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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文学如今已经浮出海面,并显现出一种强劲势头。与之形成鲜明对照的是,对它的理论阐释却一直处于缺席状态。尤其是在中国大陆,学者们不知是缺乏对它的了解,还是不屑与之为伍,总之乏人光顾。我们所能看到的有关网络文学的理论探讨是网络文学的网上同仁评价。只是在网易网络文学评奖过程中,才有几个记者凑了一下热闹。
一
网络文学与别的文学的不同,正在于其定语“网络”二字上。网络文学即与网络有关的文学。我想,它起码有这样两类:一是印刷类文学的网络化;二是网络原创文学。下面分述之。
一、印刷类作品的网络化。
打开文学网页,在“黄金书库”、“大唐中文”等网站中,扑入我们眼帘的,是许多熟悉的作家的名字:吴承恩、施耐庵、曹雪芹、罗贯中、兰陵笑笑生、鲁迅、巴金、钱锺书、张爱玲、金庸、琼瑶、王朔、莎士比亚、巴尔扎克、奥斯汀、波德莱尔、艾略特、庞德……只要你能想得起来的经典作家和流行作家,几乎都被一“网”打尽了。这些东西能否算作网络文学?有的人认为不行,否则古人睡梦中要找上门来的。不过,我认为,从宽泛的意义上理解,不妨把它们算作网络文学。施拉姆说,媒介就是信息。印刷类文学作品一经搬上网后,它必然与新的媒介结合而发生这样那样的变化,从而实现了网络化。许多作品被搬上网后,且不说界面被多体化,加上了二维或三维、静止或运动的生动的图画,有的还配上了相适应的各种形式的音乐或配上朗读使它同时诉诸听觉,不说许多需要注解的地方变成了超文本链接,且这种超文本链接远远超过了其作为印刷类作品时所有的那些注解,而成了与那些相关资料、环境、历史等的广泛联系,从而使作品在读者的阅读中发生巨大的意义增值与转换,即便是人们有意要搞成书籍阅读格式,让你在观览时还亲切地联想起阅读书籍时的感受,它也与印刷物根本不同。在网络中,字形可以任意选择,字号可以放大或缩小,你可以卸载或发送到别的地方,可以轻易复制与编辑,可以迅速查找。如果你觉得这些还并没有改变作品的内容(事实上作为审美产品,这些改变必然要改变其审美效果),那么,它可以转换成不同文字——如果你承认文学作品的翻译就是再创作,你就不能否认此时作品的内容已经发生了改变。换句话说,搬上网后,印刷作品就成了以比特面貌存在的作品,而不再是以印刷文字的方式存在的作品。所以,认为印刷类作品上网后仅仅是使它们的传播范围扩大了,而并没有改变其性质,这实在是欠考虑。
人们界定某种审美对象时,一般从三个方面来探讨,一是它所使用的材料,二是它所借助的媒介,三是它的接受方式。比如说,电视剧所使用的材料是磁带,借助的媒介是电视机,接受方式是在客厅环境中欣赏。那么,印刷类作品网络化后,不仅是在材料上变成了比特,而且媒介是电脑显示器,观赏时也与阅读书籍大相径庭。书籍的内容是直接印在纸上的,你拿到书也就拿到了内容,但网络文学作品并不存在于电脑中,它只是借助电脑作为终端来传输。一本书你可以拥有,但网络作品你若不将它卸载下来,下网之后你什么也没有(反过来说,网络中的信息为全世界的网民所共享,印刷类作品上网之后,传输范围空前加大)。你可以说这本小说是我的,但你能说这部网络文学作品是我的吗?我们知道,纪录片中的现实场面并不是现实,而只是现实的影象,那么,上网之后的文学作品也不再是那部作品,而成为它的影象,成了与之不同的网络文学作品了。从观赏方式上说,印刷类作品你可以拿在手里读,不受时间地点的限制,不受环境的限制,但上网的作品却必须坐在电脑跟前读,即使是用手提电脑来读,你也不能躺着读。阅读方式的不同,必然导致阅读效果和感受的不同。面对这种不同,你还能说上网的作品仍然和原有的印刷类作品一样吗?
印刷类作品的网络化,带来的最大的问题就是版权纠纷。这类作品的原作者并不一定希望自己的作品被搬上网。那些已经去世并且其作品也已超出版权保护期限的作家倒也罢了,因为他们的作品已经成为社会公有财产。但是,那些作品尚在版权保护期限内的作家可就惨了。他们往往一不留神发现自己的作品已经被人悄悄搬上了网,尤其是那些刚刚发表不久,尚在热读中的作品。这就意味着自己的饭碗一下子被人打碎了。前不久,以王蒙、张洁等人为代表,已经开始了对这种侵犯版权行为的诉讼,不过,他们的诉讼要有个结果,恐怕还有赖于相关法律的制定。
再一个问题就是,有的印刷类作品被搬上网之后,又被人随意涂鸦,搞得面目全非。比如金庸、王朔的作品就都被人篡改过。如果有谁要根据某人的小说改编一个电影或电视剧,他必须要经过原作者同意,但在网上,谁要对你的作品涂鸦,从来不会那么以礼相待。如果被篡改过之后作者名字也另署了倒还好一些,要命的是,被篡改之后,作者名字还未变。此时,如果篡改者水平较高,也还不失为杨补丁再世,反之,作者的名声就要在全世界的读者心中变臭了。饭碗被砸事小,名声变臭事大。叫原作者以后可怎么见人?
二、网络原创文学
这类文学作品直接在网络上创作和发表。网络所有的与印刷媒介不同的创作和发表环境以及阅读环境,决定了它与传统的文学创作有着很大的不同。
首先,网络创作手段既简便(对于熟练掌握了电脑写作的人来说是这样)又多样化,使创作速度空前提高,单位时间产量激增,创作效果丰富多样,文学审美表现符号既多媒体化,又充分简化,即便是文字符号也表现出网络所特有的简化形式。网上的时间每分每秒都是金钱,因而人们在网上交流时,为了缩短时间,常常发明一些简化表达式,很快这些简化表达式便成了一种网上公用语言。比如英语交流中的“you're”,在网上变成了“u'r”,而“别跟我玩儿那一套”一句话, 居然被一个键盘符号的组合所形成“:?”(侧过头来看)的象形图画表达出来,还有如大笑“:)”、嘟嘴“:(”等等,不一而足,既省时,又有趣,极富创造性。表现的简易性反过来又使网络创作非常随意,可长可短,自由挥洒,不事修饰,粗放草率。就大多数网络原创作品来说,我们可以用一个词来概括,叫“心情故事”。它主要不是供发表的,而是供发泄的,是写着玩儿的。这样的作品,具有强烈的主观表现和自我实现色彩。如果我们注意到,网络写手往往是在BBS或MUD中冒出来,就不难承认这一点了。BBS或MUD是一种网上交流的场所,它所满足的是人们向别人倾诉的心理需求。在这里,就像在化妆舞会上一样,人们既可以尽情挥洒自己,又不会耽心被别人说长道短,不会耽心自己的现实处境因此而恶化。自己倾诉了,别人接受了,这就足以让人满足了。
其次,网络发表简单直接。作品随时创作,随时轻轻点击鼠标就可完成发表, 绕开了印刷类媒体中的编辑部的角色, 绕开了守门人(gatekeeper),跑到了体制外围。这样,作家没有必要去投合刊物和编辑的趣味,也没有必要去投合大众的趣味,他只需要按照自己的喜好去创作发表,作品只需在网上一贴,就可以招来同好。毕竟,世界之大,同好者还是可以找得到的。这就使创作者可以完全自由地受着本真的“我”的驱使,去自由地表达(或者叫倾诉更合适)。他的想象和幻想可以尽情驰骋,他可以进行真情诉告,他还可以使着性子挥洒才气(至于说他想进行某种角色扮演,这在印刷类读物中已经成为现实,所以根本没有必要对他进行夸奖或批评)。因而我们所看到的网络原创作品往往逞才使气,冷不丁冒出一个绝妙的情节。在这里,你能想到什么,就可以实现什么——当然,只是在一个虚拟的时空中实现。因此,网络作家的创作与其说是为了别的什么目的,不如说是为了“过把瘾”。他是为了表达而表达。大陆网上风头正健,夺得网易第一次网络文学大奖一银一铜的邢育森说:“说实在的,在没有上网之前,我生命中很多东西都被压抑在社会角色和日常生活之中。是网络,是在网络上的交流,让我感受了自己本身一些很纯粹的东西,解脱释放了出来成为了我生命的主体。”(注:http://book.szptt.netcn/chuangzuo/wuguo/wuguo.htm。以下未注明出处的地方都出自这里。)要网络作家抱有什么使命感、责任感,这如果不是某些理论家的梦呓,至少也是一厢情愿。宁财神说:“以前我们哥几个曾经探讨过这个问题,就是说咱们是为了什么而写,最后得出结论:为了满足自己的表现欲而写、为写而写、为了练打字而写、为了骗取美眉的欢心而写,当然,最可心儿的目的,是为了那些个在网上度过的美丽而绵长的夜晚而写,只是该换个名字,叫记录。”(注:当然,林子大了,什么样的鸟都有,抱着“知识分子”写作立场的作家也不乏其人,邢育森就是一个:“我写东西绝对不是为了愉悦读者,我是有着强烈的社会责任感和终极关爱的创作目的的。”网络文学之所以研究者少,与它太庞杂,太难归类不无关系。在这里,抱着任何可以想象得到的写作目的的人都有。)不过,正因为网络作家们是为了来自自身的情感意志的逼迫而创作,为了个体情感的宣泻而表达,所以,不需要由谁号召他们去坚持人文关怀或澄明存在真相,他们直接就处在这种境遇中。网易为了在“注意力经济”时代提高人们对它的注意力,所以搞了一次网易网络文学奖评选,因为他们知道,只有让网络作家们受人注意,他们自己才可能跟着被注意。但是,遗憾的是,网易错误理解了这些网络作家的需求。我们不讳言有一些网络作家是为走上刊物而练笔,他们确实迫切企求着得到大众的认可,但有相当一些作家并不是为大众认可而创作的,他们只求能找到同好。网易文学奖评出后,主持着请获奖作家迅速与他们联系,计划在一周后推出作者介绍。但是,到现在黄花菜都已经凉了,也不见他们的作者介绍刊出。原因我想如果不是网易人手太少做不过来,那就一定是这些作者们对这种介绍不感兴趣。网上写手往往只有一个虚拟的名字来标志自己,至于自己的生平,是没有几个人肯于告知的。正是依靠这种虚拟化,网络写手们才得以自由地创作、自由地发泄,没有任何顾虑。如果自己在网络中的虚拟名字很响亮,他可能很有一种成就感,但如果自己在现实中被人逮个正着,就时时要担心世人的眼睛了。
当然,这种绕过把门人的发表方式,又使得网络作家们的作品缺少了质量把关。“在现有的网络文学中,‘口水’仍嫌茂盛、佳构尚属寥寥”(注:黄集伟:《文学:从杂志到网络》,《南方周末》1999年12月10日第23版。)。就像奥运会是为业余运动员所举办,目的是为了全民健身一样,网络原创文学不存在专业作家,专业作家也不屑于去参与这种不公平的竞争。在承认网络原创文学的自由与多产的同时,你也得承认其中多的是垃圾。不过,尽管这样,我还是更钟情于网络的发表方式。传统发表方式虽然由编辑为我们滤去了许多文学垃圾,但优秀作家被趣味偏狭的编辑所扼杀的惨剧不知有多少。郭沫若要不是有幸被宗白华所发现,说不定早就自杀了呢。巴金也有被前一个编辑把稿子压到字纸篓里,又被另一个编辑发现的故事,甚至在他终于成名之后,他还把以前被退的稿子重新拿出来一篇篇发表。更有一些极为自信的作家在被某一编辑退稿之后,又拿到更有名的杂志去发表,臊得退稿的编辑张口结舌。其实退稿的编辑也很难说没有慧眼,只不过他所退的稿子与其趣味不同罢了。不过话说回来,有多少婴儿就这样被编辑连脏水一起泼掉了。尤其是像卡夫卡那样敏感而缺乏自信的作家,被泼掉后也就干脆闭上嘴不呼吸了。再则,网上垃圾虽多,但毕竟给了作家一个自由呼吸的空间。在这里,作家不必担心被编辑枪毙,作家作品依靠读者的频繁点击次数或访问量而实现认可,如果好评如潮,作品就将在网络中被不断转贴,从而得以长寿,如果无人光顾,过上一些时候,也就在网络上像断流的小河一样,逐渐失去痕迹。当然,访问量大的作品并不一定就质量高。在网络上,访问量最大的是一些色情类作品,这样的作品也许无论从文字功底还是从结构布局来看,都乏善可陈,要从中找出深度意义来就更其困难,但由于它唤起了人类某种潜在的欲望并使之在一种想象空间中象征性地获得了满足,所以被许多人经意或不经意地加以访问。
网络作品的价值评定虽然存在许多变数,也不一定就公平,但正如民主制度不是最好的制度,却是一种相对来说不是那么坏的制度一样,网络作品的评优方式也是一种相对来说不那么坏的方式,与印刷类作品的评优方式相比,还有其明显的优点。实际上,网络评优比电视评优还要公平得多。对于电视来说,可能收视率就是一切。电视节目的收视率还靠了有奖收看、靠了媒体炒作对观众意志的干预,使这种收视率与作品质量的相关性变得更加微弱,何况收视率高并不一定评价就高。虽然在印刷类媒介和电视媒介中都不乏对某个作品的评价,但这种评价本身含金量有多大是大可怀疑的。因为,一、它只是某些评论专业户的意见,二、这种意见还往往受着利益驱动而变形。网络原创作品除了靠点击次数之外,还靠了读者的即时评论。有的网站专门设置了回馈栏,即使没有回馈栏,读者也可以直接给作者发伊妹儿进行回馈。这种评论既非专业性质的,就不敢企求评论的深度,但意见却是最真率无伪的。网络作家更多地是靠这种回馈而不是靠点击次数来进行自我确认的。
再次,网络阅读环境也与印刷品阅读环境不同。网络阅读要坐着读,这一点我们前文已经提及,此外,网络阅读是一屏一屏地读,而不是一页一页地读,虽然我们可以用联机版式视图来了解那些小标题,但每个小标题下有多少内容却不方便了解,通过网络来浏览小说,尤其是长篇小说,并不比通过印刷方式更容易,甚至可能是更不容易。读者必须要具备一定的网络知识,才能够实际上网读取。特别是超文本小说,你一旦进入,就像是闯入迷宫,“曲径通幽处,禅房花木深”,绕也绕不出来,让你以为它有多大呢,实际上占地面积极为有限。超文本思维实际上源起于中国,不信你到苏州园林转一圈体会体会。不过,正如苏州园林是让你悠闲地品味,而不是让你浏览一样,超文本小说也不是让你浏览的。当然,网上信息太多,读者又没有那份品味的耐心,所以网络作品一般都简捷明快。正如邢育森所分析的那样:“网络写作其实很注重简洁明快的风格,不光是武侠。因为人们在网上看东西,一是信息太丰富太多了看不过来往往是匆匆浏览几眼,二是这几眼一定要把读者留住,拖沓累赘十分的要不得。所以网文大都简洁明快,十分吸引人。”再者,网络文学的接受更是一种对话式、互动式接受。这一点我们后文再谈。如果作品是以多媒体方式制作的,那么,读者的阅读感受还会与印刷类作品的阅读感受大异其趣。在印刷类作品中,阅读时仅仅是在文字与文字之间建立联系,水平较高的读者往往在字缝中阅读。但在网络多媒体作品中,阅读却不仅仅是在字与字之间建立联系,它诉诸读者的多种感觉器官,使读者在多种表达符号的并列、对立、矛盾、错位中实现对作品的更丰富和独特的理解。
二
网络原创文学又可分为三类。一是虽然发在了网络上,但只要质量过关,以印刷方式发表仍然可以的作品;二是虽然可以通过印刷方式发表,却因带有另类色彩而不被印刷媒介所接纳的作品;三是依靠电脑和网络技术写就,离开网络就无法生存的作品。
先说第一类。这类作品的作者往往是习作者或尚未打开局面,未被社会认可的人。他们的创作是业余性质的。如果没有电脑和网络,也许他们将终身不与文学发生关系。正是因为有了电脑,他们得以用电脑进行写作;有了网络,他们得以在一个虚拟化的交流环境中涂鸦。为了网络的交流而涂鸦,使他们的创作充满了激情,而涂鸦过程的延续,又不断地磨练着他们的文章,最终有一天,他们也许一不小心玩儿大了,声名鹊起,发现自己原来还有那么多的文学细胞。这时候,他们开始认真起来,对自己的羽翼小心地加以呵护,对自己的名声也特别在意了。此时,他们便在江湖上频频现身,希冀自己的作品能够被印刷媒体所确认——毕竟,在人们的传统看法中,只有被印刷媒体所确认,这类作品才有了流芳后世的可能。实际上,类似于网易网络文学奖之类的活动,正是这些网络写手被印刷体确认的大好机会。评奖的过程,其实有类印刷体编辑的选稿过程。经过这种筛选,另类性质的作品都已被滤去,文字表达能力太差的作品也被淘汰,剩下的则是能被传统社会所认可的作品。我们不妨以小说类金奖的获得者蓝冰的《相约九九》为例。这部作品写的是一则网恋故事,叙事手法极为传统,平铺直叙,没有什么特色,但爱情写得很高尚。作品能获得金奖,对于作者来说,真是受宠若惊。很有意思的是,作者让人把这部小说做成了装帧精美的图书模样,其对于使自己的作品走进印刷媒体的渴求在此展露无遗。
还有一些网络写手则一开始便带着明确的写作目的——冲击印刷媒介。他们企求通过网上业余的创作而最终被社会所承认,实现做一个专业文学家的梦。这些人把网络看成是一条实现抱负的终南捷径。有朝一日在网上写出名气来,并因此而走进正式出版的印刷品,他们也许会把自己的作品分为两类,一类被印刷媒体看中,享受油墨的馨香,一类虽不被印刷媒体看中,可偏偏作者敝帚自珍,于是拿到网络上让它与读者见面。当然,作者也可能一时心血来潮再到网络上放它几枪,原创一下,就像游子难免回故乡凭吊一番,但让他永久住下去却又为难了他一样。就现在的状况来看,网络上盯着印刷媒介的作者不少。检视这次网易文学奖的获奖作品,绝大多数都认同于社会的主流意识,并表现出一副渴望被接纳的姿态,而其中有的获奖者文字功底之强,令许多在印刷媒体上发表作品的人也不得不对之侧目。经过这次评奖,他们尽可以昂首走入印刷媒体去博取功名了。
再说第二类。正如我们前文所言,网络文学多产自BBS和MUD,这里的作家是隐身的,他的倾诉又是无所顾虑的。现实社会中,或者因为自身的原因,或者因为社会的规范,他只能担当某类社会角色,但在网络中,他则可以通过扮演使自己成为他想要成为的任何角色;现实社会中,或者因为思想意识较为超前,因而与社会主流意识有所牴牾,或者因为审美趣味较为特别,只有少数人会喜欢,不受大众欢迎、或者是在文学形式上带有实验色彩,成败尚在两可,难以在全社会获得普遍认同,这些作家作品只有到电脑网络这样的小众化媒体上来寻求知音。虽然称小众化,但传播范围如此之大,在全世界找到的同志的数量还是相当可观的。相比于发行范围有限的印刷媒体,其受众在绝对数字上并不一定就少。所以,网上是个另类的家,是另类与同好者的最佳约会地。让挑剔的从维熙所称道的网上著名写手——安妮宝贝大概就可以归入这一类:“我觉得自己的文字是独特的,但现在的传统媒介不够自由和个性化,受正统的导向压制太多。就象一个网友对我说的,我的那些狂野抑郁的中文小说如果没有网络,他就无法看到。”她说,她的写作是“写给相通的灵魂看。彼此阅读和安慰。就是如此”。她的小说充满着理想主义的悲凉和激情,这种表达死亡和别离,叛逆和绝望的文字最容易触痛社会的神经,引致大众的反感。
不过,我们所生活的社会毕竟是一个越来越宽容的社会,让各种声音都有发出的自由和受到呼应的自由,逐渐成为人们的共识。“另类”现在已经成为一个时髦的概念。有一些另类的声音也许将来会被社会所认可,但要使这些声音都被全社会所认可,本身就与“另类”一词相矛盾。所以,“宽容”与“认可”是两个不同的概念,社会再宽容,有一些另类声音也只能永远停留在网络这个深海之中,而那些经过乔装可以被社会所认同的声音才有机会在印刷媒体上浮出。邢育森的一些作品就可以归入这一类。他的《活的像个人样》等作品已经被传统媒体所接纳,虽然其另类的底色仍可清晰辨出。这类作品将经由网络作为跳板,最终被印刷媒体所招安,成为印刷媒体上未来的主力军。
这里我们重点谈一下第三类。第三类作品应该说是最典型的网络文学作品,因为它与网络技术所提供的可能紧紧相连。没有网络,也就永远不会有这类作品,而这类作品又只能在网上生存,一旦离开网络,作品也就跟着消失。如果网络文学概念可有广义与狭义之分,那么,这一类应该算是最为狭义的网络文学作品。
首先,多媒体、多门类的综合。在这类作品中,文字只是其中的一种表达符号,此外还有各种声音、各种画面、各种色彩。它除了使文学表达更加生动有趣外,还依靠媒体间性、门类间性来传情达意。各种媒体和各种符号之间构成蒙太奇效果,新的意义从它们的边缘生成。这种追求其实早在中国古代的题画诗中就出现了。王维所讲的“诗中有画、画中有诗”的境界不就是在诗与画的边际生成的吗?我国现代作家兼画家、诗人丰子恺的《护生诗画》中,漫画因为有了诗的搭配而境界顿生。画家齐白石先生所画的螃蟹,如果不是诗,谁知道有什么寓意?但一题上“公子本无肠,横行到几时”几个字,其境界一下子便显示出来。还有一些传统诗人曾实验图像诗,把诗行排列成图形。这些都是在网络出现之前艺术家们所能追求的极至。不过,在网络中,多种媒体间、多种艺术门类间的综合,就远非他们能比了。我们最早见到的网络文学多媒体化的方式是在文字中加入像“:(”(嘟着嘴)、“:?”(撇嘴)或“:)”(大笑)之类由键盘符号生成的像型符号。它构成BBS 中彼此交流的特殊字符。现在,这种多媒体化、多门类化的发展则已经走得相当远了。一个叫菲常的网络写手写过《菲常故事之不见不散》,在那里大量的用到了mp3,电子贺卡等网络所特有的东西, 这在大陆是一件很有创意的事情。不过,从世界范围看,这已经显得太落后了。在许多网络文学作品中,你可以一边听音乐、一边看着动画或真实而流动的画面,看着显示屏上的诗句,听着人给你朗诵。想到这里,我有时难免自问,这还是文学吗?可不是文学又是什么呢?我们不妨在这里把概念放得宽一点,先把文学原有的框范搁置起来。多媒体的使用,毕竟使网络作品更为人所喜欢。小挚说得好,“这就如同样一杯葡萄酒,放在纸杯和放在水晶杯里哪一个更能引人畅饮,结果是不言而喻的”。
其次,超文本化。它有两个意思。一是指读者的阅读有着某种自主权。二是指读者还有批评和再创作的自由权。
读者的阅读有着某种自由权。在超文本作品中,作者在情节发展的每一个转折点都为读者提供了多种阅读选择,读者的选择不同,事件的发展过程就不同,结局也因而五花八门,或者说根本就没有结局,你什么时候读累了,什么时候停止阅读。甚至可以说,在对同一篇作品的阅读过程中,因读者的阅读选择不同,使一篇作品衍生为多篇作品。严格说来,超文本小说是不能用“一部”或“一篇”之类的词来描述的,因为它事实上是许多文本的排列组合。这是一部实在意义上的接受美学。在这样的情势下,读者阅读作品,成为作品得以展开的必要条件。作者在此成了网络互动的导演者。阅读这样的文本的经验更像是查地图,或看油画、看照片,而不像是读书。读者可以沿着作者已经给准备好的许多路径向任何方向移动,在一些超文本文学中,读者甚至可以沿着自己所设计的路径去阅读。全部这些,正如一幅油画,使作品就像在建构中。在前电脑时代,就已经有人进行过超文本实验。法国新小说派的罗伯一戈里耶就曾创作过活页小说——你读完一遍就像洗牌一样把小说的各页打乱,再读又是一部小说。这样读下去,在这些页码的排列组合范围内,随你读多少遍都不重样。拉美作家博尔赫斯的《歧路花园》也体现超文本精神。但毕竟只有在电脑中,这种随机性阅读才真正成为可能。最早的超文本小说是美国作家米歇尔·乔伊斯(Michael Jovce )创作于1990年的《发生在下午的故事》(“afternoon,a story ”)(注:作品的网址为:http://www.eastgate.com )和斯都尔特·墨斯罗普(Stuart Moulthrop)创作于1991年的《胜利花园》(“victory garden”)(注:作品的网址为:http://www.eastgate.com/catalog/VictoryGarden.html),后来波特(Bolter)、乔治·兰多(George Landow)、罗伯特·库佛(Robert Coover)和瑞日克(Rizk )等人也纷纷加盟。 超文本小说在超文本中首开先河, 继之, 查尔斯·狄墨(CharlesDeemer)也开始了超文本戏剧(hypertext drama,hyperdrama )的实验。独幕剧《芭拉的遗曲》(The Last Song Of Violeta Parra)与传统戏剧一样,既能读又能演。“整出戏实际演出长度为30分钟,地点安排在一栋二层楼房里,八个人物分批在各式房间进行对话,有时因剧情需要而上楼或下楼,并顺势参与另一房间进行中的对话。依时间次序,最后一幕在第二客厅汇集了所有角色,直接向观众交代了一些后续发展。还原成剧本的文字阅读,这些上下楼或转换房间的动作即是超连结的设定处”(注:引自李顺兴:《谁来共谱〈巴拉的遗曲〉》,中国时报开卷版1998年4月9日。)。如今,台湾的李顺兴等人也在搞超文本实验。他的《围城》及《文字狱》等作品可以看作是中文超文本小说的典范(注:见《歧路花园》,hppt://benz.nchu.edu.tw/~garden)。早期的超文本小说是在每一段情节之后,排列出几种选择让读者挑,后来则发展为在小说中设置多处链接,你愿意链接就进入新的天地,不愿链接就继续往下读,这些链接处就象论文注释的标志一般,不过,这种标志既可以是文字本身,也可以是图画,还可以是某些特殊符号。如今,超文本与多媒体相结合,使网络小说的叙述日新月异,出现的新可能令人目不暇接。
大陆超文本实验很少见,东北的诗人阿红可算一个。在朦胧诗大争论的年代,他曾尝试用电脑进行随机诗实验。他把许多诗句都输入电脑,然后让它们随机排列,创造新的诗篇。不管成功与否,荒诞与否,这种实验总应该在我国超文本文学实验史上写上一笔。
第二层意见:读者不仅有阅读的自主权,而且还有批评和再创作的自主权。读者随时阅读,可以随时进行评点,大量的回应文字,使网络作家甚至在这种对话中激发灵感,作品越到后来便越见精彩,而不像我们一般所见到的印刷类作品一样,续作总是不如原作,甚至可能狗尾续貂。《第一次亲密的接触》在写作过程中,就有许多读者纷纷回应,为其中的女主角“轻舞飞扬”向作者求情,担心死亡结局的来临。不仅如此,读者与读者之间还就这篇作品展开网上讨论,它构成了网上文学评论的一道令印刷类作品的作者羡慕不已的风景。网络文学的这种对话,有时甚至发展到读者不是给作者提意见和建议,而是索性站出来为作者改上一部分或续上一部分,这时,网络作品就变成了一种接龙游戏,作者与读者也很难分得清了。接龙小说在大陆还是比较多的,比如象《地铁》一篇,就有多人在不断地接续。小挚的《聊天室的故事》主体写完之后,请人来写结尾,结果许多网络写手摩拳擦掌,纷纷应试,加上小挚自己所安排的结尾,这篇小说就成了类超文本小说的多结局小说了。这个时候,一方面是接龙者各人的文学功底不同,使接龙小说的整体质量受到影响,整体网络也很难协调,搞得不好,成了卡拉OK,文本走向零散化。但另一方面,有那么多热心的修改者,又会使作品的质量随着时间的推移而逐渐提高,风格也会逐渐走向统一。当然,这时很难谈论个人风格,因为它成了一种集体创作,类似民歌或民间文学了。事实上,从某种本质意义上说,网络文学也确实是一种民间文学。集体创作、集体修改,在流通的过程中不断发生变化,永无定型,因而要说版本,既可以说有多种版本,又可以说根本不存在版本。许多网络文学作家现在还缺乏这种自觉,还以印刷类文学的版权来要求网络原创文学游戏规则,结果是自己一方面面对别人的肢解和改动大光其火,另一方面又对之束手无策、头疼心烦。邢育森就对自己的小说被人篡改大不以为然:“我感觉我的作品没有完整地被世人所了解,而且我还看到了被别人篡改过的文章,比如《网上自有颜如玉》,本来是写的北京高校的事情,却被改成了什么南宁某科什么什么的,而且这个版本四处都有,我看了真是哭笑不得。”其实干吗要哭笑不得呢?你的作品已经成为大家共有的民间文学,在时空流动中版本不断发生变化是再正常不过的事情了。《第一次亲密的接触》刚刚在网络上爆响,就出现了众多的改编版本,在最重要的一些段落,做出最令人解颐的改编,有许多网络写手不是像邢育森所气愤的那样把痞子蔡的作品转贴后署上自己的名字,恰恰相反,是把自己的作品都署上痞子蔡的名字,以使自己的作品被人所注意。在网络上能不能保有版权呢?能。这便是,把自己的作品用密码锁起来,谁掏了钱就给他把钥匙,就像卖软件一样。担心被人篡改,正如耽心被别人署上另外一个名字重新发表一样,是一种名利心在做怪。即便有人署上了他的名字又能怎样?你把那个名字当成你自己的另一个笔名好了。既然追求名利,就不该在这个虚拟世界中游荡,因为在这个世界中,名字只是一个标志而已,与现实生活中的人没有多大关系。既然谁都可以将自由软件加以修改,为什么自由共享的网络文学作品不可以被人修改呢?“就理论上而言,在网络中,文学作品的焦点已从‘作者中心’、‘评论者中心’移到‘读者中心’、‘文本中心’”(注:陈韵林《网络文学概述》,http://life.fhl.net/Desert/900209/004.htm ),作者已死。
与其为印刷世界的游戏规则费尽心思,不如在网络技术与文学的结合可能性上多动动脑筋。如今在中国大陆,依靠网络技术支撑而形成的文学新形式还很少看到。多媒体技术的运用已经有人在实验,超文本文学实验却难觅踪影。这可能跟我们的电脑与网络发展技术水平有关,也与网络技术和文学的分离有关。如果我们稍加留神便会发现,如今在网络上,有相当多的作家是有着理工尤其是计算机知识背景的。邢育森的职业是网络技术,李寻欢、残剑等人则在搞网络站维护。大批职业作家都不懂网络技术,因而只能以传统的方式写作。这种网络技术水平与写作水平的分离,使网络文学中依靠技术支撑所形成的新形式发展很慢。未来的有实力的网络文学家恐怕将是那些兼跨两个行当的人。
三
当我们说网络文学即与网络有关的文学时,同时也意味着从表现内容上来分类,可以分出与网络无关的文学和与网络有关的文学。
当一篇作品表现的是网络生活或体现的是网络文化时,我们有理由称它为网络文学作品。这样的作品也许是发表在网络上的(如痞子蔡的《第一次亲密的接触》),也许没有发表在网络上,而是发表在印刷媒介上的(如《网络时代的爱情》),但它并未改变表现网络生活的事实。痞子蔡的《第一次亲密的接触》现在已经被知识出版社用书面形式出版,还加了一个醒目的眉题:“网上第一部最畅销小说”。事实上,它并不是网上最畅销小说,因为它一开始就是被自由阅读的。我们且不打这样的官司,我们要说的是,它虽然已经变成了印刷形式,但它仍是一部网络小说。
问题是,这样一来,事情就被搞得复杂化了。许多网络文学的阅读者都有这种感受:网络文学的表现领域太窄。有的人还认为,网络文学不一定要表现网络生活或网络文化,只要是发表在网络上的文学作品就算是网络文学。我持一种较宽泛的界定态度,即表现网络生活(网络文化)的作品和虽不表现网络生活(网络文化)但在网络上发表的作品,都将它们归入网络文学。这正体现了网络的兼容并包精神。剩下不能算做网络文学的就只剩下发表在印刷媒介上,又没有表现网络生活(网络文化)的文学作品。
这样做的好处是,既可以避免网络文学题材过于狭窄,又可以使网络文学的核心性的东西——网络文化不至于被排除出网络文学之外。
确实,现今的网络文学题材非常狭窄。我们见到最多的,就是网上爱情。其实这很正常。首先,爱情是永恒的题材,无论在网上还是在印刷媒介中,爱情文学作品都是最受欢迎,写的人最多的题材;其次,网上爱情题材多,是因为网络文学大多出自BBS,而在BBS中最多的便是青春期少男少女。他们渴望在网上能够实现自己的浪漫爱情理想。网上恋爱是最为热闹的一个角落。恋爱本身就是青春型、激情型的,少男少女在恋爱中的感伤、痛苦、欢乐、兴奋,都需要借助文学形式加以发泄,所以网络爱情文学蓬勃生长。痞子蔡写了《第一次亲密的接触》,宁财神又以戏拟的形式写了《第二次亲密的接触》,《无数次亲密的接触》,李寻欢写了《迷失在网络与现实之间的爱情》,小挚的《聊天室的故事》也是写网络爱情,漓江烟雨的《我的爱漫漫飘过你的网》、蓝冰的《相约九九》,无不是写网络爱情。网络恋爱本身的浪漫与痛苦,凝结成了一篇篇纯情的小说和一首首死去活来的诗,那份真情打动着网上网下的无数人。反过来,这种爱情的单纯与贫乏,也造就了网络爱情小说内容的苍白与模式化。你看过痞子蔡的小说,再看那些后来者所写的小说,总觉得他们都跳不出痞子蔡的框子去。事实上,网络恋爱者都是面对一台电脑,与另一个人产生好感,然后是彼此迫切想要见到对方,是相见或相处后理想的光环隐去,爱情破灭。它与现实生活中的恋爱相比,毕竟本身就内容太少,形式太简单,要让这些网络写手们写得不一样一点,真是难为他们了。由于他们往往是凭着一腔激情去写,许多写手写的还都是真事,或者大部分是真事,所以往往感情真挚、热烈,带给读者的情感冲击力比较强。不过,这种情感故事正象少男少女本身一样没有多少沧桑,所以又总让人觉得浅薄,让走出豆蔻年华的人不屑一顾。与之相应,这类作品往往文笔上比较唯美、抒情,却缺乏力量,不够老到。除了极少的网络写手之外,大部分人都是将一腔爱恋烧制成一篇作品,恋爱季节过去了,也就投笔从商了。一批人老去了,又换上一批新人类,再继之以新新人类,青春节拍将会被一代代人轮替叩响。而那些慢慢把网上写作当成一项爱好的人,往往文笔越来越优美,但激情却慢慢退潮了。所以,要继续写作,他们就不能总局限于网上爱情,而要扩大题材范围,并增大思考生活的深度。其中一批与当下社会主流意识产生认同的网络写手就将转移阵地,进行诺曼底登陆了,而剩下的一批被称作另类的作家则将逐渐成为网络文学的主流。
另类,从某种意义上说,正好体现了网络文化的本质的方面。网络本身就是一个多种声音平等共处的世界,主流声音还可以在印刷媒介中生长,另类声音只有网络作为阵地。那些先锋性的探索实验在20世纪80年代还可在大型杂志中显一显身手,进入20世纪90年代以后,就被大众文化几乎完全排除出局。它们的存身之地,只有网络最为理想。同人小说、同人诗,圈子文学,只有进入网络,才能找到知音。另类文化,正是网络文化的另一种称呼,虽然它们曾经并在今后也会偶尔进入印刷文化之中。
当我们这样讲的时候,实际上意味着我们把网络文化也包容在网络生活中。网络文化是网络生活的更深一个层面。毕竟,网络传媒的某些特质,会像影视、广告商品一样,带出一种生活方式与思想的革命。网络生活使人们形成了新的生存观念、哲学意识。一些网络文化现象,如“匿名”、“虚拟”、“断裂”、“平面”等,内化为人们一种全新的世界观。反映这样的意识的文学作品,可能其中并没有出现“网络”二字,却仍可视为表现了网络生活。比如痞子蔡的《第一次亲密的接触》,正是对网络的虚拟与真实和人生的虚拟与真实之间的复杂隐喻关系的一种体认。作品中的阿泰不仅在网上虚拟化,而且在生活中也虚拟化,用虚假的感情来欺骗女孩子的芳心。阿泰全部生活的虚拟化,正反衬出了男主角的真实观。男主角昵称“痞子”却实际上一点痞气都看不出,女主角昵称“轻舞飞扬”,但究竟是裙子飞扬还是头发飞扬,也让男主角颇费猜度。小说题目《第一次亲密的接触》正好强调的是实际的接触。这样看起来,这篇小说就不是一篇平面化的、没有深度的作品,而成了一种网络时代虚拟与真实之间复杂关系的一种隐喻。
即便从这篇网文中我们也可体会到,网络生活与现实生产并不是完全隔离的。网络文化也正是在与现实文化之间的关系中显露着自己的个性。从这个意义上来说,虽然用网络文化内核来界定网络文学,很容易使网络文学与印刷文学之间的关系暧味不明,但它总比简单地在两者之间划一条分界线要更科学、更符合事实一些。事实上,现在也正有一些网人在做着沟通网络与印刷媒体、沟通网络文学与印刷类文学的工作。假以时日,我们会对网络文学做出更为科学的判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