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农村社区治理与社会工作”农村社会工作及其主要角色定位_社工论文

论“农村社区治理与社会工作”农村社会工作及其主要角色定位_社工论文

“农村社区治理与社会工作”笔谈——农村社会工作及其主体角色定位,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社会工作论文,农村论文,笔谈论文,主体论文,角色定位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中图分类号:C912.82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9-2013(2014)03-0006-04

       一、农村社会工作者角色问题的缘起

       近几年来,党和政府有关部门大力推进社会工作发展和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其中农村社会工作的发展及相关专业人才队伍的建设也受到高度重视。2012年中组部、民政部等中央19部门颁布《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中长期规划(2011—2020年)》(以下简称《社工规划》),明确提出要“研究制定农村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发展政策。实施社会工作专业人才服务边远贫困地区、边疆民族地区和革命老区计划以及服务新农村建设计划,支持培养边远贫困地区、边疆民族地区、革命老区和广大农村社会工作服务人才。”在《社工规划》确定的十项重点工程中,与农村社会工作有关的就有两项,即“社会工作专业人才服务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计划”和“社会工作专业人才服务边远贫困地区、边疆民族地区和革命老区计划”。国家民政部和多地民政部门自2009年起也多次组织举办农村社会工作实务研讨会或论坛,认真实施“三区人才计划”等农村社会工作计划,努力推进中国农村社会工作实践的发展,涌现出包括江西万载县在内的一批政府主导、整体推进的农村社会工作发展典型。

       同时,高校、科研机构或社会组织等专业民间力量构成农村社会工作不可或缺的重要方面军。许多高校科研院所的社工专业或相关专业的师生独自、或与社会组织相结合,进入不同农村地区进行社会工作的实践探索。以中山大学社工系师生为主的“绿耕团队”依托广东绿耕社会工作发展中心在云南、四川、广东等地所做的城乡互助、公平贸易实践探索,以中国青年政治学院社工研究中心师生等为主的“青红培力”团队依托绵竹青红社工服务中心和成都高新区培力社会工作服务发展中心等在四川绵竹等地所做的“社区生计”发展性社会工作实践探索,以长沙民政学院社工学院师生为主的团队在湖南、四川等地所做的探索,是其中比较突出的代表。诸多来自高校或科研机构的团队以及不少的专业社会服务组织,在不同的农村地区进行的实践探索,创造了许多有价值的经验。

       现在的问题是,不管是依靠怎样的推进模式、通过何种途径使社会工作在农村开展起来,进入农村场域的社会工作者或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应当做什么,又具体怎么做?在其进行工作的过程中如何处理与相关人群、部门,如当地农民、政府、村级组织等的关系?这既具有实践操作意义,也有重大理论价值。它们常常摆在农村社会工作一线服务者的面前,困扰着他们;也摆在农村社会工作服务组织或团队的领导者面前,拷问着他们;还摆在农村社会工作事业的管理者、支持者(如相关党政部门、专业教育研究机构)的面前,挑战着他们。

       事实上,这些问题归结起来就是农村社会工作者的“角色”问题。在当前中国农村社会工作如何组织实施已经浮现出比较清晰的基本模式,解决了社会工作者怎样进入农村、其活动怎样开始的基本问题之后,这就成了更具关键性的问题。因为,没有清楚而合理的角色定位作为指引,农村社会工作者接下来的具体实践就会缺乏方向,或者会造成与各方预想不同的结果,甚至产生“好心办坏事”的后果。就已有的实践来看,这个问题的确已经引起了混乱和争议,甚至反过来制约了农村社会工作的有效组织实施。

       当然,由于中国农村社会工作的实践历史还不长,这方面的经验积累还很不够,要十分恰当地回答这问题并不容易。为了使农村社会工作实践更好地发展,学界必须正视此问题,并加紧探讨,力争尽快取得进展。探讨此问题的基本前提或者说思路已逐步明晰,无论是政府主导推动,还是专业民间力量自主探索,农村社会工作者的角色定位不能脱离社会整体对于农村社会工作所赋予的功能,特别是政府对农村社会工作的期望,以及对有关主体在整个城乡社会体系中扮演角色、发挥作用的期待,还要考虑社会工作专业的使命和自我定位。此外,还必须深入思考关于农村及相关问题的认识和理论,尽力站在更深远的角度来把握农村社会工作者的角色定位。可能最佳的答案,是结合了政府与专业的角度,又将理论思考与现实体认很好地相结合的选择。

       二、农村社会工作既有范式及主体角色

       如果将20世纪80年代既有的农村扶贫工作也计算在内,中国农村社会工作实践已经产生了至少以下三种主要范式,农村社会工作者充当着相应的三种角色。

       一是传统的政府主导的扶贫工作。此种工作主要由政府系统来进行,从最初的输血式扶贫到后来愈益强调“造血”,即政府支持的经济发展性活动。其具体工作通常强调要转变农民的落后观念,如与市场经济不相适应的观念,以帮助他们发展商品经济、脱贫致富。这种范式中,政府有关工作人员扮演的是“教育者”和“领路人”角色。

       二是专业社会组织主导的社会服务活动。不同背景的专业社会组织,包括专业社工服务机构为所在乡村社会特定群体提供专业性社会服务,尤其是在汶川地震后大量涌现这类服务组织。其服务活动大多是面向农村中的弱势人群如老弱病残,即老年人、儿童、妇女、残疾人、贫困人员等。这些组织从其需求出发提供个案(小组)式的救助服务以及举办社区活动、开展社区照顾等,以满足目标对象的照顾服务需求、改善其福利。其社会工作者扮演的角色可以归纳为“服务提供者”或“福利照顾者”。

       三是绿耕、青红培力等团队的“另类”探索。这主要是以来自高校的社工专业或相近学科的师生为核心,更自主地从专业角度进行的农村社会工作实践探索。当然其开展有关实践可能也得到了政府或有关方面的合作或支持,比如“绿耕”团队长期与香港理工大学和相关基金会合作,也越来越多地得到广东有关政府方面的购买项目等支持;“青红培力”团队得到了公募基金会和有关协会的支持,也与当地各级政府有较密切的合作关系。重要的是,“绿耕”也好、“青红培力”也好,其在农村工作中的做法与前述两种做法有较明显的不同,都十分注重培育当地村民为主体的组织(合作社或互助组等),高度关注农民的生计发展与农村社区发展,并在此种追求中试图尽力抵制片面的市场化方向和过度专业化。实际上,尽管这两个团队组织在具体的路径上也存在差别,但与多数社工机构或专业服务组织侧重个人、小组服务或社区照顾活动等相比,他们之间的相似性更大,共同呈现出农村社会工作实践的一种“另类”风格。至于“绿耕社工”与“青红培力社工”的角色,可以概括为“协作者”和“陪伴同行者”。

       当前,农村社会工作机构的基本功能定位可归纳为以下两点:第一是在加快发展农村社会事业和推进农村社区建设方面,作为农村社会服务事业的组织和执行者,核心是承担与农村社会福利、社会救助相关的组织执行与服务任务。具体的做法趋势是依托农村社区综合性的服务中心,承担各项与农村和农民有关的社会服务乃至某些公共服务的整体设置与提供之责。第二是在全面深化农村改革、加强农村民主政治建设,实现农村管理民主方面,承担促进农民社会发展的重要功能。尽管一些政策规划对此并未做出明确界定,但从新农村建设和农村社区建设的要求,以及从一些地方实际的做法来看,确实赋予了农村社会工作及社会工作者这方面的功能和任务。按此功能定位,农村社会工作者作为更深入基层农村、贴近村民社会环境的服务力量,重在发挥其激活社区环境、培育农民主体、推动管理民主的作用,在农村的“社会发展”方面扮演积极角色,为新农村建设和农村社区建设打造坚实深厚的群众基础,也确保这种建设取得全面成功。由是观之,农村社会工作者在开展具体实务活动时所表现出来的角色,是与农村社会工作的功能密切关联的。

       撇开政府扶贫工作不谈,农村社会工作者的角色主要就是“照顾者”角色与“陪伴同行者”角色。

       一是与农村社会服务事业和社会福利发展相关联的“照顾者”角色。与农村社会工作主要承担农村社会服务事业和社会福利发展相关之功能这一定位主要相对应的农村社会工作者的角色模式,就是“照顾者”的角色模式,即农村社会工作者以为农村中某些有需要的人群(特别是困难弱势群体)提供具体的照顾服务作为自己的核心任务和主要的行为方式。这也就是通常所谓的“助人者”的角色。例如对农村中孤残儿童、孤寡老人或者残疾人以及其他遇到特定困难而自己不能自立或无力解决的人们提供帮助或照顾服务。这也就是长期以来主流的社会工作论述所强调的角色模式,并且围绕之发展出了诸多的方法技巧,包括直接照顾服务(个案的、小组的或社区的方式,心理的或心理—社会的或其他的方法模式与技巧等),也包括以资源链接等为主要内容的间接服务。

       二是与农民社会发展和农村社区发展相关联的“陪伴同行者”角色。与农村社会工作主要承担农民社会发展和农村社区发展相关之功能定位主要相对应的农村社会工作者的角色模式,概括地说就是“陪伴同行者”角色模式,也就是农村社工陪伴并与农民一起前行的角色。整体上,它不是“照顾者”,也不同于农民的教育者和领路人。更具体的,还可再细分为“陪伴者”与“同行者”两种。

       (1)陪伴者。这种角色模式中,农村社工并不提供具体的照顾服务或者特定的某种帮助给某些村民,而是提供了一种人的陪伴,给予那些人们各种支持,使其感受到温暖和力量,慢慢激发出自身的能量,走出新的好生活。这种情况是出于相信人在社会生活中都会出现某些不利的状况,但是它不会永远不变,人们有动力也有潜能改变自己的状况,只不过这些时候可能需要旁人的陪伴和支持。作为陪伴者,农村社工可能并不会做太多具体的事去帮村民解决“问题”、满足“需要”,而更多是让他们随时感觉到社工在其身边的存在,当其需要时能够获得他们情感的慰藉、精神的支持,或者一些意见建议等。但整个人生路,仍然是靠那些村民们自己走出来的。当然,要做好陪伴者也并不容易,其中有很多需要把握的“度”,把握不好就又变成前一种“照顾者”的角色或者下面的“同行者”角色。

       (2)同行者。这种角色下农村社工和所服务的村民们有共同的目标追求(虽然这很可能并不是一开始就达到的,所以需要不断的共同探讨过程),他们是合作伙伴,团结在一起采取行动追求某种社会理想,比如村民参与的社区发展、更大范围的社会公正等。此时,社工主要的工作不是去提供具体的照顾服务、特定的帮助,也不是旁边的陪伴支持,而是要调动和组织农民们,与社工一道去追求社区的改善和社会的改进。通常,这种角色要求社工一定要重视村民的组织,而这些组织所围绕的目标方向和社会工作者所看重的价值目标是一致的,例如公民参与、民主正义公平或者生态环保等。

       当以“陪伴同行者”作为一个角色模式时,它意味着农村社会工作者对于农民而言,先要用心陪伴支持,然后逐渐走向同行,共同寻求农村社区和社会的进步改变。换言之,对于更关注农村社会工作推动社会发展的第二种功能定位的人们来说,具体做好“陪伴同行者”角色的基本路径,可以更多遵循“发展性社会工作”理论的指引,努力实践发展性的农村社会工作,更好地体现其“社会的”之义,实际上这就是“三步走”:第一为农民服务,第二和农民一起服务,第三支持农民们自我服务。

       三、农村社会工作者角色定位的理论与现实依据

       农村社会工作者角色的定位主要有以下理论依据:

       (1)现代化理论。其根本主张是要帮助农民适应市场化、工业化、城市化。此种理论可以很好地解释在过往扶贫工作形态中所见到的那些角色模式。相比于乡村的传统、保守和不适应市场经济要求来说,农村工作者对于农民所要担负起的正是观念和知识的教育者、走向现代文明的领路人的角色。

       (2)公共服务、福利扩展理论。其核心是要传递好社会服务、为农民提供尽可能多的福利照顾。此种理论可以视为是现代化理论的一个变种或分支,只是它并不从整体上来讨论问题,而是侧重关注福利服务的方面。在接受市场经济发展和工业化、城市化作为基本框架的前提下,该理论关注如何向农村和农民提供更多可及的服务,以及达到跟城市人口和工业部门接近的福利水平。以它为指引,农村社会工作的功能便自然定位于农村社会事业和社会服务的传递与提供,其核心角色是福利照顾者或“照顾者”的角色。

       (3)文明多样性与后现代理论。这是更晚近时候开始影响人们的一种理论观点。它重新看待农村、农业和农民的存在,重视多样价值,强调要保存乡村和农业文明,促进其与城市工业文明的平等和谐关系,甚至反过来使城市从乡村文明中受益,而不是如一直以来那样简单地主张工业化、城市化以及相关联的市场化。但是这个过程肯定不是轻易能实现的,尤其在现实当中前者恰可能是深受后者支配与压制的,所以,它对应着的是“陪伴同行者”的农村社会工作者角色模式。农村社工需与乡村的人们一道,既相互理解某些共同的困难和问题、互相支持,更要戮力同心,去共同改变现实,创造不一样的未来。

       (4)反体系运动的理论。该理论其实在许多其他地方,不同程度上在国内有其存在和影响。它主张农民的问题是由不公正的社会环境(包括资本主义经济等的全球化)所造成的,因而若要寻求农村、农业、农民问题的解决,重要的是解放农民,寻求另类发展(例如走不同于市场经济的“社会经济”、“团结经济”或“社区经济”之路)。它也与农村社会工作者的“陪伴同行者”之角色模式紧密呼应。

       就目前中国对农村社会工作的功能定位与农村社会工作者的角色选择来说,实际上现代化理论和公共服务、福利扩展理论的影响更为强烈和深刻,因而也导致农村社会工作者的实务活动中体现的是“照顾者”,或者是其他更不平等的角色关系模式。正是在这一点上,对于某些另类的实践探索值得更加珍惜,同时也提醒我们更多地展开反思认识,拓宽理论视野。

       尽管如此,不同理论观照之下,还是可以凝聚形成对于中国农村现实的某些共识,从而为农村社会工作者角色的选择提供更可凭借的依据。笔者认为,如下三点可以构成对中国“三农”问题现实的基本认识:1)“发展”仍是最突出的主题;2)农村社会存在着较普遍的矛盾冲突,反映了不公正现象的客观存在;3)后现代已经对我们关于“三农”的认识与行动产生了不可回避的影响。

       如果这三点能够得到确认的话,那么,关于农村社会工作者的角色选择,就可以有更多不同的可能性。具体来说,考虑到上述有关理论与现实的认识,再联系有关社会服务体制的合理解释,笔者认为,适合中国(至少是当前阶段)的农村社会工作之宏观角色(功能角色)之选择,或许尤当考虑这样三者:1)调谐社会工作;2)转型社会工作或转化社会工作;3)发展性(发展型)社会工作。相应地,农村社会工作者的以下四种较具体角色则应当特别予以重视:1)社会照顾者或社会服务者;2)冲突调解者与社会调谐者;3)(另类)发展的促进者;4)农村居民自治(农村公民社会)的践行者与推动者。

       收稿日期:2014-06-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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