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对台政策若干问题分析_解放台湾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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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号:D618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1-2994(2004)03-0086-04

对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以后中国共产党对台方针的历史演变,学者们已经发表不少 文章。有的认为种方针的演变分为两个阶段,即大致以1979年全国人大常委会《告台湾 同胞书》为转折点,可以分为武力解决与和平统一两个时期。有的学者认为应分为三个 阶段,但提法各不相同:一种观点认为从1949年10月到50年代中期为武力解放台湾的阶 段,从50年代中期到1978年12月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为在不放弃武力的前提下和平解放 台湾的阶段,从1978年12月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及次年元旦全国人大常委会《告台湾同 胞书》的发表到现在,为实施“和平统一,一国两制”政策阶段。一种观点认为应分为 “单纯武力解放”时期、“以武力方式为主,辅以和平争取”、“以和平方式为主,不 承诺放弃使用武力”等三个阶段。还有一种观点分为毛泽东“解放台湾”时期、邓小平 “和平统一,一国两制”时期、江泽民在邓小平制定的方针政策基础上提出推进中国和 平进程八项主张三个阶段。有的认为中国共产党的对台政策经历了由武力解决和平统一 的历史演变,但在武力解决与和平统一两个时期中间,有一个武力解决与和平解决两种 方针并存的时期,实际上仍然认为分为三个阶段。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中国共产党的对台方针,经历了两次大的转折,即从武力解 放到争取和平解放,从和平解放到争取实行“和平统一,一国两制”。因此,整个方针 政策呈现出三个明显的阶段。

一、关于武力解放台湾的方针

有的学者认为,1950年6月28日周恩来代表中国政府发表的声明,是中共高层领导人第 一次在正式文告中单独使用“解放台湾”的提法,标志着中共对台方针的提出和形成( 注:张万余:《关于中美建交前我党对台方针的历史演变》,《天水师范学院学报》, 2003年第1期。)。事实上,“解放台湾”是提法早已有过,中共对台方针早已提出和形 成。

早在1949年3月15日,新华社在时评《中国人民一定要解放台湾》中指出:“中国人民 包括台湾人民将绝对不能容忍美国帝国主义对台湾或任何其它中国领土的非法侵犯,同 样地亦绝对不能容忍国民党反动派把台湾作为挣扎的根据地。中国人民解放斗争的任务 就是解放全中国,直到解放台湾、海南岛和属于中国的最后一寸土地为止。”(注:《 人民日报》,1949年3月15日。)同年9月4日,《人民日报》又发表《打到台湾去,解放 台湾同胞!》的时评。12月31日,中共中央发表的《告前线战士和全国同胞书》明确指 出,中国人民目前的重要任务是“解放台湾,完成统一中国的事业,不让美帝国主义侵 略势力在我们的领土上有任何立足点”(注:《人民日报》,1949年12月31日。)。1950 年《人民日报》元旦社论提出的1950年四项任务中的第一项,就是要解放台湾。这些文 件、社论、时评,都明确提出了“解放台湾”的口号。

当时的中共中央最高领导人,不仅已提出解放台湾的问题,而且提出了解放的时间表 ,并作了应有的部署。1949年7月4日,刘少奇在访苏期间写给联共(布)中央和斯大林的 报告即提出:“人民解放军在今年夏秋两季可占领福建、湖南、江西、陕西等省,冬季 可占领广东、广西、云南、贵州、四川、西康、甘肃、宁夏、青海等省。这样就基本上 结束了对国民党的战争。剩下的有台湾、海南岛、新疆和西藏。其中西藏问题只能用政 治方式而不能用战争方式解决。台湾、海南岛和新疆,要等待明年才能占领。台湾因有 部分国民党军队作内应,可能提早占领。”这就是说,已准备1950年解放台湾,并且准 备“提早占领”。同年7月10日,毛泽东致信周恩来说,根据朱德建议,可考虑选派三 四百人去苏联学习空军,同时购买飞机,掩护渡海,准备明年夏季夺取台湾,连同现有 的空军组成一个攻击部队,请周恩来召集有关同志商酌。7月26日,中共中央军委决定 以第十四兵团司令部及直属部队和军委航空兵组成空军领率机关,并决定派刘亚楼等赴 苏具体商谈购买飞机、聘请专家顾问和帮助开办航校等事宜。7月31日,毛泽东在中南 海听取了刘亚楼等关于筹建空军情况的汇报。(注: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编:《毛泽东 年谱》(1983-1949)下卷,中共中央文献出版社1993年版,第529页。)这说明,不仅解 放台湾的方针这时已经决定了,而且已经开始准备了。

当然,1950年6月朝鲜战争爆发,美国派海军第七舰队进入台湾海峡以后,解放台湾的 问题不能不搁置下来。但朝鲜战争基本结束以后,解放台湾的问题又被提上议事日程。 直到1955年初,中共中央都是在坚持这一方针的。1954年12月2日,美国与台湾签订《 共同防御条约》后,周恩来立即于12月8日代表中国政府发表声明,严厉提出:“台湾 是中国的领土,中国人民一定要解放台湾。只有把台湾从蒋介石卖国集团的暴政下解放 出来,中国人民才能完成自己祖国的完全统一,才能进一步维护亚洲和世界的和平。” (注:《关于美蒋“共同防御条约”的声明》,《人民日报》,1954年12月9日。)直到1 955年1月24日,周恩来还代表中国政府发表声明:“为了保障中国的主权和领土完整, 为了保障中国的安全和远东的和平,中国人民必须解放台湾,美国必须停止对中国内政 的干涉,美国的一切武装力量必须从台湾和台湾海峡撤走。”(注:《关于美国政府干 涉中国人民解放台湾的声明》,《人民日报》,1955年1月25日。)

但是,随着远东局势的逐步缓和,台湾政局的趋于稳定,美台“共同防御条约”的签 订,以及中国国内主要矛盾和工作重心的转移,中共中央调整了对台政策,在继续准备 武力解放台湾的同时,提出了“和平解放台湾”的政策和方针。

二、关于争取和平解放台湾的方针

对于中国共产党和平解放台湾的方针,很多文章已经阐述得比较清楚了,即周恩来在1 955年4月亚非会议期间最早提了出来,随后于5月13日在全国人大常委会第15次全体(扩 大)会议上作的《关于亚非会议的报告》中加以正式宣布。

中国共产党在1955年初还公开声明“中国人民必须解放台湾”,为什么这时转而表示 愿意用和平方式解决台湾问题呢?我认为这是经过长期酝酿的,并不是突然决定的。早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之初,张治中先生就经中共中央和毛泽东批准,开始为争取和平 解放台湾进行工作。1950年3月11日,毛泽东曾致电张治中说:“先生现正从事之工作 极为重要,尚希刻意经营,借收成效。”(注:《建国以来毛泽东文稿》第1卷,中央文 献出版社,1987年内部版,第271页。)这说明,毛泽东等中共中央领导人,在中华人民 共和国建国之初,就已经开始考虑和平解放台湾的问题,并同意进行有关的工作了。当 然,这时还只是把它作为辅助的工作,并没有把它作为主要的方针。但这个思想的产生 ,无疑为后来和平解放台湾方针的提出提供了一定的思想基础。

有的文章认为,1956年6月28日周恩来在全国人大一届三次会议上的讲话是他在公开场 合第一次正式表达愿意同国民党进行和谈的真诚愿望。(注:张元勋:《中国共产党对 台湾政策的历史演变》,《信阳师范学院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1年第2期。)事 实上,周恩来早在这之前就已经发出愿意同国民党进行和谈的号召了。1956年1月30日 ,周恩来在《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二届全国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中,不仅 发出“为争取和平解放台湾,实现祖国的完全统一而奋斗”的号召,还代表中国政府宣 布:“凡是愿意回到大陆省亲会友的,都可以回到大陆上来。凡是愿意回到大陆来参观 和学习的,也都可以到大陆上来。凡是愿意走和平解放道路的,不管任何人,也不管他 们过去犯过多大罪,中国人民都将宽大对待,不究既往。凡是在和平解放台湾这个行动 中立了功的,中国人民都将按照立功大小给以应得的奖励。凡是通过和平途径投向祖国 的,中国人民都将在工作上给予适当的安置。”(注:《周恩来选集》下卷,人民出版 社,1984年版,第203页。)这一和平解放台湾的方针,后来被概括成“一纲四目”,成 为中国共产党长期坚持的对台方针。

需要说明的是,这“一纲四目”的方针后来曾发生严重的曲折。“文化大革命”发生 以后,它实际上被抛弃。1966年6月27日,《人民日报》发表的《一定要把五星红旗插 到台湾省》的社论,重新提出“一定要解放台湾”的口号,就是这一变化的标志。在“ 文化大革命”以前,国共两党已经通过国民党”立委“宋宜山、新加坡《南洋商报》记 者曹聚仁等进行秘密接触,进行了卓有成效的联系工作,商谈了台湾回归祖国的有关条 件。但“文化大革命”发生以后,这些联系工作被打断了,和平解放台湾已不可能。因 此,有的学者说这是“历史的遗憾”(注:董康:《历史的遗憾——1950年后国共两党 三次秘密和谈始末》,见“观沧海军事网”。),张学良甚至曾说:要不是“文革”, 台湾早就被大陆拿回去了。(注:《张学良:要不是文革 台湾早就回大陆了》,《南 方周末》,2001年12月。)这确是极大的“历史的遗憾”。

到70年代,随着中美关系的改善,和平解放台湾的方针又被恢复,中共中央领导人还 进一步阐述了台湾回归祖国的好处。但在实际上,这一方针仍未得到贯彻。直到“文化 大革命”结束以后,中国共产党和平解放台湾的方针才真正得以恢复,并随着中共十一 届三中全会的召开,中美两国的建交,逐步转变为“和平统一,一国两制”的方针。

三、关于“和平统一,一国两制”的方针

很多学者已经指出,“和平统一,一国两制”的方针,是经过1978年12月召开的中共 十一届三中全会,1979年元旦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发表《告台湾同胞书》,19 81年9月30日叶剑英提出的“叶九条”,1983年6月25日邓小平提出的“邓六条”,到19 84年明确形成,到1985年全国人大六届三次会议正式把它确定为基本国策的。

1978年12月召开的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不再使用“解放台湾”的提法,而首次使用 “台湾回到祖国怀抱,实现统一大业”的提法,这确是中国共产党对台方针政策的一个 转折点。1979年元旦,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告台湾同胞书》的发表,则具体 阐述了这一巨大的转变。1979年1月,邓小平访美期间向美国国会议员解释中国的对台 立场时,也说“我们不再用‘解放台湾’这个提法了,只要台湾回归祖国,我们将尊重 那里的现实和现行制度”(注:《人民日报》,1979年2月1日。)。“叶九条”不仅重申 毛泽东、周恩来等过去阐述过的和平解放台湾的条件,而且建议双方共同为通邮、通商 、通航、探亲、旅游以及开展学术、文化、体育交流提供方便,达成有关协议,实际上 提出了“一个国家,两种制度”的方针。正因为如此,邓小平在1982年1月11日的一次 谈话中说:“九条方针是以叶剑英副主席的名义提出来的,实际上就是‘一个国家,两 种制度’”。(注:《邓小平思想年谱》,中央文献出版社,1998年版,第212、140页 。)

“邓六条”是1983年6月25日邓小平在会见美国新泽西州西北大学教授杨力宇时提出的 。不过在这个谈话之前,1979年12月6日,即在“叶九条”提出不久,邓小平在同日本 首相大平正芳的谈话中,已经对“和平统一,一国两制”方针的内容作了集中、明确的 阐述。他说:“我们提出了台湾回归祖国,实现祖国统一的目标。实现这个目标,要从 现实情况出发。对台湾,我们的条件是很简单的,那就是,台湾的制度不变,生活方式 不变,台湾与外国的民间关系不变,包括外国在台湾的投资、民间交往照旧,这就是说 外国可以照旧对台湾投资。即使台湾与祖国统一起来后,外国投资也不受任何影响,我 们尊重投资者的利益。台湾作为一个地方政府,可以拥有自己的自卫力量,军事力量。 条件只有一条,那就是,台湾要作为中国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它作为中国的一个地方政 府,拥有充分的自治权。”(注:《邓小平思想年谱》,中央文献出版社,1998年版, 第212、140页。)随着香港回归问题的提出,邓小平于1984年6月进一步阐述了“一个国 家,两种制度”的构想,“和平统一,一国两制”方针正式形成。这是中国共产党对台 方针的又一个飞跃。

需要说明的是,“和平统一,一国两制”的方针也不是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突然产 生的,而是长期的酝酿的。毛泽东、周恩来等提出的和平解放台湾的方针,可以说是它 形成的思想渊源。在“文化大革命”中,通过对历史教训的总结,这个方针逐步萌芽。 1974年10月,邓小平在会见台湾同胞和海外侨胞时明确指出:我们希望通过和平谈判实 现解放台湾的目的。关于解放台湾以后的政策,我们还要考虑,特别是要同台湾人民商 量。不过可以说,解放台湾以后,不可能把大陆上的一套马上搬过去。这个谈话,可以 说已经包含着后来提出的“和平统一,一国两制”方针的某些思想。到中共十一届三中 全会前夕,邓小平的这个思想就更加明确了。因此,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才正式放弃了 “解放台湾”的提法。

江泽民担任中共中央总书记以后,继续坚持并进一步发展了邓小平提出的“和平统一 ,一国两制”的方针。1990年6月11日,江泽民在全国统战工作会议上重申:“只要双 方坐下来,真正本着‘一个中国’的原则商谈祖国统一,而不是搞‘两个中国’、‘一 中一台’、‘一国两府’,一切问题都可以提出来讨论、商量。在正式谈判前,应尽快 实现两岸‘三通’,扩大双向交流。有关两岸交流中的一些具体问题,可分别通过适当 途径协商解决。”(注:《努力发展最广泛的爱国统一战线》,《十三大以来重要文献 选编》(中册),人民出版社1991年版,第1138页。)正是在这个思想的基础上,1993年8 月日,国务院台湾事务办公室和国务院新闻办公室联合发表《台湾问题与中国的统一》 白皮书,首次以政府文告的形式系统阐述了台湾问题的由来和中国政府解决台湾问题的 基本方针;1995年1月30日,江泽民在中共中央台办、国务院台办等单位举行的春节茶 话会上,全面阐述了中国政府解决台湾问题、实现国家统一的大政方针,并就现阶段发 展两岸关系、推进祖国和平统一进程的若干重大问题提出了八项主张和看法,其中包括 就“正式结束两岸敌对状态、逐步实现和平统一”进行谈判,面向二十一世纪世界经济 的发展,要大力发展两岸经济交流与合作,应当采取实际步骤加速实现直接“三通”, 以利于两岸经济共同繁荣,等等。这就是所谓“江八点”。

2001年9月10日,钱其琛副总理在《二十一世纪的中国与世界》国际论坛开幕式上说: “在‘一国两制’框架下解决台湾问题,可以实行比港澳更宽的政策。比如台湾可以继 续使用台币;继续保留军队;继续作为单独关税区;继续保持政府架构;大陆不收取台 湾一分一厘的税收,不会调取台湾一分一厘的资金;台湾人民的生活方式保持不变;台 湾企业家保有原有财产;台湾人事自主,大陆不派官员去台湾任职。总之,实现两岸和 平统一,可以充分保护台湾同胞的现实利益和长远利益”(注:钱其琛:《在<二十一世 纪的中国与世界>国际论坛上的讲话》,《人民日报》(海外版),2001年9月11日。)。 这就是所谓的“钱八点”。

通观1990年以来中国共产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领导人的谈话和有关文件,我认为 在下列几个方面比以前有所前进:第一,只要坚持“一个中国”原则,一切问题都可以 提出来讨论、商量。这就是说,不管什么问题都可以进行讨论。这样,讨论的范围就比 以前大多了,和平统一的形式也比以前更加灵活了。第二,在正式谈判前,可就“正式 结束两岸敌对状态、逐步实现和平统一”和直接“三通”等先进行谈判。这就是说,谈 判可以分步骤进行。第三,主张面向二十一世纪世界经济的发展,大力发展两岸经济交 流与合作,以利于两岸经济共同繁荣。这就是说,即使不举行和平谈判,也要大力发展 两岸经济交流与合作,以利于两岸经济共同繁荣。这些方针政策,不仅“比港澳更宽” ,而且比以前更加务实和灵活。

四、几点看法

通过以上对中国共产党对台方针历史演变的回顾和分析,可以得出以下三点结论:

1.中国共产党的对台方针是随着形势的变化而变化的,越来越务实和灵活。从1990年 开始,中共中央领导人已经提出,只要坚持一个中国原则,“一切问题都可以提出来讨 论、商量”。既然“一切问题都可以提出来讨论、商量”,那就是说,连统一的形式等 问题都可以商量,这就给和平统一的形式问题留下了很大的余地。

2.中国共产党的对台方针是立足长远的。1979年1月,邓小平在同美国参议员会面时就 曾明确指出:“台湾的社会制度可以根据台湾的意志来决定。要改变可能要花一百年或 一千年,我这样说的意思是指需要很长的时间。我们不会用强制的办法来改变这个社会 ”。这就是说,中国共产党虽然从来没有宣布放弃使用武力,但不会也不能轻易动用武 力,不能“用强制的办法来改变这个社会”。

3.海峡两岸都是中华子孙,在大陆与台湾统一以前,应当尽快结束敌对状态,采取实 际步骤加速实现直接“三通”,以利于两岸经济共同繁荣。也就是说,凡是有利于两岸 利益的事情,都应该尽力地促成。只有共同发展,才有利于两岸的统一。

收稿日期:2004-0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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