,国家的法律也应对互联网个体出版的现状有充分的认识和完善的准备,以使互联网上的各种行为不会逃逸于法律之外。

收稿日期:2003-04-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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