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中小商业振兴政策及其启示,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日本论文,启示论文,政策论文,商业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中小商业的振兴政策属于流通政策的一个部分。流通政策是为了矫正和解决流通部门在适应外部环境变化和内部竞争结构上发生的市场失灵而展开的政策的公共介入,可以分为流通竞争政策、流通振兴政策和流通调整政策三种形态。本文仅以二战后日本政府所采取的流通振兴政策为对象,研究其内容及对于我国的借鉴意义。日本商业企业大部分是由中小零星商业构成,因此日本的流通振兴政策在狭义上是指占商业绝大部分的中小零星商业企业的振兴政策。
日本商业振兴政策的内容
二战后,日本商业振兴政策主要经历了三个阶段,即战后经济复兴期的振兴政策、高度经济成长期的振兴政策和安定成长期的振兴政策。
战后经济复兴期,日本所采取的中小商业振兴政策是对占商业主要部分的中小零星商业企业给予保护,采取的是消极政策,缺乏谋求中小商业的产业培养的观点,使其处于一种自由放任的状态。
战后高度经济成长期,日本发生了流通革命,日本政府所采取的中小商业振兴政策从消极政策转换为积极政策。这种积极政策是以中小商业企业的新体制建设为目标,通过商业的协作化、共同化等组织化手段,把重点移到商业现代化政策的方向,其主要推进了四项事业:一是1963年开始的店铺等集团化事业(批发商业中心的建设),即把批发商业集中在一个地方设立店铺,日本批发商业大部分由中小零星批发商担当,多处于城市中,存在着交通难、停车难等问题,难以发挥批发机能,批发商业中心的建设克服了这些难题,也推进了批发商规模的适当化、事业的共同化。二是 1963年开始的零售商业店铺共同化事业,超级市场等大型零售业态的出现使中小零售业受到很大威胁,为了降低流通成本和提高中小零售业者的业绩,日本政府通过联合超级市场和联合百货店等手段推进了中小零售业的店铺共同化。三是1964年实行的商店街改造(商店街现代化),使商店街的中小零售业成为一体,通过建设新店铺和完善公共停车场、商店街道路来振兴商业、改善城市环境。四是1967年实行的零售商业连锁化事业(自由连锁店),各个零售业者在保持经营独立性的基础上,为了规模利益,通过联合或设立公司来推进共同化事业,包括集中进货、共同宣传、经营指导、商业开发等活动。在这四项事业中,连锁化事业处于核心地位。
安定成长期,日本中小商业振兴政策的基本方向是在强调经济效率性的同时也对社会有效性提出了要求。中小商业振兴的目标是使其具有能够适应多样化、个性化的消费者需要的经营特性,因为中小商业对于消费者的个性化、多样化需要具有随机应变的优势,因此其对于流通业是不可缺少的,为此对中小商业的市场营销能力、商品调配能力、效率、设施、人才、资金等方面进行援助。
日本商业振兴政策的启示
从日本中小商业振兴政策的发展过程来看,其经过了从消极保护到积极推进的转变,并努力强化中小商业作为社会系统有效性的必要组成部分的功能,从中得到的启示对促进我国中小商业企业的发展有一定的借鉴价值。
在战后日本经济高度成长期所推行的商业现代化政策中,其中心措施是中小商业的自由连锁事业,从某种程度上说,自由连锁对推进中小商业的联合壮大,确实有着重要的现实意义。所谓自由连锁是在不改变各个中小商业主体所有权的前提下,由现有中小商业经营者联合起来,形成一个比较松散的组织,在主导企业的带领下进行一定程度的共同经营,如共同采购、共同配送、共同宣传、经营指导等,其中,共同采购可以说是自由连锁组织的核心,因为它能有效降低商品的进货成本,使中小商业能够在价格上与大型连锁企业相竞争。从美国自由连锁组织发展的历史看,早期是以中小零售商之间的自由联合为主,由于需要中小企业自行出资设立总部执行共同采购等事业,加大了中小零售商的资金压力,因而发展缓慢。后来批发企业由于受制于大型制造商和大型连锁零售商的双重压力,在供应链中的地位下降,因而部分批发商转而加入自由连锁组织承担总部的功能,负责统一采购、统一配送、共同宣传等零售支持服务,这一方面减少了中小零售商的资金压力,另一方面又发挥了批发商的专业优势,使自由连锁在美国得以快速发展,因此美国的自由连锁以批发商主导的自由连锁组织为主。而日本则主要以中小零售商之间的自由联合为主,这一方面是政府政策的引导,另一方面也是由于日本历来的商业传统比较重视企业之间的联合与合作,但近年来随着批发业面临的竞争压力越来越大,60%的批发企业都开展了零售支援,即通过自由连锁经营支援中小零售商的发展,同时也促进了自身的发展。本文认为,自由连锁经营对当前我国中小商业企业的发展有着重要的借鉴价值。中小商业企业是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对繁荣商业、促进公平竞争、扩大就业都具有积极作用,但从政策层面上,国家给予中小商业企业的关注还远远不够,应当多借鉴国外特别是日本有关中小商业企业的保护和振兴政策,积极促进中小商业企业之间的自由连锁,并在税收、融资等方面给予一定的优惠,使中小商业企业在与大型连锁企业的竞争中增加筹码。
日本在战后经济高度成长期所推行的商店街改造事业也有一定的启示,因为目前国内一些城市的商业街也正面临着困境。以广州的北京路商业街为例,而且店铺的租金持续上涨,而且由于环境差、停车困难、塞车严重等问题影响了其形象,不仅对市民的吸引力下降,而且一些高档品牌也不愿进驻,许多店铺被分割出租给一些不知名的小品牌,进一步造成租金上涨,同时北京路的形象也难以提升。如何改造城市商业街,使之更加现代化,也是要解决的一个课题。日本政府在协调商业街中小企业发展方面的经验主要有:成立商业街自治委员会,建立商业街的“组织管理、辅导、事业支援”体系,制定商业街案例规范,从而使商家自己组织起来,共同规划、管理,整体性地改善经营环境,解决经营不善的困境,发挥出众商家的相乘效果;为各店编印经营管理实务技巧,教育训练专业经营人才,指导、诊断商业街经营,建设咨询系统提供市场调查咨询;提出消费环境改善方向,商业街整体更新规划和硬件设施建立计划;推动商业街发展的软环境建设,一方面解决商家资金不足的问题,建立补助金制度,建立信用保证优惠,成立商业街发展基金,由专门单位负责特定的融资贷款,另一方面拟订商业街相关的法令条文,以保持商业街政策的有效推广,如拟订商业街组织制度、商家作业规范、商业发展条例及城市更新条例。
从日本战后安定成长期的中小商业政策导向中可以看出,在这一时期更加注重的是中小商业企业的社会性,中小商业企业不仅可以促进就业,对维护公平的竞争环境有积极作用,而且对于满足人们多样化、个性化的生活需要更能提供较大的便利,因此强调其社会有效性对于提高人们生活品质有重要意义。这对于我国也同样适用,在我国,中小商业企业是中小城镇商业的主力军,对方便人们日常生活起着重要作用,在大城市,更是大型连锁组织的有益补充,但普遍来看中小商业企业的营销水平不高,个性化特色不明显,与人们的需要之间还有差距。对政府来说,选择合适的中小商业企业进行扶持、提升营销水平,对繁荣商业有现实意义。
对中小商业的政策既要适当保护,更要积极振兴引导,针对中小商业企业的特点在政策上给予一定的倾斜照顾。这些经验值得我国政府借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